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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2016-08-16 11:19:3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共5篇)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栾川县旅游行业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县旅游安全工作,2014年6月1日至30日,旅工委在全县旅游行业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成立活动机构,组织...

篇一: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栾川县旅游行业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县旅游安全工作,2014年6月1日至30日,旅工委在全县旅游行业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活动机构,组织措施有力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我县成立了以旅工委主任孙欣欣为组长,副主任胡建武等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涉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订了栾川县旅游行业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了市局和我县关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对当前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了分析,布置了活动内容和安全检查等事项,使活动开展得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

二、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

(一)加强学习。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我委组织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学习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知识;还召开了由各旅游景区、星

级酒店、旅行社等涉旅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参加的旅游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会,学习了《安全生产法》、《河南安全生产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维护稳定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了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切实做好旅游接待工作。

(二)参与活动。一是围绕安全生产活动主体开展了悬挂安全生产标语活动。各旅游企业在各自所辖地段及主要街道、路口、临街建筑物等处悬挂大幅宣传标语,掀起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高潮;二是6月1日至30日开展了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委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6月14日在县政府门前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活动设立咨询点,制作宣传版面2块,安排专人发放旅游安全宣传资料1000份;四是深入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制作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版面4块,发放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宣传单2000余份,组织观看安全教育主题宣传片;五是各旅游企业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了全员安全培训教育,主要负责人亲自讲课,着重讲解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体制机制等知识,充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六是各旅游企业积极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检验和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能

力。七是组织重渡沟、鸡冠洞、抱犊寨等6个景区工作人员参与安康杯安全主体演讲比赛。

三、活动稳步推进,整改落实到位

(一)制定方案。我委根据2014年活动要求,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制订了活动方案和具体的活动计划,并要求各涉旅企业成立相关机构,制定出切合本单位、本企业的活动计划,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制定健全预案。我委根据往年经验,完善栾川县旅游行业安全应急预案,制订旅工委防汛预案及旅游行业防汛预案、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各类方案、预案。要求各旅游企业也制定完善了相关安全应急预案、防汛、防火等各类预案。

(三)积极开展安全检查。为了将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到实处,6月10日开始,我委联合安监、质检、交通、物价等职能部门对全县旅游企业进行了旅游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了安全机制建立、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安全设施完善情况、特种设备运行情况、应急救援及值班安排等。通过检查,建立健全了各旅游企业的旅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敦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对重点事故隐患部位,建立健全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堵塞了安全管理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杜绝旅游事故的发生,促

【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进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平安稳定。另外,根据县防火委员会的要求,我委在全县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开展了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查出的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档造册限期整改,确保栾川旅游安全无事故。

四、今后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了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日益浓厚的“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氛围。通过“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涉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了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我委将以此次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认真分析旅游安全工作形势,找准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为主线,以强化安全防范为主要内容,加强对从业人员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及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的培训,坚决遏制旅游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县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栾川县旅游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篇二: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景区安全生产总结

关于2013年度旅游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镇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县旅游局要求,大力加强景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认真学习,推行旅游安全目标责任制。认真学习县旅游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景区旅游安全情况进行巡查。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安全生产工作失职渎职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严格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部门配合,切实抓好景区食品和消防安全工作。积极配合县食品监督管理局对经营户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从原材料到餐桌,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让游客吃得放心、玩得舒心。其次加大旅游消防安全投入,全面整改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督促整改,以确保游客的旅游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采取黑板报、媒体及悬挂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多角度、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虽然在旅游安全方面实实在在地做了一些工作,付出了一定的努力,但还存在着一定安全隐患,离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学习,为旅游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篇三: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2016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3篇

第1篇: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及省市旅游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旅游实际,制定2016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在行业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的同时,加强对《旅游法》的宣贯,提高全民旅游安全素养,促进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县各旅游企业及景区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县旅游局2016年“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各相关旅游企业相应成立“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旅游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㈠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国家、省及省旅游局编印的安全生产学习材料等。组织局全体人员及全县各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干部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故事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红线意识”深入人心,在全县旅游行业中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进一步增强旅游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按照上级部门部署,结合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悬挂宣传安全生产的横幅标语,报道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宣传安全生产常识。通过举办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图片展览、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组织相关旅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旅游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知识,为旅游企业、旅游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持续推进做好《旅游安全公益宣传片》的播放。同时县旅游局将主动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宣传咨询日”活动。

㈢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相关旅游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通过演练,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组织局机关干部和相关旅游企业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教育。

㈣开展旅游市场安全检查。结合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在全县旅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周活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各旅游景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和周边环境整治,各星级饭店火灾预防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旅行社旅游广告宣传及旅游合同和用车合同规范签订等情况。

五、活动要求

㈠强化认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县旅游局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时对各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㈡立足创新,注重实效。各旅游企业要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要坚持“安全生产年”的工作思路,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日常化;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结合实际和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注重活动实效,着力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尤其是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旅游网等媒体宣传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各旅游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员参与,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宣传活动,扩大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

第2篇: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和平安建设方案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维护平安稳定、确保旅游安全为目标,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继续全面深化平安旅游建设,积极开展全县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责任体系建设,夯实旅游安全保障基础

㈠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严格实施分类辅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等方法途径,督促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责任分解细化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㈡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依法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承担相应的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㈢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与各旅游企业书面签订《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承诺书》,加强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确保我县旅游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各旅游企业要与所有工作人员,特别是导游人员签订旅游安全、综治责任书。

二、完善相关机制,推进旅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㈠规范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旅游企业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创建活动,及时更新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台帐,做到有效管理。星级饭店要按照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积极主动与县安监局联系申报评定等级;新设旅行社,要在营业之前履行好安全管理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建立安全管理组织、制度等相关台帐,规范经营安全。

㈡实施安全管理企业约谈制度。对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多次且不力的旅游企业,约见其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听取有关情况说明和解释,及时帮助企业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提醒教育,实施监督与惩戒等。

三、强化综合治理,保障重点时段、环节和领域的安全

第一,完善安全生产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有计划、常态化地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健全暗查暗访、警示约谈、行政指导等制度,使检查督查规范化、制度化。对重大安全隐患将按要求及时上报督办,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第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体系。在各黄金周、特殊气候情况等重点时间段,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督促旅游企业做好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各旅游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假日及特定季节时期,做好应对大客流及应对特定自然气候专项预案,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随时畅通。

第三,旅行社要严格执行“五证一单”用车规定、即:《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旅游标志牌(包车标志牌)》和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以及客运公司盖章的《行车路单》。使用《省旅游团队监督平台》派团单。严谨驾驶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坚决杜绝违规用车现象;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提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做好出游安全防范提示,采取必要措施尽最大努力确保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景区(点)要重点监控设施设备安全状态和高空溜索等特殊项目安全。在危险区域设置防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要做好对大型设备的日常维护,指导、督促专业人员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举办大型活动时,做好交通疏导、游客疏散以及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星级宾馆饭店要强化高层区域、消防通道、客房、走道、厨房、监控室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抓好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检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检查。并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救援演练。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升旅游应急能力

积极加强对各旅游企业的指导,完善旅游企业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应急演练,各旅游企业要积极配合,增强应急防范能力。各旅游企业要修订完善安全管理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协调演练,演练情况以图文并茂形式归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景区索道应急演练和星级饭店消防救援演练活动。

五、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行业安全素质

1、加强对旅游行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的安全责任意识以及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和“红线意识”,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营造全行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2、积极开展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和以“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主题的“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橱窗、公告栏、简报、标语、横幅,开展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3篇: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按照省旅游局、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我县集中开展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旅游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跨跃。

二、时间要求、重点内容和工作分工

按照省旅游局、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神,开展严厉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

㈠时间要求:

【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从5月份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集中深入开展打击旅游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㈡重点内容:

1、非法经营行为:

⑴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行为;

⑵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

⑶景区、宾馆、饭店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称谓的,或虽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使用等级标志、称谓不实的;

2、违法经营行为:

⑴旅行社网点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⑵旅行社不投保责任险的;

⑶旅行社网点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⑷旅行社网点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

⑸旅游社与旅游车(船)公司未签订旅游车(船)租使用合同,以及合同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

⑹星级酒店、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

⑺A级旅游景区(点)不建立健全游客应急救援预案,安全制度、规定不落实的;未按规定配备有关安全指示、警示标志和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

⑻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船舶及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

(9)旅游安全教育制度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不完善、没有进行演练的。

三、实施步骤

㈠自查自检阶段(5月)

即日起至5月底,结合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做出部署,开展打击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行业自查。

㈡联合整治阶段(6-7月)

县旅游局将协调质监局、交通局、工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条块结合,整治重点难点问题。专项行动中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旅游企业,报请县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机关,采取以下执法手段,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㈢全面检查、重点抽查整改阶段(7-8月)

县旅游局督促企业针对自查、督查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认真抓好整改。对旅行社安全用车、安全用餐等重要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监管责任。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针对本县旅游工作情况,对“专项行动”中的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认真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积极探索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和重要抓手,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加强开展专项行动,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旅游质监所、行业管理股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由旅游质监所负责。

㈡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结合2016年以来开展的旅游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中查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对旅行社、星级酒店等单位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着重做好“四个结合”的工作:一是“打非治违”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二是旅游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三是“打非治违”与“三项建设”(旅游安全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四是“打非治违”与旅游安全日常工作相结合。

【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㈢广泛宣传,充分发动【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㈣严厉打击,严处事故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对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排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或整改后又死灰复燃的,既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玩忽职守的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非法违法的责任。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篇四: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2016旅游景区安全承诺书

旅游景区安全承诺书

本次活动本着放松心情、亲近自然、无任何商业目的、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 但户外活动有风险,参加者应有必要的风险意识。为了让出游同学度过一个愉快的旅程,并保证同学旅游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全体出游同学必须遵守如下安全与管理承诺:

一、出游同学必须听从班级的统一安排,必须服从负责人的指挥。参加活动者在此次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

二、参加本次活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循道德和社会公德规范。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队,应征得负责人同意,并告知负责人去处,返回时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手机。

三、抵达景区游览前,听从负责人安排,谨记负责人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负责人返回寻找,并及时拨打负责人电话。

四、自由活动时间,应结伴而行,必须特别注意安全,严禁单独外出。严禁做随地乱扔,乱涂乱画等有损大学生形象的事。

六、旅游途经危险区域景点时,必须结伴而行,不能独自冒险前往,必须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出现意外尽快救治伤员,并及时报警求助。

七、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得参加。景区如有安全警戒线,不得超越安全警戒线,遵守景区规章制度。

八、外出旅行,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吃生食、已剥皮的水果,腐-败的食物,忌暴饮暴食,不得接受陌生人送的饮料、食品。

九、外出旅游将贵重物品放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丢失自负。

十、出游员工需随身带好身份证件、学生证、现金、手机等物品,保证手机通畅,记录下负责人电话

十一、由于出游同学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由出游同学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本次活动召集人、组织者对参加本次活动者的人身安全不负有民事及相关连带责任。

十三、本次活动时间:2016年4月 22 日(上午6:30至中午11:00)

我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且同意。

参加本次活动者:(签字)

132宿舍 ___________ 133宿舍 ___________

134宿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135宿舍 ___________

136宿舍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男生 ___________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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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左权县人民政府: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旅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旅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本人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旅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旅游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发展理念,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保证安全所需资金投入,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强化安全防范与监控措施,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切实抓好旅游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所提供的旅游服务保证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项,全部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有效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运输工具、客运索道、缆车、大中型游乐设施、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全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法定检验机构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三、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单位安全规章,坚持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有书面汇报材料和总结。

四、认真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三责”教育,做到有计划、有记录。积极组织、参与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段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保证特种设备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

五、充实完善本单位“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定期组织预案演练。发生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六、以上承诺,我们将不折不扣予以落实,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接受相关处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年月日

旅游安全承诺书

安全旅游承诺书

为了让出游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旅程,并保证员工旅游期间人身、财产安全,全体出游员工自

愿遵守如下安全与管理承诺:

一、出游员工必须听从旅行社的统一安排,必须服从旅游队长的指挥。

二、旅行时不可擅自脱队。特殊情况单独离队,应征得队长同意,并告知全陪导游,必须随身携带当地所住宿饭店地址、电话,以免发生意外。【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三、抵达景区游览前,听从队长安排,谨记导游交代的集中地点、时间、所乘游览巴士车号。万一脱团,请于集中地点等候导游返回寻找。

四、夜间或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外出,应结伴而行,并告知全陪导游或队长及团友,必须特别注意安全,严禁单独外出。

五、旅行途中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酗酒、赌博、斗殴活动,随时提高防范意识,尽量避免与陌生人搭讪,如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

六、旅游途经危险区域景点时,要尽量结伴而行,千万不要独自冒险前往,必须保证自身人身安全,出现意外尽快救治伤员,并及时报警求助。

七、行程中或自由活动时若有刺激性活动项目,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得参加。患有心脏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压者不得从事水上、高空活动。海边戏水,不得超越安全警戒线,不熟悉水性者,不得下水。

八、外出旅行,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吃生食、生海鲜、已剥皮的水果,腐-败的食物,忌暴饮暴食,不得接受陌生人送的饮料、食品。

九、外出旅游将贵重物品放置酒店前台寄存保管,不要留置在房间内。如随身携带,注意保管,切勿离手。

十、出游员工需随身带好身份证件、银行卡、现金、车票、房卡等物品,保证手机通畅,记录下导游和队长的电话,准备好换洗衣物,随身携带常用治疗感冒、腹泻类药品。【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十一、由于出游员工不遵守以上承诺导致公司和他人以及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损失,由员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旅游队长:(签字)

旅游员工:(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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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承诺书

甘肃省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坚决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严格落实景区旅游价格相关规定,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切实履行景区社会责任,为广大游客提供良好旅游服务,我们郑重承诺:

1、全面实行一票制;

2、全景区没有价格欺诈行为;

3、全面落实对老年人、青少年、学生、军人、残疾人的门票优惠政策;

4、对预约门票实行价格优惠;

5、自愿公布真实的门票价格构成;

6、自愿承诺三年内不上涨门票价格。

景区名称: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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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经营户安全卫生承诺书

按照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为了实现景区“十一”黄金周安全接待,杜绝和消灭事故隐患,确保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我园景区对外良好的旅游形象,特别承诺:

一、各摊点户负责其责任区域内地面清扫、保洁及绿化带、树坑的杂物捡拾,定期清扫污物、积水等,做到责任区域内地面干净整洁。禁止在责任区域内晾晒衣物、乱搭乱建棚亭,乱堆杂物,占道经营。责任区域内一切安全设施维护及绿化带等设施维护。

二、各摊点出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监督部门要求,符合卫生标准,杜绝出售变质、过期食品,确保饮食安全。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各摊点户要诚信经营,严禁欺诈、盗抢、敲宰游客,严禁发生同游客吵架斗殴现象。

四、各摊点户要时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如遇恶劣天气要做好避险,同时对于各自摊点范围若有滑落山石的隐患,应劝阻游客勿滞留。否则,因自身疏忽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摊点户承担。

五、各摊点不得将摊位的桌椅、板凳、吊床等物品搬移责任区,否则后果经营户自己承担。

六、积极配合公园对进入景区游客做好安全宣传。

七、服从景区统一安全管理,对景区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后果自负。

八、加强火源管理,严格执行林区用火规定,各摊点严禁销售香烟,并有义务协助景区管-理-员提醒游客禁止吸烟,如因摊点管理不当,引发森林火灾、火险,除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外,并追究法律责任。

景区经营户签字: 摊点户编号:

年 月 日

篇五: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月
2016旅游业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各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为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态势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30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旅游局林业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旅游局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领导组织机构。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召开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进一步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要开展生产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情景剧《平安是福》等,在各自的网站上发布安全生产警示内容,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做法,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片,利用流动字幕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提示信息,邀请专家、学者讲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统一向旅游企业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

(二)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签定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落实各单位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16年度旅游安全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以及《2016年度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市旅游局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会议,与局直属单位、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签订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旅发委和市安委要求,结合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以旅游饭店、农家乐、景区(点)、各游乐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组织执法行动,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查处旅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安全隐患。

(四)组织开展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企业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检验我市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演练周期间,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旅游局采取随机型抽查各旅游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市旅游局将在6月底组织一次全市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五)配合市安委会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

按市安委《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市安委办[2016]22号文件要求,6月16日上午9:00-12:00在阳桥至古南门路段开展咨询日活动,市内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参加此次安全咨询日活动;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制作安全日版报参加评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各派出1名咨询人员于6月16日上午8:30分在局门口集中,负责发放宣传资料;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要积极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在旅游网络系统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宣传内容,并打出“安全生产月”口号。各旅游企业要制作宣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相关内容的宣传资料、板报等,积极配合市安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各项活动。

(六)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的活动

一是要组织本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要求和本单位的活动方案(计划)传达贯彻到每一个人,动员本单位的职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人人争做安全生产积极分子,为本单位治理隐患和防范安全事故做出贡献。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方案(计划)要落实到内部工作机构和所属单位。

二是要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为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社会氛围,以环境的感染力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高潮,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职工聚集场所和周边地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宣传挂图。

三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台账。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完善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按市旅游局要求建立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由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自行到市旅行社协会购买)。

四是完善危险场所安全生产标志牌。存在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标志牌是防范事故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行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把悬挂安全标志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应当悬挂安全标志而没有悬挂,或悬挂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或因陈旧其颜色和符号已模糊不清的,要立即补充或更新。

五是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的书、看一部安全教育录相片、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搞一次旅游安全生产培训、开一次安全事故形势分析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夯实安全生产社会基础,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水平的根本措施,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集中性、突击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对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机构,制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2、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准备好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市旅游局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活动情况汇总上报,同时在旅游网或行业内进行通报。

3、各区(县)旅游局请于6月26日下午15:00前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总结以电子版和书面(传真)报送至市旅游局监管处。

4、此次活动将纳入年度旅游系统安全责任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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