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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庭审点评

2016-01-20 09:55:1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模拟法庭庭审点评篇一《模拟法庭剧本庭审过程》 ...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模拟法庭庭审点评》,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模拟法庭庭审点评篇一
《模拟法庭剧本庭审过程》

庭审笔录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6、对于违反法庭纪律规则的人员,合议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7、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成员入席。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可以开庭。请坐下。

[审判长]: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被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由本院法官蒋强担任审判长,与本院法官曹丽萍,法官刁云芸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本院书记员付玉担任法庭记录。

现在核对当事人信息.原告,说一下你的信息.

[原告]: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凤溪)北青公路 法定代表人张涛,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周文骏,上海市金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

委托代理人李纪丹,男,汉族,1985年生,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职员,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

[审判长]:被告说一下你的信息.

[被告]:被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法定代表人刘建国,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华建明,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

委托代理人黄冠文,1984年生,汉族,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住单位宿舍。 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身份经核对无误,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合议庭宣布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出庭资格合法,可以参加诉讼。

[审判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下列权利:1、原告有权承认、变更、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被告有权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 2、 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3、 当事人有权举证;4、 当事人有权辩论、有权请求法庭调解;当事人在享有上述诉讼权利的同时,负有下列义务:1、 当事人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2、 当事人有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3、 当事人如实陈述事实、如实举证的

义务;上述诉讼权利和义务原告是否听请?

[原告]:听清了。

[审判长]:被告是否听清?

[被告]:听清了。

[审判长]:原告对法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对法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条之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期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应说明理由。 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告]:大众点评网创建于2003年4月,目前已经发展为中国最大的城市生活消费指南网站,其主要致力于为重要消费者提供本地的餐饮、休闲,娱乐等商户介绍及点评信息,大众点评网中的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已经成为广大消费者选择相关商家和服务的重要参考资料,并进而为大众点评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原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原告投入了大量人力和资金创作了相关商户介绍信息,并享有其全部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同时根据原告与大众点评网注册用户签订的在线协议,原告独家拥有大众点评网中所载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财产权。被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复制原告现有享有著作权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刊登于其经营管理的爱帮网上,被告利用非法复制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商户介绍和点评内容,试图建立“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并在全国分为内进行广告招商活动。

为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利,原告多次与被告进行正式交涉,被告拒绝停止侵权行为,反而扩大了侵权的分为和持续时间。根据著作权法相关之规定,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故意侵犯。鉴于涉案商户介绍和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权是原告的核心资产和主要竞争力,也是原告的主要盈利来源,被告故意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使原告遭受了巨大的经济论损失。根据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被告应当就此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在爱帮网(

5、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审判员1]:原告明确一下,要求判令停止侵权有没有具体指什么?

[原告代理人1]:希望被告立即停止抄袭原告网站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内容的侵权行为,以及所有构成著作权内容的作品。

[审判员1]:有没有计算的标准?

[原告代理人1]:计算依据根据原告在公众中的知名度及被告的持续时间、获利程度估算的。

[审判员1]:原告明确赔偿费用如何计算的?

[原告代理人1]:律师费2万元,差旅费11855.85元及其他合理支出。

[审判员1]:原告明确你方主张的侵权作品包括哪些?被告侵犯了你方何种权利?

[原告代理人1]:作品分成两类,商户简介部分及用户的点评信息。主张的权项包括复制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汇编权。商户简介部分,被告直接抄袭至其网站,在被告的网页上向公众提供了网络传播,对点评内容从原告处获得,并与其他汇编成作品,侵犯了原告的汇编权。

[审判员2]: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代理人1]:一、原告不具备适格的原告主体资格,餐馆介绍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作品范畴,因此不受法律保护,原告主张的餐馆介绍并非其创作完全。二、原告无权对网站中点评内容主张权利,点评内容不具独创性,故其不能构成著作权上的作品。

[被告代理人1]:大众点评网的一方面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的服务条款应属无效,因此原告无权要求被告承担责任。三、被告提供的是搜索引擎服务,即垂直搜索引擎技术。被告只对用户提供搜索结果页面摘要,用户要察看完整的搜索结果,仍需到原网站察看。四、原告发送的通知函内容及形式不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相关规定,被告在收到函件后及时删除了涉案内容,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审判员2]:被告称已经删除了侵权内容,原告是否认可?

[原告代理人1]:不认可,我方提交的补充证据证明被告仍未删除侵权内容。

[审判员2]:总结一下争议焦点,被告是否认可使用了原告的点评内容?

[被告代理人2]:我方提交的是来源于原告的点评。

[审判员2]:主要争议的是原告对点评内容是否享有著作权?以及被告网站的显示点评内容的行为是否侵权?

[原告代理人1]:同意。

[被告代理人2]:同意。

[审判员2]:现就当事人提交法庭的证据进行法庭质证。首先由原告举证。

[原告代理人2]:证据1、原告编写的《餐馆指南》正式出版物;

证据 2、作品说明书、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证据 3、公证书网页列表,证据1-3证明原告享有涉案商户介绍内容的著作权;

证据4、13223号公证书,证明原告经营管理的大众点评网与点评用户之间的服务协议条款内容,其中:第3—34页表明新注册用户必须接受服务条款内容才能完成注册程序并发表点评;第35—57页表明已注册用户登陆时,需要接受服务条款内容才能登录系统并发表点评;服务条款第六条明确约定,用户已经将其在大众点评网发表的点评内容的著作财产权独家转让给大众点评网所有。大众点评网通过robots.txt方式禁止来自爱帮的机器人复制本站内容;

证据5、大众点评网部分用户签署的授权确认书及其身份证明材料,证明用户书面确认大众点评网服务条款内容,用户书面确认大众点评网已经取得用户发表点评内容的独家著作财产权;

证据6、12826号公证书,证明原告于2009年11月10日向被告公证发函,明确告知被告,原告对大众点评网内容享有著作财产权,原告不同意被告复制点评内容,并且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复制行为,删除已经复制的内容,明确要求被告提供屏蔽其复制为的方法;

证据7、被告于2009年11月15日给原告的回函,证明被告不承认复制原告内容,被告拒绝提供屏蔽其复制行为的方法;

证据8、14454号公证书,证明原告于2009年12月17日向被告公证发函,提供了原告对相关内容享有著作财产权的证明文件以及原告主张被告亲的内容链接;

证据9、27247号公证书,证明在接到原告发函后,被告仍然未删除涉案侵权内容; 证据10、委托代理合同和律师费发票,证明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律师费20000元;

证据11、公证费发票,证明原告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公正费12826号1000元,14454号1500元,13223号2500元,27247号7245元;

证据12、差旅费票据,11855.85元;

证据13、被告推广的商户页面打印件,证明被告通过经营侵权内容获利巨大;

证据14、爱帮网为腾讯搜搜生活搜索提供服务支持文章网页打印件,证明事项同证据

13;

证据15、王迁《垂直搜索的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证明在被提取的信息构成作品的情况下,垂直搜索直接复制并向公众提供信息的实质内容,将替代用户对来源网站的访问,这种行为无法被认定为合理使用,而是对来源网站作品著作权的侵权;

证据16、汉海公司的说明,证明原告享有涉案商户介绍内容的著作权。

[审判员2]:被告质证。

[被告代理人2]:证据1、真实性无异议,但是原告提交的该证据不能证明原告对商户介绍内容享有著作权;证据2、原告应要求证人出庭,但原告未要求证人出庭;证据3、4、真实性认可,关联性和证明目的不认可;证据5、该份证据不能证明授权确认书的签署人为用户本身,证据6、7、8、9真实性认可,但该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告所列URL地址是大众点评网上地址,并非爱帮网上的地址,原告今日称有两个链接未删除,其中有一个确实未删除,另一个搜索结果是爱帮网搜索其他网站所得结果;证据10、11、12、13、14、真实性认可,关联性及证明目的不认可;证据15、真实性认可,关联性、证明目的不认可;证据

16、此证据已过举证期,因此对此不予认可;证据17、说明信息所有网站都可共享。

[原告代理人1]:公证书460至461页显示了用户ID为踏小雪,注册时间登陆时间和个人简介均有显示。公证书387至388页,显示了用户ID为搞怪乌龙呆,在网页中另有个人简介。公证书中均是这几个人。

[被告代理人2]:用户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完全刊登出来是不符合常理的。大众点评网有能力对用户信息内容进行修改。如果法庭许可,申请进行现场勘验。

[审判长]:关于自然人将个人真实信息上传至网站的行为,合议庭将根据常理来最终确定。

[审判长]:被告举证。

[被告代理人1]:证据1、5031号民事裁定书,证明原告就本案所主张的已经法院生效文书裁决,其主张的信息及用户点评内容的著作权持持有状态存在瑕疵,不具备格的原告主体资格,无权要求被告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

证据2、原告于2009年11月10日向被告发送的通知函,证明原告向被告发送的通知函不符合法定通知书的要求;

证据3、原告向被告发送的通知函中部分链接对应内容,证明原告发送的通知函中大部分均为生效文书裁决原告不享有著作权的内容,原告无权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证据4、被告于2010年1月5日向原告发送的告知函及发送凭证,证明被告已依照原告发送的通知函履行了法定删除义务;

证据5、原告于2010年1月15日被告发送的通知函,

证据6、被告于2010年1月27日向被告发送的告知函及发送凭证,证据5、6证明被告自始至终均依法履行了搜索引擎提供商的法定删除义务,原告无权要求被告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补充证据:证据1、原告证据一中有关“王婆麻辣烫”的餐馆介绍,

证据2、证据3、原告证据一中有关“小宝栗子”的餐馆介绍,

证据4、2006年11月22日,作者“吃心不改”发布于每日新报的文章《品质美食无贵贱》,证据5、原告证据一中有关“大福来”的餐馆介绍,

证据6、网友“李鸿章大杂烩”于2007年7月24日在自身博客上发布的名为《精品锅巴菜,天津大福来》的文章,

证据7、瑞丽女性网于2006年11月10日就“大福来发布的餐厅介绍,补充证据1—7证明原告主张的各餐馆介绍并非原告原创作品,原告就其享有的著作权持有状态存在瑕疵,不具有适格的原告主体资格,无权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证据8、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查询结果,

证据9、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查询结果,

证据10、原告证据一各出版物中所载内容简介,证据8—10证明原告既不对其提供的证据一中各餐馆介绍享有著作权,其就证据一所涉各出版物的权利持有状态也存在瑕疵,无权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

证据11、2009年12月17日原告向被告发送的通知函,

证据12、被告于2010年1月5日向原告发送的《告知函》及发送凭证,证据11—12证明原告就其主张享有著作权的用户点评内容的权利持有状态存在瑕疵,被告已于2010年1月5日前依照原告发送的通知函履行了法定删除义务,被告目前已对原告证据九中包含但《通知函》中未包含的用户点评内容履行法定删除义务;

证据13、1894号公证书,

证据14、原告提交的证据四,证据13、14证明原告对其网站的用户服务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

另外补充:授权确认书,知识产权归属协议,证明原告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证据二、证据五中的文件签署人与实际注册用户在身份上的同一性,即原告提交的证据五的真实性不应予以认可。

[审判长]:原告质证。

[原告代理人1]:证据1、认可真实性,不认可关联性,与本案无关; 证据2-3、认可真实性,但不认可被告主张的证明对象。理由如下:1.被告并非搜索服务提供商,不能适用避风港原则的免责规定;2.原告发出函件是在主张权利,被告对于其复制和信息网络传播原告享有权利的内容是明知状态,无需原告附带任何其他材料。原告的通知函合法有效,被告明知原告权利主张而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其直接侵权的故意明显。3.原告在此函件中明确要求被告提供拒绝其自动复制行为的技术措施,被告并未提供。表明被告并非真正搜索引擎,被告的行为是一种人为设置的复制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对于证据4、(1).不认可真实性,不认可已删除侵权链接;(2).原告(2009)京方圆内经证字第27247号公证书,证明被告在接到原告发函后,仍拒不删除涉案侵权内容;(3).被告的行为,是一种人为操纵的复制、修改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不能适用避风港原则。即使被告及时删除了涉案内容,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涉案内容至今仍未删除; [原告]:证据5、不完整;证据6、真实性不认可 。补充证据部分:证据1、2、真实性认可,但该介绍晚于原告图书出版时间;证据3-7、认可真实性但对比文件所载内容同样来源于大众点评网;证据8、9、10不认可真实性,被告在名索网查询的有关原告公司的信息无法律效力,不认可其真实性。名索网本身有申明其查询结果不用于任何法律用途,汉海公司与本案没有关联。原告证据一的正式出版物均有大众点评网权利声明。而大众点评网是由原告独家运营的网站。原告因此享有这些内容的独家著作权;证据11、12、(1.)相关与原告证据重复的部分,应以原告公证书为准;(2).不认可被告已删除侵权链接;原告(2009)京方圆内经证字第27247号公证书,证明被告在接到原告发函后,仍拒不删除涉案侵权内容;(3).被告的行为,是一种人为操纵的复制、修改和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不能适用避风港原则。即使被告及时删除了涉案内容,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证据13、14认可真实性。原告有权利对网站服务条款进行修改。对于被告最后提供的补充证据:原告提交的证据中并无此材料。被告以此否定原告材料的真实性,没有依据。

[审判员1]:下面进行法庭询问。被告回答,介绍一下垂直搜索经营模式。

[被告]:爱帮网不同于普通网页搜索引擎,最主要的是通过程序对网页内容进行搜索,同时生成搜索页面摘要链接。对于垂直搜索引擎,他搜索到的结果已经少,但是内容会比网页搜索更全面。不能提供完整的搜索结果,因此提供的是包含主要内容但不是最完整的搜索结果,

模拟法庭庭审点评篇二
《模拟法庭庭审评分细则与术语解释详表》

模拟法庭·庭审

评分细则与术语解释表

模拟法庭庭审点评篇三
《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庭审点评篇四
《模拟法庭心得》

模拟法庭心得

三周的民事诉讼法课程实习一晃而过,感触颇多,还没从法院的实习生活中缓过来,紧接着我们就要为民诉的模拟法庭做准备了。今年是“子扬杯”第四届模拟法庭大赛,我们两个班分成8组进行比赛,我们基本上按照自愿为主然后选择是要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还是二审程序,然后按组各自排练,最后在系模拟法庭进行比赛。

去年的刑诉的模拟法庭没有让我们人人参与其中,只随机选择了几个同学表演了一场模拟法庭,所以作为没参赛的我没多大感触。今年的模拟法庭我们每个人都要参与其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角色扮演,因此大家都比较积极,为自己的组出谋献策,而且在比赛前进行了好几次排练,都想为自己的组能够获得一个好名次而努力。

终于到了星期三比赛那天,上午四场是简易程序,下午两场普通程序、两场二审程序。果然是比较正规的模拟法庭比赛,张老师还特地请来了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三个专业评审,还有我们系里的老师来做评委。首先由张老师介绍到场的评委,然后法学院领导发言,最后张老师宣布模拟法庭开始。第一组先去会议室整装待发,正式上场了,由于是第一组,所以上场的同学显得压力比较大,看上去有点紧张,但还是圆满出色地完成了第一个简易程序。接下来由评委进行点评,果然是有几十年经验的庭长,对同学审理案子的漏洞各个击破,一一点评出来,希望同学们能改正不足。上午还有三场的法庭表演也很精彩,但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每个庭都会出现缺陷,评委能一针见血,点评独到。我们作为旁听人员积极借鉴前四场优秀的地方,他们被点评到的错误我们马上到会议室去讨论改正,希望在下午能发挥得更好一点。

我们组是第五场,也就是下午的第一场普通程序的案子。虽然已经排练过好几次,但是真正上场的时候还是感觉蛮紧张的。我们组抽到的是一个质疑服务费,律师事务所起诉全聚德的案子。案件大体上是原告工作人员在全聚德万润店就餐完毕进行刷卡结帐时,发现全聚德万润店在餐款之外多收取了10%的服务费并多刷掉原告3.9元,原告认为全聚德万润店收取服务费无法律依据,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且多收的金额应当予以返还,故将中国全聚德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全聚德万润店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服务费和多收取的费用共计75元。

我表演的是担任本案的原告。首先书记员沉稳地站在书记员台,先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再由审判长询问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庭情况,然后核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情况、宣布案由、和审判员及其书记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接下来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首先由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并陈述事实经过。由我的辩护律师提出诉讼请求并陈述事实和理由。然后审判长询问被告是否听清,接下来由被告发表答辩意见。接着是双方当事人出示证据并相互质证,下面由当事人相互发问、法庭向原﹑被告发问,最后由法庭总结一下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双方在事实上没有新的补充,法庭调查结束,开始法庭辩论,由原、被告各自发表辩论意见,双方都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以理服人。双方没有新的辩护意见的话,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当事人做最后陈述,陈述完毕后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后进行宣判,过了一会审判长宣布现在继续开庭,当庭进行宣判,宣布判决结果。然后审判长宣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最后由双方明确对判决的意见。我们组的模拟法庭表演结束了,由刘老师对我们的表演进行点评:①我们组的法官衔接不够顺畅 ②律师在开庭时不需要报自己的年龄 ③还有每组的通病就是法庭没有对证据事实进行认证。总体来说我们这组还是获得了老师的一致好评,相比上午的四组我们有了很大的进步,能够吸纳他们的优点,改正他们存在的缺陷,我们对于老师的反映感到很高兴。

虽然本案事实较为清楚,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庭上原、被告辩护人进行激烈的辩论。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过去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这时我才意识到我们不过是在模拟法庭而已,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活动。从庭前准备到庭审结束,整个实践过程学到了教科书上许多没有的知识,能够把理论联系到实践中去,我们缓步走出了模拟法庭的庭审现场,同学们在旁听席上纷纷谈论着这次庭审的优缺点,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考核,体现

了教师的教学质量的优良化,教学体制的完善化。一、教学实践方向正确。教学的灵活性及实践的空间都得到了无限的延伸,有利于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充分应用到实践中,但由于学生对所学知识运用不够灵活,所以老师所传授的经验及知识没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二、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

很多同学都是第一次参加这样比较正规的模拟法庭表演,都显得比较紧张,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辩护律师在出示证据的时候应该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辩护律师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辩护律师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三、法庭辩论阶段。由于案件条款明确,案情属实,所以争议不大,。不过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也没有完全进入状态中。四、对于我个人的帮助。担任原告使我真的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知法、懂法、守法、执法。

通过本次实践,对自己两年半来的学习有了一个考核,虽然我们组最终没有获得大赛的第一名,但是我们对自己的表现还是蛮满意的,到现在才明白我们以前学的是最浅薄的东西,要想在实践中发挥出自己的潜力,我还得一直努力地学下去,“学无止境”古人总结出来的这一点我在此刻理解是最深刻的。本次模拟法庭存在缺陷,但同时也给了我弥补的机会,我会不断地学下去,因为我还年轻,我有着强大的生命力,我会对新生事物不断的追求,会不断的去发现。在此,我非常感谢系里老师们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一个平台,让我有良好的学习环境、

实践的最佳场所,真实的检验了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认知水平、理解程度、运用能力。本次模拟法庭取得了巨大的收益,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两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着眼,做到有的放矢。

陈赛丹 法学072班 150711203

模拟法庭庭审点评篇五
《模拟法庭》

第二章 模拟法庭开庭指引

[本章内容概要]

本章全面地阐述了模拟法庭运行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程序和规则,是本书的重点内容。模拟法庭教学是综合性、系统性、持续性的工程,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模拟法庭庭审程序是从原告(或公诉人)起诉始到法庭宣告裁决止,历经庭前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裁定等阶段,它融法庭审理程序与法学教育实训目标于一炉,形成了一套首尾相衔、严谨周密、形象生动的教学模式。

一、模拟法庭总纲

模拟法庭总纲是针对模拟法庭审理过程所作出的程序性安排,从宏观上引导模拟法庭审理活动规范化运行。主要包括实训目标、开庭公告、出庭人员、主要案情、开庭审理和庭后教师点评等六部分。

(一)实训目标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在庭前准备阶段,应当简明扼要地介绍通过本次模拟法庭训练所要达到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提醒学生始终围绕实训目标而开展活动。

(二)开庭公告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应当要求学生按照诉讼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发布开庭公告,介绍本次模拟法庭的开庭时间、地点、出庭人员和案由。

(三)出庭人员

在正式开庭之前,模拟法庭工作人员应当将本次模拟法庭出庭人员的姓名和所扮演的诉讼角色等信息投影到屏幕上,以便指导教师和旁听人员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价。

(四)主要案情

在正式开庭之前,模拟法庭工作人员应当将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案情投影到屏幕上,以便旁听人员事先对案情有初步了解,回顾本案可能涉及的法律理论和知识,初步得出自己的感性见解和看法。

(五)开庭审理

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时一般采用普通一审程序,避免采用简易程序或特别程序。在审理过程中,严格参照真实法庭审理程序进行,以便让所有诉讼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由衷地产生一种威严感、崇敬感和责任感。

(六)教师点评

庭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当对本次模拟法庭审理情况和参与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点评,指出精彩亮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方法。

二、模拟法庭运行规程

模拟法庭运行规程是按照模拟法庭总纲的要求,在法庭审理的各个阶段所应当遵循的具体操作规程,它包括庭前准备规程、开庭审理规程、庭后总结与评价规程和诉讼文书立卷归档规程等四部分。

(一)庭前准备规程

1.选派优秀指导教师,精心选择典型案例

模拟法庭活动有其特殊性,即参与人员全部由学生来扮演。为保证模拟法庭应有的质量和效果,应当由法律业务水平精湛、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或特聘教师担任模拟法庭指导教师。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的首要任务就是精心选择典型案例。一般是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有一定争议性和可辩性的案例。根据模拟法庭训练的阶段目标,指导教师可以对案情进行适当的变动改编,以求达到预期目的。就案例性质而言,主要是以刑事案例为主,兼有民事案例和行政案例。

许多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模拟法庭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掌握程序法,应当选择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的案例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模拟法庭教学形式,充其量不过是“举案说法”,运用客观事实去说明某项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或内涵。因为无论是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的案件还是人民法院判决书,对于事实的陈述一般都非常清晰明了,几乎没有进一步争辩的余地,这不利于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案件的事实都不是简单明确的,而是错综复杂、矛盾丛生的。同一事实材料,从不同的当事人立场和角度,都会有不同的见解和看法。模拟法庭不仅要让学生明白法律本身是怎样的,更重要地是让每个学生都在公平程序的保障下尽力展示并说明法律真实,明白法律是通过一个怎样的程序得出了一个怎样的结论。④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指导老师应当切忌成为标准答案的提供者,切忌用自己的思维模式禁锢学生的思维方式,而是应当成为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解决法律争议的指路人。⑤ 我们知道,法律作为一种主观性知识,不存在绝对客观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模拟法庭应当允许学生尽可能地寻找现行法律规范在适用于具体案例时彼此之间的漏洞和空隙,培养学生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敢于质疑公理权威,敢于创新适用法律的思维方式。

2.遴选模拟法庭成员,分派诉讼角色

模拟法庭的组成人员最好由高年级学生担任。因为他们已经基本学完实体法和程序法,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功底和综合能力,可以处理模拟法庭开庭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低年级学生主要作为听众参与模拟法庭,通过旁听,增长他们的法律知识;庭审结束后,可以给予他们提问的机会,培养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指导教师确定模拟法庭的组成人员。一般情况下,模拟法庭由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组成。此外,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应有原告1-2人、被告1-2人、原告和被告代理人各1-2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各1人;若案情需要,可设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若干人。刑事案件应有公诉人1-2人、法警1-2人,被告人1-2人,被告人的辩护人1-2人;若案情需要,可设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若干人;若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则还应有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各1人。

模拟法庭组成人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当将成员按照其扮演诉讼角色不同进行分组。一般情况下,可以将成员分为审判组、原告组(公诉组)、被告组(或被告人和辩护组)、第三人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诉讼参与人可以单独分组,也可以插入相应各组。 指导教师在分派角色时,应当注重审判组成员的选拔和任用。因为审判人员在整个模拟法庭审理过程处于主导地位,发挥关键作用,关系到本次模拟法庭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是否能够

获得显著的实训效果。审判人员必须对庭审规则、诉讼程序、法庭用语以及实体法规范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且具备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审判长的选任,必须选择专业知识扎实、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强判断能力和控制局面能力的高年级学生担任。⑥

3.分组收集相应资料,确定庭审主题

模拟法庭各小组成立后,指导教师应当指导各小组收集相应资料。各小组在初步占有一定事实资料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庭审案件的主题;若无法协商一致的,指导教师确定庭审主题。庭审主题确定后,各小组安排本组成员分工和职责,围绕庭审主题分别收集、查阅相关资料。

(1)各小组分工和职责

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一般包括:①审判组主要负责送达法律文书、熟悉诉讼程序、编写庭审提纲、制作判决书;②公诉组主要负责撰写起诉书、公诉词、模拟收集相关证据,并查阅法律法规和文献资料;③辩护组主要负责撰写辩护词、模拟收集相关证据,并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④原告组和被告组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模拟搜集相关证据,并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主要负责背记自己的发言内容等。

各小组准备的资料一般包括:①民事、行政案件: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各类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②刑事案件:起诉书、公诉词、辩护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各类证据(与民事、行政案件各类证据相同)。③法律法规、法学图书、法律文献资料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起诉状、答辩状、公诉书等法律文书副本、证据清单复印件以及证人名单,审判组应当按照诉讼程序法的规定在开庭前传递给相应各小组;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证据较多的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组应当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指定举证期限,并在答辩期限届满后,及时组织原告组、被告组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另外,判决书本来应该在开庭评议后作出,但是,考虑到审判组是与其他小组同时拿到案例材料,为使整个模拟法庭开庭过程保持紧凑性和完整性,可由审判组成员预先写好判决书草稿,在审判过程视具体情况作相应修改。⑦ 各小组在收集证据时,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原则,严禁为获得胜诉而制造伪证。各小组应当对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对证据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以便开庭时灵活运用。

(2)指导教师与各小组成员注意事项

指导教师一般只需要提供案例情况和各方主要证据,而不应将所有案卷材料,尤其是法律文书资料交予学生,以避免模仿照抄、重复案例情况的出现。各小组拿到案例后,可在教师指导下共同研究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部诉讼参与人的活动,确定案例的争议焦点和主题。但是,对于如何分析案情、把握事实、言词辩论要点、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则由各小组成员内部自行讨论确定,不得在各小组之间讨论交流。各小组在研究和讨论案情时,指导教师仅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不能涉及具体实质内容的处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会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法律事实,灵活运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尽可能让学生感觉到法律职业的真实状况。⑧

各小组成员随着对案例研究的深入,可能很快会发现案情线索和分析思路陷入混乱,同伴之间的讨论变成了争执。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提出自己的思路和观点,然后被同伴七嘴八舌地

质问、反驳和推翻。在这个时候,各小组成员应当保持冷静和克制,切忌舍本逐末甚至人身攻击。其实,分析思路正是在这样的交锋中被修改,在混乱中不断调整,然后逐渐变得清晰完美起来,而各组对案件事实的理解也逐渐变得深入和丰满,最终形成己方向法庭陈述的法律意见。

4.撰写规范法律文书,拟定庭审方案

(1)撰写法律文书

在正式开庭前,各小组应当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文书。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应当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语准确、论证充分、结构严谨、格式规范。

就民事起诉状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基本信息;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③以案情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指出援引的法律根据,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④若引用学术观点,必须注明出处。

就民事答辩状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基本信息;②答辩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③以案情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指出援引的法律根据,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④对原告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阐明理由和根据;⑤若引用学术观点,必须注明出处。

就刑事起诉书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起诉书号、被告人的基本信息;②案由和案件来源;③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和危害结果等与定罪量刑相关的事实要素;④起诉的根据和理由。阐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等意见;⑤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之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法律文书种类繁多,在此不再赘述。学生应当参照《法律文书学》相关知识进行撰写和制作,并按照同一纸型(如:A4纸型)进行打印,尽量避免手写。

(2)拟定庭审方案

各小组在收集各类证据和打印法律文书之后,应当着手拟定庭审方案,为正式开庭做好准备。在拟定庭审方案时,各小组应当围绕各自分工和职责进行谋划。①审判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庭审规则和程序、当事人陈述、质证和辩论次序、需要了解的案情要点、法庭秩序混乱处理办法、合议庭评审规则、判决意见、法槌使用方法等内容;②原告组、被告组和第三人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明确的法律意见、各类证据的来源、运用次序和证明目的、法庭陈述内容和言词辩论、援用的法律规范以及需要法庭调查的事项等内容;③公诉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各类证据的来源、运用次序、援用的法律规范以及需要法庭调查的事项等内容;④其他诉讼参与人根据案情具体情况拟定庭审方案,配合各小组的需要。

(二)开庭审理规程

模拟法庭审理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组织严谨流畅,准确精彩。整个开庭过程中,所有的参与人员应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均是在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当事人)的合法利益。⑨

民事、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在性质上截然不同,且审理程序也有较大差异,因此,我们以下分别阐述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法庭审判程序(普通一审程序),行政案件审判程序参照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执行。

1.开庭前准备

开庭前的准备是第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前的必经阶段,主要任务是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调查收集证据、发布开庭公告、查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合议庭成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为正式开庭审理准备条件。

(1)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步骤如下:

①公诉组向审判组移送有关资料(如: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②审判组指定审判员审查上述资料是否具备开庭审判的程序性条件;

③审判组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被告人辩护权,委托或指定辩护人,提供证据材料; ④审判组发布开庭公告;

⑤正式开庭前,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规则; ⑥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入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宣布开庭,查明被告人基本情况,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以及是否公开审理,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并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事宜。

(2)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步骤如下:

①原告组向审判组提交有关资料(如:起诉状、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②审判组指定审判员审查上述资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若符合受理条件,审判组应当送达原告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

③审判组送达被告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

④当事人交换证据;

⑤审判组发布开庭公告;

⑥正式开庭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规则; ⑦书记员请审判人员入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及是否公开审理,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事宜。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查核实各种证据,公开质证,以查明案情,认定事实。法庭调查的基本要求是紧扣案件焦点,举证有力,证据充分,逻辑严密,质证清晰。

(1)刑事案件法庭调查具体步骤如下: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附带民事诉状;

②陈述犯罪事实。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分别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③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④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审判长应当告知证人、鉴定人若不如实提供证言、鉴定意见要负法律责任。证人、鉴定人在作证、说明鉴定结论前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先由提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

模拟法庭庭审点评篇六
《模拟法庭报告》

模拟法庭总结报告

我们院组织这次民事模拟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让我们了解法院民事审判制度。通过了解并参与民事模拟法庭的审判时间,进一步学习了民事诉讼法等相关程序法理论,更深刻的体验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深我们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使我们的专业素养得到显著提高。

(一) 模拟法庭的目的

模拟法庭是我们中南大学本科教育的重要内容,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平台。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丰富实践,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实行实务操作。巩固法律专业知识,了解民事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司法实践中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审判等程序。了解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整个流程及调查取证、法庭辩论等操作技巧,掌握主要的法律调整方法,提高学生的实案操作能力。掌握所学民法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及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了解法律实质,同时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建立感性认识,在实习现场获得初步的法律适用技能与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扩大知识面,为以后学习以及实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加模拟法庭使同学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

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在仿真的状态下,通过对所选择案件的重演或者预演,使同学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和锻炼同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同学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同学专业知识学习成果、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同学反应能力、思辩能力。同时,也为了弘扬法制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同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模拟法庭过程

1、前期准备。我们选择了一个比较典型民事诉讼案例。我们选择的案子,完全借用法院的一些原始材料.案情涉及到具体民事行为违法以及民事赔偿的问题。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民事的案件 ----2002年7月1日,原、被告签订《买卖房协议书》,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房屋8间及院落,并取得了当时宋庄镇辛店村村委会的认可,村委会干部康文宝作为“中证人”也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购房款共计人民币4.5万元,并与被告一起到宋庄镇辛店村村委会进行了房产转让登记。当日,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房屋。原告购买该房屋及院落后,不仅对原有的房屋进行了翻新及装修,还在院落内新建了3间新房,并安装了上下水、暖气等生活设施,共计花费了约十三万元人民币。2006年12月,被告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与

原告签署的上述《买卖房协议书》无效,要求原告向被告返还房屋。2007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原告向被告返还房屋,被告向原告支付原房及添附部分的折价补偿为人民币93808元。同时,该判决确认了被告是导致该协议无效的主要责任方,应当在全面考虑被告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原告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对原告的信赖利益损失进行赔偿。原告认为,被告在出卖争议房屋当时即明知其所出卖房屋及其宅基地禁止流转,但是为了追逐利益仍将该房屋及其宅基地出售给了原告,现在被告又因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涨价,利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提出退房要求,实属有失诚信之行为。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诚信和交易秩序,被告应对其背信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因出于其主要过错原因导致合同无效而给原告造成的信赖利益损失,共计51.8万元。

2、分派角色,分组讨论。在拿到材料后,我选择了被告律师这一角色,而其他同学也根据自己意愿纷纷选择各自的角色.

3、准备诉讼文书。在正式开庭前,我们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代理词,答辩词,证据目录和说明等各种诉讼文书,并有书记员和法官的主持下根据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写模拟法庭剧本。

4、演练阶段。在指导老师正式检查的前一天,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演练,通过这次试演,我们找出了许多不足之处,如庭审时间的把握,各方配合的默契等。

5、正式开庭。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由我们自己完成,老师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

6、老师点评。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由我们的指导老师卲华老师指出了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存在问题。

1、有的同学由于忙于找工作,出席率与参与性不高。从模拟法庭的组织与实施过程看,有的同学对模拟法庭实习不够重视,认为是走过场,对自己的角色不作深入的体验,不积极参与案子的选择、法律文书的撰写活动;

2、模拟法庭场所不规范。模拟法庭演练中,没有统一着装,实际演练的场地设施不规范。在模拟法庭的考核表演时,无法增加法庭的严肃性,使学生难以进入角色,无法体会更加深刻。由于没有法庭审判的严肃气氛,使学生觉得是走过场,没有真情实感。

3、由于时间紧迫,准备的不是很理想,集中表现在案情不够细致,辩论的重点不够突出等。。

4、审判过程中,代理词用语不够专业,许多辩护理由脱离案情,缺乏说服力,多是泛泛而谈。

(四)活动意义

1、民事法,作为一门重要的部门法,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政治性,本次模拟法庭,以民事法为核心,结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知识,一方面增加同学对民事法的认识,另一方面加强同学对民事法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当代研究生综合法律素质。

2、有助于传播法律正义精神,倡导程序公正理念,发扬公平正义,提高法律信仰,增强护法意识,促进校园法治建设。

3、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的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4、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

(四)总结及体会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该持续不断的提高在专业领域的知识,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入了解法律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这次模拟审判让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次模拟法庭审判实践使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单单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实践弥补自己的不知。

学习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我们每一时刻都在不断的学习当中。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学会珍惜时间,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模拟法庭庭审点评篇七
《模拟法庭个人总结》

初选模拟法庭这门课时,尚未意识此课程并非比专业课和通识课少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但只有真正用心参与和学习,过程和成果自身才能得知。现此课程也即将只剩下不到两次的共同学习机会,历历在目的求知经过,作为民事组长,得到的不仅仅在于习得理论知识和实践的相统一,还在团队组织、协调能力获得很大的磨砺和提高。

一、自身体会和总结

第一天参加模拟法庭课程学习的时候,面授教师的团队人数实属让人敬畏:六位行政、民事、刑事相组合的指导老师。当正襟危坐从头到尾听完首次授课,寻思到每一位在座学生应当意识到这门课的高要求,与其他课程的差异,严谨的教学纪律等等。总的来说,这会是混学分者的地狱,求知者的天堂吧。

(一) 作为学员

第一,基础理论的扎实与否,在模拟法庭课程上很能得到检验。一向只懂得重理论轻实务,在许多教学环节上总遇到瓶颈。特别是民事庭和刑事庭学习,许许多多的程序问题让自己难以下手解决。面授老师多次强调着不会给我们再次耗时讲解具体理论,而是会在理论和实践二者环节上解惑,这使得自己会在理论的再次学习必须更具自主性。此次的神木法官案的模拟庭审前准备,从头到尾考验了自身一番的法律素养和知识,许多基本技能全然都在模糊边缘境况,只能通过查询大量知识以及向老师咨询讨论,通过指导老师的点睛确实能少走弯路,例如,关于案件的症结点该如何下手,如何就上诉方作答辩和进行辩论等。

第二,独立思考和动手能力还不够,通过实践得真知。进入大学快三年了,虽然依次学习了各部门法,经过此次的民事模拟庭审,让我好好审视自我学习模式、状态和查缺补漏了很大部分的基础知识。在书写文书方面一直都是处于未知的茫然状态,关于答辩状、代理词、证据目录等等,很多过程都是通过小组成员的帮助和讨论,才能完善。以前一知半解到现在的确造就了许多的障碍。法学作为一门应用门科,知了不行则惘然,实践才能出真知。

第三,社会阅历贫乏,理论和实务变成“两张皮”。 同社会学员相比较,我们社会阅历缺乏,但是系统理论知识可提高积累,有更多充足的学习空间和时间。只研究法律书籍而不接触社会实践(法律实践)是不可能完全懂得及法律的本质和规律的,让我想起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所言:“从法律内在特质来看,法律学本身便是一种实践理性,它不仅仅是一整套自恰的知识体系,更是一套以问题为指向的解决社会矛盾与冲突的方法。它要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具有一定的社会生活经验,否则,法律教育就只能走向空泛的理论,而难以与社会事务的实际调整发生真正的关联和契合。”作为还未走出大学校园的我们,要求社会阅历着实不符合实际,我们只能尽量在模拟庭审类似的实务训练尽心尽力。

(二) 作为民事组长

一位组织领导者不仅仅需具备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更要一份心态。有幸在担任组长期间,更多给与其他学员难以深切体会的经历。平日里的考勤、上下协调工作、庭审准备安排等等,虽然琐碎,但要自身许多的用心、责任、坚持和理解。领导并非是高居者,实则是为人服务。

作为老师和学员的衔接媒介,理解和被理解有时的确看似重要,但是在其位谋其职,要你需要投入的是一份尽责。始终坚信那句话,难事的解决不怕你多宏达的计划,而是你用心的坚持,脚踏实地做好分内的工作,你所承受的艰辛将会是你的财富。很感谢指导老师给予自己这次锻炼以及组员的学习工作配合,让自己的处事、解决问题、协调、学习能力大有见长。

(三) 模拟庭审的总结

此次模拟庭审,采取实例案件和主体虚拟的模式。我们组分配到的是原告张继峰、王和霞与被告神木县孙家岔镇宋家沟煤矿、陈旺荣股权确认纠纷的二审一案。此案件一直尚处争议,在了解案情、着手书写文书、辩论准备、小组讨论、庭审演练、道具准备等一系列过程,回顾了指导老师三次以上的讨论记录要求,竟意想不到我们的讨论次数已经不可计数,许多学员的态度都较为端正和积极。案件的实体问题也曾让我们过不了坎,在指导老师耐心的主要讲解和提点下,多次和不同的老师通过当面咨询、邮件来往等许多途径和方式,步步为营吃透案件。

这次庭审中担任了被上诉方的案件代理人,实际在书写文书、证据和辩论准备有极大提高,学以致用。但同代理人的法律素养要求相比,我们被省略了许多,例如,接触和赢取当事人的信任、倾听,诉讼成本的考虑等,并未得到真正的实战,大体由于主体虚拟性的原因。庭审前的案件准备工作时间相当充足,可是由于演练次数并未达到目标要求,以至于程序上稍显唐突和差错,特别是在审判组对整个庭审进度控制,代理人和审判长、审判员等法律措辞不当,也造就了开庭前工作的瑕疵、庭审当日的拉扯辩论、法庭结束的程序不当和摄影工作未能达标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犹新记得授课老师的那些箴言,现在出错比以后的真正庭审差错更来得有价值。

虽然在最后的点评中有较多的批评教诲,但是我们也能得到了其他组学员和老师的肯定,付出总有回报,至于回报的体会应当与你在这次工作学习中的投入成正比的。模拟庭审是一次很值得的经历。

二、关于对模拟法庭的建议

模拟法庭运用诊所教育的教学方法,采取团队教学、实例解剖、学生主动的模式,让我

们了解实体、程序,培养书写司法文书、解决程序与实体疑惑的能力。但是究其教学目标来说,在教师领导下让学生参与,提高学生学理能力、撰写文书能力和实践能力,其中就学理能力并非能达到期待要求和结果。首先,本门课程仅有十七个周的学习时间。其中,三周关于课程学习的总论,三周外邀法官、检察官、律师座谈,八周的模拟庭审准备,三周的开庭,另有三到四周的旁听庭审,学员关于学理知识的提高缺乏充足的指导教学时间。其次,虽然课程为集中面授、分组指导,但是授课教师同学员的学习交流空间受限,时间也紧迫。再次,学员并非乃人人主动、授课老师并未面面俱到,这使得教学和实际也会造成脱轨相离。综合,提出几点拙见。

第一,教学时间适当增加。本就作为一门选修课,较多学员只为获得该门课的三个学分。但是通过教学纪律和目标要求,本门课程应当不以选修对待。通过教学时间增加,学员获取知识的空间范围定能扩展,当然不可避免也会对授课教师产生较多的教学压力。

第二,理论知识的授课比重可增加。学员虽然已经通过三年在校时间依次学习了三大程序法和实体法,在模拟法庭这门课程并未能直接游刃有余的运用。若通过教师再次的主要理论授课和学员实践参与,学员的认知和实务会得到较好的结合以及提高,知行合一,才是本门课程最佳目标。

第三,增设免费对外法律援助中心。模拟法庭的教学方法基本和法律诊所无差异,而诊所在建立法律援助这个模块上可以给模拟法庭教学较好的示范和学习,学员通过模拟实训和对外真实法律援助,学生的实践能力应当能提高。增设法律援助中心也应考虑教学成本、远景等因素。

以上几点建议实则是通过本学期的学习,认真思虑而提出,采纳与否乃后话。

三、结语

模拟法庭这门课程带给自己的太多,言有尽而意无穷。一千个观众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人当然也会用不同的眼光来审视这门课程。虽然需要比其他课程更多的精力和时间,但是希望能够多有此次的学习机会。感谢授课老师和学员的教学配合。

模拟法庭庭审点评篇八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民事案例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经济法》这门课程,主要学了基本民事权利、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合同法等多方面的内容。这些知识都是很重要的,但在我们这些非法学专业的学生看来,是很难理解和记忆的。我们常常说要学以致用,学习法律知识最直接有效、锻炼实践我们知识技能的方式就是参加模拟法庭的活动。科任老师为了使我们更好地掌握一些法律知识以及法庭审理的程序,提议我们进行法庭模拟。于是我们09工商管理的全体同学在杨海艳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了一次法学知识大演练:在课堂上进行民事案例法庭模拟。这是我进入大学三年来,一次非常有益的体验。

这次的模拟法庭,我们班分成7个组,每组模拟一个案例,我们小组模拟的是“职场风波”这样的一个案例:原告孙某曾就职于A公司,在就职期间,他私自把公司的客户拉到自己亲戚的公司里,致使A公司遭受重大损失,于是被A公司辞退。孙某被辞退之后,四处寻找工作未果,屡次被拒,经多方调查,了解到事情真相。原来是A公司的刘总在背后向同行散播孙某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致使孙某一直未能找到工作。孙某认为刘某的行为严重侵犯到他的名誉权,于是将刘某告上法庭。对于该案例,我们小组组织了10人的法庭模拟,其中合议庭3人、书记员1人、辩护律师2人、证人2人、原告1人、被告1人。 我们小组模拟法庭的整个过程主要如下:

(一)模拟审判的准备

1、在选择模拟的案例“职场风波”后,我们小组成员进行了角色分配,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原告孙某。

2、模拟法庭的组织。

(1)审判组:制作以下材料:审判流程图、案由、案件争议焦点、开庭通知、判决书、送达回证、庭审笔录等。

(2)当事人组:制作以下材料:原告的起诉状、证据目录以及证据材料,被告的答辩状、证据、辩论词等。

在模拟法庭中,作为原告的我,请A公司的同事为自己作证,证明自己已遭到了被A公司辞退这样的惩罚,而A公司在自己被辞退之后还四处散播自己违背职业道德这件事,对自己的名誉权造成不良影响,致使自己一直未能找到工作;而被告刘某则请C公司的老板为自己做证,证明自己是出于好意提醒同行伙伴注意孙某的行为,是出于为同行业着想,而且所讲的也是事实,并非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

(3)代理组:制作委托书、阅卷记录、会见当事人(原告、被告)笔录、调查材料、承办人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书、集体讨论记录、出庭通知书、代理词、办案小结等。

3、收集案件的证据,熟悉审判程序及规则,设计辩论方案,制作法律文书。

在杨海艳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知道要想做好模拟法庭,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文书,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大量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

4、进行排练。

我们通过排练来检验准备的情况,发现有疏漏、不足的地方,我们及时加以补充、修改、纠正,为“开庭审理”作好了充分的准备。

5、准备庭审服装、道具,熟悉模拟法庭仪器设备。

为了使整个模拟现场更具庄严的气氛,更体现真实感,我们小组的合议庭和代理组都统一着黑色服装,并制作了模拟庭审的道具,如“法槌“证据文件”等。

(二)开庭审理阶段,我们主要按下面的步骤进行:

1、诉讼参与人入场,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2、审判人员入场,审判长宣布开庭。

3、法庭调查。

4、起诉与答辩:(1)原告方宣读起诉书;(2)被告方宣读答辩状。

5、法庭调查取证:(1)原告方举证;(2)被告方举证;(3)原、被告双方进行质证。

6、案件事实交叉提问。

7、案件争议焦点的归纳。

8、法庭辩论:(1)原告方发言;(2)被告方发言;(3)自由辩论。

在这个阶段,我们小组成员的情绪表演控制得很好,在模拟庭审上进行激烈的辩论。被告与原告的激动、愤怒,合议庭成员的冷静严谨,律师的有条不紊,这些都使模拟现场更具气氛和真实感。虽然这只是模拟的案例,但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

9、进行休庭评议、宣判,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或申诉有关注意事项。

在最后阶段,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20条,《民法通则适用意见》第1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26条、第36条的规定,对案例作出宣判:

①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告名誉;

②消除影响、被告公开登报赔礼道歉;

③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2万元,误工费5000元,并承担诉讼的所有费用。案件受理费500,其他诉讼费用100,共计人民币25600,自次判决之日起于一年内付清。

宣判结束后退庭,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

10、庭审结束后老师点评。

在每个小组模拟完之后,老师都会进行评价,点评好的地方,指出不足之处。我们小组在老师的点评下,发现我们小组存在着一些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小组成员对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

(2)庭审调查过程中没有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3)在法庭宣判前没有做出陈述。(4)我们案例的宣判结果是错误的,正确的宣判结果是刘某并没有侵犯到孙某的名誉权,因为刘某

向同行业所陈述的事情是事实,并非主观刻意扭曲,并不符合侵犯名誉权的特征。

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到模拟法庭课堂中,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受益匪浅。

首先,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是我最大的收获。对于那些书本上的诉讼程序:庭审准备、公布开庭、庭审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合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看起来特别抽象,难以理解。但通过这次具体的审判操作过程后,我比较感性地理解和掌握了这些抽象的程序。并且每个程序中我们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对问题的一一攻克,我更深刻的了解了诉讼程序在实践中的应用,这是在课堂上学不到的,它是一种经验的积累。

其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和法律上那种坚定的信仰。在法庭上,那种庄重、严肃的气氛告诉了人们法律是公平的,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同时,我对法律的崇敬和信任进一步升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担任了原告的角色,原告那种渴望法律还他们公道的心情令我深深的感觉到法律是人们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那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感觉。看到法庭上每个人那严肃的表情,让我深刻的感受到法律在我们面前是多么的庄严与神圣。

最后,大家共同的努力让我感觉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期间,我们遇到了好多难点,给我们带来很多阻力。但这并没有打倒我们,而是让我们更加团结。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这次实践使我感觉到,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团队精神是那么重要。

总之,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中,我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知识的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能力、表达能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内容变得生动有趣,使我对法律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模拟法庭庭审点评篇九
《模拟法庭心得》

模拟法庭心得

本周我们法学的学生在老师的组织带领下,举行了一次刑事模拟法庭。本次模拟法庭共有3组人员参加,模拟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宣判等刑事法庭审判阶段。通过模拟法庭活动,使我们对庭审程序更加熟悉,更好地把握,以及对证据的认定和使用,同时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并且,通过老师的点评,我们对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法庭审判程序以及法庭审判活动中的注意事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此次模拟法庭之前,去年我曾参加过一次民事模拟法庭,虽然只是扮演的陪审员,但是在组织准备的过程中,对法庭审判活动的程序有了初步的认识。当我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之后,再结合本次观看的刑事模拟法庭,我对刑事诉讼的程序有了深层的认识。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一环的法庭审判,我们却很难有条件去亲身体会,而模拟法庭正好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来将我们所学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虽然我们从书本上已经对法庭审判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当我们在模拟法庭中将我们所学的结合实践时,才发现我们需要学的还有很多。通过模拟法庭,使我们能真正的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我们能将所学的应用于现实中,同时也使我们对所学的知识进一步加深了记忆。

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对于开拓我们学生的思路,提高我们的学习兴趣,促进我们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等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认为模拟法庭作为实践教学的一种新颖的形式,在诉讼法的教学中有着极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应用于刑法、民法等实体法的教学中,而作为模拟法庭的组织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案例和脚本筛选是至关重要的,而这一点也正是刑诉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中最为出色的。

单单学习理论知识是纸上谈兵。这次模拟法庭给我们一次认识自己所学知识在实际当中运用的机会。进一步了解未来的工作方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找到差距所在,通过模拟法庭,发现理论知识应当联系实际,并将知识运用到

实际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因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将其所学充分合理的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没有良好的理论基础是不行的,同时没有良好的实际经验更是不行的。

所以,只有把握好现在的学习时间,努力学习理论知识,不断锻炼自己各方面的实际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以后的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个需要自己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学习生涯。学习法律需要不断提高自己个方面的能力不仅仅是法律知识,往往在实际工作当中,其他能力的要求也是很关键的,只有各方面的能力提高,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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