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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2016-08-25 14:02:2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2016年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2016年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长期治理我们国家的办法。不过法律在人们面前虽然是人人平等,不过让人民懂得法律,在做事情之前就懂得自己可能会触犯的法律,对我们的国家的社会治安是大有裨益的。这就需要我们从基层工作开始,在人群中宣传普法知识,让更多的人明白...

篇一: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16年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长期治理我们国家的办法。不过法律在人们面前虽然是人人平等,不过让人民懂得法律,在做事情之前就懂得自己可能会触犯的法律,对我们的国家的社会治安是大有裨益的。这就需要我们从基层工作开始,在人群中宣传普法知识,让更多的人明白法律的含义。当然在公民犯法之后,仍然要做好依法治理的工作。这就是法治社会下,我们要做好的事情。

2016年全乡镇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和现实需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为推进依法治镇进程和加快和谐##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按照州、县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2016年##镇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如下:

一、认真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律送到家

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抓好《从盈江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广“法律六进”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以典型示范带动“法律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重点推进法律进村组、进工厂,加强农村法律宣传阵地“四个一建设”和法律进厂矿企业“六个一”建设,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坚持把法律信息法律书籍,法制文化送到村组、厂矿,向群众和工人赠送实用法律资料,保证农村群众,厂矿工人学法有法律资料。

二、创新形式,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继续巩固好法制宣传橱窗、专栏,民主法治村等阵地建设,办好广播,法制宣传专题栏目,充分利用节目,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结合##镇居住的民族地区特点,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大力学习和宣传好《宪法》,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基础性,根本性工作和首要任务,使宪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要紧密结合我镇实际,继续深入开展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增强公民的禁毒防艾意识,加强与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有关惩治危害社会秩序,公共安全,反邪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众的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四、把握重点普法对象,促进全镇学法、守法、用法风尚的形成

以提高依法执政意识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的法律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坚持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服务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加强青年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律教育指导纲要》,坚持发挥学校法律教育陈地作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习法律教育体系,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青少年法律教

育基地的作用,每位法制副校长年内要到学校上法制课1—3次。通过开展适应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参与度,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为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与职工的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务关系。以农村“两委”干部,农民和农户“法律明白人”为重点,加强农民法律宣传教育。落实好中宣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提高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两结合,提高农村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民了解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继续开展好“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坚持学用两结合,年内在全镇组织对有关重点对象法律知识考试

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组织法制宣传队伍为各村组、厂矿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参与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镇普法办在年内将进行1—2次《劳动合同法》、《物权法》讲座。要面向农村和厂矿、企业建立法律宣传志愿者服务队伍,发挥其骨干作用,不断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的法律需求。提高法制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知识,继续加强法制宣传员和法律明白人的培训,巩固“四五”普法成果,充分发挥他们在法制宣传日和云南省宪法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形式,集中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在全镇进一步形成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声势。通过努力争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当然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这些都是影响依法治国和普法知识宣传的。在困难面前我们不能够有任何的退缩,任何和我们国家法律相抵触的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依法治国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做好工作,将我们国家的法律知识传输到千家万户,这才是我们必须要做好的工作。在不断的前进中,我们有了更多的动力。相信只要依法治国下去,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更加的繁荣、富强!

篇二: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镇远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贵州事业单位招考:2016年镇远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温馨提示:2016年镇远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暂未发布,中公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5年镇远县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40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5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镇远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结合镇远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最新贵州事业单位招考信息及备考资料请关注: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告信息/备考资料),实时更新。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应、往届大、中专(中师)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仅限2015年4月30日前系镇远县户籍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镇远县服务(含在镇远县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部分岗位学历放宽至技校、职高、高中,具体招聘岗位及学历等条件以《岗位一览表》(附件1)为准;

4.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镇远县服务(含在镇远县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5.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担任镇远县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农村社区)委会主任、副主任,现仍在职且截止2015年5月21日及以前必须任职满1届及以上;

6.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驻黔东南州部队的随军家属(随军家属须具有中专(中师)学历及以上)和截止2015年4月30日前黔东南州户籍或黔东南州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5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招聘岗位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具体放宽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4.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已招考录(聘)用到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公事业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化招聘工勤人员除外);

6.“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含参加2015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7. 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镇远新闻网 、镇远人

民政府网 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镇远新闻网 。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5月21日9:00至5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镇远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岗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5月29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镇远新闻网 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交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镇远新闻网 公布每个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最新贵州事业单位招考请关注: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5年 5月21日9:00至5月27日17:00。

1.资格初审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对照本《实施方案》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

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5年5月25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初审工作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考生《报名表》信息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由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修改。

3.2015年5月2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26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5年 5月27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5月21日9:00至5月28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考务工作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1.笔试考试科目详见《镇远县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笔试考试科目”栏。

(1)应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

(2)应聘卫计系统专业技术岗位、乡镇人社中心部分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

(3)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

2.笔试考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考试地点统一设在镇远县,笔试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镇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拟入闱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篇三: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2016林业局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我局林业法治建设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文件,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实施纲要》,继续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以推进依法治县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完成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2016年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县林业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局党委坚持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依法行政为重点,精心组织、及早安排、充分发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依法治县和“六五”普法工作氛围。

(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得到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学习,使参训人员的政治觉悟全面提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心为公地做好执法工作。

(三)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纪素质得到提高,执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执法行为得到规范。通过学习,达到形象良好、程序规范、执法文明、处罚合法的要求。

(四)林业系统各单位、各部门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经常组织集体学习,开展法律讲座、法制培训等普法活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三、宣传方式

(一)结合林业实际,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按照要求,我们大力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乡镇、进林区(林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

(二)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并充分利用“3.12”植树节、森林防火宣传月、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进行“六五”普法和林业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林业局普法宣传小分队对本次依法治县宣传工作进行指导。

五、依法治县宣传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是县林业局全面提高林业依法治理的能力,深化行政执法的一种重要方式,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具有重要意义。各执法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依法治县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熟悉业务的精干人员,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并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执法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按要求、分步骤、有条不紊地组织推进,确保依法治县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合实际,完善制度。各执法单位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对文明执法规范与职业道德教育。重点对乡镇、林区进行宣传。

篇四: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乡镇依法治镇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心。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为新时期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2016年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快“法治镇”建设进程,为实现“工业重镇、美好”目标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使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新的提高。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村、各单位部门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现“工业重镇、美好”目标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4、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强化“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各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督促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镇中心校、各中、小学校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镇中心校、综治办、司法所要开展以“法治、责任、感恩”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法制宣讲活动。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6、加强重点对象的分类指导。注重总结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

二、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认真组织策划。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全镇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镇普法办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效果。

2、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各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七进”(进法律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进单位),开展依法治镇主题活动。通过“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3、坚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镇党政办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和行业的积极性,主动联系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帮挂部门,共同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法律七进”活动。根据机关、乡村、学校、企业和单位等不同特点,分类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律七进”工作稳步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力度,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使法治乡镇的创建工作有新的提高

1、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法治”的创建力度,明确法治目标,丰富创建内容;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镇各项事业法制化管理水平。

3、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1、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镇依法治镇领导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做好迎接市、县“六五”普法中期督查的准备。

2、扎实开展自查。各村、各单位部门从5月前按照镇统一安排对“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进行自查,同时做好迎检工作。

3、各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中期督查工作总结。镇综治办、普法办要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和横幅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2、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橱窗、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农家书屋的作用,加大公共场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3、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文艺大奖赛等推进活动,促进法制文艺进一步发展繁荣;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依法治镇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发挥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引导他们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自身宣传和对外法制宣传。畅通普法依法治镇工作情况交流反馈渠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4、实现普法依法治镇工作常态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收集各村、各单位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数据,加强对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常态化和信息化管理。

篇五: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2016环保局依法治县任务分解工作方案

2016年,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速升位,富民强县,为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企业法人、广大公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和环保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环境管理的水平,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继续深入扎实地做好依法治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目标

通过环保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的执法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由提高全县公民环境法律意识向增强全民环境法律素质的转变;努力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县的工作进程,治理成效显著,对全县的环境质量工作取得新的明显进步。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

树立“以民为本、以客为尊”的政府服务理念,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遵照国家、省、市有关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继续清理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审批、核准事项,规范审批、核准手续。(行政审批股)

坚持依法决策,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设立政务公开栏,努力实施网上查询、办证,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民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管理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追究制,真正做到执法权限合法、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力。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听证制度和罚缴款分立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改革办事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和透明行政。(监察大队)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完善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上岗率达100%,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监察大队)

三、坚持依法治理、依法管理

(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从源头抓起,为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举,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从选址定点,环境影响评价审查直接竣工验收都严格把关,坚决控制新污染。(建管股)

(二)加强企业现场执法检查力度,防止环境违法事件发生

加强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自觉将环保执法寓于服务之中,深入企业帮助排优解难,积极为服务对象提供环保法规知识服务。继续“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工作,加大违法排污查处力度,加强全县企业的监督管理,杜绝“十五小”和“新五小”的死灰复燃,逾期未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按要求予以取缔。(监察大队)

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事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境保护专门法规,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检查排污许可证和限期治理项目的执行情况以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有违法事件发生,严格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正确行使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时,环境监察人员发现环境污染事故或接受举报后,应根据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环保局报告,实地调查和记录环境污染或事故现场状况,进行取证,根据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使污染损失降至最低限度。(监察大队及监测站)

四、普法教育工作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四.五”普法宣传,坚持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全面提高广大公民和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

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加强经常性环保教育,每年充分利用“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及“一.二四”法制日等重要纪念日,围绕环保中心工作,通过开展环境法律咨询,组织环境法律知识竞赛、举办环保讲座和图片展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会同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在全县各类学校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坚持从幼儿、从中小学生抓起,从小培养学生环境意识,宣传普及环保知识,养成良好的环保行为,逐步规范环境教育行为,在全县发挥示范作用,在公民中普及环保法律知识,使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达到维护环境权益,参与环保监督,自觉保护环境的目的。(办公室)

(二)干部学法用法

认真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引入用人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职和晋升的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和得以任职、晋升。(办公室)

加强内部法制教育和宣教工作,积极参加省、州环保局以及县上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加强管理和教育,建立严格的质效评议考核体系,着力改善执法环境,排除执法不公,执法难的外力因素,营造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办公室)

为提高职工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坚持每月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1次以上,每周一组织科、站长学习,组织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专业知识,每年定期组织职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工作实绩与个人工资收入挂钩。(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认真落实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把依法治县工作与我局开展的执法人员学习整顿和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我局的依法治县工作取得实效。(办公室)

篇六: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2016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纠风工作方案5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我且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调查研究,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县局政工股、办公室将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㈡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消费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继续巩固公务用车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司法局、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坚决制止和纠正豪华装修、铺张浪费等行为。

㈢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推进机关政风建设,扎实开展行政效能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少数机关公务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工作“庸、懒、散”等问题,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重点解决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理念不端正、大局意识不强、诚信缺失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㈣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进一步转变思路,创新方法,丰富形式,加大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业务范围、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成果,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树立良好形象。【2016乡镇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夯实纠风工作基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行业的监管职责。

㈡强化督查,严肃追究。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跟踪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市局将不定期组织行风监督员对全市政风行风进行明察暗访。

㈢健全制度,创新发展。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剖析引发问题的原因,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健全完善制度,防止纠而复发。要善于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开展纠风工作,破解难题,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

第2篇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局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找和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履职、纪律、自律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订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实现干部精神为之一振、工作作风为之一改、办事效率为之一提、常规监管为之一严、发展环境为之一新、群众眼睛为之一亮的目标要求,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

二、整治重点

从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对照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好“五查五看”。

1.查思想情况,看是否存在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责任心缺失的问题;

2.查作风情况,看是否存在庸懒散奢冷硬、工作不思进取的问题;

3.查履职情况,看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

4.查纪律情况,看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松懈、制度执行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5.查自律情况,看是否存在自身要求不高、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

除以上“五查五看”规定的整治内容,重点整治以下六个方面问题:一是严禁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重点整治纪律松懈,自由散漫,无故迟到、早退、旷工,随意脱岗、溜岗、串岗,上班时间离岗办私事。二是严禁上班时间违规使用电脑,重点整治上班时间上网玩游戏、看影视、打牌、聊天、炒股等娱乐活动或从事其他影响工作的行为。三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重点整治铺张浪费、奢侈享乐,工作上讲排场、生活中比奢华的行为。四是严禁公车私用,重点整治擅自驾驶公车外出,用公车办私事等行为;严禁警车违规使用,重点整治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等违规行为。五是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重点整治出入赌博娱乐场所或以其他方式进行赌博的行为。六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这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为期一个月(5月20日启动至6月25日结束),分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1.学习教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组织学习和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三十条规定”、省纪委“十个严禁”规定、市委市政府“三十二条规定”、市纪委、监察局《涉企部门服务企业发展十二项推禁令》、“六个严禁”等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及我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六条措施”、贯彻落实《涉企部门服务企业发展十二项推禁令》的实施方案、警车管理使用规定和相关制度,做到耳熟能详。

2.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以科室处为单位,认真查找思想、作风、履职、纪律、自律情况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认真剖析根源。

3.整改提高阶段(6月10日至6月25日)。结合各科室处工作实际,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自觉性。全局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作风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上来,防止和克服厌倦、抵触情绪,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扎实地开展好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

(二)完善健全制度,认真执行到位。修定完善局机关干部考勤、公务接待、警车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的完善清除盲区,严密措施,强化制约,形成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严查深究。重点加大对作风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定局政工股、办公室负责不间断地到机关各股室处进行巡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常抓不懈,使局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通过“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将“规范”二字贯穿全年工作各个方面,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流程、载体和制度入手,探索确立各项业务标准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带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各项工作上台阶、出成效,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主要内容

按照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简便适用的要求,以系统性、适用性和可考核性为原则,建立覆盖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全过程的标准体系。

(一)政务院公开标准化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标准。系统总结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2、建立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结合行政职权清理结果的审核和确认,统一行政职权,绘制基本流程图,制定职权行使标准,推进网上办理,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

3、规范财政预决算公开。根据省市统一标准,规范部门预算和决算公开,完善出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等经费支出信息公开。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

建立窗口办事规范标准,确定每个项目的标准办理环节、步骤,科学设定整体办理时限和各环节办理时限。制定审批行为(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决定书(告知单)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标准。建立“亲切服务”标准推行公开承诺,根据每一项行政审批的特点提出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获得公众认可后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因地制宜建立人性化配套设施标准,探索情景化服务标准,制定接待、咨询、引导等亲切服务规范标准和评估奖惩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亲切服务”。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调研设计阶段。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内容,分项开展调研,摸清现状特别是主要业务流程和关键点,研究分析发展趋势。

(三)制定标准阶段。根据标准制定目录,明确每项工作的推进方法、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清理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和监督程序、岗位职责等,对不符合当前实际操作的文件进行修改,废除重复或不适宜文件,把符合实际并运行成熟的制度以标准的形式固定。

(四)实施评估验收阶段。按照“制定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用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建立待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组织标准体系实施效果评价,及时对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部分进行整改。根据工作需要和形势发燕尾服,不断修订、完善,将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和理念及时转化为标准,保证标准的符合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第4篇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央和全市有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和农村社会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通过扎实有效的普法依法治理实践和精彩丰富的农村法治文化生活,进一步增强农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基层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农民的宪法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崇尚宪法、法律的社会风尚。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农业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努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大力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为重点,以“民主法治村”等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制度化。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农村“两委”干部集中定期学法、村民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农民学法用法效果动态评估、农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年终报告制度,为推进农村普法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深化创建活动,推进农村普法工作科学化。在巩固“五五”普法期间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创建工作机制,细化充实各项评价指标,逐步推行动态管理,以此推进农村普法工作的科学化。

(三)打造宣传队伍,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多样化。着力建设好农村基层法制宣传队伍,积极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0户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以“法律进农村”为载体,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法制宣传日、农民工返乡期间,深入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方,在县范围内开展主题法制文艺演出,举办专题法制讲座,组织各类宣传咨询活动,以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四)搭建学法平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常态化。搭建媒体普法平台。进一步加司法行政信息网建设,公开并及时更新国家和我市颁布的涉农法律法规,拓宽农民学法渠道。广泛开展电视普法、报刊普法、广播普法和彩信普法活动,为农民提供更快捷的法律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硬件建设,积极推进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居民小组或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学法场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乡镇实际,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司法所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职能明确、齐抓共管和保障充分、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要把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提高农民及农民工法律素质的有效载体,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建立农村普法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量化标准,限期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三)推广典型,以点带面。要深入农村基层,注意发现、培养和树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四)加强考核,务求实效。要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作为考核相关部门和农村“两委”干部业绩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良好效果。

各乡镇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县依法治县办。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的总要求,全面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建设全国最具影响力的现代国际乡村旅游综合示范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

通过推进年活动的开展,目的是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更加自觉,法制宣传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法治创建水平不断提升,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的职能作用较好发挥。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大力宣传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

(二)突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我县工作实际,完善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明确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牵头部门和推进机制、考核办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任务要求,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三)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贯彻《关于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法律七进”每一“进”的工作意见,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职责;加强每一“进”的硬件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认真组织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以及重要节点的专业法宣传活动。

(四)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法治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各类创建标准,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创建水平。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文化建设调研,制定法治文化实施意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创作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艺作品。继续加强法治广场、法治主题公园等设施建设,积极发挥其作用;探索建立法治文化教育示范点或示范基地。

(六)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加强制度建设,重点建立和完善各地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工作制度以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解“六五”普法规划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推进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考核考评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六五”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法制宣传业务骨干培训。落实《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信息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三、工作步骤

活动从5月至12月底结束,分启动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部署阶段(5月上旬):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做启动部署工作,各乡镇工作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办。

2、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2月上旬):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

3、总结检查阶段(12月下旬):各地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依法治县办;11月下旬,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12月上旬,迎接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末期检查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法办要加强指导,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的参与,形成整体合力。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全面实施。

(二)创新工作,扎实推进。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载体。建立联系点制度,培养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积极采取互查、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要重视信息上报工作,及时上报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每月各乡镇要将本地活动开展情况上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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