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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2016上半年

2016-08-13 12:45:1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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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民宗局2016上半年
民宗工作总结2016

民宗工作总结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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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委、市侨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侨务政策,努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维护宣武区民族宗教稳定大局,以促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的落实为切入点,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作领导,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分别专题听取了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和XX年开斋节活动方案汇报,就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是加强对基层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的指导。5月份,召开XX年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部署民族宗教专项工作,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区委副书记杨素荣同志针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以伊斯兰教为重点,开展了包括基督教、天主教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的专题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

三是加强对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调查研究。年初,按照市宗教局工作部署,在宣武区开展了基督教家庭聚会点调查。调查工作注重发挥宗教工作三级管理网络的作用,紧紧依靠街道、社区,摸清宣武区基督教家庭聚会点基本状况,撰写了专题调研报告。针对宣武区回民幼儿园"入托难"问题,与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并就少数民族幼儿学前教育问题向区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对宣武区基层侨联组织"三无"问题(即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办公场所、无固定经费)情况进行调研,掌握基层侨联设置情况。6月,结合XX年宣武区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调研情况,对宣武区民族成份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在全市民族成分管理工作会上做交流发言,调研报告荣获一等奖。结合国庆六十周年各项庆祝活动,对宣武区贯彻落实国办〔XX〕33号文件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做好国家民委联合督察组及市民委到宣武区牛街街道调研民族工作。

二、拓展工作领域,促进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

结合区委"三保"措施落实和XX年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以促进"三保"措施落实为切入点,着手解决一批少数民族群众及信教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宣武区民族经济、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争取力度,争取"XX年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27万元用于宣武区回族医药基地建设、街道民族文体活动、少数民族聚居情况调研、民族教育等项工作的开展;争取333万元用于培育宣武区民族特色经济,支持牛街清真超市、吐鲁番餐厅等企业改造基础设施,促进民族经济稳步发展,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大节日前及敏感时期,对宣武区清真饮(副食)网点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清真食品安全。

推广少数民族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体育事业的发展。积极组队参加北京市第四届"民族团结杯"健身操舞大赛、北京市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蹴球、陀螺、板鞋竞速)邀请赛,取得优异成绩,展示了宣武区具有民族特色群众健身活动的风采。

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形式,筑牢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宣武区各街道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创新意识,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特色突出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如:牛街街道结合第十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果展,大力宣传民族创建工作成果;大栅栏街道指导社区与辖区内的前门清真寺结成民族团结互助对子,签订互助协议书,建立"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事务"联系制度,畅通居民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白纸坊街道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为契机,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广内街道出资支援后河沿清真寺改造工程建设,在清真寺周边设立了民族团结文化墙;广外街道不断完善民族工作网页建设,将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及时上网发布,畅通民主渠道;椿树街道大力推进民族和谐社区建设,围绕"少数民族团结楼",设立宣东大街社区为民族工作重点社区,开展形式丰富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三、落实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改善宗教活动场所硬件环境和少数民族服务设施。XX年7月,后河沿清真寺危房改造工程顺利竣工,受到辖区穆斯林群众的好评。今年,区级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近千万元对前门清真寺进行修缮,工程已于3月份开工,目前施工进展顺利。积极向市、区财政争取回民殡葬管理处新址启用启动资金45万元,用于更新殡葬用车,购置办公设备等用品,为回民殡葬管理处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5月,牛街民族敬老院在试运行一年后正式对外营业,新敬老院的建成,为各民族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优质的养老、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极大地改善少数民族群众养老环境。

按照市宗教局工作部署,在宣武区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按照创建活动标准,结合宣武区实际,整章建制、规范管理。指导区伊斯兰教协会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培养爱国爱教宗教队伍骨干。注重中青年教职人员的培养,努力提高中青年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分两批对中青年阿訇进行培训,组织中青年阿訇开展《古兰经》诵读学习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阿訇诵读的整体水平和为穆斯林群众服务的能力。民宗工作总结2016民宗工作总结2016。试行阿訇轮岗交流制度,经市宗教局提议,宣武区原前门清真寺阿訇杨冠军交流到东城区伊斯兰教协会任会长。

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区伊协组织宣武区近200名穆斯林群众到北京展览馆参观中国60周年成就展,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取得较好效果。进一步挖掘、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牛街礼拜寺历史文化陈列展落成,开斋节当日,程红副市长和薛天利阿訇为陈列展揭幕,对展室的落成给予高度评价。

配合市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做好宣武区天主教、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参会代表推选工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支持天主教、基督教两个爱国小组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8月,与市基督教两会协商,对宣武区基督教"三自"爱国小组进行了调整。积极支持天主教、基督教爱国小组定期组织信教群众骨干学习,引导信教群众开展活动,参与公益事业,推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和谐宣武建设做【民宗局2016上半年】

贡献。

四、加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确保各项重大活动安全、顺利

加强与公安、安全、外事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定期排查民族宗教领域不安定因素,研究应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斋月期间、开斋节当日及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区域稳定。

通过走访慰问、开展联谊等方式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中,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利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斋月和国庆中秋两节前夕,对宣武区民族宗教重点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骨干进行走访,广泛沟通思想、征求意见建议。重大民族宗教节日,区委、区政府、区委统战部的领导也对民族宗教重点人士进行慰问,送去区委、区政府的关怀和节日的问候。

XX年,我办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0余件。答复群众业务咨询260余次,涉及政策法规查询、房屋权属纠纷、反映意见建议等,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耐心倾听、认真记录,及时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全年共办复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各2件,协助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各1件,满意率达到100%。办理恢复、更改民族成份证明41件,办理华侨在京子女、归侨子女及归侨学生中、考身份证明10件。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民族宗教侨务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XX年,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实际,确定了"促进民族宗教关系和谐,提高为侨服务水平,维护区域和谐稳定"的实践载体,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开展活动。

学习调研阶段,通过召开宣武区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界人士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完成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宣武区民族宗教工作》的调研报告。分析检查阶段,认真总结了党的xx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深刻查摆问题,积极寻求整改措施,形成了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发展共识,制定了整改措施,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整改落实阶段,针对当前工作任务需要,提出了在今后一个时期要打造"三支队伍"、建立健全"四项机制"、创建"五型班子"的举措,将整改措施细化为三个方面16类,明确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为整改问题奠定了基础。

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思想上得到了进一步解放,在实践中抓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好评,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实现了学习与工作两不误、双促进的良好效果。

民宗工作总结2016

20xx年以来,县民宗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宗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工作方针,重点抓七个方面工作。

一、扎实推进"法律进寺庙"活动

以"发挥正能量,共筑中国梦"为法律进寺庙活动主题,我局扎实推进法律进寺庙,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养。一是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同"六五"普法相结合。以学习月活动为切入点,在宗教活动场所拉开普法教育的学习、宣传高潮,做到学习月活动同"法律进寺庙"共同推进,互相促进。二是制定方案,有组织实施。结合新津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促进"法律进寺庙"实施意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具体、责任到人,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法律进寺庙"活动。三是宣传引导,营造普法氛围。民宗工作总结2016

四、强加民宗四级网络建设,维护社会稳定。适应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需要,把民宗网络建设作为深化民族宗教工作的支点,打造四级民宗网络建设。将现有的县、镇、村三级民宗网络建设延伸到村民小组,组建起县、镇、村、组四级民宗网络体系,做到民族宗教工作村有负责人、组有信息员,真正实现民宗网络服务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四级民宗网络在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时发现问题、协调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五、环境综合治理,提升综合形象。进一步加大了宗教活动场所环境综合治理力度,重点加强了老君山道观、观音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强化检查和指导。在办公旨费很紧张的情况下,仍挤出经费请人对老君山庙会后卫生进行大清扫,并专题就老君山环境卫生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向县领导提出将老君山纳入城市公园统一管理的建议,进一步提升老君山及周边区域整体形象,服务新津旅游建设。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将全县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纳入县委统战部的党校培训计划,全县四个宗教团体和11个宗教活动场所的负责人参加了20xx年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进行为期两天的集中学习。先后5次召集全县宗教场所负责人集中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规,增强依法开展宗教活动意识。组织进行专题培训,对全县近30名主要教职人员开展反邪教的专题教育培训,提高对邪教的识别能力,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县佛教协会、县基督教爱国会等团体组织教职人员50余人参加市相关协会组织的培训。

七、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结合民族工作新形势的需要,3月初,向全县各镇乡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民族工作领导,健全民族工作机制。完善四级民族工作网络,建立全县民族信息员制度。加强基础信息工作,对全县少数民族、流动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学生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控情况。做好少数民族服务工作,先后接待、办理少数民族身份更改等事宜7人次。

民宗工作总结2016

我单位主管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重点工作:一是招商引资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二是宣传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帮扶少数民族村、组经济和社会发展。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使宗教为社会服务,维

护社会稳定。四是加强制度、效能、党风廉政等在内的自身建设。具体工作总结

一、学习贯彻落实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实施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速开展"五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民宗工作总结2016工作总结。

二、积极开展了文明创建和"三民"大走访创先争优活动。

三、落实扶持少数民族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协调

落实包保责任制,确保少数民族村人均纯收入水平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项目,到省、市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四、帮助明南仓湖村大黄回民组建成自来水工程,帮助横山回民村修通生产生活交通循环路。

完成了民族村综合活动室建设,孙郢村民组生产路建设,回民小学操场硬化工程,完成有线电视架设,横山水库渠道改造工程等。

五、妥善调解处置了仓湖教堂和大辛教堂、白沙王教堂、宝龙教堂等内部矛盾,帮助五户教堂从危房中搬出并安置好信徒新的活动场所,加强了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完成任务1810万元。

七、参与筹备召开了全市统战宗教工(2016年信息化年终工作总结)作会议,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较好的完成了市政协安排的民族宗教工作视察调研活动。

八、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重点加强对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加大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自封传道人的整治力度;

举办了为期20天基督教教职人员业务和法规培训班。

九、确保了民族宗教界重点时段的安全维稳工作,完成了民族、宗教志的编纂工作。【民宗局2016上半年】

十、及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XX年工作计划

虽然XX年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但按"追赶跨越"的要求,仍需扎实苦干、创新突破。下一步和明年工作计划

以邓--理论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xx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主线、突出重点,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上台阶,主攻招商引资不动摇。

一、努力完成新的招商引资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全员抓招

篇二:民宗局2016上半年
2016年上半年综治民调工作方案

宜章六中2016年上半年民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宜章县2016年上半年综治民调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宜章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求,为切实抓好我校综治民调工作,实现全年民调工作保位进位的目标,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全校师生安全和提高群众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满意度为第一任务,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综治民调工作,努力构建安全和谐文明校园。

二、目标和任务

以确保全校师生安全和提高群众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满意度为第一任务,要抓实、抓好教师“家访”工作,广泛征求群众对教育方针和政策、学校管理、学校制度、老师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大力宣传全县社会治安、干部作风建设、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成绩,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认真耐心的解答解决,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收集上报。不断建立和完善教育民调工作,加强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今年我校成为宜章县民调工作较好单位。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雷 昶

副组长:余恒真

成 员:刘春交 张德顺 陈万峰 谭连生 薛 栋

工作小组:

组 长:余恒真 副组长:邓芳林

办公室主任:欧厚雄【民宗局2016上半年】

成 员:陈博新、李嗣军、彭亮根、朱立功、周邦堂、

欧长波、何佩佩 、李诗召、 张友鹏、欧高球、

杨 钦、李志堂、简慧芬、谭翠霞、程华敏、

各处室副主任、各年级副主任、全体班主任

下设七个分组:

1、党支部、办公室组:

组长:雷 昶

- 1 -

成员: 陈博新、曾凡春、简爱武、吴剑芬

2、政教、高一年级组:

组长:余恒真 成员:邓芳林、欧阳长波、李志堂、欧厚雄、曾友娥、

简慧芬、谭翠霞、 李 涛、年级班主任

3、教务、高二年级:

组长:陈万峰

成员:彭亮根、李诗召、黄志海、陈明亮、邓红柳、

年级班主任

4、工会、高三年级:

组长:谭连生

成员:何佩佩、李长征、邓军松、年级班主任

5、督导、教研、初一年级组:

组长:薛栋

成员:朱立功、张友鹏、杨秋社、年级班主任

6、电教、初二年级组:

组长:张德顺

成员:周邦堂、杨钦、曹新红、年级班主任

7、总务后勤、初三年级组:

组长:刘春交

成员:李嗣军、欧高球、李恪远、王志洪、年级班主任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综治民调组织机构,明确职责。

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三级民调机制,定期开展内部民调和教师“家访”工作。认真开展以“教师是否负责任,是否关心学生”为主要内容的家长调查,了解家长对学校工作、教师工作的满意度。广泛征求群众对教育方针和政策、学 - 2 -

校管理、学校制度、老师教学等方面的意见。大力宣传全县社会治安、干部作风建设、经济建设等方面的成绩,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认真耐心的解答解决,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收集上报。为此,必须明确职责:

1、对我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租住在我校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教职工电话摸底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离退休人员电话摸底工作由工会负责;租住在我校的外来人员的摸底工作由总务处负责统计;准确统计他们的固定电话的台数,手机号码的个数。最后交由政教处欧厚雄副主任汇总。

【民宗局2016上半年】

2、各年级组负责督促本年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家访工作以及各种资料的及时上交,分管年级的校级领导和年级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3、学校教学区办公室的固定电话由相应年级的年级主任负责,年级主任必须把本年级使用的固定电话与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捆绑;学校处室办公室的固定电话由相应处室的主任负责,处室主任必须把本处室使用的固定电话与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捆绑;各校级领导办公室的固定电话由相应校级领导负责,校级领导必须把本办公室使用的固定电话与自己的手机号码进行捆绑。

4、督导室加强对教师“家访”工作的检查和督查。

5、政教处负责全校民调资料的下发和回收整理归档工作。

(二)完善制度,落实民调各项措施。。

学校3月11日召开行政会,研究综治民调工作推进会,部署各个阶段的民调工作,有针对性地梳理出调查内容,调查的方式和途径,及时分析调查结果,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3月22日召开全校教职工会,对综治民调工作进行宣传布置。为此,必须落实以下措施:

【民宗局2016上半年】

1、摸底。对我校教职工、离退休人员、租住在我校的人员的底子一定要摸清,准确统计他们的固定电话的台数,手机号码的个数,做到一户不漏。

2、家访。明确走访对象: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学校领导走访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教职员工走访全校学生家长,要求走访率达到100℅。分登门访、电话约访和电话访(不见面)三种形式,其中登门访和电话约访总计不少于90℅。明确走访的责任和任务:

(1)解读平安家庭创建的意义和做法。(2)帮助平安家庭创建自评、 - 3 -

【民宗局2016上半年】

示范户推荐及填写各种表格。(3)介绍近几年来我县平安创建的效果。(4)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政法队伍、村(居)自治的意见,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5)征求家长就如何做好校园安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家庭情况特殊的学生,特别是家庭困难、留守儿童、纪律比较差的学生,学校领导、班主任必须家访到位,做到一户不漏。要求4月20前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每人至少上门家访4户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电话家访6户;班主任每人至少上门家访6户,并对全班学生进行电话家访,其他教职员工每人至少上门家访4户,电话家访6户。

3、谈心。工会组织对困难教职工的摸底工作,校长、副书记要上门家访。分管年级和处室的领导,要对本年级和处室的教职工逐一谈心,并记录在案。工会组织对退休教职工进行上门访问。

(三)加大宣传力度,定期民调,建立教育民调工作台账。

学校借助网络、信函、专栏、走访、座谈会、家长会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落实教育优先地位,关注教育民生,关爱留守儿童和困难学生,加大财政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系列惠民举措,广泛宣传学校在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提高质量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绩,让广大家长和社会人士知晓、理解、支持、认可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广泛收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民调工作督查。

1.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全体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上好每一节课,关注每一个学生。

2依法管理学校,高度关注入学、招生、收费、违规补课、校服及食堂饭菜质量、价格等家长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就这些问题,常与家长沟通。

3.抓好学生德育教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一切为了学生的进步,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让家长放心。

4、加强对教师“家访”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对工作态度不端正、 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并与申报职称、年度考核直接挂钩。

宜章六中 2016年3月 - 4 -

篇三:民宗局2016上半年
2016民宗局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理清思路,找准定位,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重项工作

一是回民公墓建设。规划占地176亩回民公墓一期工程已基本竣工,共建坟2300座,迁坟500座,总投资近2700万元。目前正在进行公墓的亮化、硬化、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明年将正常运营。另外,我们起草的《回民公墓试行管理办法》已经市长办公室会讨论通过并以红头文件下发。

二是石佛寺建设。经省民宗厅批准建设的石佛寺坐落于齐家务乡同聚村,与古冬枣林园、娘娘河红薯基地接壤,与天津市毗邻,总投资4个亿。截止目前,4个大殿、山门、钟鼓楼、6幢居士楼主体工程已经建设完毕,现已投资1.2个亿,如果进展顺利,预计明年11月份即可正式运营。石佛寺的建设不仅满足了近万佛教信众的需要,而且对于弘扬佛教文化、聚拢人气、助推区域发展将产生重要积极影响。

二、亮点工作

1、成立回民服务中心。今年以来,羊二庄回族镇后街清真寺自筹资金近200万元建起了回民服务中心。一是改变了1400多年来回族群众的丧葬习俗,由专门一班人马,按照一个标准,无偿为回族群众办丧事,简化了程序,节省了开支,克服了攀比,增进了团结,在**省做出了示范;二是以展牌、图书室为载体,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用鲜活、生动的事实,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用全国党、政、军、文化、艺术、体育等各领域的英雄人物和先进事迹来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了广大穆民的爱国热情。本寺教长张胜军在今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荣获“民族团结模范个人”称号,获此殊荣在沧州市是唯一,在**市历史上也是唯一。省委统战部先后2次来黄视察调研,刘青部长责呈沧州市委统战部要深入调研,总结经验并计划在我市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以此在全省推广。

2、**省民族工作座谈会在我市成功召开。承接全省的会议,作为民宗局尚属首次。我们在人员少、任务重、经验不足的情况下,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从参观踩点到绘制《会议手册》;从食宿安排到会场布置等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注重细节,环环相扣,展示了**的形象,得到了省厅领导和全体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三、日常工作

1、增加对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共下拨18万元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用于民族村修路、改善村容村貌,还向**省民宗厅申报了羊二村打井、前排村修路等6个民族项目。据悉,这6个项目已被省厅全部批准,资金将于12月份全部到位。此外在我局努力争取下,刘皮庄村被省民宗厅确认为**省民族特色村寨,也是沧州市唯一一个特色村寨,每年帮扶48万元,连续10年以上。

2、加大对清真食品的稽查力度。每逢重大节日、重要节点,我们对全市清真食品市场都要进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在日常工作中,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专项检查、个别抽查。截至目前我局共组织清真餐饮服务网点检查20余次,共取缔违法清真摊点2个,对其他5家不符合规定的商家,责令其依法予以整改,确保了我市清真食品市场的总体安全。

3、果断处理了2起突发事件。一个是“5.14常郭镇清真烧鸡店事件”;一个是“北汽清真食堂食用猪肉饺子的事件”。

4、下基层走访调研为民办实事已成为常态。结合“蹲点服务”、“四个万家”、“六个一”等专题活动,通过走村入户、召开座谈会、发放意见表等形式,集中开展调研活动25次,形成调研报告2篇,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26件,如为小左庄村支部配置了桌子、椅子和电脑,为该村低压改造、排水清污、建清真寺和修路,向上级争取资金8万元。我们还带领刘皮庄村村班子到海兴县小尤村进行参观学习,就抓好刘皮庄村面貌提升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5、扎实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认真开展活动。严格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了教育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了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活动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成效明显。二是建立长效阳光制度。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认真的梳理,提高了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公开性和严肃性,大大提高了制度的约束力。同时制定了新的规章制度,如:《重大事项会议纪要制》《专项资金调配使用公示制》、《机关财务管理公开制》、《推荐干部民主制》等,更加注重公开公平阳光透明。三是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进一步缩短了审批时间,简化了审批流程,并定期公示。

6、确保民宗工作不偏、不移、不漏项。一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成功组织举办“民族一家亲”文艺汇演。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对乱建庙宇、私设聚会点等违规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清查和集中整顿。如:我们以红头文件形式给齐家务乡下发通知,责令大科牛村清凉寺严禁开展任何宗教活动。做好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工作,坚持大型宗教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及时掌握了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情况和动态,切实维护好宗教界的和谐稳定。三是每逢宗教界重大节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亲自带队前往慰问,并现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感染和团结了广大信教群众。四是做好了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的常态化管理工作。重点开展伊斯兰教和基督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不断充实完善宗教教职人员档案。五是下大力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我局今年向省厅报送信息120多条,近几年一直是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今年我们的目标是“保三、争二”。

7、热情迎接上级领导来我市调研视察。我市民宗工作已经引起省和国家有关媒体的关注。今年以来,我们共接待了**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厅、沧州市政协、中国民族报社等30余人来黄视察调研民族宗教工作。今年8月5日《中国民族报》刊发了有关**民宗工作的信息。

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明了党的纪律,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二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基础上,班子成员间互相谈心,并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整风肃纪”、“十个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要求,认真撰写剖析材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坚决纠正了“四风”,实现了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推进了作风建设的常态化。

三是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打造了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敢于担当的民宗工作队伍,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良好局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学习氛围不够浓厚,创新意识不强,个别党员干部对自身要求不够高不够严,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严加要求,认真加以解决。我们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乡镇、部门大力支持和配合,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把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进一步做实、做好、不断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宗局2016年工作谋划

2016年是建设沿海强市,实现美丽**梦的攻坚年、关键年。民宗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和统一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完成回民公墓硬化、绿化、亮化等剩余工程建设,完善《回民公墓管理办法》,确保公墓正常运营。

2、抓好省级民族特色村寨西段庄村的验收工作,努力做好刘皮庄村作为省乃至全国民族特色村寨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3、积极督导跟进石佛寺建设,将其打造成我市宗教活动场所亮点之一。

4、扩大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队伍,健全和规范其行为准则,加大清真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清真食品安全。

5、组织一次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由34个民族村书记、主任参加的观摩交流活动。

6、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致富创业、民族团结的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氛围,提供正能量。

7、在排查、调研的基础上,将“七项制度”和“一个责任状”在28处宗教活动场所要全部上墙明示,真正做到依法规范。

8、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民宗队伍作风建设,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真正让民宗工作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9、认真抓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我市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

篇四:民宗局2016上半年
2016区民族宗教局年终工作总结

区民族宗教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6年,我区民族宗教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民宗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维护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的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实施三项机制,切实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区民宗局不断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即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1、积极探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对民族宗教领域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提前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做到事前有评估、有预防,及时跟踪、及时化解,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一线。

2、全面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我们成立了少数民族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成员包括区民宗局、区司法局以及综治、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调委会下设调解室,上墙公示了各项制度,规范了调解流程,明确了调解责任。调解室配备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调解员,除正常受理并调处管辖范围内的汉族与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内部间的民间矛盾纠纷,还不定期在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居住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送法到人等活动,成为化解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在全市政法工作创新项目中,**区“少数民族调解室”项目被评为三等奖,荣获“政法工作创新奖”。

3、重点落实群体性事件应急机制。制定群体事件应急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应急事件“110”的作用,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处置,确保把群体性事件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上半年妥善处理了回民撞车冲突、回民拆违冲突、协助城管安置新疆人卖哈密瓜摊点等5起事件。

二、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年,年初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区民宗局荣获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们以此为契机,针对当前形势,认真部署,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开展宣传学习系列活动。组织学习传达“两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大力宣传少数民族政策,扩大民族工作的影响,利用工作关系向基层单位的有关领导宣传民族团结政策,使民族团结平等政策得到社会更多理解和支持。春节期间,向全区少数民族发送了新春慰问信,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了解到在过去一年中,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少数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等情况,同时希望广大少数民族群众进一步发扬优良传统,维护民族团结。

2、组织举办第三届少数民族迎新春联谊会。这次联谊会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支持,纷纷踊跃参与,拿出充满本民族风情的舞蹈和歌曲,展示了我区少数民族的文化风采和民族风情。联谊会的开展,使少数民族同胞感受到和谐**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3、举办少数民族青少年夏令营。7月26日,在市民宗局的组织下,第三期少数民族青少年“爱我中华,爱我家乡”主题夏令营开营。有土家族、回族、壮族、白族、瑶族等少数民族的41名青少年学生参加了开营仪式。通过夏令营这种特殊的教育形式,以创新民族团结教育的方式方法,坚持从素质教育的发展需要出发,着力促进少数民族青少年学生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能力素质培养。夏令营组织参观了乔园、泰州市规划展示馆、泰州市博物馆、秋月湖风景区等活动,让少数民族青少年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感受泰州的新发展、新变化,激发了他们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浓厚情感和争做维护民族团结小标兵的热情。此次活动,还向少数民族学生赠送了价值4000多元的学习生活用品。泰州新闻联播新闻栏目进行了报道,受到了广大少数民族的一致好评。

4、举办“清真食品、餐饮业监督管理责任书”签约仪式。6月份,在市民宗局的组织下,举办“清真食品、餐饮业监督管理责任书”签约仪式,全区28家清真食品餐饮店店主共同签署了责任书。活动呼吁广大少数民族经营业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主动接受民宗、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在全国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通知》(国宗发〔2016〕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四个结合”为抓手,全面推进“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即把“学习月”活动与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把“学习月”活动与提高民宗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结合起来。本次政策法规宣传月聘请宣传员12人,设立政策法规宣传咨询台3个。民宗局、宗教团体以及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各类宣传教育活动9次,参与群众人数有1500多人次。民宗局、宗教团体(场所)编辑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宗教活动场所自身也积极开展各类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如心圣观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日,集中全观教职人员一起学习政策法规;泰山岳庙举办宗教政策法规讲课,让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集中学习,起到广泛影响。

三、做好社区民族工作,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

1、进一步推进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活动。按照民族工作进社区创建标准,以省民族工作示范社区春晖社区为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强组织发动,完善组织网络、建立规章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健全工作台帐,全面促进我区民族工作进社区进程。相关社区建立健全了民族工作的各项制度,包括学习交流、信息汇报、联系共建、定期走访、信访接待等制度,并充分利用橱窗、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两个条例和党的民族政策,组织少数民族群众参加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共享社区的各种文体、教育活动资源,开展健康咨询、就业咨询、法律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全方位关心少数民族人员。2016年3月,我区城北街道大浦社区被省民委命名为第二批“江苏民族工作示范社区”。

2、打造“少数民族之家”服务品牌。我们以点及面,从大浦社区开始,逐步与区各街道相关社区联合成立“少数民族之家”,以增强各族群众的沟通与交流,更好地为少数民族群众送信息、送知识、送文化、送健康、送爱心。一是以少数民族之家为立足点,构建社区服务体系。由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带头分片负责对社区辖区内的少数民族人口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少数民族台账,先后制订和完善了社区民族之家服务工作制度,建立社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结对联系制度。二是拓宽社区工作新内涵。“少数民族之家”把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民族传统节日节庆活动,开展谈心交流、走访慰问,为少数民族居民办理医疗保险、开展各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独生子女证、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办理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同时还为下岗、失业及无业的少数民族群众“送政策、送岗位”。三是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社区借助“少数民族之家”功能,掌握辖区内的民族关系状况,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性事件,认真协调处理好各类民事纠纷矛盾,做到“小矛盾不出家门,大矛盾不出社区”。为维护社区民族团结提供保障。

3、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通过民族工作“三大制度”即民族工作“110”制度、少数民族召集人制度以及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制度的长效运行,及时掌握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工作、生活、需求等情况,加强了对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和支持,及时解决、处理流动少数民族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努力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开展少数民族青少年助学活动。为进一步关爱**区贫困少数民族学生,丰富我区少数民族特别是外来流动经商少数民族子女的暑期文化生活,7月份,我们联合昂立外语培训学校举办的第二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暑期培训班,参加此次培训班的有我区常住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的子女以及因家长外来流动经商而来我区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此次活动共有10多名少数民族学生参与,助学活动作为我区帮扶贫困少数民族的长期项目,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大力支持。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充分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

1、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为载体,全面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措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狠抓宣传发动,开展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实施方案,宗教活动场所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突出宣传教育。把宗教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营造强烈的创建氛围。制定出台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相关文件,民宗局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总结和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区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三是狠抓制度落实。指导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学习、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宗教界人士财务管理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学习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提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和水平。四是严格实施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对申请备案的佛教、道教教职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教职人员身份证明等条件进行再鉴定、再核实。五是重视创建考评。制定创建考评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对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进行评比,营造比、学、赶、超,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2、认真开展“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按照泰民宗发[2016]9号《关于2016年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年”主题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区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三次安全检查活动。活动以“四有三无”目标,宗教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宗教活动场所自查自纠,解决了相关场所周边环境、水电路、消防设施等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区宗教场所准提庵房屋经常漏雨,已影响庵内年老比丘尼正常生活,为此我们多次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沟通,最终解决了庵内漏雨问题。

3、增强宗教团体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宗教团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宗教自我管理能力,组织宗教界进行爱国爱教培训,开展“爱国爱教、同心同行”主题教育活动,保持了宗教界的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4、引导宗教与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引导宗教界人士关爱人群,回报社会,引导宗教界以宗教特有的道德感召力,广泛联系信教群众和社会各阶层人士,发扬乐善好施、扶危济困、关怀社会、服务大众的传统美德,力所能及地参与了助学赈灾、养老恤孤等慈善救助活动。今年组织宗教慈善周活动,募捐1万多元,收益人数达20多人。这些慈善活动在宗教界代表的带头表率和引领下办得很成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工作。对全区宗教教职人员开展基本情况摸底,按照实际情况,争取到政府财政补贴2万多元,帮助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

五、强化机关自身建设,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业务知识,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

2、进一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和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监督和考核力度。

3、切实抓好信息工作。我局的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自身特点,打造特色信息和精品信息。

一年来,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宗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民宗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加强,宗教团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在调研、信息工作方面仍嫌不够。我们将认真加以改进。

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围绕**“十二五”发展目标任务,服务发展,维护稳定,突出抓好民族工作亮点工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努力开创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营造良好的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

1、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让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等不同层次的评选表彰活动。

2、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完善帮扶工作台帐,抓好跟踪反馈,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带动和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脱贫致富,促进社会和谐。

3、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落实三项制度的实施,做好服务引导工作,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

4、推进场所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文化氛围,开展创建“平安宗教活动场所”、(

5、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抵御渗透工作。

6、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结合民宗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信访突出问题排查、风险预警项目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基层基础薄弱环节排查,确保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7、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在相关节假日期间,部署安全工作,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稳定。

8、认真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篇五:民宗局2016上半年
2016年上半年XXX乡政府目标任务完成自查报告

县实绩考核办:

今年我乡的目标考核工作紧紧围绕方考领字[2016]1号文件,严格对照《大方县2016年度乡镇目标考核体系》,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又按照所分管的工作落实到相应的单位和个人,切实做到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对目标管理工作,全乡统筹规划、强化部署,狠抓落实,取得阶段性成绩。现将上半年我乡的目标考核工作完成情况自查如下:

一、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推动提速发展

1、重点工作

我乡严格按照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并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学习,并通过“双诚信双承诺”大会、宣传栏、广播等乡全乡群众进行宣传。同时,积极加大民生工程项目库建设力度,积极进行民生工程项目规划,目前XX新城区、长征水库的前期规划工作。

2、主要经济指标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并配有1人专门报送信息;档案齐备,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按要求向县“项目建设年”办公室报送调度数据和简报;每月按时向统计局申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和申报各个项目当月完成投资任务数;县年度十大民生工程按时按要求进行;按要求按时开工项目建设。

(2)财政收入:县人民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阶段性任务已完成;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工。

3、努力抓好招商引资,促进XX乡经济发展

我乡按照“全民抓经济、重点抓工业、关键抓投入、突出抓招商”的工作思路,切实把招商引资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通过建立落实招商引资责任制,形成了全党全民抓招商的浓厚氛围。一是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协调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并切实搞好服务,为企业落户我乡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留得住以及保姆式服务积极招商,到目前为止,经过不懈的努力,XX同心石中玉加工厂已落户我乡,并已投入资金2000万元。XX煤矿正在建设之中。三是超前规划,以项目招商,我乡正在着手长征水库的总体规划,现已完成前期规划工作

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严格按照《大方县领导干部2016年度带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4、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

(1)城镇建设:为实现我乡城镇现代化,乡班子成员积极探索城镇建设现代化的新路子,我乡现已聘请有资质单位对中心村周家寨至杨家湾区域内进行新城区规划,并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土地使用指标,目前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采取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结合生态移民工程等三者相统筹,加快我乡新区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2)生态文明家园“五园新村”建设:进一步推进新农村整街推进建设,对建设质量和进度大力跟进,目前已完成“五园新村”的前期工作。

(3)危房改造:按县危改办制定的考核方案标准及相关文件精神,我乡危房改造已完成任务数的60%。

5、基础设施建设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①县乡公路养护:随时做好辖区内公路的清扫、清堵工作,保障辖区内公路主干道的畅通;②通村公路养护:按上级匹配资金的1:2匹配养护经费,并保障辖区内通村公路畅通。

(2)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搞好XX人饮工程的尾后工作,保证在雨季旺季到达之前全面完工,建立健全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措施,使工程持续发挥效益,人民真正受到实惠;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领导负责制;明确专人负责,排好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不随意更换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水利普查进度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6、农业产业化和扶贫攻坚

(1)农业产业化:加大杂交玉米、脱毒马铃薯等的普及,加大大棚蔬菜、中草药种植的发展力度,重点在兴启村、中心村、长丰村、水塘村、风景村、黑泥村、五一村开展。其中:中药材种植达1200亩,大棚蔬菜面积达到248亩,玛瑙红樱桃2万株,葡萄240余亩,柑橘改良1500株,狮头鹅1200余羽,麻鸭2000余只,生猪3500余头,今年已完成预计的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2)扶贫攻坚:完成县分解到乡(镇)的减贫摘帽的目标,确保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达到19.5%以上;启动实施2016年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完成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任务,完成县分解到乡(镇)的“计生三结合”帮扶任务。

7、建设生态文明

(1)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完成2016年造林任务;认真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头看”;成立护林工作队,并督促管护好辖区林区,制定应急预案,投入经费5万元以上,镇村干部包保责任落实,有宣传方案,成立了乡40人村25人的扑救队伍;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内;按时足额发放辖区内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和退耕还林钱粮补助;辖区内林地征收征用符合国家要求,无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2)环境保护:根据县政府与我乡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任务,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目标控制任务。

8、消防工作

我乡的消防工作严格按照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大方县2016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进行。一是成立了义务治安巡逻、消防、应急救援大队,由周思孝乡长亲自任大队长,二是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制定工作预案,加强我乡的消防软硬件建设,促使我乡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可操可控,应对自如。

(二)促进社会和谐

1、改善人民生活

(1)人口和计划生育:严格按照方党发〔2016〕3号文件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程管理服务督查考核实施细则及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全程管理服务工作。在此项工作中,由于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主要领导包片,分管领导联系村,计生特岗驻村、包村干部包村包组等双线责任制,使我乡计划生育工作有序进行,不留常住人口手术库存。

(2)整脏治乱:严格按照县相关文件精神,我乡整脏治乱工作取得很大提高,街道整洁美观,群众整洁意识得到加强。

(3)宣传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对我乡制订的宣传思想工作业务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4)公共卫生:将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卫生工作纳入我乡重要工作内容。制定预防预案,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制度,使我乡此项工作走在同级乡镇前列,保质保量完成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

(5)社会保障: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5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6人。

(6)民政工作:协助县民政局对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的验收工作;抓好一年一度的农村低保核查工作;做好农村困难家庭缺粮户的入户调查、上报和发放;做好双拥工作的达标验收和巩固提高;认真做好春荒冬令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无非常情况发生;及时查灾、核灾和上报灾情信息;优抚安置事业保障,完成优抚医疗保障网络建设,并投入使用;做好复退军人的接访工作。

(7)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我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工作;成立教育两项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教育两项督查资料归档工作;对学校食堂做好动态管理和跟踪;做好中心小学教师周转房以及中心幼儿园的征地工作配合做好教育工程建设;对中心校、中学进行教育质量考评评估,管理好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做好学校假期安全防盗等工作。

(8)文体广电工作。

文化工作:配合上级单位做好乡文化站设备配置和文化站信息共享工程基层点建设;完成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并正常开放,组建老年学校文艺宣传队、妇联文艺宣传队等文艺演出队伍,大力支持辖区内行政村建立农村文艺演出队。

体育工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成全民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建设任务。

广电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推进“县乡联网”工程,有效组织开展“清卫”工作,积极配合完成村村通工程建设和农村电影放映任务。

旅游工作: 积极宣传发展XX乡乡村风情旅游,大力宣传国家级旅游风景名胜区——九洞天;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做好辖区内绿色交通、旅游交通建设,配合完成省旅发大会相关工作。

(9)科技进步:严格按照大方县创建科普示范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分解表的内容和要求执行。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1)预防职务犯罪。加强预防工作制度建设,强化预防工作规范管理: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制;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进行检查考核;积极完成县预工委办公室安排的工作;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发生。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开展预防工作有安排、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三次;编发预防信息3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贵州省预防犯罪工作条例》:领导班子重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的情况。强化预防工作调研,为上级决策、指导工作当好参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完成预防工作调研文章1篇。认真开展行贿查询,规范招投标行业:工程招投标、大宗物品采购时,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处置。

(2)安全生产:严格执行《大方县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1)信访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与各我镇签订的《大方县信访维稳工作2016年度目标责任书》制定的标准执行。

(3)应急管理:辖区内企业、社区、村、学校及其它各类事业单位预案制定率达100%;建立健全信息搜集报告制度。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按程序和要求分别向县委、政府报送信息,无迟报、瞒报现象。领导到位快,应急处理及时、规范、有效,把灾害、灾难和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及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我乡尚无重大灾害或灾难时间发生。

(4)信访工作:严格执行《大方县信访工作2016年度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包保到人,监控到位,确保不出现脱控现象和非法上访现象。

(5)维稳工作:我乡严格执行县政法委制定的相关标准,抓细抓牢抓实。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乡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投入力度,制度健全,强化落实,目前群众安全感有所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有所提高。

(7)民族宗教工作:根据县民宗局的有关要求,加大区域内宗教点的管理,强督促,重检查,目前我乡宗教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8)移民工作:严格按照县移民局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后期帮扶工作,做好移民的后期发展规划,促进本区域内移民群众经济发展。

(三)提高执政能力建设

1、加强机关建设

(1)“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作风建设年各项措施;按时报送作风建设年相关资料;建立首问责任窗口或服务接待窗口。

(2)“四帮四促”活动和”“两万干部下基层”活动:一是继续开展“进万家门、解万家难、帮万家富、暧万家心”主题实践活动,建立解决问题及帮扶台帐,认真记录《民情记实手册》;按时报送资料。二是以“两万干部下基层”活动为主抓手,对我乡同心村、风景村、兴启等村进行产业调整,大力发展大棚等特色科技农业。

(3)“环境建设年”活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以及XX乡干部管理有关内容和要求,严格执行。

(4)开展“六型机关”创建活动。一是学习型机关:①抓好中心学习组专题化学习。已组织2次学习,有学习计划,有记录。 ②开展读书活动。要求干部职工每年读一本好书,已制定开展读书活动方案。其书名为《细节决定成败》。③组织开展理论学习考试工作。二是服务型机关: ①应进驻便民服务大厅的单位已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各乡直单位按要求配备人员。便民服务中心按地区统一要求建设和运行,并建立村便民服务代办点。②规范档案管理。三是效能型机关:凡县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均已建立完善的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等考核管理体系,并制定重要工作跟踪问效制度。四是法治型机关:深入贯彻《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制定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的五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执行上级行政执法监督决定。按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按规定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报送备案审查。五是责任型机关:细化量化考核标准,严格考核督查。六是廉洁型机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推进廉洁从政。

(5)考核管理工作:根据管理干部的目标责任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所管理干部的动态跟踪考核档案;按要求及时报送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月、季、半年、年度工作实绩报告及考核结果。

2、加强党的建设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乡镇机构改革精神和乡镇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我乡采取竞争性选拔机制配齐配强二级机构负责人;按照中共大方县委关于确保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大力建设“团结、务实、勤奋、廉洁”领导班子的要求分解目标内容落实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2)建设发展型党组织:建立健全村级干部绩效考核机制;足额按时发放离任村干部补助;足额按时发放村办公经费。配合组织换届后村(居)“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对换届后村干部业务进行强化培训。深入推进农村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建立工作台账,参与创业带富的党员达40名以上,并建立工作台帐。打造了2个党建示范村。认真开展党代会常任制工作,继续推行“一箱三卡”等工作机制。

(3)法制建设:①人民调解: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调整完善调解组织,工作经费落实,作用发挥明显;调解民间纠纷:调解民间纠纷10件,司法助理员指导并参与调解纠纷17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②社区矫正:帮教工作:落实帮教措施,防止和控制“两劳”回归人员重新犯罪,帮教率80%以上;社区矫正工作有工作安排意见和工作总结。③法律援助协办公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协办公证:开展公证进村、进社区工作,协办公证2件。④普法工作:法律“六进”工作:有安排意见,工作记录,工作总结;“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有“六五”普法规划,有实施方案,并已启动该项工作。⑤法制建设考核:严格依法行政、持证执法、无违法违纪行政行为。⑥法治型机关:深入贯彻《国务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制定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的五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执行上级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行政判决;按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执法依据梳理工作;按规定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将规范性文件向上级政府和同级人大报送备案审查。

(4)党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①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代表工作:督促镇人民政府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听取镇人民政府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办结率达100﹪;培训代表;组织镇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开展集中视察;开展专题调研。召集乡人民代表大会情况: 召集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十二五”规划、财政预算和人大工作报告和其他事项,并作出有关决议、决定;督促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有关决议、决定。开展主席团工作: 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每一次会议有针对地听取镇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汇报及目前工作推进情况和研究其他事项,并作出会议纪要,督促贯彻落实。执法检查工作:按期开展两次执法检查。宣传工作: 采用不同形式,借助各种媒体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主席团工作情况等,主席团有工作简报。自身建设: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及必要的办公设施;有“两则”:有“八制”;有“四册”;主席团有学习计划、学习记录。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资料准备充分、报送及时且规范。②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组织本乡政协委员参加县政协的相关活动;组织本乡政协委员视察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5)统战工作:根据工作计划,按时按要求报送统战工作信息;建有一个统一战线参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点(同心工程);完成党外干部的调训工作;推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范化建设;开展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

(6)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大方县2016年度纪检监察业务、党风廉政建设、环境建设年、六型机关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7)群团工作。①妇联工作:组织建设:本乡妇联有机构、有编制、有牌子、有专职妇干;辖区的村妇代会组建达100%,村妇代会进“两委”班子比例达95%。“双学双比”工作:发挥女农民技术学校的作用,建立面积100亩科技示范基地一个;完成计生“三结合”帮扶户35户。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按时申报小额担保贷款计划;按时完成放贷任务。妇儿工作:家长学校组建率达100%,开展活动1次;加大“降消”项目宣传力度,每个村有2条永久性宣传标语,有健康教育宣传展板一块;在组建的家长学校中,有3所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开展活动3次,“六一”期间结合我乡实际,开展了丰富的各种活动。②工会工作:基层组织建设:乡、村(居)均有工会组织,有专人做工会工作;基层民主管理:制定厂(院、校)务公开工作意见,已制定计划;指导和督促2个事业单位召开好职代会。困难职工帮扶:按要求有电子文档记载,有帮扶花名册,有培训花名册,有活动方案,有活动总结。③团的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春晖人才库”、“春晖项目库”和礼聘“春晖使者”1名;加强希望工程项目、贫困学生档案规范管理,及时上报相关项目和数据报表;在重大节日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做好志愿者的登记和管理,上报活动的开展情况,建立有至10人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完成乡级兼职团干部选配工作,建立非公团支部1个,规范团的工作制度,完善团建资料,加强流动团员管理,帮扶青年就业创业,开展团的各项日常活动,及时完成团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报送相关资料。④关工委工作:健全完善各级关工委组织;开展“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5场主题宣讲活动。⑤残联工作:落实残疾人康复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

(8)武装工作。民兵整组工作完成情况:资料齐全,上报相关资料及时。征兵工作完成情况:认真开展预征工作,完成征兵工作任务;没有责任退兵。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有专门办公室、器材室,各项制度牌齐备,各项表册资料齐备。遂行急难险重任务情况:有各项预案,完成任务情况良好。军报(刊)订阅情况:按要求订阅军报(刊)齐全。国防教育开展情况:在所有中学小学共开展12次。

(9)地方志工作:按照县志办的要求,派专人负责,按时上报相关数据和进度,积极做好本乡的地方志的编撰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对上级下达的二〇一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自查,我乡已完成了大部分工作任务,真正做到时间过半,任务也过半。对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乡党委、政府及全体乡村干部充满信心。但通过自查,我们也清醒的意识到,由于本年度还有半年的时间,有些工作还在进行中;有些工作必须在年底才能完成;甚至有些工作正在启动。因此,各项工作与年度目标相比都还有一些差距,为此,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乡必须加强领导,注重部署,强化督促,统一协调,统一调度,严格考核,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争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方法,加强工程监管和工作督促检查,确保12月底前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县下达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

单位自我定性评价:非常满意!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篇六:民宗局2016上半年
2016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树立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工作理念,努力构建以村(社区)为基础,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积极探索搭建一个集预防、发现、干预、回归安置、持续跟踪等为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和转介平台;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最终达到帮助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监护缺失、遭受家庭暴力等困境未成年人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扫除侵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构,试点结束后即撤销。

三、机构设置

设立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负责全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各乡镇、村(社区)设立相应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站、点,并各明确一名同志负责本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四、保护对象

(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

(二)家庭贫困、重病、监护缺失、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孤残儿童、困难留守儿童;

(三)失学、辍学未成年人;

(四)其他遇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五、保护措施

(一)救助保护

1.建立受侵害未成年人早期预防、及时发现、报告和响应机制。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彝家新寨建设成果,整合资源,在村(社区)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点,依托家庭、村(社区),开展辖区内未成年人评估摸底工作,掌握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按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家庭暴力等情况,确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困境类型,建立乡镇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在此基础上,宣传、民政、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合建立辖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开展相应的救助保护工作。建立乡镇未成年人随访和定期回访制度,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侵害、外出流浪的因素和迹象,采取主动介入、积极干预的措施,预防侵害行为和外出流浪行为的发生。村(居)委会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网格化管理有机整合起来,组织动员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状态,一旦发现有侵害行为发生或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对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并根据救助需要护送其到救助保护机构、医疗机构。

2.建立家庭监护指导服务和监督机制。以“法律七进”为载体,通过在村(社区)举办法制夜校等方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强化家庭保护责任意识,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发动全社会监督家长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的职责和义务。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能力和寄养、收养家庭监护抚养能力评估工作。教育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问题家庭进行监督干预,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报告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由其对当事人予以劝诫、制止,不听劝阻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予以告诫,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屡教不改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委会协助相关当事人按照法定监护人顺序完成监护权转移;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由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撤销、转移监护权诉讼申请,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3.建立失去依靠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回归机制。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各项救助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儿童回校园”活动,对确实无法寻找到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有户籍的由流出地政府妥善安置,无户籍的由流入地政府妥善安置。对因父母服刑或失踪、患大病、重度残疾等其他原因无力抚养而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以及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婴幼儿,由民政部门协调相关监护责任人或监护责任单位妥善安置。

4.完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生活救助机制。界定救助保护对象、服务范围,本着“适度普惠、分层次、分类型、分标准、分区域”的理念,立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未成年人生存与发展需要,全面建立以困境未成年人为重点保障对象,覆盖全体未成年人的适度普惠型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福利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按规定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牵头部门: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综治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局、区教科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文广新局、区城管局、区扶贫移民局、区地税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乡镇。

(二)教育帮扶

1.建立适龄未成年人辍学信息通报制度。所有学校要将未成年人的辍学信息及时通报其家长或监护人,由学校和父母或监护人共同做好辍学、失学儿童的劝学、返学工作。对沾染不良习气的未成年人,要通过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矫治不良习惯,纠正行为偏差,确保健康成长。

2.建立困难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制度。对低保边缘家庭幼儿幼教纳入资助体系,对参加中高考的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子女、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给予资助。

3.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确保每位未成年人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4.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妈妈”制度。针对留守儿童长年处于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安全监管缺失的问题,开展“爱心妈妈”活动,实行“一对一”结对教育保护和帮助扶持。

牵头部门:区教科局。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乡镇。

(三)司法保护

1.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综合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弃婴、被拐卖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严厉打击操纵、胁迫、诱骗、唆使、利用未成年人以乞讨、偷盗或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为手段的敛财,以及拐卖、猥亵、残害、暴力惩罚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漠视、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解救未成年人,收集保存相关证据,评估未成年人受伤害程度,为其提供及时保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落实国家监护责任。

2.完善未成年人正常入籍、就学等政策。对在打拐过程中被解救且查找不到父母或监护人的婴幼儿和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抚育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要按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对救助保护机构安排在社会福利院等服务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的流浪未成年人,经过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要按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以便其就学、就业等正常生活。

3.落实和完善涉罪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权益制度。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审前社会调查、法律援助、不公开审理、附条件不诉等特殊保护制度,积极实施管护帮教和社区矫正,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实施轻微犯罪、有悔改之意的未成年人重新融入社会。

4.完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制度。在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实施社区矫正时,应适应其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需要,进行针对性教育矫正,在生活救助、就学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社会同等待遇,帮助其解决生活、心理及维权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其尽早顺利回归社会。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综治办、区教科局、区司法局、各乡镇。

(四)就业扶持

1.实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就业培训补贴制度。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有劳动能力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增强就业能力,提升自我生存能力。

2.实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就业援助制度。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援助措施,尽快帮扶就业。

3、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业创业优待制度。鼓励和扶持困境未成年人家庭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助,并逐步加大创业贷款帮扶力度。

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责任部门:区地税局、团区委、区妇联。

(五)医疗保护

1.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疾病定点治疗制度。设立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中的急、危、重病患者和急性传染病患者以及精神病患者救治定点医院,落实流浪乞讨未成年疾病患者的发现、护送、救治机制,对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医疗救治,实行就地就急首诊负责制和先救治后结算。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收或延误救治流浪乞讨未成年危重病人,不得收取押金。任何单位或公民在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病人时,有责任和义务通知120急救中心或将其就近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2.健全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将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成员纳入相关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医疗救助,确保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人员病有所医。

牵头部门:区卫计局。

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各乡镇。

(六)精神关爱

1.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心理咨询服务。加大对包括留守儿童、低保家庭子女、残障儿童、服刑在教人员子女在内的未成年人精神关爱,积极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其提高认知能力,培养健康的心理环境。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室、乡镇卫生院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心理解压疏导工作,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

2.建立党群组织和社工定期访问制度。各级党群组织、村(社区)和广大志愿者、义工组织要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和志愿服务,有针对性地对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抚慰、精神慰藉,努力做到社会化、经常化、专业化。

牵头部门:区教科局。

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团区委、区妇联。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6年1月—2016年6月)。充分利用全区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未成年人的基本状况进行摸底,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基本信息库;聘请专业人员对未成年人的需求状况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状况进行评估,拟定具体的服务方案,提出改善建议。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6年7月—2016年12月)。根据调研结果,分类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计划,搭建服务转介平台,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服务网络,健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机制。提出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建议,充分发挥试点的模范作用。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1月至检查验收止)。通过自评、专家评估和第三方评估方式,分别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进行严格评估,查找问题和漏洞并及时修正,总结经验上报市民政局。

六、工作要求

(一)社会参与,形成保护合力。动员和组织相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各类志愿者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协作程序,建立完善监测、预防、报告、转介、处置体系,确保排查分类率、干预率、救助率均达到100%,形成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合力。

(二)延伸救助,构筑服务平台。延伸服务平台,为有需求的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亲属职业能力培训、帮扶转介等服务,通过实施异乡关爱行动、亲情守望、千里寻根、幸福家园—源头预防、大手牵小手、流浪孩子回校园等专项活动,帮助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现相关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加大保障,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扶持、项目合作、智力支持等多种方式,切实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动员专业组织等方面的资源,鼓励企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组织、热心人士提供捐助和参与社会保护服务,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四)强化督导,确保工作实效。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总结和探索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践成果和规律,推广先进经验。严格监督考核,完善奖惩制度,加强对各责任部门、乡镇政府开展此项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和跟踪问效。建立由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持的督查、通报、激励奖惩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贯彻落实。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法律法规,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道德素质,凝聚社会共识;开展进村入户宣传,使每家每户了解救助政策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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