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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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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保障法全文大全

12-05

标签: 保障法 退伍军人 大全 全文 关键词:
  2018年11月,《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区、市)政府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各单位意见已反馈并完成梳理汇总。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退伍军人保障法全文大全,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退伍军人保障法全文   《退役军人保障法》透露6项主要内容和4大创新制度   10月1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式开通官方政务微信,首篇发布4条消息,其中第三条《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正征求中央和地方有关单位意见引起广泛关注,该条消息首次权威透露《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6项内容,公布4大创新制度,均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回应了退役军人关切。   原文表述如下:草案坚持继承与创新有机结合,对退役军人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等作了整体设计和系统规范,建立了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为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发放退役军人证、实行退役军人安置责任制和考核评价等一系列创新制度。   这段话信息量很大,基本回答了三个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一是《保障法》内容架构已经完成   从退役军人事务部官微发布消息来看,《保障法》已经完成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完成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正在收集梳理汇总,说明《保障法》内容早已完成。退役军人事务部还明确指出,会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也就是说在根据前期征求意见进行修订后,会在年底前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组建大半年以来,通过艰苦卓绝努力,大家可以从钱锋副部长脸上读出些许轻松,因为《保障法》架构终于搭建完毕,基本框定为六项主要内容(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服务保障、优待抚恤),在征求各意见单位的建议后,这些内容还在得到不断完善和充实,下步重点是广大退役军人的意见建议。   退役军人是一个巨大体量的群体,是人民群众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法

退伍军人保障法全文3篇

  《退役军人保障法》即将出台,退伍老兵的福利到了,赶快来看看。军人是国家的立国之本军人是国之利刃当百姓和国家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总是在第一时间出现他们令人敬佩。看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退伍军人保障法全文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退伍军人保障法全文1   7月27日,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在北京圆满落幕后,释放出重要的信息,而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立法也加快了,在会议中针对创新政策制度体系涉及到《退役军人保障法》,是这样说的:   加快《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步伐,坚持统筹协调,主动衔接国家和军队相关政策制度改革,从“碎片化” “打补丁”方式向整体设计、重塑再造推进,加快构建以《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为主干,涵盖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教育管理等各领域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   可以看出,《退役军人保障法》,将是完善退役军人各项政策的“法宝”,也是关乎所有退役军人的福祉。但同样可以看出的是,所有退役军人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关注很期待。   1   问题的提出   2017年10月18日,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旗帜鲜明地提出:“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2018年4月16日,担负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等使命任务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北京正式挂牌,彰显出我国政府在更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上迈出了一个台阶,对军人退出现役顺利重回社会生活越来越重视。   然而,重视并不代表着退役军人权益保障不存在问题。近年来一些退役军人集体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对社会的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一系列的问题出现

退伍军人保障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起草的法案。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退伍军人保障法全文,供大家参考。   退伍军人保障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四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死亡抚恤   第七条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第八条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精选

05-18

标签: 退伍军人 补贴 精选 政策 关键词: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中国招生考试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一、士官退役费   1、基本复员费   按月工资基数(军衔工资、军龄工资、边远艰苦地区津贴、地区附加津贴和高山海岛津贴之和,下同)计发,不满1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不满15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2.5个月,不满20周年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3个月,满20周年以上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4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部分,按年标准的一半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2、安家补助费   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复员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内的,每年发给0.5个月,10周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年发给1.5个月;复员到县市以下地区的,相应增发0.5个月。其中,军龄不满1周年的按年标准计发。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3、回乡生产补助费   复员回农村的士官按月工资基数计发,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4、医药生活补助费   对患有慢性病的复员士官,视病情轻重,经军以上机关批准,发给医药生活补助费,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5、奖励工资   当年符合发放奖励工资条件的,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退役腾退军产住房后,按照个人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累计金额发放。服役期满后,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总数,下士约为1.6万元,中士约为2.7万元,上士约为4.3万元,四级军士长约为6万元。具体金额因个人军衔工资档次等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年标准为准。   7、伤亡保险金   未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将个人账户中缴存的伤亡保险费本息退还给个人,领取过伤亡保险金的,伤亡保险费不再退还。

退伍军人待遇最新规定

05-17

标签: 退伍军人 待遇 规定 最新 关键词:
  退伍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了保障他们的一些利益,有了一些政策。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退伍军人待遇最新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退伍军人待遇最新规定   一、2019农村退役军人待遇最新政策   第一,增加对转业干部、退役安置、优抚对象等补助经费:2019年国防支出预算11899亿元,增长约7.5%。将重点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围绕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好资金保障。完善优抚安置制度体系,落实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完善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政策,增加对转业干部、退役安置、优抚对象等补助经费。   第二,扎实做好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国家将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培训,通过完善高职院校考试办法,鼓励更多的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   第三,全国省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全部组建完成。   第四,3月底前,省级以下市、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建完成。   第五,国家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组建,省及以下的市、县、乡、村五级服务管理体系,将在5月份完成。   第六,《退役军人保障法》有望在下半年提交审议。   第七,《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11部法规和17个政策文件,将陆续出台。   第八,《退役军人保障法》相配套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也在制定和修订当中,计划今年完成。   第九,动员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服务的政策措施正在研究制定,将陆续出台。   二、退役军人就业举措   一是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各地特别是边疆地区、深度贫困地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2018

  我国的优抚工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对以军人及其家属为主体的优抚对象实行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直接服务于国防和军队建设。主要包括对军人等优抚对象的伤残抚恤、死亡抚恤和社会优待。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2018,希望对你有帮助。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2018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对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2、其他:   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

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如何确定

07-09

  最低生活保障金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如何确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如何确定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如何确定   农村低保家庭实行差额补助。低保金(即补差)的计算方法是:(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年人均收入)×家庭人口数。例如:我市农村低保李先生,家庭人口3人,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元,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为1650元,人均低保金(即补差)为:1650-1000=650元,则家庭年应领取低保金为650×3=1950元。农村低保金可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新消息   宁夏2018年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7日上午召开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决定,今年起宁夏低保标准将从现在的城市每人每月300元、农村每人每年1930元,提高到城市每人每月380元、农村每人每年2400元。   2018合肥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2016年1月1日起,合肥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户月人均460元调整为户月人均510元。   2018淮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将再次提高,提标后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520元/月/人、400元/月/人。   天津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我市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行调整。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4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5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100元,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杭州2018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近日,杭州发出《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不

最低工资规定

06-26

标签: 最低 工资 规定 关键词: 工资
  《最低工资规定》 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最低工资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低工资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违反本规定的,有权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   第五条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资料

06-21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是确保低保审核审批工作顺利进行,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现金资助,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民发〔2012〕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流程,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和其他有关规定,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   2012年12月12日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办法开展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本辖区内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相关服务,促进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最新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最新,希望对你有帮助。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2017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民政局启动2016年部分退役士兵享受老年生活补助身份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认定的部分老年退役士兵,从2016年1月份起,按照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放15元老年生活补助。   本次认定工作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主要有以下两类:(一)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②2016年年满60周岁及以上(即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以身份证为准);③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补补助。(二)城镇退休和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1954年11月1日后入伍;②年龄60周岁及以上;③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定补补助;④核算退休金时未将军龄计算为工龄或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时军龄没有视为缴费年限。该项活动将从2015年8月3日起,于9月30日结束。   符合条件并在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人员,可携带上述相关材料,以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为单位,个人提出申报。   为做好此项工作,市民政局严密部署,提前印制了宣传单,要求各镇街务必将宣传单张贴到镇街宣传栏和村居宣传栏,并要求相关人员同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错,切实把党的优抚政策落实到位。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退伍军人加入了公考的大军,关于退伍军人报考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退伍军人可以报考公务员吗?报考有优惠条件吗?这是军人朋友询问最多的问题。针对退伍军人报考公务员的问题整理汇总如下:   1.退伍军人可以报考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