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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新闻最新消息

2016-12-16 10:23:2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古田新闻最新消息(共3篇)...

2016四有军人对照检查材料
古田新闻最新消息 第一篇

第1篇:

践行强军目标 争做四有国防生 12级国防生陈玉鑫习主席10月30日在古田会议上提出,要正视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存在问题,着力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一代革命军人,也就概括为新一代四有军人。虽是短短的十二个字,但其中蕴藏着值得我们去深刻学习和领会其中的重要精神。

有灵魂

灵魂就是一个人的精神,没有灵魂的人就会如同行尸走肉。而一个人正是因为有了灵魂而不畏千难万险,甚至会为之奉献生命。有了灵魂就会有了目的有了方向。

作为国防生时时刻刻都要有种灵魂-------时时刻刻不忘自己当初的誓言,在不断地学习与训练中践行强军目标,并为之贡献出自己的智慧与汗水。

作为军人更要有一种灵魂,当祖国和人民有危难时要挺身而出。孟祥斌看到落水女子想都没想就一头扎进冰冷的水中,落水女子获救,可他自己却英勇牺牲;黄继光面对着吞噬战友的机枪碉堡,咬紧牙关扑向碉堡,用自己的身躯换来了悲壮的胜利。还有邱少云面对着熊熊火焰,硬是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地让大火吞噬。烈士们用鲜血换来了胜利,换来了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然而网上有股评论说是邱少云在火烧下按照生理学根本不可能不发出声音,而作为一名军人和每个人一样有个美满幸福的家,也都会热爱生命。但军人是有灵魂的,那就是挺身而出。为了战斗的胜利,为了不让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受到损失挺身而出,而有时候牺牲是难免的,正是因为有了灵魂而不畏艰难险阻,不再犹豫,不再害怕,不再患得患失。

有人用生命去挥霍,有人却用生命去弘扬一种灵魂,向我们展示了生命的意义,有些人死了他却活在人们的心中,有些人活着他却如同行尸走肉。

有本事

作为国防生需要的最大的本事就是学会学习,学会在绿色的军营里不断成长并建功立业。而我们最大的实际就是体能素质相比于部队要求薄弱,学习成绩不突出,不刻苦。成长为一名有本事的国防生需要的更多的是磨砺。打开中国军网看到的是我们学校的杨冬,周凯强,还有李松,这些学长理应是我们所要看齐的典型,杨冬按照合格带兵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刻苦训练,不断打牢自己的思想政治科学文化和身体心理素质基础;周凯强他勇于挑战理科生的短板积极写作投稿,先后在中国军网,国防部网和《国防生》,《西安邮电大学报》等发表新闻稿件50篇;李松他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抓好训练所带连队被学校军训旅表彰为优秀连队。他们是我们要看齐的目标,虽然已经身在大三,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在羊年要抓紧补好自己体能还有学习这个“牢”,体能要注重的是每天积累,首先要收获的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其次收获的是军事素质,把自己的身体从亚健康状态转为健康状态,体能训练不光要要求自己苦练,更要注意通过训练收获的是健康而不是折磨。学习上纠正自己不良的学习方式,要求严格一点,态度认真一点。积极学做一名有本事的国防生。

有血性

我们自然会浮现出那些年我们看过的美国大片,看到的是美国大兵浴血奋战的场景,更重要的是我们所感受到他们表现出的健美,血性的一面。在我国有好多有血性的人,他们都是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写这句的作者于谦也是这样的人,他在土木堡之变中不畏惧身后可怕的酷刑,挺身而出化解了危机。粉身碎骨全不怕那真不是随便说的,在这里我们应该对这位大臣的血性深深地折服。作为一名军人不管你长的如何,有句话没有血性的人不配做军人。成为有血性的人不一定是要身体素质有多么好,看起来多么强悍,但要有种大无畏,坚持正义,面对着危险,不是去躲避;面对着强敌,狭路相逢勇者胜;面对着良心受到谴责,站出来维护公平正义,这是一种作为军人不能停留在银幕上的精神。

有品德

作为一名军人没有品德就跟旧社会的兵痞也就不远了,首先在公共场合下尊老扶幼,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老人跌倒了作为军人一定要扶,但一定要会扶,学会用实际行动去感化。不管社会风气如何,军人都要去坚守,以自己的行动唤回社会泯灭的道德。而军人在面对着极大的诱惑时更要严私德,要克制。不忘约束自己,不忘军人誓言。

四有精神既是一种境界,又是一种标准。在每一天的摔打中,在每一天的学习中成长,发芽,最终成为参天大树。

第2篇:

践行强军目标 争做四有国防生 12级国防生王晨曦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是习主席提出的新一代革命军人应该具备的东西,所以我们每一名国防生都要努力做到这“四有”。

有灵魂。作为一名国防生,我们要有携笔从戎,知识报国的理想,有为祖国奉献青春的决心,要把祖国牢记在心,时时刻刻为党,为人民贡献自己的力量。在平时的生活中,要做到令行禁止,严格遵守一切规章制度,时刻提醒自己要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影响身边的人。同时,我们应该多阅读书籍,观看历史影片,了解历史上的伟人和他们的英雄事迹,从中领悟革命先烈的奉献精神,从而激励自己要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精神,争取做到有灵魂,有信仰。

有本事。根据自己的情况,学会取长补短,体能,队列,学习,必须要有所擅长。在现代战争强调信息化作战的前提下,要学习有关通信,信息安全,网络安全方面的知识,同时,要多阅读有关的书籍,从而将自己学到的专业知识与现实军营作战联系起来,为以后步入军营打好基础。对于体能,队列,一定要坚持锻炼,掌握技巧,提高效率,在自己薄弱的项目,比如,单杠,100米上要多下功夫,为自己设定目标,并且坚持下去直到达到目标。同时,要发扬自己的特长爱好,如摄影,有自己的一技之长。

有血性。在没有战争的和平年代,老一辈身上那种血性逐渐在消退,但新一代革命军人一定要保持战争年代革命先烈们的英勇杀敌,不畏牺牲的精神。对于军人而言,没有和平年代,只有战时和备战时这两个时期,在现代世界格局下,我国的南海,西北边疆都存在不安全因素,更要有时刻准备打仗的紧迫感,时刻保持着敌不犯我,我不犯敌;敌若犯我,我必犯敌的决心,在平时的生活中,要做到果断,对待事情不犹豫,认清是非,在训练中要对自己严格要求,即对自己狠一点,在自己在坚持不住的时候,给自己鼓励,咬牙坚持打到目标。

有品德。有句话叫“先学会做人,后做事”。无论你从事哪一项工作,首先,应该做一个好人,一个善良有品德的人。对待他人要有一颗真诚之心,以诚相待,才能赢得别人的信任,答应别人的事情,要尽自己的能力去做;对待父母家人要孝敬,平时多和父母联系,打电话交流近期的学习生活训练情况,关心父母的生活;对待朋友要真诚宽容,要学习朋友身上的优点,提出他的问题并帮助改正,互相鼓励,共同进步;同时要乐于助人,在公交车,地铁上要给需要的人让座,待人友善。

总之,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设定目标并坚持去实现,时刻以一名新一代革命军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逐渐学习革命军人传统精神,建立自己的价值观,培养自己的勇于奉献,有所担当的精神,同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养成乐于助人,真诚待人的习惯,从各个方面提高自身的素质,让自己的军事智能,军事体能,军事技能都有所进步,努力做好一名新一代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国防生,一名合格的革命军人。

201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方案3篇
古田新闻最新消息 第二篇

第1篇: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对辖区内中药生产企业购进行为的监管,严禁中药生产企业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不具备饮片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饮片,杜绝来源不明或存在影响药品质量风险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进入生产环节,落实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要求,监督企业严格按GMp要求组织生产,切实消除中药生产质量安全风险。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辖区内中药生产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购入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生产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购入渠道和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审查、验收记录、按照《中国药典》(2016版)对购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档案等情况,对来源不明、进货渠道不清等进行追溯检查。

(二)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及原辅料储存管理的监督检查,严禁采用易造成有害物质残留的方式进行在库养护。

(三)加强中药生产企业检验设备及能力的检查。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法定标准进行全项检验,除重金属及有害元素、农药残留、黄曲霉毒素等特殊检验项目和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仪器外,原则不允许委托检验。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应发具备对购入原料、中间产品、出厂产品进行全项检验的设备和能力。

(四)加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关键人员资质的检查。严格按药品GMp(2016年修订)及中药饮片附录要求,具备有中药饮片生产或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生产、仓储等人员均应为企业全职在岗人员。

(五)加强中药生产过程中标准和标准工艺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查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处方行为。

(六)加强对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的投料情况、中药材前处理或提取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及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浸膏收率、物料平衡、批生产记录、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等情况的检查。规范中药饮片批号编制工作,以中药材投料日期作为生产日期,中药饮片应以同一批中药材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生产的一定数量相对均质的成品为一批。按规定进行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留样,至少为产品放行后一年。

(七)加强对中药制剂(含中药提取物)委托生产的检查,强化对生产企业落实委托检验的检查。

(八)重点加强对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特别是近期药材涨幅较大、产品成本较高、招标采购中标价明显偏低的中药品种的检查。严格监督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企业对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从2016年4月2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摸底调查、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25日—5月30日)。市局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相关县局应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对本辖区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生产及品种进行基础性调查,掌握相关信息;督促辖区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强化法律意识及质量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药品GMp,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确保中药产品质量。

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要对照药品GMp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入的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中药生产及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质量隐患。对于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发现质量隐患的品种,企业应主动停止生产,并向省局、市局报告。

(二)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5月31日—6月22日)。市局按照制定的中药生产监督检查方案,结合省局年初工作会议部署的中药材、中药提取物以及化工原料代替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等重点检查要求,协同县局对全市中药制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现场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三)总结阶段(2016年6月23日—30日)。相关县局对监督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市局。市局将企业具备相应生产、检验设备和能力的生产品种上报省局备案。

第2篇: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深入推进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的意见》(宁委办〔2016〕15号),现就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熟人经济、行政中梗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把全市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刹歪风、扬正气、树新风的强大气势,以作风建设取得的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新征程的正能量。

二、活动内容

(一)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坚持从作风建设的大局着眼,从解决“四风”问题的点滴做起,使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真正成为一种习惯,成为一种自觉,进而成为一种从政文化,成为一种社会文明。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反映廉洁和作风方面的问题,运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及早提醒纠正,防小错变大错。要重视思想教育管理,告诫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要警钟长鸣,才能警笛不响。

(二)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化“四下基层、四解四促”、“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等活动,切实解决“四风”、思想观念滞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围绕《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剖析,实行开门整改,切实有效解决,形成长效机制。对软、懒、散的领导班子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建立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形成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长效机制,使贯彻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三)强力推行“马上就办”。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精神,完善“马上就办”工作机制,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马上就办”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庸懒散拖”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促进制度落实到位。规范效能投诉办理,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对投诉者的保护;加大对违反《省机关效能条例》规定、“马上就办”要求和损害发展环境突出问题的直查快办力度,实施典型案例“一事一通报制度”。综合运用监察建议、效能督查建议和效能问责等法定手段,倒逼“马上就办”行动自觉的养成。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每年压缩50%审批事项”总要求,坚持“能少则少、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进一步调整梳理下放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同时,按照“快受理、快考核、快审核、快上报、快下达批件”的“五快”服务,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对能当场受理的行政审批申请当场受理,需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并允许容缺预审,限时补报。大力提高技术审查效率,对申请新开办以及新一轮认证的企业,在符合规定并保证认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查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等问题,加强跨科室审批事项的整合与联动,创造性开展预约、代办、延时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融入“六新大”建设大局,服务“海西药城”医药产业发展,继续推行12条涵盖行政审批、政策引导、药材种植、技术服务等四个方面的支持药业经济发展措施,并结合“四下基层四解四促”活动,以“局长在行动”为载体,落实领导干部挂钩帮扶制度,以指导、协调、监督、服务为重点,增强服务基层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帮促企业解决生产投厂、项目审批、质量管理等方面问题,促进新申办企业落地生根,已投产企业长势发展。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作风转变落实年”活动在市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市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依托市局监察室,负责活动的日常指导、协调和推进。各单位领导班子“一把手”是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作为今年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提速增效、为民服务的新办法,新举措,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报道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好经验好作法,让“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看得见、摸得着、听得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务求实效。要发挥绩效管理导向作用,将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市局监察室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格问责问效,确保作风转变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市局活动总结于12月底前报送市效能办,各县(市)局活动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市局监察室。

第3篇:药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2016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一)继续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按照国家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专项整治行动仍然是以中药材、中药提取物以及化工原料代替原料药和药用辅料等为重点。每个季度确定一个重点,采取统一行动。相关县市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找准问题、细化目标、早作谋划、提前行动。

(二)继续抓好新修订的药品GMp的实施。今年,无菌药品(古田药业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闽东力捷迅药业冻干粉针一车间)和非无菌药品(古田福兴原料药生产线、广生堂药业口服固体一车间和合成一车间)计划认证,相关县市局要重点关注无菌药品生产线(车间)停产执行情况,实时监督和指导计划认证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争取早日完成改造申请认证。市局和柘荣县局下半年配合省局对2016年通过认证的闽东力捷迅药业冻干粉针二车间进行跟踪检查。

(三)继续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相关县市局要把日常监管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发现严重缺陷的要及时上报市局督办。要明确日常监管频率、重点检查内容,确保日常监管覆盖率达100%;并建立好完整的日常监管和企业信用档案。一要抓药品原辅料质量保源头安全。加强中药材、中药提取物、药品原辅料监督检查,防止以化工原料代替原料药和药用辅料投料生产药品制剂的行为。二要抓生产管理规范保过程安全。加强处方工艺规程、委托生产、岗位操作规程、批生产记录等过程检查,防止违规生产行为。三要抓药品检验放行保成品安全。加强中间产品质量控制和成品检验、委托检验的监管,确保出厂销售的药品全检合格。对天人药业、古田福兴、广生堂药业、康乐药业报备的委托检验项目要跟踪检查。今年,市局将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进行评估,重点评估人员、设施设备及管理是否与生产品种相适应。

(四)继续强化特殊药品监管。各县市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要实施重点监管,切实履行药品监管工作职责,确保特殊药品质量和安全,严防流入非法渠道。对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精神药品)在产企业每月至少现场检查一次,对其他特殊药品企业实现日常监管全覆盖(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五)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各县市局要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面深入排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落实责任、堵住漏洞。重点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项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凭证;开展安全日常检查、巡查情况和安全隐患的监控预警、排查治理情况;特种设备的使用合格证明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危险品的验收、贮存、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应急处理措施以及事故报告和处置情况。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探讨研究,制定可行性措施,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六)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认真落实《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日常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督促市中医院制剂室按照注册核准的处方和工艺配制制剂,确保制剂规范化配制和使用。

(七)继续提高药械监测评价工作水平。2016年药械监测工作将从重数量到重质量的转变,我市要在保证报告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全面提高报告质量,提高药品不良反应新的严重的报告比例。一是市中心要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及时审核评价,各县市局对需要核实、确认或调查的报告要及时与报告单位沟通,对严重病例报告要逐例进行真实性核实。二是市中心要以设置市医院为哨点医院的契机,组织开展三级医疗机构监测人员的强化性培训,各县市局要结合省市下发的药械监测视频教材和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手册资料开展基础性培训。三是各县市局应对本区域注册用户进行梳理,解决报告单位重复注册问题,严格管理基层监测机构代报工作模式,严禁伪造报告内容。四是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要建立预警信号日监测制度,由专人负责药械预警信号的监测,在24小时内对出现的预警信号进行审核并初步评价,及时组织事发地局进行调查、核实。五是要建立日常监测、疑似预防接种反应报告信息定期分析报告制度,要与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期沟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信息和相关工作。六是市局将按照省局开展“药品风险控制计划”行动的工作部署,组织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对相关品种的安全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相关县市局要督促企业对本企业所有生产的品种进行一次风险排查,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在2016年底完成。要通过这一措施,推动药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树立药品风险防控意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八)继续做好结合职能促发展工作。坚持服务大局的基本理念,正确理解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准确把握保障质量安全和激发产业活力的结合点。今年,重点要加大对药品GMp认证、生产线改造、新增品种研发等的帮扶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助力我市医药产业发展。

二、2016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按照“夯实基础、集中治理、健全档案,共同参与、服务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夯实基础,狠抓日常监管工作。一是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监管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使工作真正落到基层。同时,强化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完成与企业保化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的签订。二是严格许可准入。加强对《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规范》、《省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程序》的学习,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的承接准备。加强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发放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卫生条件的审核准入和退出机制,促使企业自觉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管理等制度和有关经营规范。督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建立健全企业监管档案,完善企业量化分级管理。三是强化市场巡查。拓展日常监督纵横面,做到横要到边,纵要到底,消除监管盲区。不但要注重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还要注重美容、美发等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管;不但要强化城区的日常监管,还要强化城乡结合部和偏远乡镇的日常监管;不但要加强监管实体的市场巡查,还要加强电视、报纸等媒体的广告监测。四是加强示范建设。每个县(市、区)打造2至3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店,同时,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整体提高。

(二)集中治理,狠抓生产经营规范。一是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全面整治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违规行为,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生产经营意识。二是深化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继续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主动出击,对“四非”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反复。对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企业要增加监督检查频次,继续保持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清网行动”,打击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化妆品专项监督检查。以特殊用途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为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经批准或检验的进口化妆品行为。

(三)健全档案,狠抓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推进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建设。建立保健食品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诚信监管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运用信息手段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主体采取相应等级的监管措施,促进日常监管的靶向化、信息化、规范化。二是发挥第三方作用。积极引导建立保健食品行业协会,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功能和服务作用,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降低监管成本,实现全覆盖、全过程的科学监管。

(四)共同参与,狠抓安全知识宣教。一是提升队伍监管能力。积极建立监管队伍培训机制,抓好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规范日常检查流程,严格检查纪律,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和专业技术水平。二是加强对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培训。重点突出保化法律法规、企业规范经营注意事项的培训,提升守法生产经营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多渠道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加大新闻宣传的投入,广开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构建“大宣传”格局,抢占舆论“制高点”,提高舆情引导和应对能力。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普法、科普进“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有效提高全社会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知识的普及率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知晓度。

(五)服务发展,狠抓帮扶指导。加强帮扶促发展。主要加强对安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国家批件的5个保健食品的试制投产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福鼎市绿叶茶叶发展有限公司、屏南健神生物有限公司、今古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技术改造和GMp认证加强指导及服务、对仙洋洋等意向性企业的前期帮扶指导,切实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2016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

以“深化改革促发展、提升能力打基础、加强监管保安全”为总体思路,抓住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和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这个契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着力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开展“五整治”专项行动,提高综合监管水平。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从3月15日开始,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无证产品的医疗器械“五整治”行动。要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案件线索为突破口,按照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采取暗访调查、集中排查、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突出以点带面、全程监管,实行边整边建、整治与规范并重,努力形成各方参与、公众受益、行业发展的监管新格局。

(二)着力抓好新《条例》贯彻工作,提高监管保障水平。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颁布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在同步修订出台,行政许可监管法规将发生重大变化,相关单位及人员务必要学透掌握。一要加强系统内培训。要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研读,熟悉掌握新《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以适应新时期的许可和监管需求。二要扎实做好行政相对人的宣传培训工作。要通过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培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在6月1日前将新《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规定的内容普及到对辖区内行政相对人,让行政相对人遵守法规,履行好义务。三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工作。要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开展宣讲“进社区”、进老年大学等活动,扎实宣传新《条例》,营造公众共同关注医疗器械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着力完善行政审批机制,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根据新《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局下半年将进一步委托下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各县(市)局要根据文件要求,本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落实人员责任,严格审批时限,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市、县两级局行政审批人员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受理、审核及现场核查等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新《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未实施前,各县(市)局仍须严格按照省局相关文件规定的非法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准入标准和审查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严禁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违规审查审批。在新《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实施后,要严格按照新要求执行。

(四)着力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要不断加大医疗器械监管力度,落实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全程监管,切实把注意力集中到发现问题,有效解决医疗器械监管面临的热点和难点上来。要把“五整治”专项行动与解决医疗器械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治理结合起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的重点监控品种(如高值耗材类医疗器械以及体外诊断试剂、助听器、植入、介入材料等)的专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加大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擅自降低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注重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及时更新、填报和录入日常监管信息。

(五)着力创新长效监管举措,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要继续强化风险管理意识,把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作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要创新日常监督管理方式,减少事先告知性检查,加大跟踪检查力度,增加对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核查,切实提高监管实效。二要创新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将不良事件监测、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作为重点,采取约谈劝退和媒体公示注销等措施,建立科学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推进各类监管活动规范化和高效化。三要继续推行医疗器械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医疗器械企业信用记录、评估、奖励、失信警示和惩戒机制,推动和规范行业自律。四要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围绕监测报告的上报、分析、评价、信息反馈和预警控制等环节,建立健全医疗器械安全监测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新模式,完善安全预警体系,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安全隐患。

(六)着力增强服务企业效能,提高产业发展规模。一要坚持强化监管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准确把握保障质量安全和激发产业活力的结合点,同时深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活动,进一步增强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推动生产企业达到规范要求,强化产品竞争能力。二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与企业、省局的沟通联系,重点加大对福安按摩保健器材产业转型升级的帮扶力度,鼓励和帮助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疗器械,在产品注册及生产许可上提前介入,降低企业的研发风险,加快产品入市速度,扩展企业生存空间,提升产业整体水平。三是强化行业组织职能。引导和强化福安医疗器械保健器材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服务、维权”职能,搭建企业互动平台,以较低的风险实现较大范围的资源调配,达到企业优势互补、拓展发展空间、提高产业或行业竞争力。

四、2016年全市稽查工作要点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队伍执法水平。一是现阶段执法队伍要立足原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刑法修正案》〈八〉和食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即将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和领会。同时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宣传和培训。二是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交流、培训、帮带、研讨、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队伍执法能力水平。

(二)建立完善举报线人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12331投诉、举报平台。目前相关食品监管职能尚未到位,对群众投诉、举报要进行分类梳理,该转办的要及时转办,该自己核查的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涉嫌违法违规的要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查处。通过12331投诉举报平台有效为案件提供线索来源。二是建立线人制度。加强情报管理,努力把挖掘线索能力强、法律意识强的人员培养成“线人”,建立起“线人”与稽查人员良好的沟通环境,对立功的“线人”要及时兑现承诺;要加强保密工作,确保线人的安全。

(三)做好抽验工作。市县两级局和市药检所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三品一械”抽验工作。要坚持以“快速筛查、靶向抽样、目标检验”为主线,不断提高抽验的科学性、命中率和快检阳性率,避免稽查工作的盲目性,切实发挥药品抽验的技术支撑作用(目前计划抽验任务未下达)。

(四)开展“三品一械”市场专项检查。一是建立“三品一械”案件移交新机制。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业务部门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立案查处。二是结合省局开展“两打两建”、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和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给以严厉打击。三是继续做好非药品冒充药品、中成药非法添加、体外诊断试剂、非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利用互联网宣传和销售假药、邮寄药品等专项检查。四是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拓宽案件来源,着力从日常监管中发现案源,实现监管与稽查无缝衔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三品一械”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五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加强与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卫生、工商、计生、质监等部门的联系,积极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协作联系制度,实现稽查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协同办案的转变,不断增强监管合力。

(五)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根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闽检发〈2016〉3号)的要求:工作重点:一是认真梳理排查2016年以来作出行政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情况。二是涉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提供线索。各县市局一要思想高度重视,二要认真组织排查,三要按各阶段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6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古田新闻最新消息 第三篇

县司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立足创新,先行先试,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我县建设生态型工贸强县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党的建设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上新台阶。1.切实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党建“三级联创”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绩突出,被县直党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2.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树形象”、“岗位练兵”等活动,基层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全县XX个司法所中有XX个司法所实现司法部对司法所建设“五个一”的要求,乡、村两级364个调委会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触角进一步延伸,今年10月,新设立的2个驻工业园区办事处挂牌办公。

(三)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充分发挥。在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的基础上,还组织开展了5次全县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X件,其中人民调解XX件,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2979件,成功率97.45%。防止群体性械斗X起XX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XX件XX人,防止民转刑1件2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XXXX万元。

(四)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通过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和安置帮教工作,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得到有效控制,2016-2016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21人,重新犯罪率为2.7%。

(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1.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今年首次将村(社区)主干、农村“六大员”列为年度学法考试对象。全县近1.3万人参加年度学法考试。2.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主动融入,开展“建设新农村,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新农村建设。3.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展良好。目前,全县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5个,县级44个。4.普治并举,整合资源,加强县、乡、村三级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网络建设,综合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六)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1.法律援助:立足关注民生,开辟了计划生育绿色通道,发放计生光荣户《法律援助证》XX本;法律援助工作得到新的进展,今年全县共办理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XX件;受援人数达XX人,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XX万元。2.公证、律师业务:今年公证处共办理公证XX件,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XX件。3.基层法律服务业务:担任法律顾问76家,办理诉讼案件85件,非诉讼案件13件,法律见证6件。

(七)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扎实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平安单位建设取得成效。增强先进文化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渗透力、感染力,争创市级文明单位活动进展顺利。

二、主要工作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职能进一步发挥【古田新闻最新消息】

我局始终坚持“强基层,树形象,重创新,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加强司法所、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办事,维稳促谐,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树立良好基层司法行政形象。

1.抓基层,重提高,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的调查组对我县基层司法所工作情况的调查,针对调查组指出的问题和困难,制定整改方案,并切实落实执行,做到“标本兼顾,纠建并举,规范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两个规范化建设文件精神,实行局领导干部和法律服务机构挂钩联系重点司法所建设的制度,加强对挂钩司法所的建设及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建立规范化建设督查制度,对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及时通报,有效地加快建设速度、质量;完善司法所双重管理机制,使之更好地服从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又有效地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2.抓机遇,重落实,实现副科级所长配备零的突破。省委常委《会议纪要》和闽司(2016)147号文件的出台,给各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紧紧抓住这一时机,狠抓落实,经过组织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并积极争取县委的重视与支持,实现了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零的突破,有7名基层司法所长被确认为副科级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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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抓创新,重大局,开拓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领域。依靠创新,主动融入,积极延伸新的工作领域,把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向工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延伸,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发展。一是靠前服务。去年9月以来,从局长、副局长到基层司法所人员等10多位司法行政干部被抽调参与土地征控、高速公路建设、古田会议旧址建设等重点项目、工程的建设工作。被抽调的同志充分发挥具备调动司法行政资源、拥有调解工作技能、善于做群众工作等优势,为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工程建设作出了成绩。二是延伸工作网络。针对我县工业集中区征地、环保、劳资等矛盾纠纷多,部分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意识淡薄,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工作亟待跟进,而乡镇司法所人少事多难以顾全工业区工作等问题,我局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努力探索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工作的新思路,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在**工业园区、蛟洋工业集中区设立司法所的建议,为司法行政贴近企业、靠前服务搭建平台,主动融入服务中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今年9月县编办批复同意在**工业园区和蛟洋工业集中区成立办事处,作为设立司法所的过渡形式。办事处设立后,工作人员及时到位,并深入工业区企业熟悉环境和了解企业、员工的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规范上墙;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办事处进驻2个月以来,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次,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0多件;开展法制宣传讲座6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20余次;推介法律服务机构担任企业法律顾问10家。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征地纠纷、环保、劳资纠纷得到及时调处,法律服务工作大为加强,工业区呈现稳定和谐气象。

4.抓规范,重调处,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完善调解网络,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及时调整充实县、乡(镇)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对不胜任工作的村(社区)调解主任、调解员和考核不称职的首席调解员进行调整。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业务水平。不断完善调委会主任、业务骨干培训制度,对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进行法律知识、人民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健全完善与法院联合培训人民调解员制度和机关干部挂钩乡镇培训制度,县人调办、各乡镇分别组织开展了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开展调委会调解文书质量季度检查评比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调解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我局以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机制,规范做好调解员队伍建设、调解工作培训、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工作,推动全县“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工作方案的全面开展。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开展全国、省、市、县“两会”,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月一排查,每季大排查的定期排查制度,同时针对矛盾纠纷易发时期开展专项集中排查活动。坚持每月调解主任例会制度,及时反馈排查情况,对可能转化为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分析,掌握倾向性苗头,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提前介入,将矛盾纠纷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有效促进了基层社会的和谐发展。

5.抓排查,重管理,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专项活动,各级帮教组织根据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对农村籍人员全部落实了责任田,对城镇人员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回归人员,予以落实低保救济措施,做到了应保尽保。努力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途径,组织县、乡、村(社区)帮教人员前往闽西、永安、清流等监狱开展“故乡在呼唤”谈心帮教活动,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6.抓平安,重和谐,扎实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积极参与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涉访涉诉、重信重访工作,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了解实情,俯身倾听诉求。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组织律师参与县委、县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进行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积极开展农村留守人员“疏导工程”建设活动,做好农村留守人员的摸底、建档、信息报告、挂钩联系帮助、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实现留守人员的“六有六无”目标,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落实“两个”规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以深化普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基础,以基层、行业、区域三项治理为重点,以严格行政执法为核心,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第二个五年规划,努力创新,构筑普法依法治理平台,造就良好的法治环境。

1.突出重点,措施得力,全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法制宣传教育。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坚持集体学法制度;县人大常委会推行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县委组织部把法律知识作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以及后备干部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县委党校把法律知识列入干部培训必修内容。2016年至今,全县每年1万余名公职人员参加了年度统一集中的学法考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迈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推进以农民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加强村(居)民法制学校建设,促进农村学法经常化。二是培育才溪等乡镇片区法制宣传服务站,利用部分村主干(联络员)兼任乡村医生,医疗点具备流动人员多、信息灵的优势,在其医疗点设立法制宣传服务站,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服务。三是利用村(社区)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农技服务中心及文化大户等阵地,切实开展适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把法制宣传主动融入到科技推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四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法律进乡村,共建新农村”为主题的法律服务机构结对帮扶新农村普法示范村活动,通过结对子,抓共建,做到依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促进法律进乡村取得成效。五是抓好以村干部为“龙头”的法制宣传教育。今年,在全市率先组织全县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和农村“六大员”共3000余人参加全市统一的年度学法并进行了考试,促进村(社区)干部学法工作,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管理农村(社区)、服务村民居民的能力。

三是加强以青少年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群体不同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了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建立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法制宣传园地等阵地;开展十万学生带法回家、暑期“法在身边”法制夏令营等活动;县法制宣讲团、政法关工委巡回到全县中小学校举办法制讲座;城区中小学还举办了“电力杯”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晚会等;团县委、教育局、国土局、司法局联合举办了“国土”杯亲子互动青少年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组织了全县初中阶段的近2万名学生及家长共同参赛让亲情和学法在互动中获得双赢,增强了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2016年,县检察院、教育局等单位投入10余万元在**一中建立了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图文并茂的图片展等警示教育,提高了广大师生的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

四是深化以企业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为“基点”的法制教育。深入**工业区等企业相对集中区开展“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县劳动局组织20家企业开展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工资承诺签字活动,县检察院编发《检察官与企业家》工作通讯,免费赠送全县大中型企业。

五是抓好以各类活动为“契机”的法制教育。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有效载体,不断开拓普法宣传教育新路子,把“五五”普法引向深入。县妇联在“三八”节期间,开展了“深化妇女普法教育,促进妇女权益维护”为主题的妇女维权周活动;国税局开展了“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县卫生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等开展食品卫生宣传周和“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治县办组织成员单位开展送法下乡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力地推进了“平安**、和谐**”建设。

2.努力探索,大胆创新,建立“普治并举”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今年5月,县委、县政府调整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领导人员,由县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担任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并增加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长为领导小组副组长,人武部副部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将县民兵应急值班分队列入综合行政执法力量的补充。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重点突出协调整合、统分有序的工作机制,通过灵活的协调机制,更好地实现由多头分散执法向集中综合执法转变,更合理地配置了人力、物力以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或者互相扯皮推诿现象。

三是进一步推进普治并举,提高依法执法效能。①把行政执法人员作为普法工作对象的重中之重抓好,组织部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加强培训时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从而保证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并不断提高。②按照普法依法治理的要求,对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定期梳理,严格按照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要求进行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等,健全政务公开和听证制度,把严格依法执法作为单位普法依法治县的考评依据,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③坚持将普法宣传作为行政执法的基础和前提,又作为行政执法的手段、方式,从而丰富了行政执法的方法和技巧。组织局机关干部、当地司法所人员和乡(镇)村(社区)调委会人员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做好相关法律、政策宣传,作为行政执法基础和前提,尽量多地取得行政相对人理解支持。要求执法队员同时也是法制宣传员,坚持以人为本,以理服人,切实发挥矛盾化解机制和普治两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阻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不断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中深化普法,在普法中促进执法”工作理念得以实施,提升了我县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

(三)关注民心服务民生,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

重视工作创新,关注民心服务民生,畅通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监管,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1.关爱社会弱势群体,开辟法律援助新的绿色通道。在“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加快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中,我局将法律援助作为突破口,在原有2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的基础上,与县计生局、县妇联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在全省率先为7027户农村独生女户、二女结扎户、农村计生工作贡献户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同时,我局积极争取政府增加对法律援助的财政投入,建立县级法律援助基金,扩大法律援助受援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效率,使法律援助成为政府的“民心工程”,成为司法行政部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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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建设法律服务大厅。为更好地服务人民,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将办公楼一层出租的店面收回,用于建设多功能、综合性、一体化的法律服务大厅。法律服务大厅设有法律援助、“148”指挥中心、法律服务管理股、县中心法律服务所、政法“五长”接待室和局长接访室多个服务窗口,采取面对面的服务,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来人接访、法律服务工作管理于一体,极大地便利了群众办事。

3.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水平。进一步加大对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力度,深入开展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业思想,增强诚信为民和服务大局观念。组织律师参与县委、县政府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介入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积极引导其依法调解,依法维权,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防止上访事件发生,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执业评查活动”,严格规范公证、律师服务项目秩序,规范办证、办案程序,规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的运行机制。坚持每月组织公证员、律师对每起案件进行互查,确保案件质量。开展援助申请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健全对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案件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四)狠抓队伍建设,司法行政形象进一步提升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加强学习,促进团结,工作带头,廉洁自律”的要求,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新上任副科级司法所所长的跟踪考察,坚持对县管副科级后备干部的动态管理,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领导班子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制,积极开展各项警示活动,提高领导水平和防腐拒变能力。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强化自律意识,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是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县委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工作,在司法局成立党组并设监察室。我局抢抓机遇,按照上级的要求部署,切实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积极开展党建工作“三级联创”活动,实现党建业务互帮互助,工作资源互补共享,共同提高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构建党建联创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和“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等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举办理论知识问答测试、开展先行先试建言献策活动等,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树立和提高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廉政、勤政、务实、高效”为目标,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基层、机关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和廉政、考勤等十项机关管理制度,认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工作,聘请了曾宏等3位同志为我局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和效能监督员,向社会发函征求对我局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的意见,并对存在的问题加以认真整改。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组织做好2016年以来我局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编制向社会公开文件的目录和查询指南;对外公开法律服务项目,及时公开物资采购、重大决策等项目,以公开促进公正,提高工作效能。

积极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做好单位环境美化和机关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各项文娱活动,举行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丰富干部职工生活,增强先进文化在机关文化建设中的渗透力、感染力。组织参加公益活动,先后开展慰问老同志、关爱残疾人、优秀学子、下岗职工等活动。今年“5·12”汶川大地震后,开展慈善捐款献爱心活动,全系统干部向灾区捐款10850元,缴纳“特殊党费”2500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的问题和困难: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基层所之间的工作参差不齐,有部份人员在工作抓落实上不到位,工作要求不高,有畏难情绪。

(二)基层司法所编制严重不足。我县22个司法所核编仅34人,每所平均仅1.5人。目前,14个司法所为单人所,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基层司法所职能的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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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问题。①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每天仅有0.6元,与其它基层政法部门单位相比相差甚远。②村级调解主任补贴标准低(20元/月);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等尚未得到落实。③公用经费低,我局目前执行人均3000元/年的标准,与政法部门其它单位相差甚远。

(四)办公场所问题。到目前为止,各乡镇司法所虽然都有办公场所,但司法所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办公用房权属的不稳定性,不利于投入资金加以建设完善,从而也影响基层司法所形象。

(五)着装问题。司法行政干部尤其是司法所人员的着装问题未解决,严重影响司法行政作为政法部门的形象,也威胁着在一线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司法行政人员的生命安全。

2016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落实“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以人为本,扎实工作,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目标,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优势,找准结合点和切入点,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是: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打造司法行政品牌。紧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条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先行先试,通过深化各项工作机制,突出基层基础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组织队伍建设三大重点,提高全系统人员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古田新闻最新消息】

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把提高执法执业能力作为队伍建设重点。【古田新闻最新消息】

1.加强党组织建设。按照“六好党委”、“五个好党支部”的要求,切实加强司法局党组和党支部建设。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把学习宣传十八大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狠抓落实。积极开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大讨论活动,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海西先行、服务建设生态型工贸强县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使领导干部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增强领导班子合力。三是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争取县委的重视,在司法局设立党总支,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对党员尤其是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中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6年工作规划》,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2.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要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新举措,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二是认真做好干部队伍学习培训工作和岗位练兵活动。坚持“一月一课”学习计划和组织各种学习评比活动,加强干部职工的培训和学习,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三是继续争取县委组织部门支持,加大对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的落实力度。四是切实做好机关精神文明和“文明窗口”创建工作。要从实际出发,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规划,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3.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提高机关效能。将作风建设与完成全年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目标考核,改进自身作风,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提升干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调能力、服务能力。

4.加强信息调研,扩大对外宣传。以对外宣传为突破口,找准有利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适合新闻媒体需要的结合点,确定2-3个宣传专题,深入基层挖掘一批新闻素材,充分运用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成果和先进典型人物,展现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和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做好县司法行政网站的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和覆盖面。

(二)认真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全面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切合形势要求,有重点的选好宣传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为促进中央政策措施的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一是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四是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是以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村“六大员”、农民工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

3.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一是继续推动“法律六进”机制完善。综合运用各级调解网络平台作用,抓好“法律六进”活动的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各乡(镇)、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配套方案,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企业、乡村、社区、单位、家庭,覆盖全县,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重点推进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学校活动。要求各单位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各学校做到“五个一”(即每所学校配有一名法制副校长、有一块法制宣传专栏、每个班级有一本青少年法制宣传读本、每学期有一堂法制宣传课、一年有一次法律知识考试),适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单位、学校开展送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资料等活动,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学生学法用法意识。

4.深化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化进程。一是继续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村、社区)、依法治单位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法治化管理。二是着力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以“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为载体,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着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紧密结合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活动。四是进一步探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新思路,完善“在普法中执法,在执法中普法”的协调机制,打击阻碍和破坏社会经济发展的各种行政违法行为,促进我县社会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5.加强指导,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一是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论调研。二是要加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和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等制度。三是建立试点单位,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为全面推开提供经验。四是继续抓好全县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农村“六大员”学法考试工作;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评比创建活动。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发挥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1.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加快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按照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制定司法所办公楼建设规划。积极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地方资金配套问题和土地划拨问题。做好古田司法所办公楼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继续抓好以业务工作、所务管理为重点的规范化建设,逐步改善司法所办公设施装备,提升司法所整体运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和司法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探索完善调动司法助理员积极性和发挥司法所作用的制度,以强化人、财、物保障为重点,从组织领导、政策导向、力量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和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提高司法所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力求做到县司法局、乡镇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司法所“四满意”。

2.发挥各级调解网络作用,提高第一道防线的整体功能。一是充分发挥调解网络维护稳定作用,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调解机制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参与涉及民生问题纠纷的调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广泛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问题之类纠纷的调解,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继续抓好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工业开发区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县局在**工业园区、蛟洋工业集中区建立办事处的基础上,争取在南阳工业开发区设立办事处,其它乡镇原则上在工业区、集贸市场或边界区域设立调委会,以最大限度提高法律服务对企业等领域的覆盖面。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好“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着重抓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召开一场示范乡(镇)经验交流现场会。完善人民调解指导员、首席调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指导员、首席调解员的积极性,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与民事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使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努力实现“四个前、四个得、三不出、四达到”。四是高标准规范人民调解各项基础工作。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定期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报告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解阵地、队伍建设、调解程序、调解文书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3.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的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帮教对象的个人档案建设,建立健全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签订帮教协议、重点对象管控、信息报告和帮教等制度,使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二是要全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计算机台站,逐步实现网络化、系统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三是强化帮教措施,切实加强日常帮教工作。会同民政、税务、劳动部门解决好回归人员临时性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四是要加强对安置帮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促进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四)创新法律服务机制,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认真做好以法律援助为重点的法律服务工作

把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作为维护人民权益的重点。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职能和手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分析并把握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的新举措,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1.扎实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一是在纵向上加强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在横向上加强工、青、妇、残等社会团体和计生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推行设立法律援助信息点制度,方便困难群众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二是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构建“大法援”工作格局。要从更加广义的角度理解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整合各项职能,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将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148”等工作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畴,形成“大法援”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氛围。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紧密配合,向社会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意义、援助对象、内容、方式等,把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推向深入,推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四是健全完善援助机构内部工作机制、业务指导机制和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管理机制,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可持续发展。

2.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一是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本地政治经济等重要事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其法律咨询、决策建议和论证等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二是要增强工作主动性。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对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三是要增强政府法律顾问自身建设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奖惩制度。

3.健全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的处置工作,更多地采用调解的办式化解社会矛盾,对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敏感性的法律事务要及时向县局报告,同时要依法做好教育引导和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4.巩固规范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综合运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多种法律服务途径,积极协助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事务,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进行贸易、投资、融资等民商事活动,服务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队伍”,充分利用多功能法制宣传用车,着力解决大型法制宣传、边远农村法制宣传以及综合行政执法宣传等问题。主动介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城镇化建设等环节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领域。二是围绕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积极参与劳动争议案件,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收费低廉的法律服务,促进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三是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服务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人员办理重大影响案件的指导制度、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主任负责制,加强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执业经历、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考核和管理,保持正确的执业方向。四是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严把公证质量关,不断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编辑:子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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