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说明中医药管理局,保健艾灸师 第一篇
为进一步落实《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版)的有关精神,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并通过标准编写工作来规范保健类职业,2015年10月10日下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鉴定中心)在北京召开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第四大类,即健康服务类职业标准编制启动会议。国家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司桑滨生司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标准处陈蕾处长、有关专家、鉴定中心领导和有关人员近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鉴定中心常务副主任周杰主持。
会议首先由鉴定中心刘春香处长介绍了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医类职业变化的相关情况。新版大典完善了中医药行业医、药、技、护、服务和生产流通人员等六大类职业分类,其中第二类为专业技术人员,中医医师增加了中医亚健康医师、中医康复医师、中医营养医师、中医整脊科医师、中医全科医师5个职业;中西医结合医师与临床接轨,细化为中西医结合内科医师等7个职业;还增加了民族药师、中医技师、中医护士。新版大典细化了中医行业职业的技术分类,其中第四类为商业、服务业人员,中医药行业纳入了保健调理师、保健按摩师、芳香保健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式烹调师5个职业,其中保健调理师细分为保健刮痧师、保健拔罐师、保健艾灸师、保健砭术师4个工种;保健按摩师细分为脊柱按摩师、足部按摩师、反射疗法师3个工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