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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2016-08-29 12:52:1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共6篇)2016社区矫正工作总结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人,解矫46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2人,其中缓刑对象11名,...

篇一: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2016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5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8人,解矫46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2人,其中缓刑

对象11名,管制1名。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

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

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

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

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

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

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

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

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作顺利进行,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

动情况,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二、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

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

此,我们 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能等

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和社

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动与

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等。

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 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

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

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

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

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

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

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

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

我镇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区、市、旗工

作要求,逐个抓 好落实,不断提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 2015年6月3日篇二:2015年xxx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年终总结 2014年山嘴子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 年终总结 2014年山嘴子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

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

得了一定成效。全镇现有矫正服刑人员八名,缓刑七人,管制一人。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

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 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王立

新任组长,和山嘴子派出所副所长张强及司法所所长梁建文为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

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山嘴子司法所召开了社区矫正会议,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8个村委

会中,各村(居)委会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处理涉及本

村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

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山嘴子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 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

供了保障。

2、 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

档案管理、手机使用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

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

立了信息宣传、统计手机使用管理等制度,并定期向县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

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县司法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3、 规范工作流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司法所社区矫正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社区矫

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

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司法所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

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县、镇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

作规定,镇领导小组与村委会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

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 。为使社区 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司法所积

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

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

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

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

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

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

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

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 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

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 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打算 : 2015年度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

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 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

社 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 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

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

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

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

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山嘴子司法所 2014年11月5日篇三:2016年

白衣阁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白衣阁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白衣阁司法所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法制宣【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调解中心和司法所职能作用,紧紧贯彻上级要求,强化基

【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层基础,落实责任措施,在维护一方社会稳定较好地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现将上半

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围绕工作中心,立足本职开展工作。 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层载体和运行机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工作任

务艰巨而繁琐,发挥着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上半年中我所重点抓了四项工作:

1、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按照新时期、新形势、

新任务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新要求,结合乡镇实际,发挥法制宣传的优势,广泛开展社会

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拆迁安置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

利用“三八”特殊节日,在乡文化广场进行妇女维权法制教育宣传,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

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

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上半年白衣阁法律服务所成立,完善了全乡法律服务工作。同时我们坚

持“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的方针,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长期建立

【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健全法制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3月15日在白衣阁中心小学开展法制教育

进学校,和县司法局法律 服务所、公证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法律援助服务,发放法制宣传手册,律师现场法律咨

询,参与人员近两千人。5月20日在白衣阁法治文化广场组织开展以交通法规为主的宣传活

动,交警大队警官现场宣讲教育,对于文明交通出行和交通法规实例宣传。

2、不断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运作调解程序。 新形势下地区的矛盾较多,范县新区南部建设地区特别是涉及拆迁安置、劳动争议的矛

盾纠纷越来越突出,调解处理不及时不得当往往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此我们利用讲理中

心工作平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根据上级文

件精神要求,加强村级调委会组织建设,对调解工作进行考核,使其更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充分发挥村居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截止目前乡

村共调解294起,调解成功率100%,未发生重大和群体性事件。

3、求真务实,积极主动地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政策

性强,管理难度大,各项工作规范和规定不断更新,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相关法律也会相继出

台,我所专职人员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规范入矫、教育、社区服务,开

展定期走访,严控外出请假,重点人员重点掌控,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矫正工作交流与学习,

以吸取别人对社区矫正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目前社区服刑人员24名,上半年接收新入矫1

名,解矫5名。其中缓刑20名,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2名,手机定位7名,未发生重新

犯罪现象。 为提高对安置帮教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司法所总结往年工作经验,进一步落实安置帮

教责任,确保新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都得到安置,继续坚持定期走访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

思想及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目前安置帮教人员共有19人,重点人员

2人。

二、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工作。 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风建设,一直坚持以开拓创新、管理规范、执法

为民、廉洁自身的总体标准,争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强化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吃、拿、卡、

要”等现象发生,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断加强党风政风行风教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和

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

度。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普法工作资金不足,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

对性和实效性,而经费不足是最根本的制约。

2、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

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3、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少,有许多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工作没法开展。地区范围较大,对于

日常矫正和安置工作走访开展带来很大的出行不便。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我所将紧紧围绕区级中心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维护和保障地区稳定为重点,勤奋工作,不断进取,努【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力探索新时期司法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1、深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维护社

会稳定工作。

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社区矫正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总体素质。

4、完成好上级所交办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新思想、

新观念,凝聚司法工作力量,付出智慧和力量。篇四: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4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这一年来,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2人,解矫35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1

人,其中缓刑对象47名,假释对象4名,暂予监外执行0名;重点对象8人,实行手机定位

监管15人。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和管理,半年来我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主

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矫正的:

一、健全组织网络,明确工作格局。 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首先,成立了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

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派出所、司法所、民政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等部门负

责人组成,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

所,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开展,各社区(村委会)有工作站,配备并建立健全了社

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以及监督人工作队伍。其次,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每

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充分发挥移动管理系统电

子平台作用,对在册的矫正对象进行了逐个登录,做到了所有矫正对象入网管理,确保在日

常管理规范化,要求每位矫正对象必须做到:①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即每周五为电话汇报日);

②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并递交书面汇报材料;③每月一次公益劳动,劳动时间不少于8小时(镇

集中在每 月的25日);④每月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的表现进行总评,该表扬的表扬,

改批评的批评,该警告的警告,严明矫正纪律;⑤遵守一项基本制度,即迁居和外出请销假

制度。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对每位矫正对象都建立健全了电子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对每位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活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发现不良苗头及时矫正,确保矫正工

作顺利进行,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已实行手机定位监管,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活动情况,

更好的管理社区矫正重点对象。

三、教育管理制度化。 在做好矫正对象入矫正教育的前提下,根据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制定好个案矫正

方案,从思想上、心理上、工作技能上,开展多方位教育活动,促使矫正对象认罪服法。为

此,我们采用“三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日常教育工作水平。即个别谈话与集中法律法规技

能等培训相结合、定期汇报谈话与不定期考察评审谈话相结合、矫正工作者直接教育与社团

和社会志愿者以及亲属对矫正对象开展经常性帮教活动相结合。如,每月一次的个别谈话活

动与月一次的集中教育,每月一次思想汇报和矫正工作者不定期社区走访考察评审谈话活动

等。

四、公益劳动重效果。 劳动作为我国罪犯改造地三大手段之一,为此,我们既注重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形

式,更注重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效果。形式上镇有公益劳动基地,以便矫正对象集中劳

动;社区 有场所,以便矫正对象能发挥各自的特长为社区服务。为了确保公益劳动的效果,每个

社区都有专人负责安排、记录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并报司法所存档备案。从而使他们充分

认识自己罪行,增强其改掉恶习、认罪服法的信心。通过公益劳动来回报社会。

五、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信息平台。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

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

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二是完善资料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

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对刚回来

的两类人员及时进行资料衔接,建好个人档案,力争做到不发生错登、漏登、乱登、不登。

针对在资料登记上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彻底改变不规范现象,同时积极创新管理

的方法,落实措施,强化工作责任。三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结合社区矫正监管专项整治活

动,抓好“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外出请销假”三项重点监管措施规范有效地落实。四是强

化电子平台。根据社区矫正电子平台管理质量的要求,并针对我镇社区矫正平台存在的问题,

及时进行核对,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并严格按省、市、县工作要求,逐个抓好落实,不断提

高电子平台的工作质量,力争确保无差错,真正发挥电子平台的效率。 一是加大管理教育的力度,定期开展汇报教育和公益劳动。二是充分发挥帮教志愿者和

责任人的作用,协助好监管工作。三是加强电子平台的建设,定期进行平台登录,及时做好

电子平台内容的更换工作,确保规范。四是加强资料平台的管理,做到准确无误、保证质量。

篇五:2014年度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4年度**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

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木双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

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名,解矫6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

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 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黎均

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甘岳峰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

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木双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

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

篇二: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一体化新机制浅见

回归社会学课题类论文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一体化新机制浅见【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作者单位:宜州监狱

作者姓名:覃学凝 韦黎宁

【摘要】安置帮教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延伸,社区矫正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前期准备。安置帮教的主要对象是判处缓刑或非监禁刑、暂予监外执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3年之内,没有生活出路和有重新犯罪倾向人员。社区矫正,是让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在社区中执行刑罚。早在10年前,司法部就已规定了五类社区矫正对象分别应遵守的监管措施及奖惩制度,对开展社区改革和完善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但就目前情况看,尚还存在着经验不丰富,工作体系、工作机制不完善等诸多问题,本文从本监狱收押服刑人员所在地区(下称本城区)进行调研了解,就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现状出发,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体化新机制的措施及对策,对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谈一已之见。

【关键词】 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 一体化新机制

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可以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现阶段,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在社会上是一个

不小的数字比例。因此,加强、创新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十分重要。

一、本地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状况、问题及原因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是互为联系相互促进的一对矛盾统一体。社区矫正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前提,安置帮教工作促进社区矫正。因此,完善社区矫正,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作者对本监狱收押服刑人员所在地区进行调研了解,当地司法部门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制度与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由于种种原因,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一)本地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基本状况

社区矫正工作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的工作对象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并在社会上服刑、被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罪犯。其中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弱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是重点对象。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安置帮教工作对象是指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以内的人员。

自2010年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本地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847人,解除矫正1549人,目前在册1298人(其中管制60人,缓刑1035人,假释130人,暂予监外执行73人),累计再犯罪率0.07%。2014年衔接刑

满释放人员1891人,安置帮教1891人。数据表明,本地区社区矫正机构和安置帮教机构在两项工作的成绩是显而易见的,但同时也看到不论是社区矫正人员还是安置帮教人员人数还是较多,因此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难度也是较大的。

(二)本地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目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发展达不到上级要求,主要存在“六不”问题。

【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1.执法力不足、专业化不高。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机关,司法所承担着具体实施工作,但目前本地区的139个司法所,人员编制仅282人,在编252人,平均每个司法所仅有1-2名司法人员,相当一部分司法所为“一人所”,仅有所长一人。基层司法所日常工作中要承担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大业务职能。尤其是在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和突发维稳事件处置工作中,配合做好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解更成为司法所责无旁贷的首要职责。如此繁杂的职能和繁重的工作,致使基层司法所分身乏术,无法投入过多精力从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而且,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法活动,它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具备法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但目前全市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中,对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掌握较少,暂无一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资格,有的甚至连电脑都不会使用。此外,在本地区社区矫正与帮教工作执法力不足、专业化不高的情况下,也没有很好地利用当地监狱的矫正和帮教人力资源。

2.“两者”队伍不稳定、积极性不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不稳

定、工作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既是执法工作,又是矫正育人的社会性工作,需要依靠社会力量的参与。社会力量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本地区的社会工作者主要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社会志愿者多是由村、社区干部、大学毕业生、离退休干部、矫正人员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组成。因工资待遇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而且仅有三年期限,人员频繁轮换。此外,其他社会志愿者很难组织,这又是无偿性质,实际参与者很少,其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3.措施不到位,执法力不强。面对规定的接收宣告、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心理辅导、思想汇报、检查走访、考核鉴定等系列管理要求,面对散居的不同数量不同类型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人员存在畏难情绪,因此造成有的不能组织好社会矫正人员按时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有的未能将社会矫正人员纳入“司法E通”(社区矫正工作文档进行电子管理)平台管理,或者平台管理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效能;有的对外出请假的社会矫正人员不按规定审批,或者擅自外出的也未给予警告、追查,失管脱管漏管的现象时有发生。

4. 保障机制不完善,经费不足。社区矫正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外勤工作,审前调查、入矫接收、走访调查、外出追查是常态工作,而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路途遥远,大多司法所普遍没有相应的执法用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社区矫正相应经费保障也不到位,本地区一些县(市、区)还没有纳入专门的财政预算,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学习、心理辅导、公益劳动、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管理服务也缺乏物力财力支撑和必要的装备设施。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的要求,在经费和物资装备等方面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应当予以必要的保障,虽然一些县财政也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安排了部分工作经费,但未分

别落实专门预算,并且与上级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同时,执法装备设施急待改善,基层司法所中,仅有少数配备有执法车,基本没有其它执法工具和装备设施,且大部分司法所只有一间办公室,无法满足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基本需要。

5.法律、法规不配套,工作体制不畅。一是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目前仅以“两院”、“两部”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依据开展工作,没有与其工作相适应的配套政策和措施,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和保障。二是缺乏执法手段,职能较软。社区矫正工作的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分离,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但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只有建议有关部门处理,没有直接处罚权和强制措施,不利于及时纠正矫正对象的违规行为。

6.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社会认知度不高。由于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人员和在监外服刑的罪犯,人们对他们存在不同程度的偏见和歧视,不少基层干部群众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缺乏正确认识,尤其是对把犯罪分子放在自己身边服刑不解,担心这些人会扰乱安定正常的生活秩序,又怕对他们进行教育、监督管理会遭到打击报复,参与、支持、配合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公、检、法、司、监狱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不够,法律文书时有移送到位、协调衔接不及时等问题,存在教育、监管空白,矫正对象失控或脱管、漏管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单位和部门对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缺乏足够的认识,工作仅停留在文件或工作安排上,致使有关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相关教育、帮扶等政策措施难以落到实处。

(三) 本地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问题原因分析

篇三: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2016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案

2016年,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规范基础管理工作,严格矫正执行,坚决遏制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略有增长态势,确保不发生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㈠加强制度建设

1、根据修改后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

2、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文件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调查评估、入矫宣告、集中学习、心理矫正、考核奖惩、事项审批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明确县级和基层司法所管理权限,统一社区矫正基本流程、档案台帐和执法文书格式,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3、根据省厅和市局的规定和要求,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请销假和居住地变更制度。

㈡加强督促检查

1、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涉及社区矫正人员死亡、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重大责任事故、违法出境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县局矫安股,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2、建立执法督查制度。建立县级社区矫正执法督查队伍,从信息管理平台抽查和实地执法检查两方面加强执法活动督查,规范执法行为。县级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定位1遍以上;司法所每半个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每日定位1遍以上。县级每周通报一次信息核查情况。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对辖区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执法督查不少于30%。县局将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基层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

3、建立矫情分析制度。建立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制度,县局每月召开1次,司法所长参加。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要有基本情况、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逐步形成规范,不走过场,不务虚功,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㈢加强监管措施

1、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人像识别系统,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规范运用好司法部和省厅信息管理平台。

2、落实排查责任。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人员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做到日常排查、节假日必查、重要敏感时期严查。

3、落实和改善分类管理措施。加强对职务犯罪、保外就医、严管等级等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职务、涉毒、暴力、诈骗犯罪以及涉外、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人员要重点监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4、严格执行报到、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制度。

5、及时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上门走访,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6、坚决落实惩戒措施。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社区矫正人员从严实施行政和司法惩处。

7、年内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0.5%。

㈣加强部门协作

1、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工作实效。

3、配合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4、加强与县级人民法院、监狱等委托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5、认真落实龙司〔2016〕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机制,将经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等工作落实到位。

6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依照有关政策,予以社区矫正人员人性化帮扶。

㈤加强保障措施

完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设施和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提升司法所“三室”(即宣告室、咨询室、教育室)建设硬件水平。

㈥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各司法所要贯彻落实《县201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责任状》精神,明确司法所长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执法责任,预防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现象。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执法人员廉政意识。

2、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要求配备司法协理员,逐步建立司法协理员工资动态增长机制,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志愿者组织化程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基本档案,完善其队伍建设和管理,拓宽其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3、提升业务素质。县级举办一期以上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应知、应会、应做”教育,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4、开展课题调研活动,摸清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寻找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矫情分析会,召开工作研讨会。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借鉴外地社区矫正工作先进经验。

二、安置帮教工作

1、健全完善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做细做实服刑在教人员和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比对和核查工作,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人员衔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动员安置帮教责任单位、家庭成员和村(社区)代表开展分类衔接,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完善衔接管理措施。

3、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

4、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依托企业建立的3个安置基地,规范安置基地管理。

5、年内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县司法局力争在省、市级媒体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各3次以上的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的培植力度。各司法所每月须向县局综合股报送一条以上有关社区矫正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

篇四: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2016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推进“法治”、“平安”、“和谐”建设,拟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建设活动,旨在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四项规范”为抓手,通过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实施严格教育管理,从灵魂深处触动和教育转化社区矫正人员,使其认真改造顺利回归社会,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犯罪、无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和悔罪自新的目标,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走在乃至全省、全国同等县市前列,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和谐正能量。

二、具体措施

(一)规范矫正衔接

1、严格审前评估。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收到委托机关的调查函后,迅速组织司法所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估意见,按时提交委托机关。

2、及时登记接收。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负责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登记接收手续,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3、规范档案管理。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执行档案,司法所建立工作档案。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指导,确保档案收集及整理规范无遗漏。

4、定期研判情况。建立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信息共享,无缝对接。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联合考评总结。通过会议、检查和考评方式,定期研判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监督管理

1、建立“三包”制度。将全市10个镇(办事处)划分为5个片区,实行市司法局班子领导包片区,局科室负责人包重点对象,司法所包辖区的管理制度。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村(社区)及家庭,通过走访、问卷、谈心等方式,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管控教育。

2、培养社会意识。教育和引导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交通文明劝导、社区公益劳动等“讲文明树新风”社会化服务活动,切实增强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意识。确定每月16日为社区服务劳动日,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就近到社区服务基地进行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实行多方监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志愿者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家属在管理教育中的监督作用,发挥以“司法E通”为核心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作用,实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远程监控和智能管理,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矫正轨道、再次违法犯罪。

4、加强应急处置。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制定社区矫正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突发事件防范力度。社区矫正人员一旦发生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响应,确保对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应对有效。

5、强化执行监督。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机关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执法监督,对不服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实行诫勉谈话和收监处理。

(三)规范教育矫正

1、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司法所要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纳入重点工作范畴,每月组织开展8小时以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公民准则、心理健康和时事政治等内容开展专题教育,做到有教育计划、有教学备课、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考试测试、有交流园地,并注重培养和宣传矫正改造积极分子。

2、把握教育关键环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做到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时必访,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在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必访,掌握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及现实表现、思想动态;在矫正对象遇到重大困难或发生纠纷时必访,帮助其解决困难和纠纷,体现党委和政府温暖;在解矫时必访,宣告解除矫正,进行解矫教育。

3、建立健全教育阵地。在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宣告室、谈话室、心理咨询室等,对社区矫正人员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有需求的进行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帮助他们康复心理,健全人格,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加强心理咨询室规范化建设,争创省级示范心理咨询室。

(四)规范帮扶措施

1、开展帮扶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扶心、扶智、扶困、扶技、扶业”五扶活动,即加强正面教育、情绪疏导,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健全人格,培养健康心理;关注社区矫正人员或其子女学业,给予必要帮助,促进成长;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日常生产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加强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定专业技术;适时提供相关的就业岗位,安置矫正人员就业。各镇(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2项以上帮扶内容,并常年开展帮扶活动。

2、建立联动机制。市司法局要积极加强同民政、财政、教育、人社、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出台优惠政策,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就学问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和企业减免税费等政策,镇(办事处)要力所能及为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创造条件。要广泛动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力量,因地制宜发挥帮扶作用,努力形成社会联动合力,提高帮扶效果。

3、发挥基地作用。整合资源,兴建一个集学习、劳动、就业等一体的市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各镇(办事处)要至少确定一个辖区企业作为本地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基地,并每年至少安置一人到市级或镇级基地就业,让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基地就业修复社会关系,培养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和纪律意识,逐步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建设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活动开展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铸魂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分步实施。要周密部署,确保利用两年半的时间,完成“铸魂工程”建设任务。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制定下发方案,组织学习动员,明确工作重点,及时部署实施。二是全面落实阶段(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重点抓好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规范管理、帮扶活动、争创示范等工作。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3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对在活动中组织得力、工作规范、社会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社区矫正管理局全力抓、司法所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切实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让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篇五: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2016年全县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一、以“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为契机,推进法制宣传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以“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为契机,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前一阶段经验,研究制定“六五”普法后一阶段规划。把握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有规模、有实效的大活动,为高起点开展“六五”普法下阶段营造大声势;二是继续巩固现有优势。继续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进校园”、“诚信守法企业”等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有机载体;三是在“法律六进”上有新举措。着力营造全民学法用法、建设法治的浓厚氛围。

二、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夯实基层基础,完善调解网络。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龙头,充实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力争2016年17个基层司法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以《人民调解法》颁布施行为契机,大力贯彻执行“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巩固村、居(社区)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二是拓宽调解领域,加强医患、交通、食品安全纠纷调解。重点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着力构筑第三方参与的矛盾调解机制;三是完善调解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四是强化调解队伍建设,增强工作保障力。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引导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

三、以完善刑罚执行制度为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完善信息化平台,进行实时监控。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司法所具体执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社区矫正信息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档案管理、考核管理作用,建立社区矫正动态监督工作新机制,提高管控效率。深入开展心理矫治,强化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危险性评估,不断提高矫正质量,防止再次违法犯罪,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二是完善规范化建设。以确保安全为重点,推进管理规范化、队伍规范化、业务规范化,统一规范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确保依法规范运行,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社区矫正接收与审判工作的衔接;全面推行审前调查制度,对依法可能适用非监禁刑罚的被告人或罪犯进行社会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以此作为是否对其实行社区矫正的重要参考;三是完善分类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将社区矫正对象从犯罪原因、人身危害性、再犯罪可能性大小等各方面进行分类。

四、安置帮教领域不断拓宽

充分利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的作用,将帮教工作延伸到服刑阶段,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早日出监提供帮助。加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为出监人员走上新生之路提供就业保障。

五、以实施民生保障工程为主线,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围绕“十二五”时期政府投资规划,积极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做好企业“法律体检”工作,帮助企业建立诚信机制、调解劳动纠纷、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二是继续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从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保障民生出发,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完善“12348”法律服务平台,拓展便民接待场所和行业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以提升公正执法能力为核心,推进队伍建设创新发展

一是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树立理想信念。以深入推进“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执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在思想认识上有大的提高、精神面貌上有大的提振、工作水平上有大的提升;二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努力克难攻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组织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大讨论;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强化创先争优意识。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司法行政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活动成效;四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司法行政队伍业务能力的不断提高,有赖于教育培训工作的不断加强。要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和阶段性计划,认真抓好各类教育培训,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坚持从严治警,公正廉洁执法。铁的纪律才能锻造出铁的队伍。进一步加强执法执业管理,细化执法执业标准、严密执法执业程序、强化执法执业监督、严格执法执业考核,力争办理各种证件、案件“零差错”。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重点,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完善惩防体系。

篇六:2016年武汉市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创新
2015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

心得一: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

为创新我区社会管理,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8月8日,区局副局长濮素晖带队一行5人,赴浙江余杭区考察学习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听取介绍、实地观看、会议座谈等形式,对余杭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了解与学习。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体制机制全。区里建立矫正工作例会制度、联系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公、检、法、司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基层镇街均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专职专人负责矫正工作,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载体。二是管理模式新。实行三色管理法,根据矫正类别、期限、犯罪成因、个人经历等因素,将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实行心里矫正与行为矫正相结合,使对象能够真正回归社会,确保矫正质量。三是配置资源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形成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社工、矫正志愿者队伍有机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依托当地监狱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法律教育基地,依托各镇街与福利院等部门建立了公益劳动基地,为开展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提供了有效载体。四是财政投入大。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按照矫正对象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拨付工作经费。参与矫正的社工工资报酬、福利保险待遇也一律由财政负担。每开展一例社会调查,财政补贴200元。各镇街对社区矫正工作采取实报实销的形式,给予一定的经费保障。

借鉴经验,结合实际,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做实中心工作。依托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发挥中心功用,开展好入矫、解矫教育,巩固矫正效果;认真开展好社会调查,尽可能多地掌握清、掌握全调查对象的信息,为下一步因人施矫奠定基础;指导司法所开展好各类教育和帮扶活动,提升矫正工作的质量。二是完善运行机制。依据“两高、两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我区实际,制定详细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公、检、法、司加强配合,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工作,把握好衔接、管理、奖惩三大环节,形成规范的日常管理与奖惩考核机制。三是做好各类保障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各级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提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的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加大基地建设力度,满足好当前监管、教育、帮扶社区矫正人员的工作需要,确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心得二: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乡镇司法员,社区矫正是我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这几个月的工作实践中,我不断学习、实践、改进,循序渐进、周而复始地不断摸索、提高和完善,使自己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通过这些宝贵的工作经验,我对目前洞坪乡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如何开展好此项工作有了自己的一些浅显认识。

存在问题一: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缺乏正确理解,产生主观上的错误认知。我所在的乡就有这样一名矫正对象,他现年37岁,离异,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他第一次来司法所报到时,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他说:“这每个月来报到学习都只是形式而已,笔记、资料那些你帮我写就是,我不一定有时间来。”他的这种认知态度,给刚开始接触这项工作的我当头一棒,我才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远不像我以为的那般可以从容应对。

存在问题二: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群众评议工作开展困难。今年3月底司法所开展了第一季度的社区矫正人员群众评议活动,当我拿着评议表到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组时,很多人一听是关于给某人进行评价打分就直接拒绝了,有些人会听你说完这项活动的主要目的,但要他们签字打分时就犹豫了,似乎觉得这是在给自己招惹是非……这一认识的偏差远远出乎了我的意料,一份份沉甸甸的评议表握在手中,更是压在我的心上。

存在问题三:专业技巧掌握不够,工作方式方法单一。在实习期间更多的是学习如何做好相关档案台账资料,缺乏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缺乏与矫正人员直接面对面的交流,这就导致我在实际工作中面对产生的问题不能有效运用专业技巧去解决,理论与实际操作出现脱节现象,单一的工作方式方法更是让工作的顺利开展步履维艰。

针对这些问题,我认为必须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开展好社区矫正这项工作: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的正确认识。社区矫正蕴涵的惩罚性和恢复性考验着社会的人道主义和法治建设,教育改造好社区服刑人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机制方法,通过正确的宣传引导人们对社区矫正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古语有云:“木受绳则直,人学法则慎。”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入矫教育,通过扎实的组织矫正人员学习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使其从思想上摆正态度、找准定位、积极服从监管;另一方面,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时将社区矫正的有关解释和规定纳入普法的内容当中,全面提高本乡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准确理解,避免出现认知误区。

二、丰富工作方式方法,“帮”“教”并重。社区矫正人员是社会上的特殊群体,他们都有着不同的经历和故事,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不尽相同的思想缺陷和被扭曲的心灵,这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发现并予以解决的问题。面对一些不服从监管的矫正人员,我们要灵活工作方式方法,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刚柔并济”。首先,在日常监管中必须严格管理、奖惩结合,通过法制教育学习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其次,采取打电话“拉家常”的形式更好地了解其近期生活情况以及内心观念、思想状况的变化;最后,可以通过发送有关法律法规的短信来促使其加强法律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逐渐形成长效机制。对于一些积极进行社区矫正的罪犯,我们在规范日常监管的同时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通过加强交流、传递关怀,促使他们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并逐步养成一种习惯劳动、要求劳动的态度,利用法制教育学习和参加公益劳动相结合的方式让他们多与人交流,减轻心理压力和负担,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及时与矫正人员家人朋友进行沟通衔接,严格落实监管制度。家是港湾,亲人可以依靠,朋友懂得倾听。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矫正人员家人和周围朋友的支持和配合。家是无论你受了多大的伤害,你都可以依靠的避风港,亲人一句关心的话语,一个关怀的眼神都会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对待社区矫正人员这样“特殊的家人”,亲人更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鼓励和关心。同时,作为他们的朋友要懂得倾听,委婉的语言和关爱的态度会给他们更大的心里安慰,让他们感觉不再孤独,不再是被排斥的对象。这样将有利于他们更好地从思想上提高认识,规范自己的行为,早日以崭新的面貌、阳光心态回归社会大家庭。

社区矫正作为行刑社会化的一种方式,其根本目的在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这不仅体现了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更重要的是满足了罪犯再社会化和实现自我发展的需求,让社会变得更加公正、和谐。我深感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同时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这份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其特殊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努力,在实践中逐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心得三: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

20XX年上半年,双塔司法所在市司法所的正确领导下,在街道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立足职能、扎实工作,积极开展了“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和强化帮扶队伍建设等工作,截止20XX年6月,本辖区社区矫正在册人员共44名,其中丰足片14名,县前片8名,赵家片7名,城北片6名,民声片5名,周家青片4名;本年度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次数已达110次,走访教育次数207次,已承办审前社会调查案件14余起。

目前我司法所工作人员有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1名,社会志愿者队伍已增长至164名,20XX年上半年三支队伍的建设有了明显进展,同时为深入贯彻上级相关部门的各项制度,我司法所今年上半年以来也在积极实行各项措施予以落实。

一、积极学习宣传20XX年3月新施行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时将其与现行制度规定相结合,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后,主要通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的机会,再进一步贯彻到社区服刑人员队伍中。

二、抓好抓实新增社矫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为加强新增社矫对象遵纪守法等意识,我司法所对每名拟纳矫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前教育。在矫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意识,积极配合街道社矫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街道社矫办能及时通知其劳动教育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在平台录入《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加深其社会在服刑意识,并能在社矫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

三、逐步壮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按照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不低于1:1的配置比例,逐步扩大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规模并建立志愿者名册,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志愿者颁发聘书。通过“一帮一”、“多帮一”机制,利用社区监督人、社区矫正志愿者熟悉矫正对象生活环境的有利因素,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并有的放矢的开展日常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四、建立健全村/社区社矫小组建设。我司法所除做好日常考核外,许多社矫相应工作需要依托村/社区社矫小组的开展,在双塔街道所辖26个社区(村)中,均已建立了社区矫正小组,并委托社区(村)治保主任负责社区(村)社矫工作的开展,由党支书、村主任担任社矫志愿者,加强了社区(村)社矫在村务工作的受重视程度;同时县前社区和城北社区已首先建成了帮教工作站,随后其它有5名(含)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村/社区的基层组织网络也陆续得到了健全。

五、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教育。确定社区(村)治调主任为辖区帮教工作第一责任人,书记为帮扶工作站站长,管片民警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联系人,家庭成员为监护责任人,形成多方互动实现全方位监督,实时控制社矫对象活动,协调了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双塔司法所通过多项帮扶队伍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本辖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体系,进一步防范了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再犯罪事件的发生,并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的建设。

20XX年下半年,我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继续加强和完善现有 制度和举措并逐渐形成日常工作的同时,也会积极寻找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并采取相应措施和行动予以改进,下半年我司法所计划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继续加强新增社矫对象的矫前教育工作,以正确掌握每名纳矫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使新入矫教育对社矫对象纳矫后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产生积极的影响;二、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在严肃制度的同时,想社矫对象之所想,坚持人性矫正,保证相关制度能更好的落实。

我司法所将在下半年通过上述等一系列举措,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以人为本,不断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社区矫正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并不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争取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更好更突出的成效。

心得四:社区矫正工作心得体会

双江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双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9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 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李江华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杨木林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双江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2个社区13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双江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双江镇司法所和相关村、劳动场所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35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公益劳动场所进行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4、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

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5、 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双江镇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6、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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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共6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结2011年,我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在委、党工委、政府的领导和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和“健全社会服刑人员监督机制,提高非监禁刑罪犯教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201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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