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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2016-09-06 15:41:4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共5篇)房屋委托出租合同合同编号:武汉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委托人:租赁代理机构:武 汉 市 建 设 委 员 会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武汉市房屋委托出租合同委托人(甲方):租赁代理机构(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

房屋委托出租合同
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一篇

合同编号:

武汉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委托人:

租赁代理机构:

武 汉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武 汉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武汉市房屋委托出租合同

委托人(甲方):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双方提供相应证件

(一)甲方提供:(证明房屋产权归属甲方的下列证件)

1.房屋权属证明;

2.房主身份证;

3.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二)乙方提供:

1.营业执照;

2.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3.房地产经纪人从业资格证书;

4.代理人的法人授权书。

双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其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于后。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实或陈述的房屋具体情况不实,而导致乙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如因乙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实,而导致甲方遭受具体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武汉市 。

该房屋为:楼房 室 厅 卫,面积为 平方米,装修状况 。

第三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 。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四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

第五条 代理权限

乙方具体代理权限为:

(一)代甲方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乙方于承租人所签订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

(二)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

(三)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四)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六条 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出租委托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及附属设施完好交还甲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 元/月,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整)。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由乙方代为收取。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乙方所有。

3.如通过银行收付租金,则甲方须在指定银行开立账户,并提供准确账户信息。

4.甲方在 银行开立账户,帐号为

第八条 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 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工作期内的租金作为乙方佣金。

第九条 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供暖费。

其它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房屋租赁税费以及合同中未列明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责任:

甲方负责:

1.墙皮、天花板表皮老化脱落;

2.房内供水管、总闸门老化破损;

3.下水管道老化出现漏水,影响乙方租客或楼下邻居正常生活;

4.因电表、电路老化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

5.因有规定对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暖系统、燃气系统、房屋结构等有关项目需要整体维修发生的费用;

6.各类电器因电路或其它元器件老化的维修。

乙方负责:

1.房内门窗、家具、玻璃、灯具、照明开关等因使用发生的维修、更换;

2.因乙方租客长时间离开未关闭供水总阀门导致的房内漏水、水管爆裂;

3.马桶配件、水管龙头因使用产生的问题;

4.下水道因使用发生堵塞而产生的疏通或更换马桶的费用;

5.抽油烟机的清洗或因油污堵塞造成损坏的维修或更换费用;

6.房屋内其它物品因使用而产生的破损。

如产生的费用不在上述范围之内,应根据谁导致谁承担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确定。

(二)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

(三)该房屋内禁止存放各类动物及相关物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禁止存放法律、法规禁止个人持有的物品。

第十一条 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人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它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延迟交付该房屋达3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设施严重老化造成供暖供电供气不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3日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因承租人居住不当,造成邻居向甲方投诉一次以上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

5.欠缴第九条所列应乙方缴纳的各种费用达两个月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

出租代理期开始前甲方提供的房屋设施应完好无损(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出租代理期开始后乙方应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承租人使用不当所导致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此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房屋委托出租合同
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二篇

篇一: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房屋出租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wtzy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郑州新通商房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电话:0371-88887193 代理人: 传真:0371-88887193

身份证号:地址:农业东路九如东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 联系电话: 固定 邮编:450000 移动 联系店: 永基美邻店

联系地址:电话:

邮编: 代理人:

出租房电话: 投诉受理电话:

其他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其房产出租事宜,达成本合同。

房屋: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出租之房产,位于郑州市 区(县)

(此地址与甲方产权证地址

一致),为室 厅 (以下简称房屋或该房屋)。房屋装修情况及设施以附件《房屋交割清 单》所列为准。《房屋交割清单》为甲方正式将房屋交付乙方和期满后乙方向甲方交还房屋的验房

依据。甲方声明:该房屋 □不存在抵押权。/ □存在抵押权,抵押权人为

委托期: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出租该房屋的期限最低为12个月,全部委托期限最长不的超过20个月,

具体截止期限以乙方客户承租截止日期为准。但如乙方客户承租合同到期后未超过20个月的最长

委托期限的,乙方可以在最长期限内继续代理房屋出租事宜而不需要甲方另外授权。委托起始日期

为年月 日。

委托租金:委托租金为元/月(人民币: 千 佰 拾 元/月),乙方按照此价格, 并遵照合同付款方式之规定按期甲方支付租金。

免租期:免租期(在此期间乙方不需向甲方支付租金)用于乙方寻找客承租客户,为房屋清洁,办理客户

入住。免租期为 天,免租期房租从第一次付款中扣除 天,第六次付款中扣除 天。 付款方式:

1:委托方内乙方按月与每月10号(遇节假日顺延),扣除相应的免租金额,及按照本合同规定应

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后像甲方支付租金。甲方从乙方指定银行储蓄账户中收取。甲方指定开户人

姓名为:□ 由乙方代办收取该房屋租金的存折; □ 甲方自行提供(在郑州地区开户的中国银行活期存折)

账号: (续签和同时,账户不变) 首次付款日期为 年 月10 日(遇节假日顺延)。 2:双方协商支付方式按

代缴税费:甲方□委托乙方从每月租金中扣除并代缴出租房屋综合税。□甲方自行缴纳出租房屋综合税。 (现行税费为月租金的5%,如有变化,以法定税率为准。)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全权委托乙方向第三人出租,乙方亦可自行以甲方名义将该房屋向第三人出租。

乙方为出租该房屋而采取的必要步骤无须再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在乙方将房屋向第三人出租时,如该第三人要求有甲方对该房屋租赁的确认,甲方应及时为该租赁提供确认与协助。

第二条 甲方承诺该房屋为其合法拥有并处分,(如果有共有人,甲方保证关于本合同的一切事宜已得到共

有人的同意,)甲方保证除己向乙方披露外,该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及/或因权属争议引发的既存或潜在的诉讼、仲裁、行政及/或法院禁令,该房屋不存在任何查封、抵押等其他权利瑕疵,甲方具有合法出租的资格。如因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引发的一切纠纷,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及承租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该房屋的一切使用、出租权利均由乙方独家使用。甲方有义务将该房

屋及个人身份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在委托期结束后,甲方恢复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利和出租权利。

第四条 甲方保证在委托期内,该房屋可以被安全、正常使用,保证房屋符合安全标准及公安、环保、卫

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委托期内因房屋质量/安全因素导致乙方、出租人和/或第三人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由甲方直接负责赔偿。

第五条 如该房屋所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发生转让,甲方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及承租人。在同等条件

下,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权在委托期间内发生转让、继承的,房屋受让人或继承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六条 在委托期间内,发生政府部门或房屋建设及物业部门等对房屋主体结构、供排水系统、供电照明

系统、供暖系统、管道煤气系统等设施的施工改造,所产生费用应由甲方及时缴纳,以保证上述施工改造的顺利进行,及乙方之承租客户的正常使用。如甲方怠于履行义务的,乙方有权拒绝交纳受影响期间的租金。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联系信息,并在更换联系信息后及时告知乙方。如因甲方告知信息不准确

导致乙方未能如约支付租金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有关信息的,甲方承担信息错误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八条 签订《房屋交割清单》之前,该房屋的水、电、煤/燃气费、电信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卫生费、

【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公用电费、供暖费及物业费等相关发生费用应处于结清状态,如费用未结清,则由甲方承担。如果因此导致乙方的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甲方向乙方交付给房屋前,必须将电话长途功能取消,如因甲方疏忽未关闭电话长途功能,由甲

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条 房屋委托期间,供暖费、物业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电话初装费等不因使用而发生的费用均有甲

方自行负担,亦可由乙方代缴并由乙方从应支付给甲方的房租中扣除。

第十一条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与合同期内承租该房屋的乙方客户或其关系人私下达成租赁

交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两个月委托价进行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后五日内,完成对该房屋的不能正常使用部分的维修,或提供相应替

代品,否则乙方有权自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乙方应付给甲方的租金中扣除该费用。如甲方对上述扣除行为有异议应在扣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预期视为甲方不持异议。

第十三条 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房屋行使代理权。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仅以个人居住目的,为该房屋寻找承租人。

第十五条 乙方在受委托期间免费为该房屋办理安居综合保险。

第十六条 乙方从甲方接受该房屋后,及向甲方归还该房屋前,负责该房屋的清洁工作。 第十七条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和金额,定期向甲方支付租金。合同到期后(以乙方于承

租人所签署的承租合同到期日为准),承租人延期居住的,乙方按承租人实际居住日期将延 长期房租按月支付给甲方。

第十八条 委托期(含延期,如有),乙方应在期满后5天内按正常使用状态向甲方归还房屋及附属设

施,归还甲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内原有设施符合正常使用完好状态(因正常使用发生的自然 磨损乙方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委托期内,该房屋的水、电、煤/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公用电费等因使

用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向承租人代收或有承租人自行支付。凡由乙方向承租人代收有 线电视费得,如本合同延期,则延期期间的有限电视费在本合同委托期终止时支付或在续签 委托合同中第一次付房租是支付。

第二十条 乙方应在委托期满,退还该房屋后32天内,向甲方结清委托期内发生的水、电、煤/燃气、

电话、有线电视收视、卫生、公共用电等相关费用。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下列物品:

1 各类动物、植物及相关物品;

2 甲方声明具有特殊意义的物品;

3 艺术品、古董等价值难以衡量的物品;

4 单独市价超过2万元的贵重物品;

4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6 法律、法规禁止个人持有的物品。

房屋维修

第二十二条 合同起始后及房屋租赁期间,除另有约定外,由于房屋设施使用不当产生的维修责任,

由乙方承担;由于房屋本身或设施老化产生的维修责任,有甲方承担。由于租客原因致使甲 方提供的家具、电器毁损的,乙方应当予以修复,无法修复或灭失的,应予以赔偿(注:交 割单中好像没有价格)。

第二十三条 房屋在委托期内产生应由甲方承担的维修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后三日内,

完成维修,或提供相应替代品,否则视为甲方授权乙方采取维修措施,费用由甲方负担或由 乙方自行支付给甲方的房屋中扣除。如因甲方维修责任导致乙方租客不能正常居住的,甲方 还应对维修期间内的房租予以免除。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月租金的0.4%作为违

约金,乙方并有权要求将委托起始日期顺延。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房屋年租金

的1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如乙方客户租赁其他房屋产生的中介费、 搬家费等,甲方还予以赔偿:【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1 本合同生效后,逾期交付房屋超过七天的。

2 委托期未满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以任何方式干扰房屋的正常使用或出租的。

3 甲方拒绝承担其应付的维修责任,导致乙方租客无法正常居住的。

第二十六条 如乙方逾期交付房租,逾期30天内,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0.4%作为违约

金(如遇到银行系统故障,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违约金的最高金额不超过房租年租 金的15%。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在委托期间内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须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15%作为违约

金。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下列严重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需支付甲方房屋年租金的

15%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直接损失的看,乙方还应予赔偿;

1 逾期支付房租超过30天的(银行系统故障时间除外);

2 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提前解约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时间

使用时间计算:

1 因不可抗拒致使本合同部能继续履行的;

2 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该房屋的。【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责任,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

偿:

1 甲方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或房屋存在交验时无法发现的重大隐患,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 租人居住的;

2 因权属纠纷问题,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3因甲方或其亲属、邻里的行为,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

3 因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影响乙方对外出租或承租人居住的。【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该房屋,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有乙方

赔偿:

1 将受托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的。

2 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三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双方完成房屋交割,并签订《房屋交割清单》后生效。本合同之附件《房屋交割 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附件应采用书面形式,仅有书面形式的附件对本 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可申请房屋 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 年 月日篇二:房屋委托租赁合同 房屋委托租赁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自有房产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房产位置、面积和用途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于北海市银海区金海岸大道59号森海豪庭 幢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给乙方出租。

二、乙方如需改变该房产的内部结构、使用空间时,须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委托期限

首度委托限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首度委托期限期满后,双方应协商续签租赁协议。

第三条 房屋的租赁排序

一、乙方所接受委托出租房屋的租赁使用排序严格按照签定本协议的先后次序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循环排序。该程序的修改密码

由将来的业主委员会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甲乙双方只能输入或查询,在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进

行任何修改。

二、如遇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己使用该房屋时,则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排序放在最后,进行重新排序。甲乙双方签定的本

协议将继续有效。

三、甲方若要自行使用该房屋,工作日须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视为

该房屋出租一次,计算机程序自动将该房屋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甲方未能按约使用该房屋,计算机程序亦自动将该房屋

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若在甲方通知乙方之前,该房屋已出租或被预定,则乙方有权将甲方安排在其它房间。

四、在委托期限内,甲方自行寻找的客户,不按电脑排序安排房间,可直接租赁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房间,同时计算机程序亦自

动将甲方房间的租赁排序放到最后。

第四条 经营利润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在协议期间可将该房屋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第三者使用。

二、该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在扣除以下各项费用后即为该房屋的经营利润:

1、 乙方的经营管理费。如管理及服务人员工资、员工福利、奖励佣金、酒店经营营业税等;

2、 酒店消耗品。如酒店消耗品(包括卫生纸、小香皂、牙膏牙刷、洗发水、浴液、一次性拖鞋、一次性纸杯、信封信纸、鞋擦、

卫生袋、垃圾袋、保洁用品、消毒用品等);

3、 冷热水费、电费、电话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

甲方在协议期间将以上1至3条所示费用的总和控制在房屋出租所得毛收入的30 %以内。

三、经营利润的支付时间、方式:

1. 乙方需在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经营利润。

房屋委托租赁合同
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三篇

篇一: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房屋租赁委托合同

委 托 人: (系房屋出租人□、承租人□) 身份证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受 托 人: (系房地产经纪机构) 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 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

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相关规定,委托人和受托人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屋租赁委托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委托人为出租□承租□《出租房屋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一)□、《租房需求信息》(见本合同附件二)□所特指的房屋,委托受托人提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服务。

受托人指派或委托人选定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

人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条 出租房屋信息或承租房屋信息

签订本协议时,受托人应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委托

人全面、详细询问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房屋租赁所提供□意愿□的房屋情况,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相应的资料;委托人应对其提供□意愿□的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到标的房屋现场及有

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或根据委托人的租赁意愿,与委托人共同如实填写《出租房屋信息》□《租房需求信息》□。《出租房屋信息》□《租房需求信息》□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服务内容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 项服务(可多选):

(一)提供与标的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

咨询。

(二)寻找意愿承租人。

(三)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内代管标的房屋。

(四)协助委托人与承租人达成房屋租赁合同。

(五)为委托人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六)代理交接房屋、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等。

(七)代办各种收费设施的交接手续。

(八)其他(请注明) 。

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代办事项而向委托人收取证件、文件、资料

时,应向委托人开具规范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完成委托代办事项后,应及时将上述证件、文件、资料退还委托人。

第五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委托期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止。

3.其他(请注明)。

(二)委托人承诺□不承诺□在委托期限内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为独家委托。

第六条 委托出租价格

委托人要求标的房屋的月□季□年□租金不低于□不高于□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委托人得到□支付□的租金应与承租人□出租人□支付□得到□的租金相同。

第七条 服务费用支付

(一)佣金

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委托人与承租□、出租□人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的,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佣金。

1.佣金的支付标准及金额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只可选一项):

(1)按房屋租赁合同中载明的月□季□年□租金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付佣金。

(2)按固定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 元)支付佣金。

(3)其他(请注明) 。

2.佣金的支付时间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

(1)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2)其他(请注明) 。

3.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内未能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的,对受托人为完成委托事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下列选项只有一项有效,填写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按照有利于委托人的选项执行):

(1)由受托人承担。(2)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元)为限,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支付。

(3)按上列约定佣金支付标准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算,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 日内支付。

(4)由委托人和受托人根据受托人完成的工作量另行议定。

(5)其他(请注明) 。

4.受托人收取佣金后,应向委托人开据正式发票。

第八条 交易过错责任承担

委托人因与本项委托直接关联的交易与承租□、出租□人发生房屋租赁权纠纷且委托人属过错方的,除受托人能证明属于委托人过错、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外,受托人作为专业机构应承担过错责任,对委托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受托人不得在本协议以外的补充约定中,设立明示或者暗示与本条款相冲突的免除受托人责任的条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违约责任

1.委托人故意提供虚假的标的房屋情况和资料的,受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委托人泄露由受托人提供的承租人资料,给受托人、承租□、出租□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自行与第三人达成交易的,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向受托人支付佣金。但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中不承诺为独家委托,并能证明该项交易与受托人的服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除外。

(二)受托人违约责任1.受托人违背执业保密义务,不当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补充赔偿。

2.受托人有隐瞒、虚构信息或恶意串通等影响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委托人除有权解除本协议、要求退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外,受托人还应按照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3.在委托代办事项中,受托人因工作疏漏,遗失委托人的证件、文件、资料、发票等,应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三)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有付款义务而延迟履行的,应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

第十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协议变更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协议条款,应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经双方协商一致,无需签订补充协议的,应将变更事项简记于本协议的附注栏内。

(二)协议解除

1.委托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受托人有与其执业身份不相称的行为且将影响委托人利益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受托人解除本协议,受托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预收的费用退还委托人。

2.受托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委托人隐瞒重要事实且足以影响交易安全的,可于委托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委托人解除本协议,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并可依法追偿约定的或已发生的费用。篇二:房屋委托租赁协议 最终版

房屋委托租赁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租赁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租赁标的:甲方自愿将其所有的房屋(商铺∕住宅)委托给乙方代为出租。该房屋位于xxxx商贸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委托权限: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以乙方的名义与第三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此房屋商业管理的文书,代理甲方收取租金,全权代理甲方订立,中止,解除与第三方的租赁合同,代理甲方监督承租方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期间乙方代表甲方所做出的有关该房屋的一切民事法律行为(如免租期、租金价格等)甲方予以认可。

三、委托租赁期限:自月日止,到期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协议。

四、代理费及租金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价格根据市场行情浮动,由乙方自定价格,乙方对租金全额收取____的代理费,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元, 年租金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具体金额按照乙方和承租方签订的合同金额计算。2、如甲方房屋因各种原因未能出租,闲臵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费用,租金自乙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3、租金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六个月租金。乙方在扣除租金全额____的代理费后,按照约定期限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在汇入甲方银行账户前一个月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乙方财务制度要求的有效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付)。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租赁期间,如甲方自行向第三人出租,需经乙方书面同意,并且租金价格不得低于乙方根据市场发展状况统一制定的最低出租价格标准,否则甲方不得向他人自行出租,如有违

反,将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转让该房屋,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协议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臵条件,在签订转让合同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转让房屋,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委托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4、在代理租赁期间,为保证市场整体运营,乙方有权对房屋原有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对该房屋进行装修以及结构变更;有权对房屋的经营业态,经营时间,经营方式等进行全权管理。

5、在委托期限内,乙方将和承租方签订的所有租赁合同给甲方。六、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外,违约方还应于违约之日起按日向守约方支付该商铺年租金万分之八的违约金,并承担给守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七、其它事项:

1、甲方提供的银行账号作为商铺租金支付账户。如在委托租赁期间,此账号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照原指定账户支付租金应视为租金已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八、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篇三:房屋委托出租合同(现用)

合同编号:

房屋委托出租合同

武汉鑫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房屋委托出租合同

委托人(甲方):

经纪人(乙方):武汉鑫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以武汉市房屋管理局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制定的《武汉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为样本,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房屋出租一事,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产权证明 书)4.其它必备相关证件 乙方出示:1.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2.户口本

3.房主身份证(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假证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

甲方将座落在武汉市合计面积为平方米之房屋委托给乙方向外出租。

1. 委托授权内容:

(1)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出租事宜,并代理签署相关合同,乙方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文件,甲方均认可且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在委托权限内所进行的房地产经纪服务。

(2)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内向承租人代收房屋租金。 2. 委托租赁期:

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共计年 月 日。 其中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为_________期。 3. 房租及付款方式:

(1) 天后(年 月 日)开始计算租金。

(2) 房屋租金包含物业费,房屋租金为 元/月;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低于此价格付款,超出部分归乙方所有,低于部分由乙方承担。

(3) 房屋租金付款方式为 。

(4) 如房屋需要重新装修或增加设施设备,则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如下:4. 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应完好无损(在本合同签订前,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妥善管理并安全使用房屋,爱惜屋内所留家俱、电器及设施,如属人为损坏,乙方负责监督承租人修理或赔偿。如属自然损坏,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甲方应在15天修理好并交付承租人使用。若超过上述期限,免租期自动顺延相应时间。

(1) 如房屋存在隐患,影响正常居住或使用的(如设施严重老化、供电供气不足、邻居关系严重不和、周边环境极差等)应在合同签署前如实告乙方,并和乙方签定相关补充协议;否则由此产生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房屋内所留家俱电器等过于陈旧或已超过使用年限,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将该物品搬离此房,否则自然损坏后不得据此索赔。

(2)合同期满如乙方与租客签订的合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日期不对等,本合同将自动顺延最多不超过三个月,甲方无任何异议,顺延期间房屋租金价格不变,如需顺延乙方继续付给甲方顺延期的房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原承租人续租,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不少于2个月的租金。

(3) 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无法顺延执行,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乙方结清各项费用,甲方退还剩余租金。

(4) 由于承租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5. 违约及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字,合同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则甲方还应赔偿乙方装修装饰费用 元。

6.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以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争议。

(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补充协议: (1) (2)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如有补充协议,确认书、授权书、委托书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公章): 身份证号:经办人: 房产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营业部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附件: 物业交接单诺给双方造成损害,请您将双方约定在合同中注明,(口头承诺将视为无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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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四篇

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 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

(二)出租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日 / □月)。

(三)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 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 ;乙方在 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

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 , , 。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

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 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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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委托管理协议
出租房屋委托他人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五篇

房屋租赁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因工作、事业的需要,致使其自有物业长期空置,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减少甲方物业的空置损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愿意将自己的物业 房的出租及租金的收取事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必须是所委托物业的业主,并具有全套合法的有效手续。在委托租赁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承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所委托物业出租的最短时间为 年,本物业出租时间从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所委托物业面积共 平方米,租金范围从 元/月(大写

)到 元/月(大写 )。

四、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出租协议中的物业和收取租金,乙方应以合理的价格出租协议中的物业。乙方和承租人所协商的房屋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五、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的一致性,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合同物业月租的 作为乙方代租房屋和代收租金的代理服务费,该费用从每月的租金中扣除。

六、乙方代甲方催缴租金,因出租房屋而发生的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扣除租赁代理服务费后,将剩余的租金交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帐户。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租金未能收回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方应将准确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乙方,以保证甲方所委托物业出租租金的确认。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及时确认出租租金,乙方不负责任。

八、甲方有权检查房屋租金的收缴情况。

九、甲、乙双方在签此协议后,甲方应将合同物业的有关手续复印件及房门钥匙交给乙方,若带家私的房屋应备有大件家私清单,该清单须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易携带、贵重物品、现金、有价证券不在此例)。乙方将尽力保证房屋出租后,甲方的大件家私不遗失,房屋的结构不被破坏。

十、因带家私房所出租价格和空房出租价格不同,其中包含家私的正常损耗。因此,出租房屋家私的正常使用损耗(坏),乙方不再承担责任。

十一、房屋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由承租人承担,未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仍由甲方承担。

十二、若甲方物业欠费,甲方租金应首先冲抵所欠物业管理的费用,冲抵欠费后的收入归甲方所有,由乙方存入甲方名下。

十三、乙方出租房屋时,应向承租方收取一定的房租押金。租户未到租期满而退租违约,乙方将没收其押金,没收押金的70%归入甲方名下,没收押金的30%归乙方所有。若甲方未到租期满停止出租违约,甲方应向房屋承租人给付违约金,乙方将协助甲方请租户退房。

十四、乙方代表甲方对委托房屋进行管理,空房每月检查 次,租出房屋每月检查 次,以减少甲方房产的自然和人为损害。

十五、甲方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财产损失或不能履约,各方均不负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十七、乙方在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与承租人签订的甲方房产租赁合同,应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须严格执行。

十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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