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书信函 >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2016-08-18 13:00:4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共6篇)21、排水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排水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办 证 须 知申请受理部门:直接到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时间:上午:8∶30 — 12∶00下午:2∶30 — 5∶30办理程序:1 申请人申请;2 提交资料;3 受理;4 审批;5 反馈审批情况。办理地点:江门...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希望能帮助到你。

21、排水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第一篇

排水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办 证 须 知

申请受理部门:

直接到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城市综合管理局窗口申请。

办理时间:

上午:8∶30 — 12∶00

下午:2∶30 — 5∶30

办理程序:

1.申请人申请;

2.提交资料;

3.受理;

4.审批;

5.反馈审批情况。

办理地点:

江门市堤西路88号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四楼C区城管局窗口

咨询电话:

3871179 3871180 3871181

投诉电话:

3332904

查询网站:

http://szj.jiangmen.gov.cn/

排水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一、 项目名称:【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排水许可证核发。

二、 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二)《城市排水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2号令)。

(三)《江门市区市政设施管理规定》(江府〔2007〕17号)。

三、 申请条件:

凡在市区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需要接通城市排水设施或变更排水条件的建设单位和个人,需持有关批准文件及图纸,到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办理有关排水许可手续。

四、 申请资料:

第一类《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

1.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一份;

2.填写《接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申请表》两份;

3.提交规划批复的《管线综合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4.提交排水工程设计施工图;

5.提交接驳市政公共排水设施大样图一份;

6.提交施工场地临时排水方案图一份;

7.领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注:接驳公共市政管渠处,需经市城管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确认后,方可施工;接驳处经市政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签证后,方可回填)。

相关事项说明:

《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施工期限。

第二类《排水许可证》

1.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一份;

2.提交《城市临时排水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如未办理过《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的用户,需提交:①排水工程设计施工图和接驳市政公共排水设施处大样图各一份;②规划批复的《管线综合平面图》复印件一份;③填写《接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申请表》两份);

3.提交有国家认证许可的水质监测部门出具的“水质监测结果报告书”一份(纯生活污水不需填写);

4.提交排水竣工图纸两份以及排水竣工图AutoCAD电子文件一份;

5.提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接驳市政管渠处,需经市政部门人员现场签证,且建设单位需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6.填写《排水设施验收自检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一份;

7.实行物业管理的需提交排水设施委托管理协议及承诺书各一份。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现场验收:

1.水质、排水设施验收合格,颁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排水设施验收不合格,按要求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

3.对于水质不符合规定,但超标不严重,不致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影响的,只颁发《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有效期2年,并在两年内整改。

4.对于水质超标严重,对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影响的,不予发证,限期治理,合格后再重新申请。

五、 办结时限:

第一类、《施工场地临时排水许可证》在排水户提供的资料齐全且符合技术要求的前提下,5个工作日内办结。否则,退回资料重新修改、整理,直到各方面要求达到标准,再重新申办。

第二类、《排水许可证》资料齐全、排水设施验收合格、水质达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发证;对设计、施工、竣工图、水质等其中之一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排水户,要求其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 收费标准:

无收费

七、 特别说明:

(一)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负责。

(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大于A4纸的证照复印件统一使用A3纸)。

(四)全部申请材料需带原件核对。

(五)申请人采用网上申请后,仍需带纸质申请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城管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六)对饮食、理发、美容及洗车场等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的办理,需提供:

1.填写《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一份;

2.《接驳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申请表》一份;

3.接驳公共排水设施处施工图一份;

4.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等;

5.按规定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例如:隔油池、沉砂池、毛发收集器等)的有关材料图纸一份。

(七)《城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八)蓬江区棠下、荷塘、潮连、杜阮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排水许可证核发由蓬江区城管局负责办理,江海区礼乐、外海街道办事处辖区的排水许可证核发由江海区城管局负责办理。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第二篇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排水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图

决定

2016告知承诺书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第三篇

告知承诺书

xx-xxx-x有限公司员工安全告知及承诺书

公司员工在办公、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包括用电安全、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现将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1、进入办公室、楼梯、走廊楼梯、厕所等场所时,应注意防滑、防摔;乘坐电梯时遵章、有序;遇电器故障及时报修;了解大楼、办公场所应急疏散方案及熟悉疏散通道;了解安全生产、火灾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消防“三懂三会”“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等安全知识;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安全行车,安全出行。

2、自觉接受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增强红线意识,努力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操作规程,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当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办公、作业场所。

3、在工作中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人员及本岗位工作场所和各项设备的安全;不在办公场所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不私接电源及安装电源插座;不违规使用电器设备;不使用自己不懂的通信和机械设备;不酒后或疲劳驾车;不在禁烟区域吸烟。外出查勘、作业时遵守相关制度,做好自我保护。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4、自觉接受、服从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与管理,尊重安全检查人员的意见并加以整改。

我已收到公司的安全告知书,知晓了岗位的安全风险,并承诺愿意履行安全告知中提出的安全生产职责,如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XXXXXXX有限公司

日期: 员工(签名): 日期:

第2 / 2页

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

××区(县)人事局(以下简称本行政机关)就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一)《上海市人才活动条例》

(二)《人才市场治理规定》

(三)《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治理暂行办法》

二、许可条件

申请人才中介业务的企业,除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还应当具备下列从事人才中介业务的条件:

(一)申请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业务的应当具备:

1、企业名称能够体现人才或咨询服务;

2、企业员工中取得人才中介职业资格的有5人(含5人)以上,其中人才中介师不少于1名;

3、经营场所为自有或租赁期一年以上,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的商务用房;

4、具有必须且相关的办公设备;

5、具有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6、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网络服务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电信服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2、网络服务设备证实;

3、信息网络专职工程技术职员证实。

(三)申请培训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专兼职师资证实;

2、拟开展的培训项目或课程设置证实;

3、相应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

4、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证实

(四)申请人才测评业务的,除具备(一)所列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测评技术和软件证实;

2、相应设备证实;

3、专职评测职员证实。

三、许可证的办理

1、申请人应当向本行政机关提交申办人才中介机构申请书、企业名称核准书和已有的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关的材料,并索取《人才中介许可告知承诺书》;或向本区工商部分提交以上材料,由工商部分将收到的材料移交本行政机关。

2、本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承诺文书及有关材料后即可核发有效期为三个月,许可业务为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等三项的《上海市人才中服务许可证》。

3、本行政机关在申请人取得的临时性《上海市人才中服务许可证》到期后,对申请人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根据承诺履行情况颁发有效期为一年、载明许可开展的业务项目的《上海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

申请兼营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公司代码证。

股权出资告知承诺书

本人(单位)申请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权公司)的股权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资公司),经仔细阅读本告知承诺书内容后愿意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系本人(单位)在股权公司享有完全所有权的股权,不存在权利负担。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1)未实际缴纳的股权;(2)设定质押或被法院冻结的股权;(3)已出资其他公司的股权;(4)股权公司的股东约定不得转让的股权;(5)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其他不得转让或限制转让的股权。

2、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已经法定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存在违反规定高估或低估的情况。

3、本人(单位)用以出资的股权将在章程约定的出资期限前到股权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4、本人(单位)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股东(发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告知承诺书

工商登记机关告知如下:

一、本次登记系依照现行的登记法律法规和《泉州市工商登记管理规定(试行)》、《泉州市市场主体工商登记若干规定(试行)》规定办理,在申请登记前和登记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详细了解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泉州市人民政府将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市场主体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和后置行政许可目录,申请人在开展经营活动前应详细了解,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三、市场主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如果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或者损害他人合法在先权益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改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企业增设的经营场所与住所属同一行政辖区(区、县及县级市)的,且在该经营场所不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经营场所登记或者将经营场所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但在该经营场所从事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或者跨行政辖区增设经营场所的,应当按分支机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五、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依法涉及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须向有关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申请人对住所、经营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承 诺 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声明,本申请人已明确知悉上述告知事项,并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本申请人承诺,本次申请工商登记的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涉及的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有关签名(或盖章)系当事人本人签名(或本单位盖章),股东(投资人或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如有虚假,本申请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垃圾装运告知承诺书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装运管理,从源头抓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综合整治工作,根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的规定,由甲方(安监站)告知,乙方(施工单位)承诺如下要求:

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

1 、按照市容环卫局公布的装运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名单,选择其中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装运建筑垃圾。

2 、进入本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必须持有环卫部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3 、运输车辆符合本市对装运建筑垃圾车辆的车型规定和密闭要求。

4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做到车容车貌整洁良好,驾驶人员自觉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工作,做到车辆不超载。装运渣土后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车容不整洁、车厢不密闭不出工地。

二、总包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

1、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应当及时向受监安监站书面报告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处置方案(包括本工程施工节点、建筑垃圾装运计划及具体实施时间和措施等),控制建筑垃圾装运处置的不规范行为。

2 、总包单位在文明施工方案及措施中,制定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场作业的管理要求(具体措施),落实建筑垃圾专管措施和人员职责,明确一名建筑垃圾运输责任人,负责督促做好车辆进场后的作业管理。

3 、建筑垃圾装运做到文明作业,不违反操作规程,风力达到5 级及以上时应当停止作业,待运建筑垃圾做到密闭遮盖存放。

4 、工地大门内设立车辆冲洗设备,总包单位督促运输车辆保持车容车况整洁完好,严禁“滴漏跑冒”的车辆驶出工地。

5 、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严禁进场装运建筑垃圾。

6 、对照有关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作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7 、重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工地作业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接受舆-论、社区及市民的监督,及时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并回复投诉人。

三、 总包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对本工地建筑垃圾装运工作的监理,及时改正建筑垃圾装运管理的不规范行为。

四、 总包单位如有违反建设工地建筑垃圾装运管理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告知方: 负责人: 承诺方: 负责人:

2016农作物售后服务承诺书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第四篇

农作物售后服务承诺书

为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加强自律,确保广大农民用上“放心种”,本公司现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种子使用者郑重承诺:

一、不经营未经审定或超种植范围的主要农作物品种;

二、不经营标签不规范的包装种子,不经营散装种子;

三、不经营假、劣种子;

四、按规定制作种子经营档案;

五、不做违法种子广告宣传;

六、不侵权销售国家保护的品种;

七、不经营未依法取得许可的转基因品种;

八、积极配合搞好种子管理。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告知方:

承诺方:

(盖章)

(签字、盖章)

许可项目:

签订时间: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部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告知方与承诺方就种子经营的许可批准以及监督事宜签定本告知承诺书,以资共同遵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

一、行政许可机关告知

厦门

农业局(以下称本行政机关)就申请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种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核发《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章种子经营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八条规定;

2、农业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章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第十一条至第二十条规定;

3、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4、农业部《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第二条、第三条规定;

5、《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办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闽农种[2001]93号文规定。

(二)许可条件:

1、应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300万元以下;

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的人员。其中具有1名以上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

3、具有与经营种子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加工、包装、贮藏保管设施和检验种子质量的仪器设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许可办理:

1、申请人应凭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与本机关签定《种子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2、申请人凭本告知承诺书即可先行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3、正式开业前,申请人应书面通知本行政机关。本机关收到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之内作如下决定:

(1)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审批许可证件;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2)对不完全具备履行告知承诺规定条件但可以整改的,指导申请人实施整改;

(3)对主要条件不具备履行告知承诺规定要求且无法实施整改的,在2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减审批许可事项涉及的经营项目。

(四)、行政管理要求:

1、申请人获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应接受本行政机关的检查,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种子经营法律、法规的管理规定;

2、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本行政机关许可,不得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以外的种子的经营;

3、申请人如需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到本行政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4、申请人应在客户能够看见的醒目位置悬挂《种子经营许可证》,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

5、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加工、储藏、分级、包装、分装、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种子经营档案应当保存至种子销售后2年时间;

6、种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的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与有关咨询服务,并对种子质量负责;

7、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遵守农业部《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转基因植物品种种子的,标签标注的内容应当遵守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监督与法律责任:

1、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企业登记部分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暂行规定》办理许可项目,本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许可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现象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处理,由此引进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由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自行承担;

2、因本行政机关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告知错误的,由本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过错责任;

3、许可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作是否予以核发行政许可证决定的,视同当事人具备了核发许可证的条件;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本行政机关予以承担;

4、申请人在行政许可的整个过程中,有权依照《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使法律救济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申请人认为本行政机关未履行种子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度中应承担的义务的,可以向市效能办投诉,由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移送处理的,由该机构于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投诉人。

二、申请人承诺

(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要求填写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辩)

申请人名称(姓名):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申请人承诺:【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厦门

农业局:

申请人为

(企业名称),位于

(住所),生产经营场地(地址)在

,申请从事

(行业)的业务。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告知书的内容已作认真的阅读,对理解不清的问题已向经办人员书面提出,并得到了准确的答复。现就行政机关告知书的要求慎重作如下承诺,该承诺为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由申请人承担法律后果:

(一)承诺履行行政机关告知的义务,接受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二)承诺现有经营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省市规定禁止经营、不具备整改条件等情形;

(三)承诺在行政机关规定的时间(开业前)内达到申请许可证的主要条件:

1、注册资金

万元;

2、有与种子经营内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名,其中有经省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员

名;

3、有满足加工、检验种子的必要仪器设备

台(件);

4、本人承诺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

平方米,检验室面积

平方米。

(四)承诺在行政机关要求整改的时间内达到申请许可证件的全部条件;

(五)承诺取得工商登记后未获得厦门市农业局颁发的《种子经营许可证》之前或者虽有证照在不符合许可条件时,不从事种子经营活动;

(六)承诺在种子经营中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种子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

(七)承诺因不履行义务和违法经营自行承担经济风险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附注

1、本告知承诺书以配套的表格、文书格式同时在本行政机关的办公场所和市农业局、市政府网站上公示,供申请人下载使用;

2、根据《种子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农业部确定: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油菜、马铃薯为主要农作物外;福建省确定:甘薯、茶树为主要农作物。

3、《种子法》规定不需要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无需办理;

4、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本行政机关归档,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归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5、厦门

农业局地址:

邮编:

;电话:

分管领导

电话:

承办人员

电话:

厦门市工商局地址:湖滨南路43号,邮编:361004,电话:2201636

6、监督渠道:

市效能办电话:968123

2016邻居证实建房承诺书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第五篇

邻居证实建房承诺书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经本人申请现批准我在 (地址)个人建房,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现本人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本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进行建设。

2、在申请打桩放样前,将本人原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所有房屋(包括附属房)拆除。

3、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进行建设。在规划验收前或后,不擅自加层、违章搭建,不外设防盗网,不随意变更和破坏立面,不围圈、占用经审定批准的个人建房用地规划红线图以外的土地。

4、在建设施工中妥善处理好邻里之间关系,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不随意占道,不影响交通。

5、在规划验收前完善房屋周边的排水、排污、绿化等基础设施。

6、在按规划设计条件和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建设竣工,并兑现履行上述承诺后,方可申请规划设计条件核实验收。

7、本人明确并承诺遵守《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45条规定,即本人新建房屋竣工后,未经核实规划条件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房屋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登记。

8、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个人存档,一份住建局存档。

以上承诺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现,如若本人违反该承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场镇规划区建房承诺书

基础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暨规划承诺书 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了充分保证场镇规划区内基础设施设备完好、不损毁,切实按规划建房,我户特做出如下承诺,并随时接受监督检查。

1.我户自愿按村(居)民自治公约缴纳场镇规划区建房基础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暨规划履约金 元。

2.在建房中,我户自觉维护维修好道路、水沟、人行道、绿化树、路灯、果皮箱等公共基础设施设备,如造成基础设施设备损毁损坏,房屋竣工后我户自行维护维修好,如未按时维护维修,由村(社区)组织人员进行维护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意在我户缴纳的履约金中扣除,履约金不足以支付维护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我户自愿承担超出部分费用。

3.在建房中,我户严格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要求,规范堆放建筑材料,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房屋竣工后,及时清运建筑残渣、垃圾,如未按要求堆放材料和及时清理转运建筑垃圾,由村(社区)组织人员清理转运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意在我户缴纳的履约金中扣除,履约金不足以支付的,我户自愿承担超出部分费用。

4.我户严格按镇、村规划建房,妥善处理好与邻里周边关系,切实做到房屋朝向、地平标高、层高、楼层、立面塑造、外墙装饰和楼顶瓦屋面等按职能部门现场放线要求施工,如未按规划、放线要求施工,我户同意将缴纳的履约金转为违约金处理。

附件:承诺人身份证复印件

承诺人(签字):

7月16日申请建房承诺书

xx-x街道办事处:

我户在新三村移民搬迁安置地建房,作为户主代表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房前将书面申请交到村委会,村委会同意后开始建房(申请注明建房时间)。

二、按照《xx村搬迁安置补偿方案》规定的户型和《xx村移民搬迁宅基地抓阄方案》确定的安置地块进行建房。

三、严格按照新x村整体规划设计的“民居风格”要求进行建房。

四、在建房过程中爱护公共设施(公路、人行道、供水设施、供电设备等),若出现损坏自己负责修复,不修复自愿接受任何处罚。严格按照规定的宅基地安置面积建房,绝不超出自己的面积建房,并服从办事处的监督和统一指导、安排。

以上承诺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人强迫签订,若本人或家人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承诺,视为本人及家人自愿放弃安置地块,并将安置地交还村民委员会,从此不再以搬迁安置为由找任何一级政府部门要求搬迁安置,以上承诺望各级政府及领导进行监督。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村 组村民

2016年7月16日

农村建房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新塘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合作社村民,本人申请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房屋一间,房屋宅基地面积_____________,根据本人意愿和相关文件精神,拟建造_______结构房屋,层高___________,外立面颜色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

本人郑重承诺:

① 所有材料真实,宅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属“一户一宅”;同意按照“规定层数和统一立面”的要求建房;

② 保证按照镇新农办的要求施工;

③ 保证施工安全;

④ 已熟知与申请事项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城市新农村建设规划与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增城市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⑤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所填报的内容和提交的证件、资料是真是的、有效的、合法的,如有欺诈等虚假行为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保证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整改、拆除等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承 诺 人 签 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注:承诺人必须为申请建房用户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 1 -

建房承诺书1

本人将在 村 组,选址拟建一栋 层 平方米的房屋,本人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现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郴州市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北湖区加强乡镇村规划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

二、选用本村 户型并报批后,严格按照选定图纸的户型设计和建筑设计图纸施工,保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屋顶样式、统一外墙色彩)。

三、在镇城建办进行现场放线并填写好相关记录后再动工,动工后一年内完工。

四、严格遵守一户一宅制度,新房建好验收后,一个月内拆除原破旧房,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状或复耕;对占道或公共场所设施堆放建筑材料的,十天内清理完毕,保持清洁。

五、本人自愿交纳建房保证金到村建房理事会,作为履行规划、控制红线和标高,执行相关规定的承诺金;如有违反,保证金不退,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村民、村建房理事会、镇政府各壹份。

承诺人(签章): 身份证:

二0 年 月 日

自主建房承诺书

本人 ,是 金家乡镇 村 社村民,房屋受“7.28”特大洪灾侵袭倒塌(因灾倒塌和损坏房屋认定书号:永认 号),在政府组织的灾后重建中选择自主建房,特向金家乡镇人民政府承诺如下:

1、本人自主建设新房。

2、建房地址在原址重建。

3、建筑面积自行决定,但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4、建设费用超过2万元部分自行解决。

5、保证按时完成新房建设,通过验收。

承诺人:签字

二〇一〇年八月 日

2016道路运输服务承诺书
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第六篇

道路运输服务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慎重承诺:

一、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

1、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2、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使驾乘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3、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1、保证所经营的班线客运车辆实行集约化管理、公司化经营,不挂靠经营。

2、客运班线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承担一切经营风险,遇到经营困难、纠纷等问题,由公司自行解决,并妥善安置车辆及从业人员。如需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应逐级反映,保证不出现擅自停运、罢运、聚众闹-事、承包人集访、群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3、保证按照规定的经营期限经营,经营期届满,主动退出客运市场。

4、保证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转让或变相转让客运经营权。

5、保证严格按照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范围运行,为社会提供连续服务,不擅自暂停、终止经营。

6、保证客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按时交纳国家税费,并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7、保证在办理相关业务和申报过程中,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违反本项承诺,我公司自愿交回客运班线经营权。

四、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1、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载,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2、保证车辆统一标识,车容车貌整洁,并在规定位置喷涂企业名称和投诉电话。

3、保证司乘人员在工作时着装整洁,佩证上岗,文明礼貌,服务热情,规范作业,接受监督。

4、保证车辆清洁、卫生,不在车内播放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影像节目。

5、保证不强迫旅客乘车,不甩客、倒客、敲诈旅客,不粗暴待客、不私抬票价、不恶意杀价,正班正点,安全行驶。

五、遵守所制定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我公司经营的所有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车辆,在此慎重承诺。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签字(签章):

(单位)公章 月 日 年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服务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根据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了遵守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以下经营服务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服从运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保证经营车辆在运管部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旅客运输经营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连续优质的运输服务。不接收未经运管部门许可的客运车辆,如果接收无《道路运输正》车辆挂靠,本公司自愿接受在本年度的质量信誉考核中降低一个等次并由运管部门收回一条班线的经营权。

2、把安全运输生产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上报道路旅客运输生产事故。对经营车辆按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状况,不使用报废的和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3、严格按照运管部门核准的经营期限、线路、班次、时间,在指定的站点停靠,按序发车。做到不拉客、不宰客、不卖客、不甩客、不欺行霸市。按照车辆核定的客位数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做到不脱保。

4、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运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如实反映问题,不参与罢运、停运、集会、违规上访、缠访等影响社会安定行为和违反运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

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

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规定,保证公司客运经营者不倒卖经营手续,如有经营车辆产权发生易主,由公司收回易主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交回原许可的运管部门,并填写《道路旅客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变更申请登记表》,经备案后车辆方可运行,如未按规定执行,一经查出,公司愿接受处罚并由原许可的运管部门注销易主车辆的经营资格,收回易主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

经营车辆从业人员变更时,由公司收回变更从业人员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线路标志牌》后,填写《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变更申请登记表》,经签发《道路运输证》的运管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运行。

6、严格按照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规定的时间,向运管部门提交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将自行降为B级。

7、自觉做到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合理收费。积极参加运管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宣传活动。做好经营者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服务意识和道德观念。

8、积极支持、协助运管部门的管理工作,认真按时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

如果违背以上承诺,本公司自愿按承诺内容接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处理。触犯道路运输相关规定的,按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单位(签章): 法人代表:

经营车号: 经营人:

年 月 日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单位(本人)取得道路运输许可后,为守法、诚信和安全经营,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守法经营,做到证件齐全有效,不超范围经营。

二、企业(公司)或个人发展依靠新增车辆、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确保不在本市范围内其它运输企业或单位吸纳转户车辆,不恶意以投资、参股等方式在本市范围对注册公司转落藉本市车辆。

三、经常对照开业条件,按时参加年度查(审)验。按照要求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等指令性运输任务。严格执行汽车运输作业规程,不使用运输设备设施从事违法活动。

四、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工作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车辆管理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为重点,健全制度、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强化安全生产,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经常对照《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上线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和道路货物运输安全。

六、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接受吊销经营许可、停止车辆新增、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

七、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个人)各执一份。

承诺人签字(签章):

年月日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马鞍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管处)就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告知如下: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16年第6号)

二、许可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三、许可的办理:

(一)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运管处窗口递交《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立项申请报告、作业场所方位及平面图和有效使用权证明。

(二)市运管处收到申请人承诺后,符合条件的,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件;

(三)市运管处颁发许可证件后,申请人应到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取许可证件;从递交承诺书第9日起计,逾期30日不领证的,作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四)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行业管理要求:

(一)获得许可证件后,应接受市运管处的检查,遵守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

(二)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许可前,不得开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三)申请人应在客户能够看见的醒目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申请人如需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到市运管处办理有关手续。

六、监督与法律责任:

(一)市运管处将于许可证颁发后3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现象的,市运管处将依法查处,一切法律后果由道路运输单位及个人自行承担。

(二)因市运管处告知不明确、不具体,或者告知错误的,由其承担法律责任。市运管处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过错责任。

(三)申请人已按照告知承诺制度作出承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市运管处未发放许可证件的,由其承担责任。

(四)申请人认为市运管处未履行告知承诺书中应承担的义务,可以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由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移送处理的,由该机构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投诉人。

七、其他:

本告知承诺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市运管处归档,一份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归档,一份由承诺人保存。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市运管处联系:

地址:红旗北路93号

邮政编码:243000联系电话:0555—2472776

传真:0555—2474759投诉电话:0555—2365724

申请人承诺

(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要求填写内容准确,字迹清晰可辩。)

马鞍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运管处):

设立公司(企业名称):,经济类型:,生产经营场所于(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经营面积为平方米,从业人员数,申请从事

(填写详细的经营方式及范围)的道路运输许可,并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已清楚、全面了解,承诺履行市运管处告知的义务,接受其监督管理。

2、本人承诺已达到市运管处的告知的许可条件。

3、本人承诺不符合许可条件或未获得市运管处的许可,不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

4、本人承诺在道路运输经营中遵守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5、本人承诺对本人违反承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运管处有权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本人予以行政处罚。本人也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责任。

6、本人承诺以上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告知人:马鞍山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承诺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牵章):

年月日年月日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湖北省排水许可证核发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无锡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申报,告知承诺书"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shuxinhan/570364.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