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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

2016-07-27 11:13: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共6篇)不上访承诺书篇一:上访双向承诺书上访双向承诺书甲方(伊利公司):为了方便公司群众反映各类困难、矛盾和纠纷,减少群众为上访来回奔波,根据《群众信访事项代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信访事项,为此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双向承诺:一、甲方承诺(1)接收信访代理事项后,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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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
不上访承诺书

篇一:上访双向承诺书

上访双向承诺书

甲方(伊利公司):

为了方便公司群众反映各类困难、矛盾和纠纷,减少群众为上访来回奔波,根据《群众信访事项代理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信访事项,为此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双向承诺:

一、甲方承诺

(1)接收信访代理事项后,予以登记、区分情况,在15 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及时提出建议,报请镇党委、政府领导决定。

(2)信访代理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受理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乙方延期理由。

(3)对转送的信访事项,如发现有关单位一时尚无处理意见,也未办理反馈结果的,及时联系催办,并提出建议。对暂时无法解决的,继续做好协助工作。

(4)对所反映的情况,上级有关部门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的,及时传达乙方。

二、乙方承诺:

(1)遵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文明有序信访,遵守和维护信访秩序。

(2)如实反映情况,不捏造、歪曲事实,不诬告、诽谤他人,积极配合调查。 1(3)签订承诺书后,保证不多头信访、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无理缠访。

(4)接受甲方反馈时,应书面表明对调查处理情况的意见。若不服处理意见,应依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复查、复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年 月 日篇二:防止农民工上访承诺书

承诺书

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文昌路158号地块保障性住房 工程,由我劳务公司承担施工任务,作出如下承诺:

1、 因建设单位工程款未及时到位,暂时欠付人工费,我方不以此为借口,出现闹事、停工、上访、媒体曝光事件发生。 2、

3、 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我方保证入场劳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未达到时,我方在培训后,达到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费用自付。

承诺单位(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篇三:息诉罢访承诺书

息诉罢访承诺书

相关单位进行政策解释、思想教育疏导,已妥善解决本人提本人因 问题上访,经出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特承诺今后不再就此问题上访。本协议一式六份。

责任人单位签名:

信访人签名:【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篇二: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
信访工作的不足及措施

信访工作汇报材料

一直以来,在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积极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创新思路,健全机制,走出了一条基层信访工作新路子。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基础管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我们通过对多起疑难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臵的分析,深刻感受到只有深入掌握实情,尊重客观事实,不断转变理念,改变执政方式,尊重群众,倾听群众心声,树立诚信形象,“用心”及时协调,才能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解决了,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然而事无巨细,在我们努力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已经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问题,究其原因,群众上访之所以时有发生,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机制不全引来的上访。

我们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访政策和法规,在办公设施及人员配备上都加大投入,高标准规范化建设,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我

国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

二、信访对象多元化。

当前信访活动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幼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社会法人等。许多普遍性问题上访人数多、持续时间长,并且信访群体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 信“访”不信“法”, 致使办事程序错乱,信访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在我们镇接访的信访问题中,有相当部分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和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的事情,但信访人不愿走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而是通过信访的形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对群众的诉求未能及时处理,也不认真向群众解释、作思想工作,群众不得已走上信访之路;二是对某些诉求职能部门要收一定的费用,有的群众为减少这笔开支,通过信访的渠道来解决,省钱又省力;三是通过信访来解决问题,可能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办理结果又快又好。这种情况的发展是令人担忧的,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消解国家司法权威,也严重破坏了我国依法治国方略。

三、信访内容趋于复杂化。

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

不肯罢休。在改革过程中,由于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导致集体上访不断增多,越级上访时有发生。

四、责任不明确推来的上访。

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是多方面的,有时会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有的同志怕情况复杂难以处理,往往将上访群众推给其他部门,有时甚至几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群众在几个部门来回转,既得不到明确答复,也无人过问,只好上访。

五、无理缠访依然存在,无序信访突出。

在信访群众中,有极少数人别有用心,滥用信访权利,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正确的处理决定或裁判不满,虽经信访部门耐心说服教育,仍然信访不息,找领导纠缠,无理取闹,无序信访突出。

无理缠访闹访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由于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政府为此十分被动,为了能罢访息诉,有时不得已采取让步甚至给予一定的安抚,而信访人往往不买账,造成部分群众也极力仿效。同时对其实行稳控也是一项十分尴尬的工作,首先是不合法,有限制人身自由和侵犯公民隐私之嫌;其次是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基层政府苦不堪言。三是社会效果差,造成信访人更加反感,干群关系紧张。而上级的有关规定只是针对干部的,没有规定缠访闹访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此一来,

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还助长了缠访闹访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威信。

因此有效快捷的解决上述问题,加强乡镇信访接待、查处、调解工作显得十分紧迫,我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一)是实行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范畴,严格考核。(二)是要坚持领导包案制。党政“一把手”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包案责任制。(三)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信访部门要加强对交办案件的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的信访情况和对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四)是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对重视不够,造成群众合理要求得不到解决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标本兼治,切实解决信访对象实际问题。

要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凡是国家没有规定,但我镇完全有能力解决的,要尽量帮助解决;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

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

三、制度创新,注意总结新经验、新做法,形成新机制

2006年,我镇总结创新形成了“六步工作法”,和作为全市的典型在市组工通讯上刊发,为村级决策和解决重大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去年年底,我镇总结西太阳村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了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在全镇推广实施,为化解村级信访问题提供了重要手段。目前,全镇各村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和《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处理村务、政务。村里每天干了什么工作,处理了什么事,谁处理的,是否符合“六步”程序,各村都记得明明白白。老百姓对村里工作有什么疑问或有什么不符合程序的地方,拿出村委会记录来一查,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镇机关工作人员在下村查看村务日志时也经常能够发现一些信访苗头性问题。在今年的旧村改造整村搬迁工程、河莒公路沿线拆迁工程等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几个重大工程中,相关村都严格坚持《六步工作法》和《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工作的每一步都严格按照六步程序办理,工程的公示项目预算、资金投入、支出明细以及拆迁户损失、补助发放等情况及时如实在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上填写并将详细情况发放给每家每户,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些矛盾都被化解在了基层。

四、通过信访代理制度和法律介入制度解决群众典型案例。

篇三: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
2016个人信访工作承诺书

个人信访工作承诺书

群众(信访)工作是面向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为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区、镇社会环境和-谐稳定,为此镇群众服务中心(信访办)特承诺如下: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规定,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来访群众呼声,热心为他们服务,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广大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包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制度,做到文明礼貌、接待热情、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三、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积极协调、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信访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了解和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拓展知识面,提高业务水平。

五、扎实有效的开展群众(信访)工作,耐心疏导、解决群众关心的压煤搬迁、新农村建设、土地调整、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依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在镇群众服务中心(信访办)向社会公开镇领导接访值班表、分管工作,上访接访程序,办理来信程序;同时按《信访条例》公布来访须知、信访人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信访维稳承诺书

1.认真安排布置信访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信访工作亲自抓、抓落实。

2.积极深入村(居)民小组、户和本单位职工家庭,认真排查群众矛盾纠纷,定期分析信访工作形势。

3.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亲自参与群众接访,经常到农家(居民)院户下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

4.全力包案化解群众疑难问题,妥善处理信访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5.广泛深入宣传《信访条例》,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6.若不能实现“四无一下降”的目标和以上工作承诺,我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访事项双向承诺书

甲方(金乡街道维稳中心):

乙方(信访人):

为了方便社区群众反映各类困难、矛盾和纠纷,减少群众为上访来回奔波,根据《金乡街道群众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信访事项,为此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双向承诺:

一、甲方承诺

(1)接收信访代理事项后,予以登记、区分情况,在15 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及时提出建议,报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决定。

(2)信访代理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受理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乙方延期理由。

(3)对转送的信访事项,如发现有关单位一时尚无处理意见,也未办理反馈结果的,及时联系催办,并提出建议。对暂时无法解决的,继续做好协助工作。

(4)对所反映的情况,上级有关部门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的,及时传达乙方。

二、乙方承诺:

(1)遵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文明有序信访,遵守和维护信访秩序。

(2)如实反映情况,不捏造、歪曲事实,不诬告、诽 1

谤他人,积极配合调查。

(3)签订承诺书后,保证不多头信访、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无理缠访。

(4)接受甲方反馈时,应书面表明对调查处理情况的意见。若不服处理意见,应依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复查、复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四: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
2016信访保证书范文

信访保证书范文

我是xx-x村村民 ,向上级信访等部门反映,1999年至2001年村集体欠个款项1424.5元。问题经村干部协商调处,已做处理解决,对此事的处理结果,我表示满意,不再到各级政府部门反映,愿意息诉罢访。

上访人签字:

时 间:

信访工作公开承诺书

群众(信访)工作是面向群众,为民排忧解难的工作,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为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区、镇社会环境和-谐稳定,为此镇群众服务中心(信访办)特承诺如下: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各项规定,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倾听来访群众呼声,热心为他们服务,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广大来访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包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制度,做到文明礼貌、接待热情、态度和蔼、服务周到。

三、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积极协调、解决,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

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信访条例》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了解和掌握业务知识,不断拓展知识面,提高业务水平。

五、扎实有效的开展群众(信访)工作,耐心疏导、解决群众关心的压煤搬迁、新农村建设、土地调整、教育、卫生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

六、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依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在镇群众服务中心(信访办)向社会公开镇领导接访值班表、分管工作,上访接访程序,办理来信程序;同时按《信访条例》公布来访须知、信访人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信访事项双向承诺书

甲方(金乡街道维稳中心):

乙方(信访人):

为了方便社区群众反映各类困难、矛盾和纠纷,减少群众为上访来回奔波,根据《金乡街道群众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甲方受乙方委托代理乙方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信访事项,为此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双向承诺:

一、甲方承诺

(1)接收信访代理事项后,予以登记、区分情况,在15 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情况重大、紧急的,及时提出建议,报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决定。

(2)信访代理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受理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乙方延期理由。

(3)对转送的信访事项,如发现有关单位一时尚无处理意见,也未办理反馈结果的,及时联系催办,并提出建议。对暂时无法解决的,继续做好协助工作。

(4)对所反映的情况,上级有关部门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的,及时传达乙方。

二、乙方承诺:

(1)遵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文明有序信访,遵守和维护信访秩序。

(2)如实反映情况,不捏造、歪曲事实,不诬告、诽谤他人,积极配合调查。

(3)签订承诺书后,保证不多头信访、重复信访、越级信访和无理缠访。

(4)接受甲方反馈时,应书面表明对调查处理情况的意见。若不服处理意见,应依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复查、复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信访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单位名称

中共xx县委群众工作部、xx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二、主要职能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xx县委、县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助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县级部门和乡镇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三、服务内容

(一)做好到县委、县政府信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协助相关单位维护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的正常秩序。

(二)做好领导干部大接访和机关干部大下访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做好中省市县挂牌信访案件、转交办信访案件、县委书记信箱、县长信箱热线、网上信访案件及领导批示信访案件转办、交办、督办工作。

(四)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疏理分析、统计研判、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做好重要信访案件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的综合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工作。

(六)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教育、解释说服工作,疏导群众情绪。

(七)做好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服务对象

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服务承诺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各个阶段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负责地做好信访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

(二)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转办、交办群众的信访事项;认真阅办群众来信,做到不积压、不泄密、不拖延。

(三)对承办信访事项的单位及时催办,对不能按期结案的跟踪督查。对受理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理。

(四)严守信访秘密,遵守信访纪律,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对疑难特殊疑难案件、集访和越级信访的调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信访问题提出调处建议,及时呈报县委、县政府并县联席会议审定后认真落实。

(六)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好应当承担的责任,政治清醒、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政治性和严肃性,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和人民公仆的形象。

信访办承诺书

为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规范接待工作行为,树立接待人员良好形象,我们做出如下承诺:

一、文明接待,尊重来访信访人,不得刁难和歧视来访信访人。对依法不予受理的信访请求,应当告知来访信访人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二、按照信访工作的处理程序,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不得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诿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信访请求,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提出。

三、接待人员办理来访事项应依据政策法规,秉公办事。处理问题要及时妥善,不敷衍、推诿,不得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接受信访人请客送礼。

四、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控告人、检举人的姓名及控告、检举的内容,不得泄露、扩散信访人要求保密及可能对信访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

五、接待时间应相对固定并对外公开。做到准时接待,接待过程中不做与接待工作无关的事情。接待人员应衣着整洁,服饰得体,举止端庄。

六、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力戒草率、急躁;谈话记录要认真,询问情况要仔细,归纳群众意见和要求要准确。

七、科室人员严格执行机关的十三项规章制度,加强科室管理,认真学习贯彻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确保所有人员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八、严格执行包村制度,经常下乡,随时掌握所包村的具体情况。按时参加村两委会,发现问题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

以上承诺信访办工作人员共同遵守,请大家监督。

承诺人:

2016年3月18日

篇五: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
2015信访维稳工作总结

第1篇:信访维稳工作汇报

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经贸委系统有“3多”,即下属企业多、下岗职工多、军转干部及退役军人多。自XX年实施改制以来,因职工安置等遗留问题,曾经一度成为我市的信访大户,长期困扰着我们的正常工作,也影响了**的整体形象。为保持和谐稳定,同时切实为下岗职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我委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并把信访问题作为我委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了全年工作主要目标管理内容。同时,进一步明确信访稳定“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企业留守处齐抓共管的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充实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设立了机关信访接待室,抽调人员配齐配强了信访维稳队伍。同时,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分别与有关科室和企业留守处签订了责任状,制订了领导“包案制”,将社会稳定任务细化量化为每月的具体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企业,把“保稳定、促和谐”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

2、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处置职工来信来访

我们结合不同性质和群体信访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之有效的约访和夜访活动,委领导定期不定期约访18次,夜访13次,通过约访、夜访,特别是通过耐心细致的疏道解释,大多数下岗职工能给予充分理解,同时也放弃上访,即使要上访,也不越级上访或群体上访,只是到经贸委反映自己的信访诉求。2015年3月,一糖厂原下岗职工400多人曾集资准备大规模到市政府上访,要求发放失业救济金。掌握情况后,我们当即联系信访骨干人员,先后在一糖厂留守处和经贸委进行了二次约访,参加约访职工都在30人以上,在学习大量的相关政策和耐心细仔的疏道解释工作之后,职工们知道上访要求没有政策依据,最终表示理解,放弃集体上访的念头。

另外,我们还充分发挥经贸委信访室的作用,配齐人员,强化作用,抽调系统内经验丰富、善于做稳定工作的同志坐阵,并始终坚持“一周一小查,半月一大查”的排查工作机制,加强信访信息的及时收集与处理;始终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狠抓源头,想方设法解决上访职工实际困难

企业转制引发职工上访的事由90%以上都是涉及职工安置、补偿、医保及原职工旧欠工资等问题,筹集资金是从根本上解决职工信访问题的关键。在具体操作中,我们认真执行“两个把握”,即“把握合情合理,把握法律法规”,对确需解决的正当诉求,我们一方面努力争取。

上级政府的政策扶持,一方面加大企业债权清收力度,组织相关人员清收债权及标的款。近年来,通过努力向上争取资金和清收债权及标的款,解决了**酒厂等3个企业309名职工182万元失业救济金问题;解决了美迪公司和床单厂227名下岗职工旧欠安置费问题。解决了原轴承厂职工生活费发放及旧欠社保金计432万元;解决了原赣南床单厂退休职工旧欠工资7万多元,等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工作,解决了大规模群体上访的主要矛盾,从而较好地从源头上遏制了迅猛增长的信访势头。

4、畅通信息,强化超前防控,较好地解决了几起群体上访的苗头问题

由于狠抓内部信息畅通工作,建立了系统内“一周一报告,苗头性问题和敏感时期随时报告”的工作机制,确保了苗头性问题的早发现、早预防。去年8月轴承厂一些职工通过电话联系准备动员100人以上的规模到市政府上访,要求增加生活费标准,由于情报掌握及时,我们立即派出工作组解释做工作,通过耐心做工作及分化信访骨干等措施,避免了一起群体上访事件。类似事例每年都有几起,通过这些事例也再次证明我们提出的要“发现得早、化解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措施起到了明显的成效。

5、落实责任,兑现信访维稳奖惩

为确保有效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确保系统内不发生集体访、越级访和群体性事件,我们提出了“小事不出厂、大事不出经贸委、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省、市召开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敏感时期,分别制订“维稳工作奖惩实施方案”。按照“轻奖重罚”的原则,对工作到位,未发生非正常访的包案责任人实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引发了到市政府以上机关信访的,实施经济处罚。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努力,系统内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得以解决和化解,但随着国家一些改善民生的政策出台,一些职工要求增加补助标准,要求解决工伤及职业病补助,要求解决医保及军转企业人员要求提高待遇的新的诉求又出现了,当前金融危机逐步影响下岗职工,再就业也是一大稳定隐患,经贸系统维稳任务仍然艰巨。

三、今年的主要工作措施

围绕“平安、稳定”的目标,主要抓好“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到位”。

一是重点做好初信初访工作。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

二是重点做好老上访户工作。要通过解决问题或耐心解释等手段,使老上访户停诉息访;

三个到位:

一是要进一步夯实基础,建立健全网络,确保信访隐患排查到位;

二是创新方法,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信访职工合理诉求,确保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各项措施到位;

三是继续落实领导包案,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确保重点信访人稳控措施到位。

总之,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本系统的和谐与稳定。

第2篇:信访稳定工作总结

白坪煤业公司掘进一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深化落实“以稳定促发展”的目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稳定工作是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稳定是根本,没有稳定,就没有生产。搞好稳定工作要做到用真心、动真情、下真功,细致入微地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引导他们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共促和谐、共谋发展”的强大合力。

一、顺畅沟通渠道,构建和谐氛围。管理与被管理是一对矛盾。做好稳定工作,就是要让矛盾的双方尽可能处于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统一状态,刘玉光认为解决这对矛盾的很好的方法就是加强沟通。1、从宣传入手,营造稳定和谐的氛围。认真准确传达每一份文件、会议精神,有效面对当前诸如收入分配、工作岗位调整等诸多复杂的不稳定因素。根据我队用工复杂,素质参差不齐等实际情况,制订了学习计划,分别以专题讲座、看教育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使他们在思想上受到充分的教育,增强素质,提高觉悟。强力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对各类问题的发生起到了预防作用。2、深入职工群众,了解队伍心声。定期召开的不同群体人员坐谈会,将收集到的职工思想动态和意见建议反映上来,组织实施落实。在召开的不同群体人员坐谈会中,收到意见建议26条,处理答复率达100%。还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岗位,为一线职工解惑答疑,遇有实际问题能解决的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力争使各类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职工队伍稳定,工作积极努力。

二、做到至真至诚,构建信任关系。做稳定工作就是做思想工作。做思想工作政策界限不能突破,职工矛盾不能激化。最实质的工作就是把政策的内容以职工接受的方式讲清楚,让职工能够理解和接受。在工作中至真至诚、入情入理,成为职工的知心人。1、做职工的思想工作,关键是要把道理讲“实”。用自己的话说:“只要把道理讲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他们就会理解,思想工作就会收到实效。职工自己心里有杆秤,只要咱说实话,他们就会觉得咱可信。”就是这样坚持讲真话,不讲假话,讲真道理,不讲假道理。大至国家社会形势,小至一个单位及个人的状况,都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造假,不夸大,不文过饰非,不添油加醋。在此基础上讲道理,职工对他的话听得进,信得过。2、做职工的思想工作,还要把道理讲“真”。做稳定工作这几年来,对职工是言而有信,行则必果,从不采取官僚主义的态度。他经常采取家访的方式和职工及家属促膝谈心,以平等的地位和职工沟通,以亲朋的心态和职工讲清道理,以真诚赢得了职工的信任,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牢牢掌握了稳定工作的主动权。职工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知心人和主心骨,遇有难事或思想上有解不开的疙瘩,主动找他谈心,寻求帮助和指导。虽然近几年不稳定因素非常多,但我公司没有出现一起群访和参与群访的事件。

三、解决实际问题,树立务实形象。对职工反映上来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千方百计地尽快地为职工解决,从不拖泥带水,办的到马上办,而且办就办好。不能办的,尽快给予答复。这一点,深受职工群众欢迎,得到了职工群众的充分信任和理解。通过这些事,职工看到了确实是在为他们办实事,这让的话在他们心中产生了份量,思想工作有了说服力,保证了稳定工作的效果。稳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思维与工作过程,同志牢固树立“稳定工作无小事”的思想,积极拓展新形势下职工思想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坚持疏导与教育并重,改进与加强并举,以政治思想工作者特有的工作态度和顽强毅力,努力把我公司稳定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为我公司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第3篇:信访维稳工作总结范文

信访、维稳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稳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增进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过去的一年里我社区“两委会”始终把社区稳定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一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认为只有社区和谐稳定才能更好的促进社区全方面顺利发展,今年我社区信访、稳定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社区两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

信访、维稳工作是一个单位维护稳定的基础,我社区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把信访纳入社区重要工作议程。

(一)、成立领导小组。社区“两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年初成立了以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的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社区两委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组成,形成了高效、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完善领导信访接待日。为了更好的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更快更直接的为居民群众处理事情,社区今年特别安排社区所有两委会成员轮流值日,更直接、更快捷的面对面位居民群众解决问题,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

(三)、加强社区人员的信访知识培训,完善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抓好信访接待人员的业务知识能力和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是开展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关键,今年我社区经常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了接访人员的处理案件能力(

二、强化措施,把信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今年3月和7、10月,社区8组、10组都面临拆迁工作,尤其是10月初明月10组居民住房安置工作,在工作中牵扯着很多稳定问题,怎样完成好拆迁和安置工作,社区两委会班子通过认真仔细的研究,前后经过了无数会议,最后讨论出工作方案,社区两委会班子所有成员和三个支部书记分组,到每户人家里进行走访,了解具体情况,针对各户的实际问题所在,对症下药一一进行分析,为每户人制定出安置方案,使明月锦苑的安置工作得到了顺利完成。今年8月由于过渡费迟迟没有拿到,引起明月1、2、3、6、9、10六个小组的居民要到区政府集体上访,社区第一

时间得到这一消息后,立即向街道信访部门反映,然后一方面做好居民群众的解释共作,一方面研究解决方案,最后经过与居民群众商议后,决定由社区信访代理员带领6个小组其中4个比较严重的小组组长一行5人到区政府进行反映,通过反映后区有关领导作出了答复,在15日内解决此事,社区居民情绪得到了控制,杜绝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今年我社区的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我们的目标还有一段距离。这是在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学习不够,工作缺乏新意识,没有形成一定的特色造成的。今后,将加大学习力度,不断创新,进一步提高社区信访工作水平。

明月社区

2015年12月23日

第4篇:信访维稳工作总结

县信访办:

xx-xx年,我局认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做好信访日常工作,并针对本年度出现的重点情况,如奥运安保工作、大量民工回流导致城市管理难度加大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使今年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今年开展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合力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整防结合,预访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构建信访稳定工作体系。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谋划和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文明的丰都做出新的贡献。信访是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心声的重要渠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局强化宣传,深化认识,不定期层层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信访会议、文件、政策精神和相关规定,促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全体干部职工一致认为,加强信访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的需要。市政系统上下形成一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并将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加强领导,成立班子,分工协作

为确保信访维稳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jú长李绍平同志为组长,副jú长甘黎凡和纪检组长彭正伟为副组长,李源泉、兰正明、侯华祥、杨劲松、陈南君、李晓萍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信访工作由办公室李源泉同志具体负责,所需办公经费由财务室给予保障。领导小组在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的同时,坚决做到将信访反映的矛盾如实记录、给予耐心解释,做到有据可查,尽可能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情况复杂的信访问题按程序逐级上报,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有序解决,千方百计将群众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本部门。

三、强化措施,调查摸底,找准根源

对于各种信访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说服教育为主,其他措施相结合的办法予以解决。具体做法是:一是切合实际,做到公平公正。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信访对象意见,能够做到秉公办事,力求做到公平公正,防止因办事不公、态度生硬引发纠纷和上访问题发生。二是加强学习,熟悉业务。市政工作政策性强,为使每个干部职工都能掌握市政政策法规,利用职工会议,强化市政政策法规学习,要求每个干部职工都能较好的掌握市政各项政策,防止认识上的偏差引发不必要的矛盾。三是深入基层,找准信访根源。组织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深入基层,体察民情,掌握第一手资料。我们主动接近他们,了解情况,及时为其送去党和政府的优惠政策,带给他们温暖,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加强责任,预防为主。制定完善集体上访及非正常上访等处置预案,特别是奥运期间由李jú长亲自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了奥运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五是畅通信息,排处纠纷。以多种形式拓宽信访网络流转渠道,确保信访网络正常运行。以网络流转为载体,以信访数据报表、年度工作意见和总结等形式为手段,全年上报信访稳定信息,确保公文流转规范高效。对县联席办、维稳办、信访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要以发函交办信访事项行文中的主送单位为准,本系统各部门以本级机关的名义上报。每月定期开展本地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排查,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落实调处工作责任制。六是责任层层落实,与下属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局党组要求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所属各单位要把文件、会议精神层层传达贯彻到每个职工中去,及时对本辖区内的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及局机关办公室。对因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调处不力和各单位排查、化解矛盾不及时引发的群众上访或集体上访事件及奥运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取消年底评优晋级资格。七是及时回复处理上访事件。其中市长信箱6件;县政府催办单3件;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2件;来信来电来访18件;社情民-意5件,办结率达100%。

本年度的信访维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整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工作实际,加大排查力度,确保全年实现“四个零目标”。

第5篇:信访稳定工作总结

据县委、县政府及县信访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园区实际,制定了全年信访工作和相关的文件等,用制度扎实推进信访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贯彻落实“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接访、清积案”2月29日全县信访工作会议后,园区随即下发了《关于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接访、清积案”活动的通知》,召集各部门、各社区和各企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信访问题大排查、大接访、清积案”工作。共排查出被辞民师、法轮功重点人员和缠访户等信访重点人员共13人,落实重点人员包案领导、责任人、社区包案负责人和责任人。对重点人员采取以下稳控措施:一是强化稳控责任。二是密切关注其行踪和动向,确保不脱离视线,发现情况立即汇报处置。三是园区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制定《宁江工业园信访稳定应急预案》。确保信访重点人员稳控到位。

二、积极推进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建设按照工作要求,园区及时下发了《关于成立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宁江工业园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宁江委发201513号),深入落实园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四级网格建设。目前已建立3个三级网格和37个四级网格,并落实各级网格调解员和信息员。加大宣传力度,健全矛盾纠纷调解网格化机制,严格奖惩,确保十八大前后不发生有影响的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上访。

三、真抓实干,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信访是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现实矛盾反应。随着园区的深入发展,信访工作正在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园区信访工作者深刻体会到了所面临的压力和责任,要想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既要坚定信心,多为群众办实事,又要与时俱进,注重方式方法,站在群众角度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园区要求社区做好信访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努力把信访苗头排查化解在基层。目前已在全园区3个社区分别建立了调解室和信访接待站,建立了88个中心户,培训上岗专兼职调解员36人。中心户和调解员主动及时了解情况,发现苗头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上报园区。为了把基层排查工作做实做细,做到情况明、对策实,园区要求社区每周上报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材料,没有情况也要报正常。如群众反应景湖安置小区“路难行”、“水难通”、邻里矛盾等,经过耐心细致工作,都被成功

化解在基层。上半年园区共接待受理矛盾纠纷61件,成功调解59件,调解成功率96、7%,基层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扎实有效。园区抓住主要矛盾,落实包案人员责任,做好重点人员的教育监管工作。对有政策规定和确有实际困难的,如老农机人员,园区积极协调,从快解决;对没有政策规定又没有实际问题的,如刘保前,通过做思想工作,进行稳定消化。强化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进一步完善事前预防、事中化解、事后监督的排查调处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为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园区通过拉横幅、贴标语和巡逻车广播等方式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等,强化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建立信访矛盾纠纷调处的第一道防线。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信访工作形势更加严峻。园区将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及时有效解决信访问题,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园区和谐稳定。

第6篇:信访稳定工作总结

2015年,集团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加强排查调处、科学预警预测、强化调查研究、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信访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这个核心不动摇,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各项工作任务。我公司按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了年度信访各项工作,现将2015年度信访稳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健全组织,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一、健全组织,组织加强领导,加强领导,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教育全公司职工从维护公司稳定、促进公司发展、打造文明和谐企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信访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平安信访”、“和谐——”观念,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建立了由公司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的信访调解委员会,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各分、子公司分别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作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与16家子公司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状,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确保了各类上级转办件及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分清职责,理顺程序,全力做好各项信访稳定工作。

二、分清职责,理顺程序,全力做好各项信访稳定工作。各项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了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包案机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归口办理机制,信访工作督查和整体联动机制。制定了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制度,规范了各单位的责任范围及办理流程,信访办公室主要负责各类信访案件的办理,接到信访件后,由信访办公室提交分管领导批示,根据职责范围由各部室或相关单位协同信访办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同时做好登记,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岗位目标考核,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信访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利,推委扯皮,发生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信访员的工作责任,在年终各类先进评比中一票否决。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排查调处工作,每季度按期组织召开信访案件排查调处会议,对近期信访案件进行摸底调查,对近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考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加强检查考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我公司按照上级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细化责任,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我们把信访工作纳入单位(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在工作中造成责任信访或办理不及时、发生上级二次督察、群众越级信访的依考核标准予以扣分,实行责任追究。对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承办单实行部门负责制,严格按要求标准和时限办理,努力提高信访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重点解决和杜绝对信访办理避重化轻、含糊其辞、转而不办,随意答复等问题。今年,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各部门信访人员组织了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信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还组织开展了信访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完成了信访调研报告及信访报表、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我们按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了认真的自查,2015年度我们严格落实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未发生越级集体上访事件。信访各项工作达到了检查考核各项标准。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在世博会、中秋节、十一期间,集团公司及各企业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排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任何死角。排查重点是一些上访老户、重点群体,特别是参战人员、军转干部、涉军、涉教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摸底。对排查出苗头性问题件,逐一实行“四明确”,登记造册,明确了帮扶人员,落实了具体责任,挂帐督办。同时,各单位配备了一名信息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随时掌握不稳定因素苗头动向,特别是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今年,集团公司共受理来访事件30余起,现已基本都已结服。针对因劳资纠纷引起的2起信访疑难案件,信访人提出不符合政策法规的无理要求,分管领导及时召开调研会议,研究妥善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并多次亲自到信访人家中,耐心向其讲解有关的政策法规,终于圆满的解决了这2起信访疑难案件。

2015年信访:2015年信访:年信访工作计划【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信访工作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区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全力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确保集团公司继续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此,我们确立的20152015年信访工作思路是:年信访工作思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真正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解职工所难,通过调解、转办、督办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我公司信访稳定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推进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强化领导责任推进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信访工作要以讲政治、将宗旨、将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各信访工作组织,在集团公司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工作网络,达到领导整体重视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继续落实和深化以“一把手工程”为龙头的信访工作责任制。

二是加大信访稳定工作宣传力度。稳定工作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深刻理解信访工作的内涵,把信访工作的内容学懂弄通,充分运用信访工作的条例内容切实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同时向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精神,使群众了解《条例》、充分运用《条例》来解决自身的切身利益问题。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信访工作必须把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发现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阶段,并不断创新工作格局,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篇六: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
2016信访案件调查报告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一)

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举报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所反映的问题也参差不齐。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干部工作不到位、作风飘浮,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他们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对群众的切身利益漠不关心,而我们的群众则认为纪检监察机关能解决他们所反映的这些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笔者就当前如何搞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仅供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经常换位思考,切实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来电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是人民群众作为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途径,实质上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一种信任,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有利于惩治和预防腐败,有利于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不正之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发展民主政治,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转变观念,整合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和信访举报部门几个干部的事,信访问题要得到彻底解决,必须各方面、各部门都要统筹协调,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每个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合力。

二是换位思考,转换工作思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干部应站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随时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信访、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更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三是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纪检监察信访部门作为纪检前沿阵地,要高度重视,经常过问,逐步建立起加强做好信访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从而使信访举报工作既要立足于基本职责,把执纪办案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相结合,与做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又要把调查取证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充分发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和直查快办的优势,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服务。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大源头治理的力度,努力化解基层矛盾和对信访问题的预防处置工作

俗话说:“树有根,水有源”,“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也有其原因。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是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要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利用接待场所和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相关的法规、信访者的权利与义务、信访工作流程图、本委局受理的范围、工作程序及时限、质量要求以及领导接访的时间等,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影响,增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透明度。

二是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全年工作坚持做到“三办”,即: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普件快办;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保持一张笑脸,程序上讲一个清楚,明确给一个答复,承诺一个时限,搞好优质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积极实践“三种下访”形式:定点下访,即到信访问题较突出的单位和地区开展下访,督促基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定人下访,即针对军转人员、重点上访对象、改制企业分流失业人员等特定人群开展下访,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切实解决好这些人员的实际困难;定事下访,针对移民安置补偿、新城征地补偿、城市拆迁等特殊弱势群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要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或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也就是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根本和主线,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信访、上访的苗头和隐患,多一点思考,少一分盲目。

四是要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点。作为纪检

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和动态,充分发挥基层党政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坚持并完善领导包案、挂帐督办、领导下访、电话约访、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党风廉政信息发布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建立基层党政组织与群众互动、互信机制, 随时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创新工作机机制。结合《信访条例》、中纪委实施《信访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分工,明确责任,逐步建立健全高效运转的领导负责机制,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重要线索和疑难信访问题集体评估与研究制度、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问责任制、实名举报制度、双向承诺制、保密制、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制、信访季度分析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二是积极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作中,信访举报办事程序要按照:受理→登记→送阅→领导批示→转办、交办、自办→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上报领导审批→结案( 了结) →立卷归档等程序办理,并积极探索信访举报在受理、调查、处理等环节的公开,切实增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的透明度。

三是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因为信访举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通过关门集中学习、走出去考察学习和在工作中实践学习,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的素质培养,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素质建设,努力提高其具备五种能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能力;提高捕捉信息,及时发现违纪案件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能力;提高正确运用政策和纪律,查办信访案件的能力;提高调动各方面力量,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疑难信访问题的能力;提高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把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

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要发扬求真务实精神,秉公执纪,做到每件信访有记录凭据、有拟办意见、有领导批阅、有办理结果、有档案储存,减少处理信访举报的随意性,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群众稳定在当地。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二)

为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强化执行力度,突破执行难关,我们对全省法院的执行信访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在调研过程中,除了对执行信访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全面、客观把握之外,还专程与一些长期上访的当事人进行对话。通过执行信访这面“镜子”,可以反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行部门及时改进作风,跟进制度,扎扎实实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处,用实际行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由于执行信访案件在所有信访案件中突兀的地位,而且执行信访已与执行难等问题形成一个锁链,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将产生连锁反应,推动其他环节的运行,使法院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一、执行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与特点

执行信访案件本身都有着许多明暗交织的原因促成,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会在执行信访案件中有所显现。据调查,执行信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陈年旧账多,化解难度大

执行信访案件中以旧案居多,新案较少。近年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执行程序的不断规范,民诉法修改后相关救济程序的明确等,执行案件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这些久执未结的案件主要是因长期找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人的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虽经法院穷尽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最终难以实现债权。对于执行中确实无履行条件的案件,未向当事人做出合理的释明,致当事人不满。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因各种因素,使案件执行进展缓慢,有的案件历时久远,为此申请执行人意见大。这类执行信访案件所占比例约为56%。

(二)被执行主体履行不能问题突出

执行效果与被执行主体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执行信访案件也存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象。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的案件,大多集中在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财产损害赔偿、追索劳动报酬等类案件。此类执行案件化解难度大,最易引发信访。申请执行人往往因为年幼待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生活陷入困难;与此同时被执行人往往也十分贫穷、无履行能力。执行工作陷入无物可执,双方皆有实际难处的两难怪圈。

(三)纠纷解决方式单一,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

对诉讼案件的信访,可以通过申诉复查、再审等方式救济。而执行信访案件的解决途径单一,惟有将案件执行完毕这一条途径,一些本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的市场交易风险,一旦裁判确定,而又执行不能,风险则有可能转嫁到执行法院。交易风险的存在,往往意味着必须有人为风险埋单,公权力救济途径使申请人规避了市场交易风险,由于种种客观原因限制,一旦执行不能,申请人就会纠缠于法院,使得本来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途径,转变为执行信访案件,问题堆积于执行环节。在执行环节中法院执行措施并无明显不妥,但信访人认为危害自己的利益抗辩后执行法院不予理睬,致当事人信访。一些执行案件中正常的救济途径受阻,如应按执行异议、复议程序处理的,有的法院不予立案,导致当事人被迫以信访途径申诉。

(四)被执行人、案外人信访比例增大,执行信访案件的起因更为复杂

由于甘肃省高级法院加大了执行的督导,执行效果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申请执行人信访比例下降,而被执行人、案外人的信访比例却呈上升趋势。二零一二年,我们通过实施《执行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公开标准》,《执行监督信封》制度,大力强化规范执行,公开执行,强化执行监督。二零一三年,实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加强执行案件的督察督办,执行绩效大幅提升。从执行信访案件的数据反映来看,申请执行人的比例大幅下降,被执行人和案外第三人的信访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究其原因,可归纳为三个:一是执行力度加强导致被执行人情绪激化和对立;二是被执行人企图通过执行信访扼制执行;三是执行财产处分力度加大,在执行过程中,触及到案外人,案件第三人的利益。

当然,执行信访案件累积也不乏有些上访人基于投机取巧、无理取闹侥幸心理而引发。该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正确执行工作缺乏理解或对执行结果不满、对法律条文理解不清,或通过执行人员的解释仍然不理解,对法院有对立情绪。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不明法理,思想行为偏激,或对通过执行方式解决问题的期望值太高,一旦愿望实现不了,就把自己应承担的风险全部强加于法院执行之上。

二、执行信访案件反射出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执行工作相对于审判工作而言,更容易发生信访,这与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对抗性有密切关系,与案件审理环节实体判决和程序不当甚至违法相关联,也有整个社会的诚信制度和氛围息息相关,等等。

(一)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相互脱节,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立、审、执分立,相关环节脱位,每个阶段的办案人员只关注自己负责的这一阶段,而不在意其他环节的问题;有的甚至只求自己这一段平安过关、回避矛盾,将信访风险推到下一个环节;有的存在判决等执行依据表述不清、执行内容不确定,或执行保障措施不力等,待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即遭遇难以执行的困境。

1、诉讼保全不及时。在立案、审理环节,如果采取保全措施及时、到位,就为执行环节创造了良好的执行条件。但实践中,有些法院不注意立、审、执的协调配合,有的审判人员只考虑审而不考虑能否执行,致使在审判环节本应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却未能及时采取,导致当事人在立案、审理环节预先转移、隐匿财产现象屡见不鲜,给后一环节的执行工作带来了十分严重的困难,最终导致执行不能,引起了当事人的上访

2、执行依据表述不明。案件执行的法律依据是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主文内容,执行内容不明确,使执行工作陷入被动,从而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上访。一些在审理期间就本已丧失继续履行条件的案件,判决的判项却是“继续履行合同”等简单的表述,进入执行环节后令执行人员无法操作。

3、片面追求调解率。调解本是化解矛盾的良策,但许多案件调解时办案人员并不注重自动履行问题,对将来能否执行考虑不周、缺乏预判,甚至明知调解确定的内容无法实际兑现却仍然积极以法律文书确认无法履行的调解结果,致调解后并无履行保障,将权利人权益无法兑现的难题交给了执行环节。

(二)执行环节措施不力或贻误执行良机

1、法院执行环节成了矛盾的最后归结点。案件执行是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最后环节,是矛盾纠纷的最终归结点。有些案件的矛盾,在审判阶段就得到了解决,但也有不少矛盾会继续存在发展。这些最复杂的矛盾到执行阶段已不可回避,最终爆发甚至激化。因此,执行作为诉讼的最后环节,是矛盾最集中、最尖锐之处,也最容易引发信访。

2、措施不力、依据有误。执行过程中采取执行措施或所依据执行法律文书有暇疵、甚至错误导致执行信访申请人利益受损。这类案件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执行或执行中存在瑕疵行为,或执行法律文书中有瑕疵,并给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影响的案件。这类执行案件的主要特点是:执行人员执行方法不当,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或简单粗糙,机械地就案办案,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

3、执行风险告知不明。当事人往往认为法院已判决了执行就是法院理所应当的事,没有执行不能的风险理念。因此法院立案时应当向当事人清晰地告知执行风险责任,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应当向申请执行人告知清楚,申请执行人在执行阶段负有举证责任,如果不能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流动去向、财产状况或线索,就要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责任。但在工作实践中,有的办案人员未及时告知,导致申请执行人误解,心存不满。这样当事人易把案件的风险责任全部归于法院的执行环节。

4、终结程序设计不合理。执行案件往往无法一蹴而就,需要时间和条件。而当案件执行工作受制于客观因素,短期内无法执行的,可以以程序终结结案。随着情况的变化,需要恢复执行时,对这些老案如何管理目前存在漏洞,且这种旧案并不计入办案考核指标,缺乏相应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而管理者也难以完全主动掌握,是否要恢复执行,有赖于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情况并由申请人提出请求,是否恢复却要由法院执行部门决定。申请人往往认为执行是法院的事,法院将查找财产等职责转嫁于申请人,对法院工作不满。

(三)执行人员责任心与办案水平等有待提升

无可质疑的是,执行队伍中绝大多数执行干警工作很努力,但也有一些执行干警对执行工作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正义感,存在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消极、效率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作风不正等行为,也是造成执行信访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案件执行力度不够,办事效率不高,执行效果不佳;执行方法不当,执行人员未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案,没有做好做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导致双方当事人之间矛盾激化,还引发当事人与执行人员之间情绪严重对立;执行公开性不够。执行人员中嘴勤手懒现象普遍存在,执行人员接受一个执行案件后,做了哪些工作,没有相关记录,不但案卷反映不出来,当事人也不知道,这就容易给当事人造成法院没做什么工作的印象,整个执行过程没有向当事人说清,有关道理没有说透,也是造成当事人信访的因素之一。

三、化解执行信访难题的对策与建议

就甘肃省三级法院而言,执行机构在执行信访案件上付出了巨大的时间和精力。省法院执行局内设三个处,执行信访案件专门由一个处负责,在接访和督办上全局三个处全员参与,对化解执行颇有成效,但繁重的信访化解任务势必影响执行工作和执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化繁为简,从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入手,将执行信访引入法治轨道,成为一大难题。

万事行为先。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也必须以切合实际的行动扎实推进。

(一)重视队伍建设,以队建促执行

【信访,不如实反映情况】

据调查,执行队伍建设各地均存在历史欠账太多,近几年来,在强调执行工作重要性的基础上,执行队伍人员配备相对有所改善,但重审判、轻执行的思想观念未得到根本扭转,最高法院规定的执行人员比例普遍未达到。同审判部门相比,学历偏低,行政辅助人员转任执行员,年龄偏大问题普遍存在,导致整体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不强,造成执行质量和效率不高,进而引发信访,所以内部治理还需从队伍建设抓起,要选强配齐执行人员,从审判业务部门交流一批精通业务,重视程序,具有丰富社会经验的中坚力量充实法院队伍。

(二)畅通法定救济渠道,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难题

执行中应做到畅通法定救济渠道,充分保障信访人的权利救济途径,尤其应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异议复议制度的功能,将无序化的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积极行使相应法律权利,使之进入法律渠道依法定程序加以解决。一些当事人因对案件的期望值与实际发生相距甚远而上访,上访理念偏差,固守“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心态,以上访为要挟,以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而由于一些绩效考核评比中将重大信访、进京访列为一票否决,使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一度走入误区,有关部门往往为息事宁人,做无原则的让步。对于这类案件,法院要能顶住压力。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信访人,适当予以司法救助,在合理合法范围解决信访人的实际困难,是体现法院人文关怀、为民司法的有效举措。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却以无理闹访、缠访的信访人,慎用司法救助等措施,尤其应改变花钱买平安的做法。否则,不仅破坏了基本的法律原则,造成极大的不公平,还会引发闹访人争相效仿、相互串通攀比,(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相当普遍,甚至借力法院行虚假诉讼、虚假调解之事;法院的执行查询、划拨、交付等执行措施处处受人阻挠;协助义务人对协助执行事项不予协助的情形常常发生;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受到打骂围攻的事例屡见不鲜。甚至有的案件申请法院执行后久无结果,申请人转而寻求讨债公司解决问题。显然这是法院执行强制力不足的后果。因此,执行中只要符合法定程序,需依法采用强制措施予以应对。

(三)强化执行公开,确保每个执行环节的公开透明

多数法院对于执行工作流程已有标准化管理,立案通知、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财产报告等方面大都有书面格式化文本,方便了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交流,节省了办案人员的时间、精力,也使当事人了解了法院的工作进程。但由于执行工作要求时效性,执行过程中并没有要求证据交换、质证等程序,在追加被执行人、执行到期债权等多类案件中,相关方会感到法院执行工作不够公开透明。因此,法院应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的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执行中除了要规范运用异议复议程序,还应强化听证制度,强化执行监督。

(四)改革管理积弊,重新设计案件终结制度

现行的执行案件结案计算标准,对于提高结案率有很大益处,但对于推进执行工作弊大于利。目前,由于执行案件的结案指标统计将程序终结案件纳入结案数据,至执行结案率、实际到位率等数据虚高不实;而程序终结制度其实是自欺欺人之举,许多法院将无法按期执行完毕的案件,通通采取程序终结的方式报结,而执行案件并未得到实际执行,久积成弊。一些信访人看到法院宣传的执行结案率、到位率如此之高,而自己的案件却没有得到执行,更会心生不满。因此,建议最高法院从上到下统一执行机构的案件管理,改革执行案件的结案统计标准,改革执行案件程序终结制度。

执行实务中尚有很多法律规定空白之处,近年的修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执行工作法律规定不完善的现状。建议最高法院针对执行实践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和争议问题,尽快完善立法,及时出台相应的制度措施,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现实变化。

(五)对内对外拓展空间,强化执行工作的引领、宣传

法院执行工作紧靠法院自身单打独拼是不够的,必须借力于公安、工商、银行、土地管理、房屋产权登记、车管、边境等众多部门协助形成合力的联动机制。法院应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相互配合,互相搭台。积极拓展信息共享空间,发挥理念转变的宣传与引领作用,强化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的引导。近期,甘肃省高法在清理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执行案件的过程中,经省院执行局积极组织,主动向各方借力,开展了与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及省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多方联动、联合下文,省法院院长给各涉案地方政府亲笔信等多项敦促措施,有利地推动了这项工作高质高效地完成。

(六)强化社会诚信理念,力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当今社会许多市场主体追逐财富利益最大化,缺乏风险意识,更有一些人诚信理念缺失,失信、赖债之事频发。有些人明显有履行能力却想方设法转移财产,对抗执行。由于我国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还不完备,客观上助长了失信人恣意妄为。应从制度层面对此种情形加以辖制,使其切实体会到失去诚信、不履行执行案件债务责任的严重后果。近些年法院开始实行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规定,今年推行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都是强化社会诚信、促进执行工作的有力举措。法院应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勇于担当责任的领头羊作用。建议今后对失信被执行人市场准入,招标投标,银行融资,资质认定等方面出台相应的禁止或限制措施,从制度上限缩其市场空间,在促进执行工作开展的同时,也引领社会的诚信一体化建设,进而为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信访案件调查报告(三)

保险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事关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慎便会影响保险业的形象。为此,内蒙古保监局制定下发了《受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该《规程》从核查和立案、调查与取证、结案三个环节对受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进行了规范。

核查和立案环节

一是建立预审查制度。案件承办部门在登记接收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后,应及时进行预审,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原则上,应于分管局长签批后3日内退回法制处并做出相关说明。

二是明确了核查范围。所有实名保险举报投诉事项都应进行调查核实,且在调查核实过程中可以要求举报人说明情况,提供资料;匿名保险举报投诉事项则应区别情况办理,凡举报线索清楚,附有一定证明材料的,均应调查处理。

三是规范了立案流程。对属于案件承办部门职责范围并决定赴现场进行检查的举报投诉案件,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经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提请分管局长签批。决定立案的,应当在决定立案之日起3日内指定案件调查人员,并启动相应的现场检查程序;决定暂时不予立案的,不直接进入现场检查程序,需要赴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的,案件承办部门可以下发《案件调查通知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形成案件调查报告,由分管局长根据案件调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立案。核查完成后决定立案的,由分管局长在立案审批表上签批意见;核查完成后决定不予立案的,由分管局长在信访案件办理单上签批意见。四是实行回避制度。《规程》明确规定,案件调查人员与举报投诉案件调查事项或者信访人、被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调查与取证环节

一是规范了案件调查程序。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工作证件等合法证件。在具体取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国保监会现场检查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按照一事一稿的方式编制案件调查工作底稿,如实记录检查相关情况和认定事项内容,具体检查人员应当签字确认。

二是明确了协助调查流程。《规程》规定,案件承办部门可以要求辖区内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但须出具《协助调查函》,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应当积极予以协助。

三是规范了复杂案件处理情形。当保险举报投诉案件涉及两个以上(含两个)处室职责范围的、情况特殊的或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承办部门可以向内蒙古保监局稽查工作委员会提出申请,由稽查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处室组成专项案件调查工作组进行查办,必要时可以聘请资信良好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案件调查,并要求其出具专业报告。

结案环节

一是规范了案件调查报告内容。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终结,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报告。案件调查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三项内容: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基本情况、调查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据、处理建议及相关依据。

二是理顺了结案程序。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结束后5日内,案件调查部门应将案件调查报告提交内蒙古保监局稽查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由稽查工作委员会做出是否应补充调查证据以及是否应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稽查委员会决定实施行政处罚且证据充足的,应及时填写《稽查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表》,移交到内蒙古保监局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稽查委员会决定实施行政处罚但需要进一步补充调查证据的,案件承办部门应及时补充调查证据,待补证完成后由稽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相关资料一并移交到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不再重复提交稽查工作委员会进行审议;稽查委员会决定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将稽查委员会的书面意见附在案件调查报告后统一移交到法制处归档。

三是明确了司法移送程序。在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四是明确了延时处理规定。原则上,保险举报投诉案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法制处应自受理案件经分管领导批示后3日内转案件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当自接收案件后在限定日期内将案件核查结果或处理进程告知法制处,由法制处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案件承办部门应说明缘由,经分管局长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

在《规程》发布的同时,内蒙古保监局还绘制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流程图》,直观形象地标明了保险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工作程序,为提高监管部门信访案件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奠定了制度基础,在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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