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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纳税

2016-08-16 10:27:1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集团纳税(共6篇)集团公司纳税管理论文浅议集团公司纳税管理摘 要: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我国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而随着集团公司经营范围不断增加,如何加强集团公司的纳税管理,已成为当今每一个集团公司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基于集团公司纳税管理问题的日渐重要,笔者就对加强集团纳税管理的途径进行了探究,并结合实际工作经...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集团纳税》,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篇一:集团纳税
集团公司纳税管理论文

浅议集团公司纳税管理

摘 要: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我国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而随着集团公司经营范围不断增加,如何加强集团公司的纳税管理,已成为当今每一个集团公司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基于集团公司纳税管理问题的日渐重要,笔者就对加强集团纳税管理的途径进行了探究,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出来加强集团公司纳税管理防范税收损失的具体办法,旨在为我国集团公司的未来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集团公司 纳税管理 防范对策

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是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而集团公司的纳税管理又是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内容,由此我们不难看出集团公司纳税管理是公司日常管理的重中之重。随着纳税管理理念的不断完善,纳税管理在公司中的不断贯彻落实,作为一种柔性生产力的纳税管理,逐渐彰显出其帮助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司效益的作用,所以公司合理有效的纳税管理,是构建公司发展前景的有效途径,是公司创造管理利润来源之一。

1.企业纳税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生存,离不开对利益持续不断的追求,所以尽量避免利益的损失是每一个企业都在不断探索的一个方向。纳税是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发展时所必须尽的义务,但是作为企业一种利益的消耗,现金的流出,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的降低这种消耗,纳税管理的出现,无疑实现了企业降低纳税产生利益消耗的目的。

篇二:集团纳税
上海百强纳税集团公司

2012年上海企业集团汇总纳税百强企业名单

序号 集团母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1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施 超

2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胡茂元

3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徐乐江

4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徐建国

5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张玉良

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徐 征

7 上海东浩国际服务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戴 柳 8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金惠明

9 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皋玉凤

10 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 滕一龙

11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杨祥海

12 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 杨小明

13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金明达

14 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孙 童

15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张立平

【集团纳税】

16 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郭广昌

17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吴念祖

18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倪建达

19 上海市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 葛俊杰

20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应名洪

21 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 王正华 22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刘家平 23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车建兴 24 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 冯燮

25 上海市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姚时忆

26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蒋 耀

27 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陈 力

28 上海金外滩(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王 政

29 上海东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车建强

30 上海由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佳明

31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庄国蔚 32 上海奔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刘建国

33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俞卫中

34 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 舒榕斌

35 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大庆

36 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 戴智伟

37 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席时平

38 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 王均金

39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陈 明

40 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 杨德新

41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严鸿华 42 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王龙根

43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杨国平

44 上海中环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郑荣洲 45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马新生

46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 孙云飞

47 上海久隆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吴建高

48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冯祖新

49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黄 辉

50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俞敏亮 51 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 张素心

52 上海荣臣博士蛙(集团)有限公司 钟政用

【集团纳税】

53 上海城建(集团)公司 王志强

【集团纳税】

54 上海牛奶(集团)有限公司 赵柏礼

55 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唐文明

56 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张孟星

57 上海嘉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钱 明 58 上海东方娱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裘 新

59 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郑春颖

60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丁洁民 61 上海静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喻 亮

62 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 喻月明

63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杨传华

64 上海长峰(集团)有限公司 童锦泉【集团纳税】

65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沈 雯

66 上海永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钱 军

67 中视金桥国际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李宗洲

68 上海西部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素铭

69 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洪任初

70 上海同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范 荣

71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石华辉

72 景瑞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新戈

73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陶伟昌 74 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曹抗美

75 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余 力 76 上海紫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龚建忠

77 上海锦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郁敏

78 中国金茂(集团)有限公司 何 操【集团纳税】

79 上海宝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高 华

80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王宗南 81 上海市东湖(集团)公司 陈根荣

82 中国上海外经(集团)有限公司 童继生 83 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董 勤

84 上海申新(集团)有限公司 赵德明

85 上海华明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肖日明 86 上海新宇钟表集团有限公司 张瑜平

87 上海海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丁劲松 88 上海广厦(集团)有限公司 陆根良

89 上海浦东康桥(集团)有限公司 张 龙

90 上海嘉定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凌福昌 91 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 葛文耀

92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蔡鸿生

93 上海开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金裕龙 94 上海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陈 华 95 晨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陈湖雄

96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 姜照柏

97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戴 柳

98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任仲伦

篇三:集团纳税
2016浅论农产品收购企业税收管理中的现状

我国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的13抵扣进项税款,这一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收购企业的发展,对解决部分地区出现的“卖粮难”等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税收管理仍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如有的农产品收购企业纳税意识较差,常常采取扩大农产品抵扣金额、范围等方式,偷逃税款。如何解决农产品收购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行业税收管理机制,是当前税收征管中的重点。

一、农产品收购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使用不规范。较之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管理力度要小得多,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开具不规范,造成以后的稽查难。

现行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栏目包括出售人、出售人地址、出售人身份证号码等,企业应该如实填写。但因种种原因,部分企业收购发票栏目往往填写不全、字迹也不工整。当对收购发票内容有疑问时,很难与出售人核对,造成对企业的经营行为无据可查。二是虚开、假开现象较多。由于该发票是纳税人自行开具,并可自行抵扣,开多少、抵多少,从而造成征管中的相对真空,如果企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谋求私利,极易造成虚开、假开。

2.个别农产品收购企业受利益驱动,利用收购发票与对方企业共同在增值税上做文章。一种情况是购进时有意不取得或取得进项税额较正常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压低购货价格,从而使对方企业不提或少提销项税额;另一种情况是销售时故意多计货物销售额多提销项税额,从而使对方企业多抵扣进项税额,以上两种情况都会使对方企业少缴增值税。

3.部分国税机关对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管理存在单纯的“以票管税”观念。如依赖自行开发的农副产品管理软件,忽视了税收管理员的日常监控,未能实行账、票、物相结合的管理方法,造成不能及时发现农产品收购企业多抵进项税,并及时处理。

二、加强农产品收购企业税收征管的对策及建议

1.严格把好发票抵扣关。一是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票面进行认真审核,看其是否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字迹清楚、计算准确,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开具,凡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抵扣。二是规范普通发票的开具,对普通发票及数额大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加强稽核,检查有无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而用收购发票代替的现象,对有疑问的发票应及时实地核查。三是严格收购发票的发售,对税负明显过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企业,应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暂停其使用收购发票;对有虚开、假开现象企业,一经查实,要及时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2.实行账、票、物相结合的管理方法,规范农产品收购企业税收管理。一是要求企业健全账务,必须建立库存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商品成本账,严格履行仓库保管制度,并督促企业收购的农产品及时入账,做到农产品收购发票、库存明细账与实际库存相符。二是要及时掌握企业农产品购、销、存情况。税收管理员应深入企业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考察企业原材料库存,进而核算收购数量,以判断企业收购业务的真实性,并不定期抽查其收购农产品价格、发票填开情况,要求企业按旬报送农产品购、销、存表或做好农产品收购存记录。三是每月计算应纳税额时,要注意收购存是否合理。存货与成本的关系密不可分,按税法规定,企业可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及零售价法中任选一种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国税机关应对企业成本计价方法登记备查。结转成本后,可推算企业库存农产品,然后与企业实际库存相比较,看是否相符。四是强化税负分析。对农产品收购企业进行合理分类,选出各类别中财务规范且有代表性的典型企业,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销售对象及财务管理水平等因素,制定不同类别企业的税负预警线。数据分析岗位要定期采集不同类型的企业的实际税负率并公布,发现税负偏低的行业,要及时组织业务骨干进行评估,找出疑点,实施重点管理。【集团纳税】

3.对农产品收购行业税收征管的政策建议。一是修改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目前,由于计提进项税按含税价,计提销项税按不含税价,造成了税基口径不同,增值不缴税问题。如粮贸公司收购农业生产者10000元的菜籽,开具收购发票后,按13的扣除率可抵扣1300元的进项税。当月粮贸公司把收购的10000元菜籽以11300元的含税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给某油厂,需缴销项税1300元。该项业务实际增值了1300元,而销项税减进项税等于零,出现了增值不缴税的问题。因此,建议对收购的初级农产品按不含税价计提进项税额。二是修改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时间规定,按照“配比原则”,农产品销售后才允许抵扣其进项税。一些农产品收购企业之所以冒风

险虚开、假开收购发票,是因为按税法有关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只要通过认证后即可抵扣进项税。鉴于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特殊情况,建议农产品在销售后,按结转成本抵扣进项税。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二是能减轻国税机关征管量,使税务机关的重心转移到核实企业投入产出比、能耗比等中,从而及时发现企业虚开收购发票的问题。

险虚开、假开收购发票,是因为按税法有关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只要通过认证后即可抵扣进项税。鉴于农产品收购企业的特殊情况,建议农产品在销售后,按结转成本抵扣进项税。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二是能减轻国税机关征管量,使税务机关的重心转移到核实企业投入产出比、能耗比等中,从而及时发现企业虚开收购发票的问题。

篇四:集团纳税
2016纳税承诺书

纳税承诺书

尊敬的槐荫区广大纳税人:

为进一步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和-谐、规范、健康、双赢的征纳关系,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我们向槐荫区广大纳税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持续强化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征纳一家”、“服好务就是收好税”的思想,尊重纳税人主体地位,尊重纳税人合理需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监督。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坚持效率优先原则,进一步规范涉税审批,优化办税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有效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创造良好条件。

三、积极回应服务需求。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加强调研分析,积极探索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途径。立足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努力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风险防控服务。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a级信用等级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优先服务、上门服务,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加油助力。

四、拓展多元服务渠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上办税厅、12366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微信平台与实体办税厅的对接和协作,完善远程和自助办税服务平台功能,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式服务。

五、大力推进维权服务。建设纳税人权益保护平台,畅通纳税人诉求渠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和反馈税收争议;落实涉税风险提醒服务。严格税务自由裁量权管理,防止发生侵害纳税人权益行为。

六、加强征纳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价、纳税人定期回访等制度,拓展税企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帮助我们持续改进工作。

济南市槐荫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30日

纳税承诺书

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履行纳税义务,支持南昌经济社会发展,我公司承诺:承建的 项目,中标(合同)价款 元,该项目实现的建筑业所有税收,及时足额向贵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自查表及承诺书

地税机关: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现就我单位自查自报的纳税有关情况向地税机关作如下承诺:

一、自查上报的数据、资料真实准确,无虚报、瞒报和不报的问题。

二、自查出的欠缴税(费)款在以下月份分期缴纳:

注:"三金两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会经费

遂宁市纳税信用A级企业诚信纳税承诺书

我们是遂宁市国家税务局、遂宁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的2016-2016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为塑造“文明守信、诚信遂宁”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值此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蓬勃开展之际, 2016-2016年度全市纳税信用a级企业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勇当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创造更大税收源泉。

二、据实申报,足额纳税

,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和社会责任,决不弄虚作假,坚决抵制和杜绝偷税、骗税等各种违法行为。

三、文明守信,诚信经营

,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税法遵从度,做“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表率。

依法诚信纳税是衡量纳税人商业信誉、个人道德水准和遵守市场规则的重要尺度,也是纳税人自身最好的形象宣传。广大纳税人朋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坚持依法诚信纳税的具体行动,来回报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推进“三个加快”、建设“四个遂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五:集团纳税
2015规范税收征收管理,强化税务稽查_[实习报告]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实施以来,我市征管、稽查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征管、稽查质量和效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在税收征管、稽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一、税收征收管理及税务稽查的概念、意义及其作用(一)税收征收管理的概念及意义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行政法规,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其基本职能是满足国家的基本财政需要和对经济运行实施有效的调控。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以法律为依据,根据税收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对税收参与社会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控制,以保证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活动,也是政府通过税收满足自身需求,促进经济合理化的一种活动。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管理的核心,在整个税务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对于完成税收收入计划,保证财政收入和实现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及监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⒈税收征收管理,可以使税收法律得到贯彻实施。⒉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财政职能。⒊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⒋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监督的职能。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的自觉性。(二)税务稽查的概念、意义及作用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处理工作的总称。首先税务稽查的意义具体讲是税收经济职能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收的重要补充和保证;是监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有效工具;是完成税收任务,保证财政收入的重要环节;是严肃税收法纪,保证税收法律、法规顺利贯彻的有力保障。其次税务稽查有以下作用:⒈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⒉有利于保证税收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职能的正常发挥。⒊有利于税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⒋有利于促进纳税人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⒌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征管工作水平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环节,在整个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二、目前征管、稽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征管规范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涉税企业监控不力⒈申报不实,难以监控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要求,我市税务系统进行了征、管、查三分离及取消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征管改革,普遍建立了征收服务厅,实行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征管改革虽然改善了企业纳税环境,但增加了税务部门掌握纳税企业动态信息的难度。因为纳税人集中在每月1至10日进行纳税申报。而有限的征收人员只能就企业的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的对应关系进行书面的形式核审,对其申报的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能作更深入的实质考证,所以对纳税企业的检查只能依靠税务稽查,但税务稽查又受到税务人员的数量、业务能力以及稽查时限等条件限制,因此对纳税企业税务稽查的深度和广度不能保证,造成对纳税企业监控不力。⒉对税源监控不力,产生漏征漏管对涉税企业信息掌握不足必然导致税源不请。首先,对一些不申报的“地下经济活动”和一些外地来津无证经营活动的个体业户无法掌握,产生了漏征漏管;其次,对一些零散税源户缺乏全面、深入和详细的了解,只能简单定额收税,极易形成漏征漏管;再次,缺少对重点税源户的长期跟踪监督,不易获得足够的企业信息,对纳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不能较透彻分析,对企业的纳税情况不能进行准确的预测,形成漏征漏管。由于税源不清监控管理弱化,不仅增加了税务稽查选案的盲目性,弱化了对纳税企业的日常管理,同时也使偷税、逃税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遏止。⒊异地征收不利于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化全市开始实行新的征管模式,为了实行模式改革的平稳过度,新的征管模式继承了条块管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形式的企业越来越多,这种新兴企业经营手段灵活,行政管理薄弱,异地申报纳税不仅给经营者带来诸多不便,也给税务机关在管理上造成困难,形成“看的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怪现象。另外,异地征收极易形成漏征、漏管。如坐落在红桥区的企业需要到南开区申报纳税,而有的税种(车船使用税、房地产税、印花税)按税法规规定应在企业坐落地进行申报纳税。异地申报纳税造成企业只能在其主管税务局进行所管税种的纳税申报,却漏掉了在座落地应该进行的纳税申报。异地交叉管理造成了税源管理混乱,增加了规范征收工作的难度,也给偷税者创造了机会。(二)稽查管理工作不规范,缺乏监督⒈选案盲目性强,缺乏监督稽查选案工作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掌握纳税企业完全、真实的信息基础之上的。由于对企业的监控不到位,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能全面掌握仅靠企业会计报表的表面数据和工作经验进行选案很难抓住重点。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都很低,并带有较强的盲目性。另外,由于“人情”关系和“同事”效应的干扰,加上选案工作岗位长期不变,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往往使有背景、有关系的大户免于检查,造成税负不公平。⒉检查面宽,不能体现重点稽查的原则由于缺少对纳税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得不把工作重点放在对企业的日常检查上。而税务稽查又受到稽查人员的数量和稽查人员本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限内将众多的纳税企业查深、查透。不能体现稽查工作以点线为主,通过对少数违法行为的查处来影响广大纳税人的行为的目的。同时,大面积、拉网式稽查不仅加大了税收成本,也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⒊个别稽查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种种不规范现象个别税务人员素质偏低,执法能力差,不能适应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避税与反避税斗争日趋尖锐复杂的新形势。面对纳税人高智能的偷骗税手段,束手无策,听之任之,加上责任心不强,造成该查的不查,该管的不管,或查的不深,管的不严,只得让税款白白流失。不仅助长了纳税人偷骗税行为,也使原本依法纳税的企业产生不平衡心态,抱着侥幸心理竟相偷逃税,导致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税务稽查人员每天都与纳税人打交道,经常接触钱和物,一些稽查人员意志薄弱,为私利所趋,执法犯法,置国家利益于不顾,为蝇头小利出卖国家赋予的权利与纳税人私下拉手,参与违法行为。有的利用自己对税收法规的熟知能力及业务技能帮助纳税人作假帐或通风报信、包庇纵容,查而不报,查大报小,避重就轻,严重破坏税法的严肃性,干扰了税收工作,给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损失。⒋税务文书不统一,不规范现行的税收法律对每一个执法环节都规定了相应的执法文书。然而,一些单位井未完全准确使用。那种“重组织收人,轻法律文书”的思想大有人在。他们认为使用规范的文书只是“画蛇添足”,认为工作太烦琐,所以常出现以口头告知或“便条”代替“法律文书”的现象。或者责令纳税人限期纳税时,不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不使用查封扣押证,不开具《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或者《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即使使用了执法文书也有不规范的现象,如:使用过期税务文书;文书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漏填项目;字迹潦草,反复涂改。还有的没有加盖税务机关的印章对于应当登记备(立)案的资料不登记备(立)案等等。鉴于税收征管和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认为,应根据企业本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利措施,尽快加以规范和解决。三、规范税务征管、稽查管理工作的几点措施(一)规范税务征管工作,加强对纳税企业的动态监督⒈强化税源管理的基础地位对税源户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很多部门(工商、银行、公检法、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税务部门只是这一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因此,要强化对税源户的管理,必须建立与其他管理部门相联系的协调机制。为此,首先应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尽快完成与其他子系统的计算机联网,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的采集和掌握纳税企业信息。建立纳税企业的信息库,对各类信息进行科学的对比、分析、整理、生成各项指标和数据,测定企业应税额,并与企业的纳税申报进行比较,以核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对有意瞒报的企业要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税法的统一公平。其次,强化对税源的监控管理。税源监控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通过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和网络信息资源共享,有效的减少漏征漏管,使无税务登记的“地下经济组织”得到监控。⒉规范税务稽查选案税务稽查的准确性是建立在稽查选案针对性的基础之上,因此规范稽查选案工作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对纳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多渠道掌握纳税企业动态信息;其次,必须建立健定期轮岗制和监督机制,对税务稽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还必须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有意让企业欠税、瞒报欠税和有意漏选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税法统一与税负公平。(二)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稽查执法监督,完善执法制度和复查制度⒈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搞好税收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洁的税收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各级税务部门在普遍重视税收业务技能培训与提高的同时,认真学习税收法规、政策及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以

篇六:集团纳税
2015砖瓦行业纳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最近,笔者在对我县13个乡镇的15个砖瓦生产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这些企业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申报纳税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直接影响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职会计少,业务技能低。在被查的15户企业中,仅有一名财会人员是专业会计学校毕业的;有9户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是村组核算员出身,他们在厂里身兼数职,总帐、材料、保管、办税等一肩挑,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对会计业务一知半解,更谈不上掌握税收业务知识了。还有4户企业聘用兼职代帐会计,每月用1-2天时间,根据业主提供的有关单据,编制凭证、报表;他们做帐不管事,有的申报不及时,有的报表质量差;当税务干部了解情况时,一问三不知。从检查情况看,这15户企业户户有查补,累计查补各类税收24.8万元,不少企业因业务不熟,出现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小税种计提错误,甚至有的企业不申报、不缴纳。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检查时发现,砖瓦生产企业普通存在自制凭证多,核算不准确现象。查看记帐凭证,收条、白据、假发票等彼彼皆是,买卖、搬运等行为很少用合法有效的票据,随意性较大;不少企业用工不固定,人数不确定,工资发放手续不齐全,成本费用不准确。部分企业用砖瓦抵算上交乡镇管理费,减免税不入帐,瞒报收入、虚列支出的现象较为普遍。三是上缴额度大,税收流失多。这些企业的产权多数是乡镇集体的,乡政府常用招标的形式,将企业承包或租赁给个人经营,要求经营者上交足额承包费,企业留利少,造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下降,导致所得税流失。据统计,15户企业年上缴各类费用228万元。如某经营者与乡政府签订协议,年上交管理费(承包金)18万元,企业上交承包费用后帐面亏损3.8万元,如果税务部门将上交费用核增应税所得,经营者不接受且负担不起。如果是租赁经营,承租者还不承担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些税收想让乡政府承担更不容易,这样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四是业主不固定,欠税无着落。这些企业的经营者因上缴费用大,管理不善等原因经常更换,他们在思想上存在短期行为,想方设法拖欠税款;一旦甩手不干,人去场空,重新易主,新人不认旧账,多数欠税被束之高阁,税务部门无法追缴。据了解,多数砖瓦企业存在呆账税金,个别企业高达30万元。五是占地面积大,税负难承受。砖瓦生产企业由于自身行业特点造成占用土地面积较大,一般企业有200—300亩土地。从2001年度起,要求对建制镇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征收土地使用税。这类企业每年要增加10万元左右的税负,对这些年销售不超过200万元的小窑厂,实在是难以承受。针对上述问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不少经营者缺乏管理理念,认为砖瓦企业与泥土打交道,生产经营成果归自己所有,不需要专业会计进行规范化核算和管理。2、部分业主纳税意识淡薄,主观上存在偷税、欠税想法,不愿意建真帐如实申报纳税。3、税收法律法规不健全,税务部门征管和处罚力度不到位,征管方式单一。4、税法宣传力度不够,业务培训少,纳税辅导不到位。5、部分乡镇领导观念陈旧,税收意识不强,思想仍停留在“利改税”前的状态。6、部分行业的改革步伐不快,行政体制改革滞后,预算外资金管理不规范。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但阻碍企业发展,损坏企业形象,而且扰乱税收秩序,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给日常税收征管工作带来许多麻烦。为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纳税意识,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一是加大税收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纳税氛围。一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组织他们学习新《征管法》和《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二是做好纳税辅导工作,帮助企业财会人员提高业务素质。三要加强与乡镇领导的沟通,向他们宣传税法知识,汇报税收征管工作,争取他们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要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对征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到位,对屡教不改者,对照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税收滞纳金制度;对故意瞒报收入或虚列支出的偷逃税者绳之以法。三是完善税收法律法规,改进税收征管方法。从有利于税收征管工作出发,明确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由使用者缴纳或代扣代缴;适当降低砖瓦生产企业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对凭证不全、核算不准的企业,在调查测算的基础上,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征收所得税;进一步细化税前列支项目和扣除标准,确保所得税税基不受侵蚀。四是强化职能管理,完善监督机制。针对行业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充实财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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