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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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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08-16

标签: 劳动合同 管理制度 关键词:
  劳动合同与每一个劳动者息息相关,是每一个劳动者走上工作岗位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都必须签署的协议。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起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 合同签署权限   一、 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二、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 劳动合同统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及存档。   第四条、 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与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书》,附件为因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签订的有关协议书等。   第五条、 签订时间   一、 在新进员工办理完入职手续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试用协议》(附件一)。试用期通常为3至6个月,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试用期可提前结束。   二、 根据岗位性质差异,试用采用在岗试用和项目试用两种形式。其中,项目试用是指由拟被聘用人员直接参与到公司的项目中去,在项目中对其能力等进行直接的先期考察,尽量避免公司的雇佣风险。   三、 在员工被批准转为正式员工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附件二)。   四、 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在出具能证明其与上一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若确实无法提供,至少应提交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声明)后,公司方与之签订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   第六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 对于一般员工,原则上签订

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

05-06

标签: 合同范本 通用 劳动 关键词:
  不同行业的劳动合同有所区别,掌握一些通用版的劳动合同,也是很有用的。下面是招生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欢迎参考!   劳动合同范本通用版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年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全文

04-19

标签: 合同法 劳动 全文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招生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分享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全文,欢迎参考!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

劳动合同法全文介绍

03-21

标签: 合同法 劳动 全文 介绍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劳动合同法全文介绍,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条例准则对照检查材料

03-13

标签: 对照 条例 准则 检查 材料 关键词:
  《准则》和《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条例准则对照检查材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条例准则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和县委的安排,我就自己一年以来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进行认真对照检查,欢迎各位领导提出意见,批评帮助。   一、对照检查   对照《廉政准则》8个方面52个“不准”,我从没有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在分管的部门和单位报销过票据,也没有占用过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没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没有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没有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也没有购买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没有以个人和借用他人的名义经商办企业进行盈利活动、也没有利用职务和职权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过利益;没有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选拔任用干部,按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但通过认真对照反思,自己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是思想不积极要求进步。虽然自己尽力做好各项工作,但是创新性工作开展的比较少,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思想。同时思想顾虑比较多,积极进取心不够强,工作缺乏创造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在工作中重实际效果,轻理论创新。理论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很少把政治理论学习同自己的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用理论去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工作方式方法比较直接。在具体工作落实过程中,我个人性子比较急,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尤其是工作任务繁重时,担心任务完成不好,对干部批评和严厉批评比较多。尽管在方式方法上尽力考究,但有时还是过于简单、直接。虽然是对事不对人,但在干部的印象中过于严厉。   三是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力度还不很到位。对国家出台的新政策和新制度,往往在理解上存在偏差,在执行中不够到位。在对违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09-18

标签: 合同法 试用期 劳动 规定 关键词: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6)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8)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哪个好

09-15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哪个好,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哪个好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一、聘用合同的的法律特征   1、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当事人是受聘人员。这一特征是律关系的重要特征。用人单位占有或者使用一定的生产资料,通过聘用劳动 者,才能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劳动者通过订立合同,提供一定的劳动,从而获取劳动报酬。因此,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既不能都是劳动 者,亦不能都是用人单位。   2.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关系。聘用合同订立后,作为劳动者一方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协议,成为该用人单位的一名职工,承担用人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3、聘用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合同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一般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区分要式与不要式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属于要式合同的,必须采用 书面合同形式,不具备这一形式要件,合同就不能成立和生效。属于要式合同,聘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聘用关系的重要协议,国家规定必须采 用书面形式订立。因此,聘用关系未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聘用合同关系不能成立。   4、聘用合同是诺成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必要条件,可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可成立的合同, 其不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交付一定的标的物合同才能成立。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均属于诺成合 同,合同成立不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全文

09-14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是针对劳动合同法而制定的,它的内容较之劳动合同法更为详细,因此很多人都想知道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内容有哪些呢?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全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网址是多少?下面是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小编为大家分享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欢迎参考!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http://wt.jxgjj.gov.cn:4231/wt-web/login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6年,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下设6个职能、业务科室,现有职工37人,中共党员23人,占职工总数的62%,专业技术人员占70%,是一支作风优良,素质全面、富有生机、勇于创新的团队。   中心承担着省直1500余家单位,近15万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至2010年底,中心累计归集公积金53.37亿元。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支持职工购房,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44.32亿元,职工累计提取公积金22.34亿元,向政府提供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近1.5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中心率先在全省公积金行业通过了ISO9001:2000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省档案工作规范管理“一级单位”。   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96号华龙国际大厦4楼(业务一部)   地址:省府大院南一路省粮食局大楼1楼(业务二部)   邮编:330000   电话:0791-6231430   传真:0791-6231430   公积金开户、汇缴、提取业务咨询电话:0791- 86263587、86277072、86281177、86264667   公积金贷款、商转公业务咨询电话:0791- 86235953、86214053、86267193   公积金语音查询电话:0791- 96155   投诉电话 :0791- 86251960、86267700、86231430   网址:http://

江西省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 江西省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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