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建档制度

建档制度

2016-08-28 09:44: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建档制度(共6篇)档案管理制度范本档案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 档案管理的范围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建档制度》,希望能帮助到你。

篇一:建档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2.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

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3.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A)行政管理、(B)人事管理、(C)财会档案、(D)生产经营管理、(E)技术质量安全管理、(F)基建档案、(G)外来文件、(H)声像档案、(I)实物档案、(J)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 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又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4.归档要求

4.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4.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4.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4.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4.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5.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5.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5.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5.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5.3.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5.3.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5.3.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3.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3.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3.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5.3.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6.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7.档案的保管

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8.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

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公文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机关及项目部文印管理,提高文印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文印工作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本公司文印管理职能部门,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各部、室、项目办及各项目部负责本部室各自的公文处理工作。

3.公司公文必须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督办、缮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公司行文程序规定如下:

根据文件性质和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承办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如多部门联合行文,必须由联合行文的部门会签后送公司综合事务部审稿。属行政序列文件须经行政领导签发,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编排字号和登记后,并打印出来。相关职能部门原拟稿人校对后,再缮印、用印和封发,文件底稿(附带二张正文)加盖公章后由档案室存档。

5.各类公文的拟稿、修改和签字必须使用钢笔,不准使用元珠笔和铅笔。经修改后的底稿,如果稿面较乱,必须由拟 稿人或承办部门清稿后交付签发和打印。

6.上行文的呈办,下行文的执行、检查,均由拟文部门负责。

7.公司设立档案室,统管各类文件。实行文件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及时地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标引、立卷、存档。

8.凡公司和各项目部在各项工作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9.严格履行文件阅办手续。凡需借阅、传阅文件,均须及时签字、登记。档案管理人员须敦促限期归还。

10.外单位人员需查阅本公司公文案卷,必须持介绍信。查阅一般性公文案卷,由综合

【建档制度】

事务部部长审批;查阅重要公文和重要资料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11.归档公文和资料的复印或复制,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复印或复制工作。

12.严格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凡属机密文件,承办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带出分散保存,一律交档案室集中保管。密级文件未经上级批准,不允许复制。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安排,文秘人员应按时上交标密文件。

13.有关公文的具体处理办法,按《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文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安全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档案,特制定制度如下:

1.1档案管理包括公司所有的文档、技术、设备、财务和人事等文本、图表和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

1.2本公司所有职工有保护义务。

2.行文条例

2.1公司行文由发文部门拟办后呈部门负责人核稿,一般情况下报总经理签发,最后送至综合事务部打印发文。

2.2公司收发各类文件,根据文件性质(以文头为准),报总经理批示办理,并及时做好文件的登记、归档工作。

2.3公司领导不在时由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各类行政性文件的签发、批示。

3.管理

3.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应及时移交至本部门,集中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3.2各部门的工程技术资料一般按年定期汇总移交至综合事务部管理,综合事务部根据文件资料性质,定期汇总存档。

3.3公司举办重大活动应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收集活动中的材料,集中管理。

3.4财务资料由财务人员按规定管理。

3.5各种资料应建立电子文档,实行电子化档案管理。

3.6销毁档案必须经过总经理认可,才可以销毁。禁止管理人员擅自销毁。

3.7禁止个人将公司档案及复印件送他人或出卖。

3.8公司对保密档案,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3.9综合事务部应严格按档案性质、类别、保存年限来处理(销毁)档案,意见先报公司总经理。

4.责任

有下列行为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国家法规,给予责任行为人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擅自涂改档案。

4.2未按规定办理档案登记,擅自拿走档案。

4.3未按规定向他人提供档案。

4.4损毁、丢失属于公司所有的档案。

4.5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

篇二:建档制度
档案工作制度

档案工作制度

一、文件归档制度

1、本机关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应当归档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及时归档。

2、文书档案在次年六月底前,由文书处理部门或业务部门整理移交,档案部门接收完毕,整理上架提供利用。(实行文档一体化的应公文办结后及时归档)

3、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之后,由会计部门整理,保存一年后,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部门移交。

4、科技档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承办部门在一个月内整理完毕,向档案部门移交。

5、照片档案、录音、录像、电子档案等特殊载体档案,在工作或活动结束后,由承办部门按照《照片档案整理规范》、《磁性载体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整理好后,及时向档案部门移交。【建档制度】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机关应根据保存的档案数量,设置必要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架,库房要坚固。

2、档案室内多柜存放的应绘制档案存放示意图。

3、档案室都应建立全宗卷。以积累保存档案管理中形成的整理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4、加强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虫、防光、防霉等工作,配置“八防”设施;库房内线路安装应符合消防要求;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人离开档案库房,必须切断电源。

5、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充分利用各种设施设备、降低库房温湿度,尽量接近或达到国家标准。

6、每半年组织一次库房内档案保管状况的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积极果断措施,保护档案安全。

7、档案室钥匙应由专人管理,不得遗失。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机密。档案室是机关机要部位,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抽取档案、资料。

2、凡是在本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均属保密范围。

3、凡查阅属于保密的文件或涉及个人的文件材料,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4、查阅利用者不得在档案室翻阅与自己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

5、查阅利用者不得擅自抄属于保密的文件,如因工作需要,经允许摘抄的档案材料必须登记。

6、查阅涉及有关他人内容的档案材料,严禁传播扩散。

7、查阅利用者必须自觉遵守“保密守则”十条规定,以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档案利用制度

1、本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档案室查阅利用有关的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前必须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2、档案一般不能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档案室,需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

3、凡查阅机关党组(党委)的会议记录,必须经机关党组(党委)书记批准;查阅机关办公会议记录,必须经机关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4、机关档案室一般不对外提供利用。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利用本机关档案,查阅利用人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内容、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批准,方能提供利用。

五、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档案的统计台帐,随时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

2、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移出、利用等的登记工作。

3、认真做好档案统计年报汇总工作,按规定向档案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

六、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为了保证机关档案存贮的优质化,有区别地保存和管理档案,减少和避免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进行鉴定、销毁。

2、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机关的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3、各机关的档案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4、档案鉴定小组成员应根据本机关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采用直接鉴定方法,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应予以销毁。

5、销毁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形成鉴定报告,编制销毁清册,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方能销毁。

6、销毁档案必须到指定地点,销毁时注意保密,指定专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篇三:建档制度
2015职代会制度

第1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听取和讨论厂发展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的报告,听取厂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职工工资分配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及主要规章制度等重大问题;

3、讨论决定厂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及重大集体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厂级领导成员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对他们的奖惩提出建议。

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对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也可以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九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产生

1、以班组(部室)为单位,由职工提名并进行差额选举选出代表,其当选的票数需为小组成员半数以上,选举结果报厂工会批准。

2、厂级领导、工会主席、团委书记,需参加各车间(部室)选举才能成为正式代表。

3、职工代表调离原选举单位,不再保留代表资格,由原选举单位另行补选。因组织机构调整,原选举单位撤消,代表资格不再保留。

4、职工代表按分厂(部室)组成代表小组,推选代表组长一名。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人数占全厂职工总人数的7%,职工代表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工人代表占职工代表总数的25%左右,女职工和青年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受选举单位监督,代表不称职时,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依照规定予以撤换,但必须经原单位职工过半数通过,并报厂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十三条职工代表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厂的规章制度。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熟悉生产业务工作,积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有一定群众威信。

4、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实事求是反映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3、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每3年为一届,每半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会议,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决议,必须经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主席团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年,大会期间,由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执行主席。

主席团的职责是:

1、主持召开本届职工代表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2、讨论和审定大会的议程及提交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第十八条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九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针对企业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确定议题。

第二十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企业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或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企业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凡参加会议成员均享表决权。

第2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公司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是我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审议重大决策、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第二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支部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必须以职工为本,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行使经营管理决策的职权;行政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支持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和决定。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职工代表的产生和结构

(一)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并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可当选为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总数按职工总人数的10%调节。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必须有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参加,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选举,候选人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

(三)职工代表的结构应以一线职工为主体。一线职工代表一般不低于50%,领导干部代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30%,先进人物、青年职工、女职工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七条职工代表的权力

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有关活动而占用生产或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依法行使职权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间,除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因严重失职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外,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确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八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职工代表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素质和参与管理的能力;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做好本职工作;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完成职代会交付的工作任务;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和不断壮大积极献计献策。

第九条职工代表的变动、罢免及补选

(一)职工代表对本公司的职工负责,职工有权监督职工代表履行职权的情况。

(二)职工代表调离、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退休或死亡,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三)职工代表在受到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审查期间,其代表资格暂时中止。职工有权对触犯法律、受到行政或党纪处分及有其他不称职行为的职工代表提出罢免申请,罢免的民主程序由职代会或工会确定并履行。

(四)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应依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结构要求及时补选产生,下一次职代会上确认。

第十条职代会的表决方式:

职代会进行民主选举和审议通过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般事项也可采用其他表决方式,但须获得应到职工代表过半数赞成通过。

第十一条职代会的组织制度

(一)职代会一般每届3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以与职工大会合并召开)。每次会议必须有全体职工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二)凡提交职代会审议、讨论的各类报告、方案、规定等有关事项,在不泄露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一般应在正式会议召开前印发给职工代表。

第十二条职代会的日常民主管理工作制度

(一)在职代会闭会期间,本级工会主持日常工作,就需要临时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以及对职代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在实施中发生的个别需要作部分修改或补充的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履行民主程序。

(二)职工代表检查监督制度。在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对职代会各项决议、决定执行和提案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职代会也可以组织部分职工代表通过向有关部门询问、查阅报表资料、提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对本单位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内容进行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及时改进。

第3篇:完善与发展基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初探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职工代表大会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具有严密的组织性。2015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颁布实施,职工代表大会成为一项更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主管理基本制度,对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和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都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建立和完善公路行业基层职代会制度实践过程中,有许多问题不容忽视,值得研究和探索。

一、现阶段基层养护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各基层养护事业单位在加强基层民主管理,发挥职代会职能作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努力工作,并在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积极探索,为确保公路养护事业的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绩,并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但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面对快速发展的公路建设和养护事业依然存在着诸多的薄弱和不适应,主要表现在:

(一)职代会认识不到位

首先,各单位虽然每年都能如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按要求进行履行会前报批和会议筹备工作,然而从会议所拟订的内容来看,将养路工作会议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召开的现象比较普遍,从客观上讲,职代会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了,从主观上讲,是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另一种认识。职工代表大会与养路工作会议内容交叉,互为影响,同时严重影响会议质量。其次,重会议,轻筹备;重正式会议,轻预备会议。为按期召开会议,匆忙进行会议文件的起草和会议准备,一些单位不按要求程序召开预备会议,认为预备会议不是正式会议,可有可无,还有一些单位虽然也召开了预备会议,但从会议的内容和形式上并未能真正按会议的要求去操作,达到召开预备会议的真正目的。

(二)职代会职权落实不到位

法律赋予了职工代表大会五项权利,对重大决策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行使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对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行使审议决定权;对领导干部行使评议监督权;选举推荐权。就选举评议权来说,各单位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基本没有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此外,提交职代会审议的各项会议文件普遍都未按规定的时间提前发到职工代表手中,致使职工代表们没有充足的时间对报告内容进行充分思考和分析,造成职工代表参与讨论时不能很好的发表自己的见解,提不出有创新性的意见和建议。其次职代会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较少,发挥作用不够,行同虚设,民主管理不能得到全面落实。

(三)职工代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职工代表是职代会的主体,提高职工代表素质是提高职工代表大会质量的基础。由于以下方面的原因造成了现阶段职工代表素质的提高比较缓慢。首先由于历史和环境因素的影响,一线职工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其次,职工代表常任制制度往往不能很好地坚持和执行,职工代表每年均有较大变化,这样频繁变动,不利于职工代表素质的提高;第三,虽能各单位坚持开展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但一直是在纯理论层面上进行的培训工作,特别是会前缺乏针对性培训内容和措施,理论与实际脱节,收效不大;第四,对职工代表缺乏必要的激励约束机制,造成当选的职工代表缺乏自我提高的动力,在参政议政中随大流,缺乏个人主观能动性。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完善与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科学发展观是我党从新世纪和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的思想一脉相承。深刻揭示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丰富了党的执政理念,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指针,是我党治国理政,富民安邦的行动纲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工作为指导,是现阶段以及今后很长时期的发展方向,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立足点和归宿。

(一)规范职工代表大会是民主管理渠道畅通的有力保证

程序是事物发生、发展、运动和变化的过程和步骤,是客观规律的体现。反映到实际工作中,就要求我们办事情必须讲程序。程序化是职代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没有严格地与严密的程序化工作模式,职代会就会流于形式、走过场。如何畅通民主管理渠道,规范职工代表大会。首先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的程序时,严格按照会议筹备要求的内容,一是选好职工代表,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在选举职工代表过程中,一定要将具备一定政治素质、法制观念与政策水平,爱岗敬业,有较强责任感,关心职工与单位发展,联系群众,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公正廉洁,有一定群众威信的同志选进来。二是精心确定会议议题,要将会议与现阶段工作重心紧紧相扣,突出职工关心的改革发展等大事要事。三是广泛征集职工提案,要将关系到单位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劳动关系调节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作为提案主要内容,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审查立案。其次按照预备会决定的内容召开正式会议,一是制定好大会主要程序,科学安排大会内容。二是组织好代表的讨论审议,保证充足的讨论时间,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工作。三是认真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严格落实决议内容。

(二)保证质量是职工代表大会实效性的体现

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质量高不高,直接制约着单位民主管理的整体工作。如何能保障会议质量。

1、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深刻领会保质保量开好职工代表大会的重大意义,增强开展此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对民主管理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深入宣传,不断增强职工代表的责任感,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民主管理和职工代表大会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2、大力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职工代表的文化素质、参与意识、管理能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职工代表的整体素质,决定着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抓职工代表素质的提高,是从源头上解决职工代表大会质量的关键。在日常工作中,首先要有意识的将职工代表大会理论和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纳入到职工学习内容中,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培训制度,加大职工代表培训的投入。其次提高职工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光荣感,教育他们认真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做一名合格的职工代表。

3、健全制度,完善法规。职工群众能否有效参与企事业管理,落实民主权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规的规定和制度的完善。一是严格执行《自治区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二是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层层抓好落实。在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上级工会派人直接参与下级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全过程,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程序和内容予以纠正和整改,确保职代会的质量。三是加强研究,推广创新经验。上级工会组织要统一组织开展职工代表大会的经验交流现场会,善于归纳和提炼先进经验,及时总结和批评不足。四是工会组织作为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者,职工代表大会的主持者和工作机构,要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民主参与的工作机制,规范工会组织民主参与的行为,拓展民主参与的渠道,将工会组织的民主参与同职工的民主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敢于善于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是必须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制约机制,岗位目标管理制度,保证使其健康运转。

4、建立监督机制。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评议监督权,有利于建立和强化企事业单位自我约束;有利于企事业领导干部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水平;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建立监督机制,是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提案尽快落实,并取得成效的有效措施。

5、创新形式,适应改革发展。在开展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特别是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不仅要注重基础性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注重创新形式和落实。

(1)完善职代会质量评估制度。在职代会闭会之后,通过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正确对职代会召开质量进行评估。在对职代会评议情况进行收集、整理、统计结果后,如实向全体职工公布评议结果。为了更好地提高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应当对满意率低于80%的项目,分析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制定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全体职工公布。

(2)抓好各项职代会决议的落实。在职代会决议表决后,要高度重视决议落实情况。首先充分调动职工代表参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职能作用,提高关心集体、关心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的意识,真正发挥职工意愿代言人的作用。其次工会组织要摆正位置。在充分发挥党政联系职工群众桥梁纽带的同时,时刻坚持改革与发展的工作大局,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要善于把握工作方法,灵活多变的督促落实职代会决议。

(3)完善重大方案出台前的民主程序。在重大方案出台前,必须召开职工代表团会议,并将重大方案提交每一位职工代表讨论,集思广义,修正不足,既要保证职工代表有充足的时间研究讨论,又要保证方案与当前改革发展形势的有机结合。

(4)积极引导,改革创新,使职工提案向涉及改革发展的方向转变。引导职工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发展这一中心任务提提案,使职代会审议、决定的内容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发展而进行,这样既能提高职工代表参政议政的水平,又能提高职代会的质量。

三、完善与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途径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一项制度的落实和延伸,没有领导的重视将无以谈起。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与发展,同样也离不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首先要将职工代表大会与民主管理的理论宣传给每个领导,不断将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贯彻到领导的心中,逐步引起领导的重视。其次工会要切实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让党政领导尝试到了民主管理的益处,使领导与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成为一项自觉行动。

(二)建章立制要到位。在民主管理工作中,有了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正确认识,固然是搞好民主管理的基础。在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实践工作中,要注重抓好建章立制,抓职代会的民主管理建设,形成一套操作性强,效果良好的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工会在抓落实上下功夫,防止人为的随意性,坚持行政报告工作制度,评议领导干部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提案落实制度,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制度,段务公开工作等项制度,切实将职工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落到实处。

(三)职工代表培训要有针对性。首先要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和内容,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职工代表培训。既要让职工代表明确自己应当履行哪些义务,更重要的还要让代表知道怎样履行职责,如何发挥作用,怎样当好职工群众的代言人,正确发表和阐述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忌走过去从理论到理论,空对空的老路;其次,还要针对会议审议的内容,向职工代表宣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政策规定,相关的企事业管理知识及方案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第三,要教育职工代表识大体,顾大局,树立全局观念,看事物要客观地一分为二,公平公正地履行好职能。

(四)落实职工代表常任制也很重要。要努力克服以往职工代表调整随意性大的弊端和错误做法,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常任规定。一是选举职工代表必须体现大多数职工的意愿和要求,要按职代会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比例选举产生职工代表,掌握好各类职工代表的比例,杜绝指定代表的出现。二是把好职工代表质量关,要选举具有改革、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具备一定能力和政策水平,有参政议政能力、有群众威信的职工当代表,摈弃过去选老实肯干、听话的职工当代表的做法。三是要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常任制规定,对届内因调动或其他原因造成职工代表缺失的,应通过民主程序及时补选。四是对职工代表实施动态管理,对违反制度规定和长期不能有效发挥职工代表作用的代表及时予以罢免更换。

(五)工作方法上要得当。在民主管理工作中党政工三方面是不同的主体,正确处理好三方面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关系非常重要。方法问题上,要积极保持党、政、工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有效方法。党组织在民主管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要经常教育干部职工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树立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活动。行政领导和管理部门在各项管理活动中,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实行专业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协同工会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疏通各条民主渠道,支持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检查,为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创造必要的条件。工会要教育职工依法参与监督,支持维护行政领导的管理指挥权威,真正将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到工会工作重点,有效提高职工代表素质,提高职代会的质量,提高职工代表与工会干部参政议政的能力与素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随着公路养护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必须坚持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而完善与发展基层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需要进行长期的探索和实践。

第4篇: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提高参政意识,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了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校务公开。依据《贵州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教代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民主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四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促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

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一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

第二章职权

第七条教代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建议权,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权,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权,讨论决定教职工住房分配及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

(四)审议监督权,评议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对被评议干部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予以嘉奖、晋升、或予以处分、免职。

第八条校长要积极支持教代会的工作,认真对待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执行和处理教代会作出的决议,认真处理代表的提案,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四项职权。

第九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各项职权,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教育全体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支持和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自觉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条件

(一)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二)教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技术。

2、有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议事能力,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不谋私利,勇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团结同志,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教代会代表名额为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25%。校工会根据各组的教职工人数、工作性质、工作需要,按比例协商分配名额。

(二)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不少于代表总数的百分之六十,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具有高、中级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三)校工会确定各组代表名额和任职条件,由各分工会或小组负责主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四)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各组,以普通教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原则上不占各组代表的分配名额。

(五)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代表经审查确定以后,予以公布,并发给代表证。

(六)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是学校的在职干部和教职工,也可以是学校退(离)休干部和教职工,列席和特邀代表由工会提名,经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与学校有关方面协商确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按照规定的程序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二)对学校的工作有审议、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各级领导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建档制度】

(三)有权参加检查学校有关部门执行教代会大会决议的提案处理情况,必要时有权对有关部门提出质询。

(四)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的建议。

(五)凡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的时间正常出勤待遇。

(六)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控告。

【建档制度】

第十三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带头做到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提高参政议政能力,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的管理

(一)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代表应按时参加教代会会议,确有重要原因不能出席的,要向大会请假。

(三)代表在校内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予以保留,参加调入部门代表组的活动;代表办理了退(离)休手续或调离学校,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

(四)代表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义务,经劝告无效者,可由选举单位二分之一以上教职工通过,予以撤换。

(五)代表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处罚、自动离职、被开除公职的取消其代表资格。

(六)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五条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先进教师代表,教师应占多数。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定期开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须有二分之一以上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代表说明,取得多数代表的同意。遇有重要问题,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大会或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十七条校工会在教代会大会闭幕期间行使教代会职权。

第十八条学校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机构的日常工作。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经党总支批准后,召开大会。

(二)大会闭幕期间,组织代表组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活动,组织传达贯彻大会精神,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三)大会闭幕期间,遇有重要问题,可召集代表组长会议或组织代表按规定的程序,召集临时代表会议。

(四)向代表和教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接受他们的申诉。

(五)处理教代会交办的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章代表大会的召开

第十九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即会议筹备阶段、正式会议阶段和会后督促贯彻落实阶段,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阶段基本程序。

(一)制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由校工会负责起草,内容包括:会议的指导思想、主要议题、会议议程、会期、提案征集、主要文件、组织机构、活动安排、会议经费预算等。

(二)成立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由党政工团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党总支主要领导人担任,下设若干专门工作小组。

(三)教代会换届时。拟定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额分配方案,起草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等方案。组织选举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四)确定大会议题。议题应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来确定。

(五)征集提案。征集提案是筹备阶段的一项重要的工作。

1、提案内容,一是需要解决什么问题;二是为什么要解决这个问题;三是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与效益;四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五是有关建议;六是提案人(包括附议人)。

2、提案征集的过程。提案征集工作由工会或提案审查小组负责,其程序:一是在会议召开前半个月,通过召开代表组长会议及各种渠道发布信息,公布本次大会征集提案的主要内容,并将提案表印发给各代表组;二是以代表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代表认真征集提案。会议期间仍可继续征集提案。平时也可以征集提案。教职工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填写提案表,直接交校工会;三是由教职工代表填写提案征集表,提案必须一案一事一表。提案可由职工代表个人提出,也可由职工一人提出二人附议,填表后交职工代表大会立案。

3、提案审查立案。各代表组征集的提案送工会整理归类,并分别提出意见,由提案审查专门小组初审,对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也可就部分提案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再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正式确立为本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4、提案转办和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立案后,由学校行政领导负责落实处理,其程序:一是由行政领导主持召开提案交办会议;二是具体落实提案,制定落实提案的具体措施;三是填写提案落实传递表;四是检查督促;五是在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落实情况,对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六)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会议材料分会务材料和各专项材料。会务材料一般包括:大会主持词、大会议程、。大会日程表、大会主席团建议名单、主席团执行主席名单、各代表组组成人员及代表组长名单、开幕词、闭幕词、会议决议等;各专项材料一般有: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职工提案审查报告、有关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集体合同、其它专门议题材料等。

第二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阶段基本程序。

在举行正式会议前,必须单行预备会议,由筹备组主持,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议程、各代表小组组成及组长名单、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十一条会后督促贯彻落实阶段。

(1)行政和工会制定传达,落实大会精神的计划和要求。

(2)各代表组负责向其所属部门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领全体教职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校长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提案。

(4)各专门工作委员会按照教代会通过的方案组成并开始工作。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设立提案审理委员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委员会和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其成员一般应在教代会代表中产生,因工作需要,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组织、督促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5)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大问题和代表提出的重要提案进行调查研究,讨论制定有关条例、办法并监督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提案的落实情况,以及大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6)专门工作委员会不应取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工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有责任向提案人反馈提案办理结果,不能办理的提案,要向提案人说明情况。

(8)建立教代会联席会议制度,遇急需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可由校工会主持召开教代会各代表组组长、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协商处理,并向下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

(9)遇到重大事项,经校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同意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报请党总支批准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10)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制度,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内容包括: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决定和总结;教代会代表的提案表决处理结果记录;教代会联席会议及专门工作委员会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校党支部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校工会负责解释。

篇四:建档制度
2015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方案一: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实际,现就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组织职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治理工作,是切实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是工会组织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职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治理工作,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重要措施;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安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组织职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排查治理工作,是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实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减少职业危害,防止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

二、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四)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各级工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主要均容包括: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建档登记逐级报告制度;整改治理结果公告和确认制度;隐患评估、举报和奖励等制度。

(五)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各级工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在组织职工开展“安康杯”竞赛、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工代表安全生产视察、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中,及对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跟踪监督企业整改治理。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档案。企业、车间工会要建立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档案。档案为容包括:事故隐患或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名称、地点、可能的人数、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整改措施、整改单位和责任人等,并将整改结果记录在案。

(七)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整改治理。一般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企业工会(或车间工会)应建立档案,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企业工会在提出整改建议的同时,报上级工会,上级工会要进行评估,跟踪监督企业整改治理。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企业工会应督促企业采取防范措施,提出限期整改治理建议,跟踪监督整改,并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通报。

(八)加强隐患评估、举报和奖励工作。各级工会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并向社会公布。本级工会难以解决的,逐级向上一级工会报告。受理举报的工会组织要组织专家对隐患等级进行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要会同安监部门及时核查,督促企业整改治理;受理的举报经调查属实的,依据事故隐患分级给予奖励,所需经费由各级工会从年度经费预算中列支。

(九)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级工会要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搞好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岗位达标,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提高企业安全设施装备水平和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促进企业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逐步提高的安全管理机制,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职责和分工,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选树先进典型,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推动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协调解决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方案二: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精神,推进“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狠抓隐患整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院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建档制度】

以预防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为中心,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摸清各类事故隐患底数,不断加大隐患整改资金投入,彻底整改学校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监控技术建设,建立实行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对学校防火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二)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院交通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对学校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电、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礼堂、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四)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管制刀具流入校园情况的进行全面清查和收缴。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附近的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进行环境评估,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对学校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塌方、水灾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由于冰雪、凝冻原因新增的危房,是否建立档案并落实了防范措施。

(六)对学校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七)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情况,学校法制教员聘用情况,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情况。

(八)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是否健全。

(九)对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应对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建立预案情况,学校防雷设施安装和定期检测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每年4月1至4月20日)。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实施。

(二)自查整改阶段(每年4月21日至8月20日)。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人进行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建立事故隐患台帐。专项行动期间,要求各部门每月开展1次自检自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每年8月21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向院安全稳定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责任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和排查治理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对因此导致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加大整改资金投入,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时进行整改。对因资金困难一时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认真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安全制度,逐步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情况反馈,按时上报信息。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和每月安全事故零报告制度,遇有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迅速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

方案三: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会议精神,确保学校安全,消除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排查及整改内容

(一)消防安全

1、检查学校所有房舍防火情况,做到人走火灭,室内不存放烧柴。室内备有防火沙袋。

2、彻底检查容易引发火灾的供电线路;

3、值宿室备有水和锹、镐等防火用具。

4、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谁负责的有隐患,要立即整改并及时上报。

5、检查有无违章使用电器情况,学校不准使用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棒等容易引发电失火的用电器。

6、定期举行消防灭火自救演练及紧急疏散演练,第十三周和第十六周各搞一次,要有记录。

(二)校舍安全

对学校所有建筑物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整改。(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上报教育局)

(三)交通安全。

1、对家长沟通,严禁租用不符合运输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并签责任书。

2、利用班队会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交通工具。(搞一次安全知识讲座,讲座稿存档。)

3、公路沿线学校在路口要有教师疏通。(重点是放学)

(四)饮食卫生

1、检查学生食堂、商店是否统一管理、卫生条件是否达标。

2、严格监督食品采购、蒸饭环节,督促搞好餐具消毒和食堂的清洁消毒。

3、检查是否有“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

4、对师生饮水做好检查,确保饮水卫生。

(五)安保工作

1、有专人负责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学校周边的治安整治工作,上课期间外来人不准进入校园。【建档制度】

2、严查学生是否有携带管制器具的,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每周抽查一次)

(六)责任落实情况。

1、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安全责任人到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管理。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在会议记录上)、建立安全隐患台账;

3、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食品卫生、防火、人身安全等安全知识讲座;

4、严格实施集体活动上报审批制,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

三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活动从20xx年11月15日开始,至20xx年1月15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5日--------11月30日}

要对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尤其要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上报,有记录。

(二)督促检查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分组对各学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三)整改提升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15日}

要根据督导检查的反馈意见,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中心校成立学校安全排查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克服一切侥幸心理,务必把此项工作的作为重中之重,认真细致地组织开展好

涉及学校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建立隐患台账,强化隐患整改。对于排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以积极的态度逐个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立即实施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督导检查,保证隐患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要借此次活动把学校安全进一步形成常态管理机制,在自查工作中要全方位、全过程充分考虑安全因素,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教学环节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方案四: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努力做好义务教育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按学校实际制定出如下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重要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围绕降事故、保平安、促和谐,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制度规定,严格落实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校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及重点部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起数、在校非正常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个零增长”,创建平安校园,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工作重点 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是:学生护送、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消防安全、教育教学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

四、校园隐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检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书有没有层层签订落实,相关责任有无到岗、到人。

项制度的知晓率,日常管理中各项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3、检查学校门卫、巡逻、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学生接送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校门口学生上下学上下车秩序和交通安全设施情况。

2、查看教师有无不到岗护送情况

(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检查食堂卫生工作;重点对食堂的布局、防蝇、防鼠和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等进行检查。

2、检查校内小卖部的食品安全情况;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三无”商品、过期食品等。

3、检查学校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情况,是否有留样食品等。

4、检查有无发生食物中毒。

(四)饮用水安全

我们与20xx年五月,改用豆官营村深井水,水质优良,完全符合饮用水标准。

(五)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控

1、医疗设施配置情况;学校配备体温表、消毒液、消毒器具等。

2、传染病等防控制度建立情况;学校有没有建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了解和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3、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是否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免疫接种工作,在传染病高发期,是否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六)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学校对闲置不用的校舍采取措施进行封闭,设置警示标志。

2、检查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计算机房、配电房、阶梯教室等的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等。

4、检查实验室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七)安全教育工作

1、检查开展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教育是否做到教师、课时、教案三落实,放假前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2、检查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有无组织安全教育周(日)活动,学校各类安全的预警教育措施是否到位。

3、检查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八)周边环境整治

1、检查学校周边有无 “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游戏室。

2、检查整治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交通、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篇五:建档制度
2016交通局平安创建指导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稳定、保平安,确保交通行业安全稳定态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平安交通创建应达到“十无五和谐”的目标。即:1、无职务犯罪;2、无群体性上访;3、无邪教组织人员活动;4、无治安案件发生;5、无可防性刑事案件发生;6、无两劳人员重新犯罪;7、无火灾、消防事故发生;8、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9、无“民转刑”案件;10、无“黄赌毒”现象。“五和谐”为:领导和谐、干群和谐、职工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建设

1、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2、根据平安创建“十无五和谐”的工作目标,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信访接待办公室,帮教小组,治保小组,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小组,调委会,消防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等。各个机构都应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有计划、方案、总结和工作记录。

(二)制度建设

1、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平安交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总结前阶段建设经验,部署下一步工作。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各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协调、落实调处责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平安创建专项议事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内容就平安建设中的专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4、平安创建联系点制度。确定创建办为定期联系点。主要职责是和小组通过与联系点的定期联系,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

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群众生活中碰到的困难,以及研究解决办法。并为专项议事提供材料及依据。

5、平安创建督导制度。督导工作的主要形式是做好催报、催办、协调、情况汇总、信息反馈及实地指导了解等。要有事实、有分析、有建议,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通过督导,在掌握大量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定性分析,抓住本质的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

6、责任查究和领导政绩建档制度。平安创建工作要责任到领导、科室、人员,下达责任书,出现问题要进行责任倒查,对领导政绩要及时建档,严格奖惩。

(三)队伍建设

1、安保队伍。为专门的安全机构,由各单位综治办成员组成,负责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聘请门卫值守等任务。

2、治保队伍。为群众自治组织,由单位内的党员、干部、职工组成的自发队伍。负责平时及重大节假日的巡防工作。

3、调解队伍。由单位负责人及综治办成员组成,负责调处单位内部矛盾及单位宿舍区各种矛盾的工作,处置各种安全隐患。

四、工作措施

1、领导保障工作。领导高度重视。单位将平安创建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平安创建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的投入等问题,并做到有活动开展,有工作记录。

2、治安防范工作。〈1〉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按要求重新整合单位安全保卫队伍、治保队伍、调解队伍建设。要做到有名单、人数清,并分类造册建档。做到有活动开展,有工作记录。〈2〉加强技防网络建设。对辖区单位内的重要部门、要害部位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等技防设施,提高治安防范科技含量,达到尽量不发生可防性案件。

3、治安管理工人。〈1〉加强对暂住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对单位内暂住人员和出租屋管理要规范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部登记建档。〈2〉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单位签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责任书,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措施落实好,成效明显,无重新犯罪现象。

4、矛盾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有排查矛盾,有调处矛盾,有工作记录。并一一归纳统计。并按要求做到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100%。

5、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本单位在创建活动中的新做法、新经验,宣传创建活动带来的新变化,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来提高平安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知晓率、参与率达100%。

6、内部安全工作。对危害国家安全,邪教组织,非法传销,违法上访,“黄、赌、毒”人员做好稳控工作,对火灾隐患、生产责任事故隐患做好防控工作,对“武疯子”做好监控工作。加强对干部和职工的教育,预防干部职务犯罪职工违法犯罪,要求职工对单位内部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8%以上。

五、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基层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要求,配齐配强平安创建人员,健全单位“五位一体”的综治办。以安保、治保、调解、普法、帮教的五位一体,并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

2、要求各单位按照市、县的时间标准来完成创建工作。

3、各单位负责人按要求完成领导述职报告。

4、局综治办将按季度进行督查工作。

篇六:建档制度
2016城管局整改检查工作方案5篇

第1篇: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5月30日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6月2日市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5·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消除隐患、重在防范”为主题,以整改火灾隐患为重点,以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以提升消防工作为目的,认真开展安全防火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强化全系统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火措施,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正常开展,樊金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检查重点

局机关:由局办公室负责防火安全工作,主要做好机关内部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做好局办公楼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金润超市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等工作。

执法大队:主要做好大队内部、派驻单位、仓库等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拆违、整治过程中的动火安全等工作。

环卫处:主要做好处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油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护等工作。

路灯处:主要做好内部和路灯设施的消防安全工作。重点是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及仓库、彩钢板棚、路灯变压器、控制箱、路灯线路等重点部位的检查、维护、整改等工作。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各单位要深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

1.全面自查。各单位要在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根据各自实际和夏季消防工作特点,开展全面自查。

2.开展检查。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适时组织全面检查。

3.落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跟踪督促整改。

4.消防演练。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的基础上,由路灯处牵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做到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体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总结提交阶段(9月20日前)。各单位认真分析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积极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高度重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切实把此项工作置顶。加强对仓库、配电房等重点部位的检查,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重点工作岗位检查,严格落实用电、用火和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对建筑防火结构、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安全通道检查,确保单位防火间距不被占用,消防车道和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充足、完好、有效。明确“安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工作原则,落实好消防工作责任。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三)深入广泛宣传。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夏季消防安全教育氛围,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强化消防安全观念,规范消防安全行为,形成消防安全宣传的浓烈舆论氛围。

(四)认真落实整改。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查找消防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做到事故隐患发现一起,及时整改一起,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完善资料报送。各单位6月5日前报送本单位工作方案至局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9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2篇: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城管系统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职工,进一步创新城管工作形式、方法和手段,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促进城管系统持续安全稳定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查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樊金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计划

“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5月31日~6月7日):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城管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并在全系统进行深入宣传发动。系统各单位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并于5月31日前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6月8日~6月14日):宣传教育阶段。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以及参与安全征文、“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道路交通安全年”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第三阶段(6月15日~6月21日):应急演练阶段。由环卫处牵头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其他单位参与观摩学习。做到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全体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阶段(6月22日~6月28日):检查整改阶段。按照自下而上、从个人到单位、从思想到工作的要求,进行对照自查,发现苗头倾向,及时排查事故隐患,并组织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苗头,制定整改措施和预案,逐项整改落实。

第五阶段(6月29日~6月30日):总结提高阶段。各单位要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系统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突出主题,广泛宣传。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观念,规范安全行为,形成“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浓烈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创新思路。系统各单位要以“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演练、高温季节安全生产、行车安全等活动和内容为重点,贴近实际,贴近工作,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突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措施落实,责任到人。系统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做到事故隐患发现一起,及时整改一起,坚决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3篇:环卫工作站规划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进程,进一步改善镇村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市人代会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特制订2016年度乡镇环卫工作站规划建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三次年会精神,按照“集镇无盲区、副中心全覆盖、行政村区域联合”的要求,合理规划建设一批设备新颖、容量更大的乡镇环卫工作站,不断提升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二、建设方式

由镇人民政府自筹资金,按照规划建设要求和序时进度安排自行组织实施。市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

三、序时安排

(一)开工时间

(二)主体工程竣工时间

(三)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时间

(四)建成运行时间

10座环卫工作站均计划在9月底前建成运行。

四、保障措施

1.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卫工作站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做到资金、精力、措施“三到位”,确保环卫工作站按照既定时间建成运行。

2.市城市管理局将统筹技术、服务要素,对乡镇环卫工作站在规划选址、设备选购、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方面提供最精心的指导(将于近期印发《关于乡镇环卫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将每周进行现场服务(乡镇有需要,可随时服务)。

3.市效能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乡镇环卫工作站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序时进度实施的项目,镇人民政府需书面说明,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建设任务、又不能说明合理理由的,将进行责任追究。

第4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城管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从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工作入手,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全面、有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为推进城管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三、排查治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基础设施及作业机械设备;户外灯饰、广告设施;局机关及局直属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等。

(二)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基础设施、车辆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的制定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落实情况;重要设施、装备和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管理情况;特种设备、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危害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及易受台风、暴雨、暴雪、雷电等引发自然灾害影响的地段、场所;各类占用消防通道,危害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等以及城区公共广场的综合管理情况;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等环卫设施;户外广告及灯光设施设置情况等。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至3月下旬)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制订本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治理重点和时间安排,并成立领导小组、指定专人抓落实。同时,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上旬至11月上旬)

各单位要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属于一般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属于重大隐患的,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挂牌、整改、验收、销号、归档“五完善”,切实加强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

(三)督查验收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隐患整治工作不负责、“走过场”、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二)突出重点,严密排查治理。要按照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要深化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要狠抓薄弱环节,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规范管理,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特别是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一患一档”。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5篇:城管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省及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强化法治理念,完善决策程序,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执法,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监督,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法制教育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实现“法治城管、和谐城管、满意城管”的品牌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化法治机关建设。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全局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局务会议每年至少2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明确年度工作具体措施和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

(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推进科学、依法、民主决策。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全面依法履职,提升城管执法成效

(一)积极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以执法支撑管理,以业务落实促进队伍提升”的理念,继续以违法建设、市容秩序、建筑渣土、市政绿化、建筑工地噪声、车辆违停管理等方面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有效减少和遏制违法违章现象的产生,全面履行城市管理执法职责。

(二)全力做好控违拆违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市城区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控违拆违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巡查频次,严格立案查处,强化与街道(镇)、社区(村)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控违拆违联动,坚决遏制新违建,逐步消除老违建。

(三)深入开展执法延伸工作。提高城乡统筹管理和服务效能,深化城管执法向乡镇延伸工作,充分发挥镇乡(街道)的城市管理基础作用,推进有序集镇建设,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管理网络体系。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和流程规范办理,提高行政许可案卷制作质量;坚持便民原则,强化服务指导,压缩审核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强化批后监管,实现审批窗口与执法中队的无缝链接,形成合力,及时查处不按许可要求实施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城管执法行为

(一)进一步规范处罚(许可)裁量。完善局行政处罚(许可)自由裁量标准,探索建立行政处罚(许可)裁量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许可)裁量权标准,提高裁量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二)深化权力阳光运行。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对我局的职权项目进行梳理,制作完善权力清单,实现权利阳光运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完善行政审批的立卷归档工作。继续做好城管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三)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加强案源监管,建立行政处罚(许可)案件回访制度、行政处罚(许可)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应立未立、怠于执法、徇私舞弊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健全考核情况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立行政执法行风监督员队伍;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制度,主动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工作,接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

四、健全纠纷调处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一)健全信访网络,落实维稳责任。加强12345政府热线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职能作用,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事项,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执法纠纷与争议,取信于民。

(二)完善调解制度,狠抓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调解员队伍,配备专兼职行政调解人员,依法对城管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行政调解。

(三)加强行政指导,转变执法理念。根据《市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的要求,改进和创新管理和执法方式,加大使用指导、劝勉、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柔性行政指导的力度,注重运用柔性的方式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实现城管执法的社会效果最大化。

五、开展争先创优,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

(一)推行岗位大练兵。评比“办案能手”,树立“办案标杆”,举办模拟执法演练活动,促进规范执法,提升城管队伍的执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广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建立评查结果建档制度,并将评查结果运用到月度绩效考核中,促进执法人员自觉提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监管。组织做好新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取证培训工作,确保正式执法人员持证率100%,严禁无执法资格人员从事执法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证年审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的规范化。

六、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强化法制培训教育。开展“综合法律知识全员轮训”活动,营造“全员学法、全年学法”的氛围。在局门户网站开辟法制专栏,增强科室与中队、中队与中队之间的沟通交流,形成互通有无,相互促进,取长补短的法制氛围,有效提升执法能力。

(二)加强法制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12.4”法制宣传日、“城管六进”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直播》、《社会正能量》等新闻媒体,大力加强对城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

(三)深化法制理论研究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制理论研究力度,按时完成市政府部署的法治理论研究课题。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推进研究成果的实际运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其他负责人协力抓的工作格局,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性。要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制度,下属单位的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要在2016年2月28日前报送局政策法规科。

(三)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下属单位要在2016年12月20日前,向局报送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建档制度》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安全建档制度 消防安全建档制度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建档制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建档制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59134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