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心得体会 > 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2016-05-18 13:41:1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学习银行防卫感受(共5篇)银行教育警示案例学习心得体会银行教育警示案例学习心得体会年关将至,利用夕会时间组织全行员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经营管理案例的集中学习。网点主管通过视频案例与现场讲解的方式向大家详细宣导了案例教育的目的,希望全体人员增强业务学习,合规办理各项业务,并通过案例对大家进行了合规与警示教育,以此来建立健全常态化...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学习银行防卫感受》,希望能帮助到你。

《银行教育警示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第一篇

银行教育警示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年关将至,利用夕会时间组织全行员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经营管理案例的集中学习。网点主管通过视频案例与现场讲解的方式向大家详细宣导了案例教育的目的,希望全体人员增强业务学习,合规办理各项业务,并通过案例对大家进行了合规与警示教育,以此来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大家认真参加了学习,并对相关案例进行了小组讨论,让各自条线的人员谈感受,说想法,建言献策。通过大家的讨论以及领导的讲解,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给中国银行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造成不必要的负面社会影响,更是给个人带来了巨大的危害,乃至于个人家庭的破裂。分析案件的成因,从源头上防范案件的发生,是改善当下银行经营环境的当务之急。通过对〖的学习,结合自己在银行多年的工作体会,简单谈一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一)加强合规体系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库。商业银行的利润不仅仅来源于日常营销,风险控制本身就产生利润。然而一个好的风控环境,需要一套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库作为保障。好的规章制度建设在很大程度上支撑着银行各项业务的发展,为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加强内部管控,不断寻求科学合理的人员评价体系。商业银行应该结合整体战略规划,经营需求和本年度经营目标,建立和完善以经营利润考核为核心,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不断强化全行员工的风险意识,构建内部岗位制约机制,飞行检

查,后台监督等等多元化的风险防控机制。

(三)加强合规文化建设,不断强化员工的合规经营,合规操作意识。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正是这剂良药,通过案例的学习,使全行员工逐步建立是非的观念,对自身的行为无形中产生了一种判断。这些鲜活的案例不断在提醒着每一个银行从业者,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道理,从而在每个人的意识领域产生一种合规文化。【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最后,我想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人的堕落,并非偶然,任何案例的发生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都是一个从小恶到大恶的过程,最终走向一条不归路。古已有言:“没有规矩何成方圆”,身为网点的一线员工,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柜面服务工作,是我们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也是实现规避风险的重要环节。因此,加强业务学习,按章办事,遵守操作流程,是我们一线员工最为重大的责任。

《银行案件防控学习心得》
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第二篇

【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案件防控学习心得

【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近日,我行组织我们全体员工对《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金融机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关于大连市

“4.18”抢劫邮政储蓄所案件情况的通报》两份文件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感受到案件防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我更加清楚自己工作责任的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将认真吸取深刻教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认真做好职工教育工作。【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高度重视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作用,严格要求自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自身的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二、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要通过如以会代训、检查辅导等多种形式对基本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经常性地学习,切实解决不规范操作和乱操作现象,对上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严格执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加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和技能培训,夯实人防基础。 把增强自身的防范意识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重点围绕防抢、防盗、防诈骗的应知应会等内容对网点员工进行预案教育和防范技能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针对我行自身的

防范工作查找隐患,完善防范措施。对前台网点的防范技能教育,主要侧重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和基本防范技能,掌握正确的操作规范和程序以及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分工、动作要领,各种自卫武器、报警监控装置的操作使用等。使员工较熟练地掌握了突发性事件及遇险的应急方法,有效地提高了全员安全防范的能力。

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工作,在经后的工作中也会有一些新的变化,我将以“警钟长鸣,重在坚持”八个字时刻提醒自已,不断强化了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安全管理落到了实处,保证了我行财产和员工、客户的人身安全,为我行业务发展和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营造了一个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

《银行案件防控学习心得》
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第三篇

案件防控学习心得

5月23日区联社组织我们全体经理、主任、和主管会计在联社六楼观看了案件防控光碟,通过观看学习,使我感受到案件防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我更加清楚自己工作责任的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将认真吸取深刻教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 认真做好职工教育工作,增强防范风险意识。

高度重视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作用,严格要求自已,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先进典型事例对职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有针对性地对一些社会现象和不良风气进行剖析,并加以正确引导,宏扬积极向上的生活和工作态度。关心职工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和异常情况,及时把握思想动态,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不能解决的积极向上反映,争取解决,多与他们沟通交流形成共识,要珍惜自已的工作和幸福的生活。正确对待业务经营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加强法律纪律教育,以正反两方面事例来教育职工,使其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意识到严格按章办事就是保护自已爱护同事,增强防范风险的自觉性。

二、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要通过如以会代训、检查辅导等多种形式对基本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经常性地学习,切实解决不规范操作和乱操作现象,对上级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个员工,提高全员业务素质。

三、 严格管理,履职到位。【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首先应树立“严是爱,宽是害”的思想,重视管理出效益的作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事实告诉我们加强检查监督是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的重要保证,人的自觉性需要培养,要养成自觉执行制度的习惯,就需要切实有效的督促检查,重点对基本制度的坚持等簿弱环节进行检查,认真落实“白天明查,夜间突查”制度,并不定期对具体操作进行抽查,对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者一视同仁,予以当面指出,同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从严给予处罚,该扣分的坚决扣分,决不手软,并督促整改,维护纪律制度的严肃性,促使真正发挥岗位间的监督制约作用。按照具体情况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岗位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不断完善内控制度,落实奖惩机制。

案件防范工作是一项艰巨而又长期的工作,在经后的工作中也会有一些新的变化,我将以“警钟长鸣,重在坚持”八个字时刻提醒自已,保持清醒的头脑和认识,加强学习恪尽职守,真正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成效落实到具体工作去。

2011年5月30日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
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第四篇

[篇一: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

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学习刑法心得体会。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是以外的原因就是未遂,是自动放弃的话就是中止。后三者比较容易混淆,鉴于各种犯罪行为的行为方式各异,当司法实践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是,犯罪形态的不同对罪刑法定起到一个关键性的作用。

刑法分则主要规定具体罪名与罪状,数目繁多,在如何把握刑法分则的问题上,我认为应该从理解以及掌握各个罪名的主要内容和行为方式上出发学习。刑法分则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具体条文来确立各种犯罪行为,条文的内容包括罪状和法定刑。通过罪状设计来描述犯罪行为,确定打击犯罪的范围,是各国刑法的通行作法。罪状的内容主要是对社会现实中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需要由刑罚方法来处置的事实加以记述,这是罪刑法定,在认识论上是定性认识。法定的罪刑设计要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需要司法定量,具备可操作性。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来考虑,满足可操作性的最佳状态是:立法对每一个问题的规定不仅有定性因素,更为关键的是有定量因素。只有在定量的意义上才可以说能够将可操作性落实,仅仅停留在定性阶段而不考虑定量因素,不符合“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面对具体个案,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的适用解释只能是具体的,根本原因是案件之间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正如我们高考英语作文经常用的一句话:everycoinhastwosides。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更何况是一个案件,又何止两面呢。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件事物是完全相同的。每个案件在其所具有的特殊之处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方,他们永远不可能重复在他们之间引起纠纷的那种行为。我们可以用足以涵盖不同时空下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不同纠纷的一般术语,去描述一个案件中的诸般事项。我们也可以用仅仅能够包含在一时一地的这些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的特定的法言法语,对他们加以描述。无论我们怎样描述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只发生一次。例如杀人罪是定性描述,具体的杀人行为分别有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基于故意和过失的程度所反应出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在各个案件中均有差异。

至于刑法上所说的行为方式,我们在学习的时候经常会进入这样的一个思维误区,法条说什么即是什么,抠字眼,只在于字面上的分析以及在语句上的剖析,而忽视了其中的内涵以及各个不同的行为方式所导致的不同的行为结果以及判决结果。经过学习,我发现刑法总论和分则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总论的指导,单看分则,确实难以作出正确的判决,由此可知,无论是总论还是分则,在学习的时候必须融会贯通,不可厚此薄彼,构建自身完整的刑法知识体系,对分析案件时很有帮助。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把握刑法法条上所提到的各个行为方式呢?当然,语义理解是最基础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法条上没有明确写上、规定上的其他行为,那些特殊的行为方式该如何定性的问题。法条不可能涵盖所有有可能的犯罪行为方式,人的创造力是无限大的,可是路走偏了,就成了人的犯罪手段及方式是无限多的。因此,当出现于某些特殊的行为方式时,一是可以依照法条总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而不必关注与其他具体行为方式的关系;二是可以依照刑法总论上一些基本的、原则上的规定,再结合相类似的具体罪名,由法官进行自由心证。

刑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正如广州许霆的恶意提款案件,从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同一性质同一行为方式的“云南许霆”则从无期徒刑改判为八年的有期徒刑,且是借鉴广州许霆案的先例进行上诉。“云南许霆”表示:“2009年7月的时候,我有一次减刑机会,要减两年零六个月。结果报上去,法院说我不认罪,这个减刑就没有批。”直到广州许霆案引起了一系列涟漪,方才让这个“云南许霆”有了提前步出监狱的机会。为什么不同的法院检察院的判决会有不同的结果,为什么法律规定的上诉在实际操作中那么难实施,甚至对于写了很多遍的申诉材料上交到法院,依然是无人问津,这是司法实践的失误还是司法机关办事效率的低下,不得而知。我记得当初本科专业选了法学的时候,不少人告诫过我,从法学院毕业出来以后,会发现大学四年所学到的跟职业会大相庭径,无论你是作为律师还是检察官。其实个人认为,不是学的东西大相庭径,而是作为一个人心中那份正义以及法律理想已经在社会的大染缸之中被染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看不清其本来的面目,因此才会造成大相庭径的局面。司法实践当中,理论上的东西相信是相差无几的,由于法院、检察院以及辩护人的不同而容易造成判决结果出现差异,这也是刑事立法的一个不足之处,也是刑事司法的一个缺陷所在。

通过这学期学习刑法分则,我深深体会到,要学好刑法这一门课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过于理想化的思维会导致刑法的学习道路出现偏差,批判性的思维反倒会让自身更好地认清事实,看清法律不只是维护人的权利,而且牵涉到的还有很多很多或正或邪的方方面面。刑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法律学科,且与其他部门法比起来,刑法是“第二道防线”,没有刑法做后盾、做保证,其他部门法往往难以得到贯彻实施。因此我们不是为了学习刑法而学习刑法,而是为了把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将学到的知识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去,解决实践中具体的问题而学习刑法。在学习刑法的过程中,不能闭门读书,忽视联系实际,那是高中时候明确高考高分为目标的学习方法,我们应当把理论学习跟我国的司法实践,特别是刑事审判实践结合起来。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还要了解、关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带着新问题去学习刑法理论,同时也要关注犯罪学、心理学、刑事诉讼法学等方面的相关学科。这样不但为学习刑法提供了动力,而且也能使所学的刑法学知识得以检验、充实和提高,并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认识问题的能力。

[篇二: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法学是一门科学学科,所谓科学是关于客观世界的知识,这些知识是系统的知识,研究人类生活中的规律及现象的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法律具有社会性、规范性、概念性、目的性、正义性、实用性:

一、社会性

法律首先是一种社会规则,如刑法学是研究犯罪学等,民法学是研究人与人之间、财产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学作为社会科学,具有社会性,它与自然科学是不同的,表现在:1、不可计量、不可检验、不可实验,而自然科学则是可以计量、可以检验、可以实验的。虽然我们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但实践不等于实验,实践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实践而不是做实验,如马寅初的新人口论,到现在我们才认识到新人口论是一种真理,又如单一公有制计划经济,经过一百多年时间 最后证明了单一公有制经济行不通。2、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不可分,研究者的教育水平、生活背景等与研究对象密不可分。而自然科学,如化学、物理、生物等,其研究对象较少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影响,而法律的研究结果则较多的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如许多的观点,不同的学科认识都有道理,不同的学者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观点。

我认为应独立思考,独立判断。即不受他人影响,要自己思考,自己作出自己的判断。在讲到独立判断时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判断标准。如公平、诚信等皆为生活经验,就是说当法学上的不同意见都有道理时该怎么办呢?除用基本原理外,更重要是要用社会生活经验作为判断标准。所以对于法律理论现象中的是与非、对与错,可以用社会生活经验来作为判断标准。只有符合社会生活经验的理论才可能是正确的。

二、规范性

既然法律是社会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因此法学也就有了规范性,它是法学区分于其他学科的特征。如经济学讲的是效率问题,是效益最大化,而法学家讲的是合法不合法,规范不规范的问题。因为法律的规范性,每一法律条文都可以分解为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只要我们掌握了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果,那么我们对这个法律条文也就掌握了。

法学特别强调的是规范性、逻辑性、体系性。规范性也就是我们说的可操作性。如我们将要制定民法典,是要制定一种松散性的呢?还是制成规范性、逻辑性的呢?江平教授说要制定一种开放性的民法典体系。民法典如何开放呢?我认为一定要有逻辑性和规范性。

三、概念性

法学之概念性来源于法律规则。如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分别为两个概念,欺诈行为又是一个新的概念;再如损害赔偿,直接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为三个不同概念,只有掌握了概念才能很好地理解法律规则。

法学说开了就是一套概念体系。掌握了概念体系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套法律思维,就具备了法律人的资格。因此我们的学习方法就是从概念入手,一定要掌握概念,要理解概念,切记不可死记硬背,先记忆,然后要理解。如欺诈行为,我们先要弄清什么叫欺诈,才能进一步理解欺诈行为。这种方法在法律解释上叫文义解释。文义解释就是指每一个法律条文都是由语言文字组成的,所以要先把语言文字弄清楚了才能把握概念之含义。同时语言文字又有多义性和模糊性。如法律上所说“产品”与社会生活中所说“产品”就不一致。所以我们就不能仅*字面意思来理解,应该有多种其他的理解方法。一个法条就可能有多种理解,因此法律人在现实生活中就大有用武之地。

四、目的性

法律是行为规则,是人制定的。在我国是由人民代表代表人民来制定各项法律的。既然是人制定的,就一定有目的。法学当然也有目的性,在历史上曾不被人注意,特别是德国的概念法学,它们过分注意概念问题,而忽略了目的性。直到德国著名学者耶林,他本是个概念法学派的学者,到中年时逐渐意识到概念法学派有僵化的缺点,于是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他指出每部法律都是有特定目的的,我们要了解、掌握、运用一门法律,必须先搞清楚它的目的性,我们学习任何一部法律,不能只是搞清它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还要思考这个法律制度、法律规则的目的,这样才能真正掌握它,如果只讲概念,就会成为“概念”法学。耶林说,光讲“概念”的法学,会成为概念游戏,他说,法律的目的就好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而法律的目的正像天上的北极星一样,引导我们学习、掌握、运用法律。对每一个法律制度、规则,我们都从目的入手,这就构成了现在法学上的一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即解释、运用每一个制度、规则,一定要紧紧扣住立法目的,如果有两种解释,则只有紧扣立法目的的那个解释才正确。

五、正义性

法学正义性源于法律正义性,法律规则因为有正义性才能区分于技术规则,同时法律也就有了良法、恶法之分。我们评价法律的好、坏、先进与落后就是依据法律的正义性。同时,现在还存在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问题。现在很多人过分关注形式正义而忽略了实质正义,但是形式正义只是获取实质正义的手段,只有在无法获得实质正义时退而求其次满足于程序正义。实质正义是目的,程序正义是手段。一旦我们将形式正义强调过分,我们就悖离了法律的正义性。

法官、律师这些法律人不同于社会上其他的人,他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义之道,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所以,不能把法律混淆于其他职业。我们不能用金钱来衡量它,因为我们选择了法律,我们就选择了正义!

六、实用性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如何才能从轻处理?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篇三:刑法学习心得体会]

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部门法学。刑法学以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

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1764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

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1)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

(2)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

(3)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4)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

刑法体系:

刑法学分为刑法总论和刑法分则。

其中,总论部分主要有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正当行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事责任,刑罚概说,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裁量,刑罚裁量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罚的消灭。

分则部分包括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

刑法的设立目的:

这一直也是让民众所不解的事,大部分人恐怕都是认为刑法不过是统治阶级利用国家机器统治民众的工具而已,如果没有刑法恐怕我们的生活也不是会乱成一团(甚至对于法律都是这么认为,仅仅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已),但是刑法并不是可有可无、仅仅是统治工具而已。同态复仇是最原始的“刑罚”方式,“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不仅是古代巴比伦人处理纠纷的方法,同样适用于全世界任何一个民族和文明。但是同态复仇有个最大的缺点,就是冤冤相报。如果按照同态复仇的方式,恐怕人类一直会处在不停的战争和纠纷之中。而刑法的出现就是为了结束同态复仇的无止境的状况。同态复仇也是一种司法,但是毫无疑问他的结果是更加严重的冲突。而刑法则是转向恢复性司法,也就是恢复到伤害造成之前的状况。如果不能恢复,则用另外的方式来补偿,如经济补偿等。这就是刑法最大的意义。如果还有人说刑法是统治阶级的“走狗”或者之类的话,那么确实应该让他来尝试一下同态复仇是什么感觉。

刑法的地位:

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应该不同,他涉及到其他部门法中最严重的情况,又脱离于其他部门法。我自己将法律分为三等,一等为最基础最初级,三等为最高级。一等法律即为宪法,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基本的问题,调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也可以说是调整所有社会关系的基础,但是由于本身宪法过于模糊,并且一般不适用于案件,而适用的时候也大抵不是用宪法的形式,所以虽然他是“不可违背”之法,但应该是放在第一等的。二等法律是各类部门法(地方法规等不在探讨范围内),不包括刑法。部门法是调整各类不同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其中有相通之处,也有独立之处,他们是国家生活中和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也是支持法律生活的法律,所以是二等之法律。三等法律就是刑法了,之所以将刑法放在三等,并不是它比其他法律更加的完善或是意义更大,而是因为他所规定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的“刑法”的范围,而且包括其他部门法中最严重的方面。而刑法在制定和应用的时候应该注意其与其他部门法的相适之处。而这些观中国之刑法,恐怕还是不完善的。

刑法的历史:

刑法学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古代刑律十分发达,当时律学主体部分就是研究刑律的学问,也就是现在的刑法学。例如,我国春秋时期就有所谓刑名之学。但是,刑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却是近代才出现的。一般认为,[font]1764[/font]年意大利著名刑法学家贝卡里亚<论犯罪和刑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刑法学的正式诞生。此后,经费尔巴哈、龙勃罗梭、菲利、李斯特等人的不断努力,先后出现了刑事古典学派与刑事实证学派(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创立和发展了刑法理论体系。刑法学分为以下类型: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刑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刑成的刑法知识体系。本书属于规范刑法学,是以我国现行刑法规范为研究对象的。规范刑法学是刑法学的基础,也是刑法入门的基本知识。

心得体会:

通过法律课程的学习,让我懂得了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识,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打下了基础。我们可以利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来维护我们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我们学习法学是为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就不能只知道闭门读书,我们还要关注社会生活中的案件,讨论实际发生的和假设的案件,讨论它应怎样判决。像我们在家的时候,可能会有左邻右舍拿一些案件来请教我们拿什么回答他们呢,所以在我们平常学习中就要注重法学的实用性,不断锻炼自己的实际能力,有人向我咨询什么是投案自首?如何才能从轻处理?通过对刑法知识的学习我了解到:

根据刑法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审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罪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还应该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不同的罪行的,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或者判决确定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轻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的,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罪行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通过对法律的认识和平时的学习,我更加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无论走到哪,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对人人都是平等的,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用法。

[篇四:学习<刑法学>精品课程的心得体会]

有幸参加刑法学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培训,聆听孙国祥教授和刘伟博士对刑法学的教学剖析,收获颇丰。大有耳目一新的感受,深受启发。我是治安学专业教师,对刑法学并不熟悉,由于专业精品课程建设的需要,参加了本期培训。尽管本人所教课程与参加培训课程诸多不同,但这次培训对我今后的教学工作和下一步我校精品课程的建设仍有很大帮助。下面我结合本次精品课程培训学习,谈谈个人对课程教学及教学资源利用的一些肤浅认识和体会。

一、教学探索

基于个人教学的体会,以及对一些同仁教学实践的了解,教学上的挑战和困惑可以说是高校教师普遍性的遭遇。此次培训学习,虽然我对刑法学不熟悉,但从孙国祥教授借助刑法学课程对教学的剖析中,也受益颇多,主要有三点:

一是,孙国祥教授特别讲到了教学方法,对刑法学教学中可以使用的方法作了较详细的阐述,比如辩论式的案例计论、撰写学术观点综述的小论文、旁听公审、专题讲座等等。我所任教的治安学课程,虽然与内容与刑法学不同,但从孙教授予的讲述中,我发现有我值得借鉴的很多东西,孙教授提到的诸多的教学方法,我几乎都可以作个尝试。

二是,孙教授提到了刑法学教学中要处理的几个关系,其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对我触动较大,我所就职的公安类院校近年正逐步转向于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在教学中如何做到理论够用,技能够强,各公安院校都在探索之中。在这个过程中,尽管有不少教师已有多年的教学经历,但在教学改革过程中仍然出现了很多问题,甚至有不少人还走了极端。孙教授的观点让我对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即不能因为强调实践而割裂理论知识的系统化。对于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必须讲透,为学生建构比较系统的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再强化对学生技能的培养和训练。

三是,孙教授中讲座中多次特别提到教学中必须充分把握学生的已有知识结构和领悟能力。我个人认为,这实质上是对“以学生为主导”、“以学生为本”之类教学指导思想的一条践行途径,也是我今后教学中需要贯穿的一个重要理念。

二、教学资源的获取

这次培训,在教学资源的利用上,对我的启发较大,除了日常的教材、期刊杂志外,还可以搜集与本学科知识有关的国内外各知名学校的网站,下载一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现代网络技术的发展,给获取各种教学资源带来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在日常教学工作中,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各种教学资源,丰富教学内容,拓宽教学和科研的视野。只有不断更新、充实教师的知识结构,才可以始终站在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只有教师个人知识的深厚积淀,才能给课堂带去信息含量高的知识内容,才能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形进行有的放矢的教学,也才能实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学目标。

三、精品课程的建设与使用

近年来,各校精品课程的建设如火如荼,不少学校的精品课程建设水准很高,对提高课程的教学质量具有极大的助推作用。如何使这些的成果能发挥更大的价值。从此次培训中,我个人认为目前对此类教学资源还处于“低共享、高成本、交流不足”的状态。这种状态主要体现为:一是,共享范围极其有限,很多是建设单位内部共享。使很多同仁既使知道某学校的精品课程,也无法获取其内容。二是,高成本有限共享,在一定范围内高成本共享,这里的高成本既指需求者,也包括供给者,最终造成运转不良,难以维持。三是,交流不足。交流可以解决两个问题,即避免重复性建设和取长补短。但个人感觉目前在精品课程建设上,同行专业人员交流机会极少,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交流平台,特别是直接的、动态的交流。当然如果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国家教育部门的支撑。

两天的培训时间很短,所见所闻在短时间内还无法深度消化,我相信这次培训将对我今后的教学起到一次提升作用。

《银行安全保卫总结》
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第五篇

[篇一:银行安全保卫总结]

今年,我x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在上级行办和x公安局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x农村信用社案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控案防险工作目标,坚持以防为主,以查促防的指导思想,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警队伍管理,营造了“安全为集体,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在保卫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实现了年内无安全保卫责任事故的目标。

一、抓思想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一)强化安全责任机制。抓好防范保安全,强化责任是关键。我县农村信用社从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入手,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安全、硬件安装、病毒防范等方面进行了地毯式排查整改,确保了全辖计算机管理安全无事故。

一年来,我联社的案防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案防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系统工程,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和大量安全设施设备的陈旧老化,使安全保卫工作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存在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

一是安全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许职工和领导对安全保卫工作仍然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主要表现在对一些陈旧老化设施设备整改不力。如…………等问题。二是安全防范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受历史条件及现有经费限制,我联社的几个分社设施简陋,如:………,专用防弹运钞车也仅1辆,同时还要承担日常的行政用车,联社中心金库尚未进行电视监控改造,运钞车的gps卫星定位系统也待安装。三是安全防范管理有待进一步改进。人员素质低、防卫设施差,一直是我们的薄弱环节以及走村串户式的经营模式都是安全保卫的重要隐患。此外,随电子化建设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安全管理也有待进一步改进。

[篇二: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心得]

我作为一名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新兵,有幸第一次参加举办的全省安全保卫首期培训,感触颇深,这是省分行安全保卫部新班子上任后在全省安全保卫条线进行的一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具体行动。其规模之大(举办五期)、人员之多(500人)、范围之广(基层分管领导),都尚属首次。通过这次培训,使我不仅系统地学习了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也掌握了业务领域安全检查的重点和方法,学到了有关技防、物防设施的基础知识和消防常识,尤其是通过实地观摩一日操作演练和防抢劫演练及护卫队的实战表演,看到了自身工作中的不足,从而使自己进一步提高了对安全保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这对我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提高对安全保卫工作的认识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前提

首先,安全保卫工作说起来容易,看起来简单,但真正干起来是非常不容易的,过去自己在基层行当领导,对保卫工作的认识比较单一,认为不出问题,不出事件,安全保卫工作就做好了,来到保卫部后,起初也觉得只要qiāng-支-弹-药不出问题,押运不出问题,也就没有什么了,一年的工作实践和这次培训使自己真正认识了安全保卫工作的内容很丰实,任务很艰巨,责任很重大,尤其是当前我行顺利完成了金库管理和押运工作的社会化后,安全保卫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适应新的变化,工作目标如何定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其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不仅是我们创建“平安建行”的基本要求,也是为确保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一项重要基矗同时,随着公民民-主和安全意识的提高,客户和员工的安全需求不断增长,要求我们要针对不同客户、不同交易方式提供相适应的安全服务,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将成为银行竞争力和客户选择的一个因素。更重要的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安全防范水平、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员工违法犯罪状况等受到有关监管部门、投资者和公众更多的关注,安全保卫工作好坏,不但影响到银行的经营状况,更重要的是影响到银行的声誉,影响到投资者对银行的信心,影响到银行股票价格的波动。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责任大于天”一点也不过分。从我们自身的经营和管理看,安全保卫工作也是确保我行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一个健康、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有利于我们集中精力发展业务,壮大自己,从而争取更大的经营业绩。反过来讲,不论我们业务发展的再好,一个案件、一起事故所造成的资金、名誉损失来看,总是得不偿失的。这一方面我们有着无数惨痛的案例。

二、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保证

从当前我行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内外部形势看,我们的压力还是很大的。从内部看,全行的风险防范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风险点的监控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不得我们有丝毫马虎和松懈;从外部看,全省金融系统近期频频发案,转移库款、虚存实娶私自放贷、票据诈骗等等,案件形态多种多样。毫不夸张地讲,放松安全保卫无异于是将自己放在了火山口上。因而,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强调以下意识:

一是“一把手”负总责的意识。行长在省分行安全保卫座谈会上讲到:“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首先是‘一把手’工程,……要认真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一把手”作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论是行处“一把手”,还是部门“一把手”,都要把“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要求,确保本单位的人员、财产、业务安全。

二是全员讲安全的意识。安全保卫工作不是哪个人或者哪个部门的任务,而是我们每一位员工的任务。任何一个岗位的员工,对本岗位和本单位的安全负有天然的责任。不仅业务岗位的人员要讲安全,就是在我们看来一些非业务岗位也同样有其相应的职责。比如,门卫就要守好大门,防止可疑人员随意进出单位;司机就要保证行车安全,不仅要注意自己不出以外,还要防止他人给你造成的伤害;食堂管理,要注意食品安全,不仅要使大家吃得营养、吃得满意,还要吃得健康、吃得安全。可以说,安全隐患有可能发生在任何角落、任何时间,我们全行上下每一名员工都应该成为自觉防范安全事故、案件的坚强堡垒。

[篇三: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及内控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行积极落实从严治行的方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完善内控程度,强化内部管理,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杜绝案件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保证了我行安全稳健高效经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我行成立了支行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创安、禁毒、普法和依法治行)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保卫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与支行营业部、各分理处负责人都签订了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并根据市人行要求和本行实际制定印发了<乐清工行200*年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意见>,明确各级负责人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分工到位、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层层落实。

二、不断健全内控外防机制,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基础工作。首先是积极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行为守则>(以下简称<守则>)、<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对违反规章制度人员处理暂行规定>、<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暂行规定>、<安全保卫责任书>等,加强全行员工法制教育,提高全行员工安全保卫意识。其次是加强经警队伍建设。今年多次组织全行保卫、经警、交接人员的制度学习和培训,规范保卫工作操作。特别是强化了经警军事业 务训练、防爆qiāng训练及经警人员的考核工作,对经警进行技能考核,优留劣汰,进一步提高了保卫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做好员工动态管理工作,积极掌握员工工作和业余生活情况,对怀疑有不良行为的或经商行为的员工进行重点监控,并对广大员工进行防抢预案演习,熟练掌握有关安全保卫设施操作要领,明确报警电话。还拔出大量保卫专项资金,及时更新一部分已老化的技防设备。总之,在技防、物防、人防上进行大投入,把好人防、技防、物防关,及时消除案件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是定期召开防范案件分析会,及时传达上级行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有关案情,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分析本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隐患,并针对本行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对策,对不良苗头立足于早发现、早教育、早防范,防患于未然。

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辖各机构部门进行严格检查,包括进行现场检查与考核,强化我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经常组织专业部门人员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执行规章制度情况的检查,对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及时整改。尤其是不断强化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落实,坚持每周的保卫科长检查制度及每月的分行行长检查制度,对各项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到岗、到人,强化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本系统的安全保卫情况,努力防范案件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我行先后开展了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和法制教育活动、规章制度执行月大检查活动、业务高风险点检查活动、“抓内部管理,促业务发展”活动,积极检查我行业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我行通过日常工作及开展各项专项活动,全面加强了全行干部员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了干部员工的思想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健全了我行安全保卫工作和内控机制,切实做到安全稳健经营,进一步树立我行新形象。

[篇四:银行安全保卫心得体会]

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是做好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关键。基层银行的安全防范工作做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态度和重视程度。如果有得过且过的思想,这个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肯定穷于应付,流于形式,事故会层出不穷,隐患比比皆是。因此,作为基层行领导应加强对“安全是最直接创造力”深刻内涵的理解,要经常对安全保卫工作调查了解,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专门会议,深入分析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认真学习相关的制度和法律法规,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和解决问题的力度。不等不靠,有什么武器打什么仗。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认真按照<安全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将安全保卫工作分解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做到奖罚分明,措施到位。努力促进本行安全保卫工作向更有深度、更具广度、更富成效的目标前进。

二、以人为本,提高素质是做好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群众基矗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进步的因素。任何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人的参与。从近年银行发案的分析来看:安全意识不强,思想麻痹、侥幸心理、道德防线弱化、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的腐蚀是近年来银行发案的主要原因。提高人的整体素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是我们保卫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责任。一是让员工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正确认识当前防范案件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克服案件防范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把案件防范与业务经营、规范操作、岗位创优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机会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通过知识灌输、案例分析、制度讲解,使员工了解规章、熟悉法律,知晓利害,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三是要在广大员中深入开展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自觉增强“免疫力”,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预防为主是做好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是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只有积极主动的预防才能改变银行安全防范工作的被动局面,掌握安全保卫工作的主动权。2004年,省分行提出了“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安全保卫目标,这个目标的首要一条也是预防。预防和控制是安全管理的基本措施,没有预防和控制安全管理就是盲目的、虚假的,就是空中楼阁,安全保卫部门就会沦为灭火队,永远掌握不了案件防范的先机。宣传安全文化知识,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制度,加大安全投入等等,都是为了预防,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改变以往的思维方式,变事后灭火为灾前防范,化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同时,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克服案件防范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把案件防范与业务经营、规范操作、岗位创优有机结合起来,把安全防范化作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

四、检查到位是做好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途径。从近年来众多的金融案件发案情况来分析,外部侵害案件逐渐降低,内部作案呈上升趁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认为外部侵害案件的降低得益于近年来安防设施投入逐年增加,技术防范手段不断提高,使不法分子无从下手。那么,内部作案增加的原因出在哪儿呢?每年内部检查、外部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都不少,为什么没有检查出问题而非等问题自我暴露呢?我想:主要问题出在检查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检查走马观花,敷衍塞责、蜻蜓点水;检查方法老套,没有新意,员工对检查程序早已耳熟能详,甚至比检查人员还要清楚。另外,雷声大,雨点小,往往是重造势,轻内容;重纸上制度建设,轻熟练应用。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改变已往检查中的固有观念,在看文字的同时,注重员工对制度的掌握上。其次是注重问题的整改,通过“回马qiāng”使检查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第三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把责任追究落到实处,给管理者增加压力,给检查者套上“紧箍咒”,给违规者严厉警示。不搞手下留情,下不为例。

[篇五: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部门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总、分行年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以控案防险为工作目标,坚持以防为主,以查促防的指导思想,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经警队伍管理,营造了“安全为大家,人人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在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实现了“年内无事故、安全有保障”的良好开门红,秉承我行积极的工作思路,负责的工作理念,踏实的工作环境,现将保卫部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1、狠抓思想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强化安全责任制机制,抓好防范保安全,强化责任是关键,我行从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入手,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把目标管理摆在重要位置,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并实行安保责任专项考核管理,强化领导责任和全员参与意识,一级对一级负责,各支行一把手带头认真贯彻落实保卫工作,学习安全保卫会议精神,定期研究部署保卫工作,我部门经常性的深入各支行开展安全检查,时刻注意掌握各支行安全动态,及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案件常识,严格落实案件防范学习

坚持安全常识学习和教育,定期开展培训及演练,充分做到总行及公安机关的文件、案件通报要及时学习传阅,安全保卫工作的基础常识要掌握,消防和安防设施设备基础操作要熟悉,规章制度要牢记。

3、抓队伍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一)加强经警队伍建设,按照市公安局和总行的要求,我分行今年对经警队伍调整,实行建档建册,统一管理,定向分配,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年纪轻的哈行队伍,

(二)加强技能培训,今年上半年组织我行经警队伍集体训练,观看防抢演练,参与多项集体活动,提高经警队伍的思想觉悟,为调动经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改善和落实经警队伍的驻押环境及伙食待遇,多次了解经警队员的意见,建议对值班生活设施,休假等方面给予帮助,调动队员的工作积极性,解决了队员的后顾之忧。

4、抓检查整改,加大安全管理力度

(一)强化了检查整改,为促进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规范化,落实检查效果。年初我部根据总行安全保卫专项会议精神,制订了安全保卫检查实施办法和违规违纪处罚细则,采取常规检查及定向抽查相结合,不定期调阅监控来掌握各支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动态,加大检查力度,排查漏洞,督促防范,消灭隐患。

(二)严格“三项”管理,一是严格了解押运安全管理,坚决落实押运安全制度,规范押运操作规程,确保营业网点封包接送安全,实现押运无事故。二是严格了解分行及各支行营业、守库、监控的安全管理情况,是否按制度执行,是否有管理漏洞,是否不按时检查,以实现网点安全无事故。三是严格了信息档案管理,有档可查,有据可依的原则,建立一份完整的全行信息档案,对于员工的思想行为隐患及时排查,及时指出,及时消除。

五、加强网点建设,确保安全运营

(一)积极参与新网点安全建设,上半年我部专门抽调一人进行新网点的安防、技防建设,对于新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实地跟踪,当场指出,及时解决,对于消除新网点在开业以后安防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隐患进行提前准备,提前部署,积极主动的与公安及消防及时沟通,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及表扬。

(二)加强基础实施建设,做到保障有力,今年为分行及各支行采购大量灭火器及灭火箱为其安全运营提供安全保障。

安全保卫部作为保障部门,检查指导到位是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途径。从近年来众多的金融案件发案情况来分析,外部侵害案件逐渐降低,内部作案呈上升趁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我个人认为外部侵害案件的降低得益于近年来安防设施投入逐年增加,技术防范手段不断提高,使不法分子无从下手。那么,内部作案增加的原因出在哪儿呢?每年内部检查、外部检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都不少,为什么没有检查出问题而非等问题自我暴露呢?我想:主要问题出在检查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检查走马观花,敷衍塞责、蜻蜓点水;检查方法老套,没有新意,员工对检查程序早已耳熟能详,甚至比检查人员还要清楚。另外,雷声大,雨点小,往往是重造势,轻内容;重纸上制度建设,轻熟练应用。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改变已往检查中的固有观念,在看文字的同时,注重员工对制度的掌握上。其次是注重问题的整改,通过“回马qiāng”使检查出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第三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把责任追究落到实处,给管理者增加压力,给检查者套上“紧箍咒”,给违规者严厉警示。不搞手下留情,下不为例。这样才能把我行的安全保卫做到实处。我安全保卫部将在下半年更加努力工作,确保实现七创平安年的工作目标。

[篇六:银行安全保卫年终总结]

年末将近,xx支行在各级领导的监督和指挥下,顺利而紧张的完成了2012年度的安全工作,回顾一年的历程,艰辛和喜悦及收获,都是一言难尽的,但是警队各队员一直把严格要求自身素质,工作作风,思想作风,为安全工作理念。我仅代表xx卫队象各级领导做一下汇报。望各级领导多多提出宝贵建议以便警队在以后工作更上一层楼,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到位。

1、警队的军事素质方面。

军事是整个警队的精神面貌的灵魂,好的军事素质才体现出警队的强大和安全保障,在此警队的军事训练严肃而有序,首先,先队员的入队培训,警队的理念是因材施教,因队员的军事素质不同,而作出相应的方案,从三大步伐到两拳一棍,为了使队员有一种上进的观念,采取定期考核,定期抽查,定期评比队员在艰苦中训练在喜悦中进步,从不懂到到懂,从懂到精,成绩是显而易见的,虽苦忧甜,严格见效率近而为招行的安全保卫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警队的业余文化活动方面。

民主的管理,使队员之间的感情很融洽,把所有队员的优点和力量凝结在一起,促使了整个警队的业余文化活动开展的很顺利,很和谐,整个警队的文化氛围也是积极向上的,文化活动的分配有爬山比赛,歌唱比赛,羽毛球比赛,警队报刊,警队娱乐,朗诵比赛,等等,方案主要从队员中取,队员自主选择,积极参加,在一系列的比赛中队员学会了团队力量的重要,了解到团队的强大需要每一个队员的齐心协力,即从中进步,又活跃了警队生活,丰富了队员的业余文化层次。感受到了集体的重要性和集体的温暖。使每个队员懂的"招行是我家,和谐靠大家"

3、警队的思想工作作风方面。

没有天空也是一颗星,没有军营也是一个兵,良好的作风是一个警队发展的军魂,首先工作作风,队员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对领导恭敬,对客户语气柔和,客户的问题稳重而完整的回答,没有不耐烦和不乐意的表现,在领导和客户的双重监督指导下,一直进步,一直受到满意和赞赏,这点成绩是领导和客户的赞同,同样也鞭策着警队精益求精,不断完善。思想作风方面,要求队员发扬"雷峰精神"不断展开自身的思想调整,展开周会的交谈,总结一周的进步和不足,减少一周的失误和弥补一周的未到位之处,不断的展开自我批评,自我更新,自我总结,使队员明确工作目的,为下一步的保卫工作奠定好扎实的基础,双管齐下,为警队的美好发展铺上宽阔的道路。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学习银行防卫感受》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学习货币银行学的感受 银行学习心得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学习银行防卫感受”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学习银行防卫感受"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xdth/417827.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