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司法工作

司法工作

2016-04-28 15:31:1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司法工作(共3篇)司法工作个人总结个人工作总结云湖桥司法所 欧阳争春 本人名叫欧阳争春,男,40岁,本科学历,非党人士,现任云湖桥司法所副所长。自2009年来,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地做好我镇司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努力工作,恪尽职守1、完成本职工...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工作》,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司法工作个人总结
司法工作(一)

个人工作总结

云湖桥司法所 欧阳争春 本人名叫欧阳争春,男,40岁,本科学历,非党人士,现任云湖桥司法所副所长。自2009年来,在县司法局、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地做好我镇司法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办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近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工作,恪尽职守

1、完成本职工作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按照工作分工,我负责三管区的人民调解工作,我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配合行政村每周排查一次、镇综治办每半月排查一次的工作制度,并形成制度化、经常化。使绝大部分矛盾纠纷都及时化解在基层,三年来总共调解各类纠纷29起,为平安云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县司法局的工作要求,在信息规范化建设中,进一步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重新排摸和信息核对。管理全镇社区矫正人员11人次,现有矫正人员10人,已解除矫正1人,无一重新犯罪。管理刑释解教人员64人次,现帮教64人,并对所有人员逐一建档立卡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100%。

(三)是其他司法行政工作。配合其他同志搞好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12。4”宣传日以及自己是烟山中学法制副校长的身份,

【司法工作】

积极宣传各类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为各中小学学生上法制课至少10场次,受教育人员1200多人,解答法律咨询50余人次,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2011年荣获 “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2、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政府每年都会有各种中心工作和紧急事件,我会按要求及时完成。完成常规中心工作,按要求做好每年防汛抗旱救护火工作和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如2010年亿德煤矿事件,良湖杀人事件等等。

3、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司法工作】

2009年,努力完成县局交办的云湖桥镇寒婆村王自桃同志就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向县级有关机关上访事件等。配合所长和其他同志完成每年的法律援助任务,协办公证事项等。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学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就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司法所从事的工作中,大多是有知识政策层次的工作,既有政策性很强的基层行政工作,也有原则性很强的基层司法服务工作,工作所系,均要坚持不断学习。因此,自己除了认真完成安排的学习任务外,平时还挤出时间坚持自学,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也认真学习了《宪法》、《人民调解法》、《土地法》等与基层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

工作中,不断把学习得到的认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从而也使自己提高了认识高度和档次,清晰了工作思路和政治思维。三年中,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以及参加专题培训班,不同形式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让我尝到了学习的甜头,也让我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坚持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公正廉洁,忠诚为民【司法工作】

在司法行政执法和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对人对事,从不向服务对象索拉卡要,热情服务。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强自我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努力改造主观世界,坚持廉洁从政。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严守做人、处事道德底线,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时注意树立良好地公务人员形象。

浅谈做好基层司法工作的认识
司法工作(二)

浅谈做好基层司法工作的认识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司法行政工作经历了一个起伏曲折的发展过程。纵观我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历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做了大量工作,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作为一名即将走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一员,我对如何做好基层司法工作有着自己的一些想法。基层工作即农村工作,当我们走向工作岗位首先将要面临的就是农村有限的工作条件和文化层次较低农村群众,在这样的条件下把基层司法工作做好是摆在我们面前最大的难题。

一、加强农村法制基础设施建设

【司法工作】

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它与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构成了我国乡镇一级的政法组织体系,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完善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经2004年我国司法部对全国司法所调查数据中80%以上的乡镇司法所没有自己的办公楼或是危楼,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群众办事找地难、找人难,有的甚至无处可寻,时常让司法工作处在一个流于形式的尴尬局面,这些客观的条件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基层司法工作的开展。俗话说:“筑巢引凤”,面对人手不够,经费不足,司法所的很多工作都只能浮在表层,无法深化、细化,工作职能无法充分履行、业务无法全面拓展。可见基础设施建设是做好司法工作的前提,是引来更多优秀人才聚集乡镇、服务乡镇的必要条件。加强农村法制基础软、硬件设施建设在基层迫在眉睫,同时,也是引进人才,留住人才开展好工作的必备条件。

二、开展农村法制宣传进村入户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从1985年开始实施的第一个五年普法开始至今“六五”普法近三十年,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始终肩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任。为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率,广泛普及法律知识,针对基层农村群众文化水平、法律意识普遍偏低的

实际情况,把法制宣传进村入户当做司法所日常工作来做,在农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真正做到提高群众法律知识。通过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与普法宣传相结合还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同时,司法所作为地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者,通过发挥其法律参谋和助手作用,有利于促进基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有利于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而推进基层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纷争。司法所也是地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机构、社区矫正的执行机构,通过搞好帮教和服务,引导他们用勤劳的双手开创新的生活,从而避免重新犯罪。司法所还是法律援助的工作机构和法律服务在基层的管理监督机构,通过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有利于化解矛盾,体现党委、政府给人民群众的关爱,密切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解

矛盾纠纷排查是基层司法所掌握矛盾动态、遏制事态发展、积极调处解决的前提,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工作人员及时掌握辖区内的动态是维护稳定,有效遏制纠纷恶化的重要手段。在工作中要积极的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与群众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提高司法所及司法工作人员的社会公信力,工作中不能只说不做、只排查不解决,流于书面形式、应付工作需要。农村矛盾纠纷排查是司法工作人员与群众面对面、心连心的良心活,是化解矛盾、调解纠纷的关键活,只有做好纠纷排查工作才能更好的发挥司法工作人员人民调解的作用,才能最大限度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防止重大恶性事件、民转刑事案件的发生,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四、提高法律素养增强为民意思

法律素养的高低不仅仅体现在提高法律知识的层面上,同时还体现着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情操,一名好的司法工作人员不仅要具

有过硬的法律知识基础、丰富的工作经验而好的职业道德情操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条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自身的职务之便谋取不正收入,乃至知法犯法,漠视为人民服务这条宗旨,从中获取利益之事也是时有发生。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应当通过树立良好典型,表扬先进等形式不断提高司法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廉洁为民的高尚品德,不断提高法律素养,转变自身法律观念,做以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系群众的传声筒,建立工作监督机制,创新服务平台,做一个默默无闻的挖井人,为群众送去源源不断的清泉,这才是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真正的价值所在。

司法所工作感悟
司法工作(三)

司法所工作感悟【司法工作】

白水镇司法所 蔡思辉

2011年2月

从刚考进公务员的欣喜到现在,转眼间我来到白水司法所已经有4个月了。在这4个月里我从对基层司法工作一无所知的状态,到对基层司法工作有了一定初步认知,在这中间我要感谢局里领导和同志以及所长对我的关心和帮助。和以前在企业的工作相比,我觉得基层司法工作更多了一分使命感与光荣感。当今社会发展是一切工作的主轴,稳定却是发展的基础,而基层司法工作正是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而工作着。下面是我从几个方面对基层司法工作的一些看法和感悟:

一、人民调解化解矛盾于萌芽状态,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去年12月31日我镇郊边村有2名孩童小郑和小陈(均未满14周岁)在玩耍系闹中致其中1名孩童小郑重伤被送往医院急救,经过20天的抢救也没能把小郑聪死亡线啦回一点点。1月20日晚,救治无效的小郑被送回家里。即将失去孩子懂得小郑父母20天来挤压的悲痛全部化为对小陈家的怨恨,带着几名亲属,用锄头砸开了小陈家的大门,并把尚有一丝气息的小郑搬到小陈家里,要求小陈父母进行赔偿。矛盾急剧激化,甚至有向刑事发展的可能。接到报告后,司法所和派出所及镇里领导火速钱往调解。到现场后,一方面工作人员先是极力安抚小郑亲属尤其是小郑父母情绪,防止他们情绪恶化导致场面失控,

另一方面,小陈家里经济确实比较困难,但在抢救过程中小陈倾其所有拿出9000多元用于救治小郑,虽有承担责任诚意,但与20天8万多元的医药费相比显得就有些杯水车薪。在工作人员的动员下,小陈父母通过努力筹借以及村委会帮助下,小陈终于筹得4万元给小郑父母作为先前支付的医疗费用。使得这起矛盾得以暂时缓和,事态得到控制。随后小陈父母再次支付8万元给小郑父母作为赔偿,双方得以和解,两家矛盾在调解员的几番努力下终于得以化解。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在调解工作中要沉着冷静、不畏困难、勇挑重担,在处理纠纷中要能沉得住把得稳,要讲究方法和技巧,作为一名新兵,我欠缺的东西还太多。我更明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倡导公平正义,是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我们也许不能力挽狂澜,但我们能匡扶正义,我们的工作也许不是惊天动地,但我们的工作能为本地区的人民群众带来生活的安宁。

二、社区矫正宽严并济,维护社会稳定。对于社区矫正我是这样子看的,社区矫正是将罪犯放在社区以达到教育改造罪犯和实现罪犯回归社会目标的活动,其实现的方法更强调社会力量的介入参与,更多地采用社会工作方法,更注重动员和利用一切对罪犯改造回归有用的社会资源,其惩罚力度一般低于监狱,但也是刑罚的执行活动,仍然应保持足够的处罚色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惩罚的性质和意识是不能淡化的。因此,我们对待社区矫正在观念上既不能左,也不能右。如果太左,把社区矫正作为监狱矫正的翻版,这就背离了社区矫正的宗旨,也难以调动犯罪人教育改造的积极性;如果太右,把社区矫正【司法工作】

转变为将罪犯无条件地放在社区,而没有任何监督考察机制,这无形中起不到矫正的效果,也无法发挥我国刑罚对罪犯的惩戒功能。去年,我市也就只有3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而目前我所还没有从派出所把社区矫正工作完全交接过来,我之前的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是熟悉熟练掌握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每个矫正对象的档案和熟悉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当前的首要是做好交接工作。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交接工作对以后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至关重要,我觉得在交接要人档一起交接,在交接时可以请派出所同志配合,把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召集一起进行集体交接,然后进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知道自己的权利义务,然后把这些管理规定一式2份打印出来让社区服刑人员签字盖章,一份交给社区服刑人员,一份交给司法所进行存档。社区矫正工作责任重大,工作负责,对于我这样一个刚进司法行政系统的新兵是一个重大挑战。为此我将不断努力充实自己,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努力做好这项工作。

三、安置帮教,真心换悔心,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与社区矫正相比,安置帮教面临的对象是已经接受过刑事制裁的公民,因此我们在安置帮教工作过程中除了必要的管理外,更多应该在于“帮”这个字上。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原本都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生活的艰辛使得他们铤而走险,而刑罚的介入,使得本来就拮据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因此这个群体的大多数人都对社会存在

有偏见,有着偏激的想法。判刑之后,他们更多地品味着众叛亲离的苦涩,尤其从监狱释放的多数人,都有着严重的自卑心理,对社会不适应,感觉自己已经被社会所抛弃。因此,安置帮教工作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真心换悔心得工作态度,遵循“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工作思路,立足本地实际情况,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从新回归社会,树立改过从善,从新做人的信心,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我的司法行政工作才刚刚起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对司法行政工作科学严谨,对知识精益求精,对人民高度负责,为司法行政工作奉献一生。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司法工作》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司法工作总结 司法工作人员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司法工作”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司法工作"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38091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