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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2016-08-22 10:53:3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共6篇)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试题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流动人口)一、单项选择1、属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所指的流动人口是 : AA、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B、因出差、就医、上学、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返回户籍地的人员;C、在直辖市、社区的市行...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计划生育流动人口》,供大家学习参考。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试题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第一篇

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流动人口)

一、单项选择

1、属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所指的流动人口是 : A

A、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B、因出差、就医、上学、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返回户籍地的人员;

C、在直辖市、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使用有效期为 B 年。

A、2年 B、1年 C、3年

3、 B 地方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A、乡级以上 B、县级以上 C、市级以上

4、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C 。

A、双向管理制度 B、 区域协作制度 C、信息通报制度

5、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所指年限是 D 。

A、15-40周岁 B、15-49周岁 C、18-40周岁 D、18-49周岁

6、流动人口中 A 是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重点,现居住地点为其提供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

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

A、已婚育龄妇女 B、未婚育龄妇女 C、育龄妇女 D、育龄子女

7、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后,每 C 按时反馈孕检证明。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4个月

8、办理婚育证明等流动人口材料是否可以收取费用 B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A、可以 B、不可以 C、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D、 收取根本费用

9、《婚育证明》与 A 同时有效。

A、身份证 B、结婚证 C、暂住证

10、年龄在 A 周岁的流动育龄人口,应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A、18-49 B、18-55 C、 20-49

11、已婚流动人口的节育情况,由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现居住地 A 后 ,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A、《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B、三查证明

12、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

的人员 B 流动人口。

A、属于 B、 不属于

1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原则是 A 。

A、流出地和流入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B、以流出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C、以流入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1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作用不正确的是 A 。

A、证明流动人口的职业; B、 证明流动人口的婚育状况;

C、证明流动人口的身份; D、 证明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状况;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1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丢失应到 A 申请补办并注销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A、户籍地 B、 现居住地

16、要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A 新体制。

A、统一管理 B、分类管理、免费服务

17、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重点对象是 A 。

A、已婚育龄妇女 B、18-49周岁育龄妇女

18、流动人口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应当通知其在 C 内补办。

A、1个月 B、 2个月 C、3个月 D、 4个月

19、流动人口从什么地方获得免费避孕药具 A 。

A、流动人口可以到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或部分企业事业单位计划生育宣传网点免

费领取

B、回原籍办理【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2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立法依据是 A 。

A、《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B、《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理》C、《流动人口工作指南》

21、 A 负责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A、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B、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 国务院卫生部

22、已婚流动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 D 内提交婚育证明。

A、10日 B、15日 C、20日 D、30日

二、多项选择

1、现居住地 ABC 等有关组织和个人有协助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流

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如实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义务。

A、房屋租赁中介机构 B、 房屋的出租人 C、 物业服务企业

2、用工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包括 ABC 。

A、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

B、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待,采集和通报计划生育信息;

C、避孕药具发放、提供相关服务等;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对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提出的要求是 ACD。

A、对于核查无误的即时办理; B、即时办理,不得延期;

C、对于核实结果与当事人提供证明情况不符,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应暂缓办理,并书

面说明理由;

D、对于不符合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中的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以

工作、生活为目的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ABC 除外 。

A、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

B、预期返回户籍所在居住的人员;

C、在直辖市、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原则是 BCD 。

A、以户籍地为主 B、两地共同负责

C、以现居住地为主 D、户籍所在地配合

6、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经费主要包括 ABCD 。

A、免费技术服务、宣传教育 B、信息统计、考核评估

C、奖励优待、工作人员报酬 D、其他相关工作经费

7、完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必须 BCD 。

A、要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

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B、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改革,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

度;

C、健全出生人口登记和生命统计制度,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D、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认可总数,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

8、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的基本原则是 ABCD 。

A、各司其职、责任共担 B、 协调配合、多方共赢

C、规范管理、优质服务 D、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9、《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立法宗旨是ABCD 。

A、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B、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C、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D、稳定低生育水平

10、申请办证人员应提供 ABCD 证件及材料。

A、本人居民生份证 B、村居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审批表;

C、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D、已婚育龄妇女还必须经乡镇服务站查体,证明已落实节育措施方可办证;

1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作用是 ABCD 。

A、证明流动人口的身份;

B、证明流动人口的婚育状况;

C、证明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状况;

D、证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奖罚状况;

12、《条例》规定流动人口用人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是 ABC 。

A、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B、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

C、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

部门的监督、检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的手续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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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的手续 核心内容:在关于我们人口流动性强大的城市里面,如果需要婚育的证明,那么需要怎样的办理程序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到您。

一、《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

(一)办证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二)办证机构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三)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

持证人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或街道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

三、注意事项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3011f62e58fafab069dc024a?pn=2&x=0&y=127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pe=pic&aimh=44&md5sum=a5123e865ca2322d47b993600318406d&sign=2f332c3c5a&zoom=&png=10860-&jpg=0-0" target="_blank">201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第三篇

第1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黄坝社区流动人口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协调配合”“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结合社区经济发展和流动人口的现状,制定20XX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计划。

(一)、积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开辟多种渠道对流动人口和用人单位、房屋出租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生殖保健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不断转变流动人群的生育观念,切实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二)认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流动人口清理清查要经常化、制度化,严格落实查证验证、登记建档、清理清查等工作制度,通过开展清理清查,了解流动人口生育、节育、婚姻等情况,做到“五清”即:流动人口底数清、办证验证清、生育节育情况清、流出流入时间、地点清。落实房东责任制,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 “五化”工作模式,即基础规范化、管理网格化、服务亲情化、程序系统化、责任社会化。今年要按照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制度的要求,对所有流入人口要全部清理登记,在辖区内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坚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的工作标准开展流动人口全员信息采集;对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环孕情、生殖健康检查、婚育证明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对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两年内有出生、现孕、未“三查”、无长效节育措施、未持证的五种对象进行重点清查,并及时录入PIP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清查摸底与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相结合,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对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要认真仔细,比如身份证号码、婚姻、生育节育情况,户籍所在地址精确到村、居,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三)扎实做好流动人口“三查”服务工作。一是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环情、孕情全年普查二次。继续组织大规模的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环孕情普查活动,二是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环孕情监测一年二次。在流动人口返乡或离开期间,抓紧做好流动人口“三查”服务工作,在流动人口离开之际,要签好计划生育合同,留下电话联系方式,让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主动寄回“三查”证明,及时掌握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环孕情情况。

(四)开展“关爱关怀”活动,提高服务水平。以“关爱关怀”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节假日和重大纪念日,开展为流动人口送温暖、送健康、送服务活动,为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生殖健康知识免费服务。

第2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人口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要求,确保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特制定20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年度计划。

1、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目标,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村民自治、社区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2、主要措施

1、加强队伍建设,责任分工

建立健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社区书记主任亲自抓,计生专干具体抓,责任到人。完善目标管理体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年度工作重点,定期对计生专干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充实和提高计生专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2、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宣传工作

向流动人口经常性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知识,并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让流动人口享受和户籍地人员同样的服务。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登记建档和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计生办。每月调查核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

4、指导流出育龄妇女及时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指导已婚育龄妇女在外出前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并告知其按时参加现居住地的“三查”服务,并寄回检查报告单。

5、协助镇计生办查验社区内流入育龄妇女的婚育证明,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及时通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镇上举办的“三查”服务。

6、依法落实流动人口应享有的计划生育奖励和优待政策。

第3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主线,坚持以实行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流出、流入地齐抓共管的原则,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率,为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完善责任目标管理。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队伍的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流动群众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对流入、流出育龄人群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针对流出人口持证率低的问题,工作中要不断加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合法流动、持证流动和有序流动。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流出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合同。

四、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统计台帐,做到填写规范,表册相符、上报及时。努力提高统计质量,减少统计水分,杜绝漏统漏报现象。

五、加强对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的管理,做好信息的录入、反馈工作,确保信息反馈及时、准确。把好信息采集、录入关,不断提高信息质量。

六、年内进行两次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工作,对流入育龄人群造册登记,变更统计台帐,严格查验《婚育证明》,减少违法生育行为。

七、对流动人口管理坚持谁用工、谁管理,并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八、积极做好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2016关于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第四篇

来源【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按照市政协的总体安排,市政协环资委组织委员和市计生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按照调研方案深入我市流出人口较典型县区子洲、清涧,流出和流入较典型的县区榆阳、神木进行调研。调研组采取点面结合、抽样调查的方法,深入12个社区和8个乡镇认真了解情况,和县区进行深层次交流意见,比较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了我市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

已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后带来的挑战。现就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全市流动人口数量与日俱增。**年全市流动人口总数为112.9万人(其中流出人口65.7万人,流入人口47.2万人),占到户籍总人口的32.4%。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坚持实行属地化管理,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开展优质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的新路子,基本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具有榆林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制和服务体系。

1、全市流入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全市共有流入育龄人口470903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11348人,来自省外流入27711人,市外流入20288人,跨县区流入134256人,跨乡流入288648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6211人,一孩妇女49307人,二孩妇女43296人,多孩妇女12534人。流入育龄人口中,持户籍地《婚育证明》259574人,持证率为96.30%;验证256261人,验证率为95.08%。**年流入人口共出生6899人,政策内6879人,出生率为14.65‰,计生率为99.7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中,“三查”对象58458人,已接受“三查”服务57900人,三查率为99.05%。

2、全市流出育龄人口计划生育情况

**年共有流出育龄人口65858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63253人,流向省外85977人,市外92939人,县外179215人,乡外300458人。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中,零孩妇女11526人,一孩妇女68581人,二孩妇女53188人,多孩妇女29958人。共有流出育龄人口395874人,在户籍地办理《婚育证明》372913人,办证率为94.20%。流出人口**年共出生6649人,政策内6619人,出生率为10.09‰,计生率为99.55%。流出重点“三查”对象为87806人,**年已接受“三查”服务人数为86309人,“三查”率为98.30%(详见附表)。

全市流入人口新生儿出生性别比情况较为严重。根据12县区流入人口抽样调查显示,新生儿出生男女性别比为140:100(其中一胎性别比为83:100,二胎性别比为312:100)。

3、流动人口流动的主要特点。流入我市市外的流动人口成分主要以来我市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中省驻榆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主;市内的流动人口主要以南部县区到北部县区打工的农民、做生意的商人和到榆林随孩子读书的家庭为主,是以改变家庭经济状况和孩子教育现状而流动。流出的主要以在外地经商、大中专毕业生和部分先富起来的在外地定居的家属、亲戚为主,是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而流动。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1、完善规范管理,不断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新机制。夯实网络基础,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作用。市县两级都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上设立了副县级建制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各县区均设立正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专门机构。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也相应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站,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新建社区居委会都配备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专职副主任和计生专干,城区居民小组有计划生育宣传员,以街巷楼栋为单位设立了中心户长,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乡、村(居、社区)四级管理网络,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针对全市40个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重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就工作制度、措施保障、责任追究等做了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城乡联动,部门配合,进行两次规模较大的清查整顿活动。通过清查整顿,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的生育、节育的底子,健全各种卡档,完善管理制度。社区计强化划生育管理,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秀社区和先进社区创建活动。强化属地管理。在开展经常性工作中,始终坚持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由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流入地负主要责任。

2、深化宣传教育,及时掌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流动育龄群众受教育面达90%以上。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城镇、集贸市场成立流动办和计划生育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同时抓住春秋农忙期间流动人口返乡回家有利时机,进行上门服务,通过咨询、送科学知识进村到户等活动,讲解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和法规政策,传授科技致富信息和知识,把流动人口办证须知等宣传资料送到流动人口手中。

3、推进优质化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工作实际中,市计生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努力在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办理证照等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优先服务,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等节育技术服务,拉近了与群众的感情距离,得到了群众的拥护。神木县实行了公安、工商、劳动、计生等部门联合办公,为流动人口在办理有关证件等方面减化了办事程序,提供了方便。榆阳区积极帮助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开展就业咨询服务,有不少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当选为中心户长,参与计划生育工作。靖边县开展了为育龄流动人口代办暂住证、上门进行“三查”服务、定期回访等系列优质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子女入托上学、落实经营场所、摊位等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府谷县在城区设立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点,广泛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免费为育龄流动人口查病治病,为流动人口中的独生子女进行体检,努力为流动人口营造“第二故乡”。各县区本着“以人为本,提供服务,排忧解难”的原则,把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做到他们心坎上,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从服务入手,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搞好经营,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

4、实施典型带动,不断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深入发展。近年来,为了适应新形势,积极鼓励基层不断改革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典型引路,取得较大成效。我市神木县与内蒙、山西相邻,境内有流动人口9万多人。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视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与常住人口一样,同部署、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坚持“依托社区、属地管理”、“房主业主负责制”的工作机制,“房主业主”真正成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神木、清涧、绥德等县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及时进行总结,召开了专题会议,向全市推广了他们坚持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将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全面落实“房业主负责制”的先进经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5、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今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并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就我市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召开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专题会议,制订了《榆林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也做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公安、建设、房产、计生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同时我市与毗邻地区甘肃庆阳、宁夏银川、内蒙额尔多斯、山西太原、忻州以及广东、河北、四川、浙江、安徽等二十多个地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协议书》,旨在加强跨市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双向交流与协作,逐步形成两地共赢的长效协作管理机制。

6、增加工作经费投入,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供保障。对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从2002年国家取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之后,市政府就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的经费作为专项科目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以保障工作所需。2016年,市委常委会做出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经费的决定事项,要求各级切实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财政专款投入保障制度,以不低于本级应承担人均计生事业经费10%的比例切实予以保证,实行专款专户。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在年度计划生育专项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各县区要把计划生育转移支付总额的4%—8%(人口大县8%,人口小县4%)投入城镇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落实基层中心户长报酬和日常宣传管理,优惠政策奖励兑现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基层一些领导干部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对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被动应付,导致计划外生育时有发生。当前我市流动人口占到全市人口总量的近三分之一,这部分人口中,60%以上属于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群,抽样调查数据表明全市政策外出生70%以上为流动人口所为。南六县贫困山区大量人口外出务工、经商,形成了庞大的流动人群。这些人居无定所,流无定向,构成复杂,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问题解决的难度很大。

2、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协调不够,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由于流动人口构成复杂,随意性大,隐蔽性强,其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需要诸多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机配合和协调。国家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虽然明确了公安、工商、民政、劳动、教育、卫生、城建等部门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中的职责,但在实施操作过程中相互协调协作不够一致。各县区尽管与相关部门都签订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但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督和制约机制,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决策难,协调难,落实难,扯皮推诿现象较多,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的工作局面。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实际投入不足,不能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所必须的经费。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国家财政部在财政预算科目中已经增设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科目,正式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财政部门要按全市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10%预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专项经费。2016年8月,榆办字64号文件要求市财政部门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落实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占本级计划生育经费的10%比例予以保障,实行专款专户。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除子洲县财政足额预算、足额拨付之外,其余11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专项预算,有些地方有预算,不到户,空投空转。市、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导致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难以开展。

4、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出现了大量的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人员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区作为城市的主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近年来省上一直要求各地切实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之中,我市社区计划生育处于起步阶段,工作相对滞后,原有的居委会无论从体制、职能、人员都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大部分社区居委会工作条件差,全市除神木、榆阳之外绝大多数社区依靠租赁房屋办公,起码的办公设施不能配置;二是工作经费没有来源且严重短缺,导致诸如进行流动人口清查登记等基础性工作难以落实;三是社区居委会干部待遇低,每月只有几十元的报酬严重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村组干部不愿干,不想干的现象普遍存在。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滞后。目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已开通了全国省际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具体要求把流动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录入计算机,及时登录信息交换平台,提出查询要求,接受反馈信息,核实重点育龄人群信息并分析汇总上报。在规定时限内准确、有效进行信息交换,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的目标,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水平。目前我市基层由于资金所限没有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等网络传输设备,特别是乡镇、社区一级设备配备少,网络不畅通。

6、与周边地区的协作管理难度大。我市与甘肃、宁夏、内蒙、山西等地接壤,相互间人口流动频繁。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差异,造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上的盲区。近几年,虽然通过召开毗邻地区协作会议,签定了双向管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职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效不大。如我市有6个县与山西省接壤,由于山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较弱,基层单位发往相邻山西一些地区的流动人口婚育信息交流单回返率很低,所以发现问题互相不能及时取得联系,无法协商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寄回的“三查”证明大多不规范,分不清真伪,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我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7、新条例的颁布对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冲击较大。新的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行,县域内流动的人口从统计口径上讲不再属于“流动人口”范畴,这部分人口全市核算有近30万,如何解决这部分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已成为计生部门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几点建议【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1、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加强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是统筹解决我市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不仅要对人口进行定量分析,更要注重探讨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复杂的相互关系,强调从生育控制向更深、更广的人口发展领域扩展。通过对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洞察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内涵;通过对人口发展定量分析和应用性研究,为我市各项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基础的、实证的依据和对策,推动人口发展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建立人口和政治、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的研究体系。人口问题从本质上讲是发展问题,是一个地区最基本的发展问题。人口发展战略是社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现在我市所面临的人口问题已经不仅仅是数量问题,也不仅仅是素质问题,更多的是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问题,是人口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因此,人口战略研究成果必须既能用于解决人口本身的问题,又能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重视人口研究,注重成果转化是我们进行科学决策、提高工作水平的一项基本工作方法和领导制度。人口战略性研究来自于科学决策的需求,研究成果要服务于决策的制定。加强人口战略研究,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理念,增强成果转化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探索调研成果转化的规律和特点,最终形成与相关部门规划相匹配的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宏观思路、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决策依据,切实解决我市区域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问题。

2、惩防并举,切实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如何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前提下,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衡是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经济发展与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关系并不单纯,经济发展是柄双刃剑。工业化的进程、就业环境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等制约人们的生育行为。一方面,经济发展使人们养老有了保障,便于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有助于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另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的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家庭经济环境的改善、私有财产的大幅度增加驱使部分家庭为了财产继承想生儿子,不怕支付因超生而需交纳的社会扶养费。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女性就业的地区,出生人口性别比相对比较平衡;相反,在经济和产业结构有利于男性就业之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往往容易失衡。此外,群众的生育观念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农村地区、经济发达但传统生育文化色彩相对浓厚地区、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保持家族特色地区,男孩偏好依然在较多人群中存在。同样,利益导向机制也不是促进两性平等、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根本办法;并不是只有贫困人群才进行性别选择,这些现象在经济富裕人群中似乎更甚,且其影响面更大。实践表明,新的经济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人们的男孩偏好,这是值得人口计生部门警醒的。制度的因素积重难返,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无疑是一场持久战。因此,要惩防并举,切实解决我市新生婴儿性别比失衡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党校和行政学院等阵地进行倡导和培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人口宣传网络建设,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协调相关新闻媒体加强采访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女孩的浓厚舆论氛围。二要强化责任,坚持分类管理,推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县区的动态管理措施。重点县区管理制度与相应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直接挂钩。而且,在被列为重点县区期间,不能参加“文明城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等评先评优活动。这就从人口计生行业外部对重点县区的人口计生工作施加了压力,这是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制度保证。三是要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制定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政策。认真落实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对计划生育女儿户适当给予优生优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生育福利政策制定等工作中,向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积极支持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经济,拓展妇女就业门路。在安排农村住房改造、沼气推广、就业技能培训、小额贷款等方面,优先照顾计划生育女儿户。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女孩特别是贫困县乡的女孩读书升学创造条件。资助学习成绩优秀、考取高中和大学的贫困家庭女孩完成学业。四是要强化打非。加快立法进程,推动《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这一国家行政法规早日出台,为查处“两非”提供法律依据。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两非”的查处力度,清理整顿计划生育药品和器械市场。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和联防联治,查办跨省跨界的“两非”案件。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的妇女等违法行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3、逐步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形成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近年来,榆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住房与户籍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与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单位负责、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治本之策。建议各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统筹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城建、卫生等部门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职责,建立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4、着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机制问题。国家和省上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都有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也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必需的经费,“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经费时,应包含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技术服务等经费,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的同等投入水平”。建议市县财政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经费能列入各级财政专项预算,实行专项经费保障,按照中省文件精神,足额预算拨付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保障能力。同时做好专项经费的使用、监督、检查,并将该项内容纳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双向交流,信息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实现流动育龄群众的“常住人口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文件规定都很明确,关键要像子洲县政府那样抓落实,抓到位,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5、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针对我市出租房屋管理混乱的现状,建议学习和借鉴其他先进地区的做法,对流动人口管理体制进行重要改革,市县两级要将流动人口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要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化管理机制。特别是新形势下出现的城乡结合部、单元楼栋流动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是新问题,各级要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得力措施,有效治理这些“死角”和“盲区”,消除隐患。

6、要尽快研究出台地方性的政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出台之后,取消了原来的一些刚性的行政处罚措施,基层一些习惯性的工作方式难以扭转,加之大部分流动人口自身文化素质较低、思想观念陈旧、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意识不强,对流入地所在村、社区或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甚至有对抗情绪,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市上根据基层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出台便于操作的具体的管理办法,延续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原《办法》和新《条例》更好地过渡和衔接。

7、要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认真研究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改革人口计生队伍的任职方式,大力尝试职位聘任制,吸引多样化的优秀人才,改革和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实现采取内部竞聘、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择优选拔人才,实现由“组织配置”为主导向“市场配置”为主导的转变。建立充满活力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激励机制。及时对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优秀的人口计生领导、行政管理人员等,应出台政策从政治上予以激励。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要切实保证各级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有钱干事,有人干事,要从政治上关心这支队伍,当务之急就是要争取政府人事部门将县乡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使其执法合法化,以解决这支队伍的后顾之忧。

来源

201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自查自评报告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第五篇

五和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自查自评报告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切实破解流动人口工作难题,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我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省流动人口计划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会议精神,强化各种保障措施,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五和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步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内部统筹协调,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纳入2015年年度重点工作内容进行考核、监督,并根据考评结果给予表彰奖励,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托村组,建立和完善以乡村计生专干和自管小组长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依托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级计生服务室,建立和完善以技术服务人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网络;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

三是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科学技术帮助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两节"期间流动人口大量返乡的有利时机,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工作不放松,服务不断档,及时采集更新流动人口信息和数据、实行动态监测、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动趋势。

四是落实双向管理责任,积极推动区域协作。建立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协查和反馈流动人口相关信息。

五是加强村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建设。增强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能力。

6、通过"五结合"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工程开展

一是与"三民"服务直通车工程相结合,将爱民、便民、安民的民本思想贯穿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百"推进工程当中。

二是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分片划区,责任承包在每一位包片干部工作当中,保证"双百"推进工程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与"生殖健康服务进家庭"行动相结合,为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提供百分之百的服务。

四是与"家园融入"活动相结合,为流动人口提供医疗、就业、住房、子女入学等市民化亲情服务,增强流动人口的认同感、归属感、幸福感。

五是与"居家养老"亲情服务相结合,为辖区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安全保障、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

201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 第六篇

苗寨镇2015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为了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处关于开展2015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年中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办事处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状况

苗寨镇现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人员总数为1456人,成年育龄妇女为29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52人。我镇流动人口以流出人口居多,基本上无流入人口。大多数流出人员以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主。

2015年度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100%,怀孕人员怀孕后均采取回到我镇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落实98%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财政资金投入增长呈现逐年增长的情况(其中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比去年同期增长一万多元),机构设置为1、人员配备1。

二、工作情况

面对流动人口这个特殊的群体,我镇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求各行政村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使流动人口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对返乡的育龄妇女进行宣传,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页,使广大流动人口由理解到配合,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创造良好环境。

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和信息化工作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由各村村委会对本村的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进行采集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我办事处外出的育龄人员入库率大大提高。并通过流动人口系统中待办事宜模块,及时与流入地进行信息沟通,反馈情况。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情况。简化办证程序,及时免费为外出务工的流动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

便民维权及相关优先优惠情况。(

奖励优待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

区域协作情况。我镇及时应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流出地及时准确地对流出人口进行完整的个案信息登记和更新,并通报流入地,不断增强了流动人口以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互相配合,共同管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我办事处到现在还没有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情况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婚育信息难掌握。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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