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工作计划 > 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2016-08-27 09:06:2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共6篇)2016安全检查自查报告2016年xxxxxx工作自查报告按照市局( x x x x)文件要求,对我局立即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以及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我局2016年初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

篇一: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2016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2016年xxxxxx

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市局( x x x x)文件要求,对我局立即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度以及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我局2016年初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制度,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我局及时调整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上级下发的文件进行存档。

二、 安全工作部署。

我局年初对2016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工作计划。及时与职工、辖区道路运输企业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清、责任明。

三、安全生产会议。

我局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分析会,对本季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防止类似事故在辖区发生。尤其春运、安全生产月、“五一”、期间更加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加大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辖区道路运输安全。

四、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工作情况

我局下属4个职能部门,担负着全旗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重任,我局运政执法共25人、海事3人、路政6人并全部持有内蒙古交通厅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达100%。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五、对客运站的安全管理。

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监督客运局严格执行《汽车客运局安全生产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责任,切实履行局务管理职责,加强局内秩序管理,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进出汽车客运局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按照《客运局进出局安检单》的内容把好车辆进出局门检关,严禁不符合条件的客车出局营运,确保“三不进局六不出局”,

六、对GPS监控平台的管理。

我局按照规定对辖区的客运企业GPS监控进行检查,对检查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

七、 安全专项检查。

我局每月对辖区客运站、客运企业、危货企业、维修企业进行一次日常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整改的下发通知书,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各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春运、安全生产月、“五一”、期间以及节假日期间加大对道路客运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

检查力度,确保安全。

八、对上级安排的各类安全工作落实及上报情况。 我局对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能及时组织职工、辖区道路运输企业学习,安排部署落实,按要求完成各类安全生产工作。按时报送各类安全工作材料和安全工作报表。

九、安全值班和自身消防工作

全局工作人员能加班加点,放弃节假日、双休日进行值班,尤其是春运期间、节假日,工作期间大家轮流在客运站和运管站24小时值班工作,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和处理投诉案件,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大家非常辛苦,但没有一句怨言,克服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等多种困难,尽心尽责工作,确保了道路运输安全。

十、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今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安排专职人员管理档案,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确保文件归档及时、有序、规范。

3、办公场所的安全消防器材不在有效期内、工作车辆没有配备灭火器。计划一周内为工作车辆配置灭火器,对办公场所的安全消防器材进行审验,确保消防器材能安全有效使用。

【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十一、对今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建议和意

见。

1、建议消防安全工作前置。运管工作人员对安全工作基本都是兼职,没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建议有条件的地区消防工作由消防部门出具有专业性的消防人员进行培训。

2、加大对运管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管者自身的素质水平。

3、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的参与主体是人,人们对于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程度和主观努力是安全生产的决定因素。因此,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之策。

2016年6月11日

篇二: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2016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2016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深入、彻底地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按照6月27日安委会扩大会议明确的职责分工,安监、公安、住建、交运、质监、商务、工商、农委等大检查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大检查的各项保障措施,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工作。

二、重点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和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

各地、各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要严格落实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责任,有效落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大检查,对突出问题实施集中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一)深入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深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查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等“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继续通过领导包案,监管人员分片包干,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内涵。加强“三合一”场所和群租房隐患整治力度,采用堵疏结合和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消除“三合一”和群租房存在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14个市职能部门对全市14个板块实行挂钩督导的办法,加强各板块的督导。

(二)结合转型升级开展“五小企业”整治。各镇、板块要通过大检查,对辖区内小化工、小电镀、小皮革、小家具、小印染等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严重的小企业、小作坊,结合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第三轮化工专项整治要求,基本掌握“五小企业”基本情况,根据市“五小企业”整治计划,排出整治时间表,明确整治责任,落实整治要求,对其中不能整改到位的小企业、小作坊,依法实施关闭停产。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和市民的安全意识,提升避险应急技能。一是加强“红线”和“底线”意识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在领导干部和企业单位负责人中开展“三对照三检查”活动,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二是加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各有关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每一起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并在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查处结果。8月上旬,将组织去年发生亡人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预警教育培训班。9月份,扩建后的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新建的安全生产事故体验馆将正式向社会开放,届时,各镇(板块)、各部门和单位可与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联系,组织前往参观。三是加强安全素质教育。教育部门要将安全教育

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必修内容,使中小学生从小掌握安全自我保护和应急逃生自救知识,养成良好安全习惯。

三、检查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明确的“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要求,切实改进安全大检查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所有检查组都应到基层查现场,真正做到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做到检查部署有计划、有要求,具体操作有进度、有实效,汇总材料有数据、有案例。

(一)政府和部门领导带队检查。

7月底前,市、镇(板块)两级政府领导及市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方面,调研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和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另一方面,检查指导分管领域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乡镇(板块)领导带队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市有关部门领导带队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二)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市各行各业要在7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各镇板块要采用发送公开信的方式,把《公开信》送到辖区内所有企业,并让企业负责人签收,真正做到大检查动员“全覆盖”(公开信见附件),市安委办将把公开信发送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要严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单位隐患和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每月30日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8月10日前,企业单位自查率应达到100%,其中重点监管单位应向安监局或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情况。8月上旬,各行各业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对重点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抽查,对重大隐患和重点问题落实专人跟踪。

(三)强化监管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市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本部门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部门要保证执法监管人员有50%以上的时间在基层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面力争达到100%。有关监管部门要对近两年来未检查过的地区,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小作坊集聚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果断处置,不留后患。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市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意见书》,并落实“三签字”要求。

(四)组织重点领域交叉检查和暗查。7、8月间,市安委会将组织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城镇燃气、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问题,以及个别地区安全生产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进行暗访,并形成图像资料,在市安委会会议上予以曝光。对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抄告当地政府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五)开展各领域大检查工作督查。市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其中: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企业单位的督查面要达到100%;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对重点监管单位的督查面要达到100%。9月初开始,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的工作督查,督查以工作数据和解决问题案例为主,简化书面汇报,多看实际效果。同时,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迎接上级政府来常督查的准备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及时提供资料。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检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要突出对较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的案例和对无法整改隐患企业的关闭情况。各类统计报表按原来规定要求,统一上报至市安委办,9月1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篇三: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2016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6篇

第1篇

一、检查范围

全市旅游行业,重点为旅游景区。

二、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尤其是消防通道及消防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

2、特种设备方面: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

3、涉旅餐饮安全方面:旅游景区(点)餐饮安全监管情况。

4、隐患整改方面:市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政府领导,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和督查、企业自查、市暗访督查方式进行,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10月31日前,旅游局制定专项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本次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指导旅游单位专项检查工作。

(二)集中检查、督查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1.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旅游局深入旅游单位,指导和推动企业的自查自改工作,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3.接受市督查组对专项检查情况的督查。

(三)总结阶段:12月中旬,各旅游单位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旅游局归纳总结专项行动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责任,抓好具体落实。各旅游单位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自查到位。

(二)落实整改,务求实效。要把本次专项检查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后续工作来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或整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如实上报市安委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单位要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专项检查总结报告,于2016年12月18日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市旅游局。

第2篇

按照当消委【2016】19号文件精神,制定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平安三号”集中行动方案如下:

一、行动时间

集中行动时间从2016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行动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定岗定责。按照《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管理办法》,督促星级宾馆和A级景区,明确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工作任务职责,组织开展专项性、经常性、常态化消防管理工作。对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星级宾馆,落实每八小时1班、每班人员不少于2人的制度,明确控制室值班人员专项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不得挪用值班人员安排其它工作任务。

(二)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实操测试。对宾馆、景区所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进行登记造册,督促宾馆和景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检测维护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对所有建筑固定设施进行以现场报警、实地出水、应急广播为主要内容的操作和测试,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准确启用。

(三)灭火疏散逃生全员全练。聘请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指导所辖宾馆、景区全员灭火逃生演练,实地设定灾情,正确报警呼救,实时组织疏散,及时控制初起火灾,有效开展自救互救,使员工和群众知道火灾情况时“怎么防、怎么跑、怎么灭”。

三、行动措施

(一)宣传发动。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告知所属单位开展集中行动的内容、标准和工作要求,部署“平安三号”集中行动,督促旅游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做到定岗定责,严格履职。依法督促旅游单位落实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年度检测和维护制度,确保完整好用。组织开展全员灭火疏散预案演练,确保人人得到体验,个个受到教育。

(二)单位自主管理。督促旅游单位巩固前段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以“消防安全管理人定岗定责”为抓手,切实履行旅游单位的自主管理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固定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录入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信息,认真组织或参加专业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要深化“四个能力”建设,及时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切合实际修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并开展实地演练。

(三)广泛宣传造势。利用各单位电子显示屏和旅游门户网站开展“平安三号”集中行动宣传,组织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疏散演练和消防知识培训。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广泛改动群众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利用“96119”火灾隐患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火灾隐患,不断净化消防安全。

四、行动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6年11月20日至2016年11月25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和措施。

(二)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5日到2016年12月15日)。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0日)对“平安三号“集中行动情况进行小结,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集中行动,是专项行动的治本措施,是预防群死群伤火灾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制定切实措施,确保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将“平安三号”集中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和提档升级的重要考核依据,并实行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迅速制定行动方案,将工作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旅游局。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全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

其中:

6月3日至6月9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6月9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10至6月16日——安全文化周。

6月17日至6月23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相关责任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

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性活动。1.开办安全专栏;2.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3.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8.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参加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一)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1、悬挂安全警示标语。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内部悬挂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警示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扩大安全生产月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群发安全短信。安全生产月期间,在范围内群发短小精辟、富有警示意义的安全短信,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旅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目前已经进入汛期和暑期,各旅游景区要对安全设施、构筑物进行全面排险处理,加强防范并做好安全提示。旅行社要根据天气预报和汛情,做好旅游安全提醒提示工作,合理安排游程,主动规避风险,禁止到正在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旅游,慎重组团到自然灾害易发地旅游。各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经营实际开展全面认真、彻底细致的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在企事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旅游局对所有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进行排查。

(三)积极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普及应急避险救援知识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9日)。组织收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和全国“2016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以企业为主,采取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召开事故反思会和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市安监局牵头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以应急避险救援知识和安全警示教育为重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安全图片展览、现场咨询等方式,大力普及旅游安全应急避险、救援知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3、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23日)。通过开展各个层次、各个层面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完善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活动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不断强化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努力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此外,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安全文化下乡”、“有奖征集安全生产格言、漫画、挂图和摄影作品”、“安全生产楚天行”、“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

各旅游单位在积极组织开展好上述活动的同时,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六、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旅游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旅游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特别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旅游局将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切实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突出旅游用车、旅游保险、旅游合同、消防安全、旅游食品安全等行业重点,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明确并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力求取得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实际成效。要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结合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3、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旅游局将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导、服务职能,深入推进各项活动。强化考核,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作为年终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和评先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第4篇

为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涉旅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旅游局的统一部署,自现在起至2016年12月31日,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在建工程工地、消防通道等场所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目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亡人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旅游局成立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旅游部门配合公安部门,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整治。

范围: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

内容:

1.未依法取得有关消防行政许可,投入使用和营业的;

2.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不到位、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56”管理制度以及值班人员不会操作自动消防设施、不熟悉火灾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的;

3.未落实固定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的;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达不到人员疏散要求的;

5.擅自扩大防火防烟分区、破坏防火防烟分隔的,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在有可燃性气体散发场所使用明火做饭的,大量采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的,疏散走道两侧和安全出口附近采用影响疏散的反光镜面、玻璃等材料装饰装修的;

6.存在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合用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建筑外墙、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7.未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员工培训流于形式、未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的。

四、工作步骤

按照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25日前)。旅游局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5月26日至6月15日)。各景区、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事业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6月16日至12月15日)。旅游局配合公安部门对整治范围与重点,进行逐一核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治、销案。加强工作指导和协作配合,对隐患突出、整改进度缓慢的单位和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行综合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上报旅游局。旅游局组织对旅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广泛发动,认真检查。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大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广大员工及消防志愿者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消防工作。针对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积极配合公安、消防、安监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定期研判,强化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旅游局要认真分析研判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工作措施。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要配合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责任制,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按任务分工,落实“实名制”整治责任,认真登记、检查、整改。

第5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和6月7日全国、全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市政府办公室6月17日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定于2016年6月至9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旅游行业工作实际,现制定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和旅行社等旅游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旅游行业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到9月底。

三、检查范围

A级景区(玉泉风景区、关陵景区、百宝寨景区)、星级宾馆(宾馆、长坂坡宾馆、国际大酒店)、旅行社及有关旅行社门市部(关公文化旅行社、春秋旅行社;紫荆花旅行社门市部、康辉旅行社门市部和天马旅行社门市部)。

四、检查内容

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认真开展标准化创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A级景区:

1、旅游景区用电防火、防盗防灾、防拥挤踩踏、防坠落、防落水、防食物中毒等设施设备完好情况,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危险地段的防护设施牢固情况;

3、安全提示、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应急演练、安全巡查、定点防护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星级饭店

1、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

2、员工的消防意识与操作技能情况;

3、机电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与维护保养情况;

4、贵重物品存放室等重点部位监控设备运行情况;

5、食品采购、加工、贮藏等重点环节符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规情况;

6、燃气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7、全员应急演练、员工安全培训、物品保管、重点部位巡检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等。

旅行社

1、投保情况;

2、质量保证金交纳情况;

3、旅游车辆的使用情况:是否租用具备旅游营运资质的旅游客运企业车辆参与旅游接待业务,看有无租用没有合法旅游客运资质的客运企业或其它机构及个人的车辆参与旅游接待业务;是否与旅游客运企业签订用车合同,看有无与旅游客运企业驾驶员私自签订用车合同现象;是否与旅游客运企业实行“公对公”结算,看有无在与旅游客运企业结算运输费用时,交由驾驶人员或其它社会中介人员结算现象;是否在用车前确认旅游客运企业及其安排的车辆和驾驶人的“三证一牌一单”(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包车客运标志牌、车辆定期安全检测合格单),看有无租用无证无牌客运车辆现象;是否对于旅游行程按规定需要配备双班驾驶员,看有无以各种理由拒绝旅游客运企业派出双班驾驶员情况;是否在租用车辆时严格执行报备制度,看有无没有向交警部门报告的情况;

4、员工安全培训情况、导游员履行安全监督责任情况。

【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善里德全面评估。各单位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于6月25日前报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二)全面检查阶段。旅游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和旅行社及有关旅行社门市部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整改督查阶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保障经费、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政府督查组将对有重大隐患的单位进行全过程督导和督查。

(四)检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并于9月20日前报旅游局,由旅游局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检查验收专班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负责组织、安排部署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各旅游单位要结合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自查整改。

2、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自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3、深入自查,及时整改。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和隐患排查台帐,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单位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第6篇

一、成立防汛工作专班

加强领导,统一指挥,成立玉泉风景区管理处防汛工作专班。

二、防汛工作职责和要求

1、防汛阶段,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组织指挥和协调,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随时接受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指令,随时听从调遣,在接到有关树木倒伏或折断影响交通和园林设施损坏、山体滑坡等信息后,立即赶赴现场排险。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合力抢险”的方针,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做到人员、物资设备、车辆三落实。要做好抢险工具的准备工作,梯子、绳索、斧、沙袋、雨衣、雨鞋等工具备齐到位,一旦发生汛情,抢险救援工具要能迅速有效地投入使用,汛期结束后,负责工具收回,妥善保管,以便下次使用。

3、根据往年汛情,重点防范区域有朝阳湖,由于大量的雨水流入湖区,水位高于安全水位后要及时排水;三干渠要防止滑坡和渗漏;十里长冲和部队湾方向来水凶猛,需增设警戒线、警示牌,防止游客进入;寺庙后方坡度较大,要避免雨水冲刷后形成大的冲沟、汇水。

4、要加强监测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当出现连续暴雨天气时,及时疏散游客,做好安全防范。

5、汛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严格落实报汛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遇有汛情,及时报告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汛期工作安排部署

(一)汛前检查

由景区管理处联合组织农业队和驻景区单位对办公区、寺庙、商户区、宿舍区、村民住房的屋顶防雨、防漏设施和景区的水面、排水管道、渠道、警示牌等集中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做好登记造册,并立足自身抓紧整治。

(二)汛期工作实施

汛期期间,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超前收集掌握预测信息,密切关注恶劣天候动态,适情做出应急抢险反应。

当接到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毫米以上)时,应及时把预测信息、防范要求通知各部门认真做好应急抢险工作;各部门要尽快收拢人员,盘点物质器材储备,适情加强重点部位的检查,积极做好备战抢险的一切准备,随时保持与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的通信联系;接到出险命令,各部门要按照明确的抢险任务,快速进入指定区域展开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汛后工作

1、及时上报漏雨点、积水区、排水管道不畅、通信电力设备故障等情况并及时检查维修,保证景区恢复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

2、对景区财产受损情况统一汇总,报上级领导部门和保险公司,做好后期救助和理赔工作。

3、调查评估受灾损失,研究恢复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

4、认真总结防汛工作,深入查找暴露出的问题。

篇四: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2016中小企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6月份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运用大检查成果,整改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中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切实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2、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制,有无分管领导和安全专干;

3、各地经委(经发办)是否与企业签定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台帐,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政府领导,经信委组织和督查,企业自查,政府组织暗访督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10月下旬。

根据省安监部门制定的检查方案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自查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

1.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经信委在11月下旬和12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帮助和推动企业自查自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暗访抽查、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

政府组织暗访组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将暗访督查情况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经委(经发办)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协调联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针对本地中小企业的实际,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织指导本地中小企业的专项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和专项检查到企业。

(二)依法办事,务求实效。要把本次专项检查作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停产整顿或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地经委(经发办)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专项检查总结报告,于2016年12月15日前以电子版报送经信委运行科。

【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篇五: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2016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3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动员各企业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凝聚安全发展共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加快实现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

四、主要形式及内容

(一)全市性活动

1.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各企业、各工地,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2.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教育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参加全省“十佳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大型公益活动。推选一批坚持以人为本、重视本质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典型企业,推广其经验做法,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

4.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面向全市广泛征集优秀论文,共同探讨安全生产重难点问题,探寻对策办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改革,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5.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广泛组织全系统各单位和职工参加竞赛活动,不断扩大覆盖面,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

6.参加全省安全生产书法比赛。围绕安全生产这个主题,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赛,切实用艺术的视角诠释安全发展的内涵,用艺术的魅力引领社会增强安全意识,唱响“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主旋律。

7.推进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各单位要依照住建行业领域企业文化建设指南要求,组织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继续大力开展安全企业、平安工地、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8.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安全生产月期间,市自来水公司向全市手机用户集中播发短小精辟、富有警示意义的安全短信,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9.举办安全生产纳凉晚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举办的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纳凉晚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

此外,积极配合全省“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

(二)专题性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我局将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组织发动安全生产专家、安全生产通讯员、网络评论员以及安全生产监督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2.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教育大讨论,开展谈心对话等各种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3.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供水、燃气、施工现场安全为重点,开展政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行业性活动

以6月“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目的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切实压降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2、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检查重点

(1)建设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对专业分包企业的管理情况。

(2)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开展项目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预防起重设备和高大模板坍塌专项整治等情况。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情况。

(5)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执行“一体化”管理情况。

(6)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预防起重设备和高大模板坍塌专项整治等情况。

(7)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到岗情况。

(8)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配备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高温、汛期和施工高峰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落实情况。

4、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1)企业自查(6月1日至6月15日)。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全数自查自纠。按照JGJ59-2016标准,在督促各在建项目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承建的所有本市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和时限。

项目和企业应将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项目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6月15日前报我局建筑业管理科。

(2)普查和抽查(6月10至6月20日)。我局根据企业和项目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抽查核实部分施工、监理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转情况;全数检查全市在建工程,核实企业、项目自查整改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严重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检查发现企业、项目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一律责令重新检查,并及时处罚违法违规的企业和项目。

我局将普查情况、整改落实、挂牌督办、监管执法等情况,上报市住建委,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和项目报市政府。

(3)市住建委巡查(6月20日至6月26日)。市住建委对我市的普查情况进行巡查和核实,并抽检部分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落实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严重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检查发现企业、项目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一律责令重新检查,普查存在漏洞的,一律要求限期完善,补报相关情况,及时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和项目。

(4)省厅督查(6月25日至6月30日)。省厅将组织督查组不定期督查各地普查、巡查情况,以及部分企业和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并及时下发督查通报,实行处罚和不良记录管理。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应急综合演练等具体活动,带动全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各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变公司、项目管理脱节的状况,强化对项目、对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对项目经理和总监的管理,不折不扣地将隐患整改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活动主题,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统一行动,周密部署。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分别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做到全体动员、全数覆盖、全面检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单位各企业将“安全生产月”和大检查活动方案于6月5日前、大检查总结于6月15日前、“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月2日前报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附电子文档

(四)统一标准,严格执法。各单位各企业要严格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流程、相关标准进行检查,不得降低标准、减少内容,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返工。我局将严格执法,利用建设管理和市场管理综合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加大不良记录、重点监控、黑名单管理等的执行力度。

第2篇

按照省、市纠风办及省住建厅对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住建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度全市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我市“三大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为基础,以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宗旨,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通过评议,进一步提高行业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对象

住建系统各单位,即包括住建局机关、房地产管理局、规划管理局、市政公用事业局、质安站、造价站、节能办、城市建设档案馆、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等。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是否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制定“权利清单”,优化权利运行流程;是否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

(二)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是否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坚决纠正住建部门损害市场主体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权利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特色的政风行风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四)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的问题;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健全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参评单位政风行风整改效果是否让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满意等。

四、组织实施

住建系统的评议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面向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4月底开始,到11月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至5月中旬)

1、健全机构,成立专班。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二级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负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系统政风行风评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2、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按照省、市住建委及市纠风办统一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行风评议的目标任务、内容、工作方法、步骤及要求,做好具体日程安排。

3、专题部署,接受监督。5月中旬,召开市住建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专题进行部署。通过广播电视台、三峡网站、住建局门户网站等,加强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宣传报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住建实际开展讨论,提高对政风行风评议重要意义的认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

(二)查找问题和公开承诺阶段(5月至6月)

1、广泛征求意见。不能满足于前一阶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已经征求的意见,要进一步虚心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一是向市直各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开展问卷调查。二是邀请政风行风督查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听取督查员、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局属各二级单位及机关各科室派专人对服务对象进行登门走访,全面、客观地收集意见和建议。四是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召开座谈会,收集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

2、认真开展自查梳理。对照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多种渠道征求到的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并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3、公开承诺。各单位要认真梳理自查出的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就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做出承诺,并通过宣传栏等媒体向社会公开。

4、组织明察暗访。市住建局领导小组对本系统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和行评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三)行风建设和问题整改阶段(6月至11月)

1、狠抓行风建设。要通过狠抓行风建设,赢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建立健全住建系统行风标准化指标体系,大力培育、宣传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正气;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自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整改的问题实行销号管理。同时要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宣传,让政风行风评议的效果深入人心。

2、认真处理群众投诉。要坚持从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认真处理群众投诉,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将办理投诉的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对办理不及时、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要进行问责。

3、加强对落实情况督查。局行评领导小组特邀行风监督员对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要将各单位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群众对投诉解决满意度、单位行风建设等情况作为重点进行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整改成效。

(四)行风测评阶段(10月至11月)

各单位要对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是总结评议的做法、成效,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五)总结及结果运用阶段(11月)

各单位要对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是总结评议的做法、成效,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组织实施。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责任,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共同推进。

(二)扎实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住建行业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行业,热点难点问题较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闻媒体和网络舆情的监督,对反映的问题,积极应对不回避、主动查纠不护短;要加强与评议代表的相互联系、信息反馈,配合监督员和评议代表的监督检查活动,对提出的问题及建议作出迅速回应,突出抓好评议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总结,对整改落实结果进行回访督查,形成“发现问题—督办落实—反馈结果—建立制度”的有效监督机制,推动制度创新和完善,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三)严肃纪律,确保督导到位。住建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以良好的作风开展评议工作,严明纪律,真心诚意敞开大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和监督。要建立领导行评工作联系点制度、行评工作督查制度,规范对本单位行评工作的指导、督查工作,提高指导、督查效果。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研究解决带倾向性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质进展。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在全系统内通报,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要及时组织调查,严肃处理。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2016年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在建设宜居宜业中等城市、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的进程中进一步树立行业典型,展示行业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涉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持减轻农民负担高压态势,加强涉农收费监管,重点开展农民建房、农业用水向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收费专项治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实施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加强农民工支付情况监督检查,不断推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房屋征收行为,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严禁非法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大力监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确保征地补偿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事件及其背后的违纪违法问题。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地拆迁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拆迁人合法利益。

(三)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监管机制,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严肃查处在规划施工、开发建设、分配住房等过程中以权谋私等问题。对保障性住房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严把建筑标准、竣工验收等关口,坚决防止民心工程成为“豆腐渣工程”,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将保障房房源、配置过程、配置结果等相关信息及时公之于众,确保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分配管理专项督查,坚决纠正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保障房等行为。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保障改善民生、促进跨越发展”为主题,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继续以服务窗口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行业和政风行风示范窗口活动,全面提升服务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供气、供水等服务部门,大力推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加大对政风行风热线群众诉求办理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力度,禁止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有偿服务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组织开展2016年度民主评议“回头看”,巩固民主评议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局统一领导、各单位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成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局属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监管体系。坚持日常督查与重要时期督查、常规督促检查与临时性监督检查相结合,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发现有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坚决通报,严肃查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三)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紧紧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内容,建立健全和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强化工作考核。

篇六: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2016住建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4篇

第1篇:住建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施工企业、在建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镇(街)村建站、燃气企业、瓶装液化气分销站点要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事关治国理政、事关科学发展、事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考虑,要全力组织开展好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相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工作职责分工。区住建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质安股、市场股、城建股、监督站、村建站人员为成员的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查办公室挂靠在局质安股,由质安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燃气检查办公室挂靠在局城建股,由城建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如下: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区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区内燃气企业、分销站点及使用燃气餐饮场所。

(二)检查内容:

1、加强对全区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防护措施。

2、严肃查处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临边防护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施工临时用电不规范等行为。

3、严格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

4、对项目建设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立即依法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各方责任。

5、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强化施工现场渣土车、土方车等各类工程车辆管理,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

6、严厉打击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

7、各镇(街)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分销站点是否按照关于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的有关要求,开展安全大检查,落实调查摸底、用户巡检责任,确保用气安全。对餐饮场所存在的安全问题,要督促指导经营业主抓紧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是否按要求停止供气,并撤出相关设备设施。

8、各镇(街)、管道燃气公司是否持续开展管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逐条逐项予以整改落实。管道燃气公司是否严格按标准增设燃气管道路面标志,标志应字样醒目、经久耐用、不易损坏,切实保障管网安全运行。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隐患,管道燃气公司是否安排专人进行监控并加强日常巡查。

9、各燃气公司、分销站点是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反恐安全措施,切实提高对可能发生的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10、各燃气公司、分销站点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及安全、经营管理标准落实情况;是否加强液化气运输、配送、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是否使用超期未检、不合格或者报废钢瓶,出站钢瓶是否有本企业标志、警示标签和塑封。

11、各镇(街)村建站、各燃气企业、分销站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有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有无制定计划,有无上报反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方法步骤

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2016年7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8月8日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细化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9日至10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下旬)。及时分析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的经验做法,巩固重点整治成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构建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各镇街、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负责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扎实开展。

(二)强化整改治理。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零容忍”,对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督促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和隐患严重、情况复杂的,要加强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对整治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及时、安全问题突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和行政问责。

(三)强化督查检查。区安办牵头,监察局及有关主管部门配合,研究制定专门督查方案,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切实做到督查不留死角。10月中旬市、区政府将组织综合督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四)强化氛围营造。将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走过场的将给予公开曝光。将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发动群众举报和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总结、梳理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各单位要在8月8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和1名联系人;每周四下午下班前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每周至少报送一篇工作动态信息。

第2篇:创建平安工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等活动,以完善建筑工地安全稳定的长效机制为建设重点,落实工程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用工制度完善、民工权益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食品卫生保障等工作相结合;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融入到全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中,切实保证我市所有建筑工地的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具体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发生员工违法犯罪、不发生涉及项目建设工地问题引发集体越级上访。力争在第一轮的时间内建立健全平安创建工作标准和考评体系,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工作,使全市90%以上项目建设工地达到平安标准和要求,创建覆盖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2016年平安创建工作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6月1日至7月30日)

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进行宣传动员,形成强势舆论氛围,引导全市各单位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积极参与,迅速掀起创建高潮。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执行。

第二阶段:创建攻坚阶段(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0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创建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大规模的创建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交流会和协调会,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市申报省市优质工程、文明工地的项目按照平安工地创建考评细则(见附件),全部参与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并达到细则要求。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

对参与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建筑工地进行考核,考核汇总记录,形成档案;在各责任单位自查自纠、完善提高、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开展回头看,对创建不到位的,限时整改;建立健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实现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奖优罚劣,进行通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创建平安工地责任单位及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本地、本部门2016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照市里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牵头,制定“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工作方案,提出创建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措施,落实相关人员,明确创建活动责任人,并严格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在全市形成强势舆论氛围。要深入宣传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动员和引导广大建筑工作者积极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激励和监督作用,对创建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先进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对组织不力、消极落后的单位予以曝光批评。对不服从管理、不按要求完成创建、阻碍创建工作开展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以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开展分组包片督察活动和分县(区、管委会)包干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现场督查、现场办公、现场协调等活动,协商市人大、市政协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专门的视察督查活动。各责任单位要组成专门的督查组,对本系统、本单位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细致的内部督查工作,充分了解、掌握整治任务的进展情况、完成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如实进行工作考评,及时通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落实。

(四)创先争优,树立典型。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所有在建工地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对达到“平安工地”创建要求的工地发放“平安工地”证书,对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建筑工地按照创建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并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平安工地”证书;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创建要求的建筑工地责令停工整顿直至整改符合创建要求。

五、企业创建标准

(一)组织机构健全。企业和建筑工地设有“平安工地”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且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有足够数量的专职人员从事治安保卫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二)管理制度健全。企业及建筑工地有健全的治安保卫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及其它各项管理制度,且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三)安全防范措施齐全。施工现场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生产状况、文明施工情况良好,现场重大危险源管控到位,设施齐全,施工环境和谐,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四)安全教育落实到位。建立民工管理档案,每一名新工人在进场前均经过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施工工地对操作人员进行每天一次的上岗前班组集中交底。

(五)职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筑工地无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未雇佣童工,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六)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得到整改,整改率达100%,没有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或发生事故没有造成死亡、重伤、重大经济损失。

(七)落实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工地食堂等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建筑工地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民工的食品卫生和健康,坚决杜绝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奖惩措施

1.对在多次检查中均符合创建要求的建筑工地加强服务,简化监督、减少日常检查和抽查;优先推荐参加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实施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和抽查,并不得参加文明工地、优质工程的评选,将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列入不良行为公示。

2.每年年底根据平时检查情况提出一批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建筑工地,报市住建局申请市级示范“平安工地”。凡是被评上市级示范“平安工地”的企业,列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做为评定优秀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和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条件之一。

3.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过程中,对存在以下情况或严重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1)现场管理混乱、规章制度执行不严、创建活动措施不得力,无“平安工地”创建计划;

(2)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

(3)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

(4)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的;

(5)发生一次3人以上食物中毒事件的;

(6)发生一次5人以上群殴事件,或多次发生3人以上、5人以下群殴事件的;

(7)三次被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整改的,或被责令整改但拒不整改的;

(8)发生其他较大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

(9)多次未及时上报“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相关情况的。

“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是工地管理中的一种新的活动载体,也是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的丰富和完善,其对我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市综治委创建“平安工地”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丰富创建内容,落实创建措施,提高创建水平,为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平安”的目标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

第3篇: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一)区人民政府各镇街所在地1990年之前(不含1990年)建成的居民住宅。

(二)区人民政府各镇街所在地1990年之后(含1990年)建成的,已出现明显倾斜、裂损(如砌体结构承重墙体的竖向裂缝、承重大梁下墙体的“八”字形裂缝,框架结构柱开裂,梁出现斜向裂缝等)的居民住宅。

(三)各镇街、园区所有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

(四)建设项目征迁安置房。

(五)其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居民住宅。

二、排查内容

(一)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注:按照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16版)的规定,1、整体危险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D级,即: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2、局部危险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C级,即: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3、有危险点的房屋是指经鉴定危险性为B级,即: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二)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以原公房、购改租等方式筹集的保障性住房,以及2016年之前入住的保障性住房。检查内容为:是否已经出现明显倾斜、裂损(如砌体结构承重墙体的竖向裂缝、承重大梁下墙体的“八”字形裂缝,框架结构柱开裂,梁出现斜向裂缝等)。

(三)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四)区住建局对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有关文件情况,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层级指导和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查处情况。

2.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勘察、建筑、结构设计质量,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实体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原材料质量。

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等重大危险源防控、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现场消防安全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预拌砼与预制构件企业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五)对以往已查出但未整改的老楼危楼进行跟踪监管,整改到位。

三、排查职责分工和要求

(一)各镇(街)、工业园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业主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排查方案、明确排查办法、落实实施主体,认真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确保部署到位,组织到位,检查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1.各镇(街)、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危险住宅排查;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

2.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在建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住房的质量安全检查和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

3.各镇(街)、工业园区负责组织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安全排查;区住建局质安股负责相关指导、汇总工作。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开通热线电话,受理各自辖区内老楼危楼排查工作投诉事宜。

(二)各镇(街)、工业园区要组织社区居委会对本辖区老楼危楼,督促住宅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并汇总上报。在自查自报的基础上,组织危房鉴定机构和专业人员,按照建设部《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16版)规定,对老楼危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或安全检测,研究落实处理方案,采取及时维修、改造加固等措施,逐一进行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坚决采取停用、拆除等措施,从根本上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各镇(街)、工业园区要在排查的基础上,在2016年底前建立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信息系统,做好排查处理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一楼一档”。老楼危楼安全档案内容包括:业主姓名、地址、建设年代、建筑结构、楼层、建筑面积、排查时间、存在问题、危房鉴定等级、处理情况等。

(四)区住建局将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在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全面自查,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组织巡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将从严处理。我局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立案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统筹安排,科学把握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周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五)区住建局将认真总结本辖区检查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危旧房安全管理水平。并将检查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四、排查资料上报

本次排查应在2016年7月23日前结束。请各镇(街)、工业园区于2016年7月25日前将本辖区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情况书面报告及附表报送区住建局质安股。

(一)上报负责人及联系人。请于7月18日前,将本单位排查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区住建局质安股。

(二)上报排查报告及附表资料。请于7月25日前,将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排查报告及附表上报区住建局质安股。

排查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排查项目总数;2.存在问题项目总数及名称,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停用、加固、拆除等);3.老楼危楼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第4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住建系统实际,现就全区住建系统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

三、组织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质安股。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市专家宣讲团、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正荣时代广场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内容:邀请区政府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活动内容: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动员企业内部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施工企业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营造氛围。将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各新闻单位将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力求实效。各施工企业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30日和6月25日前报送区住建局质安股。


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相关热词搜索:2016年安全生产月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法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2016年住房保障安全生产自查方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gongzuojihua/587436.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