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登记、缴存、转移、支取、执法、核算、贷款及贷款回收等工作。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平顶山住房公积金查询 http://211.142.115.251:8080/gjj-wsyyt/personLogin.html,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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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精神,第二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将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授权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事宜,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2018年6月22日
关于申报平顶山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实施意见》(平政办[2017]49号文)的相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变更事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12%(总缴存比例不得超过24%),均不得低于5%(总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职工、单位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各缴存单位可在上述范围内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