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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16-01-11 08:43:4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一:15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修改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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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一:15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修改1)

学 号:2011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

专 业:

用人单位:

毕业学校: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印制

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二: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 学生姓名: 学校名称: 专 业:

本协议供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是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使用,由甲方(用人单位)和乙方(高校毕业生)在双向选择基础上共同签订,是用人单位缺人毕业生信息真实可靠、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证,也是高校进行毕业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及毕业生板栗就业手续的重要依据。甲乙双方基本信息如下: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经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及招聘岗位情况,乙方如实向甲方介绍自身情况,双方在充分了解、双向选择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二、乙方到甲方报道后,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如无被证明不符合聘(录)用条件、严重违纪违章及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则应转为正式员工。

四、甲方需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甲方负责协助解决乙方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的问题。如乙方不够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的条件,可经双方协商后,乙方直接回原籍落户,档案随转。

六、甲方在招聘时提供的具有承诺性质的书面宣传材料和乙方应聘时书面自荐材料,均自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若一方提出违约,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由违约方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八、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通过相互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和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留存,复印无效。乙方须在签订协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交回

学校就业工作部门。

十、其他约定内容(备注)如下:

甲方招聘意见: 乙方招聘意见:

经 办 人: 签 字: (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三: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育才学院)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

用人单位:

毕业学校: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四: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编 号:2015001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 毕 业 生: 专 业:学 号:毕业学校: 重庆XXXX学院 印制

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五: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1303201

编 号: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

学 号:

用人单位:

毕业学校:

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六:重庆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学校名称:重庆医科大学 编(学)号:

学生姓名: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已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乙方工作岗位情况,并通过对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接收乙方到本单位工作;乙方已如实向甲方介绍自己的情况,并通过对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业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第二条 无用人自主权的甲方应负责办理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应人事部门备案、登记、签章等手续。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未能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为由拒绝接收乙方到单位就业,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三条 乙方因升学(留学)、考取公务员,或参加(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特岗教师计划、入伍等)国家及地方政府项目就业等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处理办法(在选择栏内打“√”):

1.本协议自动解除( ); 2.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 第四条 学校应在乙方毕业前安排常规体检,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协议自行解除。如甲方对乙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原则上应在签订协议前进行单独体检,否则,以学校体检为准。

第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协议,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1.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资格或双方约定的其它资格证书;2.经体检未达到国家规定的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标准的;3.提供的自荐材料内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协议,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 经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卫生部门确认其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2.不履行本协议,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3.所介绍的本单位情况严重失实或约定的工资及其它待遇不能兑现;

第六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用人单位即可留存一份并报主管(或)人事部门。另两份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返回乙方所在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科)签章后,送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登记签章。

第七条 甲乙双方须全面履行协议。一方提出违约,须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八条 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协议的申请后,甲方如果同意乙方的申请,则应向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解除本协议的书面证明。

第九条 乙方到甲方报到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学校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需在编号处填写乙方学号并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鲜章)方可生效,复印件无效。

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七:2015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模板(各学校不一致)

编 号: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毕 业 生: 张三

用人单位: 按项目内容规则填写

毕业学校:

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

毕业生存

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八:就业协议书填写须知

就业协议书填写须知

一、就业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下同)由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发放,是目前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表示对双方的基本条件以及即将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基本内容的大体认可,并经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高校就业部门同意和鉴证;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学校编制、上报毕业生就业方案和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移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派回原籍。

《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进行派遣。

《就业协议书》实行编号管理,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编号,每位毕业生只能使用属于自己唯一编号的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其中黄色协议由用人单位保存,红色协议由毕业生保存,蓝色协议由学校保存。领取时需本人在《〈就业协议书〉发放登记表》上签名。以各种名义欺骗学校,手中持有两套(含两套)以上协议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就业协议书复印无效。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如果协议丢失,补办手续复杂,浪费时间。

二、就业协议书填写的整体规范

1、如实填写。

2、务必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且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3、需填写的地方不要留空白。如无需书面约定,请将空白划去。

三、就业协议书的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封面的填写要求

待用人单位确定后可由毕业生填写,用人单位要写全称。

2、“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的填写要求

◆专业名称:务必填写专业的全称,不得误写、简写,以免在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时造成麻烦(后附我校08届毕业生专业名单)。

◆家庭地址:填写生源所在地(即入本校前户口所在地)住址。最终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据此将其方案报送其生源所在省市或者省市以下地区,该栏如有误,会导致毕业生无法在本省落户和落实关系,更无法在省外其他地区落户和落实关系以及就业。如需改正,必须征得生源地省市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才能纠正。

◆通讯地址:填写毕业生求职期间或毕业后可联系到的地址。

◆家庭电话:填写毕业后能联系到的电话。

◆联系电话:填写随时能联系到的电话。

◆应聘意见:毕业生应明确自己的应聘要求和态度,并亲笔签名。

3、“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的填写要求(毕业生要和单位协商好)

◆“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由用人单位填写。

◆单位名称:完整填写单位全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要简写、误写或写别名,否则会造成《就业报到证》办理的错误。因为大部分省市要求根据用人单位名称打印报到证,且根据单位全称下发计划到各地市和各有关单位,各地市和各有关单位将根据报到证落实毕

业生的户口、档案关系等。

◆单位隶属:填写无独立用人权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必须完整准确地填写省市,并且精确地写出具体地址。因为报到地址及单位所在地,单位隶属等要依据此项录入,一旦单位地址一栏有误,会导致单位所在地区不能接收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不能顺利报到,同时也影响派遣费的准确发放。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必须准确填写用人单位的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邮编,不得省略。学校将据此录入方案,并转移档案,一旦有误将导致毕业生档案转移过程中投递和接受的困难,致使毕业生不能及时顺利落实各种关系,包括享受单位福利(三金的缴纳)等。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写单位地址;无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上属主管单位的地址,或者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如某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县级以上有档案接收权的有效部门。

※※档案是通过机要投递,档案邮寄单位应是在机要局登记过的单位;地址应准确无误。有些地址通过邮信可以收到,但通过机要途径无法收到,所以毕业生要和单位沟通好,避免档案遗失。

◆户口迁移地:即毕业生在毕业后,户口将迁往的地址;此栏目是打印报到证单位地址的依据。无用人自主权及户口档案托管权的单位必须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事局(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等部门签署意见并签章方可将户口关系和档案转当地人事局(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托管,否则毕业生户口关系和档案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教育局或人事局。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报到证要开往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到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及其它计划单列城市(大连、宁波、青岛、深圳、厦门)就业的毕业生,除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外,还需当地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接收)函,即用人单位向当地人事局申报用人指标的材料的批复,这两者一起才视为转户口的有效的接收函,否则毕业生到当地之后无法落户。如上述地方的单位无法解决户口问题,毕业生可提前办理户档托管手续或转回生

源所在地。

◆用人单位意见:本栏应签“同意录用”等字样并盖上公章,注意公章应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同时,要防止用人单位填写有损毕业生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单方面给毕业生施加不合理义务、擅自延长试用期、擅自提高报到条件等。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如果用人单位无用人自主权及户口档案托管权,则此栏须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等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毕业生前去办理或用人单位代办皆可。

※※关于加盖公章的说明:

①用人单位有直接用人权(可以直接接收应届毕业生),只须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即可,如“重庆钢铁集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

②用人单位为省级直属下属单位,“用人单位意见”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都要加盖公章。如:用人单位为“中铁建工集团安装公司”用人权归“中铁建工集团”,需加盖“中铁建工集团”公章。

③地区、地级市、县、县级市下属单位(除部委所属单位和各省[区]授予的直接用人单位),要在“用人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并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加盖其主管部门地区、地级市、县或县级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公章。如用人单位为“重庆市第一中学”,要加盖单位公章和其用人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章。

④其他情况:只要用人单位明确答应可以直接接收应届毕业生并能帮助其迁转户口关系的重庆市外单位,则只需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没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必须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三资、民营、合营等企业,应取得当地人事部门的户口准入证明。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签章,不能算正式签约,毕业生关系、档案仍将派回原籍。

3、“签订本就业协议书应遵守的条款”中必须明确的内容

(1)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

(2)最好注明各种福利待遇;

(3)请务必在协议书中第十一条明确注明违约金,一旦发生纠纷,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建议违约金不要超过2500元;

(4)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可就毕业生就读国内国外本科或研究生、报考国家公务员、或未获毕业证书或学位、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有何特殊的体检要求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协商达成附加条款,并在备注栏中填写清楚。

(5)为保护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权益,协议书中第八条(合同期、试用期、收入)、第九条、第十条等条款必须明确填写,不要空白;如另有约定,应附书面条款,否则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不予鉴证。

(6)凡毕业生到非生源地就业,须经当地人事主管部门批准;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人事、教育等部门和院(系)、学校只起鉴证、监督以及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的作用。毕业生一经与用人单位签下就业协议书,那怕不办后面的手续以后要毁约仍需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否则学校不予换发新的协议书及办理相关手续;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要反悔,毕业生的相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希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要尽早完成其他手续,并将其中一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当经过慎重周密的考虑,并遵循就业政策规定和诚实守信原则,如有虚假遗漏,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毕业生签协议书之前要仔细阅读协议书内容,做到心中有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要亲自填写相应内容;信息要真实完整;笔迹要清晰。

(4)毕业生应熟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

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九: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由学院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为规范就业协议书的管理,规范择业行为,维护学院声誉和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增强毕业生就业材料的规范性,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 就业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格式翻印。

第五条 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学生处(就业指导与创业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就业指导与创业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全日制普通毕业生。其他类别的毕业生若需使用就业协议书,须 - 2 -

以院(系)名义集体向就业指导与创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就业指导与创业服务中心统一发放,其他任何部门无权发放就业协议书。

第七条 就业协议书一套四份,对应一位毕业生,由学院向每位毕业生免费发放。就业协议书编号为该协议书所对应毕业生的学号。

第三章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考虑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

第十条 就业协议书必须四份同时签订,不能分开使用。 第十一条 就业协议书签订必须有用人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必要的盖章手续和毕业生本人的签名方为生效。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应明确是否录用该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且其名称应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印章具有一致 - 3 -

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为“实习”的,该协议书无效。

第十二条 就业协议书内毕业生基本信息、用人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单位性质等事项应如实填写,无一遗漏。

试用期、薪酬、福利待遇、违约免责条款、违约金等事项应尽量详尽填写,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另行签订劳动协议的,可作为协议书附件,与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各二级院系应对就业协议书规范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学院就业指导与创业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列入毕业生就业方案。

第四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四条 就业协议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各方在享有各自的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五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须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 4 -

第五章 就业协议书的更改

第十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即不得更改。若须更改必须征得用人单位、毕业生双方同意,并报学院相关部门备案。

因定向培养、企业学院、订单培养班等提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协议书更改须经相应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就业指导与创业服务中心备案。

第六章 就业协议书的损坏和遗失

第十七条 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损坏的,若能辨认所签单位情况,不予更换;不能辨认的,在学校了解情况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可以予以更换,并注明原签单位。未签就业协议损坏的可以直接换发。

第十八条 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丢失的,由所签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补发。未签就业协议书丢失原则上不予补发。

第十九条 就业协议书的换发、补发按照每套3元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第七章 违约处理

第二十条 就业指导与创业服务中心、各二级院系在开展就 - 5 -

重庆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篇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__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1、本表为我校推荐应届毕业生专用表格,院系和学校盖章后有效。 2、本表必须附有教务处签章的成绩单一份。

3、本表只对学生就业起推荐作用,用人单位若同意接收该生,请与该生及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便办理派遣等手续。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两周后,可以在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就业网查询学生是否已将协议书交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用人单位若不同意接收,则请尽快通知毕业生本人,以便其另行择业。

4、填写说明:

(1)必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成份,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2) “姓名”用字应与学籍一致;“专业”必须按标准、完整的现专业名填写(勿简写);“身体状况”填写健康或不健康;“生源地”系高考报考地,家庭发生迁移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家庭住址”系指毕业生目前父母居住地址;“其他联系方式”应可包括QQ、MSN等,尽量详细、全面,以便用人单位、学校及时联系;“主要社会活动与实践情况”填写在校期间参加的各类社团、文体、社会实践、实习实训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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