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2016-08-27 13:39:3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共6篇)如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如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靳科建为了规范推进增减挂钩试点,现依据政策,结合实际,对增减挂钩试点实施步骤及内容作以归纳,仅供参考。第一、政策宣传阶段。要彻底理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明确增减挂钩试点的涵义,这是开展工作的前提。首先要让领导和各级干部熟悉...

篇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如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如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靳科建

为了规范推进增减挂钩试点,现依据政策,结合实际,对增减挂钩试点实施步骤及内容作以归纳,仅供参考。

第一、政策宣传阶段。要彻底理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明确增减挂钩试点的涵义,这是开展工作的前提。首先要让领导和各级干部熟悉政策。

1、弄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涵义:那就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简单地说:就是对项目区内的农村分散的建设用地进行集约化的整理,对整理出的多余建设用地进行复垦,用以置换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最终达到占补平衡。要让领导清楚,增减挂钩政策可帮助地方解决耕地保护“缺动力”、工业化城镇化“缺土地”、农民增收“缺渠道”、新农村建设“缺资金”、城乡统筹“缺抓手”、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缺平台”等一系列问题。

2、知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七大好处:一能推进新农村建设(具体就是规范农村新居建设,推进危户改造);二能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农民集中居住、合并村庄等就是集约利用土地);三能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增减挂钩收益主要用于农民;并为农村预留出不低于10%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这是增减挂钩对预留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规定);四能拓展用地空间(简单说就是把可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置换成城镇建设的周转指标,同时建新区可设置在城乡结合部);五能缓解计划不足的压力(近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比较紧张,申请部分城镇建设周转指标就可减轻建设用地紧张的压力;整体审批既审批项目区又审批建设用地指标,若建新地块涉及规划调整时,整体审批也包括规划调整审批);六能省一些经费(免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耕地占用税等);七能简化报地程序(增减挂钩项目经省厅整体审批后,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不需要编制耕地占补平衡方案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3、要围绕的一个主线:以“民意”为出发点,以“利民”为落脚点。

4、要把握的两个原则:一是增减挂钩试点组织实施的原则,就是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共同推进;二是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原则,就是“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

5、要落实好四个政策主旨: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前提。也就是说增减挂钩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的范围内统筹、科学、合理地布局和组织实施。二是总量动态平衡是本质。就是在一个项目区内,农村建设用地地块通过拆旧、复垦、整理,集约节约、合理规划,用于城镇建设和居民点建设,使增加和减少的土地面积必须总量平衡。三是复垦整理是措施。就是对项目区内需要拆旧的建设用地、需要整治的“空心村”和零散的居民点、独立的工矿区实施复垦和整治等,确保有效面积的增加。四是集约节约是目标。通过增减挂钩,把拆旧地块“结余”出来的面积用于城镇建设,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同时,在实施的过程中,还要特别注意整理形成的耕地质量,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6、要做到“七个必须”:一是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新村安置用地要尽可能少占耕地,建新留用区尽量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有条件建设区,不要占用允许建设区;二是挂钩周转指标必须按期归还;三是挂钩建新区用地规模必须小于拆旧复垦的规模,建新区占用耕地面积必须小于经过整理新增的耕地面积;四是对整理复垦增加的耕地,必须落实耕作主体;五是必须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对农民的拆迁补偿必须合理、到位,对农民的安置条件必须好于原居住地;六是挂钩实施规划必须经省政府整体审

批,未批先用的,一律作违法用地处理;七是挂钩建新区如属于城镇建设用地的,必须按用地政策依法审批,依法依规出让。

7、要澄清八大认识误区:一是个别领导没有完全理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概念和涵义,对挂钩作用认识不够,不知道增减挂钩是干什么,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出现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二是有的认为前期投入大,拆迁复垦困难多,存在畏难情绪,导致开展挂钩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三是有的将挂钩工作简单理解为解决年度计划指标不足和用地矛盾的一种手段,当成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一种方法,对挂钩周转指标的关注度太高,期望值过大,存在着片面争取周转指标规模,只要指标,不管其它的现象;四是有的把挂钩视为一种部门职能,甩手给国土部门独家担当,没有形成联动机制,导致推不开、进不动、四处碰壁,国土部门夹了手,更没了积极性。如,拆旧搬迁的大量工作要乡镇、村组干部去组织落实,一个单一的部门无权指挥、安排乡镇、村组干部去实施综合工作;五是有的认为建新留用地出让收入是政府的,统一纳入财政大盘子,用作它用,没有按照“封闭运行”和“利民”的要求去单独实施,对拆旧补偿、搬迁补助等挂钩项目所需经费不能及时拨付,导致拆旧项目因经费问题迟迟不能推进,周转指标不能按时归还(实质就是没有建立项目资金专项帐户,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留用地块出让增值收益没有及时返还项目受益主体);六是有的对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控制理解不够,与已整体审批的项目区实施规划建新

地块位置脱离对待,错误地认为挂钩周转指标可在项目区实施规划建新地块布局之外进行出让,建新地块位置可在项目区实施规划之外任意布局,满天飞;七是有的认为增减挂钩与平时的征地一样,不用拆旧复垦归还挂钩周转指标,只需拿钱即可;八是许多单位对挂钩认识不够、准备不足,认为先把项目拿来再说,没有深入调查论证拆旧地块的可行性,草率选点布局,实施中许多拆旧地块很难落实,不得不频繁申请调整项目区实施规划,等等。领导和干部熟悉了政策,就增大了其重视程度和关注力度,安排项目就容易得到领导的支持。

其次要让农民了解政策。请农民参与,由农民决策,即通过进村入户宣传讲解让群众了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的规程与步骤,明白为什么要改造,有什么好处,农民心中先有个谱,自己酝酿干与不干的意愿。

第二、筹划准备阶段。县上要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城乡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并建立健全增减挂钩工作事项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增减挂钩工作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试点项目实施和进展情况。

第三、专项调研阶段。要认真摸清挂钩项目底数和潜力,做到有的放矢。也就是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废弃采矿用地整理潜力和独立建设用地及其它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进行调查摸底。一是超前超细做好调查。要利用1:1000地形图和二次

篇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 1

1.1项目区简介 ..................................................................................................... 2

1.2 项目区规划依据 ............................................................................................ 3

1.3规划原则 ......................................................................................................... 4

第二章 项目区概况 ................................................................................. 6

2.1项目区概述 ..................................................................................................... 6

2.2拆旧区基本情况 ............................................................................................. 6

2.3建新区基本情况 ............................................................................................. 7

2.3.1农民集中居住区 .......................................................................................... 7

2.3.2城镇建新区 .................................................................................................. 8

第三章 项目区分析 ................................................................................. 9

3.1项目区合法性分析 ......................................................................................... 9

3.2项目区设置合理性分析 ................................................................................. 9

3.3新增耕地潜力分析 ....................................................................................... 10

3.4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 11

3.5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 11

3.6土地适宜性评价 ........................................................................................... 12

3.7公众参与分析 ............................................................................................... 13

3.7.1项目区规划阶段公众参与情况 ................................................................ 13

3.7.2公众对项目区的主要意见 ........................................................................ 1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3.7.3项目区申报后公众参与方案 .................................................................... 14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3.8效益分析 ....................................................................................................... 14

3.8.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效应分析 ................................................................ 14

3.8.3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 .................................................... 14

3.8.4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 15

3.8.5改善农民生产条件 .................................................................................... 15

3.8.6实现城乡的统筹发展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 15

第四章 项目区规划方案 ........................................................................ 16

4.1规划方案制定原则和依据 ........................................................................... 16

4.1.1规划方案制定原则 .................................................................................... 16

4.1.2规划方案制定依据 .................................................................................... 16

4.2规划方案设计的基础条件 ........................................................................... 16

4.3规划方案设计程序与要求 ........................................................................... 16

4.4 规划方案平面布局 ...................................................................................... 17

4.5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方案 ........................................................................... 17

4.6 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规划方案 .................................................................. 18

4.7补偿方案 ....................................................................................................... 18

4.8项目拆旧地块整理前后对照表 ................................................................... 18

第五章 挂钩周转指标年度归还计划 ...................................................... 19

第六章 项目区实施方案及实施管理 ...................................................... 20

6.1项目区实施方案 ........................................................................................... 20

6.1.1工程进度计划 ............................................................................................ 20

6.1.1.1拆旧地块农村居民点搬迁复垦工作 ..................................................... 20

6.1.1.2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作 ..................................................................... 20

6.1.3补偿安置标准及计划 ................................................................................ 20

6.2实施管理措施 ............................................................................................... 21

6.2.1设立组织领导机构 .................................................................................... 21

6.2.2明确工作职责 ............................................................................................ 21

6.2.3宣传机制 .................................................................................................... 21

6.2.4监管机制 .................................................................................................... 21

6.2.5 资金使用管理 ........................................................................................... 22

6.2.6技术措施 .................................................................................................... 22

6.3竣工验收 ....................................................................................................... 23

第七章 投资估算 .................................................................................. 24

7.1项目区拆旧地块投资估算 ........................................................................... 24

7.2建新区投资估算 ........................................................................................... 24

7.3不可预见费 ................................................................................................... 24

第八章 土地权属关系调整 ................................................................... 25

8.1土地权属现状 ............................................................................................... 25

8.2权属调整方案 ............................................................................................... 2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8.2.1权属调整的原则 ........................................................................................ 25

8.2.2权属调整依据 ............................................................................................ 25

8.2.3土地权属调整程序 .................................................................................... 26

8.2.4权属调整方案 ............................................................................................ 26

8.2.5方案编制说明 ............................................................................................ 27

第九章 创新措施及建议 ........................................................................ 28

9.2 建议 .............................................................................................................. 28

第十章 附件 ........................................................................................ 29

第十一章 附表 ..................................................................................... 30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与苍溪县永宁镇笔山村、大桥村、柑子村、金宝村、金洞村、兰池村、平桥村、铺子村、荞子村、桃

花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

第一章 概述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目前,我国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初步具备了加大对农业和农村支持保护的条件和能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根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为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努力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盘活用好农村建设用地,推进农村“三大工程”建设和“三个集中”,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加快全区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探索通过“拆旧建新”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周转使建设用地的新途径。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苍溪县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08〕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09〕40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灾后重建---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9〕46号)等文件 1

篇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2015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47)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精神,为搞好我市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

(二)编制目的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编制任务

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规划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根据项目区划分原则,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可行性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二、增减挂钩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与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2、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每个项目区的规模不得大于500亩。

3、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4、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15〕2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71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07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69号);

6、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5〕138号);

7、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试点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函》(晋国土资发〔2015〕169号);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

9、其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等。

三、增减挂钩实施的基本程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从宣传动员开始,通过分析研究、专家论证、方案决策、成果报批、竣工验收等一系列过程,最终取得城镇建新区土地的合法使用。

四、增减挂钩实施的工作部署

(一)前期准备

1、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监察、财政、建设、规划、民政、审计、农业、水利、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挂钩试点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具体任务是:

(1)拟定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2)负责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确定规划基础调查研究,并组织抽查核实;

(4)提出规划文本编写大纲,落实规划编制具体事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旧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人民政府落实农民安置、拆迁、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

(二)摸底调查

1、准备阶段

在成立领导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明确分工,落实方案编制及摸底调查协作单位,根据用地单位性质落实项目经费,制定工作计划。

2、调查阶段

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当前开展的挂钩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所需要的资料,并逐村进行实地踏勘,并对照有关资料,重点了解项目区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交通区位等,将拟开展的村庄和废弃工矿用地填表、拍照留档。(相关表格见附件)

3、论证阶段

在前期准备的相关资料收集与整理基础上,对拆旧区的土地进行复垦潜力、建新区规划条件、筹资渠道进行科学分析,论证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

4、听证阶段

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以及项目区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委会、村民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听取各方对项目规划方案、安置方案、补偿方案的意见,取得各方的认可与支持。并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影像,与涉及农户签定相关协议。

(三)确定项目

1、拟定拆旧整治区域,明确整理规模和分布情况;

2、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安置区和建新区的面积、范围;

3、提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实施时序;

4、对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进估算,提出经费筹措途径;

5、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奖惩办法等。

6、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以项目区规模不超过500亩为限(33.3333公顷),合理确定项目区的范围、位置。

(四)方案编制

根据项目分析的结果和规划设计方案的确定,组织并配合编制单位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以及相关图件的编制。

(五)项目申报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编制完成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经市级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由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报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必须同时上报)。

方案二: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38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5]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通过工程技术的投入和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办法,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挂钩试点工作目标

以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浮江乡为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在项目区内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改造,将新增加的耕地作为挂钩周转指标,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项目区建新地块作为工业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经过两年的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将此次试点项目区与整个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相衔接,为今后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试点挂钩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涉及6个乡(镇)18个村,共有15个项目区,这些项目区的选址布局在通过前期广泛听证、论证的基础上,已形成规划设计方案,每个项目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好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项目区规划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结构。

(二)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

(三)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挂钩工作的申报、立项、督察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和落实周转指标的归还计划等工作。各项目实施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所涉及的村书记、主任具体负责,主抓项目实施中的宣传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等问题,负责拆旧区所在村复垦前土地权属登记以及复垦后土地的分配与承包问题,确保项目有组织地实施。

五、资金保障

项目拆旧区中的拆迁、整理、复垦和建新区征地及“三通一平”等工程资金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标购买款和用地单位按报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年度计划指标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费和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开发部分的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对增减挂项目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拨付100万元作为拆旧区的启动资金。县政府为鼓励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涉及的乡镇按每亩100元,村按每亩50元拨付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根据工程进度由县财政局、国土局审核后予以拨付;县国土局按每亩150元拨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立项报批、项目评审、竣工验收等。

六、挂钩试点工作安排

**县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所涉及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等4个镇及建新区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和浮江乡等镇范围内用地总面积为818.52亩,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前期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

各乡镇拆旧区要及时通过召开由村小组长、村组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深入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加强农村土地集约、合理、可持续利用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可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征询意见表、积极争取村民的支持与认可,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疑问要高度重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动员村民投工投劳。

(二)拆迁安置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

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区拆旧区的拆迁工作。具体工作要结合各自项目实施的特点,及时制定周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到补偿、安置、复垦以及复垦以后的土地权属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对项目区内拆旧区10个拆旧点农户的基本情况详细调查摸底,特别是对其房屋面积,宅基地数量,要造册登记,户主签名认可,便于今后拆迁合理合法,减少纠纷,消除矛盾。对已新建房者原则上不予安置,同时,对居住在旧村中五保户充分尊重其意愿,可以安置到镇养老院居住生活。对有子女的孤寡老人一律劝其到子女新居中居住。对拆迁区内的经济困难户和低保户,凡无力建新房的,要积极帮其争取小额贷款支持,并在安置点或新农村建设点提供安置宅基地。所有居住在旧村中的五保户、困难户、低保户,都可以在建新区的安置点内,重点安置,统一安置。

补偿工作是整个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作的开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标准从高,要求从严,落实从紧的原则,切切实实地把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韶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补偿,具体为:砖木结构按260元/㎡、土木结构按220元/㎡、猪舍、牛舍等、简易房等按100元/㎡进行补偿。对已废弃、倒塌的,一户多宅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三)复垦和开发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3月)

拆除旧村后,土地的整理和复垦,由县国土局以招投标的形式,组织有资质,有经验,有水准的作业队伍进行,厉行节约,公开公平。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实现土地还耕。对拆旧区的土地复垦整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确保拆旧复垦地块的耕地与建设地块占用的耕地相比,数量不减少,同时,为保证能够实现复垦耕地质量不降低,拆旧区所在乡镇要结合我县赣韶铁路建设占用我县耕地数量大、质量好等特点,及时与赣韶铁路项目部协调,把需征为永久建设用地的耕地中的50厘米左右耕作层进行土壤剥离,搬运并集中堆放,用于拆旧项目区回填和平整土地,利用土壤搬家的形式复垦出优质的耕地,积极运用此种方法为我县项目增彩增色、创造亮点。

(四)验收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3月)

由县国土局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对还耕的土地进行严格验收。增减挂项目区,不论是拆旧区还是建新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实施,既要保证项目验收的数量和质量,又要保证项目的位置实施不改变,规模不突破,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同时,县国土局应建立挂钩周转指标台帐,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将验收合格的,由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得到的耕地,在归还期内核定归还指标。

七、挂钩项目土地征收

项目区内建新区地块除安置点用地外都要征为国有土地,且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地,并将所得收入专项用于项目区建设。建新地块的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批准的挂钩试点规划,挂钩项目原则上应当已经完成拆旧并通过验收后实施征收。

方案三: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陕国土资办发〔2015〕96号)、《陕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54号)和《西乡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扎实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增减挂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乡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包括建新安置地块和建新留用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和拆旧、土地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加合理的目标。

我镇属于典型的浅山丘岭镇,村庄分布散乱、占地较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农村经济、农业生产条件、农民生活质量得到不断改善,但是农村村庄空心化现象比较严重,城乡建设用地不足,耕占平衡压力较大,城乡二元结构依然突出,严重制约了镇域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通过扎实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大力实施旧宅基地、空心村、废弃厂区等拆除复垦,将有效增加的耕地指标补充到新安置区和城市建设占用的耕地,对于规范土地管理,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拓宽建设用地空间,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城镇化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镇被确定为2015年全县增减挂钩试点镇。各相关村及所办要切实提高认识,抢抓机遇,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以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保护资源、保障权益为重点,推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二)工作原则。

1、规划统筹,规模控制。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与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2、政府主导,项目实施。本次项目实施以镇为主体,所在项目范围的村为具体实施单位。

3、先易后难,统筹安排。项目村根据自身的条件,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结合陕南移民搬迁的实施,零拆整建,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推进。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试点工作,探索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革的基本思路,建立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和办法,完善和充实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有效机制,促进我镇农村用地结构的优化和管理体制的建立,为保障镇域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拆除复垦地块:20xx年增减挂钩规划设计方案中涉及五渠等5个村拆旧地块16宗。

四、工作步骤

我镇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分3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2日至28日)。

制定下发《城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各级会议,成立工作机构,做好群众宣传动员工作。对已确定旧基拆除的范围进行认真研究,对范围内的拆旧地块逐户调查摸底,制订拆除方案,做好拆除复垦准备。

(二)工作实施阶段(20xx年4月29日至5月29日)。

主要任务是实施项目的5个村在第一阶段摸底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旧宅拆除、土地复垦和拆迁户的安置。对项目范围内建新未拆旧户,责成限期自行拆除复垦;对需拆除房屋而未建新的农户纳入移民规划点集中进行安置;对拒不拆除的,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5月30日至6月10日)。

对各项目实施村按照《西乡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土地复垦竣工验收办法》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确认面积后,及时兑现奖励。同时,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村开展工作总结,查漏补缺,迎接县验收。

项目区验收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地籍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并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镇国土资源所要做好项目区档案的搜集管理,对建新拆旧面积、挂钩周转指标、土地权属等进行登记、汇总,建立项目区数据库,加强信息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加强对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城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毅任组长,镇工会主席张建东、城关国土资源所所长侯祖刚任副组长,党政办、乡建站、财政所、综治办、经济发展办、城关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在镇国土资源所设立办公室,由国土资源所所长侯祖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办所抽调,具体负责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扎实顺利实施。

(二)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项目实施的5个村是辖区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有机结合陕南移民搬迁、“空心村”整治和旧宅基地清理,抓好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镇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好专项规划和实施规划的编制、项目区的选址、政策技术指导、新增耕地验收和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核定、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服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等工作。乡建站负责做好安置建新区和留用建新区的选址、规划、设计等工作。财政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监管等工作。党政办对项目实施工作全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相关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工作配合,合力推动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三)强化考核,严肃纪律。镇政府将把挂钩试点工作纳入对各相关村和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党政办要加大工作检查考核,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对项目按时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镇政府将给予项目实施村每亩5000元的资金奖励;对工作推诿、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影响项目顺利实施的单位,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方案四: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47)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精神,为搞好我市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

(二)编制目的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编制任务

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规划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根据项目区划分原则,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可行性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二、增减挂钩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

篇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2015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方案一: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我县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供求矛盾,根据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缓解我县农用地转用指标严重不足的矛盾,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现实意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以及位于城镇规划圈外的国有工矿废弃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拆旧建新和土地复垦,将整理新增的农用地、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直接置换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促进用地布局优化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进行必要的控制和管理,即通过下达一定数量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周转指标(简称挂钩周转指标)来进行必要的控管。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出来的农用地面积归还,归还的农用地面积不得小于挂钩周转指标。

三、工作原则

(一)符合规划的原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确保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布局更合理,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统筹安排并科学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布局项目建新区和拆旧区,适度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并尽量避免城乡建设中的二次拆迁。建新区建设占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加强与城镇体系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增减平衡的原则。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的总面积。建新地块中建设的集约利用水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少于、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相合。

(三)先易后难的原则。项目区应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具有建设用地整理(拆旧)潜力的地方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四)依法自愿的原则。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认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以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工作内容

(一)拆旧地块调查

拆旧地块主要包括:农村空闲宅基地,乡镇集体企业闲置地,废弃的农村道路及其它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国有工矿企事业单位停办、关闭、搬迁后的废弃地,废弃的学校、铁路、公路用地;停办、关闭矿山的尾砂库、露天采石场、采矿工业场所、塌陷区等。拟于近期抓紧对全县各乡镇所有符合要求的拆旧地块进行调进摸底,并将拆旧地块落到相关图件上编制一套《茶陵县拆旧地块分布图》,同时对所有拆旧地块进行面积统计,形成《茶陵县拆旧地块面积汇总表》,对各拆旧地块现状以及整理方向和整理资金投入预计进行登记,编制一套《茶陵县拆旧地块登记簿》,形成图、表、簿相对应、详实可靠的茶陵县拆旧地块情况档案资料。

(二)建新地块选择

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规划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当前工作指导思想和县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城镇、村庄规划,共同落实选择好建新地块。

(三)编制实施方案

在完成“拆旧地块”的调查摸底和“建新地块”的选址落实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编制,并落实专项资金,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项目申报。

(四)项目组织实施

按照经上级批准的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完成“拆旧地块”的土地整理,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的验收后归还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5年8月16日—8月30日)

1、成立机构

成立茶陵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蒋湘晖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小艳任副组长,政府办、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交通局、建设局、规划局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挂钩工作相关政策,从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中落实挂钩项目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国土资源局内),由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冬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编制和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

2、资料准备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准备挂钩工作所需要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县乡社会、经济、自然等历史和现状相关资料。

3、资金筹措

落实资金来源,合理安排经费使用,保障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进行。

(二)拆旧地块调查摸底阶段(2015年8月16日—9月30日)

1、实地调查“拆旧地块”;

2、编制《茶陵县拆旧地块分布图》、《茶陵县拆旧地块登记簿》及《茶陵县拆旧地块面积汇总表》;

3、选择确定 2015年度申报项目的“拆旧地块”。

(三)落实建新地块阶段(2015年8月16日—9月30日)

根据“拆旧地块”规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规划局选择落实好2015年度申报项目的“建新地块”。

(四)项目申报阶段(2015年8月—9月)

1、制定2015年度我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初步方案并申报;

2、编制2015年度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3、组织有关听证。

(五)组织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0月)

1、“建新地块”项目建设实施;

2、“拆旧地块”土地整理;

3、项目验收归还挂钩周转指标。

方案二: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47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鄂国土资发·2015·7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蕲春县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称增减挂钩)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大别山革命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以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加快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重点,通过开展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配置村、镇土地资源,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节约出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切实解决好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积极探索破解用地瓶颈制约等诸多问题,促进全县“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挂钩专项规划,对零星分散、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实施拆除并复垦成耕地(即拆旧区),对农村居民点重新布局、集中还建(即还建区),将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即建新区)的一项综合性土地整治活动。拆旧区和还建区共同组成拆旧还建项目区。通过拆旧、还建、复耕、建新等措施,最终实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布局更趋合理的目标。保障城镇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求。

挂钩项目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同时应遵循四个原则:

1.符合规划原则。按照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农业产业规划,科学确定挂钩项目区,合理安排项目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引导城乡用地布局和结构调整。

2、节约集约原则。项目区实施后,要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政策综合运用原则。在项目实施中,将危房改造,村庄环境整治、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通村公路、搬迁扶贫、改水改厕等涉及惠农政策和资金,都集中到项目区来进行捆绑使用。

4.先易后难原则。项目区应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资金有保障、近期具备土地整理条件的地方开展工作;项目区选址布局要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为基础,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总体目标

通过挂钩项目的实施,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满足全县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的需求。今明两年力争节约建设用地指标6000亩以上用于县办工业园相关项目用地报批;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政府得指标,群众得实惠,社会得形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为今后全面推进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7月底——8月上旬) 召开全县各乡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增减挂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宣传当前土地利用特别是建设用地需求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政策意义。统一全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县委办、县政府办、新农办负责)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上旬——9月初)

1、拆旧区调查

拆旧区主要包括:需整体拆迁的村庄、农村空闲宅基地,废弃的农村道路、沟渠及其他闲置农村建设用地;废弃的学校、公路用地;停办、关闭的露天采石场所等。各乡镇要对辖区内可用于复垦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清数量、分布、权属、利用状况及复垦潜力,汇总形成拆旧区资料。(各乡镇政府负责)

2、还建区调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以及村委会共同协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村庄规划,共同落实好还建区选址和布局工作以及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设计工作。选点布局应遵循有利农民生产生活和生态文化保护的原则,保持农村特色和风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景观价值的传统建设。(各乡镇政府、县规划局负责)

3、建新区调查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根据各乡镇城镇规划和招商引资用地需要的实际情况,共同落实好建新区。

(三)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制定阶段(9月初—9月底)

在完成拆旧地块摸底调查和选择落实建新地块的基础上,召开会议征询挂钩项目区群众意见,编制挂钩项目拆旧区、安置还建区补偿方案,经项目区农户认可后,按程序依法上报审批执行,便在挂钩项目区进行公告。(各乡镇政府、房产局、国土局负责)

(四)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9月底—10月底)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挂钩专项调查成果,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园区规划、产业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为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在空间和时序作统筹安排。在编制好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区年度实施方案,具体确定建新区、还建区和拆旧区规模、范围和布局,并逐一落实到地块,建新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要求调整规划。

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同意,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拆旧还建实施方案、拆旧土地开发复垦项目、还建区和建新区用地一并由省厅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涉及土地征收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五)挂钩项目实施阶段(2015年10月底—2015年5月底) 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由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国土整治办负责“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整理的规划设计和实施、验收等工作(乡镇政府、国土局、农业局负责);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行政村具体负责“挂钩”项目拆旧区房屋、附属设施等拆迁及还建区安置建设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严禁强拆强建,确保项目建设区稳定(由乡镇政府、房产局负责)。

还建区的建设模式可分为两种:一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承建高层住宅小区;二是由镇、村统一规划设计,分户建设。提倡和鼓励农村个人自愿放弃宅基地进城购买商品房,县政府在房价上给予一定补贴。不管是哪种建设模式,还建区的建设用地必须控制在拆旧区复垦出耕地面积的30%以内。(乡镇政府、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负责)

(六)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6月初月—2015年7月底) “挂钩”项目拆旧区的复垦整理,必须在两年内竣工验收,拿到省厅验收批复。挂钩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自验。市国土资源局初验,报省国土厅组织相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对新增的耕地指标用文件予以确认,并单独建立台帐,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的折抵指标。(新农办、国土局、农业局负责)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增减挂钩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相关县领导为副组长,县国土、财政、发改、住建、规划、房产、水利、农业、环保、审计、监察、人社、民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农办”, 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区建设的组织协调、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等工作。县“四大家”领导每人负责一个乡镇的增减挂钩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各区域内的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工作。

2、明确责任分工。增减挂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县国土局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专项规划的编制、挂钩指标的申请、项目区的送审报批、还建区供地和拆旧区建设用地复垦验收、制定建新区土地的配置方案、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等工作;县发改局负责增减挂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建新地块的组织协调;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安排专项资金及资金监管工作;县规划局负责城乡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论证及审批;县房产局负责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指导协调;县农业局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产业化的培育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监管工作;县林业局负责拆旧区的林木砍伐等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拆旧还建区的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三强五霸”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政府负责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及项目实施,项目区的拆旧及农民新居还建。各村委会负责做好项目区群众工作拆旧还建的用地工作、产业规划的制定、项目建设环境的保障、土地面积的调整等工作。

3、严格把握政策。一是拆旧还建政策。还建区和建新区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拆旧区的总面积。还建区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区面积,节余的面积用于建新区的项目建设。拆旧区复垦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低于还建设区和建新区占用的耕地,拆旧区整理后的耕地仍属集体所有。二是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挂钩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当年政府出让土地纯收益20%的部分;建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经县政府批准,从其他渠道筹集、提取的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农村环境改造项目资金等);单位或个人进行投资。增减挂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资金账户,专户管理,专项用于项目区内拆迁、安置、补偿、复垦和挂钩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监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和抵扣增减挂钩资金。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挂钩试点村拆迁安置数量、拆迁房屋新旧程度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测算,制定具体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由县政府对挂钩村庄进行补助,确保拆旧工作能如期完成。三是工程建设政策。拆旧区的土地复垦工程,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政策,还建区的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实施。四是增减挂钩激励政策。各乡镇分配的任务必须足额完成,任务内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县、乡按8:2比例进行分配,即:县级使用80%,主要用于县中心城区建设和工业园区项目用地;乡镇使用20%,主要用于本地城建和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以及经营城市土地的收储用地。超计划任务的县乡按对半分成,乡镇留成的用地指标,可以采用市场运作的方法,在全县范围内有偿流通使用。

3、加强检查督办。各乡镇政府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既要配合支持,又要参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使项目区干部群众成为推进增减挂钩工作的主力军、先锋队。同时建立项目建设督办制度、情况报告制度,由各乡镇政府、县国土局负责项目建设动态监管,每月向新农办报告一次项目实施情况及现金典型经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凡未按规划实施或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的项目,必须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到位的,停止其申报新增建设用地项目,扣除耕地储备库中相应的占补平衡指标;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方案三:县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38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字[2015]1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通过工程技术的投入和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办法,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挂钩试点工作目标

以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浮江乡为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在项目区内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改造,将新增加的耕地作为挂钩周转指标,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项目区建新地块作为工业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经过两年的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将此次试点项目区与整个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相衔接,为今后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试点挂钩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涉及6个乡(镇)18个村,共有15个项目区,这些项目区的选址布局在通过前期广泛听证、论证的基础上,已形成规划设计方案,每个项目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好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和项目区规划控制建新拆旧规模,引导城乡用地布局,优化调整结构。

(二)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

(三)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推进挂钩工作开展,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挂钩工作的申报、立项、督察项目实施、组织项目验收和落实周转指标的归还计划等工作。各项目实施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所涉及的村书记、主任具体负责,主抓项目实施中的宣传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等问题,负责拆旧区所在村复垦前土地权属登记以及复垦后土地的分配与承包问题,确保项目有组织地实施。

五、资金保障

项目拆旧区中的拆迁、整理、复垦和建新区征地及“三通一平”等工程资金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周转指标购买款和用地单位按报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年度计划指标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费和土地出让金中用于农业开发部分的资金,由县财政局统筹安排,对增减挂项目使用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县财政拨付100万元作为拆旧区的启动资金。县政府为鼓励增减挂钩工作的开展,涉及的乡镇按每亩100元,村按每亩50元拨付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根据工程进度由县财政局、国土局审核后予以拨付;县国土局按每亩150元拨付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立项报批、项目评审、竣工验收等。

六、挂钩试点工作安排

**县试点项目区拆旧区所涉及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等4个镇及建新区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和浮江乡等镇范围内用地总面积为818.52亩,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前期动员阶段(2015年12月-2015年1月)

各乡镇拆旧区要及时通过召开由村小组长、村组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动员会,深入宣传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加强农村土地集约、合理、可持续利用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的认识,鼓励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保障挂钩项目的顺利实施。可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征询意见表、积极争取村民的支持与认可,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疑问要高度重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积极动员村民投工投劳。

(二)拆迁安置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

项目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区拆旧区的拆迁工作。具体工作要结合各自项目实施的特点,及时制定周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做到补偿、安置、复垦以及复垦以后的土地权属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按照“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对项目区内拆旧区10个拆旧点农户的基本情况详细调查摸底,特别是对其房屋面积,宅基地数量,要造册登记,户主签名认可,便于今后拆迁合理合法,减少纠纷,消除矛盾。对已新建房者原则上不予安置,同时,对居住在旧村中五保户充分尊重其意愿,可以安置到镇养老院居住生活。对有子女的孤寡老人一律劝其到子女新居中居住。对拆迁区内的经济困难户和低保户,凡无力建新房的,要积极帮其争取小额贷款支持,并在安置点或新农村建设点提供安置宅基地。所有居住在旧村中的五保户、困难户、低保户,都可以在建新区的安置点内,重点安置,统一安置。

补偿工作是整个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作的开展和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标准从高,要求从严,落实从紧的原则,切切实实地把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具体标准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韶铁路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补偿,具体为:砖木结构按260元/㎡、土木结构按220元/㎡、猪舍、牛舍等、简易房等按100元/㎡进行补偿。对已废弃、倒塌的,一户多宅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三)复垦和开发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3月)

拆除旧村后,土地的整理和复垦,由县国土局以招投标的形式,组织有资质,有经验,有水准的作业队伍进行,厉行节约,公开公平。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实现土地还耕。对拆旧区的土地复垦整理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进行,确保拆旧复垦地块的耕地与建设地块占用的耕地相比,数量不减少,同时,为保证能够实现复垦耕地质量不降低,拆旧区所在乡镇要结合我县赣韶铁路建设占用我县耕地数量大、质量好等特点,及时与赣韶铁路项目部协调,把需征为永久建设用地的耕地中的50厘米左右耕作层进行土壤剥离,搬运并集中堆放,用于拆旧项目区回填和平整土地,利用土壤搬家的形式复垦出优质的耕地,积极运用此种方法为我县项目增彩增色、创造亮点。

(四)验收阶段(2015年2月至2015年3月)

由县国土局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对还耕的土地进行严格验收。增减挂项目区,不论是拆旧区还是建新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位置实施,既要保证项目验收的数量和质量,又要保证项目的位置实施不改变,规模不突破,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同时,县国土局应建立挂钩周转指标台帐,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将验收合格的,由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得到的耕地,在归还期内核定归还指标。

七、挂钩项目土地征收

项目区内建新区地块除安置点用地外都要征为国有土地,且按原地类进行补偿,属于经营性用地的,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招拍挂方式供地,并将所得收入专项用于项目区建设。建新地块的征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批准的挂钩试点规划,挂钩项目原则上应当已经完成拆旧并通过验收后实施征收。

篇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2016示范小城镇建设调研报告

9

示范小城镇建设调研报告

小城镇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重要节点,是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融合点。为扎实推进我市小城镇建设,全面提高城镇化水平,根据市委点题部署和市政协2016年工作要点,市政协组建以陈达新主席为组长、王能军副主席为副组长的调研组,于2016年4月至5月,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市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等16个示范小城镇进行了专题调研。在此基础上,充分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此报告。

一、基本情况

16个小城镇中,XX镇为省级示范小城镇,其余为市级示范小城镇。镇域总面积为XX.61Km2,总人口为XXXX人,人口密度为XX人/Km2;建成区总面积为XX.43Km2,总人口为XXX人,人口密度为XX1人/Km2,城镇化率为XX.23%;2016年社会生产总值XX.69亿元,财政总收入5.2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71.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687.2元。各示范小城镇在地缘区位、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方面各有优势。XX镇、XX镇紧贴消费市场,生态条件好,交通便捷;太平镇、木黄镇、寨英镇、万山镇、中坝镇旅游资源丰富,对外有高速公路联结;大龙镇工业基础好,处于铁路、高速公路枢纽位置;XX镇商贸繁荣、交通便利、特色农业基础好;XX镇是乌江航道和铜仁融入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节点;盘石镇地处湘黔苗族群众聚居区核心地带,民族风情、民俗文化、民间绝技资源丰富。

二、主要成效

各区(县)及示范小城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示范小城镇建设的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特色鲜明、设施完善、功能齐备、宜居宜业”的要求,狠抓规划编制、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城镇管理,示范小城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城镇规划全面覆盖。依据地缘区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各示范镇就小城镇发展定位进行了策划。大龙镇策划打造工矿园区和交通枢纽型示范镇;木黄镇、寨英镇、太平镇、万山镇策划打造旅游景观型示范镇;煎茶镇、塘头镇、官舟镇、本庄镇、合兴镇、孟溪镇、盘石镇策划打造商贸集散型示范镇;坝黄镇、田坪镇、中坝镇策划打造绿色产业型示范镇;洪渡镇策划打造移民安置型和旅游景观型示范镇。普遍完成城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坝黄镇、田坪镇、太平镇、木黄镇、塘头镇、煎茶镇、合兴镇、寨英镇编制了近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此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一些示范镇已经启动。如《木黄镇旅游景观概念性规划》、《木黄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寨英古镇保护性规划》、《寨英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等等。

(二)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以实施“8个1” 、“8+3” 或“8+X”工程为抓手,示范镇市政设施逐渐完善,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新建或改造城镇路网100.5公里,建成区面积增至9.59Km2;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万山镇已正式运行,大龙镇、煎茶镇、官舟镇、塘头镇、本庄镇基本完工;新建或完善敬老院15个,8个投入使用,7个主体完工;新建或完善卫生院16个,投入使用或主体完工12个;新建或完善社区服务中心13个、农贸市场16个、体育场5个、市民广场或公园10个,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10个,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16个,总面积XX.8万m2。

(三)产业支撑逐渐增强。一是特色农业发展壮大。官舟镇现代高效循环农业示范园投入使用,年产值XXX多万元。园区内年产6万吨优质有机肥厂1家,年育肥XX只规模的白山羊繁育场1个,年产饲料5万吨的优质牧草颗粒饲料加工厂1个;建成蔬菜基地XX亩、现代烤烟育苗工场50亩,镇内有5家农产品加工企业。XX镇建成关中坝国家级葡萄产业园基地XX亩,计划投资XXX万元的芭蕉有机农产品基地,已完成投资XX多万元。XX镇烤烟产值突破1000万元,蛋鸡养殖园区提升为省级示范园区。木黄镇在巩固茶叶、烤烟、养殖等传统产业的同时,建成以食用菌为主导产业的省级高效农业示范园,规模达到2000万棒。煎茶镇规划烟草农业基地2.5万亩,培育养殖大户156户,种植优质牧草2万亩、天麻5万平方米,发展茶园1.5万亩,前胡、太子参等中药材连片种植均在2000亩以上。XX镇已建成3000多亩人工草场,引入梵净牧业、大哥大牧业、希望集团等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种草养畜。二是工业发展势头较好。大龙镇推行“以城带产、以产促城、产城互动、产城一体”发展模式,2016年招商引资项目53个,签约资金34亿元,到位资金30.72亿元,建成标准化厂房1XX.5万平方米,现有工业企业XX多家,实现产值XX.6亿元。万山镇建成张家湾汞化工产业园,入园规模企业达到15家,实现年产值XX.8亿元。XX镇三湘药业、医用氧生产和精米加工、御园春食品等生物医药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落地建成,建丰液压机机械制造厂、建安混泥土工程、甲硫基乙醛肟项目即将建成投产。

(四)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一是设立机构,建设队伍。16个示范镇均成立了规划建设管理所,落实工作人员52名,解决了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全市举办3期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培训相关干部458人。从小城镇建设的长期经营出发,市政府委托职院连续5年定向培养600名建工专业高职生,2016年、2016年已分别完成150名招生计划。二是综合整治,改善面貌。如塘头镇出台《镇容和环境管理实施办法》、《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垃圾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燃放制度》等城镇管理制度,组建城管中队、消防支队等管理队伍,配备了垃圾清运车、城管监察车、消防洒水车、治安巡逻车,推行住户卫生“三包”管理,依法开展了“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城镇管理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近两年示范小城镇建设实践中,各级加深了认识,积累了经验。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严格考核”的推进机制。各区(县)成立了以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示范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有政府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示范小城镇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加强指挥调度、综合协调和要素统筹。如印江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项目资金统筹办公室,对财政资金进行整合,支持小城镇加快发展。各区(县)普遍出台支持示范小城镇建设的实施意见或方案,从用地指标、资金安排、干部配置、部门帮扶等方面予以支持。推进市场运作,2016年16个示范小城镇招商引资项目102个,签约资金96.18亿元,到位资金42.31亿元。印江县采取异地BT模式融资1.5亿元,加快了木黄镇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建立了“按月调度、季度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的跟踪督查和考核推动机制,营造了“比学赶超、增比进位”的竞争发展氛围。

二是探索了“规划先行、路网拉开、项目推动、建管并重”的建设路径。各区(县)和示范镇党政领导能够认识到,通过加强规划解决城镇空间布局、发展时序和避免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的问题,敢于聘请高资质、高水平专家设计论证,舍得在规划上花钱。通过拉开路网,以新区建设促进老城疏散。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完善市政设施,强化公共服务,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坚持建管并重,通过改变镇容镇貌、提供公共服务,营造良好人居和创业就业环境,16个示范镇新增小微企业38家,新增城镇人口3426人,促进了产业发展和人口聚集。

三是市级层面作出了促进城镇建设长期健康发展的一系列重要制度安排。如: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熟地出让,不仅延长土地增值链条、为城镇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更有利于掌握城镇发展的主动权,改变由开发商牵制城镇规划的被动局面;规划和土地审批一支笔,不仅有利于规划的实施、形成城镇风貌,更有利于控制开发商的圈地行为;开发城镇地下空间,不仅有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也有利于增加城镇绿地面积。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三、问题和困难

(一)思想认识不够。一些地方没有从全局的高度去认识推进小城镇建设的意义,主动发展意识不强,简单地认为小城镇建设就是搞“8个1”、“8+3”和“8+X”工程,存在被动应付考核的现象。

(二)规划布局不优。有的地方城镇功能定位模糊,选项较多,重点不突出;有的地方城镇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相衔接;有的地方缺少对外交通、城镇路网、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等专项配套规划;有的地方修建性详规编制力度不够,建筑风格不统一;有的地方规划实施不好,规划仅仅用来应付检查,而不是引领小城镇建设。

(三)建管水平不高。有的地方路网不发达,只有主干道,没有次干道和支路,“一条路、两排房”,“路即是街、街即为市”的现象还较突出;交易市场、停车场、公共厕所、垃圾收运等设施建设滞后;“两违”建筑突出,农贸市场闲置,占道经营普遍,卫生保洁不够,城镇管理水平不高。

(四)要素保障较难。土地指标不能满足建设用地需求,为了完成建设任务,有先上车后补票的情况。资金筹措难度大,民间资本参与建设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城镇规划管理和建设人才少,不适应小城镇加快发展的需要。

(五)推进亟待发力。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100个示范小城镇改革发展的十条意见》(黔委厅字﹝2016﹞68号文件,以下称省委《十条意见》)尚未落地,扩权强镇要求落实不好,权责不对等;区(县)政府协调统筹力度不大,部门政策、资金、项目向示范镇倾斜不够,帮扶作用不明显;考核指标设置不尽合理。示范小城镇基础不一,有的存量多,有的基础差,但考核指标却没有太大区别。如考核“8个1”或“8+3”建设内容,对存量较多的示范镇,即便增量小,也会有个好的考核结果,这就形不成足够压力;而没有存量或存量少的示范镇,即便增量多,也难以取得好的考核结果,这就容易挫伤积极性。

四、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培训,增强思想自觉。各级党委政府都必须认识到,城镇化是非农产业向城镇集聚、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其建设内容不局限于“8个1”、“8+3”和“8+X”工程,涉及到城市设计、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的各个方面,以及进城农民居住、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系列问题,核心是以人为本,要求是城乡统筹。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是我市减少农民、富裕农民,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

(二)突出功能定位,着力规划布局。坚持“先策划后规划、先规划后建设、先环境后建设”的思路,着力推进示范小城镇规划布局。一要系统策划。以国家、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市“两区一走廊”战略布局为总要求,结合自身的地缘区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明确城镇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重点。二要完善规划。注重规划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推进示范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使之与城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着手产业发展、对外交通、城镇路网、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大详细规划编制深度,把规划落实到每一个地块,以详细规划引领城镇风貌建设,打造个性特色小镇。三要科学布局。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建设空间规模适当、建筑密度合理、功能组合科学、物理形态紧凑、边界自然增长的紧凑型小城镇,避免散乱和无序。四要狠抓落实。加强规划宣传,强化规划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建立规划实施抽检制度,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三)优化建设思路,提高建管水平。一要提高路网建设起点。既要建设主干道,又要建设次干道和支路,改变“一条路,两排房,以路为街,以街为市”的状况。二要优化建设开发时序。地面路网体系和地下管线通道要同步推进,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同步实施,交易市场、停车场、公共厕所、垃圾收运设施等优先建设,其它公用事业设施要注意轻重缓急、统筹安排、逐步配套。三要注重生态环境建设。在城镇建设中要防止破坏山体、污染水体行为,建成一批山体公园、湿地公园,着力建设绿色小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四要加大城管执法力度。依法开展违法建设、占道经营集中整治,积极引导入市经营,建立卫生保洁常态化机制。

(四)方法灵活多样,强化要素保障。一要加强用地保障。每年从上级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一定数量用于支持示范镇发展,并拿出一定份额用于经营性土地招、拍、挂;支持示范镇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保障房建设工程、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地质灾害点整体搬迁工程等民生项目和重大交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用活“美丽乡村.四在农家”六项行动计划和“5个100工程”政策,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用地指标,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向示范镇倾斜;推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减少,与吸纳农村人口进城落户数量挂钩,促进节约用地;尽快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二要破解资金难题。建立土地增值机制。支持示范镇设立土地收储中心,牢牢掌控城镇用地一级市场,适量适度投放土地二级市场,实行熟地出让和额度控制,确保国有土地增值。开辟民间资本投资渠道。一些地方民间“高利贷”、“非法集资”等问题突出,既反映了融资难的问题,又反映了社会闲置资本缺少投资渠道的问题。如何将城镇化建设资金需求与闲置的社会资本有效对接,变“非法集资”为“合法融资”,XX省XX等县组建城镇化建设基金的做法值得借鉴。主要做法是:政府主动对接资本市场,发挥政府资金的种子作用,吸引本地民营企业家和社会资金,发起设立城镇化建设基金(混合私募基金),由私募基金公司与政府国资公司共同组建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城镇化建设基金的投资运营;政府在基金管理公司的协助下,对城镇化建设项目进行完善提升,形成可行的投融资“项目包”与基金和金融机构对接。改变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将补助小城镇建设的资金直接注入有实力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发挥担保资金的杠杆作用,从而放大融资规模。推行土地入股模式。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既减轻政府融资压力,也能增加失地农民收益。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加大项目编报力度,如编报小城镇对外交通联结和过境公路改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河道治理项目,等等,有项目,就有资金。三要抓好队伍建设。通过内部调剂的方式,适当增加市和区(县)规划、住建部门编制和人员,按要求配齐小城镇规划和建工专业人员。在定向培养建工人才的基础上,返聘一批身体尚好、现已离岗退休的专业人才,以解燃眉之急。

(五)推动政策落地,强化责任监督。以推进扩权强镇为抓手,出台《关于推进扩权强镇工作的意见》,使省委《十条意见》得以落地,强化示范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增强其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一是赋予规划建设管理权。示范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所)根据县级规划主管部门委托,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确定镇辖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核发镇辖区建设工程的规划许可证;核发村庄规划区内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本辖区违法建设的查处和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发证工作。二是下放行政审批和执法权。简化项目审批服务环节,需报国家、省和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由示范镇人民政府办理预审,报县级投资主管部门“见文行文”,予以转报;其他项目由示范镇办理备案预审,报县级投资主管部门“见章盖章”,予以备案。按照“统一签订委托协议、统一规范操作流程、统一组织业务培训、统一授牌授印”的要求,在城管、环保、劳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商、住建、国土局、水务等领域,依法委托示范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审批和处罚权,并成立综合性执法机构具体处理相关事宜。所有下放、委托给示范镇的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一律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三是扩大人事管理权限。示范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按副县级高配,辖区内各部门,除上级有明确规定外,实行属地管理。垂直部门派驻到示范镇的机构及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纳入镇考核体系,接受镇党委的统一领导。示范镇可在核定的机构、编制、领导职数范围内根据需要自主设立机构,不要求上下对口,镇党委对镇管中层干部在编制数内具有考察、任免权。四是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按照发展优先、区别对待原则,根据示范镇职能范围扩大、城镇建设任务加重的实际,提高示范镇财政分成比例。在镇域内发生的各种税费收入,划归区(县)的,全部或部分返还给示范镇。镇域内土地出让净收益实行全额返还,用于示范镇基础设施建设。市和区(县)直部门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加大对示范镇建设的支持力度。示范镇符合条件的产业、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列入区(县)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五是加大部门支持力度。将省委《十条意见》中所涉及的部门作为责任部门,督促责任部门拿出具体贯彻方案,界定支持范围,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承诺事项,落实分管负责人和承办联络人,经市和区(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由部门行文下发,统一汇编成册,方便各示范小城镇对接,推动建立“1+N”政策支持体系。六是严格目标管理考核。将考核对象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考核各区(县)政府。重点考核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的协调统筹和扩权强镇各项要求的落实情况,增强区(县)党委政府责任感。第二层,考核示范小城镇党委政府。坚持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差别化考核。共性指标,基于建设、管理在内容和要求上的一致性而设置,比如地面路网体系与地下管线通道同步建设,或治理脏、乱、差,这些要求是一致的,是每个小城镇必须完成的事项;个性指标,基于基础不同,或发展重点不同,其建设内容和时序上有差异而设置,应以增量业绩进行评价,推动建立“公平公正、比学赶超、增比进位”的竞争发展机制。第三层,考核市和区(县)责任部门、帮扶部门。重点考核责任部门执行支持方案和帮扶部门落实帮扶任务的情况,使部门项目和资金向小城镇倾斜,促进小城镇增强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实现功能配套。

此外,建议市政府组建专门班子,全面启动大龙开发区申报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相关工作。

9

篇六: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2015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第1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献县县委办公室转发的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的通知,高官乡党委政府对照《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全乡21个行政村面貌进行配套改造、整体提升。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

对农村实施配套改造、整体提升是一场深刻的革命,直接关系到农民生活质量能否大幅度提高,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关系到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能否巩固和加强,意义重大而深远。

加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迫切需要;是革新农民生活方式、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扩内需、保增长的迫切需要。

二、总体要求

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安排部署为指导,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的现代农村。并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标本兼治、量力而行;改革驱动、市场运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

1、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今年年底前,全乡21个行政村要完成“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彻底清理乡干道及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清理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清除庭院卫生。“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任务,村内要建立卫生保洁员队伍,有条件的村要打造绿化景观街道,建设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夜晚有照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2、实施居民改造工程,以刘尚庄新民居示范村为重点,抓配套、提升与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对规划保留的大多数村庄,要着力进行就地改造提升,要积极开展外墙立面美化,引导农民进行坡屋顶改造,实现冬暖夏凉、与周边环境和设施相协调。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现有民居。到2015年底,全乡完成540户的危房改造任务。

3、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全乡村内主街道要全部实现硬化,全部实行集中供水,低压线路改造全部完成,通讯网络保持畅通。有条件的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污水有效处理。鼓励农民增加沼气的使用、采用秸秆采暖,有条件的村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

4、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到2015年末完成高官中心校翻建项目、完成徐村中心校迁建项目、完成学礼村中心校迁建项目。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民中心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到2015年底,全乡每个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安装覆盖面达到60%以上;每个村建设一个标准化卫生室;加强敬老院建设。

5、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开展植树造林,严禁污染企业到水源保护区落户。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对田、水、路、林、村、以及滩涂荒地、未利用地实行综合治理。对村域范围内的沟渠、坑塘、河道等,采取近自然的水岸绿化模式实施全绿化。到2015年,全乡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

四、实施步骤

我乡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采取分期分批进行方式,力争全乡农村面貌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今年全乡重点抓好6个村庄的改造提升工作,其中2个村为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4个村为经济条件好、班子力量强的重点村庄,2015年基本完成7个村庄的改造提升任务。到2015年底,全乡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并基本建立长效化的农村公共设施和环境管护机制。

第2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冀发〔20XX〕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主线,以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按照“重点建设中心村、全面整治保留村、科学保护特色村、控制搬迁小型村”的整体建设思路,坚持面上整体推进,沿主要产业带、沿高速公路、沿国省干道、沿城、沿景区等重点区域率先突破的工作路径,大力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提升和生态环境建设”五大工程,加速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升级版的现代农村。

(二)基本原则

——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既要着眼长远,进行总体规划,又要立足当前,制定分类型、分阶段实施方案,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村与城镇的功能性差异,突出乡村特色。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市农村地域广大,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在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搞“一刀切”,不搞大拆大建。

——标本兼治,量力而行。既要注重整治村庄脏乱差,又要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既要开展集中整治,又要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改造提升农村面貌,关键在县区、基础在乡村、主体是农民。各级党委和政府,尤其是各县(区)要切实加大行政推动和政策引导力度,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基本要求,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总体目标

2015-2015年,按照“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的总要求,着力办好民居节能改造、道路硬化、饮水安全、村庄绿化、厕所改建、厨房改造、集体公墓建设、垃圾处理、污水排放、文化传承、村民中心建设、秸秆处理、土地整理、村庄标识等实事,力争用三年时间,使我市农村环境状况得到根本改观,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长效化农村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建立,村容整洁、环境优雅、文明和谐的幸福乡村雏形基本形成,为我市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

二、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以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村庄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以“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在巩固2015年“四清四化”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按照“整治一片、改变一片、巩固一片”的要求,对沿主要产业带、沿高速公路、沿国省干道和沿城、沿景区等重点区域大力推进环境整治,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的生态走廊和景观大道。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都要完成“四清四化”任务,并着力构建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美丽乡村格局。

“四清”及净化工作。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绿化工作。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亮化工作。由市发改委协调张家口供电公司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美化工作。由市文明办组织实施,10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民居改造工程

1.科学规划中心村。按照“产业的集聚区、人口的集中区、体制机制的创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功能定位,大力实施“中心村战略”,合理确定中心村的位置和数量。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按照中心镇标准重点打造,重点区域的其他行政村要综合考虑村庄规划、人口集聚、产业发展等因素集中打造中心村,整合、吸纳周边村。对不宜居住的村庄,加快撤并搬迁,向中心村集中。严禁规划区外新建住房。2015年底,全市所有中心村和需要永久保留的行政村要全部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

2.继续推进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2015年,选择地方有积极性、村庄有条件、群众有意愿的中心村,开展类型多样的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农村样板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新民居示范工程,对已建成的454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和117个幸福乡村示范村,重点抓配套、抓提升、抓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由市新民居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

3.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和危房改造。对规划保留的大多数村庄,要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着力进行就地改造提升。就地翻建住房要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凸显地方特点和乡村特色。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资金标准。2015年,全市改造农村危房30917户,到2015年底,完成14万户的危房改造任务。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4.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村落建设。坚持科学保护与有序利用有机统一、外在风貌与内在文化有机统一、保护传承与改善人居有机统一,把保护好古村落原始风貌和原生文化放在首要位置,整体推进古建筑与存有环境的综合保护、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掘传承、村落人居环境的科学整治、乡村休闲旅游的有序发展,力争把历史文化村落培育成为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美丽乡村。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名镇名村全部完成修缮改造任务。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1)道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和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建设,重点做好村内主街道硬化,有条件的村可向乡间道路延伸。村街道路要体现乡村特色,可建石板路、红砖路等。2015年,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要全部完成村内主街道硬化工作。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内村庄村内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2)饮水安全。按照统筹规划、城乡一体、适度规模联村集中供水的思路,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5年,饮水不达标且已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村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3)电网改造。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改造,保障农村用电需求。由市发改委协调张家口供电公司组织实施。(4)通讯。对未通达宽带和宽带能力有待提升的行政村,通过采用有线/无线方式逐步实现通达宽带和提升宽带服务水平,固定电话及宽带满足当地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需求,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所有行政村全部实现2G、3G信号全覆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组织实施。(5)通邮。加强农村邮政站点建设,2015年,省级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要全部建立新型村邮站,达到有固定场所、固定人员、固定标识,有邮政企业与村邮站签订的邮件妥收、妥投协议,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的邮政服务。力争到2015年,全市重点区域村庄实现农村邮政站点全覆盖。由市邮政管理局组织实施。

2.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中心村、行政村为主,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落,可采取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管网等方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落,可采取沼气净化池等适宜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加快农村垃圾处理站点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村有垃圾收集点,乡(镇)有垃圾转运站。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电池等危险废弃物单独收集处理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堆放、填埋。积极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镇)运送、县(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到2015年力争50%以上的县(区)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和污水有效处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市委农工委、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牧局、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3.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加快改造农村露天户外厕所,逐步推广使用双瓮式、三格化粪池式、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村内公共活动场所,要逐步建设无害化公共厕所。到2015年全市重点区域内村庄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农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共同组织实施。

4.推进农户厨房改造。加快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和使用方式,推广使用先进炉具、灶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新型清洁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由市农牧局组织实施。

(四)实施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1.加强农村教育设施建设。整合农村教育资源,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建设标准化幼儿园。加快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鼓励支持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技能培训授课点向农村延伸。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加强农村文体设施和活动场所建设。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民活动中心、文化广场、农家书屋等文化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到2015年底,每个行政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场所。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加强农村体育健身点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重点改造和提升活动场所危旧狭小问题。到2015年底,体育健身设施安装覆盖面达到60%以上。由市体育局组织实施。

3.加强农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配齐村医,搞好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4.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大力推广利用现有“空心房”建互助幸福院等多种养老模式,着力完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托。2015年,重点做好省级重点区域村庄互助幸福院的建设工作。到2015年,全市农村互助幸福院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集中供养能力达到70%。由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五)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

1.加强农村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农村污染物排放标准,严禁污染企业到水源保护区、河川源头区及水库库区落户。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农业清洁示范区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环境。由市农牧局组织实施。

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农村山坡地、废弃砖瓦窑、废弃矿点、废弃道路整治。在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对田、水、路、林、村、矿以及滩涂荒地、未利用地实行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墓建设,移风易俗,节约保护耕地。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3.开展农村植树造林。要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生长的树种和花草,在村庄周围建设环村林带,在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田间隙地、道旁河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2015年,省、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村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施庭院绿化、建设围村林带、加强路渠绿化、推进休闲绿地和森林公园建设。村内条件较差的,实施建设村边林或农田林网,提高林木覆盖率。非试点村也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到2015年,全市重点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由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4.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结合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成片连村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并逐步扩大整治范围和示范成果。纳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计划,实施污水治理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60%;实施垃圾治理的村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无害化处理率大于70%。到2015年底,力争使7个县(区)的7个连片整治区,涉及到整治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村庄,生活垃圾和污水全部实现集中治理。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年内求突破、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我市从2015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

第一阶段:典型示范阶段。今年我市重点抓好640 个试点村(含465个深化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和131个省级改造提升重点村)的改造提升工作。怀来县、赤城县在全力打造省级试点东花园镇羊儿岭村、大海陀乡官庄子村的同时,再在试点村周边优选1-2个村重点打造,凸显整体效果。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试点县——怀来县要按照不低于全县行政村总数20%的比例确定试点村。其他县(区)要按照“带状布局、片状效应”的总体要求,各自沿主要交通干道、主要产业带精选3-5个班子硬、条件好、群众意愿强烈的中心村作为市级试点,进行集中连片打造,力争形成一批精品示范点、示范线、示范区。未列入2015年改造提升重点的村庄,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村庄规划框架内本着“能做什么就做什么、什么差就先做什么”的原则,积极开展改造提升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扩面推广阶段。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配套政策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其他村庄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到2015年底全市50%的村庄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其他村庄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抓好改造提升。

第三阶段:全面提升阶段。2015年,对剩余的村庄,全面推进改造提升工作,确保2015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并基本建立长效化农村环境管护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市委书记王晓东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侯亮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负责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谋划部署和组织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委,具体负责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考核。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各县(区)、乡(镇)也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科学编制规划。要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按照“一村一特色、一户一格局”的总要求,科学编制村庄总体规划和民居、道路、上下水、垃圾处理、厕所改建、厨房改造、村民中心和文化广场、村庄绿化等专项规划,要科学把握好各类规划的定位和深度,努力达到总体规划明方向、专项规划相协调、重点规划有深度、建设规划能操作的要求,并做好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各乡(镇)要成立规划建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规划建设管理,相关部门要做好规划的审核把关。列入今年改造提升试点的村庄7月中旬前要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区)要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辖区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量化三年工作计划和年度推进目标,对“五大工程”逐条逐项进行细化,实化推进举措。县级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由市级审核认定,乡级实施方案和任务目标由县级审核认定。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尽快制定专项工作技术规程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保障措施、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市、县驻村帮扶工作组要结合所驻村实际,会同村两委研究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完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在用好省级资金的基础上,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整合“一事一议”奖补、幸福乡村和新民居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扶贫移民等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相关建设。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指标收益的80%要用于置换出建设用地的村庄改造提升,土地出让收益要拿出一部分用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发挥村集体和农民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积极投资、投工、投劳。

(五)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农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有条件的县(区)可成立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推动农村资源要素可抵押、可流转、可交易,增强改造提升行动的内在动力。研究制定农村环境建设、运行、管理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引导工作深入广泛开展。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专访和组织各类宣传活动,总结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村代会的作用,通过入户走访、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素养,养成良好习惯,落实责任义务,建立制度保障。

(七)严格督导考核。要加强对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的督导检查,实行每周一报表、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查、年终一考核的督导考评制度。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对县(区)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的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选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和部门要严格问责,对在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推动全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第3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

以十八大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为指导思想,以切实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环境整治、居民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绿化村落庭院,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洁、设施配套、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

一是加强引导,农民自愿。广泛宣传,加强引导,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农民积极主动的参与到行动中来,发挥农民自己的力量建设美丽家园;

二是结合实际,不搞花架子。根据每个村不同的情况,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具体实施办法,不搞一刀切,不走形式,不搞花架子,一切从切合实际的农民利益出发;

三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以点带面,以学促改,选定一部分有条件、基础好的村先改造先提升,以先行改造提升的村为榜样,带动促进基础差条件差的村改造。条件差底子薄的村有选择的有步骤的量力而行的一步步整改提升;

四是科学规划,示范引领;改造提升办法一是要民主评议,二是科学、长远、规范,必要时可组织村干部、群众代表到先进村参观学习,不盲目,不盲从,避免出现短期行为短期效应;

五是净化绿化先行,美化亮化跟上。净化、绿化成本较低,可以先行一步立竿见影。亮化美化成本较高,条件好基础好的村先行完成,其它村分批分期分步骤进行。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整治

1.净化。全面实现“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一是村内街道两侧、房前屋后、国道、省道、县乡道路两侧堆放的粪堆、柴草、建筑废料等杂物必须清理;二是村内街道两侧私搭乱建的设施以及无人居住的坍塌破房、残垣断壁;三是各家各户庭院里的柴草、杂物、粪肥要整齐存放,禽畜统一圈养,垃圾及时清理,做到窗明几净,院落整齐干净。

2.绿化。一是村内街道两侧、房前屋后要统一栽植观赏或经济树木,栽植观赏或经济花草,有条件的村可以打造绿化景观街道或绿化景观广场;

3.美化。对村内主街道两侧的墙壁实施美化,统一规范广告的绘制、悬挂和张贴,绘制文化墙、宣传标语和公共标志;

4.亮化。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夜晚照明,推荐使用太阳能路灯,节约使用成本,节约电力资源。

(二)民居改造

1.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继续大力抓好城中村拆迁改造,将距离县城近、群众基础好、经济条件好,地理位置好的35个村纳入城镇规划,加快拆迁改造步伐,先期完成其中东李庄、大陈庄、油坊、刘庄、南街、小楼村、小陈庄、大张庄、东唐庄共9个村的改造提升。以此9个村做为全镇民居改造的示范村,逐渐向其它村辐射延伸;

2.引导现有住宅改造提升。对规划保留的村庄,积极引导开展墙面美化、坡屋顶改造。对新建住宅要积极引导、合理规划设计,统一规范标准,鼓励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型建筑保温、环保材料,提升民居质量和品位;

3.加大危房改造力度。积极辅助符合条件的危房户对危房进行改造,确保改造资金百分百到位,让危房户真正受益。到2015年底,彻底消除危房户。

(三)基础设施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村内街道硬化,方便群众出行。对吃水困难的村,加快铺设维修吃水管道,打造深水井,适度规模连村集中供水,彻底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抓紧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变电站和输电线路改造,保障农村用电需求。

2.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在源头削减、污染控制与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采取分散处理与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对群众基础好,经济条件好,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铺设排水管网;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建设采取沼气净化池等适宜方式,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鼓励引导农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对金属、玻璃、塑料等垃圾进行回收利用,电池灯危险废弃物单独收集,推行“户收集、村集中、乡运送”的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统一处理。

3.推进农户厨房改造。加快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和使用方式。距县城较远,农业种植较多,群众基础较好的村,推广秸秆沼气、秸秆固化等先进技术,因地制宜进行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建设。

4.推进农村厕所改建。加快改造农村露天户外厕所,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大力推广使用双瓮式、三格化粪池式、三联通沼气池式厕所,推进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5年底完成露天户外厕所的改造。

(四)公共服务

1.加强教育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小学的办学条件,彻底消除危房,并进一步绿化美化学校环境;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增设体育健身设施,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15年底,每个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场所。

3.加强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每个村都有一个不低于60平米的标准化卫生室。

(五)生态环境

1.加强污染治理。加强对污染企业、作坊的治理,保护耕地、水源不受到污染,开展农业清洁示范区建设,实现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

2.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大力开展废弃地、闲置宅基地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公墓和骨灰堂建设,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节约保护耕地;

3.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在村庄周围建设环村林带,在房前屋后、村里村外、田间隙地、道旁河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现村中有绿地、周边有林带,形成村在林中、人在绿中的良好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

5月16日——6月1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全体包村干部全部深入村庄一线,广泛利用村村通广播、标语、宣传页、村民代表会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组织村干部挨家挨户做思想工作,挨家挨户做动员,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送到每家每户,在各个村中、在每一个家庭,都要形成农村面貌改造提升的浓厚氛围。

(二)规划设计

6月15日——30日为规划设计阶段。各村组织村民代表到典型示范村参观、开现场会,借鉴经验,结合本村实际,按照本方案第二项中的主要任务项目,30日前各村必须制定出详细周密、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改造提升方案,经村民代表会通过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开始实施。

(三)具体要求

(1)2015年底,61个村全部完成“四清”任务,并建立起自己的村级保洁员队伍。

(2)2015年底,61个村全部完成“四化”任务。

(3)2015年底,彻底完成61个村的危房改造任务。

(4)2015年底,61各村主要街道全部实现硬化,并全部解决安全饮水问题。

(5)2015年底,新增沼气用户1000户,新增秸秆压块炊事采暖1000户。

(6)2015年底,完成城区规划村35个村的户外厕所改建任务。

(7)2015年底,每个村都要建有文化活动广场,百分之60的村庄文化广场要设置体育或健身设施。

(8)2015年底基本实现每个村都建有一个标准化卫生室。

(9)2015年底,61村全部实现30%的绿化率。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形式。成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组,下设8个小组和办公室。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组 长:刘继国 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强 镇 长

(1)综合协调小组:郑广州 副书记

组 员:李增强 李文灿 高良兵 周国英 唐春恒

(2)宣传动员小组:张彩霞 宣传委员

组 员:郑英凯 杨占国 丁永义 史英明 王永乐

(3)环境整治小组:解朝 副镇长

组 员:李俊华 齐少武 于炳正 李瑞生 刘顺义

(4)民居改造小组:吴万坤 人大主席

组 员:周本海 韩朝辉 卢建明 王永强 刘昭华

(5)基础设施小组:李建勋 副书记

组 员:高良社 陈子华 陈进华 周金川 李富成

(6)公共服务小组:刘志强 副镇长

组 员:谷玉江 齐冰洋 卢国强 吴殿海 张同海

(7)生态科技小组:马晓明 副书记

组 员:冯书良 耿书兴 周占军 关向林 臧国忠

(8)督导监察小组:赵伟(组织委员) 杜宝杰(武装部长) 李艳萍(人大副主席)李爱军(纪检书记)

办公室:王 营 乔红艳 唐 丹

各小组根据自己的职责分工,按照方案具体要求和任务,各负其责,强化协调配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各小组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进一步细化任务,抓好组织落实和指导实施,督导和推动各村迅速开展工作。

(二)整合项目,强化支持力度。要积极整合涉农资源,统筹“一事一议”奖补、新民居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环境连片治理、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扶贫等有关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到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中,发挥效益,充分发挥村集体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作用,引导农民积极投工投劳,将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建设成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示范带动工程,造福群众。

(三)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我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要每周实地督导进度,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的村两委班子和主要

第4篇: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我市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实施“环境整治、民居改造、设施配套、服务提升、生态建设”五大工程,保持田园风光,增加现代设施,传承优秀文化,加快打造“环境整治、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田园风光、舒适宜居”的现代农村。

二、主要任务安排

实施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结合我市开展的“乡村道路建设”、“低压电网改造”、“乡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个三年攻坚战,进行配套改造、整体提升。

(一)实施环境整治工程。

1.全面开展“四清”(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彻底清理村内街道、房前屋后、村庄周边、公共场所的各类积存垃圾以及村庄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清除院落内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各行政村要完成“四清”任务,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即:每个村要至少建设一个固定填埋场,配备卫生保洁员和垃圾清运人员;各乡镇(办)要采取财富积累、部门帮扶、社会捐助等多种手段筹措资金,各村也要迅速研究制定乡村环境卫生费征收管理办法,解决“四清”机制运转所需资金短缺问题。

2.加快推进“四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2015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要完成“四化”任务。“净化”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四清”,

由市环保局牵头。“绿化”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亮化”工作由市供电公司牵头。“美化”工作由市文明办牵头。

(二)实施民居改造工程。1.稳步推进新民居建设。市委农工委牵头,在布局上要

向城区、园区周边、重点镇及沿国、省道,沿高铁、高速公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倾斜,优先选择基础条件好、支部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的村建设,以原申报的32个新民居项目(34个村)为重点,抓配套、抓提升、抓拓展,增强对周边村庄的带动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

2.改造提升现有住宅。市住建局牵头,加大危房改造力度,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建材、环保装修材料,改造提升现有民居。严格规范危房维修标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到2015年底,完成2100户危房改造任务。

3.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特色村落建设。市住建局牵头,逐步完成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内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保护和开发机制,到2015年底,省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全部完成修缮改造任务。

(三)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推进农村路、水、电、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市交通局牵头,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村村通建设、连村道路建设、村内街道硬化和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重点区域和重点村庄村内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市水利局牵头,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到2015年,已列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的村全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供电公司牵头,加快农村电网改造,保障用电需求,到2015年底,未完成农网改造的村全部完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相关热词搜索: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 土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测绘踏勘方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590686.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