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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016-12-20 11:44:1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共9篇)绩效奖惩细则萧县祖楼初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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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奖惩细则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一篇

萧县祖楼初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以促进教师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育系统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优化服务,突出业绩,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尊重规律,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的特点。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便于操作,利于考核。

5、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坚持绩效工资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考核结果,不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6、坚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考核、奖励性工资分配的全过程均公示、公开,阳光操作,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7、坚持向一线教师、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8、坚持“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干”的分工原则。

三、考核对象

按照教育局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本校在职在岗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以县局统一规定为准)。

四、考核发放的资金来源

财政局划拔到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五、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分两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 基本工作的总体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本部分结果占个人按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考核内容为:

(一)若达到以下4条要求,则享受按个人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1、工作态度端正,能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勇挑重担,遵守校规校纪。

2、按学校的分工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的目标。

3、无违法犯罪行为,无三乱行为。

4、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若有以下情况,在按个人工资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中适当扣发。

1、不服从工作分配,消极怠工或拒不上班的,由校委会审定属实后,视情况和后果影响大小扣除按个人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的10%-20%。

2、教学行为不规范,有体罚、侮辱学生和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搞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以县局或有关部门通报为准,扣除按个人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的10%。

3、在自己从事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个人责任事故,以县局或有关部门认定通报为准,扣除按个人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60%的10%。

第二部分 常规工作过程的考核

本部分考核实施量化积分考核制,满分为100分,从德能勤全方位考核量化。总金额占按个人比例扣发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的40%。

1、德(职业道德)20分,(参照县年度考核德育的要求标准执行)

①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市局制定的“教师十不准”要求。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对违反“十不准”要求,或未完成规定数额的学习笔记,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本项不得分。

②关心学生。以人为本,不体罚侮辱学生。如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经查属实,或有师生家长反映至上级组织,每人每次扣3分。歧视差生,想方设法赶差生离班离校或故意刁难后进生学生家长,不准后进生进班或拒绝学校安排的后进生进班,每人次扣除10分。

③团结协作,改革进取,作风正派。如有故意制造矛盾、搬弄是非,打架斗殴或猥亵女学生,诬告他人或在社会上撒布有损学校声誉的言论者,本项不得分。

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如在办公室或校园打牌、赌博、酗酒闹事,每发现一次扣3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

⑤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全各级各类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尤其是平时安排的各类临时任务,如不服从分配,情节轻微、视情况每次扣除3分。

⑥严格学籍管理,不得私自调换学生、或插转学生、或因教育不当引起的学生流失者,每发现一人次扣除3分。

以上各项无扣分项及得满分20分,有扣分项累计扣除,直至扣完本项为止。

2、能(30分)

①常规教学工作的五环:备、讲、批、辅、考,由教导处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按教导处每学期检查定等分类赋分,A、B均不扣分,C等扣2分,D等扣4分。

②教研教改工作,由教导处制定具体考核细则,按细则考核予以赋分。

③总务后勤及处室干事由对应处室主任和责任人对工作能力情况、业务娴熟情况、常规工作档案记录情况等全面考核定等赋分,若定为C、D等分别扣除10、15分。

3、工作量(30分)考核详见《祖楼初中教职工工作量考核方案》。

4、勤(出勤情况)20分

⑴、请病假一至三天不扣分,三天以上每天扣除0.5分(以县级医院诊断证明为准)。

⑵、事假每天扣1.5分,旷工一天扣5分。

⑶、每缺一次晨会或例会等大型集会,缺一次扣0.8分(请假不累计)。

⑷、请病事假累计全年超过30天,从第8天开始计数,每超一天扣2分。

⑸、全年累计请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不享受按个人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累计超过5个月的本年度绩效工资考核直接扣发按个人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同时按县局(2006)42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扣分超过20分时,从总分中累计扣除,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六、业绩考核

严格按《祖楼初中关于教学质量、教育科研等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实施办法》执行,并纳入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直接支出。

七、班主任津贴考核

1、全校班主任津贴总额直接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支付。

2、班主任津贴标准:每月按140元核发。

3、津贴发放:全年按10个月核发。

八、绩效工资的发放

每个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得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①第一部分为总体工作基本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所得金额。即全年财政局按个人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部分,个人考核实得金额。

②第二部分为全年财政局按个人比例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40%个人考核实得金额。

③第三部分为教学效果及工作成绩按《奖惩办法》考核所得金额。

九、有关说明

1、本考核由各个部门分块考核,最后报校长办汇总,具体办公由校办牵头实施。

2、考核结果分子项以书面形式在校园公示一周以上,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阳光透明,并认真审核教职工提出的每一个问题,真正做到全体教工无异议再核发。

3、成立有教职工代表参加的考核工作小组,专题研究解决《细则》中不完善的问题或其它未尽事宜。

4、有违法犯罪行为(以司法追究责任为准),不享受本年度奖励绩效工资。

5、按学年度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取两学期分数平均值核发。

6、本《细则》报请中心校审批后执行,解释权在考核领导小组。

附:1、考核小组名单

2、教职工工作量考核方案

3、教学常规及教研教改工作量化积分细则

4、教学质量、教育科研等目标管理奖惩考核实施办法

祖楼初中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小组

一、考核小组:

组长:朱友彬

成员:张良川、张全华、朱求实、朱连、程玉武、王晖、王广俊、苏辉、李传光、韩宗敏、王吉勇、孟飞、、谢方营。

二、考核小组职责:【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依据方案,做好职工绩效考核和奖励工资分配工作。

2、监督审核落实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执行工作。

3、解决绩效考核和奖励性工资分配过程中的具体矛盾。

4、广泛征求意见,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依法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负责分配方案的解释工作。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祖楼初中教职工工作量考核方案

原则:多劳多得、体现奖罚、缩小差距、保持稳定。

具体方案

1、校平均周工作量: 14节

2、工作量积分(总分30分):

(个人周标准课时数14)×学年工作周数×0.5分/节

注:①周工作量超出的另计核算。

②周工作量不足的:每少一节扣除年工作量积分5分,凡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的,此项最多扣除20分(不足一节按四舍五入)。

3、个人工作量计算办法:

1)、教学人员:

个人周标准课时=个人所任学科课时×学科系数+辅导自习×1/2

注:①个人所任学科以学校分工为准,辅导自习折半。

②学科系数: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1.2,思品、历史、地理、生物1.1,体育、音乐、美术、微机、综合实践活动1。

③理化生兼职实验员每周加三课时。

④同时兼两个科目教学的,每周另加一标准课时。

2)处室兼职人员周工作量:按学校分工承担岗位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考核,考核结果良好,按以下计算工作量:

校平均工作量×1/2+任教学科标准课时。

3)专职处室人员工作量:按学校分工承担岗位工作完成情况予以考核,依照业绩考核人数比例,优秀(A等)按学校平均工作量计,良好(B等)按学校平均工作量90%计,合格(C等),按学校平均工作量80%计。

4)管理人员工作量:

①正校级领导:以个人岗位工作完成情况为准,按学校平均工作量计。

②副校长级的工作量:以个人完成分管工作情况予以考核,考核结果良好,按以下计算工作量:校平均工作量×80%+任学科标准课时。

③各处室主任工作量:以个人完成分管工作情况予以考核,考核结果良好,按以下计算工作量:校平均工作量×60%+任学科标准课时.

4、特殊情况:

①女年满50周岁或男年满55周岁的教师,根据学校岗位分工,周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50%的,按学校平均工作量计,超过学校平均工作量按实际计发。

②对于九年级因强化中考复课所需,随机调整的学科增加的课时。一律不予考虑

一、教学常规(15分)1、教师教案详略得当,体现三维目标和教学新理念,书写规范、使用性强,有一定的提前量,有定量的教学反思。教案每学期达到的次数语文50节次,作文6次;英、数60节次、政、史、地、理、化、生、体30节次,音、美、微、综15节次。教案中教学反思不少于10篇。2、教师批改作业次数足,批改质量高,有激励性话语,有等第评价。作业亲自批改每学期数学50次、英语50次、语文40次、作文6次,政、史、地、生15次,理、化20次,理、化、生实验操作达到开出率。3、教师布置单元过关次数足,批改详细。单元检测每学期语、数、英各6次,其他学科4

次。(不含期中、期末考试)教案次数每学期少于规定3次的为C等,少于5次的为D等。作业次数每学期少于规定3次的为C等,少于5次的为D等。单元检测每学期少于规定1次的为C等,少于2次的为D等。以上三项按教导处组织的检查结果等第为A、B的得总分15分,C等得13分,D等得11分。4、教师无旷课、旷辅导和无迟到现象。旷课、旷辅导每次扣1分,迟到每次扣0.5分,依据教导处值周检查登记为准,此项学年末累计扣分,扣完15分为止。二、教研教改(15分):1、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教师按时完成教研计划和总结、备课组计划和总结、教学计划和总结,每缺一次扣1分。(3分)2、科任教师按时参加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听评课次数学年不少于20次,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学年听课不少于30节,教学副校长、教导主任学年听课不少于40节.有听课记录,达不到者扣3分。(3分)3、正常参与学校学年论文、随笔、教学反思写作,落实县一人一文一题,每人每学年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教学论文,达不到者扣3分。(3分)4、教师每学期在备课组及其以上范围进行一次公开课观摩教学。否则扣3分。(3分)5、任课教师每学期制作3件高质量的教学课件(每缺1件扣1分)在多媒体教室上课不少于3节。(3分)

祖楼初中教学质量、教育科研等目标管理奖

一、 年级组联系领导奖:

1、基本奖:达到下列目标要求,每学年奖400元。

⑴、联系领导能切实负责,积极参与年级组各项活动和各种会议,经常深入年级组听课指导(每学期达20节以上),与年级组长一起完成本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⑵、本学年度内,本组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学生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⑶、年级综合质量学年末中考、会考总体位次进入全县前三名。

⑷、年级组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依法施教,无“三乱”发生,安稳工作良好,无越级上访案件。

⑸、年级组能出色完成学校及部门分配的各项任务。

未达到上述要求将从基本奖中酌情扣罚直到扣完为止。

2、年级质量目标奖:

⑴教学质量名次奖:七、八年级期末会考、九年级中考总评进入全县前三名。 第一名奖500元,第二名奖400元,第三名奖300元,第四名以后不奖(获第一名者在评优树模、年度考核指标分配上予以倾斜)。

⑵、优秀生后培养奖:学年末中考、进入全县前10名的考生,有2人者奖100元,每增加1人加奖100元。

二、年级组长中考质量管理奖:

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二篇

萧县赵庄镇中心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方案

为搞好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制度考核系统,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经院委会决定制定本分配办法。

一、相关人员待遇

1、副院长、医疗组长、护士长、防保组长由于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管理责任,且每月完成具体的、临时的、指令性的相关工作后分别发给每月 100.00 元、100.00 元、100.00 元、100.00 元补助,补助经费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进行分配。

2、相关兼职工作人员

(1)药房、收费室、出纳、办公室完成了具体工作及兼职分别发给加班费300.00 元/月(达15 天以上)。

(2)放射、B 超、心电图、理疗、妇产科分别按照工作量及出勤天数予以加班计算。

(3)救护车驾驶员分别按照出车趟数予以加班计算补助。

二、相关假期规定

1、连续病假两个月之内,岗位津贴全额发放,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岗位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九个月起岗位按50%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律停发。

2、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岗位津贴全额发放,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岗位津贴按50%发放,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律停发。

三、职工待遇 对执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当月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全额发给岗位津贴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另外30%的剩余部分分配主要向临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任务重、劳动量大岗位倾斜(从事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公共卫生每人每月加50.00 元),再剩余部分视出勤天数分配.

四、相关工作情况的处理

1、对照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有一项未完成的扣绩效工资(按分值计算比例)。

2、矿工一天扣岗位工资200.00 元,并对未上班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3、病、事假一天以上的扣发当天奖励性绩效工资。

4、有群众举报(当月)工作及服务态度的经查实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5、召开职工会缺席的扣奖励性绩效工资20.00 元,并对未参加会议所产生

的后果负责.

6、未穿工作服上班的一次扣10.00 元。

7、职工之间、院内家属之间、医患之间发生吵架、打架行为的扣奖励性绩效工资100。

8、上班时间不做私事、不穿拖鞋、背心,违者扣20.00 元。

9、保管的各科室财产,必须做到防火、防雷、防电,出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0 元,吃饭时间、下班后必须关掉电炉电源,发现一次未断电源情况扣20 元,并对财产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10、辅助科室不得违规操作及私自收费,违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50%。

五、考核日期 实行每月考核一次,在次月5 号前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严格采取当月任务完成情况加工作职责任务进行考核,本办法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执行。

医师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医师对病员要热情接待,细心询问病史,认真检查,耐心解释,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2、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认真及时登记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肠道门诊日志,慢性病登记。

4、对就诊病人应及时作出正确的诊断及治疗,认真书写临时观察记录,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每月每位医师完成一份住院病历。大架、扯皮及危重病人必须书写病历)。

5、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

6、对危重病人要随到随诊,及时抢救,及时书写抢救记录。对远到而来病员和行动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应提前安排应诊。

7、当班医师负责每天打扫门诊卫生,冬天负责生火,保持好诊疗环境的卫生整洁。

8、杜绝与病人及家属争吵,如有争议请示院领导协调解决。

9、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脱岗,以便对突然到来的危急病人进行及时的诊治和抢救,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10、按照使用基本药物制度规定使用基本药品。

11、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绩效考核

1、门诊日志登记完整,地址详细,14 岁以下儿童要填写户主姓名,少一项扣0.5 分。

2、处方一般项目要齐全,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齐全,少一项扣0.5 分。

3、发热病人、肠道病人、慢性病病人登记漏登一例扣1 分。

4、传染病漏登漏报一例扣5 分。

5、与病人及家属争吵一次扣2 分。

6、每月未完成一份住院病历扣2 分。

7、门诊卫生脏、乱、差一次扣1 分。

8、值夜班医师必须在医师值班室值班,未在班一次扣1 分。

9、按基本药物使用制度规定用药,违反一次扣1 分。

10、危重病人未书写抢救记录1 次扣3 分。

11、上班期间着装整洁,违反一次扣1 分。

12、推诿病人一次扣2 分。

13、打架扯皮及为重病人未书写病历扣3 分。

14、节约用电,开着电暖炉离开20 分钟以上一次扣1 分。

15、上班期间违反诊疗常规,出现医疗差错事故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16、私自脱岗、离岗造成的医疗事故、纠纷、初追究责任外,经济赔偿责任自负,病扣50 分。

17、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0%扣20 分。

药房人员工作职责

1、积极执行(按医疗需求)药品购进计划,按照规定验收入库,合理储存,违反一次扣1 分。

2、基药及非基药每月执行消耗,每月5 日上报卫生局业务科,违反一次扣2 分。

3、按处方准确发药,违反一次扣1 分,造成事故者另行处理。

4、上班期间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检查药品效期,有过期药品另行保管,每年药品消耗控制在1‰,违反一次扣1 分,如造成严重损失责任自负。

5、药房盘点时,药房人员必须参加,违反一次扣1 分。

6、上班期间在岗在位,着装整洁,违者扣1 分。

7、夜班不允许脱岗,违者扣1 分。

8、精神药品按照“五专一管理”规定执行,违者另行处理。

9、私自脱离岗位,因用药问题造成的纠纷扣50 分。

10、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0%扣20 分。

收费员工作职责

1、按时上岗,做好收费前准备工作,桌面上不准摆放个人物品。

2、工作时间不准在收费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非本科室人员一律不准如内,违反一次扣0.5 分。

3、收款时做到唱收唱付,清晰准确,接待患者态度和蔼,着装整洁,使用文明用语,违反一次扣0.5 分。

4、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对每天收取的现金必须上交或存单位账户,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接账和结账的款项必须上交,违着一次扣 0.5 分。

5、收费员手中周转金、零钱,下班后不准在收费室内存放,必须存放于保险柜中。存钱途中不得单人前往,必须有 1 人以上陪同. 准备交财务的现金可以暂时存放于保险柜中,钥匙必须专人保管。违反一项扣1 分。【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加强空白票据管理,支领票据要有手续,交会票据要清点核实,确保票款相符。违反一次扣0.5 分。

7、按照财务规定,对收入分科分项统计,月底按时结账,做到及时准确,工作中不互相推诿,违者一项扣2 分。

8、工作人员需请假必须亲自到单位向院长请假,病假必须有病假条及疾病证明书。违反一次扣1 分。

9、对合医网络问题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不能报销问题应及时处置或有应对措施,不得借故不予合医报账。违者一次扣2 分。

10、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0%扣20 分。

妇幼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按时完成市保健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时下村指导、检查妇幼工作。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按规定办理,不得私自收费。

4、负责“降消”项目报表工作(每月25 日前)。

二、绩效考核

1、妇幼医师出现一例孕产妇死亡扣20 分。

2、出先一例旧法接生(五特殊原因)扣5 分。

3、不及时报送“降消”报表扣2 分。

4、未按时报送妇幼报表扣2 分。

5、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5%扣5 分。

后勤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负责全院后勤保障工作。

2、院办行政上班制。

3、负责村合医报账、下账工作(参照财务工作任务执行)。

4、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5、及时领发各种票据。

二、绩效考核(记分制:1 分=20 元)

1、未按时合医下账一次扣2 分。

2、上班时间不在院内扣1 分。

3、出现一次因票据问题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扣0.5 分。

4、未按时完成交给的其他工作扣2 分。

财务兼村合医报账工作职责

一、 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

2、认真管理好有关票据、凭证并及时审核。

3、严格执行每月财务对账制度(会计、出纳、信用社),且必须相符,要有双方签字及盖章认可。

4、严禁公款私借,特殊情况1000 元以上必须由院长签字同意。

5、按时(每月 5 号前)必须上报财务报表,有院领导签字并交院办一份。

6、及时领用或发放相关票据,不得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7、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报院领导同意,私事外出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

8、出纳保险柜现金不超过500 元,搞好财务防范安全。

9、按时完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0、村合医报账,3 天之内电脑下账,7 天之内付款。

11、负责全镇合医、职工医疗、“降消”项目等报账、审核工作及当月合医公示工作。

二、 绩效考核:(计分制:1 分=20 元)

1、当月不及时对账扣2 分。

2、出现一次不在岗或因未领取相关票据而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扣0.5 分。

3、私借公款1000 元以上扣2 分。

4、未及时上报月报表扣1 分。

5、财务检查未达到90%扣5 分。

6、村合医报销未按时,有举报情况的一次扣2 分。

7、下班之后未关门窗、水、电、电脑,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并扣5 分。

8、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0%扣20 分。

护理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2、上班期间着装整洁,持证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出现责任事故当班人员负责。

3、正确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不超过两天。消毒、销毁并做好登记,登记内容保存3 年,禁止出售医疗废物。

4、保持科室整洁,每日檫拭,紫外线消毒一次,并做好登记。

5、定期及时更换消毒液及各种无菌物品的高压消毒并做好登记。

6、认真书写各种护理文书,提高病历质量,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绩效考核

1、按时完成护理文书记录及书写,缺一份扣 1 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上班无故不着装一次扣0.5 分。

3、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正确处理医疗废物,违反一次扣0.5 分。

4、定期及时更换消毒液,违反一次扣1 分。

5、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0%扣20 分。

疫情管理工作职责

一、疾病预防控制

1、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篇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发〔2013〕 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煤炭事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局直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 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结果如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后,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县人社局,经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5个工作日)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经局务会(或局长)同意抽调到局其他有关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否则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

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单位奖励绩效分配办法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四篇

***市&&&&发展服务中心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草稿)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社发[2012]626号)、《转发省人力社保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社发[2013]474号)及***市&&&&局《关于印发〈***市&&&&局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杭交发[2012]178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现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自主分配,总量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相关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突出绩效,兼顾公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重点岗位、业务骨干、技术带头人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提升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

(三)严格考核,民主公开。建立考勤和考核制度,民主公开,规范操作,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与权威性。

二、总量确定和分配权重

上级主管部门对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控制。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比例为50%,奖励性绩效工资执行比例为50%,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

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温兴水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研究决定各类奖项的分配、领导考核等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具体工作。

四、分配项目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以落实岗位责任制,将中心总体目标与职工个人的绩效有机结合,建立以完成工作任务、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为导向的考核分配体系,与《***市&&&&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职工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杭中心***号)紧密结合,分别设置月度奖、阶段工作目标奖、年度综合目标奖三个分配项目。

各类奖励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实施分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五、分配方式

月度奖、阶段工作目标奖和年度综合目标奖均结合绩效考核, 采用系数法的方式进行分配。

各岗位(职务)等级及系数(表一和表二) 表一:

表二:

(一)月度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按各岗位(职务)等级系数,在完成月度目标任务后于次月发放。

其中:

当月婚、丧、产、探亲、计划生育假15天内(含)的全额发放,15天以上的全额扣除;

10天以上(含)病、哺乳假以及3天以上(含)事假全额扣除; 平时工作考核结果不称职的,全额扣除;有旷工情况的,全额扣

除。

(二)阶段工作目标奖。在月度奖和综合目标奖发放比重基础上,发放额度由领导小组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并按各岗位(职务)等级系数发放。一般在季度末进行;凡月度奖有扣发的,阶段工作目标奖仍将扣发相应部分。

(三)年度综合目标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在年度综合考核完成后发放。

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的个人,其综合目标奖在原基础上提高10%发放;良好等次的,其综合目标奖在原基础上提高5%发放。

年度综合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综合目标奖减半发放;考核不合格等次的,取消综合目标奖发放。凡月度奖有扣发的,综合目标奖仍将扣发相应部分。

(四)年度优秀部门奖。本年度被评定为优秀部门的,给予一次性定额奖励;各处室制定分配办法后报组织人事处统一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对新进、调出、退休的各类人员奖项建立和发放范围明确如下:

1、外单位调入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职工,起薪当月聘用岗位(职务)明确的,可按所聘岗位(职务)建奖,岗位(职务)未明确的,按最低等级发放。

2、从社会招聘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职工,起薪前3个月各类奖项按所聘岗位(职务)减半发放,岗位(职务)未明确的,按最低等级发放。

3、属组织调动性质调出人员从次月起停发月度奖,年度综合目

标奖按在岗考核合格月数发放。

4、退休人员从享受退休待遇之月起停发月度奖,年度综合目标奖按在岗考核合格月数发放。

5、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起薪3个月以内只发基础性绩效工资,3个月以后按所聘岗位(职务)建奖,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第一个月只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第二个月起按所聘岗位(职务)建奖。

(二)职工受到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处罚期间扣发或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执行。

(三)主管局绩效工资调控额,领导班子成员按市局规定执行,其他职工可分配总额由市局下达给单位后,按岗位(职务)等级系数分配。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方案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五篇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和《******》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事业创新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4、防止差距过大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在编(含非实名编)在岗的正式职工。 四、分配比例

1、我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年**月,经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并报**局批准,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根据国家统一的标准按月发放,我**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标准,报**局审批后自主分配。

2、我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1)绩效考评基金:根据市人社发〔**〕**号文件,每个岗位对应相应的系数,计算出部门职工总系数,根据部门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不合格共四个档次),对应相应的比例,处按照比例下拨绩效考核基金给部门,由各部门自主分配。**领导按照**局对处班子考评结果对应相应比例。 (2)综合奖励基金:扣除绩效考评基金后的剩余部分,纳入综合奖励基金(约占全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6%左右),由**统筹安排,用于奖励获得各种先进、节日加班、应急抢险值班、重要政治任务、重大工作项目做出贡献者。 五、兑现办法 (一)发放时间

根据上级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时间安排,一般每半年计发一次。上半年六个月(1-6月)采用预发的方式,预发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元,年末再按照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进行核算,多退少补。 (二)绩效考评基金兑现办法

1、计发系数:按照市人社局下发的岗位系数标准,部门总系数为本部门全部职工岗位系数之和。

2、计发基数:根据市人社局核算我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及我单位工作人员总系数确定,计算公式为:计发基数=单位绩效总额/单位总系数。

3、计发比例: 部门绩效总量为计发基数*部门总系数,考评为一等的部门按本部门绩效总量的**%发给部门,二等按本部门绩效总量的**%发给部门,三等按本部门绩效总量的**%发给部门,不合格按本部门绩效总量的80%发给部门。

(三)综合奖励基金兑现办法

根据处年度评先、抗洪抢险、应急抢修等各项工作要求,各部门整理好本部门人员荣誉资料、参与值班、抢险记录等,年底报处审核,由**统一计发。 (四)部门考评及分配

各部门绩效考评工作按照每年**下发的考评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职工由部门自行考评,处只对部门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将部门应得的绩效工资总量下发给部门,各部门自定分配方案,经本部门职工通过后执行,各部门在自定分配方案时要向工作量大、责任重、表现好的同志倾斜。各部门在对本部门人员绩效考评确定考评等级时要认真做好本部门外借人员的考评工作,鼓励外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部门对职工考评结果报处备案。 六、奖惩规定

1、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全额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下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发给,不合格的,按**%发给。受记大过处分,处分期按**%发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年内,按**%发给,留党察看处分期按**%发给,开除党籍处分,两年内按**%发给。降职、撤职、缓刑期满重新安排工作的,按重新确定岗位的标准发给。立案审查未有结论的,暂不发给,待有结论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2、职工请年休假、晚婚假、丧假、探亲假、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请产假、护理假期间不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职工请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按请假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内请事假15天及以上的,扣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职工迟到、早退甚至旷工,或部门领导把关不严,达到相关标准,按**考勤制度,扣发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违反劳动纪律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根据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经***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停发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在重大政治任务、防洪抢险、应急抢险等情况下,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现场指挥,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由部门扣除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励性绩效工资,直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职工请假期间应扣绩效工资的,由各部门根据考勤扣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应扣绩效工资的,**在下拨给部门绩效总量前扣除。

七、本方案如有同上级部门新颁发的相关方案相抵触的条目,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八、今后在上级调整绩效工资标准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相应调整岗位系数标准,报职代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九、***各部门要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讨论本方案,并依据本分配方案制订本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获本部门职工通过,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十、本方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方案由处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20***年**月

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六篇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5〕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七篇

方案一: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深纪发【20xx】33号及深人社发【20xx】23号的文件精神,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学校分配秩序,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以岗计酬、以量计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学校充分考虑各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体现公平、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学校领导班子形成本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保障(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实行总额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以各单位每年1月份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基础核定,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的,可申请重新核定。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1、分配范围: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

根据深纪发【20xx】33号及深人社发【20xx】2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则:

1、定编、定岗、定责、定量原则。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科学合理原则。

5、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重点工作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了稳健实施工资改革,学校特成立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勤津贴(30%)+岗位津贴(50%)+奖教奖学(20%)

1、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贴700元。每月全勤的全额发放。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考勤津贴:时间在1小时内的,扣除30元;超过1小时的,扣除60元。

(2)严格实行事假审批制度。教职工请事假,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60元。

(3)严格实行病假报批制度。教职工请病假,应按规定报批(出示病历本或医生证明)。当月请病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30元。

(4)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全部考勤津贴。

以上病假、事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2、岗位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50%)

岗位津贴=课时工作量与社会工作量(约60%)+职位责任津贴(约30%)+安全责任津贴(约10%)+骨干教师补贴(1500元)

(1)课时工作量

①课时工作量=周工时数×4×岗位责任津贴基数+代课加班等补贴

②周工时数=周课时数×科目权重系数×职称系数

③课时工作量基数=岗位责任津贴总额(即奖励性绩效工资50%)-职位责任津贴-骨干教师补贴-安全绩效奖后÷总工时数

④总工时数=(注:51为在编在岗教师人数)

⑤职称系数:

见习:0.99;转正及初级:1.00;

中级:0~8年1.02;9年以上1.04;高级:1.05;

⑥科目权重系数

(2)社会工作量(此项工作量可根据学校安排的岗位变化作适度调整)

A、体育训练:200元/月

B.科组长:语文、数学、英语7节/周,综合5节/周;

体育4节/周;其他学科(包括音乐、美术、电脑、科学、思品)4节/周;

年级组长:1节/周;

备课组长:语文、数学、英语1节/周;

其它科0.5节/周;

科室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0.2节/周副班主任2节/周

(班主任每月平均500元/人,另见分配方案)

校医7节/周(兼课另计)计生3节/周(兼课另计)

会计6节(兼课另计)固定资产管理员3节/周(兼课另计)

教务员、学籍管理员、后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

师训专干2节/周(兼课另计)报账员14节/周(兼课另计)

网管及电教员6节/周(兼课另计)

办公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大队辅导员8节/周(兼课另计)

主任正职10节/周,副职8节/周(兼课另计)

校级领导正职21节/周,副职19节/周(兼课不计)

D.说明:a、语、数、英跨年级或双班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三班教学增加2节课时;b、全体科任跨学科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c、教师临时代课不纳入工作量,看课每节补贴6元,代上课一节补贴20元。

(3)职位责任津贴

(4)骨干教师津贴:按学校骨干教师方案每人每月补助100—200元。

(5)安全绩效奖:校长250元;副校长(工会主席)200元;主任:160元;副主任(大队辅导员):130元;教师100元。

3、奖教奖学(占奖励性绩效20%):

奖教奖学=按月发放(约79%)+学期末发放(约21%)。

(1)按月发放方法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实,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给出评价,评价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对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教师,扣去(按月发放部分)奖金。

(2)学期末发放方法

学期末发放部分奖金参照本校制定的《奖教奖学方案》方法发放。另机动是当月顶课、看班和加班也由此项目支付。

方案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 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 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 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 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 失或恶劣影响的;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 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 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 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方案三:初中校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 机制,强化岗位责任制,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上级部门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工作制定此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各校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政策依据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xx】71号)。

(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教人【20xx】139号)。

(三)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银川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银教发【20xx】113号)。

(四)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银川市财政局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通知。

三、分配原则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德、能、勤、绩进行考核,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分配。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奖勤罚懒,促进发展的分配原则。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校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监督及绩效工资分配、发放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发放得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领导小组:

成立以唐中教育发展共同体总校长为组长,各校区执行校长为副组长,有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参加的领导小组。

五、考核分配范围

各校区以当年核准的在编在岗总人数和绩效工资总量为基础,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截留20%,再减去班主任费,剩余部分按月考核发放。

六、考核内容和办法

从 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由考核小组评议、相关部门考评、年级部考评、教研组考 评和备课组考评等,把考核的成绩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合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学生测评及家长的意见、教学成绩、各种获奖情况、个 人自评、群众评议等考核方式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同时进行。年度考核的成绩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等的主要依据。详细情况 参见《银川唐徕回中教职工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七、设置及分配

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和教育教学成果奖(含岗位绩效奖和成果奖)三个项目,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按月、学期、学年核算发放。

(一)班主任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94%)

班主任津贴按《银川唐徕回中班主任绩效津贴发放办法》实施,根据有关规定,班主任津贴一年共计发10个月,3月、9月停发(寒暑假)。

(二)超课时津贴

1、超课时津贴

各 学科周课时标准:语文、数学、英语,每周授课时数为10—12节。物理、化学每周授课时数为12—14节。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授课时数为12— 14节。音乐、体育、美术、技术、听力、阅览每周授课时数为14—16节。教师跨课头任教,每两个教案附加1课时。体育教师承担课间操组织工作和信息技术 教师承担机房管理工作,每周在“跨头/附加”中加2课时。

超课时量以学科周课时的上限为标准,每超一节为16元。

2、各种辅导津贴

早 读和初三体育教师早操每次5元;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生物、计算机学科竞赛小组每次20元(辅导2节课);合唱队、乐队、舞蹈队、体育运动队、 书法、美术及其它兴趣小组每次10元(下午活动每次不少于1个小时)。假期训练辅导每天补助30元。化学实验员补助30元/月。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分为岗位绩效奖和成果奖,其中岗位绩效奖按月发放,占每月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的80﹪;每月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的20﹪汇总后,设成果奖按学期、学年核算发放。

应发绩效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总额。

1、岗位绩效奖

(1)任课教师月绩效奖

任课教师月绩效奖=月课时总数×学科系数×单位课时绩效工资

学科系数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系数为1;

物理、化学学科系数为12/13=0.923;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系数为12/14=0.857;

体育、美术、音乐、技术学科系数为12/16=0.750;

阅览课、听力课、专职实验员学科系数为0.6。

单位课时绩效工资

①单位课时绩效工资=剩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全校教学总课时

②剩余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应发绩效工资总额×80%-管理岗位津贴总和-月超课时津贴总和-月早读津贴总和-月课外活动津贴总和-骨干教师绩效奖总和+各项扣发绩效工资总和

2015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八篇

第1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相关的指导性方案,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劳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倾斜一线的原则。

4、岗变薪变,能高能低的原则。

5、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每年按12个月发放)

1、基本津贴

高级:600元/月

中级:520元/月

助理级(中学二级):440元/月

员级及以下:360元/月

2、岗位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1)职务补贴

①正校级:330元/月

②副校级:310元/月(未兼课人员另加60元,退居二线的校级领导正职310元/月,副职290元/月)

③中层正职:290元/月(未兼课人员另加60元)

④中层副职:270元/月(未兼课人员另加60元)

⑤班主任: 230元/月

⑥教研组长、备课组长:60元/月

⑦教辅人员:未兼课人员220元/月,兼课人员185元/月.

⑧年级助理:140元/月

⑨其它:分管保卫领导每月补助40元,保卫科长、干事晚上值班(到学生熄灯后)每晚12元(安实际考勤次数计算);行政干部值周30元/天;图书馆负责人25元/月 ;实验室负责人25元/月,仪器保管员35元/月,北校区保卫科负责人60元/月,财会室负责人60元/月,各支部书记、委员25元/月,小车司机出车补贴230元/月,早操叫操的体育老师每次6元,课间操到位的体育老师每次2.5元,校男女排球、篮球、田径教练每天计3课时(早晨1课时,下午2课时),工会小组长25元/月(在工会经费中开支)。

(2)在岗补贴:

①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均享受300元/月的在岗补贴。

②在岗不在编的教工享受在岗补贴

③在职在编不在岗的教工不享受在岗补贴

④学校聘请的临时工、合同工不享受在岗补贴

⑤按规定享受在岗补贴的教工如有请假、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现象,按学校有关出勤的奖惩规定进行相应扣除。

⑥国家规定天数以内的婚、产、丧假享受在岗补贴,超过部分从在岗补贴中扣除,扣完为止。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1、工作量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

(1)满工作量要求

行政领导周工作量:

①校长、书记3节,副校长、副书记4节;

②中层正职5节,中层副职6节(中层干部语、数、外上一个班为满工作量)。

科任老师周工作量:

①语文、数学、英语每人两个班;

②物理(初中、高一、高三、高二理科)、化学(初中、高一、高三、高二理科)、政治(初二、初三、高一、高二与高三文科)、历史(初二、初三、高一、高二与高三文科)、生物(高二、高三理科)、地理(高一、高二与高三文科)每人10节;

③物理(高二文科)、化学(高二文科)、历史(初一)、政治(初一、高二与高三理科)、地理(初一、初二、初三<如中考宣布为考试科目, 则10节算满工作量>)、生物(初一、初二、初三<如中考宣布为考试科目, 则10节算满工作量>)、体育每人12节(初三如中考宣布为考试科目, 则10节算满工作量);

④微机、音乐、美术、心理咨询等每人14节。

(2)津贴标准

① “科任老师周工作量”中的第1、2条中所列课程高级和中级职称的每课时7元,初级职称的每课时6.5元,无职称的每课时6.0元;教案每课时3元。

②“科任老师周工作量”中的第3条中所列课程高级和中级职称的每课时6元,初级职称的每课时5.5元,无职称的每课时5.0元;教案每课时2.8元。

③“科任老师周工作量”中的第4条中所列课程高级和中级职称的每课时5.0元,初级职称的每课时4.5元,无职称的每课时4.0 元;教案每课时2.6元。

④只达正常工作量一半(或一半以下)的课时津贴(不含备课)乘以系数0.8(新分配来的毕业生第一年除外)。

⑤实际年龄距规定退休年龄相差两年的每周补助2课时(不含备课)附加津贴(不作为计算超工作量的基数)。

⑥监考90分钟以上每堂10元,90分钟以下每堂6元;命题(期中、期末)90分钟以上每科30元,90分钟以下每科20元;审题90分钟以上每科20元,90分钟以下每科10元;阅卷90分钟以上每份试卷0.40元,90分钟以下每份试卷0.30元。

(3)超工作量课时津贴

①凡超工作量的,课时超则课时津贴翻倍,教案超则教案津贴翻倍(超教案必须符合下面两个条件:A要跨头的;B每周总教案超过4课时<不含4课时>,应届高三跨补习班的老师,教案不能算超,只能算二个月的两头教案费)。

②行政领导超工作量的,超量部分(包括课时和教案)乘以系数1.5。

(4)代课津贴

①未满工作量的代课,每节按各自所上课时的档次计算。

②满工作量的代课,每节按超课时计算。

2、出勤津贴

(1)凡出满勤者,按90元/月标准发放出勤津贴

(2)未出满勤者,按下列标准扣发:

①婚、产、丧假(限国家规定天数),规定天数内不享受出勤奖。超过的按事假或旷工标准执行。

②病假每天扣8元,超过的或弄虚作假的按事假或旷工标准执行。

③事假每天扣15元,超过的按旷工标准执行。

④旷工一天扣50元,无故缺课一节扣25元,上课迟到一次扣7元。

⑤全校大会、党员大会、党课、升旗、分组政治学习、学科活动、备课活动等各类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5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7元,非公务请假每次扣6元。

⑥监考迟到每次扣7元,缺席按旷课一节计算。

⑦教案缺一课时扣7元。

⑧未完成全学期听课任务的,每少听一节扣7元。

⑨外出拿文凭的进修学习每天扣4元,出公差、开会或学习等不扣出勤奖。

⑩在规定坐班时间内,每缺席一次扣30元。

(3)未出满勤者,如出勤津贴扣完,其余部分从在岗补贴中扣除。

3、教育教学质量

(1)综合先进奖(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先进班主任、先进年级主任等)

注:1、同一年次同一项奖励取最高奖,不重复计奖;2、其他由部门评选的优秀工作者算单项,每个级别按五分之三取奖金。

(2)优质课比赛(包括仪器制作获奖)

(包括课件、科研课题评审通过已结题的)

注:1、各级论文获奖,需教育局教研室及各级专业学会组织的方可计奖; 2、报道学校的新闻稿件按稿费的2倍计奖;3、科研课题奖参照论文奖。

(4)奥林匹克竞赛(指数、理、化、生、计算机)

注:1、个人奖与团体奖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2、如公布结果是以名次排列,则:第一名相当于一等奖;第二名和第三名相当于二等奖;其它名次相当于三等奖。

(5)其它学科与非学科竞赛(须由教育部门组织)

注:1、非学科指代表学校参加市、省和国家教育部门或党政组织的各种演讲、作文、知识竞赛等;2、个人奖与团体奖不重复计奖,就高不就低;3、如公布结果是以名次排列,则第一名相当于一等奖,第二名和第三名相当于二等奖;其它名次相当于三等奖;4、奖金分配:①非学科竞赛奖给辅导老师;老师参赛的奖给参赛者;②其他学科如属开卷,只能按奖励标准的50%领奖。

(6)体育、艺术竞赛

注:1、必须是由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2、逐级比赛获奖,只取最高成绩给予奖励。

(7)高考、中考奖:按学校每年高考、中考奖方案发放。

四、核算、审批、发放

由总务处、教务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上报数据进行核算,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财务副校长、校长审批,财务室统一发放。

第2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第3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广东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XX]59号)和《阳山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的有关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促进我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集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绩效工资管理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不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边远山区教师、班主任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教育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教师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3、按广东省文件规定:占绩效工资总量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所列项目的比例经考核后,直接发放给教师本人或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4、实行动态管理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1—6月考核一次,7—12月考核一次),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方案程序给予调整。

三、考核对象、时间

考核对象:本校全体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

实施时间:从20XX年9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具体考核实施方案

(一)资金组成

县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根据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总数划拨的绩效工资总量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资金。

(二)项目设立

班主任岗位津贴、边远山区教师津贴、超课时工作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五类。

(三)考核细则

教学一线教师的考核办法

1、班主任岗位津贴。

(1)总经费:50元×班主任总人数。

(2)标准:按50元/人月(一年按10个月计发)。其中30元作为班主任费基数,根据当年(或学期)担任班主任总月数发给。另外20元作为浮动资金,给予担任大班额的班主任教师津贴。

(3)计算方法举例:

①某班有学生45人,我小学一到六年级58个教学班,总学生1846人,则该班主任每月班主任费=30+20×58×45÷1846=58.3(元);

②某班有学生15人,我小学一到六年级共有58个教学班,总学生1846人,则该班主任每月班主任费=30+20×58×15÷1846=39.4(元)。

(4)设立副班主任奖,其岗位津贴为本班主任的一半。(副班主任必须参与本班的管理及家访及学生的思想教育等工作)

2、边远山区教师津贴。

①边远山区学校分三类:岩口小学为一类,横岗、桂花小学为一类,大岗小学为一类。

②津贴标准:岩口小学(10元/月人),横岗、桂花小学(20元/月人),大岗小学(30元/月人)。

③根据教师在每类学校实际工作总月数(每年以10个月计算)计发。

计算方法:岩口小学10×总月数=该类津贴总额;

横岗、桂花小学20×总月数=该类津贴总额;

大岗小学30×总月数=该类津贴总额。

3、教育教学成果津贴量化。

按德、能、勤、绩四块考核,满分100分。

第4篇: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与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把竞争机制引入教师人员分工和工资制度改革之中;全面建立科学规范化,便于操作的收入分配机制,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激励教师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推动学校教育工作健康、和谐、快速发展。

2015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完成任务指标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九篇

方案一:城东中心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励机制的内部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xx】50号)、《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闽政办【20xx】113号)、《关于仙游县中小学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综【20xx】18号)及《关于中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仙教〔20xx〕1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奖励性绩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稳定基层教师队伍,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在县人事、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推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理顺学校内部各类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分配工作全过程实现公开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学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贴、工作量考核、工作业绩考核三部分构成的考核分配方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班主任津贴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构成为:工作量津贴占50%、工作业绩津贴占50%。

A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贴标准为100元。学校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考核合格的按标准领取津贴。

A2、工作量(按下列四个项目的具体课时计算):

1、管理职务职责工作量:

年段长、教研组长工作量折算为每周1课时;中层副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中层正职工作量折合为每周3课时;校级副职、督导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4课时;教研员及财务人员工作量折合为每周2课时。

计算方法:学校编制所设的相应岗位中层干部职数×岗位职责工作量÷实有中层干部数=该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参照学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会正副主席、妇委主任、共青团书记兼行政职务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没有兼任行政职务的按相应低一级行政职务折合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

(1)教师周教学课时:实际教学课时×已聘专业技术等级系数(员级1、助理1.1、中级1.2、副高级1.3)+实际教学课时×学科系数(语、数学科系数为0.2)=教师周工作量(课时)

(2)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代课按实计算,节假日护校按每天6课时折算。属于学校行政人员管理职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重复计算。

3、学校其他管理岗位职责工作量:按学校教师平均工作量折算课时数。

4、出勤情况(含会议和学校规定的集体活动):病假1节扣0.5节,事假1节扣1节,旷课1节扣5节,迟到或早退1次扣0.5节。非教学人员按工作日参照教学人员酌情折扣。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量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班主任津贴,下同)×50%÷学校总工作量(节数)×个人工作量(节数)

A3、工作业绩(含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

1、职业道德10%:①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敷衍塞责;③关爱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④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学校根据以上要点根据不同岗位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不得分:A、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即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条之一的;B、当年度受效能告诫或党政纪处分的。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职业道德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职业道德总得分×个人职业道德得分

2、业务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②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③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⑤帮助学习困难学生的措施落实。学校根据以上要点制定具体考核细节进行量化评分。

(2)教学常规10%:①认真备课,教案齐全、规范;②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改进教学方式;③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④教学内容科学、正确,不出现知识性错误;⑤及时进行教学辅导,认真批改作业;⑥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⑦坚持课后反思,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以学校教学常规量化分值相应得分。

非教学人员:能履行好岗位职责,按本校教师教学常规量化平均值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业务能力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20%÷学校业务能力总得分×个人业务能力得分

3、专业发展10%:

(1)继续教育5%:①有参加培训的过程记录和总结;②参加学历达标或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③积极参加校本培训以及其他各种进修学习。

(2)教学研究5%:①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课题研究(负责人5分,成员4分)、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得5分,中心小学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复计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专业发展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专业发展总得分×个人专业发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学效果5%:①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情况;②学生和家长的反映情况。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综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学生获奖情况;②学习困难学生进步的情况;③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学校根据其所任班级学科考核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学人员:学校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完成情况及效果等评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相应分值为10分、8分、6分、2分。

计算公式: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成效部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学校工作成效总得分×个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及要求

1、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等于各部分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和。

2、学校应将教职工考核情况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列表公示。

3、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职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组长:陈世金

副组长:连益利、肖晋渠

成员:工青妇负责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学校(园)长

4、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教代会通过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5、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后,除上级文件规定的项目外,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提高现有的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当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3)当月病、事假累计到达或超过15天的,扣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2、被立案、停职检查的暂缓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待结案后按处罚结果再予以确定。

3、受行政处分的同时受党纪处分的按处分种类重的确定标准。

4、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会议的、无故旷课、旷工的,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制定考核量化办法,适当扣发奖励性绩效津贴。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或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挂职、支挂教、借调或进修学习等人员,由挂职、支挂教、借调单位出具挂职、支挂教、借调期间的工作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原单位的平均水平发放。批准脱产进修学习人员的工作量按本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计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跨单位流动的人员不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并将其按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上缴核算中心或财务中心。

7、以校(园)为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进行量化考核,发放绩效工资。

方案二:龙山县第一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龙山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学校再安排适量的经费(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合理均衡的原则。科学安排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确保学校内部和谐稳定。

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核分配过程全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领导机构

组长:徐德顺

副组长:戴理生、张先勤、尚立桂、张太浩

成员:李发银、李连凤、殷明发、肖全民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且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五、绩效工资构成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专项津贴和期末质量奖三部分构成。

六、资金来源及分配

1、上级按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核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用于月绩效工资发放。

2、学校在可用财力中按每人每年12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期末质量奖及工会活动的开支。其中期末质量奖每人每期安排450元,教师节工会活动每人安排100元,春节前工会活动每人安排200元。

3、学校在可用财力中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学校管理层干部津贴等。

七、考核及发放方式

1、月绩效工资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2、专项津贴按月考核、按月发放。

3、期末质量奖按学校《工作绩效量化方案》量化,在学期末发放。

八、考核责任单位:教导处、教科室

九、绩效工资分项发放办法

(一)月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资金: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额的30%。

2、考核及发放:按月考核、分月造册、以期发放。

3、月绩效工资组成:

月结构工资由出勤奖励,课时奖励,现实表现奖励三部分组成,其中出勤部分占30%,课时部分占60%,现实表现占10%。

4、发放办法:表格略

出勤奖励

现实表现奖励

课时奖励

工作绩效量化方案

方案三:福清市实验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认真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持续稳步地推进我校教育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

二、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效率优先,优绩优酬,兼顾公平。

2、适当拉开分配距离,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

3、坚持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作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60%,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

六、分配方法:

(一)工作量(任务)补贴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部门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的执行办法》(闽教[87]104号)文件规定,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为:16.3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语、数、英批改作业工作量周各加节数:一至三单数和英语为1节;一、二语和四至六单数及跨年级英语为2节;三、四语和一至三双班数为3节;五、六语和四至六双班的为4节。学校核定的平均工作量16节/周,体育科15节/周,各种兴趣小组辅导可计课时。中层及其以上干部达到规定的周授课时数算为满工作量:校级领导4节;四处室主任(职称学科)6节;四处室副主任(职称学科)8节。

1、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量为满工作量,月补200元,每人另有40元用于临时性中心工作加班补贴、超工作量补贴等。

2、迟到、早退一次各扣5元,事假自找代课代职,病假2天内自找代课代职,学校付代课金,每天均扣25元;旷工每天扣100元;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和教师例会、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按半天计假,每缺席1次扣12.5元。(200元扣完为止)

3、节假日等加班补贴:经校级领导集体批准的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晚上加班原则上计半天。

4、公代和超工作量补贴:由教导处安排或核算公代和超工作量每节补贴7元,

5、分娩教师在法定假内月发200元。

(二)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班主任(辅导员):80元/月;配班老师:30元/月。

2、语、数、英教研(备课)组长、综合组、艺体等学科教研组长、台长、安全专干、计生专干:40元/月。

3、年段长:60元/月生管:80元/月

4、处副主任(含团支部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80元/月

5、处主任、工会副主席、女工主任:80元/月

6、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80元/月

7、校长、书记:80元/月

8、有兼主科教学并已满工作量的岗位:会计:60元/月;

出纳:30元/月;副台长:30元/月;生管助理30元/月。

以上兼任多种管理岗位的人员补贴可累加,但补贴总额每月不得超过100元。

工作量和管理岗位每学期按六个月计发。

(三)业绩奖励

1、集体(大合唱、田径总团体、篮球和学校认定的文娱节目、声器乐)辅导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名)奖,分别奖:4000元、3000元、20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0元、2000元、1000元;地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奖2000元、1000元;县级一等奖,奖1000元。同一项目只得一次最高奖。成绩特显著的,学校要开总结会。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

(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2、学生个体辅导奖。“迎春杯”数学竞赛与“快乐杯”等作文比赛(含征文)和学校认定的乒乓球、羽毛球、围棋、象棋、电脑、科技、演讲、朗诵、英语等比赛,学生个人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600元、300元、2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400元、200元、100元;地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300元、150元、100元;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给奖120元、80元、50元。同一人只得一次最高奖。作文赛,集训指导教师与科任各一半奖金。“迎春杯”、“华杯”赛,指导教师与科任分别奖四分之三和四分之一奖金。参加各级临时组队的学生比赛活动,不设个别辅导奖,仅设组织奖,组织者每人每项奖不超过100元。学生个体辅导工作成绩特显著的,学校可以开总结表彰会。单科单项封顶5000元。

3、田径单项赛(指没获集体奖)获福清市第一、第二,分别奖给指导师60元、40元,封顶500元。代表福清市参加福州市比赛获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奖给原指导老师80元、60元、50元、40元、30元、25元,参加省级比赛的分别加50元。有专项经费(福州市拨款)的,可重奖一次。(在训练补助项目中支付)

4、教育教学论文获校一等奖的每篇奖50元(按参评篇数10%评选),二等奖的奖30元(按参评篇数15%评选)。获市、地市、省、国家级论文一等奖的分别奖60元、80元、100元、120元,得二、三等奖的各递减10元。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奖(民间组织的不给奖)。但是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含普教室)组织评选的可以重奖一次(高、次高)。

5、担任教育、教学讲座或对外公开观摩教学(含校年会,不含家长开放日)的,每场或每节奖100元。获国家级教学比武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1000元、700元、500元;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给比武教师800元、500元、300元;获地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500元、300元、200元;获县级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奖200元;获片第一名200元。辅导小组也得同一份奖金。

6、凡在地市级以上(指有注册的)报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稿费的两倍(封顶200元)。《福清侨乡报》发表校署名文章,按稿费金额奖(但不超过80元)。《福建教育》(不含增刊)上发表的署校名文章奖300元。同一稿只得一个最高奖。

7、校文艺会演按参赛节目50%评选:一等奖每个节目奖200元,二等奖100元,参演的节目另加100元。校田径运动会,年段团体总分冠军的班级奖100元,亚军奖70元,第三50元。

8、教师个人德育工作奖。德育工作每学期考评一次。考评对象为全体教师。考评内容分德育常规、德育科研。其中德育常规包括“班主任手册、升旗仪式、晨会、课间操、眼操、‘了不起’评比、家访工作、导辅工作”;德育科研包括“班级建设、心健教育、科研活动”。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9、了不起班级奖。每学期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评比内容为环境卫生、路队、眼操、仪容仪表、清校等。每个年级评出半数班级(四舍五入法),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70元,第四名奖60元,第五名奖50元。

10、先进班级奖。每学年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校所有班级。评比内容分了不起班级评比成绩、学业成绩、学科竞赛、艺体活动等。每个年级评出前二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

11、教科研奖。

12、教师工作考评奖。每学期总评一次,评比对象为全体教师。考评内容涵教育教学教研和师德等内容。经学校考核组量化考评分一、二等奖。一等奖约占1/2,每人奖70元,其余的原则上为二等奖,每人奖50元。

13、年度考核奖。“教师职务年度考评”合格者及分娩女教师(法定假内),平均享受绩效工资的余额款。

14、突出贡献奖。教育、教学及中心工作需要,可设特别奖。奖给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特大或向学校建言献策等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特别大的个人或集体。评奖时应广泛征求意见,由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七、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xx]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八、本解释权属校长室。

方案四: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十六字方针:“客观评价、按绩评优、合理发放、促进提高”,实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激励教师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实现教育成效与个人所得双赢。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校务委员会提出草案,全体教师审议通过后,特制订《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小马房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适用范围、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人员

三、绩效工资来源、数额:

区财政支付的绩效工资学校可支配总额(依据上级精神,70%依据工龄、教龄、职称固定发放,剩余30%由学校发放原则执行)。

四、考核组:

校长提名候选人,不记名投票选出,组成考核组机构。组长:王建国;成员有:王淑凤、王焕琦、李雅梅、左运秀。

五、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依据日常考核项目进行考核汇总,个人考核总分/全体教职工考核总分之比=个人所得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财政支付总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6,结果为下半年度每月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数额。发放办法为学校在学期末汇总后上报文卫局,本结果作为下一个半年度发放依据。

采取总量控制,个人收入不封顶、不保底的真正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

六、考核办法:

考核组对全体教师日常工作各项主要内容进行随时跟踪评价。

七、项目设置:

出勤、师德师风与继续教育、家长评价、学生评价、计划总结、教案设计、授课情况、作业处理、后进生辅导、教研及成果、教师基本工作量等11项,个别项目(如教学设计、授课情况、作业处理等)需要检查多次,取平均值。

八、各项标准:

1、出勤情况:

考勤分值满分为10分。

每月按10分计算,半年一次考核,取半年平均数,依据实际情况按标准减分,扣分标准为:事假一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1.5分,事假一节课为0.5分,病假一节课为0.2分(要有假条与诊断证明材料),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不及时签到每次扣0.3分,每月可出现负分,半年平均值计入总表。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记0分,可出现负分,此项直接在半年考核总表中扣除。学期末总计得出项目(1)总分,各种法定婚丧嫁娶假期依据相关规定执行。此项由校长亲自抓,王淑凤老师负责落实。

2、师德师风与继续教育:

本项目总分19分,分成三项:师德考试7分,学习培训参与情况4分,日常表现8分。

(1)每学期学校组织教师进行师德师风学习,并指定书籍,学期末进行闭卷考试,试卷满分为七分,考试成绩计入本栏目,试题编写与阅卷由校长亲手负责,必要时指派无关幼儿教师阅卷。

(2)师德学习、继续教育等培训情况(各2分),依据参与度及总结反思等核定分数,具体由考核组完成,查阅相关资料,日常记录由王淑凤老师负责。

(3)有无体罚、变相体罚,故意制造矛盾、是否做到团结、互助、合作等(8分),考察此项由考核组查阅记录,打分计入总分,记录材料由王淑凤老师负责收集整理与保管。

3、家长评价

本项栏目总分7分,分为开放课堂评价3分、调查问卷4分两个方面。

开放课堂评价4分由学校制定相应表格,参与家长进行评价(如遇特殊年份,学校不能完成此项目时,该项目分值为:全体教师为满分)具体量化分值见附表。

调查问卷3分,由学校每学期向家长出调查问卷表,向全体学生家长发放,学生家长依据要求,给予分值量化,取平均值计入考核总表。此项工作由校长负责,王淑凤及其他考核组成员进行汇总,同时对不记名打分表进行保密工作处理。

4、学生评价

本栏目总分为7分。

考察与分项:采取个别学生座谈调查4分、全体学生课堂评价问卷3分。

以上两项由校长负责督办,王淑凤、王焕琦老师具体落实,学生座谈内容主要为:教师语言是否亲切、责任心、授课、作业处理、辅导、是否有坐姿讲课、吸烟、上课时接打手机等方面的现象,具体量化分数,计入考核总表,课堂评价由学校出具调查量化打分表(学校随机抽取学生,保密被调查活动)学生如实打分后,计入教师总成绩,座谈学生以不少于本班1、4学生为准,取平均数记录于总表,表的格式与内容依学期情况调整,不固定师德与业务范畴之内容。

5、计划总结

本栏目总分8分。

考察教师的各种计划、总结与落实情况,考核组现场查阅相关材料,进行打分,材料保管由王淑凤老师负责。

6、教案检查

本栏目总分12分。

考察教师的课时计划(教案)书写,考核组现场查阅进行打分,由王淑凤老师负责组织。

教案分值、项目分为:是否照抄生搬网络、书籍资源3分,是否超周备课1.5分,教材分析是否到位1.5分,重难点把握1.5分,课改特点明显1.5分,表格各项完整明显1.5分,仪器、媒体充分利用1.5分。

7、授课情况

本项目分值10分。

方法具体为:学校出具评价表,考核组进行听课打分完成。

授课分值、项目为:教学观念1.5分、教学目标与教学内容2分、教学方法3.5分、教学技能1.5分和教学效果1.5分,具体细则参照评价表。

8、作业处理

本项目分值12分。

具体由学校出具评价表,考核组进行检查,打分完成。

作业处理分值、项目为:作业量2分、等级加批语2分、作业次数1.5分、是否全批全改1.5分、是否及时批改2分、是否出现错批错判3分(错判属严重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此项每出现一次错判扣除1分,可以出现负分,计算方法如考勤管理模式;同时,学校每学期要进行三至四次作业检查,如出现三次及以上对学生作业处理出现错判现象,该教师的本期评估总分要被扣除30%—50%),取各次平均得分情况计入总表,不涉及作业的学科一律取平均值的80%计入总表,王淑凤老师负责保管。同时,校长负责组织,把相关严重问题与教师及时进行沟通。

9、后进生辅导

本项目分值10分。

具体分为两项:后进生转化档案、后进生主要文化课进步情况,由考核组完成。

后进生转化考核,包括档案管理检查内容(后进生档案初始建立情况、辅导记录材料等)小项合计5分;后进生主要文化课成绩进步分值与上学期统考比较,每上升一名增加0.2分,5分为封顶分数,非统考学科的任课教师,该项目取全校统考学科教师平均得分的80%计算,运动会取得较好成绩或音乐美术上级有竞赛并取得好成绩的可适当浮动平均分至平均数或高出十个百分点。

10、教研及成果

本项目分值15分。

具体分为两项:教研活动记录与感悟笔记、教研成果获奖情况,由考核组完成与核算。

1、教研记录与感想感悟由考核组检查笔记现场打分,满分为10分,项目有:是否依照教研计划执行2分、是否有教研记录本册2分,是否真实记录教研过程3分,是否记录有自己的心得体会3分。

2、教科研成果分值5分为满分,每学期获奖项目合计分数记录在内,具体为:区级1分/次,市级1.5分/次,省级2分/次,项目可累加至上线,没有的记0分入此项总表,学期末校长主持,指派专人汇总。

11、教师基本工作量

基本工作量(40分)。

方法为:量化出学校所有岗位工作量。全体教职工工作量相加,得出学校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职工总数,得出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为:教职工人工作量得分=教职工所担任各岗位工作量总系数×40分—日常考核所扣分值,计入总表。

本项目规定中的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兼任学科教师工作量的实际得分参阅附后表格及要求,考核小组学期末评定实际工作效果量化分值计入总表;其他辅助教学岗位要求与评价参与学校基本制度中要求,酌情量化后与前述量化值合并计入总表。

12、另外,对于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同时上报文教卫生局处理。

对于学期内出现2天及以上旷工的,考虑到不影响发放公式的计算,按照实际得分与实际获得奖励性绩效金额计算,但是不下发,直接交文教卫生局作为突出贡献奖处理或上缴财政。

13、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

学校依据学年度的两次结果、上级各档次百分比要求,划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

结果作为晋级评先选优之依据;教职工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的档次依据个人所得如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数;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应发额全部,同时依据上级要求,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30%,连续两次不合格,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60%,三次以上交由上级主管局或继续教育中心执行待岗进修或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职业道德考核达不到基本要求的;

(2)、以非法手段表达诉求、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校利益的;

(3)、因玩忽职守或工作不力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违规进行有偿家教的造成了不良影响的;

(5)、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或在工作中发生重大教育教学事故的;

(6)、半年内出现两次及以上旷工的;

(7)、未按要求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及未参加相关学习活动的;

(8)、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声誉行为的;

(9)、其他严重违法上级规定和国家法律的。

13、教师会议通过后,上报文教卫生局审核,审核后执行。

另,本办法与上位办法相抵触之时或之处,以上位办法为准;本办法未尽或未明确之处及需要修定时,一律由校务委员会提出议案,由全体教师会讨论后,一并归入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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