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种苗执法浅谈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林木种苗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在社会生活的各个
领域都已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也明确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状况仍不甚理想,在执法中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有些问题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行政执法的含义及行政执法行为生效要件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对外行使的管理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环节,其含义是指在政府公共行政管理过程中,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委托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目的的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为生效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行政执法主体必须合法。2、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准确。3、要符合法定的程序。4、要符合法定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