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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学法学习心得

2016-08-25 13:59:2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知法学法学习心得(共6篇)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知法学法学习心得》,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知法学法学习心得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学习法律的心得体会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一种松散性的呢?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江平教授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民法典如何开放呢?我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因此我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如欺诈行为,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这种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解方法。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直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我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 同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现在很多人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满足于程序正义。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一旦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所以,不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如何才能从轻处理?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

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知法学法学习心得】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知法学法学习心得】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篇二:知法学法学习心得
学习法制知识心得体会

学习法制知识心得体会

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可以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跟着时代的步伐,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单位组织开展的法制讲座和法制知识竞赛,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

3、 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己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篇三:知法学法学习心得
2015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

第1篇:关于知识产权法学习的心得体会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知识产权水平,全县中小学教师知识产权培训班在花垣教师进修学校举行。来自全县各乡镇学校的教师参加了培训。对于这次培训我有以下体会:

我们知道一个好的学习态度,对于取得好成绩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拿一个文凭,那么学习起来就会显得十分枯燥,而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学习就会是一件轻松、快乐的事情。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使用其作品;剽窃,抄袭他人作品;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制作的录音录象制品;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其表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下列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为了报道事实新闻;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而少量引用他人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下列图形和文字不得用作商标: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带有民族歧视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注册适用先申请原则,即不管实际使用在先与否,商标专有使用权只授予先申请注册者;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则适用先使用原则,即授予最先使用者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行为;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近来学习知识产权的时间和途径较之以前越来越多。不仅看书,而且浏览网站;不仅看中文,而且看英文;不仅和中国的同学、同事交流,而且和在国外留学的几个朋友也经常交流。这么长时间、多途径的学习,让我再次感受到了“知道的越多就发现自己越无知”。小小的知识产权,竟有如此多要学习的东西,就连著作权中的网络版权看似已经小到不行的门类,可还是有数不尽的学问在里面。此时又不禁再次佩服起古往今来那么多伟大的百科全书——亚里士多德、卢梭、孟德斯鸠等等这些神一样的人物,同时又觉得自己无比渺小。而在颇感自己无力时,一块新大陆出现在我眼前——盘古知识产权网新浪等等门户网站里有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故谓之门户;而在知识产权界,我们有自己的门户——盘古知识产权网,其中包括了知识产权的一系列知识。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浩瀚的工程,不得不佩服有这种想法并将这想法付诸于实施的人们。在知识经济日趋竞争激烈的今天,知识产权门户可以说是门户中的门户,愿它茁壮成长,成为全国乃至全世界知识产权巨人!

因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但是通过知识产权培训学习的几个案子有了一些亲身的体会,我就是提一些我的看法和一些思考。首先我觉得应该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包括或者是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面,一个是证据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涉及到网络。我国网络法律现在应该说还不是那么的齐备,国外的网络法律是比较完善的。比如说发表一个帖子一定要公正下来做充分的准备。第二个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的律师来负责,专业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应该说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第三个应该寻求网络,因为网络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网络的审判,可能不是事实的审判的问题。网民也是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审判的观点,舆论和网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他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虽然可能对判决不一定有利,但是我们还是推荐大家用网络的力量寻求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他们发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娱乐上有帮助。第四个在法律的举证的过程中间,我们一定要做到证据的充分,法律有可能在里面有一些,因为我们中国社会人情关系在里面,我们不能避免有一些模棱两可的事情,但是在法律上我们不能丝毫的退步和让步,包括证据的提供,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这一点。第五个,最后一点就是说如果有不利的判决,我们一定要坚持上诉或者是二审,一定要坚决的推翻,因为不利的判决会对你未来的公司的运营,包括个人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得到了有利的判决以后要坚决的速战速决,中国现在就是这个执行问题上面也是面临一个困境,现在就是说毕竟我们还是有一个过程,法制化进程中间还有一个过程,所以他们会想出很多办法来让你执行不了,所以速战速决的办法最好,找到你的诉讼对象得主管方,主管人给他们施加压力最好。这个是不成熟的,但是我们觉得还是比较实用的。

对于知识产权,我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可是通过知识产权培训后,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我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总之,通过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有效地提高了我县知识产权教育师资的能力和教学水平,对更好地在中小学中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加强本县知识产权教育师资力量,加快知识产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具有极意义。

第2篇: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体会

在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层研讨会上的讲话

我们有一个中国网络观察网也是在关注这个网络的知识产权的方面的事情,我们就是所有的网络的公民作为我们的服务对象,第一肯定是普通的网友,我们是最为弱势的普通网友服务。第二个为名人的网友服务,当然我们还会为网站、网吧和网站的管理部门服务。但是我们可能更关注弱势这一块,当然今天我们涉及到富士康这个案件的话我想确实是有很多造作的余地在里面,我们其实也涉及到几个我们网络的案子。

因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但是通过做几个案子有了一些亲身的体会才知道,我们就是提一些我们的看法和一些思考。首先我们觉得应该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包括或者是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面,一个是证据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涉及到网络,网络法律现在应该说还不是那么的齐备,国外的网络法律是比较完善的,我们看到最近也报了很多的案子,涉及到很细节的。我们这一块网络的侵权的事件是马上会消失的,所以这个证据的保护很重要。比如说发表一个帖子一定要公正下来做充分的准备。

第二个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的律师来负责,专业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应该说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个应该寻求网络,因为网络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网络的审判,可能不是事实的审判的问题。网民也是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审判的观点,我们看到最近凯蒂不断的有案例在报,包括国学辣妹我和张星水联手做的案子在丰台法院获得了初审的胜利。但是我们在这里面也看到舆论和网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他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虽然可能判决不一定有利,但是我们还是推荐大家用网络的力量寻求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我们想刚才方总这里聚集了一万多名的意见,他们发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娱乐上有帮助。

第四个在法律的举证的过程中间,我们一定要做到证据的充分,法律有可能在里面有一些,因为我们中国社会人情关系在里面,我们不能避免有一些模棱两可的事情,但是在法律上我们不能丝毫的退步和让步,包括证据的提供,所以我们一定要掌握这一点。

第五个,最后一点就是说如果有不利的判决,我们一定要坚持上诉或者是二审,一定要坚决的推翻,因为不利的判决会对你未来的公司的运营,包括个人的声誉有很大的影响。得到了有利的判决以后要坚决的速战速决,这个中国现在就是这个执行问题上面也是面临一个困境,现在就是说毕竟我们还是有一个过程,法制化进程中间还有一个过程,所以他们会想出很多办法来让你执行不了,所以速战速决的办法最好,找到你的诉讼对象得主管方,主管人给他们施加压力最好。这个是不成熟的,但是我们觉得还是比较实用的。

最后一点我想讲在创新型国家的知识产权方面,黎明老师是我的老师,他在创新型思维上面提出了一些方面的想法,我们觉得可能就是用正反和用这种三元的逻辑会起到一些效果,他也在考虑如何让中国人聪明起来,在思维上面起到一些作用。我们讲利益的鼓励包括发奖章,包括发创新奖金是一方面,但是情感的激励和创新的机制是无法避免的。

对于知识产权,以前只是在电视、广播、报纸中看过、听过,觉得与我们相距很远,今天又学了,觉得知识产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生活都息息相关。认识它,学习它越来越发现它真的很重要。

以前用别人的东西理直气壮,以为改个姓名就成为自己的作品,现在知道那是侵权,到电子市场买张光碟,现在知道那是盗版。并且知道如果人家追究就要负法律责任。

第3篇:《知识产权法》学习心得体会

在这学期中,我们集中学习了《知识产权法》。通过老师的讲解和自学,我对这门学科的有关知识有了一定的认识。以下是我参加网大学习一年多来的一些心得,供大家参考。

1,注意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理解

《知识产权法》中的一些概念是比较抽象的,如果死记硬背很难记住,所以学习方法就显然尤为重要,现实生活中、电视和报刊中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在看得时候注意和自己的学习联系起来,寓教于乐,在理解的基础上再记忆就容易的多。比如我在报上看到的一个小故事:“可口可乐”公司的老板曾说,一旦可口可乐在全球的厂房、货物全部失于火灾,自己第二天就能用“可口可乐”商标作质押,贷出资金恢复生产。因为“可口可乐”的商标被评估值数百亿美元。这从侧面反应了知识产权给企业带来的巨大价值,体现了商标权在知识产权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让我理解了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分类。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制度:主体制度、客体制度、权项制度、利用制度、保护制度、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除了具有民事权利的共同特点外,还有自己的特点:客体具有无形性、内容具有双重性:(既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著作权、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又分为两类:专利权和商标权。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之后,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关系将会在我国各个领域普遍展开,充斥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就像我们现在走路要遵守交通法规、上学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一样,所以说,跟现实生活是紧密相连的,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2。合理安排时间,抓住学习重点

由于是在职学习,用于学习的时间有限,所以我认为合理安排好学习时间是非常重要的。根据网大的安排,每门课程从拿到教材到考试,至少有三个月左右的学习时间,利用平时空余时间将教材和课件浏览一遍,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接下来认真地将练习题做一遍,不清楚的地方再回过头去看看书,根据考试大纲将重要的知识点记一遍,并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者之间进行比较,加深影响。比如:1。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期限: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保护不受期限限制,无限期保护;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公民作品: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合作作品: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作品或非法人单位作品:自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2。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自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自申请之日起10年.3.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

三、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

一个好的学习态度,对于取得好成绩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仅仅是为了应付考试拿一个文凭,那么学习起来就会显得十分枯燥,而对于自己感兴趣的东西,学习就会是一件轻松、快乐的事情。我比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关系,在学习知识产权法的时候,将其与民法通则进行比较,发现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知识产权的客体虽然是无形的,但他的财产关系处理上基本与普通财产关系没有本质的区别。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表,使用其作品;

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没有参加创作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使用他人作品未支付报酬;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

未经许可,复制发行他人制作的录音录象制品;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未经表演者许可现场直播其表演;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下列行为属于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

为了报道事实新闻;

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

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了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而少量引用他人作品;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下列图形和文字不得用作商标: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

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

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直接表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带有民族歧视的;

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权的内容

商标的注册

商标注册适用先申请原则,即不管实际使用在先与否,商标专有使用权只授予先申请注册者;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时申请,则适用先使用原则,即授予最先使用者

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行为;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篇四:知法学法学习心得
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

篇一: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我深深体会到了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儒家精神。西周的法律制度的特点是礼法一元化,礼就是法,法律的精神就是儒家的,尽管此时儒家并未真正出现。而至春秋战国,由于法家思想更符合现实,因此法家实际上取得了立法主导思想的地位,法律的精神主要在这一时段主要是法家。中国古代的法律儒家化肇始于汉代,汉武帝之前的法律是法家化的法律以及黄老思想指导下的法律,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的官方地位,并通过春秋决狱,将儒家思想引入了司法领域。而其后的引经注律更是以儒家经典注释律文,使法律儒家化。从魏晋至唐,是儒家思想进入法典的时期,这个时期通过立法行为,儒家思想进入了法典,具体表现有曹魏新律的八议制度,西晋的“准五服以制罪”,南北朝的官当、重罪十条以及存留养亲制度的形成,这种礼法和一在唐律中正式形成,形成了“一准乎礼”的《唐律疏议》。宋以后至清末是中国法制的进一步深化,此时儒家精神在中国法律中已经定型,法律的演进也就限于形式上的演化,直至清末近代化才开始引发新的变化,打破原有“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结构,引入民主宪政理念,逐步去除了法律中的儒家精神。

篇二:中国法制史学习心得范文

任何一门学科的发展和完善,都经历了长期的不断探索的过程。回顾多年来法史研究走过的路程,人们不难看到,影响法史开拓研究、古为今用的症结,多是与如何认识中国传统法制、法律文化及相关的一些重大问题有关。因此,正确对待传统法律文化,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法制发展史,是推动法律史学走向科学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正确看待和评价中国传统法制

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从理论上讲,似乎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人们都认同对其应持批判、继承的态度,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在论及中国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有哪些优良传统时,仍是泛泛而论、空洞无物,而在说到其消极因素时却生动具体,给人一种传统法律文化“糟粕大于精华”的感觉,好像一部中国法律史除君主专制、刑罚残酷、控制和镇压人民之外,没有多少积极意义。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除了对基本的法律资料了解和研究不够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囿于先入为主的框架,还没有完全按照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去审视中国法律史,对传统法律文化的精华与糟粕还没有给予恰当和充分的阐述。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在如何对待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的问题上,经历了曲折的历程。从20世纪五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受法律虚无主义、“阶级斗争为纲”等左的思想影响,传统法律被说成是封建主义的毒瘤,属于被肃清的对象,受到全面的否定。“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为篡党夺权,批孔批儒,中国历史被全面歪曲,更谈不到传统法律文化有什么优良传统。进入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期以后,随着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加强,法史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近二十多年来法史研究的实践表明,凡是有建树的学术成果,其成功之处都在于能够实事求是地对待和评析传统法文化,注重依据大量的史料得出研究的结论。但也应当看到,在法史研究中,一些非科学的认识论和研究方法论仍有市场。表现在脱离历史实际,把中国传统法制视为现代法治的对立物,割裂二者的传承关系,简单地以现代法学理念为尺度,凡是古代法制不符合现代法学理念的地方,就不加分析地予以否定;受旧的“以论代史”研究方法的影响,不是论从史出,而是摘录史籍中的只言片语去证明自己预设的、批判传统法制的观点。受这种非科学的思想方法论的影响,就很难对中国传统法制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要科学地认识和阐述中国法制史,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认识论。实事求是是治学的基本原则,也是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基本方法。把实事求是原则运用于法史研究,就是要以历史实事为根据,客观地再现中国法制史的面目,探讨它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历史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无视古代法制在推进中华文明进程中的作用,认为中国传统法制漆黑一团,都是落后的、反科学和反民主的东西,不值得研究。另一种是苛救古人,无视古今法制的概念、内容及其他方面是否相同,以现代法治的理念套用、描绘和拔高古代法制。这两种倾向都不符合实事求是的精神,因而不能正确地阐述中国法制史,也无法区分古代法制的精华与糟粕,达不到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目的。在这两种倾向中,前一种倾向是主要的,应特别注意予以克服。

以实事求是的认识论研究中国法制史,要求我们必须按照科学的发展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评价传统法制和法律文化。其一,要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去评价中国传统法制。中国古代法制既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维护和推动当时社会文明的法律保障。尽管古代法制与现代法治在许多方面理念不同,在今天看来也存在不少消极因素,但它总体上是同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历史进程相适应的。中华法系曾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较之世界其他法系更为发达,并对周边国家法制产生了重大影响。全面评析中国古代法制,应该说其在历史上的积极作用是主要的。其二,要以科学的发展观而不是形而上学的观点去认识中国法制史。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社会在进步,法制也随着不断完善,后一代法制都是在吸收前一代法制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既使当代中国的法制,也与历史上的法制在许多方面有着传承关系。因此,我们不能苛求古人,不能割断历史,更不能以今天的进步否定古人的贡献。而应当以科学的发展观,对历史上的法制产生的原因、社会作用、功过是非作出客观的评价。其三,要用辩证的而不是绝对的观点去研究中国法制史。对于中国古代法制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应以事实为依据,进行科学的分析。有些在我们今天看来属于消极的部分,在当时可能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应实事求是地做出评价。古代法律注重礼教,维护等级制度,致使法有等差,这是我们今天应该抛弃的。但是,礼教中的仁恕之道和慎刑原则,亲属相容隐不为罪的原则,仍有借鉴的价值,不能因其属于礼教范畴一概否定。总之,只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和评价古代法制,才能使本学科的内容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正确地区分古代传统法制的精华与糟粕,更好地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服务于当代法制建设。

二、全面认识中国古代法律体系

要科学地阐述中国法制发展史,必须对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有一个全面认识。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律典是国家的刑法典,其内容是对有关违反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以及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律典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只是诸多法律中的一种。从古代法律的立法形式看,不仅名目繁多,有关法律形式的名称以及各朝注重的法律形式也不尽一样。如秦有律、命、令、制、诏、程、式、课等;汉有律、令、科、品、比;晋为律、令、故事;唐有律、令、格、式;宋于律令、格、式之外,重视编敕、又有断例和指挥;元有诏制、条格、断例;明、清两代于律和各种法律形式的单行法外,广泛适用例等。此外,历朝还颁布了多种法律形式的地方法规。每一种法律形式都有其独特的功能。以唐代为例,“律”是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令”是指国家组织制度方面的规定和行政命令,“格”是皇帝临时颁布的各种单行敕令、指示的汇编,“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的办事细则,各种法律形式共同组成唐朝的法律体系。我们在了解中国古代法制的面貌时,不能只偏重刑事法律,而忽视其他形式的法律。

中国古代法律如按内容分类,是由行政、经济、刑事、民事、军事、文化教育、对外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共同构成的法律体系,其中行政法律是大量的。各种形式的法律,其体例结构既有综合性编纂方式,也有大量的各类单行法律法规。以明代为例。除《大明律》、《问刑条例》和一些单行刑事法律外,有关行政方面的单行法规有数十种之多,如《诸司职掌》、《六部条例》、《吏部条例》、《宪纲事类》、《宗藩条例》等。明代还制定了不少经济、军事、学校等方面的单行法规,制定了《教民榜文》这类民间诉讼和乡里管理的单行法律,县以上地方长官或衙门还以条例、则例、禁约、告示等形式颁行了大量的地方法规。要全面地认识中国法制的全貌或某一朝法制的全貌,必须对各种形式的法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虽然我们不可能对每一种法律都进行深入研究,但起码应做到不能把中国古代法律仅仅理解为刑事法律,不能把古代法制仅仅理解为是打击犯罪。

在学习和研究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时,应充分评估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对中华法系的贡献。如北魏拓跋氏创立的《北魏律》,宗承汉律,并柔和了南朝各律而成,其结构体系和基本内容都为隋唐律奠定了基础,唐律实际上是各民族法文化的综合体。又如,《大明律》的分目不少与元代的条格相同,说明明初修律时曾吸收了元代的立法经验。满族入关前的一些民族习惯和行为规则,也融进了大清律、例。对于少数民族贵族集团建立的王朝的法律制度及在中华法系中的地位,应该予以恰如其分的评价。

三、客观地论述中国古代的社会矛盾与法律的功能

中国历史上任何一种法律和法律制度,都有其形成的深层社会原因,都是为了解决某些社会矛盾,适应时局的发展而制定的。因此,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必须正确分析社会矛盾。传统观点在阐述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形成的历史条件时,往往把当时的社会矛盾概括为阶级矛盾。然而,无论是古代还是近、现代社会,并非只存在阶级矛盾,还有大量的并不属于阶级斗争范畴的各类社会矛盾,有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平民与平民之间的矛盾等。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还存在严重的民族矛盾。在社会矛盾之外,还存在着人与自然的矛盾。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朝代进行的各种立法活动,所面临和需要解决的社会矛盾并不完全相同,每次立法的针对性也是很具体的。在分析古代社会矛盾时,应当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对那些用于解决阶级矛盾、镇压劳动人民反抗的法律,自然可以运用阶级分析的观点予以评判。但对于那些用于行政、经济、文化和其他社会生活管理以及处理民族矛盾和一些对外关系方面的法律,就应当按照历史实际客观地阐述当时的社会矛盾和立法的背景。

历史上的各种类型的法律,因其内容不同,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如西晋的《晋令》,南北朝时期的《梁令》,隋朝的《开皇令》、《大业令》,唐代的《贞观令》,宋代的《天圣令》等,其内容都是以行政法律为主,详细规定了国家的各种基本制度,属于令典性质,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法典。而宋代的《吏部条法》、明代的《诸司职掌》、清代的《钦定吏部则例》,其内容是有关国家官制及其职掌的规定,是吏治方面的单行行政法律。至于行使国家经济管理职能方面的法律,内容也十分丰富,其内容涉及到农业、手工业、商业、对外贸易、财政税收、货币金融等各个方面。就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法律而言,汉以后各朝,都制定了盐法、茶法,禁止私人经营,实行国家专卖。唐代的两税法、均田法,明清的一条鞭法,也都是为了简化税制、减轻人民负担,确保国家财政收入而制定的。至于明清两代颁行的“里甲法”、“保甲法”,其功能是为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及时处理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可以说,历朝颁行的上千种法律,每一种法律都有特定的内容和功能,这些法律共同发挥着维护统治集团的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实行社会经济生活管理、协调社会各阶层人们的相互关系和权益等各种功能,因而具有阶级性和社会性两种属性。只有正确地认识和区分法律的属性和功能,才能正确地评价不同形式、不同内容法律的历史作用。

传统观点由于只肯定法律的阶级性而否定法律的社会性,所导致的后果不仅是许多著述忽视了对大量的刑事以外的其他形式法律的研究,还在评价律典与其他形式法律的相互关系和历史作用时,把两者对立了起来。如在对宋代的编敕、元代的条格、明清的条例等论述和评价方面,多是不加分析地对后者采取贬低或否定态度。事实上,律典的刑事职能,并不能包罗万象般地替代古代国家的行政和社会经济生活管理的多种职能。律典颁行后,因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历代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时局变化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解决社会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的问题,往往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立法以补充律典的不足。离开了其他形式的法律,律典在司法实践的许多方面也很难操作。因此,我们绝不能贬低律典以外的其他立法的作用。以明清两代为例。虽然在某一时期也曾出现过“以事制例”、“条例浩繁”的弊端,但从现知的数百种条例来看,基本上是按照“例以补律”的立法原则制定的,与律文和律义冲突的条例极其罕见,这就要求我们应当重新审视以前的研究结论是否正确。

四、科学地阐述中国法制发展的基本线索和规律

在中国古代社会里,法律作为历朝治理国家和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工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和完善的。由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法律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呈现出极其纷杂的现象。但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法律发展史,从总体上说,“因时变革,不断发展、完善”是法律制度演进的主旋律。法律条文从表面上看是静态的,而法律的制定过程和实施历来都是动态的。即便是在国家政局比较稳定的时期,法律也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司法活动的实践,在逐步发展和完善,并未处于停顿状态。因此,我们应当用发展的、动态变化的观点去论证和阐述中国法制史。

篇三:

通过这个学期对中国法制史的学习,我有了很多收获,中国法制史是法学的基础学科,要想学好法学,比不必不可少的是了解它的历史,他阐明了法学各个分科历史发展的源流关系,因而较之法学分科的内容更加丰富。中国法制史又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属专门史,因而较之一般的历史学尤为深邃。因此决定了研究中国法制史不仅需要文史哲方面的知识还需具备法学的功底,因而是一门艰深的学问。从古到今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学者代有人出,相关的文献、著作汗牛充栋。

在中国古代社会里,法律作为历朝治理国家和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工具,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革和完善的。由于历史的发展是曲折复杂的,法律在其发展的进程中因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呈现出极其纷杂的现象。法制史是非常复杂的、深邃的,不能简单化。恩格斯曾经说过:“历史好像是一个圆,但截取每一段都可能是直线。”直线只是历史的一部分,不是整体,不是真实的全部的发展历程。历史又像是一座大厦,任何光源也不可能照彻每个角落,所以需要从多角度进行研究。只有总体把握与多角度相结合没,才有可能揭示中国法制史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纵观两千多年的中国法律发展史,从总体上说,“因时变革,不断发展、完善”是法律制度演进的主旋律。

也许我对这中国法制史的了解还不够透彻,也许还不能上升到一个高度去了解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历程,但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流逝,中国法制史会更清晰的印在我的脑海,并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司法活动的实践逐步发展和完善。

篇四:

通过本人认真地学习中国法制史的全部课程,让我懂得中国法制史课程主要讲述的是中国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也就是说,中国法制史课程讲述的是我国有史以来各个历史时期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演变的过程以及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同时,更让我认识到学好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学习中国法制史,有利于为学好其他部门法打下坚实的历史知识基础。每一个部门法学都有各自的历史源流,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如果只了解现行的各部门法学,而不知其历史发展的来龙去脉,应该说这是一个极大的缺憾。学习中国法制史,就是要为学好其他部门法学打下历史知识的基础。通过中国法制史的学习,可以了解中国历史上具体的各种类型的法律制度,从而有利于加深对一些抽象法学命题的理解。同时,对我们研究现行法中的一些问题,能够进一步开阔思路,得到启迪。

(二)学习中国法制史,有利于了解中国的法律文化。通过中国法制史学习,使我们可以看到在不同的社会形态,法律对人民所规定的权利是不同。如不管是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民都不能当家作主,在法律面前也不能人人平等的,有些人还享有特权,比如,在奴隶社会奴隶不是权利主体,而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是会说话的工具,法律允许奴隶主可以将他们随意买卖、赠予。而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法律强调人人平等,不能搞特权主义,人民是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法制是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人民大众意志的体现,它代表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所有这些,都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优越性。通过中国法制史的学习,可以从中受到教育,了解爱国与守法是统一的,从而增强自觉遵守法律的观念。

(三)学习中国法制史,有利于为我们提供以资借鉴的法制历史资源。我国是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又是一个法律文化没有中断的国家,法学遗产非常丰富。这些遗产有许多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完善现行法制可资借鉴的内容,我们可以从中受到启迪。同时,通过中国法制史的学习,也可以让我们除去一些糟粕,避免今后在工作中犯同样的错误。

总之,中国法制史课程是法学学科的一门基础课。通过学习中国法制史,不仅可以让我们增加法学基本常识,了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而且提供给我们以资借鉴的法制历史资源。为此,我们必须全面、认真、系统地学习好中国法制史这门课程,重温与反思历史上的法制建设,从中得到一些启发和借鉴。

篇五:【知法学法学习心得】

中国法制史的进程反应出了我国的社会发展过程,通过对法制史的学习联想现在的社会生活,可以看出法律对一个国家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从我国第一个国家的产生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也一直延续至今,通过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也不断地建立健全和完善,从一个国家的法律不难看出一个国家的社会水平。

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曾经历了一个过渡时期,这一时期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开始的,而国家的萌芽也在这一时期产生。夏朝是我国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启”是这个国家的开创者,从他通过暴力夺得政权后,我国便进入了阶级社会,其标志就是建立了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国家。而法律也是在这一时期产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习惯渐渐无力调整和对抗性的阶级矛盾,体现奴隶主阶级利益、由国家认可、靠国家强制力实施的法律便产生了。夏朝建立了国家制定了法律但法律多不成形,夏朝的奴隶主用神权法对奴隶进行欺骗。商朝全部继承了神权法思想,并较夏更进一步,发展为一种典型的神权法思想,商朝的审判通过占卜求神问天,在一定的程度上说占卜的官吏拥有了一定的司法权。而到了西周,其政治制度

篇五:知法学法学习心得
2015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

第1篇:学习法律知识的心得体会

在大学3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很荣幸地,我有机会学习到《法律基础》这门课。学习这门课后,让我对“法律”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词汇有了深一层的认识和理解。

从这一门课,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无论是作为一名普通的公民还是当代大学生,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因此,我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努力修读《法律基础》。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们的共性。大学校园里方兴未艾、屡禁不止的课桌文化表达了当代大学生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共同心声。但是,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相对的、受制约的。个性自由从一开始就受到来自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自然规律;二是社会规则。逾越这两者的行为,都不可能尝到自由的甘果。法,作为人类选择、接受、沿袭下来的一种文化现象和社会规则,自产生之日起便与人们获取或丧失自由息息相关。

对于法和自由的关系,先哲们有过许多至理名言。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过: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才是法律的臣仆。近代法国启蒙思想大师孟德斯鸠进一步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马克思对此则阐述得更为明确,他说:法律是肯定的、明确的、普遍的规范,在这些规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论的、不取决于个别人的任性的性质。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可见,人们要获得真正的自由,就应该学习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

。法律基础课正是一门帮助大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法律的基本知识的课程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大学生,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大学生,无论什么专业,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同时,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事就是法制经济。而我们每一位大学生毕业后都将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道路。因此,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素质,使自己可以充分运用法律这一武器来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秩序的维系、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几我们自身未来发展的需要是我们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而且,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我觉得自己比以前更自觉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也更坚定的确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这对我自己以后的发展是有很大帮助的。也让我更加明白了入党的积极意义。

我们大学生,是国家现在和将来的主人,应当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而由于法律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这些得以正常运行的基本准则,因此,通过这门课的学习,我了解了依法正确参与国家政治经济及社会生活的意义。

学完这门课,我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思想道德修养水平。

此门课程不止让我们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也使我们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完善,适应新时代对大学生的要求。提高了我们自身的综合素质。让我们更能适应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

近年来,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社会结构、价值观念都发现了重大变化,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据调查,我国大学生犯罪有逐年递增趋势。这个时候,正是《法律基础》这样的课发挥作用的时候,我认为,即使这样的课不能拯救所有犯错误的人,也一定会对一部分人有作用的吧。

在我国进入WTO以后,法律知识更是我们必备的基本知识,我们更应该把这些法律知识用在处理好国际关系上。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基础》课上,我们掌握了法学的基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精神和规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知识、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质。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如果有机会,我还会将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传给那些法律意识薄弱的人,积极参与普法,让更多的人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学生,我不仅要学习好专业知识,还要博览群书,扩阔视野,学习《法律基础》这门课,使我加深了对法律认识,提高了法律常识!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要拥护党的领导,积极配合国家建设法治社会,做到知法、守法、用法,绝不做有违法律、法规的事!

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继续修读有关法的知识,继续提高法律常识,并把法运用到日常生活中,为祖国构建法治社会作出一点贡献。

第2篇:学习法制知识心得体会

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可以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跟着时代的步伐,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

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

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己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第3篇:学习法制教育心得体会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学好、用好《教师法》对于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通过对《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学习,使自己进一步深深体会到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爱党爱国。学习宣传并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热爱教育事业。要把教育与国家的兴亡、民族的振兴,现代化建设的成败联系起来,才能对教育事业有深刻的认识,并将认识落实到日常的行动中,才能产生对教育事业的真爱,树立“学生奉献社会”的精神。

三、热爱学生。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只有把学生教育培养好,振兴中华才有希望。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不侮辱、谩骂、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热爱学生,可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树立远大目标,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社会主义新人。

四、勇于同一切危害教育事业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一个教育工作者要对一切危害教师、危害学校、有损师德师风的行为,必须予以坚决斗争,才能为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科研水平。要成为一名优秀教师,关键要有较高的素质。必须具备扎实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德素质、心理素质、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参与教育改革,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教育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六、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教师要做到尊重事实,注重调查研究,要公道正派,富有进取精神。坚持真理、捍卫真理,对一切文化进行严格的审查和鉴别,批判性继承,使学生学到真知实学。还应随时修正自己的错误,不强词夺理,不文过饰非,不误人子弟,做到知错即改,还真理的本来面目。

七、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工作积极,就是要勇挑重提,埋头苦干,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吃苦耐劳,为教育事业多做贡献。认真负责,根本的一条是对学生成长与成才负责,因此必须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八、团结互助、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团结互助,一方面教师与教师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另方面教师与学生之间也要团结互助。廉洁从教,要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不赌博,不斗殴,不酗酒,爱护公共卫生,语言规范健康,禁止粗俗言辞,衣着朴素端庄,随时以一个优秀教育工作者严格要求自己。

作为教师,教室里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是自己;黑板上写下的是真理,擦去的是功利;那根粉笔画出的是彩虹,流下的是泪滴,奉献的是自己。但是,选择了教师,我无悔地站在三尺讲台,无悔地耕耘于课堂。

第4篇:法制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

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全心全意的为信合服务,为储户服务。生活作风上,能够牢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教导,用工作纪律严格约束自己,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通过安全法制教育的学习正好为我们树立良好而健康的观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安全法制教育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彻底找出自己思想、作风、制度、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目前,通过学习我们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经营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杀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实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臧克家先生在《有的人》一诗中写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酷.

大学生,已经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取信息的途径。学会做人是最大的学问,也是做人处事的基础,提高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涉猎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别人的优良品德。每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者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每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篇六:知法学法学习心得
2015法律进校园活动总结

第1篇: “法律进校园”活动总结

今年以来,我校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我们学校既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了集中法律教育,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经过半年多的法制教育工作,学生学法、知法、守法观念增强,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将“法律进校园”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借助校园文化创造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

前一阶段,我校在校园中通过挂有关法制教育的横幅,张贴法制教育宣传画,并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对学生进行了法制教育。我们借助这样的氛围,分时段及时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二、利用每天集会时间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我们每天在课间操做完后和放学集中时,值周领导都要提醒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要求学生“多做好事,不做坏事”,还要求各班经常性的出一些有关法制教育的黑板报,让学生时时关注,经常学习,学做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三、开展“法律小卫士进家庭”活动。

为了更好地让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提高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我们要求学生回家要经常跟父母交流,让学生、家长相互问答有关常识性的法律问题,让他们充当“家庭法律小卫士”。

四、借助《品德与社会》课程这个教学的平台,对学生进行法律和思想教育,通俗地、多角度地对学生进行毒品的危害教育,让学生从小学会拒绝毒品,珍惜生命。

通过上述活动,我校学生基本上都树立了知法、守法光荣,违法、犯法可耻的观念,他们爱护学校公物,许多同学作到了拾金不昧。通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我校学生做坏事的大大减少了,做好事的不断增多了,校园人文氛围更加浓厚了,校风也良性转变了。

今后,我们学校将继续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律教育,使法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 、行为化,力争把每个学生都培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第2篇:小学法律进校园活动总结

根据《九都中心小学“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上级的要求,我校高度重视这次“法律进学校”的实施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扎实推进学生法制宣传教育,使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并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美星小学“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障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我校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及时成立“法律进学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副组长,少先大队总辅导员为联络员,各班主任(中队辅导员)、全体任品德课教师为组员。领导小组成员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使各项计划、要求和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学校还将这次活动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相对应的领导监督制度。学校制定了“法律进学校”实施活动进度表和工作计划,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确保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依法治教、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学校领导、教职工的榜样作用。

我校把“依法治教、以身作则”工作作为开展“法律进学校”工作的前提,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较大的发展。首先,学校领导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能力;其次,组织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和其他相关法律,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管理学校。使他们成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榜样。

三、制定普法标语,各班粘贴法制教育宣传标语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宣传氛围。

在校园醒目的地方,制定“弘扬法治精神创建和谐校园”、“法律咨询电话、等宣传标语,引导学生懂得拨打法律服务热线和青少年服务热线。找相关的法制教育宣传标语,粘贴在各班的教室里,充分让学生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让学生自觉的知法守法。

四、组织学生学习《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观看普法光盘教育录象,加强法制教育。

针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及时组织各班学习《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读本》,要求各班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组织学生学习。学校还组织全校师生观看普法光盘录象,加强法制教育。

五、进行法制教育宣传讲座、搞法制宣传教育墙报,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力度。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以来,我校十分重视宣传工作。利用法制宣传栏、学习园地、黑板报、挂图、横幅标语、广播、校报、电视等宣传学习法律知识,学校由少先队大队成立法律咨询与服务中心,由大队总辅导员陈小榕老师负责,营造浓厚学习气氛,在全校师生中兴起了人人学法律的高潮。学校组织全体师生由校长进行一小时的法制教育宣传讲座,还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通过其联系九都镇综治办、美星村负责综治的曾文林同志到校及开展安全教育图片展活动,使全体师生受益非浅,并取得预期的效果。还组织教师学生宣传小组搞法制宣传教育墙报,加大法制教育宣传力度。

六、利用品德课,加强法制教育。

学校先组织本校的任品德课的教师开一个小会,传达学校的意图和计划后,组织任品德课教师每周利用品德课上一课时法制教育课。学校领导要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有效地开展法制进课堂,如一年级上“我们身边的垃圾”一课让学生就身边的垃圾问题进行交流,联系课文中的《美丽的小路》我做校园美容师的活动,创设口语交际。使学生增强保护环境的法律知识,培养了学生爱环境的好品质。中高年级上“法律知识伴我行”一课,以学生路上的安全和上网安全教育,通过法律知识进课堂活动我校学生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组织纪律性。

七、利用周一国旗下的讲话,加强学生思想、法律、法规教育。

校每周一将由学校领导、总辅导员、结合我校学生情况对学生进行思想、法律、法规教育。同时,还组织学生在国旗下进行主题演讲,宣传法制教育。

八、建立一支强有力的法律宣传队伍。

学校要求每个班级设立一名学生法制宣传员和3至5人组成板报小组,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强化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宣传员队伍水平,切实发挥其带头作用。

九、加强法制教育,积极开展以班为单位的法律主题班会。

我校积极开展系列活动,做到法律进课堂、进师生头脑。一是开好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各班级根据学校制定的“法律进学校”主题班会周程表,结合本班实际,每周一个主题,让学生与“法律”交流,与“道德”谈心,引起共鸣。如四年级开展了《遵纪与守法》主题班会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明确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明确遵守小学生日行为规范,端正生活态度,从而达到提高学生觉悟等,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积极促进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比赛等。在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和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中,我们通过队会、班会等活动,促进学生认真贯彻《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有关的法律,组织了守则朗读和法律知识演讲比赛等活动。如宪法、国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互联网上网管理条例、禁毒条例等,使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三是举办法制报告会和法律知识讲座。每周星期一定为“法制宣传日”举行升旗仪式进行爱国教育和法律教育,请兼职法制副校长曾文林同志到校给全校师生上法制课,校长、总辅导员、学生代表在国旗下讲“法”,

总之,学生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加强学校学生法制教育,是贯彻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开展“法制进学校”工程活动,不仅能够有效地防止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预防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而且能够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当然离上级的要求,有些方面还是做得不够,我们决心力争做得最好。

第3篇:法律进校园活动情况总结汇报

为了加强学校法制建设,提高学生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教育局的通知精神,开展了“法制进校园”宣传系列活动。各项活动的开展,推动了我校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将“法律进校园”活动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法治体制,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接上级指示精神后,校领导班子立即集体学习文件,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学校“法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袁校长为组长,刘书记和两名副校长为副组长,行政其它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还特聘请了双滦分局刘柏峰同志为我校的法制副校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法治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法治进校园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整治重点,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制订了《全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计划》、《全校依法执教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五年计划》、《全校师生依法执教责任制实施和检查方案》《全校教职工法制建设年度通用考核标准和专用标准》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确保法制培训工作扎实推进。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层层抓落实,层层签订“五五”普法,依法行政责任状,做到任务落实到人。真正做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全市法治化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领导小组定期集中组织全校师生,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学校法制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课程标准》规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以及学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

体制的健全,为创建和谐稳定的校园提供了可靠地保证,打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班子成员和教职员工纷纷表示,誓做维护校园稳定的“护航员”。

二.搭建多种平台、争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

通过搭建各种平台,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师生法制教育宣传网络。主要做法:

1. 在教学楼前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强化师生法律意识,升旗仪式上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2. 利用校园广播站第七节大课间广播时间,法制办公室选拔学生干部定期广播,进行法制宣传。

3. 利用每周一第七节课班会,建立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阵地。各班召开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学校为每班印发了宣传材料,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学校领导进行了检查。各班学生人人参与讨论,班主任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学生知法、学法、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各班每个学生办一期法制教育手抄报。

4. 组织全校学生开展了“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

5. 借助《品德与社会》课程这个教学的平台,对学生进行法律和思想教育,通俗地、多角度地对学生进行毒品的危害教育,让学生从小学会拒绝毒品,珍惜生命。

6. 搭建警民关系平台,特邀请法制副校长刘柏峰同志在全校大会上做“法律知识”和“中学如何防盗防骗、维护自身安全”的报告,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安全防犯意识。

7. 为了更好地让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提高他们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我们组建了学生普法志愿队伍,深入街道小区,构建社会平台,用自己的学到的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还要求学生回家要经常跟父母交流,让学生、家长相互问答有关常识性的法律问题,让他们充当“家庭法律小卫士”。让法制深入人心,走进千家万户。

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律进校园”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领导、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人人争做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员。

三.完善校园警务室,甘做促进校园平安发展的调节器

学校法制办和政教处,建立健全 “校园警务室”, 严格落实校园内部保安巡逻措施;加强学校护校值班人员的思想素质教育,作到24小时值班,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法制办和政教处成员,甘做促进校园平安发展的调节器。他们协助门口保安,及时清理校园周边的小商小贩,整顿上学、放学期间接送孩子车辆的拥堵,打击校园周边社会闲杂人员和小偷的嚣张气焰,不断净化校园治安环境,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小商小贩少了,社会闲杂人员少了,门口接送孩子的车辆秩序井然了,学生的城管法律意识增强了。全校师生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和谐校园”的工作中去。

通过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我校学生基本上都树立了知法、守法光荣,违法、犯法可耻的观念,我们坚信有上级部门领导的指导和支持,加上学校各部门的严格管理,班主任的积极配合,全体师生的积极进取和不解努力,《法律进校园》活动将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今后,我们学校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常识 ,使法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 、行为化,共建和谐校园。

第4篇:中学“法治进校园”工作总结

20xx年,xxxxxx中学认真贯彻落实《....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开展“法治七进”活动的实施意见》,把法律教育纳入教学工作各个环节,以“弘扬法制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主要工作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在全校中广泛宣传法律进校园活动的重要性,在活动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将法律教育融合到学校师德师风教育,利用全校教职工集中学习和党员学习,加强对广大教师的法律纪律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切实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和创新师德建设的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着力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充分发挥教师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其次是以教育教学为中心,遵循青少年教育规律,切合青少年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进学生,大力开展校园法律建设,法律教育进课堂,法律意识进头脑,引导全体教师和全体学生形成诚实守法价值观念和道德情操。

二、强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

开学初,制定本学期安全制度与措施,把安全教育与防范渗透到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去,进一步规范了办学行为。各年级、班级在政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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