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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奖罚条例制度

2016-01-15 11:04:1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酒店奖罚条例制度篇一《酒店奖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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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奖罚条例制度篇一
《酒店奖惩制度》

XX发〔2014〕4号

XX大酒店奖惩制度

一、奖励

(一)奖励目的:为了鼓励先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造就一支热爱企业、乐于奉献、积极向上的员工队伍,特制定奖励条例。

(二)奖励方式: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授予奖状、经济奖励

(三)奖励条件

1、在对客服务中,受到客人口头表扬三次以上的,奖励10元;收到书面表扬的,根据事迹大小奖励10-50元。

2、员工拾金不昧,为酒店形象增添光彩的,根据物品价值进行10-50元的现金奖励并进行公开表扬。

3、积极参加店外各项活动者并取得成绩的,根据相关活动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3.1参加各种行业比赛获奖者:

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奖或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 奖励1000元

在省级比赛中获奖或获得省级荣誉称号 奖励500元

在市级比赛中获奖或获得市级荣誉称号 奖励200元

3.2在酒店内部月度、半年、年度评优工作中脱颖而出的先进员工,根据评优奖励方案进行奖励,被评为“瑞辰之星”的,根据XX酒店管理公司奖励方案执行。

4、多次积极参加酒店内部组织的义务劳动的,给予10-50元的现金奖励。

5、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苗头,防止事故发生,使酒店免受损失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20-50元奖励。

6、主动向酒店提出书面建议,被肯定并得以实施的,给予10-50元奖励。

7、监督奖励:对于违纪、违规现象敢于向酒店举报者,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并予以信息保密,奖励金额为被举报者处罚金额的1.2倍。

8、在处理客诉时,耐心忍让,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处理顾客暴躁情绪的,给予委屈奖励10-50元。

9、工作中善于创新并取得明显效果的,给予10-100元奖励并给予公开表扬。

10、未在以上事项之内,但可考虑奖励的由部门经理与行政办公室商议意见,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实施奖励。

二、处罚

(一)处罚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维护酒店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确保酒店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酒店各项工作的政令畅通,特制定处罚条例。

(二)处罚原则

1、员工违反或无视酒店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条款和准则的,均属过失行为,必须予以追究。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予以追究。

2.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处罚。

(三)处罚权限及程序

1、酒店质检小组有权对各部门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处罚细则开具处罚单。

2、各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各岗位人员依照酒店规章制度开具处罚单。

3、酒店行政办公室负责起草较重过失的处罚意见,包括:通报批评、留店察看、辞退等。

4、行政办公室需将处罚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5、对部门经理的处罚规定:

5.1部门经理所属部门员工出现严重过失,并给酒店造成一定损失的,将承担管理连带责任,依据实际情况处以连带处罚。

5.2部门经理对下属违纪违规不予批评处罚,甚至有意包庇、隐瞒的,将依据实际情况被处以“严重过失”或“重大过失”。

6、申诉及处理

6.1员工对所受处罚不服,也应先在“处罚单”上签字,然后于三日内向行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并提出有关依据。

6.2申诉受理,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必须予以回复。

6.3核实后处罚恰当的,应维持原罚,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

6.4核实后处罚不当的,应通知执罚人立即纠正,并向受罚人作口头致歉。

6.5若受罚人对申诉意见仍不服者,可于接到处理意见起三日内直接向总经理申诉。

6.6申诉程序必须规范,严禁越级申诉,违者按“严重过失”记过一次。

(四)处罚方式

1、行政处分

A、口头警告 B、书面警告 C、记过 D、记大过E、降职 F、留店察看G、辞退

2、经济处罚

参考《员工手册》、《处罚细则》及酒店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3、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给酒店造成重大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外,还须赔偿经济损失。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送交国家司法机关惩处。

(五)处罚类别及细则

1、“轻微过失”(即罚款金额为10—50元)

1.1仪容仪表(工装、发帽、员工牌、发型发饰、个人卫生等)、行为规范(站姿、坐姿、走姿、蹲姿)不符合酒店规范要求的,每违反一项,罚款10元/次并口头警告。

1.2上班、会议、培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无故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的罚款10元/次;5分钟<时间≤20分钟的罚款20元/次;20分钟<时间的视为旷工半天。

1.3会议、培训期间、员工上班工作期间、面客服务期间等工作时段,带手机上班、值班的罚款10元(特殊岗位除外)。

1.4面客服务过程中接听私人电话罚款20元/次,并口头警告。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在岗期间接打私人电话,罚款20元/次并口头警告。

1.6员工车辆、个人物品不按酒店指定位臵存放,罚款10元/次。

1.7上班期间,与同事扎堆聊天、高声喧哗、嬉笑打闹、哼歌,罚款10元/次。

1.8语言行为不文明,讲粗话、脏话者,罚款20元并口头警告。

1.9员工工作期间在非指定地点吸烟,罚款50元/次并进行书面警告。

1.10挑拨是非,在背后议论同事、领导、客人,破坏员工团结的行为,罚款50元/次并进行口头警告。

1.11随手丢垃圾、随意吐痰等随意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罚款10元/次。

1.12所属卫生区域不符合酒店卫生要求的,罚款10元/次〃处。

1.13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客用设施、设备和用品的,罚款10元/次并进行口头警告。

1.14私自调换宿舍、床铺、更衣橱的,每项罚款20元/次,并进行批评教育。

1.15未经主管或领班同意,私自调班的,罚款20元/次,并交书面检查。

1.16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的,罚款20元/次。

1.17上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看杂书、玩电脑、玩手机、打瞌睡、吃东西、看闲书、听音乐等)违反每项罚款10元/次〃项。

1.18非工作原因串岗,罚款20元/次并进行批评教育。

1.19使用酒店电话拨打私人电话的,罚款20元/次。

1.20面客服务中不使用礼貌用语,对客态度生硬,当着客人的面大声说话、做夸张动作及表情,罚款20元/次并进行口头警告。

1.21工作结束下班后,在工作区域逗留,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罚款20元/次并进行批评教育。

1.22对所负责区域损坏的设施设备,未及时报修,罚款20元/次并提交书面检查。

1.23安全节约意识不强,不按规定时间开关灯具、空调、电器、水龙头、门窗,罚款10元/次并进行书面警告。

1.24玩弄设施设备、工具等行为(转托盘、玩弄刀具)尚未造成工具损坏或人员受伤的,违反每项罚款20元/次并进行口头警告。

1.25服务中因私事(如:去卫生间、喝水等)离岗,造成客人长时间叫找服务员无人,给服务造成不良影响者,罚款10元/次并进行批评教育。

1.26下班前,未按程序完成收尾工作,私自下班,罚款20元/次并进行批评教育。

1.27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除个人承担经济损失和责任外,处以20元/次罚款。

1.28不按规范服务:如服务员服务不及时,台面脏乱,烟缸内超过3个烟头或堆很多杂物,骨碟不及时更换等,罚款20元;收餐、撤餐不按程序和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20元/次,并批评教育。

1.29工作拖沓,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未事先说明原因或理由不充分的,罚款20元/次并进行通报批评。

1.30因个人疏忽造成酒店物品损坏或丢失的,照价赔偿。

2、“较重过失”(即罚款金额为50—100元)违纪程度高于“轻微过失”而轻于“重大过失”,对酒店的工作程序已造成影响的行为。

2.1无故不参加培训、会议以及酒店组织的其他集体活动的,罚款50元/次,并书面警告。

酒店奖罚条例制度篇二
《酒店客房部奖罚条例》

酒店客房部奖罚条例

一、奖励

1、 目的:通过奖励达到鼓励先进、教育全体的目的。在全酒店形成人人关心酒店、人人精益求精、人人爱岗敬业、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树立良好的酒店形象。

2、 奖励基金:

(1) 总经理特批用以奖励用基金

(2) 店内违章(规)罚款

3、 奖励方式:

(1) 通报表扬 (2)奖金或奖品 (3)授予先进员工称号

4、 申请:

(1)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部门可以向总经理办公室推荐写出申请,经总经理办公室

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 领班以上人员的奖励,总经理办公室可以在征得部门同意的基础上直接推荐,经总

经理批准后实施。

5、 奖励范围:

(1) 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一个月内受到客人书面表扬三次者,经查属实,奖励30元;

从事技术创新,为酒店节约成效显著者,奖励100元。

(2) 任劳任怨,坚持加班,不计个人报酬的,奖励20元。

(3) 认真钻研业务,在省、市、区各级业务考核中成绩突出,为酒店争得荣誉者,奖励

100-200元。

(4) 拾到遗留物品,主动上交,价值在100-800元,奖励20元;价值在800元以上,奖

励50元。

(5) 主动检举揭发营私舞弊、严重违纪等不良现象的,奖励50元。

(6) 在紧急情况下,消除事故隐患,挽回酒店损失的,奖励100元。

(7) 工作积极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有显著成效,为酒店获取显著效益,奖

励200元。

(8) 其他:酒店认为需给予奖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符合以上条件的员工事迹,由各部门提供书面材料报总经办核查,经总经理批准签发。

二、处罚

1、 目的:处分是维护纪律的辅助手段,其目的在于严肃纪律,增强团结,加强集中统一,不断提高员工素质,梳理酒店良好形象。

2、 处分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不缩小、不拔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三、处罚细则:

1、客房部房间卫生清理处罚条例:

(1) 房间内抹尘不仔细,首先以批评教育,重新规整清理为主,再次发现予以每处处罚

3元处理。

(2) 若发现房间内严重积水或木质家具不抹尘或检查发现有严重果汁、茶迹等污渍现象,

将处以5-10元罚款。

(3) 发现房间内地毯不吸尘者,每间处以5元罚款。

(4) 卫生间三盆儿内发现毛发,累计超过三根,按梅根1元进行处罚,若超过10根,每

根 2元罚款。

(5) 在清理卫生间时,若发现不按规定在卫生间门口铺设小垫摊或因此造成房间内地毯

污染者,将视情节严重处以5-20元罚款。

(6) 若发现卫生间三缸有不清理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处以20-100罚款。

(7) 若发现退房不更换床单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罚款,观

日后表现,如屡教不改者,将上交总办处理或辞退。

(8) 房间设备、设施损坏不及时报修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罚

款。

(9) 房间物品配备不齐全或屡教不改者,以批评教育为主,严重者处以20-100元罚款。

(10) 对房间内杯具不检查更换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100元罚款。

(11) 清理住房或长包房时发现地毯污染不及时报洗,或因此造成地毯污染清理不掉,给

酒店带来经济损失者,将视情节严重处以10-100元罚款。

(12) 对主管安排房间大清洁或细部卫生清洁,清洁不认真、不仔细或干脆不清理者,一

经发现将安排重新清理检查,若再不合格处以5-50元罚款。

(13) 若发现在清洁房间卫生时,有用布草当抹布使用者将处以10-100元罚款。

(14) 做完卫生后收尾工作不及时进行或不清理(包括服务室规整,提篮清理,吸尘器倒

尘袋及清理等)者,首先以批评教育为主,重新清理检查后若再发现不合格者将处以5-30元罚款。

(15) 洗衣房送回的干净客用布草,不按规定整理或在服务室地面上叠放造成布草污染者,

将视情节严重处以10-30元罚款。

(16) 住客房卫生不清理者,一经发现或引起客人投诉者,处以20-100元罚款,若屡次发

生此事将上交总办或予以辞退。

2、 客房部楼层对客服务及日常工作处罚条例:

(1) 入住欢送茶及水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或不送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50元罚款。

(2) 在对客服务时对客人不尊敬,不礼貌或客人直接冲突引起客人投诉者,将视情节严

重处以严肃处理,严重者上交总办或予以辞退。

(3) 在对客服务时向客人索要小费者处以20-100元罚款,严重者上交总办。

(4) 客人需要服务员进行正当服务时,服务员不及时或不进行服务而引起客人投诉者,

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罚款。

(5) 服务员在查退房时因责任心不强而造成误报者,首先以批评教育为主,再次发现处

以10-50元罚款。若屡次发生或因此而引起客人投诉,将处以50-100元罚款。若因责任心不强或私心太重,故意多报物品者,一经发现,处以100元以上罚款,若情节严重者将上交总办或予以开除。

(6) 私藏客人遗留物品不上交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上交总办或予以

开除。

(7) 对偷拿、偷用酒店物品及客人物品者,视情节严重处以100元罚款,若情节特别严

重者,将上交总办或开除或上交执法部门进行刑事处理。

(8) 对领导安排工作不认真完成或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者,处以40元罚款,若与领导当

面顶撞不服从管理,在员工中进行不服从管理鼓动及举止者,或带情绪上岗者,视情节严重送交总办或予以开除。

(9) 因交接失误而影响下一班次正常工作者处以30元罚款,对因交接遗漏而引起客人投

诉者,是情节严重予以50-100元罚款。

(10) 闲杂人员一律严禁进入楼层,若发现有私自带领闲杂人员进入楼层,服务室及房间

内,将视情节严重处以5-100元罚款。

3、 客房部楼层公共区域卫生清理日常工作处罚条例:

(1) 公共区域不吸尘者,首先以批评教育,重新清理为主,若再发现将处以10元/层的

(2)

(3)

(4)

(5) 罚款。 木制座、灯罩、灭火器、走廊扶手等发现不清理者处以5-10元罚款。 立式灯缸石子不冲洗,烟缸内垃圾袋不更换者处以5-10元罚款。 公共区域物品发现损坏不及时报修及上报者,视情节严重处以10-100元罚款或上交总办。 由于不及时巡查楼层情况而引起重大事故者,将责任到人进行严重处罚,造成严重

后果者将上交酒店处理。

注:

1、 处罚不做两级;

2、 处罚细则中没有涉及的违纪行为;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赔偿,

情节严重给予下岗或辞退;

酒店奖罚条例制度篇三
《xx大酒店奖罚条例 -》

xx大酒店奖罚条例

一、奖励

1、目的:通过奖励达到鼓励先进、教育全体的目的。在全酒店形成人人关心酒店、人人精益求精、人人爱岗敬业、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树立良好的酒店形象。

2、奖励基金:

(1)总经理特批用以奖励用基金

(2)酒店内违章(规)罚款

3、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 (2)奖金或奖品 (3)授予先进员工称号

4、申请:

(1)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部门可以向行政部推荐写出申请,经行政部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领班以上人员的奖励,行政部可以在征得部门同意的基础上直接推荐,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奖励范围:

(1)为客人提供优质服务,一个月内受到客人书面表扬三次者,经查属实,奖励30元;节能降耗,为酒店节约成效显著者,奖励100元。

(2)任劳任怨,坚持加班,不计个人报酬的,奖励50元。

(3)拾到遗留物品,主动上交,价值在100—800元,奖励20-50元;价值在800元以上,奖励50-100元。

(4)主动检举揭发营私舞弊、严重违纪等不良现象的,奖励50元。

(6)在紧急情况下,消除事故隐患,挽回酒店损失的,奖励100元。

(7)工作积极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践,有显著成效,为酒店获取显著效益,奖励200元。

(8)其他:酒店认为需给予奖励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符合以上条件的员工事迹,由各部门提供书面材料报行政部核查,经总经理批准签发。

二、处罚

1、 目的:处分是维护纪律的辅助手段,其目的在于严肃纪律,增强团结,加强集中统一,不断提高员工素质,树立酒店良好形象。

2、 处分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不缩小、不拔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处罚制度分为:

(1)轻微过失类(20-40元)

(2)重大过失类(50-100元)

(3)严重过失类(100-300元)

(一)轻微过失:扣罚20-40元

(1)不使用酒店规定的员工通道,在无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穿行客区或无故在客区逗留的,扣罚20元。

(2)无故迟到、早退、扣罚40元。

(3)下班后无故在营业场所逗留的,,扣罚20元。

(4)工作时哼歌曲、吹口哨、奔跑、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与工作无关书刊的,扣罚20元。

(5)在工作区域或在客区大声喧哗的,扣罚20元。

(6)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酒店公共区域卫生整洁的,扣罚20元。

(7)未经许可或非工作需要穿制服回家的,扣罚20元。

(8)工作时间接、打、传私人电话的,扣罚50元。

(9)一线部门工作人员在无工作任务之必要的前提下擅自与客人攀谈聊天的,扣罚20元。

(10)合作欠佳、影响工作的,扣罚20元。

(11)服务时未使用敬语、礼貌用语或用禁语的,扣罚20元。

(12)见到客人或同事不问候的,扣罚5元。

(13)三人或三人以上在酒店公共区域行走不排队的,扣罚20元。

(14)在工作区域发现纸屑、杂物视而不见、不及时清除的,扣罚20元。

(15)修理现场或摆放花木污染地面,当事人不及时清洁地面的,扣罚20元。

(16)将非本部门员工带入工作场所及把非酒店人员带入员工宿舍的,扣罚20元。

(17)不按规定姿势站立服务的,扣罚20元。

(18)不按规定时间开关电器、下班不锁门、窗、抽屉的,扣罚20元。

(19)在接待服务中,单手接递物品、扔、抛、堆钱物的,扣罚20元。

(20)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报修的,视情节扣罚20-50元。

(21)当班时间在客人面前打哈欠、打喷嚏、挠头皮、挖耳朵、梳妆打扮、站立不规范、服装不整的,扣罚20元。

(22)不按时参加酒店举行的各种会议、活动、迟到、早退的,未经允许不参加的,扣罚50元。

(23)不按规定着装、女员工不按规定化妆、不按规定佩带领带、领结、员工牌、仪容仪表不符合条例标准;服务员留长指甲、留胡须、涂有色指甲油、穿浅色袜子、鞋袜有破损的;工作时间或接触食品的员工佩带耳环、手链、戒指、项链的,扣罚20元。

(24)工作时冷落宾客的,扣罚20元。

(25)在禁止吸烟或客用吸烟区吸烟的,扣罚50元。

(26)违反部门一般规定的,扣罚20元。

(27)不遵守酒店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的,扣罚20元。

(28)所犯错误的性质、内容和严重程度和上述条款相类似的其它行为,视情节扣罚20-50元。

(二)重大过失类:扣罚50—100元或视情节交行政部处理

(1)当值时间睡觉的,扣罚50元。

(2)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签退的,扣罚50元。

(3)对同事有违规行为不能当面指正且隐瞒不报的,扣罚50元。

(4)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酒店安宁的,扣罚50元。

(5)发表虚假诽谤言论,影响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6)未经允许,在酒店内擅自向客人、同事兜售物品的,扣罚50元。

(7)发现酒店财物受损、丢失,不管不问的,扣罚50元。

(8)拾遗不报的,扣罚50元。

(9)上班时带有醉态的,扣罚100元。

(10)非因工作而私自在酒店范围内会客的,扣罚50元。

(11)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串岗至其他部门闲逛或聊天,影响本职及他人工作的,扣罚50元。

(12)随意改动、毁坏排班表、告示牌、张贴规章制度、文件、布告、通知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13)偷吃、偷拿酒店或客人食物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14)工作懈怠造成轻微经济损失或影响较坏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15)利用工作之便随意翻动客人或领导文件的,扣罚50元。

(16)不按调拨借用手续或不经主管人员允许,乱扔乱用其他部门设备、用品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17)私自带领亲友在职工餐厅吃工作餐或不按规定就餐的,扣罚50元。

(18)在工作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的,扣罚50元。

(19)因工作不负责任损坏酒店财物或违章操作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20)接受客人礼品隐瞒不交的,扣罚50元。

(21)例会布置的任务没有按时落实或工作质量不高又无正当理由不予回复的,扣罚50元。

(22)因工作失职(包括班前准备不足、服务用品不全)没有达到客人要求和酒店标准引发客人投诉,扣罚50元。

(23)未经批准将酒店物品外借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24)不服从工作分配和管理、纠缠取闹、消极怠工的,扣罚100元。(严重者开除公职)

(25)交接班不清、接班者未到交班者离岗的(如发生问题,后果由双方负责),扣罚50元。

(26) 夜间值班人员在非指定地点休息、睡觉的,扣罚50元。

(27) 遇到坏人或有伤害客人及损坏酒店物品等行为不立即制止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28)挑拨是非、乱传闲话、诽谤酒店、影响团结、损害酒店形象和声誉、扰乱酒店安宁的,视情节扣罚100—200元。

(29)超越职权范围擅自作主、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造成不良影响、引起客人投诉的,扣罚100元。

(30)不主动配合酒店授权认可的有关人员检查的,扣罚100元。

(31)私自处理宾客遗留的一般低价物品的,扣罚50-100元。

(32)动用酒店设施干私活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33)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34)私自在房间看电视、休息的,扣罚100元。

(35)专人专用设备转借他人使用的,扣罚50元。

(36)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酒店财物丢失损坏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37)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投诉工作问题或个人问题的,扣罚50元。

(38)居功自傲、以小夸大、借题发挥、扰乱酒店正常秩序,视情节扣罚50—100元。

(39)造谣生事、传播小道消息、兜售极端观点、破坏团结、歪曲事实,视情节扣罚50-100元。

(40)角色感极差,不尊重宾客与领导且导致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扣罚50元。

(41)经上级要求加班或值班而不到或严重迟到、早退的,扣罚50元。

(42)把关不严,不尽职责,导致他人(单位)违章违纪得逞或给酒店造成影响,带来损失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43)不遵守酒店规章制度且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节扣罚50—100元。

(44)酒店认定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在内容、性质和严重程度方面相类似的其他行为,视情节扣罚50-10元或交由行政部处理。

(三)严重过失类:扣罚100——300元或视情节交由行政部处理

(1)利用病假、事假期间在外从事兼职工作的,扣罚100元。

(2)危害酒店或客人的安全、利益的,扣罚200元。

(3)向酒店客人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谋取私利的,扣罚200元。

(4)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的,扣罚200元。

(5)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利用职权收取回扣损害酒店利益的,扣罚100元。

(6)做不道德或猥亵交易及非法行为的,扣罚300元。

(7)偷窃客人、同事、酒店物品的,扣罚300元。

(8)骚扰、窥视客人或同事私生活的,扣罚300元。

(9)向外单位泄露酒店内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酒店的利益损害或伪造酒店文件谋私利的,扣罚300元。

(10)销毁、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或利用已付帐单向客人受费以及故意加收,中饱私囊的,扣罚300元。

(11)利用职权提供方便予亲友,损害酒店或客人利益的,扣罚100元。

(12)当班时喝酒或食违禁品的,扣罚300元。

(13)当班时赌博或有意为员工赌博提供条件的,扣罚300元。

(14)工作失职,造成有损于客人、员工安全、有损于酒店声誉并给酒店带来损失,扣罚300元。

(15)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和正常调令的,扣罚300元。(严重者开除公职)

(16)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条例或外事纪律的,扣罚300元。

(17)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或酒店财经制度给酒店造成损失的,扣罚300元。

(18)在酒店范围内,因非业务需要私自兑换酒店客人外币的,扣罚100元。

(19)未经批准,私自配置酒店钥匙的,扣罚100元。

(20)蓄意毁坏酒店设施、客人物品的,扣罚100元。

(21)组织煽动怠工、罢工、聚众闹事的,开除公职。

(22)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给酒店造成严重损失的,扣罚300元。

(23)客人严重投诉经核实的,扣罚100元。

(24)酒店认定其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在内容、性质和严重程度方面相类似的其他行为,扣罚300元或由行政部处理。

(一)前厅部总台工作处理条例:

(1)没有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扣30元。

(2)登记单出现错误,每出现一次,罚款10元。

(3)预订单忘记做,罚款20元。

(4)未参加前台组织的培训,罚款10元。

(5)无故不参加部门会议或活动,罚款30元。

(6)站姿不规范,扣10元,在总台内嬉笑、聊天、视情节10—20元。

(7)接听电话未按要求在三声内接听,罚款10元。

(8)打听客人的隐私或谈论客人残疾,罚款30元。

(9)私自套换外币,罚款100元。

(10)非工作关系,私自到客人的房间,劝告不听者,罚款30元。

(11)调换房间而未下达换房通知单,罚款30元。

(12)夜班报表出现失误、差错,罚款10元。

(13)遭到客人投诉,视情节罚款50—100元。

(14)前台卫生不合格,罚款20元。

(15)私自、串通提取司机佣金,罚款100元。

(16)交班事宜未做记录,没有与下个班次交接,造成影响者,罚款50元。

(17)电脑资料出现人为登记失误,罚款10元。

(二)前厅部商务中心工作处罚条例:

(1)对外线电话控制不严、漏登记者,罚款10元。

(2)对复印机管理不善,造成私印文件资料者,罚款20元。

(3)私自利用商务中心设备打私话,罚款50元。

(4)盗打长途电话,罚款20元。

(5)对机器设备保管不善,造成损失者,视情节罚款25—40元或由行政部处理。

(6)对票务人员督导不严,造成恶劣影响,罚款30元。

(7)上班时间空岗,罚款20元。

(8)客人文件打印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投诉,罚款50元。

(9)上班时间,言行不整,不符合酒店接待礼仪服务标准的,视情节罚款20—30元。

(10)不服从领导管理,拒不完成交办的任务,罚款50元。

(三)前厅部总机工作处罚条例:

(1)叫醒人工服务未做或未做第二遍人工叫醒服务而遭到投诉,罚款50元。

(2)房间电话忘记开通长途,或人为失误造成客人投诉,罚款50元。

(3)对客人电话未能三声接听,罚款20元。

(4)让闲杂人员进入前台,罚款30元。

(5)利用工作机会盗打电话,罚款30元。

(6)对客态度恶劣,遭到投诉,罚款50元。

(7)对本职业务不熟练,造成失误,罚款30元。

(8)工作交接不仔细或忘记交接,罚款30元。

(9)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未完成,罚款30元

(10)无故不参加部门会议、培训或集体活动,罚款30元。

(11)对机器设备保养不善造成损失,视情节罚款25—40元或交行政部处理。

(四)客房部房间卫生清理处罚条例:

(1)房间内抹尘不仔细,发现浮尘首先以批评教育,重新规整清理为主,再次发现予以每处处罚5元处理。

(2)若发现房间内严重积水或木制家具不抹尘或检查发现有严重果汁、茶迹等污渍现象,将处以5—10元罚款。

(3)发现房间内地毯不吸尘者,处以10元罚款。

(4)卫生间三盆儿内发现毛发,累计超过三根,按每根1元进行处罚,若超过10根,每根处以2元罚款。

(5)在清理卫生间时,若发现不按规定在卫生间门口铺设小垫毯或因此造成房间内地毯污染者,将视情节严重处以10---30元罚款。

(6)若发现卫生间三缸有不清理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处以50元---100元罚款。

(7) 若发现退房不更换床单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罚款,观日后表现,如屡教不改者,将上交行政部处理或辞退。

(8) 房间设备、设施损坏不及时报修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罚款。

(9) 房间物品配备不齐全或屡教不改者,以批评教育为主,严重者处以10—50元罚款。

(10)对房间内杯具不检查更换或因此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100元罚款。

(11)清理住房或长包房时发现地毯污染不及时报洗,或因此造成地毯污染清理不掉,给酒店带来经济损失者,将视情节严重处以10—100元罚款。

(12)对主管安排房间大清洁或细部卫生清洁,清洁不认真、不仔细或干脆不清理者,一经发现将安排重新清理检查,若再不合格处以20—50元罚款。

(13)若发现在清洁房间卫生时,有用布草当抹布使用者将处以50—100元罚款。

(14)做完卫生后收尾工作不及时进行或不清理(包括服务室规整,提篮清理,吸尘器倒尘袋及清理等)者,首先以批评教育为主,重新清理检查后若再发现不合格者将处以10—30

酒店奖罚条例制度篇四
《酒店员工管理奖罚条例》

在目前酒店经营过程中,我们仍存在着许多问题,我们一些管理、一些服务仍不到位、不具体、不规范,为了提高酒店服务水平,加强酒店各部门的管理,对餐饮接待、餐饮厨房与房务三大对客服务部门的工作奖罚制度进行具体明确规范,详细内容如下:

餐饮接待工作奖罚明细:

1、 看台时,烟灰缸内烟头超过3个,多一个烟头罚款1元;

2、 上班时,没有化妆,一次罚款2元;

3、 上班时,不佩戴头花,一次罚款2元;

4、 留长指甲,发现一个罚款2元;

5、 工作中,对客讲方言,发现一次罚款2元;

6、 打扫卫生不彻底,3点以上,一个点罚款2元;

7、 台面餐具不干净,3点以上,一个点罚款2元;

8、 工作时穿异色袜子,第一次罚款2元,第二次罚款5元;

9、 台布发现一个烟洞,罚款5元;

10、 被客人投诉一次,若情节不严重,罚款10元;

11、 在包厢服务时,电话铃响一次,罚款5元;

12、 在包厢服务过程中,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包厢接听电话,

一次罚款30元;

13、 在包厢内更换衣物,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4、 正常开餐时间,发现聚集在包厢聊天者,5分钟以上罚款

10元/次;

15、 任何时间,不得在包厢躺下休息,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6、 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或无故从正门进出者罚款20元/次;

17、 客人表扬,奖励5元/次;

18、 卫生打扫没有死角,奖励5元/次;

19、 一个月内没有违反任何工作规范条例,奖励20元/次;

20、 一个月内被客表扬累计达5次者,奖励20元/次;

21、 拾到客人遗留物品主动上交,视物品贵重度,酌情奖励; 餐饮厨房工作奖罚明细:

1、 厨房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按规定着装整洁上岗,不得无

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不超过5分钟罚款20元/次,迟到1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 厨房员工严禁在岗会客,如有违反给予警告,两次以上(含

两次),罚款10元/次;

3、 厨房员工严禁私自换班,换班必须经主管厨师同意方可换

班,如有发现违反,罚款20元/次;

4、 厨房员工病假须出具医院证明方可有效,事假须提前两天

以书面形式征得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休假,电话请假一律无效,违反者按旷工处理;

5、 厨房员工严禁在对客区域停留、闲聊,严禁与服务员打闹

嬉戏,违反者,罚款20元/次;

6、 厨房员工上班时严禁做玩手机、听音乐等与厨房工作无关

的事情,违者罚款30元/次;

7、 厨房员工在岗期间,严禁串岗,下班后及时离岗,不得无

故逗留,违者罚款10元/次;

8、 厨房内严禁吸烟、饮酒及偷吃偷用酒店食品和用具,违者

罚款10元/次;

9、 绝对服从领导安排,认清个人身份,如有违反给予罚款50

元/次;

10、 厨房员工在共工作结束后认真做好卫生工作,各自管理好

自己的卫生区域,如发现严重卫生问题,罚款20元/次;

11、 厨师每月出新菜受到客人好评,给予奖励20元--60元奖励;

12、 为酒店做出贡献,并创造效益者,给予30元—80元奖励; 房务部工作奖罚明细:

1、 工作中使用酒店电话打私人电话,罚款话费金额的10倍;

2、 使用酒店电话长时间接听私人电话(2分钟以上),罚款5

元/次;

3、 在岗接电话时未使用敬语,罚款5元/次;

4、 长时间占用酒店总机81882888一分钟以上者,罚款10元;

5、 在岗期间接听拨打私人电话,罚款5元/次,若需接打,向

部门主管申请,到非酒店对客区域接打电话;

6、 在酒店工作范围内高声喧哗者,罚款5元/次;

7、 总台、客中当班人员在岗期间未随身携带对讲机者,罚款

10元/次;

8、 因服务态度不端正,遭客人投诉者,罚款20元/次;

9、 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擅自使用商务中心电脑,罚款10

元/次;

10、 使用客用卫生间者,罚款10元/次;

11、 总台工作人员在岗仪容仪表站姿不规范者,罚款5元/次;

12、 见到客人面无表情者,罚款10元/次;

13、 当班期间看报纸杂志者(夜半除外),罚款5元/次;

14、 当班期间不着工作服或不按要求着装者,罚款10元/次;

15、 总台当班2人以上时,未送客进房,两人各罚款10;

16、 客人入住时,总台为告知客人早餐用餐地点及时间,罚款

5元/次;

17、 当班期间,串岗或闲聊者,罚款5元/次;

18、 客人表扬,奖励5元/次;

19、 一个月内没有违反任何工作规范条例,奖励20元/次;

20、 一个月内被客表扬累计达5次者,奖励20元/次;

21、 拾到客人遗留物品主动上交,视物品贵重度,酌情奖励;

酒店奖罚条例制度篇五
《酒店奖罚条例》

大酒店餐厅

奖罚条例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餐厅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奖励

第一条 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 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三条 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四条 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给50元以上100元以内的

奖金;

(1)

(2)

(3)

(4)

的;

(5) 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含3次)以上的; 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的; 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纪行为,影响突出维护酒店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

(6) 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酒店员工做好人好事3件以上的;

(7) 模范执行酒店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 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次(含2次)以上的;

(9)

(10)

(11)

(12) 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月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的; 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酒店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 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 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100元以上200

元以内的奖金;

(1) 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 拾金不昧,及时将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

(4) 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 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 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 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 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 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 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 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 在半年度考核中,获得半年度优秀员工荣誉的;

(12) 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

(2)

的;

(3) 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出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有关部门表彰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 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

(6) 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 处罚

第七条 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

辞退;

第八条 违反酒店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

处以罚款。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 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

生违章违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

书面警告及罚款;

(1)

(2)

(3)

(4)

(5)

(6)

(7)

(8) 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上班不穿工作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谈吐或举止粗鲁的; 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 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 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 乘客用电梯的;

(12) 穿工作服离店的;

(13) 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 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5) 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6) 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7) 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8) 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19) 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0) 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1) 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2) 当班时间玩手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3) 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4) 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5) 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6) 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27) 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餐厅的奖励和处罚工作由部门经理具体组织实施,经理应

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并及时收集员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和提高执法水平;

第十二条 各区域可以根据餐厅奖罚条例确定的奖罚标准和原则,根

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奖罚条例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对员工给予通令嘉奖以上奖励或通报批评以上处分,需由

人事部调查核实,再报酒店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对员工给予50元以上100元一下奖励或罚款的,由员工

所在区域报部门经理,经核查,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下发奖罚单;

第十五条 各区域根据所在部门奖罚条例对员工进行奖罚,奖励或处

罚金额在50元以下,由区域自行决定,报办公室备案;50元以上上报由办公室核准,下发奖罚单。

备注:以上罚款统一酒店财务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作为部门活动经费,留作为奖励员工的奖金和员工活动用;

第四章 申诉和申诉的受理

第十四条 奖励或处罚,如果与事实不符,员工可以向办公室申诉,

申诉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有关具体事项请按照《大酒店餐厅员工奖罚条例》

酒店奖罚条例制度篇六
《酒店奖惩制度》

为确保本酒店正常经营运作,酒店实行奖分与扣分制度,酒店管理坚持奖惩分明、奖优 罚劣、奖勤罚懒,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以保证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 行。

奖分及扣分,每一分相当于人民币10 元。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奖金、晋升及奖励分数等形式奖励。

一、表扬(通报表扬)、奖励、嘉奖、晋级(提升)等四类,即甲、乙、丙、丁四类:甲为晋 级(提升)类,乙为嘉奖类,丙为奖励类,丁为表扬(通报表扬)类。 凡有员工符合奖励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书》,在“奖 励”一栏中填写清楚员工获得奖励的原因和奖励方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1~50 分内的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在酒店节约原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工作任劳任怨,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赞誉和表扬者。

4、在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被评为酒店年度、季度“优秀员工”或业务技能大赛获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酒 店争得荣誉者。

6、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酒店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7、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贡献者。

8、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酒店采纳者。 2

9、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0、其他应该给予奖励的。

二、处罚:

1、类别 员工处分分为三种: A 类处分(小过):适用于口头警告、轻微过失; B 类处分(中过):适用于严重警告、严重过失; C 类处分(大过):适用于重大过失。

2、处理方式:批评(教育)、扣分(或罚款)

3、处分程序: 由员工所在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单》,在扣罚一栏写清楚处分原因及 处理结果,由违规者本人或见证人签认,部门经理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审批,呈总经理批 准后执行。 员工如有违反,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发出《员工奖励/处分通 知书》,并视情节轻重扣1 分~10 分(即罚款10 元~100 元),不得参与月度优秀员工评奖; 同样过失重犯者,将加倍扣分。同年累计三次受到 A 类处分者,取消当年评选优秀员工的资 格。

A类: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发出《员工奖励/处分通 知书》,并视情节轻重扣 10 分~20 分(即罚款 100 元~200 元),扣除年终奖 50%,不得参 与酒店月度、季度优秀评选活动。同样过失重犯者,将加倍扣分。试用期内员工要延长一个 月的试用。

1)无故迟到、早退。

2)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或非工作需要搭乘客用电梯;不使用规定的员工通道和规定路线行 走。

3)不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不佩戴工号牌和铭牌,仪容不整,违反酒店有关饰物佩戴规定。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他部门闲逛、闲聊、干私事。

5)工作时吃口香糖和其他零食,或在员工餐厅外进食,或将工作餐带出员工餐厅。

6)当班时使用酒店电话办私事。

7)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未能保持酒店的环境整洁。

8)下班后无故在酒店营业场所内逗留、闲逛。

9)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看电视或玩电子游戏、阅读书报。

10)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高声与顾客交谈或作不雅的动作。

11)服务态度欠佳,工作马虎、粗心大意,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12)因工作疏忽,损坏酒店或宾客的财物,但价值较低。

13)私自调换更衣室或宿舍。

14)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私自带亲友或其他人到酒店的工作场所。

15)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擅自调整班次、休息和休息时间。

16)故意浪费酒店资源,不爱护公物、工具和设备等。

17)使用音乐、娱乐设备影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者。

18)当班前喝酒、吃葱蒜、榴莲等有强烈异味的食品。

19)将餐卡、员工铭牌等借给他人使用者。

20)违反吸烟条例。

B类: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有权发出《员工奖励/处分通知书》, 并视情节轻重扣20 分~50 分(即罚款200 元~500 元),不得参与酒店月度、季度、年度等 一切优秀评选活动。

1)工作时间睡觉或无故中途停止工作、办私事。

2)当班时擅离工作岗位、未作交班擅自离岗,或因交班疏漏造成宾客投诉。

3)未经批准,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携亲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非开放区域或进行私人探 访等。

4)工作疏忽大意,造成酒店或客人财物损失或破坏,或造成客人的严重投诉、批评,影 响酒店的声誉。

5)在酒店营业场所或办公区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酒店安宁,影响工作秩序。

6)未经许可擅入客房或私自使用客用设施设备,或出借酒店公物。

7)培训学习期间旷课,不认真,不虚心,影响恶劣者。 8)违反员工餐厅、更衣室、员工活动室等有关规定。

9)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正常的工作秩序。 10)不尊重上级,不服从上级工作指示与分配调动。

11)当班时间拿取或偷吃酒店或客人食物,或在店内烹制自用食品。 12)当班时间出现酒店物品遗失、损坏,不如实报告事故经过,或对领导隐瞒事实。

13)违反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引起较为严重的后果。

14)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酒店对客服务场所或办公场所钥匙。 15)在酒店内兜售、贩卖私人物品或私换外汇、套汇等。 16)超越职权范围、授权范围,擅自做主或无关本职事宜随便作答而造成损失。

17)违反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导致不良后果。 18)对宾客和同事不礼貌,说污辱性与无责任的话。

19)经常迟到或早退,中途离岗影响工作。

20)无病装病,弄虚作假。

21)拒绝酒店授权人员(如:保安)检查手袋、行李等。

C类:凡有C 类过失的员工,酒店有权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做任何补偿。触犯国家刑律者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员工受C 类处分或同样错误连续发生,部门管理人员须负连带责任,同样要做出扣分处理。

1)向客人索要钱物/小费或变相索取其他报酬。

2)无故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 天。

3)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宾客财物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

4)贪污、索贿、行贿、受贿。

5)蓄意伪造酒店单据、证明或文件,销毁或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账单、单据,或利用已 付单向客人收费及故意加收,中饱私囊。

6)偷盗、骗取酒店、客人、同事之财物。

7)以酒店的名义招摇撞骗,严重破坏酒店声誉。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

9)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施设备。

10)私自向外界泄漏酒店机密资料。

11)未经批准,私自在外兼职。

12)侮辱、谩骂、威吓、威胁或危害酒店任何人员。

13)殴打他人或相互打斗,致人重伤。

14)携带、收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兴奋剂、枪械及其他违禁品。

15)私自在酒店张贴标语、涂改公告;组织、煽动或参与罢工等事件。

16)在酒店聚众赌博,破坏酒店经营工作秩序。

17)参加或利用反动组织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18)做不道德或猥亵交易、流氓行为。

19)违反国家消防条例、规定,造成火灾或火警事故。

20)私自损坏防火报警设备、通信设备等各种公共设施设备。

21)犯有诈骗、走私、勒索、窝赃、抢劫等刑事犯罪。

22)其他一切触犯国家任何法律的行为。

其他条款: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thldl.org.cn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酒店奖罚条例制度篇七
《酒店员工奖罚条例》

奖 罚 条 例

为引导员工积极向上,严明劳动纪律,维护酒店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奖优罚劣,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奖励

奖励的种类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一条 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表扬、通令嘉奖;

第二条 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晋升工资;

第三条 在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表扬并发给10元以上100以内的奖金;

(1) 工作态度端正、服务质量高,当月受到宾客书面表扬累计达3次

(含3次)以上的;

(2) 完成上级交办的重要工作事项,效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和好评的;

(3) 拾金不昧,及时设法将物品归还失主,金额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

3000元以内的;

(4) 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及时制止各种不良现象和违

纪行为,影响突出的;

(5) 维护公司及餐厅利益,及时排除事故,使公司避免经济损失,金

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6) 团结互助、关心他人和集体,当月为员工酒店做好人好事3件(含

3件)以上的;

(7) 模范执行公司及餐厅各项规章制度,6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

工、病事假和违章处罚记录;

(8) 带病(病情经医生证明应该休息的)坚持工作,1个月内累计在2

次(含2次)以上的;

(9) 加班加点不计报酬、不要补休,当水累计达3个工作日及其以上

的;

(10)积极举报违纪违法案件,经部门经理室核查,情况属实的;

(11)完成任务好,当月受到公司领导表扬3次以上的;(奖金50元)

(12)工作表现突出,在部门进行的评选活动中,被评定为部门优秀员工的;

(13)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并发给2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奖金:

(1) 工作态度好,服务优良、当月受到酒店书面表扬5次(含5次)以上的;

(2) 拾金不昧,及时奖物品上缴并帮助查找失主,金额在3000元以上;

(3) 见义勇为,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和各种破坏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

的;

(4) 一心为酒店及餐饮部着想,为酒店及餐饮部排忧解难或使宾客避

免人身损害及经济损失,受到宾客表扬的;

(5) 当月做好人好事5次(含5次)以上的;

(6) 及时检查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或消防隐患,避免酒店遭受损失,

金额在3000元及其以上的;

(7) 在扩大酒店影响、宣传酒店形象、创造社会效益方面,作出优异

成绩,为酒店及餐饮部赢得荣誉的;

(8) 自觉维护酒店及餐饮部利益,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以及降低经

营管理成本方面作出优异成绩,得到领导和员工一致好评的;

(9) 爱护公物,在设备维护保养、物品保管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的;

(10)一贯工作表现突出,全年被评为区域优秀员工达3次(含3次)以上的;

(11)在年终考核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

(12)其他类似于上述行为,应予奖励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通令嘉奖并考虑申请晋升工资;

(1)在年终优秀员工评比中被评选为酒店优秀员工的;

(2)在酒店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中,作优异成绩,受到酒店或上级

有关部门表彰的;

(3)维护酒店利益,使酒店避免直接经济损失,成绩突出的;

(4)见义勇为,积极同损害酒店利益和宾客安全的行为作斗争,作出突

出贡献受到公安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表扬的;

(5)拾金不昧,及时、主动地将物品上缴部门或归还失主,金额在5000

元以上的;

(6)全年受到客人书面表扬10次以上,事迹突出的;

(7)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奖励的。

第二章 处罚

第八条 处罚种类:分为口头警告、罚款、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辞退;

第九条 违反公司及餐厅规章制度情节较轻,够不上行政处分的,处以罚款。

罚款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 给予行政处分的,如有必要,可以同时处以罚款,当月发生违章违 纪行为2次及其以上的给予加倍处罚或从重处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首次处以口头警告,2次及以上处以书面警告及罚

款:

(1) 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工牌或员工证的;

(2) 上班不穿工服或不按规定着装的;

(3) 仪容不整、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洁的;

(4) 谈吐和举止粗鲁的;

(5) 缺少酒店职业意识遇到上级领导和同事,不打招呼、不讲礼貌的;

(6) 言行不文明,在工作中不使用礼貌用语的;

(7) 当班时走路姿势不正或与他人搭肩牵手而行的;

(8)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一天以内的;

(9) 当月上下班不按规定考勤卡的;

(10)代他人打卡或要求别人代打卡的;

(11)乘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洗手间的;

(12)穿工作制服离店的;

(13)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的;

(14)上下班随身带包进店离店、不主动地向保安展示包内携带物品的;

(15)当班时擅离岗位的;

(16)当班时用酒店联系私人事务或接听私人电话时间超过5分钟的;

(17)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的;

(1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的;

(19)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的;

(20)攀越围墙、栏杆、门窗的;

(21)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用品的;

(22)下班不离开酒店,无故在酒店逗留的;

(23) 本部员工在营业场所消费、娱乐的;

(24)在工作岗位大声喧哗或聊天的;

(25)当班时间收看电视或收听收录机或看与工作业务无关书籍的;

(26)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较轻的;

(27)工作粗心,出现轻微事故或遭到客人口头投诉的;

(28)管理人员、督导不力,产生工作事故,负有领导连带责任的;

(29)管理人员有侮辱、体罚员工行为,遭到投诉的;

(30)其他类似于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以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 当月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3次)以上或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2) 伪造病假单,骗取病假或编造理由,骗取其他假期的;

(3) 请假超过规定时间一天以上的;

(4) 损坏公物和客人物品,价值在500元以内的;

(5) 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的;

(6) 拾遗不报,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7) 服务质量差,业务技能不熟练,未能及时为客人提供满意服务,遭到

客人投诉的;

(8) 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的;

(9)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行上级指示的;

(10)工作措施不力,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

(11)违反操作规程,给酒店造成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

(12)工作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给酒店成损失的金额

在1000元以下的;

(13)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的;

(14)侮辱、谩骂、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

(15)当班时擅自离岗,给工作带来影响的;

(16)携带酒店物品离店的;

(17)上班时睡觉的;

(18) 发现危害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的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或及时向

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的;

(19)使用酒店电脑玩游戏的;

(20)下班或离岗,不锁门或忘记关闭电源、水龙头开关的;

(21)铺张浪费,不节约水、电给酒店带来损失的;

(22)在酒店工作和生活区域乱写乱画的;

(23)损坏酒店及餐饮部声誉和形象,情节较轻的;

(24)违章违纪不接受教育或处罚的;

(25)参加会议无故缺席的;

(26)其他类似于上述情节应予处罚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书面警告及通报批评并罚款:

(1) 在营业场所吵闹,扰乱酒店秩序的;

(2) 涂改、伪造单据和证明的;

(3) 工作粗心,出现工作或服务质量的事故的;

(4) 对检举违章纪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5) 拾遗不报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

第十四条 6) 工作中与宾客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7)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8) 劳动纪律松散,当月被口头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 9) 玩忽职守,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 10) 不按规定收发,登记保密文件的; 11) 工作消极怠工,当月工作失误或完不成工作任务2次(含2次)以上的; 12)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遇到坏人坏事或他人求助时,有意躲避的; 13) 发现损害酒店及餐饮部利益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的; 14) 违反消防规定,导致出现责任事故,情节较轻的; 15) 丢失工作制服或员工饭卡或更衣柜钥匙,隐瞒不报的; 16) 背后对领导和同事不负责任的乱发议论,列中生有,进行人身攻击的; 17) 造谣生事,写匿名信,诬蔑陷害他人的; 18) 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同事的; 19) 其他类似上述情形,应予处罚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辞退:

(1) 工作严重失误,给酒店及餐饮部和客人带来损失的;

(2) 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3) 工作中违反治安规定和工作失职,导致酒店及餐饮部财产或客人

财物被盗,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4) 工作中违反消防规定或工作失职,未能及时发现或排除消防患,

使酒店发生火警,成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

(5) 参与或变相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6) 在酒店打架、斗殴的;

(7) 观看或传播淫秽书籍、录像的;

(8) 酗酒、吸毒的;

(9) 经常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

(10)借工作之便,损公肥私、中饱私囊的;

(11)蓄意破坏公物或客人物品的;

(12)恶语伤人、侮辱谩骂或殴打客人与同事的;

13)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1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

(15)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

(16)年终考核为不称职的;

(17)当月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 (

(18)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8次(含8次)以上的;

(19)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给酒店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酒

店声誉的;

(20)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计划生育或无计划生育的;

(21)品质恶劣、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22)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应予辞退的。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酒店的奖励和处罚工作由部门主管及部门经理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主管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及部门经理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并及时收集员工的反映,不断改进和提高执法水平; 各区域可以根据酒店奖罚条例确定的奖罚标准和原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域奖罚条例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对员工给予通令嘉奖以上奖励或通报批评以上处分,需由人事部调查实,再报公司领导批准; 对员工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奖励或罚款的,由员工报部门经理,经核查,再报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下发奖罚单; 各部门所在部门奖罚条例对员工进行奖罚,奖励或处罚金额在50元以下,由部门自行决定,报行政办公室备案;50元以上报由行政办公室核准,下发奖罚单。 备注:以上罚款统一公司财务室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作为部门活动经费,留作为奖励员工的奖金和员工活动用; 第四章 申诉和申诉的受理 奖励或处罚,如果与事实不符,员工可以向行政部申诉,申诉可以以书 面形式进行,有关具体事项请按照《金咖特酒店员工奖罚条例》. 总经理签字

酒店奖罚条例制度篇八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

酒店员工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酒店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订此制度。 一,奖励制度

1. 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 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 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 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 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 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一下条款给予辞退或开除,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碰刑法的提交司法机关。

1.偷盗同事财务或公有财物。

2.对上司或同事实施暴力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酒店或他人财务。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赵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三天的

10触动刑法,造成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

以上奖罚项目均由总经理主持并进行落实。

酒店奖罚条例制度篇九
《国际大酒店奖惩细则》

盛达源大酒店奖惩细则

为确保酒店员工对客提供优质服务及良好的工作效率,特制定员工奖罚细则。本细则依循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奖惩分明,以改善员工品行及工作表现,并允许员工有自我陈述的权利。

一、奖励

(一)奖励细则:

1、嘉奖(奖励人民币50元)

(1)、提出开源节流、提出有利酒店发展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一定效果者;

(2)、工作中表现较好,在本部门起到表率作用者;

(3)、节约酒店资源,制止浪费,为酒店挽回巨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4)、推销成绩突出,为部门创造佳绩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活动,为本部门争得荣誉者;

(6)、服务热情,团结同事,综合成绩优异,被评为季度优秀员工者;

2、记小功(奖励人民币100元)

(1)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视情况而定)为酒店争得社会荣誉者;

(2)及时发现事故苗头,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遇有紧急事故,勇于负责,举措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的人和事,经查证属实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班组,带领班次获得集体荣誉者;

3、记大功(奖励人民币150元)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经济效益有较大贡献者;

(3)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酒店、客人生命财产安全者;

(4)参加对外活动表现优异,为酒店争得荣誉者;

(5)在酒店开展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

(6)积极拓展业务市场,业绩显著者;

(7)维护财务纪律,制止贪污挪用公款行为,或其他营私舞弊行为,使公司避免较大的经济损失的;

(8)与上述性质相同的其他行为;

4、晋薪、晋职(奖励人民币200元)

(1)工作表现一贯优秀,为公司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2)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突出贡献者;

(3)对酒店有特殊贡献,足为全酒店同仁表率者;

(5)被评为季度优秀部门者;

(6)其他有利于酒店或公众利益,有具体事实的部门和个人,均可申报获得上述各项嘉奖;

(二)审批程序

1、由部门主管并以书面形式呈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表彰、奖励。

2、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薪、晋职先由各部门呈报事迹,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对事实进行查证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三)奖励原则

应从员工的“德、能、勤、技”等方面进行考量,要求有具体事例,宁缺毋滥,严禁搞平均主义。

二、处罚

(一)、处罚细则

(1)、组织纪律类

1-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1-3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传、打私人电话。(10元)

1-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1-4工作时间吃零食。(10元)

1-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1-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1-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1-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20元)

1-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或将非本部门员工带入工作场所。(10元)

1-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10~20元)

1-12带情绪上岗。(1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3携带私人提包、传呼、手机、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20元)

1-14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5不按规定回复传呼,不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

1-16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10~20元)

1-17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18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19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0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1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纠缠取闹。(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22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3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24参加会议传呼机、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10元)

1-25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10~20元)

1-26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7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8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形为。(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29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30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1-31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就餐除外)

1-32非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住店员工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10~20元) 1-33私自在包厢内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10~20元)

1-34带有酒意在酒店内闲逛。(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35私自带外人进包厢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1-36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元)

1-37不使用餐卡或餐券,私自带领亲友在员工餐厅吃工作餐。(10~20元)

1-38擅自在酒店内烹制个人食品(包括宿舍)。(10~20元)

1-39偷吃酒店食品、饮料。(50元)

1-40乱串宿舍。(20元)

1-41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1-42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1-43住店员工夜间外出不登记,(10元)。未经允许不按时归宿或外宿。(20元)

1-44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20元)

1-45在宿舍内喝酒。(30元)

1-46在更衣橱或宿舍物品橱内存放酒店物品,(100~200元,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47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办私事。(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48动用酒店设施干私活。(20元~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49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50利用工作之便推销代售非酒店产品。(10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51私自换取或套取外汇。(辞退~开除)

1-52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辞退~开除)

1-53亲朋好友来店消费少收或不收款。(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54报假帐、弄虚作假,合伙营私舞弊或销毁、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资料、帐单、单据,利用已付帐单向客人收费以及故意加减,中饱私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1-55接受他人礼品或小费隐瞒不交公。(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56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接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停职检查直到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1-57不按规定处理宾客遗留物品。(10~50元)

1-58擅自动用客人的物品。(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59私自携带物品进出酒店,拒绝接受检查。(10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60截留赠送客人的礼品(含消费券)。(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61以假劣物品更换酒店物品。(开除)

1-62未经允许进入仓库。(10元)

1-63不走员工通道。(10元)

1-64浪费材料、水、电等能源。(20元)

1-65浪费粮食。(10~20元)

1-66在酒店内或酒店车辆上吸烟。(20元)

1-67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内的有关文件资料。(50—20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68违章作业,造成事故。(50~20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69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1-70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20元以下罚款10倍,20~100元罚款3~5倍,100元以上罚款2~5倍,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71擅自动用、破坏酒店消防设备设施。(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72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及物品。(停职检查~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1-73拉帮结伙,搞小团体。(50~20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1-74在店内外损害酒店形象和声誉的行为。(50~200元,情节严重辞退~开除)

1-75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的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50~20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76威胁、打击报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1-77道德败坏。(辞退~开除)

1-78牢骚满腹,对企业有敌视行为。(辞退)

1-79罢工或煽动他人罢工。(开除)

1-80赌博或变相赌博及进行其他带赌博性质的活动。(开除)

1-81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煽动、参与殴斗、动用凶器威胁他人。(开除~情节严重依法交司法部门处理) 1-82受治安条例和国家刑律处罚。(开除)

(2)、行为规范类

2-1酒店内两人或两人以上行走不排队(10元)

2-2行走时背手、手插口袋、袖手、勾肩搭背。(10元)

2-3在营业场所举止不雅、行走节奏慢或跑动。(10元)

2-4走路与宾客抢道、争行、遇客不礼不避让,超过客人不致歉。(10元)

2-5不微笑服务、不使用礼貌规范用语。(10元)

2-6遇到客人、同事(上级)不主动问候或遇酒店人员陪同客人时只问候酒店人员,不问候客人;下级问候无回答。(10元)

2-7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10元)

2-8对客人、对同事乱用称谓。(10~20元)

2-9对客服务中,客人谈笑时,随客谈笑或插话。(10元)

2-10客人坐着时,主管(含主管)以下管理人员坐着跟客人讲话。(5~10元)

2-11站着,坐着与客人讲话或办事。(15~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12出口伤人、粗言秽语、污辱人格。(50~20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2-13不按规定鞠躬。(10元)

2-14接听电话不规范或背对客人、领导打电话,打电话遇客人、领导不点头示意。(10元)

2-15与客人打招呼举止不雅(指指点点)。(10元)

2-16对客人的意见不及时反馈。(10~30元)

2-17工作失误出错不向客人赔礼道歉。(10~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18与客人争高低,顶撞客人。(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2-19无紧急事项,打断客人、领导谈话。(10~20元)

2-20取笑同事与客人。(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21遗忘客人交办的事项。(20元~停职检查)

2-22接待服务中单手接递物品,乱扔、乱抛、扰堆。(10~20元)

2-23讲话时交头接耳。(10元)

2-24用脚开门,用脚踢门。(10元)

2-25不携带、不使用酒店配发的备品(名片、工具、文件本等)。(10元)

2-26面客区域操作声音大,讲话,走路声音大;(10元)陪客人就餐时,就餐、喝水声音大;(10元)饮酒过量,失态。(10~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27口哼小调,吹口哨、打响指。(10元)

2-28在岗位上打闹。(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29班中站姿不雅。倚墙、倚物、身子不挺直。(10元)

2-30当班时打哈欠不捂嘴、抓痒、叹气、抓头皮、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妆打扮,咳嗽时不掩口、不掉转头。(10元)

2-31蹲或坐在地上,(20元)

2-32未等对方讲完话即扣电话或摔电话。(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33随地吐痰、乱扔纸屑。(10元)

2-34在酒店的备品及宣传资料(牌)表格上乱写乱画。(10元)

2-35在设备设施、台面、椅、门窗、墙面等乱写乱划。(10~20元)

2-36打听、传播、干涉外部门的事宜。(10~20元)

2-37打听、议论、传播客人、员工的家事、私事和隐私。(10~20元,情节严重辞退)

2-38议论是非,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破坏团结,影响他人形象。(10~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2-39对顾客、对上级、对检查人员乱解释。(10~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40工作出现差错,为避免处罚,私自请客人讲情。(15~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辞退)

2-41向客人质问核实。(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2-42配合他人和外部门工作不积极、缺少团队精神。(10~2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43故意刁难他人或其他部门。(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44工作互相推诿,推卸责任。(20~50元,情节严重停职检查)

2-45泄露酒店和客人的秘密。(停职检查~辞退)

2-46诽谤酒店的政策规定,破坏酒店形象和声誉。(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2-47截留客人的钱财。(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48携带或收藏违禁品。(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49偷拿、骗取酒店或他人财物。(停职检查~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不注意公共道德,严重破坏卫生秩序。(停职检查~辞退~开除)

(三)、仪容仪表类

3-1不按规定佩戴领带、领结、领带夹、胸花、员工工牌佩戴歪斜、位置不规范。(10元) 3-2制服不清洁,不平整,有破损、脱丝、钮扣不全,制服有异味、有褪色、有污迹、不合身。(10元)

3-3不着酒店规定颜色的鞋袜(鞋:黑色;袜:男式黑或深蓝色,女式肉色丝袜)鞋有破损、有明显污染、不光亮清洁;袜子有破损、脱丝。(10元)皮鞋钉金属鞋掌。(10元) 3-4着装不系扣,少系扣,领带(结)松。(10元)

3-5不戴酒店配发的手套或手套破损、有污迹。(10元)

3-6佩戴的领带不熨平,脱色、破损。(10元)

3-7内衣外露。(10元)

3-8毛衣外露。(10元)

3-9西装上衣外口袋插笔。(10元)

3-10腰带颜色不达标。(标准为深色、黑色)。(10元)

3-11衬衣不束在裤内。(10元)

3-12不按酒店规定佩戴口罩(员工餐厅)(10元)

3-13挽裤腿、卷袖子。(10元)

3-14男士鞋跟超过3公分,女士鞋跟超过6公分(10元)

3-15不着酒店配发的制服、工鞋。(10元)

3-16(男)有胡须。(10元)(女)面部不整洁、化妆不达标。(10元)

3-17工作时间内佩戴耳环、手链、夸张性手表、戒指等饰物。(10元)

3-18发型(男)前遮眉、侧过耳,鬃角过中耳线,后过衣领,过短,不打啫喱水或摩丝;(10元)留怪异发型或染成非黑色,(10元~20元)(女)长发不盘起,头饰过多、过大、与发色反差大,刘海过长,不打啫喱水或摩丝;(10元)留怪异发型或染成非黑色。(10~20元) 3-19染有色指甲油、指甲过长;手不清洁。(10元)

3-20口腔有异味,身体有异味。(10元)

3-21贴身饰物外露。(10元)

3-22伤病包扎物外露。(在面客区域)(10元)

3-23戴变色、异型近视镜。(10元)

3-24纹身外露。(10~50元)

(四)、考勤类

4-1迟到

(1)迟到5-10分钟,扣罚5元;

(2)迟到10-30分钟,扣罚10元;

(3)迟到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

4-2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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