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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2016-09-09 12:17:3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共5篇)2016政务公开学习培训计划6篇2016政务公开学习培训计划6篇第1篇:乡政务公开学习培训计划按照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宣传培训计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

篇一: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2016政务公开学习培训计划6篇

2016政务公开学习培训计划6篇

第1篇:乡政务公开学习培训计划

按照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宣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乡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宣传培训内容及方式

2016年度我乡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内容突出以下四项内容:第一项: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项:学习贯彻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第三项:了解掌握我乡政务公开职责任务、执法流程、服务承诺等公众关心关注内容。第四项:对乡机关和村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将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纳入乡中心组理论学习培训计划,作为乡机关干部学习必修内容。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内容、人员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组织实施,确保重点突出,取得实效。

(一)全员宣传培训。为增强和提高全乡机关和乡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重点在提高思想意识、思维层次上加强宣传和培训。采取集中为主、自主学习为辅的方式,进行普遍的全员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此项宣传培训由机关各单位具体实施,全乡培训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新任(调)职培训。重点在夯实政务公开理论基础,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上加大力度。结合岗前培训、集中教育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第一项和第三项。此项工作由乡机关人事部门牵头负责。

(三)业务能力培训。采取参观考察、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内容除以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外,还要对网络公开技术等技能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此项培训由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宣传培训要求

今年,全乡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乡机关站所及各村、站所办要对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统一报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负责本部门人员培训工作的落实。培训工作方案一经确定,各村、站所办要落实具体宣传培训办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乡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内完成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工作开展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第2篇: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为优化政务环境,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乡机关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我乡2016年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服务为宗旨,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

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

二、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服务群众原则,坚持社会监督原则。

三、公开内容

1.机构和工作职能公开。进一步完善公示牌,将乡领导分工、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各科室主要职责予以公示。

2.部门动态信息公开。包括工作动态、政务公告、政务信息。【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3.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4.人事信息公开。

5.便民服务类: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各项工作制度、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办文、办事等工作程序。

6.其他重要信息公开。

四、公开形式

针对具体工作事项,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方式进行,具体采用以下形式实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一是通过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予以公布;二是设立咨询电话;三是对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政务活动,进行情况通报、咨询会、民主评议会等。

【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加强领导。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优化政务环境。

(二)科学安排,注重效果。2016年继续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更有利于机关工作朝着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的方向发展。

(三)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各村居终要将政务公开的实施情况书面报告乡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作为年度目标管理的内容之一进行考核。对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按规定进行公开,批评。

【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第3篇:镇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以建立制度完备、公开公正、运转协调、职责明确的政府运行机制为重点,把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与促进依法行政、营造“三个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观念,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为全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推行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真实公正原则

政务公开必须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公开事项要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坚决禁止半公开甚至假公开,不准欺骗群众,失信于民。

(三)注重实效原则

政务公开必须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做到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政务公开取得实效的依据。

(四)有利监督原则

政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凡重大行政行为必须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三、公开内容

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即一切运用公共权力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办事机构和组织,都要依法公开事权、财权、人权和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结果等。政务公开的范围是:镇直各机关单位及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凡是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以外,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政务活动

公开政府重大决策、年度计划、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公益事业建设情况;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大额度资金分配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公开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录招聘、评选先进、财产申报、任前公示、离任审计等。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公开办理事项,突出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二是公开办事依据,公布办理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三是公开办事程序,向社会和群众公示公开办理事项的全过程;四是公开办事结果,公布涉及面较广的常规事项的办结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五是公开办事纪律,对办理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的纪律要求和违规行为追究制度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向服务对象公开“热点”、“难点”问题

公开资源开发、用地审批、征地补偿、专项经营、资源审查、税费收缴和减免、办照验证、工程招标、固定资产投资审批、行政事业性收支、行政罚款收支、计划外生育费征收使用等情况;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劳动仲裁、工伤鉴定、案件处理、军转安置、招工、解聘、农民负担、乡镇财政、优待抚恤、扶贫救灾款物分配和发放等情况;公开教育收费、医药医疗费用、社会保险、商品打假投诉等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三)向单位内部公开机关事务

对所有关系本单位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诸如职称评定、人事任免、干部调动、财务管理、费用支出等情况必须向本单位职工公开。

(四)向群众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公开各项廉政制度、年度考核及民主测评结果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四、公开形式

推行政务公开的形式,要本着醒目、简明、易懂、好记、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的原则,实行点题公开和二次公开,力求结合实际,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点题公开要突出重点,对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次公开要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先公开预案,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调整完善后,再次公开。公开事项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基本形式是:对政策性强、办理环节较多的事项,通过政务窗口等形式公开;对涉及范围广、时效长、内容较为固定的事项,通过设立便于群众观看的政务公开栏、印发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张榜公布、出示公告、会议发布、印发文件等载体及时公开;对新的政策规定和需要社会方方面面了解的事项,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人事任免、纠纷仲裁等重大紧急事项,通过召开情况通报会、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等会议公开。

五、具体步骤

(一)完善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计生、民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党政办,设立便民服务电话(投诉电话),具体组织协调全镇政务公开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政府的统一领导,确保政务公开顺利进行。

(二)营造舆论氛围

大力宣传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方面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努力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信息通报工作,及时反馈情况,推广经验,促使政务公开制度全面落实。

(三)建立健全制度

要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承诺制、目标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内部评议制等制度,用制度约束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政府加强督查检查、党政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工作”的领导体制,理顺关系,加强领导。【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二)广泛动员,强化宣传

要组织召开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动员大会,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为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奠定思想基础。要采取召开村民大会、印发公开手册、工作组进村入户等形式,将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有关政务告知广大农民群众,动员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参与监督。要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日活动,认真接待群众来访,印发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使政务公开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承诺制、目标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内部评议制等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健全监督网络,从社会各界聘请政务监督员,明确其职责、权利和义务,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公开监督电话,推行领导接待日等渠道,征求干部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及建议。同时,党政办公室将安排专人负责,随时受理群众举报的不公开、假公开等问题,做到反馈快、查处快、曝光快。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对侵犯群众利益等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推动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进行。

第4篇:政务公开干部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年财政工作目标,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干部的政务公

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宣传培训内容及方式

2016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内容突出以下四项内容:第一项: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项: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第三项:了解掌握我局政务公开职责任务、执法流程、服务承诺等公众关心关注内容。第四项:对局机关和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将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纳入全体财政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及时组织人员参加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统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素质。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内容、人员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组织实施,确保重点突出,取得实效。

(一)全员宣传培训。为增强和提高局机关和各科室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重点在提高思想意识、思维层次上加强宣传和培训。采取科室集中为主、全局培训为辅的方式,进行普遍的全员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此项宣传培训由机关各单位具体实施,全局培训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新任(调)职培训。重点在夯实政务公开理论基础,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上加大力度。结合岗前培训、集中教育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第一项和第三项。此项工作由局人教科牵头负责。

(三)业务能力培训。采取参观考察、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专门培训。培训内容除以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外,还要对网络公开技术等技能进行培训,全面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此项培训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宣传培训要求

今年,全局政务公开宣传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局机关各科室要对本单位相关宣传培训工作做出具体安排(统一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负责本部门人员培训工作的落实。培训工作方案一经确定,各单位要落实具体宣传培训办法,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局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内完成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工作开展好的人员给予通报表彰。

第5篇:经信委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产业政策和运行情况的公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信息公开,增强委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将全委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化。

二、工作要点

1、以公开促进我委对国家省市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国家、省、市出台的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以及国家和省市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等方面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的公开。通过信息公开切实加强对全县各类工业企业的服务。

2、进一步推进我委履行职责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根据我委的工作职责及政务公开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对外、对内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全面疏理并完善办事指南、办事程序及办事流程图,按照要求编制好职权目录,绘制好权力运行流程图,努力实现政务全过程的动态公开。

3、加强我委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一是重新调整充实我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落实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优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小组的职能作用。同时,加强与我委廉

篇二: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为优化政务环境,促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局机关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根据政务公开的有关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全局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公正、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政务、事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增强局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育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推行民主政治建设和廉政建设。

二、总体目标和要求

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方便群众的服务机制,简便快速的办事机制,遏制腐败的约束机制。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搞形式主义。

三、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服务群众原则,坚持社会监督原则。

四、政务公开具体内容

1、机构和工作职能公开。进一步完善公示牌,将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及办事人员的职务、职责、姓名予以公示。

2、职业行为规范公开。本单位职业行为规范或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等,上网公布。【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3、办事公开。包括办事依据、办事条件、标准和要求、办事机构和承办人员、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办事纪律。

4、领导班子工作责任目标公开。包括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分解,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

5、人事情况公开。将本部门人事任免、奖惩录用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人事情况公开。

6。批评意见公开。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本部门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公开。

7、干部群众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组织领导

局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收集全局政务公开运行情况,上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迎接自治区、地区检查准备等工作。

六、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一)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要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利于监督的原则,注重实效,因地制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予以公开。

政务公开主要形式:1、在办公楼设立办事流程图。2、设立政务公开栏。3、在网站设政务公开网页。

(二)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实行经常性工作和相对固定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凡需公开的政务事项,由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科室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资料,经局领导审核后(包括保密安全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作出答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将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公开。

七、监督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和办法的人和事的投诉,要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

(二)建立检查和考核、测评制度。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经常对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严格考评,并将检查和考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予

以通报。

(三)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制度。按规范化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并切实加强管理,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备、入档及时,档案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上级印发的有关文件,本单位有关政务公开会议记录、工作安排、制定的各项制度、公开的内容、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对所提意见的答复和处理结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报道、图片、总结、典型材料等。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对政务公开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公开内容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库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篇三: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2016工商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共4篇)

第1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调整充实市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协助抓,各科室、直属机构、县分局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贴近人民群众的需要,围绕向社会公开和在单位内部公开两大类内容,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16年市局目标考核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推进政务主动公开力度

(一)突出公开重点。要以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工商机关公共政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要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布各类行政处罚事项的依据和裁量标准,逐步开展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公共政策、重大事项等政务信息的解读服务等,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等政策信息公开。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机制,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扩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实现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统计分析、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公共服务信息网上发布。

(二)强化整合规范。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形势发展变化,积极对涉及工商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进行科学整合,做好公开内容的补充更新工作。要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登记注册窗口政务公开为重点,扎实做好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年检验照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服务流程等内容的公开。要进一步做好行政职权目录规范完善工作。要全面做好行政执法案件的公开,及时公布执法结果。要全面开展消费维权信息公开,通过“3·15”和“4·26”纪念活动宣传、新闻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公开发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件。充分利用红盾信息网、报纸、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及时发布以食品为重点流通环节商品检测结果和消费警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强化公开时效。针对政务公开信息的特性,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对于新生成的政务公开信息,要随生成随公开。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督促整改,下发检查通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氛围,切实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务服务工作

(一)加强市局网站建设。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加强工商所政务公开栏、自助查询电脑、触摸屏等设施建设,提供政务公开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等查阅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就近获取所需信息。

(二)加强政务公开咨询受理点建设。要按照“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窗口及信息查阅室,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集中受理政务公开申请,提供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方便公众获取工商机关政务公开信息,进一步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务信息。

四、推进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开质量

结合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和确认,统一行政职权名称,绘制完善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行政职权网上运行,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推进全市各级工商窗口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窗口建设。继续规范公开信息的采集、编辑、公开程序,切实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对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要在成文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务公开管理办公室,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局门户网站或者其他适当形式全文公开;对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和职权,向申请人公开;属于不予公开的,应注明不予公开理由。

五、全面夯实公开基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保障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认真把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市局的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制定培训计划,通过网络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分类别、分层次对各单位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相关培训,切实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

(二)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事项的相关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社会公众因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及时答复。切实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的规范工作。

(三)进一步继续完善、修订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要根据新形势,定期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帮助查找梳理问题,完善公开机制、方式,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数据统计、年度报告等基础性工作,不断健全政务公开更新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2篇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及时调整和充实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联络员。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协助抓,各科室、直属机构、县、分局负责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具体责任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贴近人民群众的需要,围绕向社会公开和在单位内部公开两大类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16年市局对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县(分)局评估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

1.加强和改进市局内网和外网网站建设,突出强化第一平台作用,确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及时更新。要规范信息分类方式、发布格式,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全省工商系统大平台建设,加强工商所政务公开栏、自助查询电脑、触摸屏等设施建设,提供政务公开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等查阅服务,方便企业、群众就近获取所需信息。

2.要按照“促进公开,方便公众”的原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窗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集中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方便公众获取工商机关政府信息。

3.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受理点建设,进一步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要创新新闻发布制度,不断探索贴近公众需要的公开方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

三、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立足工商职能,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把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和谐执法紧密结合,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剂。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反腐倡廉紧密结合,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防治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火墙。

四、拓展优化公开内容,加大推进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1.突出公开重点。要以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工商机关公共政策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要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布各类行政处罚事项的依据和裁量标准;逐步开展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公共政策、重大事项等政府信息的解读服务等,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规范性文件等政策信息公开。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机制,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扩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实现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统计分析、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公共服务信息网上发布;试行涉及食品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进一步推进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

2.强化整合规范。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势发展变化,积极对涉及工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进行科学整合,做好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

3.强化公开时效。要针对政府信息的特性,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对于新生成的政府信息,要随生成随公开。

五、全面夯实公开基础,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工作

1.要加大培训力度,认真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县局的培训计划,分类别、分层次开展相关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执行能力。

2.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及时答复。

3.要根据新形势,继续完善、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数据统计、年度报告等基础性工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4.进一步把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原则。要严格信息保密审查,认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到依法公开、严格保密,实现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查同步,杜绝泄密情况发生。一是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申请人申请的政府信息如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规定不予提供。二是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搜集或者重新制作政府信息的义务。

第3篇

为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根据《市人才工作"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市工商系统2016年度的教育培训工作目标是:全面落实科级干部任职培训制度,各直属单位、县(区)分局和工商所科级干部每2年完成1次轮训,科级以下干部及基层干部每年累计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努力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使全系统广大干部政治思想更加坚定,道德水平、能力素质和作风修养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贯彻执行力和创新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不断提高,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明显壮大,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进一步夯实,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具有工商特色的教育培训长效机制逐步形成。

二、培训内容

(一)政治理论教育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中集中深入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国情教育,夯实理论基础,增强党性修养,全面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同时结合窗口单位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和为民务实清廉教育等活动,深入学习掌握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二)法律法规教育

开展"一月一法"和网上案例分析学习培训,重点加强新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学习和新职能、新任务的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把研究和解决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培训内容,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科学监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基层执法实践,探索适合基层工商干部队伍学习和工作实际的培训方式,提升基层执法技能。

(三)职业道德主题教育

通过"道德讲堂"等活动,全面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及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全系统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全力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政治、业务和作风"三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树立工商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业务素质教育

加强干部业务培训,以基层干部为重点对象,突出履行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监管执法技能等内容的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巡查监管、查办案件、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基层工商分局(所)所有人员实现"五会"目标:会服务、会监管、会办案、会维权、会协调。继续通过信息化达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信息化管理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业务操作技能,进一步推动全系统业务软件深度应用,提高全系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同时,重点开展基层人员商广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动产抵押知识培训、登记业务知识更新培训、案例研讨及法律法规培训、商品监测实务知识培训、食品安全知识及监管业务培训、消费纠纷调解等日常业务培训等。

(五)反腐倡廉教育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教育、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作风纪律教育。重点组织学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共中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办法》。

(六)完成各项调训任务。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安排,积极做好各项网络培训和调训工作。

(七)落实在线学习任务。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认真做好全系统公务员在线学习的督学、考评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机关例会学习制度。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扩大到中层以上干部;机关例会学习两周一次半天,采取机关科室人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轮流登台授课形式,学习有关业务知识、政治理论等。

(二)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采取市局培训和基层单位自训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开展春训活动;坚持岗位大练兵,积极开展"三个一"学法活动,落实一季一考一奖惩激励机制;继续分批组织基层执法人员到经济检查执法局以干代训,提高基层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教育培训师资库建设。在已有师资基础上,继续从全系统选拔优秀人员充实到师资库,定期组织师资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师资库人员教学水平。在全系统开展巡回授课活动,提升师资使用综合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精心制定培训计划,完成各项培训任务,正确处理和科学摆正抓好教育培训与做好各项日常工作的关系,确保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有序开展。

(二)贴近实际,优化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分类指导的原则,不断健全培训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建设,注重培训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坚持将学习培训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表优、职务晋升等挂钩,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

(三)创新模式,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根据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和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的研究和探索,突出进行岗位必备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的培训,切实达到提高广大干部科学监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的效果。同时,注重创新教育培训的载体和模式,综合运用各类教学方法,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4篇

1、继续开展“红盾护农保秋种”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并于11月5日前报送红盾护农全年工作总结及全年红盾护农信息统计汇总表。杜集、烈山分局于11月中旬上报农资抽检案件查办情况。

2、开展创建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活动。按照省局《关于推荐2016—2016年度省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对照评选标准,积极鼓励辖区的市场(含超市、批发类和专业市场等)参与创建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活动,对本辖区申请参加省诚信市场和文明集市评选的单位进行认真初审并组织申报(10月30日前上报市场局)。

3、做好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县、分局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评比活动,并及时将评选活动开展情况及评选结果上报市场规范管理局。

4、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要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5、认真开展治超工作,加强对汽车修理(配)厂、维修点的清理整顿和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严禁非法改拼装车,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搞好道路安全工作。

6、强化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主体巡查和监管,通过各种途径摸清所在区域网络户口,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主体户口档案;加大查处力度,对于涉嫌违法行为的网络交易主体坚决予以查办,处罚到位。

7、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工商部门职责,认真开展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及时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场局。

篇四: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2016疾控中心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认真开展“公开平台提升年”活动,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方便群众的服务机制,简便快速的办事机制,遏制腐败的约束机制。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

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一)范围

中心党支部及各科室。

(二)主要内容

1、机构和工作职能公开。各科室制定工作制度并上墙。

2、职业行为规范公开。本单位职业行为规范或工作守则、廉政勤政制度公开。

3、法律法规公开。将本部门负责的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执法权限公开。

4、办事公开。包括对辖区从业单位或个人来我中心业务受理做到办事机构和承办人员、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服务承诺、办事纪律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处理途径等情况。

5、重要事项公开。凡是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如“三公”经费、财务收入、大额资金分配等都要进行公开。

6、领导班子工作责任目标公开。包括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分解,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

7、人事情况公开。将本部门人事任免、奖惩录用、职称评定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人事情况公开。

8、2016年公文公开。整理中心2016年所发公文列表,注明序号、公文名称、发文号、发文时间和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公文在政务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9、内部事务公开。各科室的财务收支、资金的管理使用,特别是办公用品购置和招待费、差旅费、通讯费、医药费等开支情况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利用适当形式对内公开。

10、批评意见公开。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本部门的批评意见、建议及其处理情况及时公开。

三、组织领导

中心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对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收集协调中心政务公开运行情况,上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和迎接上级检查准备等工作。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一)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要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利于监督的原则,注重实效,因地制宜,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予以公开。

政务公开主要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站点

2、设立政务公开宣传栏。

3、利用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日报、皖江晚报等主流媒体进行政务公开。

4、利用张贴公告等形式将各种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公开。

5、设投诉电话:。

(二)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实行经常性工作和相对固定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凡需公开的政务事项,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按要求提供公开内容资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作出答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同时将处理结果及时予以公开。

五、监督管理制度

(一)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对违反政务公开各项规定和办法的人和事的投诉,要认真受理并及时处理。

(二)完善检查和考核、测评制度。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经常对政务公开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严格考评,并将检查和考评情况定期不定期予以通报。

(三)完善政务公开档案制度。按规范化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并切实加强管理,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备、入档及时,有专人管理、专柜专册保管。档案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上级印发的有关文件,本单位有关政务公开会议记录、工作安排、制定的各项制度、公开的内容、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对所提意见的答复和处理结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报道、图片、总结、典型材料等。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对政务公开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公开内容不及时,内容不全面、不到位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

篇五: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的情况
2016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采取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有计划的学习法律知识。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由政府法制机构联合组织部门每年组织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报告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由法制机构汇总后报县政府。

(二)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对拟任各级各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执法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凡有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或者法律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县政府每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承办。培训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及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对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者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签发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发布。各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要坚持立“新”与改“旧”并重,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制定机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规定。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重新经过审查、决定和发布程序。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通过修订工作规则或者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将方案交本级政府、本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县乡政府要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同时,还要建立法制专家咨询机构。

(三)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要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保证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听证活动要依法按程序公开进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在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中,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

(四)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要对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决策制定机关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要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要加大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职能较多的部门原则上只建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争议,要积极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及时提出解决意见,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要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要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将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必要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二要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程序正当与行政效率兼顾、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同时,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落实上级部门已经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三要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充分发挥市级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窗口创建、优秀行政执法案件评比、行政执法单项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创建活动。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坚持文明执法,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切实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四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理与疏导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五要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六要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县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要组织1-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和整改意见,对案卷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位。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要对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没有依照《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罚没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必须持有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持有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参加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接受县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检查。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监督和保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范围。所有面向社会的政府部门都要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凡涉及社保、医保、低保、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逐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网上公开运行。同时,推动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三)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继续采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将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网上审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的服务。

六、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除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外,还要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检举。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的问题,接受举报的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要及时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不处理的,上级行政机关要责令其作出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要通过请示报告、执法检查、审查批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评议考核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当前,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

(三)坚决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决策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等行为,导致本辖区、本系统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之中。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要健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促进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要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纠纷。各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都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途径。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依法确实不属于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要认真解释,告知当事人法定解决渠道,决不允许简单地一推了之。要创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要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对信访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纠纷,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要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等手段办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正作出裁决,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起诉后,要按规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指派法制机构或参与被诉行政行为调查、决定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三)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负总责、县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八、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机制。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将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一起推动。要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和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本意见的要求,对本地、本部门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科学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每年还要明确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要加强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考核考评。认真贯彻《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县政府自2016年开始每年对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要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规格、编制、内部机构设置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日益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各乡镇政府要尽快明确专人负责政府法制工作。要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六)建立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根据《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县财政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具体包括:复议应诉办案经费、行政执法投诉及行政调解办案经费、执法证和罚没证工本费、依法行政指导考核经费、制度建设经费、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经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经费等。

(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要广泛宣传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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