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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点评模拟法庭

2016-01-28 09:41:5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如何点评模拟法庭篇一《模拟法庭个人总结》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如何点评模拟法庭》,供大家学习参考。

如何点评模拟法庭篇一
《模拟法庭个人总结》

初选模拟法庭这门课时,尚未意识此课程并非比专业课和通识课少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但只有真正用心参与和学习,过程和成果自身才能得知。现此课程也即将只剩下不到两次的共同学习机会,历历在目的求知经过,作为民事组长,得到的不仅仅在于习得理论知识和实践的相统一,还在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获得很大的磨砺和提高。

一、自身体会和总结

第一天参加模拟法庭课程学习的时候,面授教师的团队人数实属让人敬畏:六位行政、民事、刑事相组合的指导老师。当正襟危坐从头到尾听完首次授课,寻思到每一位在座学生应当意识到这门课的高要求,与其他课程的差异,严谨的教学纪律等等。总的来说,这会是混学分者的地狱,求知者的天堂吧。

(一) 作为学员

第一,基础理论的扎实与否,在模拟法庭课程上很能得到检验。一向只懂得重理论轻实务,在许多教学环节上总遇到瓶颈。特别是民事庭和刑事庭学习,许许多多的程序问题让自己难以下手解决。面授老师多次强调着不会给我们再次耗时讲解具体理论,而是会在理论和实践二者环节上解惑,这使得自己会在理论的再次学习必须更具自主性。此次的神木法官案的模拟庭审前准备,从头到尾考验了自身一番的法律素养和知识,许多基本技能全然都在模糊边缘境况,只能通过查询大量知识以及向老师咨询讨论,通过指导老师的点睛确实能少走弯路,例如,关于案件的症结点该如何下手,如何就上诉方作答辩和进行辩论等。

第二,独立思考和动手能力还不够,通过实践得真知。进入大学快三年了,虽然依次学习了各部门法,经过此次的民事模拟庭审,让我好好审视自我学习模式、状态和查缺补漏了很大部分的基础知识。在书写文书方面一直都是处于未知的茫然状态,关于答辩状、代理词、证据目录等等,很多过程都是通过小组成员的帮助和讨论,才能完善。以前一知半解到现在的确造就了许多的障碍。法学作为一门应用门科,知了不行则惘然,实践才能出真知。

第三,社会阅历贫乏,理论和实务变成“两张皮”。 同社会学员相比较,我们社会阅历缺乏,但是系统理论知识可提高积累,有更多充足的学习空间和时间。只研究法律书籍而不接触社会实践(法律实践)是不可能完全懂得及法律的本质和规律的,让我想起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所言:“从法律内在特质来看,法律学本身便是一种实践理性,它不仅仅是一整套自恰的知识体系,更是一套以问题为指向的解决社会矛盾与冲突的方法。它要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具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否则,法律教育就只能走向空泛的理论,而难以与社会事务的实际调整发生真正的关联和契合。”作为还未走出大学校园的我们,要求社会阅历着实不符合实际,我们只能尽量在模拟庭审类似的实务训练尽心尽力。

(二) 作为民事组长

一位组织领导者不仅仅需具备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更要一份心态。有幸在担任组长期间,更多给与其他学员难以深切体会的经历。平日里的考勤、上下协调工作、庭审准备安排等等,虽然琐碎,但要自身许多的用心、责任、坚持和理解。领导并非是高居者,实则是为人服务。

作为老师和学员的衔接媒介,理解和被理解有时的确看似重要,但是在其位谋其职,要你需要投入的是一份尽责。始终坚信那句话,难事的解决不怕你多宏达的计划,而是你用心的坚持,脚踏实地做好分内的工作,你所承受的艰辛将会是你的财富。很感谢指导老师给予自己这次锻炼以及组员的学习工作配合,让自己的处事、解决问题、协调、学习能力大有见长。

(三) 模拟庭审的总结

此次模拟庭审,采取实例案件和主体虚拟的模式。我们组分配到的是原告张继峰、王和霞与被告神木县孙家岔镇宋家沟煤矿、陈旺荣股权确认纠纷的二审一案。此案件一直尚处争议,在了解案情、着手书写文书、辩论准备、小组讨论、庭审演练、道具准备等一系列过程,回顾了指导老师三次以上的讨论记录要求,竟意想不到我们的讨论次数已经不可计数,许多学员的态度都较为端正和积极。案件的实体问题也曾让我们过不了坎,在指导老师耐心的主要讲解和提点下,多次和不同的老师通过当面咨询、邮件来往等许多途径和方式,步步为营吃透案件。

这次庭审中担任了被上诉方的案件代理人,实际在书写文书、证据和辩论准备有极大提高,学以致用。但同代理人的法律素养要求相比,我们被省略了许多,例如,接触和赢取当事人的信任、倾听,诉讼成本的考虑等,并未得到真正的实战,大体由于主体虚拟性的原因。庭审前的案件准备工作时间相当充足,可是由于演练次数并未达到目标要求,以至于程序上稍显唐突和差错,特别是在审判组对整个庭审进度控制,代理人和审判长、审判员等法律措辞不当,也造就了开庭前工作的瑕疵、庭审当日的拉扯辩论、法庭结束的程序不当和摄影工作未能达标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犹新记得授课老师的那些箴言,现在出错比以后的真正庭审差错更来得有价值。

虽然在最后的点评中有较多的批评教诲,但是我们也能得到了其他组学员和老师的肯定,付出总有回报,至于回报的体会应当与你在这次工作学习中的投入成正比的。模拟庭审是一次很值得的经历。

二、关于对模拟法庭的建议

模拟法庭运用诊所教育的教学方法,采取团队教学、实例解剖、学生主动的模式,让我

们了解实体、程序,培养书写司法文书、解决程序与实体疑惑的能力。但是究其教学目标来说,在教师领导下让学生参与,提高学生学理能力、撰写文书能力和实践能力,其中就学理能力并非能达到期待要求和结果。首先,本门课程仅有十七个周的学习时间。其中,三周关于课程学习的总论,三周外邀法官、检察官、律师座谈,八周的模拟庭审准备,三周的开庭,另有三到四周的旁听庭审,学员关于学理知识的提高缺乏充足的指导教学时间。其次,虽然课程为集中面授、分组指导,但是授课教师同学员的学习交流空间受限,时间也紧迫。再次,学员并非乃人人主动、授课老师并未面面俱到,这使得教学和实际也会造成脱轨相离。综合,提出几点拙见。

第一,教学时间适当增加。本就作为一门选修课,较多学员只为获得该门课的三个学分。但是通过教学纪律和目标要求,本门课程应当不以选修对待。通过教学时间增加,学员获取知识的空间范围定能扩展,当然不可避免也会对授课教师产生较多的教学压力。

第二,理论知识的授课比重可增加。学员虽然已经通过三年在校时间依次学习了三大程序法和实体法,在模拟法庭这门课程并未能直接游刃有余的运用。若通过教师再次的主要理论授课和学员实践参与,学员的认知和实务会得到较好的结合以及提高,知行合一,才是本门课程最佳目标。

第三,增设免费对外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的教学方法基本和法律诊所无差异,而诊所在建立法律援助这个模块上可以给模拟法庭教学较好的示范和学习,学员通过模拟实训和对外真实法律援助,学生的实践能力应当能提高。增设法律援助中心也应考虑教学成本、远景等因素。

以上几点建议实则是通过本学期的学习,认真思虑而提出,采纳与否乃后话。

三、结语

模拟法庭这门课程带给自己的太多,言有尽而意无穷。一千个观众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当然也会用不同的眼光来审视这门课程。虽然需要比其他课程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但是希望能够多有此次的学习机会。感谢授课老师和学员的教学配合。

如何点评模拟法庭篇二
《模拟法庭报告》

模拟法庭总结报告

我们院组织这次民事模拟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让我们了解法院民事审判制度。通过了解并参与民事模拟法庭的审判时间,进一步学习了民事诉讼法等相关程序法理论,更深刻的体验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深我们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使我们的专业素养得到显著提高。

(一) 模拟法庭的目的

模拟法庭是我们中南大学本科教育的重要内容,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平台。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丰富实践,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实行实务操作。巩固法律专业知识,了解民事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司法实践中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审判等程序。了解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整个流程及调查取证、法庭辩论等操作技巧,掌握主要的法律调整方法,提高学生的实案操作能力。掌握所学民法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及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了解法律实质,同时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建立感性认识,在实习现场获得初步的法律适用技能与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扩大知识面,为以后学习以及实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加模拟法庭使同学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

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在仿真的状态下,通过对所选择案件的重演或者预演,使同学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和锻炼同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同学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同学专业知识学习成果、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同学反应能力、思辩能力。同时,也为了弘扬法制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同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模拟法庭过程

1、前期准备。我们选择了一个比较典型民事诉讼案例。我们选择的案子,完全借用法院的一些原始材料.案情涉及到具体民事行为违法以及民事赔偿的问题。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民事的案件 ----2002年7月1日,原、被告签订《买卖房协议书》,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房屋8间及院落,并取得了当时宋庄镇辛店村村委会的认可,村委会干部康文宝作为“中证人”也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购房款共计人民币4.5万元,并与被告一起到宋庄镇辛店村村委会进行了房产转让登记。当日,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房屋。原告购买该房屋及院落后,不仅对原有的房屋进行了翻新及装修,还在院落内新建了3间新房,并安装了上下水、暖气等生活设施,共计花费了约十三万元人民币。2006年12月,被告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与

原告签署的上述《买卖房协议书》无效,要求原告向被告返还房屋。2007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原告向被告返还房屋,被告向原告支付原房及添附部分的折价补偿为人民币93808元。同时,该判决确认了被告是导致该协议无效的主要责任方,应当在全面考虑被告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原告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对原告的信赖利益损失进行赔偿。原告认为,被告在出卖争议房屋当时即明知其所出卖房屋及其宅基地禁止流转,但是为了追逐利益仍将该房屋及其宅基地出售给了原告,现在被告又因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涨价,利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提出退房要求,实属有失诚信之行为。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诚信和交易秩序,被告应对其背信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因出于其主要过错原因导致合同无效而给原告造成的信赖利益损失,共计51.8万元。

2、分派角色,分组讨论。在拿到材料后,我选择了被告律师这一角色,而其他同学也根据自己意愿纷纷选择各自的角色.

3、准备诉讼文书。在正式开庭前,我们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代理词,答辩词,证据目录和说明等各种诉讼文书,并有书记员和法官的主持下根据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写模拟法庭剧本。

4、演练阶段。在指导老师正式检查的前一天,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演练,通过这次试演,我们找出了许多不足之处,如庭审时间的把握,各方配合的默契等。

5、正式开庭。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由我们自己完成,老师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

6、老师点评。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由我们的指导老师卲华老师指出了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存在问题。

1、有的同学由于忙于找工作,出席率与参与性不高。从模拟法庭的组织与实施过程看,有的同学对模拟法庭实习不够重视,认为是走过场,对自己的角色不作深入的体验,不积极参与案子的选择、法律文书的撰写活动;

2、模拟法庭场所不规范。模拟法庭演练中,没有统一着装,实际演练的场地设施不规范。在模拟法庭的考核表演时,无法增加法庭的严肃性,使学生难以进入角色,无法体会更加深刻。由于没有法庭审判的严肃气氛,使学生觉得是走过场,没有真情实感。

3、由于时间紧迫,准备的不是很理想,集中表现在案情不够细致,辩论的重点不够突出等。。

4、审判过程中,代理词用语不够专业,许多辩护理由脱离案情,缺乏说服力,多是泛泛而谈。

(四)活动意义

1、民事法,作为一门重要的部门法,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政治性,本次模拟法庭,以民事法为核心,结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知识,一方面增加同学对民事法的认识,另一方面加强同学对民事法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当代研究生综合法律素质。

2、有助于传播法律正义精神,倡导程序公正理念,发扬公平正义,提高法律信仰,增强护法意识,促进校园法治建设。

3、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的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4、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

(四)总结及体会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该持续不断的提高在专业领域的知识,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入了解法律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这次模拟审判让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次模拟法庭审判实践使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单单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实践弥补自己的不知。

学习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我们每一时刻都在不断的学习当中。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学会珍惜时间,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如何点评模拟法庭篇三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进入研究生这一年的时间,加上本科四年我们已经学习了近五年的法律。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研一的课程中,按照对于法律硕士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我们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现在研一的课程就要结束了,同时也就宣告我们第一年的专业课结束了。在老师的指导下以及各位同学的努力学习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三次模拟法庭和一次法庭辩论赛。在这几次的模拟法庭中,我们体会到了真正的开庭程序。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在几次的模拟法庭中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都是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

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

本学期一共进行了三次模拟法庭和一次法庭辩论赛。首先说一下前三次的模拟法庭。第一次模拟法庭课是在模拟法庭进行的,一进模拟法庭就让人觉得很肃静和庄重,首先进行的是一次关于商标纠纷的民事案件,双方辩护人和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都严格按照开庭的程序进行,我们坐在底下的同学也感同身受的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模拟法庭训练,这次模拟法庭得到王思峰老师的点评,虽然第一次同学显得有点生疏和稚嫩,但是我们看到了他们的认真态度和严谨学风。这充分说明我们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

第二次模拟法庭课程是在院办的三楼会议室进行,这次是关于一个村支书的贪污案。这次模拟法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被告人的表现,他把自己想象成真的被告人,设身处地的用肢体语言和口述进行了惟妙惟肖的表演,让我深深折服。这让我感受到即使是一个小角色也要设身处地的认真做好它。侍明仓律师对这次模拟法庭课程进行了点评,他肯定了被告人的表现,同时也指出了不足,比如双方辩护人没有抓住辩论焦点,也没有针锋相对的辩论。

第三次模拟法庭课程又回到了我们的模拟法庭,进行的是一个关于合同纠纷的案件。其中我自己也亲身参与到这次课程,虽然扮演的是一个小小的证人。我知道自己对法律的基本知识上的掌握是不够的,自己对一个案件的分析能力也是没有的,因为自己是个爱上网,特别爱玩游戏的人,所以我觉得自己应该更加努力的去学习好法律的

基本知识,少玩一些游戏,多做一些实际性的工作,为自己做一个厚实的准备,但是这个我还是需要时间慢慢去克服的。在这次扮演证人的过程中我觉得即使是一个很小、话只有几句的证人,也要充分熟悉案情,熟悉自己的立场,公正诚实的为事实作证。这次模拟法庭课程也得到了侍明仓律师的点评,他指出辩论时间还是很短,实际开庭中法庭辩论过程是要经过好几轮激烈的辩论的,同时指出双方当事人和辩护律师对案件熟悉程度不够,没有充分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对于证据的重视还是不够,没有制作详细的证据列表。

通过三个案例,我们了解到理论与实践的差距。虽然法律数量庞大,但是面对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任然显得那么苍白,法律依然有漏洞,依然有模糊,但是我们必须要用自己所学的法学基本理论去解决它,让各方的权利义务得到均衡。更为严重的时候,即使法律有规定,我们也应该理性的去看待,要抓住案件的细节,不能一味的推崇法律,要使我们的解决结果既合法有合情。要充分理解法律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领会法律的精神,要充分实现法律的价值:公平与正义。而且,我们不能因为法律儿忽略的道德,必须坚持德法并重,要运用我们的法律武器,为我们的道德建设做贡献。作为一个法律人,我的座右铭为:坚决为公民的合法权利作斗争。

最后一次法庭辩论赛是我们法学院的研究生和新城区检察院的同志之间展开的。辩论赛当天也是请到了各方领导和专业人士充当评委,从大一到研究生的法学学生也让整个模拟法庭热闹非常。辩论赛共分为六组,第一、第二组用的是第一个案例,第三、第四组用的是

第二个案例,第五、第六组用的是第三个案例。第一个案例是关于是否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辩论,第二个案例是关于是否构成诈骗罪的辩论,第三个是关于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辩论。通过这次辩论赛,我们不仅看到新城区检察院同志的辩论风采,更看到我们法学院研究生的专业水平,双方辩论观点鲜明,沉着冷静,时而还引经据典,时而还网络用语,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魅力更让我们看到没个辩论选手的个人魅力。这次辩论赛得到了很大的成功,侍明仓律师也对这次辩论赛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和赞扬,通过这次辩论赛,我看到自己的不足,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模拟法庭中我们收获特别多。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们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后,我们比较感性的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们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不仅在程序上我们有了一个更深入的理解,在实体上我们同样有一个崭新的认识。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涉及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在了解案情后,我们翻阅了大量关于民事和刑事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我们深刻的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像中那么简单。记得老师说过,对于法条的理解并不仅仅在于对它

能够熟练的表述,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在案例面前你要如何去运用,使它对本案情有利。当时,听老师说的时候很简单,但现实中并不然。这次实践,让我们感觉到灵活运用课堂所学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门值得研究的学问。

其次,另一个重大收获是我们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告诉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人们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们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有一点不能不提,就是模拟法庭中,大家的共同努力让我们都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记得准备了一段时间后,我们请来侍明仓律师给我们作简评。老师对我们的活动很满意,当时我们的心情真的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就是知道我们的共同努力被认可了。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不单单是参加一个活动,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都显得那么重要。

这几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深刻的了解到法院庭审时所必需的程序步骤,将实体法第一次运用与实践中;我同时也熟悉了一些法庭辩论的技巧和诉讼的方法;我们的综合能力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

如何点评模拟法庭篇四
《模拟法庭课程总结》

模拟法庭课程总结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不但要刻苦学习法律理论知识,还要刻苦锻炼法律实务工作能力,这两者缺一不可。为此,学校开设了模拟法庭这门课程,它为我们提高这方面的能力提供了现实的途径。 林伟强老师精心挑选了六个真实的案例作为素材,其中刑事、民事与行政案例各两个;同学们分成三个小组,即法官组、公诉组(原告组)和辩护组(被告组),在庭审中同学轮流担任上述角色。每当庭审结束,除了老师的当场点评外,更为难得的是林老师还邀请了深圳的现任法官到场作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确实使我受益匪浅,平时在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进一步得到了巩固。下面是我的一点心得:

一、 基础法律知识一定要扎实

林老师在案例的选择上可以说是煞费苦心。其中一个案例是原告焦氏夫妇因相片数据损失诉被告新时代摄影中心。原告方主张孩子的一岁周岁照片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被告的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理应由被告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被告辩称,原告与被告达成合同关系,因摄影器材故障导致相片数据损失,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控辩双方代理人围绕应否承担侵权责任展开辩论,可谓唇枪舌剑,难分伯仲。该“模拟法庭”既涉及《合同法》,又涉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内容,同时还涉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它要求我们必须学好基础法律知识,并

且要把它们融会贯通,运用到具体案件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二、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上,长期以来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病,

其实,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在“模拟法庭”中,我们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庭审前,让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开庭前,由书记员向旁听人员及双方当事人宣布法庭纪律,在庭审过程中,按照原告、被告的顺序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询问、发表最后意见等,本次“模拟法庭”中,同学们投入的表现,营造了庄严的法庭氛围,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也让我们更加了解了必要的庭审程序和规则。在“行政案件二的模拟法庭”中,我作为原告组成员,担任原告的代理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其他组员的配合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庭审任务。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加了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法院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对于我今后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三、 证据是胜诉之王

在“行政案件二的模拟法庭”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在庭审中证据

的重要性,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所涉及的案例,是原告周红杰诉许昌县民政局的行政诉讼案件。首先,原告应当举出:1、周红杰的身份证、户口簿;2、周红杰的结婚证;3、周红杰的离婚证;4、原告

周红杰与第三人周董的离婚协议书;5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司法鉴定书(其结论为原告罹患精神分裂症,签订离婚协议时正处于发病期)。被告答辩说原告与第三人周董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效,这就需要举出支持上述答辩的相关证据。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谁的证据准备充分,谁就有可能掌握主动,最终获得法院的支持,取得胜诉。那么,应如何准备证据呢?这就要求我们要了解和把握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一定要紧紧地围绕着证据的三性进行举证、质证,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 增加了我们学习的乐趣

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搞得非常成功,不论是法庭的布置上,

还是法官的服饰上,都十分到位。因此要感谢学校为我们搭建了这样一个大舞台,为我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实践机会,让大家受益匪浅。在指导老师一丝不苟的指导下,在法官组、原告组、被告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模拟法庭课程再现了我国现阶段真实的审判活动全过程,让准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同学们,获得了一次难忘的实践经历。总之,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了我们学习的乐趣。

五、 理论必须联系实际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集中的法律实

践场所和机会,让大家跳出格式化的法律条文和理论的框框,在实践中熟悉、掌握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并在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中,巩

固已掌握的法律知识,促进了理论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具有可感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实践能力,让书本中的理论在实践活动中得到检验。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使大家不仅培养和巩固了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方式,同时还掌握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缩短了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工作的距离,使我们较深刻地体会到理论与实际的差异,对继续学习法律有很大的帮助。

六、 提高了综合素养

综合素养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的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团队活动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创造能力等。我们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称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各种相关学科知识的了解和运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人不仅要有较高的理论功底,更要有广泛的知识,要有综合素养。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模拟法庭这门课程,

拉近了法律理论与实务之间的距离。使我的视野得到了开阔,能力得到了锻炼。同时也使我认识到自己距离一名合格的法律人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既然选择了前方,就要风雨无阻地昼夜兼程… …

09级法硕:韩希平

2011年11月23日

如何点评模拟法庭篇五
《模拟法庭学习心得》

模拟法庭学习心得

时光飞逝,转眼间,一个学期的模拟法庭课程就这样结束了。虽然只有短暂的十七周,但是在这段时间里,给我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回忆。

还记得在第一节课上,郭老师和李老师首先对模拟法庭课的内容和要求作了简要的介绍,使我们对这节课有了概括性的了解。与以往课程的学习方式不同,这门课程更需要我们学生做一些主动,这样是为了将我们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更好的与实际经验相结合,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称得上一位合格的法律人。劳克斯曾经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这就说明,经验对于一个法律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

说起来真是惭愧,当初选这门课的时候,主要原因是它的学分很吸引人,但是很容易就能想到,既然他能有四个学分,那它必然不同于其他一般的课程。如何将这个学分拿得心安理得,那才是重点。想想过去的选修课,都是打打酱油,最后参加一下考试,反正也是开卷,费不了多少工夫。但是回过头来想想,这样你又学到了多少知识呢?难道学习一门课程,仅仅是为了那个学分吗?

第一堂课,老师让我们向大家介绍自己。刚开始大家都有一些羞涩,不过很荣幸的是,我第一个举手发了言。当时也没多想,只是想到什么说什么,尽量展现了自己的真性情。然后听着同学们一个个发言,我觉得很开心,因为大家终于放开了自己,我终于在这节课上找到了这种集体的气氛。在全体同学介绍完之后,老师告诉我们接下来

的六周要进行演讲教学活动,让我们很是期待。

后来演讲与活动教学工作开始了,老师先将自己在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分享给我们大家。后来,他们还请来了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向我们展现了当代法律工作者的风采。毕竟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都希望以后能像他们一样,从事法律工作。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演讲是那位年轻的女法官,她叫孙桂枝,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民事二庭庭长,首先她向我们介绍了灞桥区法院的架构,即主要有哪些审判庭,以及各庭负责什么工作。孙法官还向我们详细的介绍了基层法院的审判流程,使那些原本在我们看来抽象枯燥的法条变得具体化、形象化。同时,她也说了一些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还有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听了之后,受益匪浅。我听完这些的感受是,我国的法院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突然觉得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的前途也不是很渺茫,毕竟还是有很多事情等着你去做。只要你用心做,找对方法,没有办不成的事情,也不可能找不到工作。最后,那节课的高潮部分终于到来,孙法官与我们进行了交流与互动。她先讲述了她们审理过的一个案子,交代了案情及案情的争议焦点——原告与被告之间究竟存在借贷关系还是委托代理关系。很快,同学们分成了两派,一组认为是委托代理关系,因为单凭银行取款机的凭条是不能证明被告是因借贷关系而取钱留下的凭证,很有可能是被告为了使原告放心,将凭条打出来以此证明只取了20000元人民币。另一组同学则认为是借贷关系,因为根据民间借贷,一般熟人之间借钱是不需要打欠条的,但是为了证明被告的确拥有过这

20000元人民币的事实,这张凭条就成了被告借钱的凭证。总之,同学们运用了大量的生活常识和法律知识踊跃发言,现场气氛异常热烈。最后,孙法官告诉了我们这件案子的判决结果,也表扬了我们同学在问题面前角度新颖,思维广阔,不拘泥于法条,善于结合身边的常识来判断案件事实的真相。同学们听了大受鼓舞。我想作为一个法律人,你不仅需要掌握法律条文,你还需要多思考,多去窥探案件背后的事实真相,看问题运用多个角度,绝对不能生搬硬套,使思维固定化、模式化,那样对你的学习没有什么帮助。

到了第八周,就进入了这门课程的关键,即模拟法庭演练。老师将我们分为四个小组,各小组的成员分别来自不同的学院,刚开始谁都不认识谁,但是这并没有阻却我们学习与交流的步伐。老师将案子分派给我们之后,各小组成员进行了角色定位,分工明确。由于我们组第一个要上台演练。时间紧,任务重,压力也是非常的大。我是原告的代理人之一,记得我们原告组进行第一次讨论时我们还有很多事情没有搞清楚,但是经过我们后面花的功夫,如:查阅法条,读教科书以及相关书籍以及上网查阅类似案情,甚至找来在法律诊所工作的同学帮我们检查文书的写作是否到位,格式是否正确。第一次讨论后,我们草拟好了起诉状,并签字盖章后递交到法院,法院在接到我们的起诉状后在一定时间内发给被告,被告在一定期限内草拟好答辩状。一切都在顺利和紧张的进行,我们原告、被告、法官小组,都依照了正常的民事程序进行。我们的工作还好,想想法官组的同学,他们既要搞好实体方面的问题,又要将程序拿捏的十分准确,什么时候送达,

什么时候立案,都不能出一点差错。由于我们已经是大三下半学期,大家都在准备考研和司法考试,所以我们常常是在晚上聚在一起讨论,然后回去在考虑问题,经常要忙到一两点才能休息。但是我并不觉得累,反而觉得很充实,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校园生活。我们并没有因为我们是第一组而敷衍了事,而是谨慎小心的完成每一项任务。在第二次讨论后,我开始写原告代理词,由于事前查阅了大量的资料,所以写起来也很顺手,可以说是一气呵成。写完之后我们小组又进行了讨论,改正了代理词中的错误。最后,在开庭的前两天晚上,我们整个小组进行了一次演练。真是不演不知道,一演吓一跳。原来我们存在那么多的问题,不然为什么老卡壳呢。尤其是在质证环节,由于我们不经常亲身经历法庭审判,所以不知道原被告双方是如何进行质证的。后来看了一个活动教学视频,我们才明白问题所在。最后,大家通力合作,再演练了一遍,确保万无一失后,我们才匆匆散了场。

2011年5月12日,我永远记得这个日子。那一天的天气很热,空气里弥漫着粘热的气息。我穿着洁白的衬衣,挽起了头发,以另一个身份走向了讲台,即,原告代理人。不应该说是讲台,而是法庭。虽然不是什么正式的,但当我看着那国徽时,我真的感觉到了法庭的肃静和庄严。开庭后,我们按照事先演练好的方式进行着一项又一项。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似乎有模有样。可是在法庭辩论阶段时,我们犯了根本性的错误。在法院审理案件中,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自由辩论,可是我们双方还是争论的热火朝天,引得台下同学们哈哈大笑,法官不停地喊肃静肃静。我们的法庭失控了,可以说一朝道行尽丧于此。

最后老师在点评中也说到我们前面进行的都还好,可是后面的自由辩论就是一个败笔。我们耐心的听取了老师的批评。我想,如果再给我们一次机会的话,我们一定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后来的几个星期里,我们观看了另外三个小组的法庭过程,也许是经过比较才知道我们存在很多缺点和不足。就拿我原告来说,我就没其他三组做的好,没有把问题想的很透彻,很仔细。当然,只有看到好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后才会改正。

最后,模拟法庭课程就这样结束了。在这节课上,我学到的不仅仅是知识的累积和升华,还有团队间的合作与鼓励,老师的信任和支持,其他组员的大方与宽容。我想说,我真的很喜欢这个集体,如果将来有机会的话,我们一定要再聚首。再在一起讨论案情,有时嘻哈打闹,有时争吵不休,但是大家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不存在任何利益问题。作为一名大三下学期的学生,明年这个时候我们或者步入社会,或者进入更高更深的学府殿堂,但是我们不会忘记曾经有一班可爱的同学们怀揣着自己作为法官、律师的梦想在一起合作一项在他们看来很有意义的活动的日子。我在模拟法庭课程中学到的知识也将会授意终身。

如何点评模拟法庭篇六
《模拟法庭心得 2》

对审判长职责的一些认识与感受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民事诉讼法,这是一门应用型课程,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在这一特点的指引下,学院的老师创造了“六位一体”教学法,即通过理论教学、案例解析、案例讨论、审判观摩、模拟审判、社会实践等六个环节的环环相扣,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机的教学体系。其中,模拟审判是实施“六位一体” 教学法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精选案例、分组讨论案例、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诉讼程序、编写剧本、模拟审判,来培养我们的实际操作诉讼程序的能力。

最后,在老师的精心组织和同学们的配合下,我们这学期的民事诉讼法模拟审判环节圆满结束了。课程任务算是完成了,但是更重要的是还需要自己好好总结与反思。

在本次模拟审判演练过程中,我们组负责的是一个进入二审的劳动纠纷案件。本案主要讲述的是被上诉人周女士在某某商贸有限公司工作(2004年10月~2008年12月),期间因为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引起纠纷,最后公司要求或周红本人提出离职(未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审法院判决对周红所主张的工资数额予以确认,并以此为标准核算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数额。而其所在公司则主张周红用此名构成欺诈,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从案情上看,并不是很繁琐,争议焦点很明确,应当适用的法律也比较健全。从这一角度上看,我们的实施难度不大,就是看我们的在具体演练过程中能否抓住自己所演角色的特点,然后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

我扮演的角色是审判长,听起来很“霸气”的一个名词。审判长在一个庭审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是整个庭审现场的核心,所以审判长的表现对整个案件的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按照要求,我们的模拟审判需要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准备,从开庭公告、法庭布置、衣服着装、庭审过程、诉讼文书写作、判决宣告到文书送达等开庭程序的各个环节都要全面演练,将所学审判原理、法学理论,观摩审判的实际经验等运用到庭审程序中,使模拟审判真正达到检验所学法律知识,提高实际操作诉讼程序能力的目的。为此,我们在搞懂案情之后,就着手润色剧本了。在剧本确定、修改完善之后就开始进行操练了。第一次练习,虽然是在排练,但作为审判长的我,心里还是有点紧张,毕竟是坐在整个场地的最高处,有些不自然。在说话的时候也有些打结,而且语气不是很得当。不过还好,在一番熟悉与适应过后,基本上可以根据剧本将整个庭审顺利进行下去了。几次排练之后,大家便开始准备相关的“法律文书”了。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等,还有法庭给当事人应当下达的开庭公告类的文书以及最后需要审判长起草的判决书等,都需要我们自己好好去拟写。这也是模拟审判环节的一大关节点吧。

最后就是整个模拟审判的核心环节了——指导老师的验收。我们按照提前抽签决定的顺序依次在模拟法庭内进行模拟审判的表演,其他组的表现都很出色,这也在无形中给了我们组成员一定的心理压力,尤其是我这个扮演审判长的,如果出现失误,将会导致整个组的成绩大打折扣。不过只要尽力了,尽全力了,一定会圆满演完的。还好,最后我们组的表现还不错,尽管还不知道具体成绩,但是我们大家都尽最大的努力了,没有明显的失误。每一组表演完之后,指导老师张老师都会及时进行评点。张老师作为我们此次模拟审判的总导演,在之前就针

对现实审判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我们进行了细致的指导,特别是程序错误,张老师更是再三地强调,要求我们务必严格按照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整个模拟审判的表演工作进行得很顺利,我们同学的表演与老师的点评使得这次模拟审判课程有声有色,大家在实战中学到了很多知识。

当然,扮演审判长的我也学到了好多,深深感受到审判长职责之重大、之关键!下面我主要从三个方面谈一下我的一些体会。

第一点,程序。自古以来,我们的国家在不同的时期好像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在法律上重实体轻程序。而在西方国家,他们却恰恰相反,他们是非常注重程序的。典型的案例就是震撼世界的美国辛普森杀妻案。仅仅就是因为办案警察在侦查过程中程序上出了一点问题,最后被辛普森的辩护律师死死抓住,本因被判故意杀人罪的辛普森因此被辩成了无罪、当庭释放!更“滑稽”的是,在侦查程序上出了点差错的那个警察却被判了几年监禁。这样的案子如果发生在我们国家,那简直就是铁证如山,杀人者也必死无疑!可是在美国,这样的杀人者,就连法官自己都坚信他是杀人凶手,却被判无罪释放!这不是荒唐,我感觉这是美国法治建设的一大功勋。由此也可见他们是多么地重视法律程序!

所以,我感觉我们国家在应用实体法的过程中,更应该强调程序上的合法!民事诉讼法今年刚修订,并且是在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的。这也反映了我们国家对程序法的重视程度再进一步加深。程序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那么怎么能在具体的审判过程中保证程序合法呢?我想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是一方面,同时,审判长的自身素质也是重要的一方面!这里的素质不仅包括专业素质,还应有道德素质。审判长在审判过程中不得徇私枉法,尤其是在民事案件的审判的过程中,审判长更要站在公正的角度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裁判,决不可徇私枉法、无视审判程序!

第二点,法律文书。此次需要我自己拟写的是民事判决书,而现实中,民事裁判文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着人民法院的工作成果,它是定纷止争的工具,是法官技能的赛场,更是公正与效率的载体!它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着案件的质量,对判断人民法院公正与否、效率高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一份好的民事裁判文书不仅能客观地反映该案件的审判过程及审判结果,而且能起到息事宁人、化解矛盾的作用,还能起到应有的法制宣传作用,促使民事主体依法行事。

所以要想写出好的裁判文书,法官需要有丰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成熟的社会经验,丰富的人生阅历,一定的文学素养。而我,作为一名学生,要想写好一份判决书,真的是比登天还难。不过为了锻炼一下自己,在结合老师所给的案件的一些材料之外,我也尽量多发挥一下,至少要写得像模像样的。在此过程中,我也感受到了现实审判中的裁判文书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审判长在拟写判决书时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不予理睬、不予分析或分析不透。要知道,证据是整个诉讼的关键所在,是法院认定法律事实的前提,它直接关联着当事人案件的胜败与否,直接决定着法院如何判案。如果法官在拟写裁判文书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证据根本不予理睬,这样势必导致该法律文书所认定的法律事实及其裁判成了无源之水。

还有,法官在拟写的裁判文书中采信证据时,与法律事实脱节。从采信证据到认定法律事实是一个逻辑推理过程,它要求法官的思维是法律思维,在此前提下的推理是无论归纳推理还是演绎推理都必须符合逻辑规律。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问题,但上述的两点是我在此次模拟审判的演练还有最后拟写判决书的过程中感受最深的,同时也深感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法律实务是很关键的,只有不断

地实践,才能将课本上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从中学到一些新的东西。

最后一点,庭审掌控。作为审判长,在庭审中是整个现场的核心,民事案件的庭审现场在现实中有的时候是很乱的,因为当事人的情绪不稳定或者在庭审时的言语冲突,往往会倒是整个庭审现场嘈嘈杂杂的,严重有损法律的尊严。所以,在这些情况下,作为庭审的掌控者,审判长应当及时制止这些扰乱庭审秩序的行为,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审判长掌控大局的能力。

总的来说,通过此次民事诉讼法的模拟审判,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不光光是理论上的,更多的是法律实务上的一些心得体会,这也为以后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如何点评模拟法庭篇七
《模拟法庭》

第二章 模拟法庭开庭指引

[本章内容概要]

本章全面地阐述了模拟法庭运行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程序和规则,是本书的重点内容。模拟法庭教学是综合性、系统性、持续性的工程,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模拟法庭庭审程序是从原告(或公诉人)起诉始到法庭宣告裁决止,历经庭前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裁定等阶段,它融法庭审理程序与法学教育实训目标于一炉,形成了一套首尾相衔、严谨周密、形象生动的教学模式。

一、模拟法庭总纲

模拟法庭总纲是针对模拟法庭审理过程所作出的程序性安排,从宏观上引导模拟法庭审理活动规范化运行。主要包括实训目标、开庭公告、出庭人员、主要案情、开庭审理和庭后教师点评等六部分。

(一)实训目标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在庭前准备阶段,应当简明扼要地介绍通过本次模拟法庭训练所要达到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提醒学生始终围绕实训目标而开展活动。

(二)开庭公告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应当要求学生按照诉讼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发布开庭公告,介绍本次模拟法庭的开庭时间、地点、出庭人员和案由。

(三)出庭人员

在正式开庭之前,模拟法庭工作人员应当将本次模拟法庭出庭人员的姓名和所扮演的诉讼角色等信息投影到屏幕上,以便指导教师和旁听人员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价。

(四)主要案情

在正式开庭之前,模拟法庭工作人员应当将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案情投影到屏幕上,以便旁听人员事先对案情有初步了解,回顾本案可能涉及的法律理论和知识,初步得出自己的感性见解和看法。

(五)开庭审理

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时一般采用普通一审程序,避免采用简易程序或特别程序。在审理过程中,严格参照真实法庭审理程序进行,以便让所有诉讼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由衷地产生一种威严感、崇敬感和责任感。

(六)教师点评

庭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当对本次模拟法庭审理情况和参与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点评,指出精彩亮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方法。

二、模拟法庭运行规程

模拟法庭运行规程是按照模拟法庭总纲的要求,在法庭审理的各个阶段所应当遵循的具体操作规程,它包括庭前准备规程、开庭审理规程、庭后总结与评价规程和诉讼文书立卷归档规程等四部分。

(一)庭前准备规程

1.选派优秀指导教师,精心选择典型案例

模拟法庭活动有其特殊性,即参与人员全部由学生来扮演。为保证模拟法庭应有的质量和效果,应当由法律业务水平精湛、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或特聘教师担任模拟法庭指导教师。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的首要任务就是精心选择典型案例。一般是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有一定争议性和可辩性的案例。根据模拟法庭训练的阶段目标,指导教师可以对案情进行适当的变动改编,以求达到预期目的。就案例性质而言,主要是以刑事案例为主,兼有民事案例和行政案例。

许多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模拟法庭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掌握程序法,应当选择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的案例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模拟法庭教学形式,充其量不过是“举案说法”,运用客观事实去说明某项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或内涵。因为无论是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的案件还是人民法院判决书,对于事实的陈述一般都非常清晰明了,几乎没有进一步争辩的余地,这不利于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案件的事实都不是简单明确的,而是错综复杂、矛盾丛生的。同一事实材料,从不同的当事人立场和角度,都会有不同的见解和看法。模拟法庭不仅要让学生明白法律本身是怎样的,更重要地是让每个学生都在公平程序的保障下尽力展示并说明法律真实,明白法律是通过一个怎样的程序得出了一个怎样的结论。④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指导老师应当切忌成为标准答案的提供者,切忌用自己的思维模式禁锢学生的思维方式,而是应当成为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解决法律争议的指路人。⑤ 我们知道,法律作为一种主观性知识,不存在绝对客观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模拟法庭应当允许学生尽可能地寻找现行法律规范在适用于具体案例时彼此之间的漏洞和空隙,培养学生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敢于质疑公理权威,敢于创新适用法律的思维方式。

2.遴选模拟法庭成员,分派诉讼角色

模拟法庭的组成人员最好由高年级学生担任。因为他们已经基本学完实体法和程序法,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功底和综合能力,可以处理模拟法庭开庭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低年级学生主要作为听众参与模拟法庭,通过旁听,增长他们的法律知识;庭审结束后,可以给予他们提问的机会,培养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指导教师确定模拟法庭的组成人员。一般情况下,模拟法庭由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组成。此外,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应有原告1-2人、被告1-2人、原告和被告代理人各1-2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各1人;若案情需要,可设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若干人。刑事案件应有公诉人1-2人、法警1-2人,被告人1-2人,被告人的辩护人1-2人;若案情需要,可设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若干人;若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则还应有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各1人。

模拟法庭组成人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当将成员按照其扮演诉讼角色不同进行分组。一般情况下,可以将成员分为审判组、原告组(公诉组)、被告组(或被告人和辩护组)、第三人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诉讼参与人可以单独分组,也可以插入相应各组。 指导教师在分派角色时,应当注重审判组成员的选拔和任用。因为审判人员在整个模拟法庭审理过程处于主导地位,发挥关键作用,关系到本次模拟法庭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是否能够

获得显著的实训效果。审判人员必须对庭审规则、诉讼程序、法庭用语以及实体法规范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且具备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审判长的选任,必须选择专业知识扎实、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强判断能力和控制局面能力的高年级学生担任。⑥

3.分组收集相应资料,确定庭审主题

模拟法庭各小组成立后,指导教师应当指导各小组收集相应资料。各小组在初步占有一定事实资料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庭审案件的主题;若无法协商一致的,指导教师确定庭审主题。庭审主题确定后,各小组安排本组成员分工和职责,围绕庭审主题分别收集、查阅相关资料。

(1)各小组分工和职责

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一般包括:①审判组主要负责送达法律文书、熟悉诉讼程序、编写庭审提纲、制作判决书;②公诉组主要负责撰写起诉书、公诉词、模拟收集相关证据,并查阅法律法规和文献资料;③辩护组主要负责撰写辩护词、模拟收集相关证据,并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④原告组和被告组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模拟搜集相关证据,并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主要负责背记自己的发言内容等。

各小组准备的资料一般包括:①民事、行政案件: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各类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②刑事案件:起诉书、公诉词、辩护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各类证据(与民事、行政案件各类证据相同)。③法律法规、法学图书、法律文献资料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起诉状、答辩状、公诉书等法律文书副本、证据清单复印件以及证人名单,审判组应当按照诉讼程序法的规定在开庭前传递给相应各小组;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证据较多的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组应当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指定举证期限,并在答辩期限届满后,及时组织原告组、被告组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另外,判决书本来应该在开庭评议后作出,但是,考虑到审判组是与其他小组同时拿到案例材料,为使整个模拟法庭开庭过程保持紧凑性和完整性,可由审判组成员预先写好判决书草稿,在审判过程视具体情况作相应修改。⑦ 各小组在收集证据时,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原则,严禁为获得胜诉而制造伪证。各小组应当对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对证据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以便开庭时灵活运用。

(2)指导教师与各小组成员注意事项

指导教师一般只需要提供案例情况和各方主要证据,而不应将所有案卷材料,尤其是法律文书资料交予学生,以避免模仿照抄、重复案例情况的出现。各小组拿到案例后,可在教师指导下共同研究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部诉讼参与人的活动,确定案例的争议焦点和主题。但是,对于如何分析案情、把握事实、言词辩论要点、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则由各小组成员内部自行讨论确定,不得在各小组之间讨论交流。各小组在研究和讨论案情时,指导教师仅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不能涉及具体实质内容的处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会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法律事实,灵活运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尽可能让学生感觉到法律职业的真实状况。⑧

各小组成员随着对案例研究的深入,可能很快会发现案情线索和分析思路陷入混乱,同伴之间的讨论变成了争执。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提出自己的思路和观点,然后被同伴七嘴八舌地

质问、反驳和推翻。在这个时候,各小组成员应当保持冷静和克制,切忌舍本逐末甚至人身攻击。其实,分析思路正是在这样的交锋中被修改,在混乱中不断调整,然后逐渐变得清晰完美起来,而各组对案件事实的理解也逐渐变得深入和丰满,最终形成己方向法庭陈述的法律意见。

4.撰写规范法律文书,拟定庭审方案

(1)撰写法律文书

在正式开庭前,各小组应当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文书。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应当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语准确、论证充分、结构严谨、格式规范。

就民事起诉状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基本信息;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③以案情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指出援引的法律根据,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④若引用学术观点,必须注明出处。

就民事答辩状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基本信息;②答辩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③以案情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指出援引的法律根据,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④对原告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阐明理由和根据;⑤若引用学术观点,必须注明出处。

就刑事起诉书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起诉书号、被告人的基本信息;②案由和案件来源;③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和危害结果等与定罪量刑相关的事实要素;④起诉的根据和理由。阐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等意见;⑤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之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法律文书种类繁多,在此不再赘述。学生应当参照《法律文书学》相关知识进行撰写和制作,并按照同一纸型(如:A4纸型)进行打印,尽量避免手写。

(2)拟定庭审方案

各小组在收集各类证据和打印法律文书之后,应当着手拟定庭审方案,为正式开庭做好准备。在拟定庭审方案时,各小组应当围绕各自分工和职责进行谋划。①审判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庭审规则和程序、当事人陈述、质证和辩论次序、需要了解的案情要点、法庭秩序混乱处理办法、合议庭评审规则、判决意见、法槌使用方法等内容;②原告组、被告组和第三人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明确的法律意见、各类证据的来源、运用次序和证明目的、法庭陈述内容和言词辩论、援用的法律规范以及需要法庭调查的事项等内容;③公诉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各类证据的来源、运用次序、援用的法律规范以及需要法庭调查的事项等内容;④其他诉讼参与人根据案情具体情况拟定庭审方案,配合各小组的需要。

(二)开庭审理规程

模拟法庭审理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组织严谨流畅,准确精彩。整个开庭过程中,所有的参与人员应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均是在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当事人)的合法利益。⑨

民事、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在性质上截然不同,且审理程序也有较大差异,因此,我们以下分别阐述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法庭审判程序(普通一审程序),行政案件审判程序参照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执行。

1.开庭前准备

开庭前的准备是第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前的必经阶段,主要任务是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调查收集证据、发布开庭公告、查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合议庭成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为正式开庭审理准备条件。

(1)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步骤如下:

①公诉组向审判组移送有关资料(如: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②审判组指定审判员审查上述资料是否具备开庭审判的程序性条件;

③审判组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被告人辩护权,委托或指定辩护人,提供证据材料; ④审判组发布开庭公告;

⑤正式开庭前,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规则; ⑥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入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宣布开庭,查明被告人基本情况,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以及是否公开审理,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并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事宜。

(2)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步骤如下:

①原告组向审判组提交有关资料(如:起诉状、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②审判组指定审判员审查上述资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若符合受理条件,审判组应当送达原告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

③审判组送达被告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

④当事人交换证据;

⑤审判组发布开庭公告;

⑥正式开庭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规则; ⑦书记员请审判人员入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及是否公开审理,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事宜。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查核实各种证据,公开质证,以查明案情,认定事实。法庭调查的基本要求是紧扣案件焦点,举证有力,证据充分,逻辑严密,质证清晰。

(1)刑事案件法庭调查具体步骤如下: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附带民事诉状;

②陈述犯罪事实。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分别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③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④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审判长应当告知证人、鉴定人若不如实提供证言、鉴定意见要负法律责任。证人、鉴定人在作证、说明鉴定结论前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先由提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

如何点评模拟法庭篇八
《模拟法庭》

如何点评模拟法庭篇九
《模拟法庭课程总结》

中国劳动关系学

China Institute of Industrial Relations

法学一班 第三组

暴三虎1190301106

林 丽1190301092

张 璨1190301094

刘冰琰1190301100

刘超模1190301093

甘 露1190301091

柴亚东1190301107 院

《劳动模拟法庭》心得

模拟法庭课程总结

对于劳动模拟法庭最初的感觉,那就是浪费时间,搞不懂为什么还要在学生都在为将来而忙碌时,还要安排这样的课程。但是到了真正上这个课时,才发现自身还有许多需要提高。以前模拟法庭时,自己都是坐在下面做看客,总以为坐在上边就是照本宣科,很简单的一件事情。而这次课程,我做了一次仲裁员和法官,才体会到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做起来还是很难的,在把握整个审判的节奏上,在对案情审理时的提问上,都需要法官很高的业务素养,以及自身对法律的深刻理解。这次短暂的模拟法庭,让我深刻体会到实践出真知,平时在书本上学到的知识,要会灵活的运用到实践中去,纸上得来的终觉是浅的,多参加此类实践才能更好地提高自己。——暴三虎

这次的模拟法庭课程给我的心得体会:不仅在理论方面,也在实践方面有更深的体会。

从劳动模拟法庭的程序,以及法律理论的运用,在法庭模拟过程中,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我在其中担任书记员的角色,看似简单但是操作起来却没有那么容易,在庭前的双方当事人诉讼文书的送达,开庭的公告调查笔记的整理,证据的整理,庭审过程中的笔录整理,庭后诉讼文书的送达等一系列卷宗的整理,在别人眼里简单而轻松的角色其实背后也存在很多的繁杂而不易的一面。不过,大家也都很辛苦,既要写起诉书、答辩状,并且证据整理也是很复杂的工作,与当事人也要参与诉讼代理人的各种工作,在庭审过程中也要对对方当事人提出个各种问题进行解答,并且法官在主持整个模拟法庭中起到启动整个庭审的作用,并且在庭前庭后也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确实,每个角色在一次庭审中都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的。

——林丽

六次劳动模拟法庭课程,让我学习到了很多,刚考完司法考试,对法律理论和知识都有了更深的了解,这次司法考试劳动法也占了不少知识,让我更加看到劳动法的重要性。劳动模拟法庭这门实践课,不仅能加深我们对劳动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能提高我们的实践能力,为将来进入社会从事法律行业特别是劳动法行业有很大的帮助。

在这六次课中,我们去仲裁院和法院各旁听了一次,收获很大。然后就是我

们同学分组进行模拟仲裁和模拟法庭,这是我收获最大的地方。小组中各成员分工配合,我一次当被申请人,一次当申请人,两次案件不一样,让我站在不同位置,以不同的角度处理问题,多方位地学习了相关实践经验。

最后一次课,老师请来了一中院的一名法官,来给我们最后一次模拟法庭进行现场点评。这位法官不仅对当场模拟的情况进行了点评,而且结合自己的庭审经历和生活感悟给我们交流了一下,这可能是我经历的最有意义的一次专家点评。

总之,在这几周的劳动模拟法庭实践中,经历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感谢同学之间的帮助与合作,感谢学校对我们的支持,更感谢李老师的教导和付出,谢谢! ——张璨

模拟法庭是一个全新的了解和认知法律的过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助作用。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我们这次模拟法庭不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能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能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刘冰琰

这个课程给了我们很多学习的机会,在六次课中,我们进行了两个的观摩;实践性强,分组进行模拟仲裁和模拟法庭。在老师的辛勤指导下,以及所有组员的共同努力,我们完成了每一次的课堂任务,不仅学习了知识,而且运用了知识,同时通过组内成员间、组与组之间的交流,提升了个人的能力和素质。通过这个课程的学习,有很多的体会,首先是我们应该保持一颗好奇的心态去学习,这会让我们更能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高效地学习;第二,要有团队意识,注意团队内的互助,这不仅能融洽团队关系,而且能使每个成员都参与,相互讨论、相互促进;第三,我们要懂的在工作、学习前制作一个完善的计划分工,让工作和学习顺利进行。在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们都得保持一颗好奇的心,一颗团队的心去琢磨,去学习,为自己的成功打下坚实的基础。——刘朝模

劳动法作为我们学校和系里的特色课程,开的课较多,理论课基本把劳动法领域的课程充分囊括,但在此之前仅仅只是停留在理论学习的层面上,虽然有些实践但远不如实际的仲裁和庭审来的真切。个人认为劳动模拟法庭的课程安排还是比较好的,一次冲裁旁听一次庭审旁听再加上一次仲裁模拟一次庭审模拟,这么一轮的课程下来,对于劳动冲裁和庭审的流程都能有个比较好了解,之后的模拟能通过之前的旁听把整个程序加以巩固和掌握,并且在模拟的过程中能将自己之前所学的内容学以致用,将理论转化为实践,进一步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并且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不过,在这个课程中,模拟的案件由于是复印的卷宗,查看起来较为费劲,并且将审判的案件拿来仲裁的模拟,并不能起到最大的模拟作用。但总体上看,作为一门特色课程,劳动模拟法庭这样的课程是必不可少的,带来的帮助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这门课程也有必要继续开下去并加以建设。——甘露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特别是学习劳动法方向的法学学士,不但要刻苦学习法律理论知识,还要刻苦锻炼法律实务工作能力,这两者缺一不可。为此,学校在大四上学期为我们开设了劳动模拟法庭这门课程,它为我们提高这方面的能力提供了现实的途径。

虽然只有短短的六周课,但在李老师的帮助和指导下,我们也学到了很多知识。一次去海淀仲裁院观摩,一次去海淀法院庭审旁听,都让我们亲自接触和了解了真正的劳动争议处理过程。我们同学分小组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模拟和法院庭审模拟,也进一步提高了我们处理劳动争议到了实践能力,更能加深我们对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实体和程序内容的理解。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这几周的课程是很有用的,虽然它安排在大四这个毕业或考研的关键时期。

具体来说,这次劳动模拟法庭课程的实践活动,搞得非常成功,在李老师一丝不苟的指导下,在各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模拟仲裁和模拟法庭课程再现了我国现阶段真实的审判活动全过程,让准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同学们,获得了一次难忘的实践经历。它不久提高了我们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增加了我们学习的乐趣。

各小组通过两次劳动模拟仲裁和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使大家跳出格式化的法律条文和理论的框框,在实践中熟悉、掌握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并在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中,巩固已掌握的法律知识,促进了理论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转

化为具有可感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实践能力,让书本中的理论在实践活动中得到检验。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使大家不仅培养和巩固了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方式,同时还掌握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缩短了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工作的距离,使我们较深刻地体会到理论与实际的差异,对继续学习法律有很大的帮助。

特别是最后一节课,李老师请来了一中院的一名法官,他指导了另外两组同学的模拟法庭,并给以我们深刻的点评。他以自己的审判经历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他的那句话让我很有感触“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他告知我们,在学校学的知识在将来的法律实践中远远不够,要多经历多实践。碰巧的是我们那组模拟的“齐长利案”刚好是这位法官亲自审理的案件,他告诉我们该案的一些审理情况,以及他在该案中的心得看法,也让我对案件有了更深的认识。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通过劳动模拟法庭这门课程,拉近了法律理论与实务之间的距离。使我的视野得到了开阔,能力得到了锻炼。同时也使我认识到自己距离一名合格的法律人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既然选择了前方,就要风雨无阻地一往无前。

——柴亚东

(完)

如何点评模拟法庭篇十
《模拟法庭讲义》

模拟法庭讲义 西南大学法学院刘怀川、张冬青 模拟审判是法学教育中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或者教学模式,是指在法学教学活动中,在教师的指导下,由不同的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不同诉讼角色,在模拟法官的主持下,由模拟法官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在虚拟的法庭对真实或者虚拟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模拟审判的一种教学活动。 凡是有法学专业的高校,无论是本科还是专科,都必须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因为它是法学专业教学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正因为如此,在全国600多所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含本科和专科,其中本科400余所)中,大多数都比较注重模拟法庭的建设,也比较注重模拟法庭的教学。因为模拟法庭可以让学生亲身体验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基本程序,能够充分调动其学习积极性;可以使学生掌握并能熟练运用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的基本技巧与方法,锻炼其实际操作能力;可以让学生以自己的亲身参与行为来提高其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案件和解决案件问题的能力。

我国属于法典式国家,其法律的历史渊源更倾向于大陆法系。因此,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学模式也基本比照了大陆法国家的模式。大陆法国家的法律规则比较抽象,教育内容也比较注重对抽象概念和原理加以阐释。基于这种情况,法学的理论教育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占了比较大的比重。 在平时的学习中,学校向学生灌输的更多是条文化的、抽象的法律规则。这使学生老师严重脱离实践,“侨居”于“宝塔”而很少投入真正的法律案件中。于是,当只具有法律理论知识的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时,他们就感到无从下手。 国内法学教育存在的理论与实践脱节的弊端,使不少学者和教育者开始想借鉴和学习美国的法学教育模式。

“法学教育不能脱离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当代的社会现实,而必须植根于本国社会的深厚土壤。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才不至于流于空谈,使法学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不久前举行的“中国-澳大利亚百所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作出上述表示。

“只有良好的法学教育,才能够培养良好的法律人才,才能够建立强大的法治体制。法学教育和培养在世界各国正在发生变化,但这不是一种挑战,而是一种机会。” 从本质上说,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科学。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法律,不只是

几个条文,更是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法律实施及所产生的社会效应等一系列与社会现实密切联系的法律现象。

按照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的观点,法律学问的求得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当然是认识法律,探究法律是怎么一回事,怎样一个东西;第二层次是运用法律,于认识法律之外,再注意如何运用这个法律;最后一个层次,我们于认识运用法律之外,应当知道哪一种法律是适应现实的时代和社会,并且如何使法律现代化、社会化。以上三个层次相应的教学方法应是不同的,后二个层次除了教师讲授外,更多的是学生自己独立思考,并通过实践得到的。

第一章 模拟法庭概述

第一节 模拟法庭的概念和特点

一、模拟法庭的概念

1.关于模拟法庭概念的几种观点

什么是模拟法庭?如何定义模拟法庭?它有哪些含义、包括哪些内容?这些都是我们在学习模拟法庭这门课程时必须首先弄清楚的问题。

关于模拟法庭的概念,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做了不同的论述。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定义:

(1)教学方法说。这种观点认为,模拟法庭是“把主体与客体、解决问题与系统学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充分地结合起来,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根据精选的典型案例分别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以法庭审判为参照来模拟审判的教学活动,促进学生综合运用实体法、程序法,文书制作、辩论技巧以及相关知识解决个案的实践能力,是融实践、理论与思想于一体的教学方法”。或者认为,“模拟法庭( moot court),又名假设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运用所学知识,借助一定设备,模仿法庭审判活动的一种实践性教学方法。”

(2)教学模式说。这种观点认为,“所谓模拟法庭教学就是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活

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之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或者认为:“模拟法庭教学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精选一些既有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又有思想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通过学生独立思考、深刻分析、精心准备,由学生分别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共同参与案件的模拟审理,将在课堂上学习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教学模式”

(3)教学活动说。这种观点认为,“模拟法庭(moot court),又叫假设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人等,运用所学知识,借助一定设备,模仿法庭审判的一种自主性、实践性话动。”或者认为,“所谓的模拟法庭,简言之就是模拟法庭审判的活动。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实践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

(4)动态静态统一说。这种观点认为,“模拟法庭应当从静态和动态的统一上来理解,即在静态上,模拟法庭表现为教学硬件;在动态上,模拟法庭表现为教学过程。因此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以模拟法院开庭审理的方式,通过学生亲身参与课堂中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运用于模拟案件审理的教学硬件和教学过程的统一。”

上述四个方面的定义,是学者们从不用的角度对模拟法庭的含义所作的阐释,从不同的角度揭示了模拟法庭的概念。在上述定义中,教学模式说与教学方法说没有太大的区别,在某种意义上,教学模式也就是教学方法,只是用词不同而已。教学活动说则是从教学动态的角度给模拟法庭下定义,动态静态统一说则是从动态和静态两个方面综合定义模拟法庭。这些定义都对我们正确理解模拟法庭的含义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模拟法庭的应有含义

我们认为,模拟法庭是法学教育中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或者教学模式,是指在法学教学活动中,在教师的指导下,由不同的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不同诉讼角色,在模拟法官的主持下,由模拟法官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在虚拟的法庭对真实或者虚拟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进行模拟审判的一种教学活动。从这一定义可以分析出模拟法庭具有下列基本含义:

(1)模拟法庭是一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或者教学模式。在法学课程教学中,传统的教学方式比较注重理论的教学,不够重视实践的教学。而法学学科是实践性较强的一门学科,必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模拟法庭通过对真实的或者虚拟的案件进行模拟审判,就可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因为模拟法庭活动,既需要学生掌握必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又必须懂得实际操作方法,只有两者有机的结合,才能够使模拟法庭活动演绎逼真。

(2)模拟法庭是一种法学教学活动。在法学教学活动中,模拟法庭不仅仅是学生进行模拟审判的学习活动,而且也是教师进行实践性教学的一项重要的教学活动,是典型的教与学的有机结合。学生在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前需要教师的理论指导,在进行模拟法庭活动中需要教师现场指导,在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需要教师的点评指导。反过来,学生模拟法庭活动的成功与否,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一次检验。因此,可以认为,模拟法庭活动是一项教学相长的教学活动。

(3)模拟法庭是法学教学中的一个动态与静态的统一体。从静态的角度来看,模拟法庭可以指进行模拟审判活动的场所,可以是指一个模拟审判组织。要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活动,首先必须有一个正规的模拟法庭,没有一个正规的模拟法庭是难以取得应有的教学效果的。同时,要进行模拟审判活动,必须组成一个符合规范的模拟法庭,这个模拟法庭就是进行模拟审判的组织。没有一个规范的模拟法庭审判组织,也就无法开展模拟审判活动。从动态的角度来看,模拟法庭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不同的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当事人、律师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不同诉讼角色,通过他们在模拟法庭上的各种表演活动来演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审判过程。这个过程不是一个静止不变的过程,而是一个随着程序的发展不断变化、发展的过程。

(4)模拟法庭是法学教学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无论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改变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还是为了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改革灌输式的教学方式,模拟法庭无疑都是法学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许多学校的法学专业还专门开设了模拟法庭课程,以改革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湘潭大学法学院就专门给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了模拟法庭课程,总课时64学时,计3个学分。即使没有专门开设模拟法庭课程的学校,也一般都要组织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活动或者进行模拟法庭比赛。无论是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还是作为教学的一个环节,模拟法庭都是法学教学不可缺少的。我们认为,最好是能够专门开设模拟法庭课程,以提高模拟法庭在法学教学中应有的地位。

二、模拟法庭的特点

模拟法庭是法学专业进行实践性教学的需要,这种教学方式或者这一教学环节具有不同于其他教学方式的一些特点,具体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1.教学活动的实践性

模拟法庭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具体运用到案件的审理活动之中,其实践性特点比较明显。所谓实践性就是指模拟法庭需要学生通过具体扮演各种诉讼角色,由学生自己进行实际操作,按照法定程序和实体法律的相关规定实际

演绎法庭审理的全过程。在模拟法庭中,学生要自己查找相关案例,编写与模拟审理有关的剧本,撰写相关诉讼法律文书,进行法庭诉讼活动,从而锻炼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诉讼角色的扮演性

模拟法庭中的各种诉讼角色,都是由学生进行扮演。在刑事模拟法庭中,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以及被告人、法警等都是从学生中产生,由学生自己扮演。在民事模拟法庭和行政模拟法庭中,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法警等诉讼角色,也都是由学生自己扮演。这就是说,在模拟法庭中,无论是刑事模拟法庭,还是民事和行政模拟法庭,诉讼角色都是虚拟的,在法庭上担任各种角色的学生,并不是真实的诉讼主体,他们只是扮演着案件中的不同角色。

3.庭审过程的表演性

模拟法庭中诉讼角色的扮演性决定了模拟法庭庭审过程的表演性。由于模拟法庭的所有诉讼角色是由学生扮演的,因此,从一开始,模拟法庭就带有表演的性质。担任各种诉讼角色的学生就象是演员,由他们进行模拟法庭的演出活动,指导老师就象导演,通过对学生演出活动的指导,以保证演出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在模拟法庭的庭审过程中,担任各种诉讼角色的学生,就是演出自己所担任的角色的演员,由他们共同完成整个模拟法庭的演出任务。所有旁听的学生和其他人员都是观众,由他们观看整个演出活动,然后对演员表演技巧的好坏进行评价。

4.法庭场景的模仿性

模拟法庭的场景全面模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庭,其室内各种布置都与人民法院正规的法庭一样。不仅如此,有些模拟法庭的设备,比起人民法院法庭的设备还要先进、齐全。

在模拟法庭,无论是合议庭背后墙上的国徽、审判区内的审判台,还是双方当事人的席位、刑事被告的栅栏以及旁听席位,都与真正的法庭没有区别。人们走进模拟法庭就象走进了真正的法庭一样,能够充分感受到法庭的庄严。法庭场景的模仿性是模拟法庭必须具备的特点,如果不能全面模仿真实的法庭,模拟法庭也就会显得不伦不类,达不到模拟审判教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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