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的养老保险制度瑞典,双账户制度 第一篇
瑞典的养老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是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险中涉及面最广,包括(l)普遍养老金。普遍养老金覆盖全体国民,甚至覆盖侨居一定年限的外国人,而且不管是不是工资劳动者,也不管退休前个人收入多少。瑞典规定,普遍养老金按过去某个时点制定的一个“基数”的一定比例给付。如单身退休者
的年普遍养老金按一个“基数”的0.95给付,一对夫妇的普遍养老金则按1.55给付。1987年,政府规定一个“基数”单位合24100瑞典克朗。于是,当年单身退休者可领取22895瑞典克朗普遍养老金,一对夫妇可领取37355瑞典克朗普遍养老金。(2)补充养老金或附加养老金。普遍养老金只保障最低生活,加上补充养老金才能实现社会保险的初衷——保障基本生活。补充养老金是一种反映退休者在职时技能、收入等方面差别的义务保险。瑞典规定,补充养老金约为在职时收入的60%,在职时的年收入是按收入最高的15个年份的平均数计算的。领取补充养老金有两个基本条件:第一,补充养老金领取者在退休前一年的工资收入必须在7.5个“基数”以下;第二,补充养老金领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