刘军检察长作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检察改革,深化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把充分履职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不断调整工作重心,努力为平安通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牢记维稳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92件235人,提起公诉262件315人,移送市检察院和其他检察院审查起诉11件19人。保持“严打”力度不放松,突出打击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毒品犯罪、赌博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共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50件62人,“两抢一盗”犯罪35件45人,毒品犯罪10件16人,赌博犯罪24件36人,诈骗犯罪7件8人。积极参与“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共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94件95人。坚持“宽严相济”方针不动摇,共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4人,对轻微犯罪不起诉6人,对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2人。注重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检察环节达成刑事和解案件16件,申诉案件实现息诉罢访2件,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社会矛盾,增进了和谐因素。
(二)紧扣发展第一要务,致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积极探索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组织干警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16次,到规模以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