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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2016-08-18 11:28:2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共6篇)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当前人口和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工作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挑战与机遇并存。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群众的婚育观念也在发生深刻甚至根本性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应该越来越小,基层人口计生...

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第一篇

当前人口和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工作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挑战与机遇并存。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群众的婚育观念也在发生深刻甚至根本性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应该越来越小,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压力也应该越来越小。但是,广大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却刚好相反,甚至感到很困惑,觉得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无从下手,无所适从,一片茫然。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历了从控制人口增长、到稳定低生育水平、再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三个历史性阶段的变迁。现以‚实践‛的角度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以‚发展‛的高度粗浅提出解决办法,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一、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人口计生政策间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计划外生育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仍然是当前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然而在农村,部分群众的生育意愿还没有完全转变,早婚早育、未婚先孕、非法生育、违法超生的行为仍时有发生。这里说‚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沿用了很多总结报告中的习惯用语,而事实上,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人口计生政策间存在的差距很大。计划外生育现象不是‚时有发生‛,而是普遍发生。一个村,计外生育是家家有,如果一个家庭中现只有一个孩子,要么是这个家庭正在计外孕,要么是正在准备计外孕。有个村,上级给个一女户补助名额,村里左挑右检,竟无符合条件的。各级党委政府,如果不承认这个事实,不敢于面对这个事实,就无从解决问题。当然,通过这么多年的人口和计生工作努力,群众的生育意愿确实转变很大,现今农村,养育两个男孩的成本、压力,很多父母亲已经深刻认识到了。从‚多子多福‛转变为‚孩子多了确实累,确实养不起‛,从‚一心要男孩‛转变为‚实在不行,不管男女,有两个搭伴就行‛。尤其是外出打工返乡的青年思想意识上也不愿意多生孩子,但迫于长辈和外界环境的压力,还是要再生育一个孩子。一个村中,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很少,不到15%。真正说主动只要一个孩子的,少之又少。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占70%。有三个及以上的占15%。三个以上中有两种情况,要么是家中有钱,自认为可以养得起。要么是家中无钱,生多生少无所谓,80%的群众认为即便是放开来给他生,最多也就生两个。由于受到生产生活模式的制约(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适应的角度看),社会习俗的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等原因,重男轻女、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陈旧婚育观念在短期内不会得到改变。

(二)二三十年计生工作中总结形成的曾经好的做法已经变质变味。形式主义严重,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过去的二三十年计生工作中总结形成了许多好的工作做法,如‚三为主‛‚三结合‛等,在当前的基层工作中已经变质变味,沦为应付检查、欺上瞒下的工具。

先说宣传工作,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不到位,近几年来农村计生工作给广大老百姓的感觉不紧了。其中主要原因一是各大媒体一味为了追求销售量,讲究眼球效应,跟风媚俗,以娱乐、欣赏的心态,不加判断地报道富人超生等信息;断章取义,以卖弄、炫耀的心态,随意揣测计生政策。特别是每到两会期间,所谓的‚专家‛、有影响的人士,纷纷跳出来,借机博取眼球,而主流媒体对此则毫无回应,任之放之,无法营造全社会的宣传氛围。

更重要的原因是职能部门及各级干部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手段、方式、方法跟不上时代和形势的发展。一年到头,仅限于几个节庆,拉拉横幅、刷刷标语,到年底检查时,看似捧出厚厚一沓的材料,都是为了应付敷衍检查,突击加工的,不夸张地说,一年的工作,一周内就可以做好。宣传工作都在材料纸张上,流于形式,甚至于根本就没有‚宣传‛。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对象面广、文化素质差异较大、层次复杂、年龄跨度大,如果没有一个全民性的、铺天盖地的、密集的、系统的宣传教育活动,很难发挥发挥‚以宣传为主‛的功效。

其它如协会等工作,不敢说是子虚乌有,却都是挂牌、贴牌、摘桃、造景工作。

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工作与医疗卫生系统重叠,但是业务能力、作业条件、服务水平又不如人家,管理和服务的典型支撑力比较脆弱。没有过得硬、叫得响的技术力量做支撑,工作处于死气沉沉,最终也是没有生气、活力和后劲可言。一到年底,为了应付检查,完成那些所谓的指标,编造各类信息,把平常应该记录的门诊记录,撕了改,改了撕。【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更为严重的是统计工作,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不是有待加强,而是必须加强。说全

部造假有点耸人听闻,但90%数据不真实,到是客观存在的。不是部分乡镇,而是所有乡镇多多少少都有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政策外出生,报表统计数据的失真及PIS数据录入不准确、不全面的行为。村瞒镇、镇瞒县、县瞒市、市瞒省,一级瞒一级,上级帮着、指导着下级瞒。两本账、甚至于三本账都是存在的现象。许多计生基层工作者都难以一口说出、说清相关的数据,甚至于统计工作者自己就混淆、迷茫于各类数据之中。所以说,那些所谓的‚专家‛拿着那些所谓的‚数据‛,得出的那些所谓的‚研究成果‛,侃侃而谈所谓的‚论调‛,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了。

(三)计生工作重心不能下移,村民自治工作总体水平滞后,‚村为主‛成为空谈。部分村支书、主任对本村计生工作基本情况不清楚,对计划生育工作不会抓、不敢抓、不敢管,留情、留步思想严重,影响计生工作的开展。

部分村支两委和村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作风漂浮,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得过且过,不能很好履行应有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对本职工作不熟悉、基础资料不规范、信息反馈、变更不及时,家底不清、情况不明,妇检没有氛围,追踪补检流于形式等等问题,都制约着村民自治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群众对计生政策和法律了解越来越多,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对我们计生干部的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我们少数计生干部平时却不认真学习计主法律、法规和政策,法制观念不强,执法水平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动辄就对老百姓罚款,而且罚款随意性大,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的现象。有些基层计生干部的群众观念还没有很好确立,个别人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借机敛财,徇私舞弊,收钱放生,侵犯了群众合法权益,损害了计生干部的形象,甚至破坏了党群关系。

(四)基础业务有待进一步规范,疲于应付检查。人口计生工作最终的落脚点在基层(乡镇和村),宣传教育、药具发放与管理、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群众工作等等,构成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主要业务的基本框架,而这个基本框架的所有部位都涉及人口计生工作的诸多方面,犹如一盘机器上的链条,哪里出现毛病,哪里就是薄弱环节,发展下去势必会造成滑坡的结果。突出的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新时期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与现行工作力量的薄弱之间存在差距。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内容不断增多,从单纯控制人口增长向人口战略性研究、人口素质提高、人口优质服务、人口综合调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化,而原有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力量并没有得到增强,尤其是村一级人口计生干部,任务重、兼职多,报酬低,人口计生工作完完全全落实到基层的难度非常大,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的情况。【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二是部分乡(镇)党委、政府对当前人口形势和人口计生工作认识不足,对上级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理解得肤浅,甚至失偏,生搬硬套贯彻的多,联系实际落实的少,工作一般化,没有形成自己的亮点和特色,其工作业绩平平。无论是阶段性安排,还是长年工作,经常处于说是说、做归做的状态,应付敷衍草草交差了事;

三是部分乡(镇)计生办日常工作缺乏计划性、条理性、主动性和扎实性,思路不清,头绪不清,头疼医头,脚疼医脚,顾此失彼,整体性差,忙东忘西,工作重点、难点不明确,手脚忙乱的现象比较严重,常常是只顾埋头苦干,不顾效率怎样,特别是缺乏学习思考、分析和总结的精神与作风,使得许多好的工作创新、成果、经验没有提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没有得到充分的肯定和张扬,工作发展力形成得缓慢。这是导致乡(镇)工作被动的主要因素。

四是绝大多数的村、支两委对人口计生工作认识肤浅,对人口计生工作基本上是乡(镇)安排一下就动一下,有的是乡(镇)安排几下也不动一下;很多村计生专干对自身业务工作也很不认真负责,对出生人口、手术落实等情况本应该是可以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但一但问起具体情况来,常常是说不清、道不明,心里无数,越接触实际越含混不清,应该一口清、一口咬死的数据和情况却越弄越糊涂,甚至出现逻辑错误,不能自圆其说,漏洞百出,令人尴尬难受。

由于基层基础较差,因此,在很多工作的落实上,常常是上级要求越高、期望值越高,往往是到了基层落实的效果却越差、失望值却越大。而这些问题,单靠县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是不能得到很好转变和彻底解决的。

(五)保障措施、重点措施流于形式,‚假、大、空‛严重。曾几何时,‚双月综合服务‛是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龙头措施,放环、流产、结扎、社会抚养费征缴、人口出生控制、性别比治理都是抓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重要保障措施。

为了方便群众,‚双月综合服务‛改为‚季度综合服务‛(还有的专家及有影响人士甚至于提出取消这项措施)。真实情况是基层称之为劳民伤财,群众意见纷纷,上级又看不到真实情况(或者不愿看到真实情况,自己沉醉于假大空的数字中)。季度综合服务已经失去应有的功能和意义,沦为‚鸡肋‛。为了三率达标、为了迎接上级监控,数字造假、人员造假,上报数据与真实数据的差别,无法想象,乱乱哄哄,草草收场了事。该做的工作不做,该来参查的不来,不来参查的也没有什么补救措施,妇检把关不严,流于形式,没有清醒地认识到妇检是整个人口计生工作的第一道阀门。追踪补检力度不够,未检人员的增多仍然是控制政策外生育的重大隐患。对育龄妇女催的急了,手段过激了,群众就告你。

早婚早育现象十分严重,未摸清底数,对早婚早育和计划外多孩出生的控制,虽然将任务分解落实镇、村、组三级干部的人头上,但是无法人盯人、严防死守,严密控制政策外出生。

再看四项手术,放环、措施更换都是在电脑里完成,为了完成流引产、结扎任务,竟然出现了‚黄牛‛队伍,买卖哄抢手术,假手术漫天飞,手术库存量增大。某县某年的结扎任务只有两个镇完成,其余的镇均只完成了不到50%,放环措施更换最低的镇也完成了200%多,流引产虽然完成了任务,但是每完成一个流引产平均支出近500元,高的达到八九百元,而实际上,真正用于手术上的支出不到100元。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推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在当前农村中,有的违法对象认为多生一个孩子没犯多大的法,不够逮、不够冲的,有的有钱不缴,不讲道理,故意与计生工作人员纠缠,企图达到少缴或不缴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尽管国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颁布了‚一法三规‛,地方政府也相应出台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给计生部门授予了处理决定权,但没有具体的行政强制措施,计策行政执法手段较软,只能是靠磨‚嘴皮子‛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来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有增无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宽,受理案件较多,抽不出更多的人力和物力来处理案件,计生部门又无权采取其它强制措施,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计生执行案件久拖不决而影响工作的开展。

(六)部门配合协调差,信息资源互换差,未依法落实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职责,改革措施与人口计生政策不兼容。随着社会经济发生深刻变化,为适应新形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但是,大多数的改革措施没有把人口计生政策统筹考虑进去,使人口计生工作成了一个‚孤岛‛,甚至起到反导向作用,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巨大冲激。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原本就是全社会的责任。由于当年控制人口任务异常紧迫和繁重,于是将乡镇计生办和村组等兼职计生干部推向了紧张的第一线,不管什么情况,都是由这些人冲锋陷阵,结果便形成了少数人做多数人的工作、单打独斗唱‚独角戏‛的局面。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能完成的,它必须由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来完成。最突出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婚姻登记管理改革。现在的婚姻登记归口集中到民政部门办理,不再需要村(社区)或乡(镇)有关部门出具任何证明,男女双方只要持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就可以办理结婚证书。由于没有经村(社区)、乡(镇)两级把关和监管,以致对新婚夫妇管理难以到位,直接产生四种后果:1、不能及时掌握初婚情况;2、不能及时掌握一孩怀孕和生育情况;3、不利于人口计划的安排和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 4、重婚现象也由此屡见不鲜。

二是户籍管理改革。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城乡二元化的格局已逐步打破,一方面是公安部门上户口不再需要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任何手续,换句话说,不管是不是超生的、也不管缴没缴纳社会抚养费、落没落实人口计生避孕节育手术,在公安部门都可以无条件入户,没有坚持乡镇以上的计划生育证明办证查证制度,致使很多违法生育的孩子在没有受到有关处理的情况下,便得到一个新的户口(有相当一部分群众错误地认为只要上了户,就不会受到处理了),达到既多生孩子,又不受到处理的目的。公安部门只凭出生证明、准生证就给小孩上户,村级户口不通知,不管是否是违法生育,这就助长了违法生育的气焰。因为违法生育者最担心的就是小孩户口问题,这一问题落实了,他就万事大吉;另一方面是一部分农民通过购买城镇户口或通过政策自动农转非方式,已成为城市人,但人户两分离,甚至有的还是口袋户,这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公安、工商、劳动、卫生等其他部门中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除了计生部门在主动获取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外,部门与部门之间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的衔接工作也存在很多改进的地方。再比如:在医院也要凭证生育,凭生育证开具出生证明。但许多医疗机构没有执行这些政策,只要你生了就开出生证明,甚至出具假证明。这些问题的出现,也间接支持了计划外生育。

当然,严格人口计生查验制度,一方面存在着镇村两级部门有人借此向群众索要财物,谋取私利行为,另一方面违背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初衷。但是只要是真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一碗水端平,群众会理解的。(这是个伪命题)

三是惠农政策。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近年来,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农村粮食直补、农村合作医疗、移民后扶、公共建设征地补偿、退耕还林(草、桑)补偿等一系列惠农利民政策,但这些惠民政策的补偿,都是以农村人口为基数来计算补偿金额,也就是说,人口多,补偿金额多,讲得更具体一点,也就是即便是超生的人口,也能按人头享受到各种惠农政策,给人口计生政策背道而驰,起到反导向作用。比如,笔者最近在报上看到,X县X镇一个因修高速公路而补拆迁房屋的独生子女户农民,他说,按照国家人口计生政策规定:独生子女在享受集体土地分红时可以增加一人份额;就此事,他也向村、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反映过,村、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分别派人到组里开会调解,可组内的几个横蛮汉就是不同意,一直到现在组内土地分红还没有分下去,而超生人口却可以‚名正言顺‛地拿到人平9000多元的土地分红款,这件事让这位独生子女家长非常寒心。还有,现在由于中央的惠农政策很多,当然这是中央的英明决策,本是好事,但关键的是那些因不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对象户,特别是那些因不自觉遵守计划生育而造成贫困、贫穷的对象户,他们不但不自觉履行相关义务或没有办法履行相关义务(主动缴纳应缴纳社会抚养费或没有钱缴纳社会抚养费),相反,国家和各级各部门每年还要通过‚政策性‛和各种‚送温暖性‛的方式对他们进行支持及扶助。再者,像‚两免一补‛这样的惠农政策,计划生育超生家庭的子女也可以享受吗?这恐怕值得探究。又比如,近年来,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农村合作医疗、公共建设征地补偿等一系列惠农利民政策,均是以农村人口为基数来计算补偿金额的。也就是说,人口多,补偿金额多,讲得更具体一点,就是超生人口越多,所得到的实惠反而越多;另一方面,在扶持困难户、免税就医等方面没有将计划生育因素纳入考虑,出现了‚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群吃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群得利‛的消极现象,基层计划生育矛盾比较突出。

至今还有许多人认为凡是涉及人口计生方面的事情,就得找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这些问题,都与人口计生法规格格不入,应该认真解决。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在人口计生工作上形成齐抓共管,才能彻底改变目前乡镇人口计生工作不能尽如人意的状况,才能使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并使人口计生工作的种种压力变成大家的共同责任。

(七)依法行政与群众落后的思想素质的存在巨大的差距,计生工作难度偏大成本偏高。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再是过去的一律用强制手段控制生育数量,而是为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依法行政。镇村的执法主体资格被取消,对农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一律采用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以前大多数计生对象迫于政府的强大政策和多种工作手段,能主动落实节育措施,而现在计生对象须三番五次做工作,甚至要村里派车接送、安排食宿、垫付医药费,营养费的支出、护理的经费支出都明显加大。

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部分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实在太大。计生对象对现行法律、政策的断章取义,只讲权利不尽义务,群众自觉不自觉地放大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根本不提自身的违法行为在先,而大多数计生对象都不愿主动接受孕检、上环、结扎、引流产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甚至有的计生对象公然用暴力与执法人员相抗衡。基层领导为求稳定,保和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出了事情,不按法律、法规办事,一味地迎合群众,只求自保,造成恶劣影响一大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力的弱化使农村人口计生工作陷入被动局面。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党中央、国务院不断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如《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以及计划生育‚七不准‛等,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的确改善了干群关系,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但是对于执意想要超生的对象却缺乏相应的制约手段,即使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来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也具有相当的难度,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矛盾论和认识论告诉我们:不承认执法者与被执法者这个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就无法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一个地方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具体要求。

但是《人口计生法》多是约束执法者,而对违法行为、违法者却很少提及怎样处理,殊不知,在农村,部分群众认为过去不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干部可以拆屋、押物……等等,确实怕,不敢超生;现在计划生育有‚七不准‛、‚十禁止‛这些所谓的‚尚方宝剑‛护着,我们不去参加妇检、不落实节育措施,甚至违法生育,干部不能把我们不怎么样?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这确实在基层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如X县X乡X村一个违法怀孕对象躲在家里,看见乡村干部上门来了,立即把门锁上,乡村干部只好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她把门打开,到乡里去落实补救措施,可她就是不开门,乡村干部也没有办法,忍饥挨饿、苦口婆心地与之磨了两个昼夜,硬是等到她把门打开,首先还是做思想工作,动员她去落实补救措施,可她还是思想顽固,乡干部见她不去,就准备强行拉她走,她于是就有意倒在地上,手指上出了一点血,组里群众迅速赶过来,对乡干部进行围攻,进而发生人口计生群体事件,结果这2名乡干部因作风粗暴而受到了处分。还如,X县X乡X村有一对夫妇违法生育,家里经济条件在当地算是一个小富翁,身家上百万,违法生育后长期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口计生部门上门去要求该夫妇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时,该夫妇居然从衣兜里摸出一大把一大把的钱在工作人员眼前晃来晃去,并挑衅地说:‚老子有的是钱,但我不交,你们有本事把我抓了嘛?‛说完,还把家里的门全部打开,又挑衅地说:‚我家里的东西多得很,抽屉里还有很多钱,你们进去拿就是了‛,说完便大摇大摆地走了……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无可否认,现在农村群众的民主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但他们过分强调权利,而对应履行的义务普遍淡化,特别是履行人口计生义务意识十分淡薄。因此,在工作中极不配合、不支持,使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苦不堪言,有时象‚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针对社会抚养费普遍征收难的问题,国家也出台了可以通过采取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但在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并不是法院也可以完全征收到位的,法院也抱怨,他们就那几个人,何况执行难也是全社会有目共睹的现象。何况,法不治众,并不是每个违法生育对象都可以交给法院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加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少数地方信访机制不健全,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程序不规范,查处不到位,个别地方群众诉求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对违法生育案件,强制执行难度大,非诉讼案件执行成本高,影响了案件执行到位率,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人为因素,从而造成有钱的‚能生‛、无钱的‚赖生‛、落后的‚想生‛、外出的‚躲生‛等现象十分突出,后果是‚有钱的不怕罚,没钱的罚不怕‛。

由于目前人口计生没有‚钢性‛的硬措施对超生对象实施处罚,近几年来,部分城区居民和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对生育二孩由跃跃欲试的想法开始付诸于实际行动:有通过各种弄虚作假手段在上一级相关部门取得病残儿童鉴定证明进行所谓的‚合法超生‛的、有通过户口搞假双胞胎的、有通过民政搞假收养的、有名人和富人明目张胆超生的……综合治理的措施难以到位,奖惩机制不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难落实,处罚力度不到位等造成违法生育者逍遥法外。

(八)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难点,又是重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一是未婚青年管理难,近年来,农村80%的年青人毕业后便外出务工,在此期间,很可能组织了‚家庭‛,等他们回来时,已有一个甚至几个小孩了,加之这些流出人员流动性太 强,居无定所,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二是流动人口孕情、生育、技术服务跟踪不到位。流动人口流出后户籍地只能通过给流动人口本人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季度反馈查环查孕证明,办证时育龄群众答应好好的,按时寄回查孕证明,又不允许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可是往往是黄鹤一去不复返,杳 无音讯,没有任何约束机制,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严把查验证的行政管理很难实现。

实际上流动人口与户籍地管理脱节,户籍地不知流动人口去向,造成流动人口的生育情况难以掌握,婚育证明发放难到位,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征收社会扶养费难,违法怀孕、违法生育对象查处难。而现居住地又管理不到位,无法管理,不想管理,对外来流动人口出生信息及计划生育不如实统计上报和反馈户籍地。加上流动人口持证意识淡薄,导致不持证的多,持过期证、假证多,未接受计生管理的多。形成事实上的户籍地没有管住,现居住没有管好。而这些流动人口的主体是育龄青壮年,是在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口,他们对计 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有巨大的需求,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重点目标人群。

三是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 收难度大。本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证;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且成本太大,取证仍然难,往往是花了人力、物力、财力,可工作效果并不理想。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从90年代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第二篇

浅谈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研究

(美罗乡 白伟)

计划生育作为我的一项基本国策已实行三十余年,经过不懈努力,人口自然增长过快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随着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工作体制机制的深刻转变,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呈现明显弱化的趋势,急需进一步分析、研究,予以解决和处理。

一、存在问题

(一)政策外生育仍然突出。一是在农村地区, “一个孩子嫌少、两个孩子正好、生个男孩养老”的旧传统生育观念仍未彻底改变。尤其是目前各地均时有出现老年丧独子的情况,对计划生育冲击较大。二是再婚家庭一般把再生育一个孩子作为维系新组建家庭的纽带,想方设法超生。三是经济落后地区大龄青年较多,部分大龄青年为“拴住”女方,与不够法定婚龄女方生育现象明显。

(二)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随着经济发展,城镇化、工业化的进一步深化,农村流入城镇的人口越来越多,外出人口居住、工作场所变动快,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三)宣传效果有待提升。目前群众对计划生育仅有基本概念,对很多细节政策、生殖健康知识连一知半解都谈不

上。虽然各级政府在宣传工作上人、财、物均投入较多,但群众互动性、参与度不够。

(四)基层计生工作力量不够。乡村两级是计划生育的关键,但目前计生专干不专计生的情况突出。现在的基层工作主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于人口发展这种长期才能显现效果的工作,各级政府重视力度有所下降,致使很多专干身兼数职、也有很多专干刚被领上路就被安排做其他工作。加上计生工作是乡镇任务最重、工作量最大的岗位之一,责任也较大,且因历史原因被部分群众不理解,很多计生工作者对职位归属感、荣誉感不多。

(五)村级工作有待加强。个别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对违法生育户,存在不想抓、不愿抓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由于受村委会三年换届的影响,个别村干部怕落选、丢位子。不愿抓,是由于世代均在一个村子里居住,撕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

目前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计生协会作用发挥甚微。一方面是由于目前农村中心工作是经济发展和稳定,村级干部精力不足;一方面是开展工作经费不足,无法调动干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一方面也是由于基层计生干部文化程度一般,对如何开展工作缺乏系统性的思考;再者,由于计生工作方式的转变,在我县等其他经济较差或无村级集体经济的地区,对群众缺乏约束力,也缺乏激励群众遵守计划生育的村民自治措施。

(六)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在农村地区,政策外生育的多为家庭较困难的群众,社会抚养费对很多农户来说是数年的积蓄,很多农户以种种理由拖欠社会抚养费直至孩子上学,才想到缴纳社会抚养费,有的农户为少缴社会抚养费更是多次闹访、缠访。

(七)利益导向力度不够。我县目前除三项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外,对独生子女家庭参加新农合、独生子女考上大学、独生子女义务教育作业本费等均有补助,对于补救、长效措施落实也有一定激励,在雅安市来说相对财政投入力度较大。但综合计算,对于计生家庭的奖励资助,在目前经济水平中,群众仍然觉得是可有可无。

(八)部门联动作用发挥需深化。人口有序优质发展是国家综合国力发展的关键之一,但因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不完善,计生工作基本全部变成了计生部门的任务,成了计生部门单打一,各种行政资源齐抓共管得不到实行。

(九)服务质量亟需提升。优质服务是计划生育的关键,是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群众生殖健康的有效手段,但在现今计生工作格局中如何做好优质服务,也是急需探讨的问题。

二、改进对策

【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宣传服务上下功夫。横向从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到技术服务、生殖健康均要铺开;纵向从面上针对大多数群众的宣传要深化到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婚育情况一对一的宣传。

二是在改变婚育观念上下功夫。主要从利益导向,向群

众算经济账着手。一方面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大幅度提高特扶、奖扶标准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其他补助。以美罗乡为例,今年纳入奖扶、特扶的不足110人,全年发放奖扶、特扶资金不足10万元,如在目前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奖励金1000元,全乡全年增加近11万元,增加部分由各级财政配套,则既能提高了计生家庭的生活水平,更能增加计生家庭在群众心目中的关注度,增加计生家庭的光荣感,也让“政府帮养老”的承诺更加有说服力。在我县,可以考虑为独生子女家庭购买意外保险,每名办证独生子女每年出资50-100元购买商业意外保险,一旦有意外,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经济补偿。花钱不多,但效果理想,能让群众更加感受到计划生育的政策关怀。另一方面向群众算供养子女成本。通过对比,让群众选择优生优育、符合政策生育的路子。再一方面,要有针对性的关心大龄青年、婚姻关系变动的家庭,向他们灌输组合家庭生育要符合政策的思想,让他们在择偶时将是否能够符合政策生育考虑到其中。

三是加强基层工作上下功夫。现今的农村基层计生工作,主要是要如何更加优质的为群众提供政策、技术服务。现今多数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仍然受到以往就计生抓计生的影响,管理者向服务者转变还不够彻底。要做好优质的服务,则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更需要科学、清晰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可由组织部门协调,根据乡镇辖区内人口合理配臵专干、服务员;另一方面探索更加合理的工作、考核机制,在全县铺开,并由县级部门加强对乡村的检查指导。

在村级工作方面,主要是要调动村级干部和群众开展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一方面适当加大对于村级的考核力度,在加大工作经费支持的同时须严格考核,并实施问责。对于长期不参与、不关心计生工作的相关村组干部,应予以纪律处分,对于表现优秀的应予以表彰。另一方面,应结合文明户等评选,想方设法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真正做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同时,上一级主管部门要为基层松绑,变重结果排序、压力大的考核为能够指导、帮助、促进基层发展,能够密切业务联系的调研。检查、考核活动的开展,都应该是以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能够促进事业的发展为原则。

四是在部门联动上下功夫。公安、民政、国土、计生、卫生、法院等部门,应定期商讨,研究相关工作,对涉及计划生育的事务全面规范办理流程,并解决偶发性问题。如我乡存在个别群众到外地(甚至缅甸越南等地)打工时,与他人(个别女方是外籍人员)未在医院生育的,既是政策外生育,又无出生医学证明,如何解决孩子的户口、上学问题,也就需要部门联动,会商出统一意见、办理流程,为他们解决难题。各相关部门在办理所辖权限内的业务时,严格落实计生家庭优待政策,让计生家庭更加有自豪感,享受遵守计划生育带来的实惠。只有全社会行动起来,在人口计生工作上形成齐抓共管,才能彻底改变目前乡镇人口计生工作不能尽如人意的状况,才能使人口计生部门和工作人员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并使人口计生工作的种种压力变成大家的共同责

2015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对策
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第三篇

摘要:总结了近年来在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所遇到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部分乡镇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二是“自费执法”现象仍然存在;三是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四是职权异化;五是征收社会抚养费难以到位;六是执法队伍不够稳定、执法人员错位,素质偏低。然后从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强化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健全和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以及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计划生育 行政执法 问题 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普法教育的不断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得到不断加强和提高。但在基层单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也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缺乏公平、公正。因此,正视和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是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提高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者的执法水平,确保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的前提。如何解决所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就近年来的工作经历谈谈个人的浅见。

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

1、部分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人员在其职权所辖范围内,之所以拥有执法权是其法定职位所规定的,因此,其执法行为必须应当依据法律来开展,但是,在部分基层单位,由于领导法制意识不强,对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往往不是依法,而是依据个人的情感,情绪,以及依据和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等因素开展工作,执法随意性比较明显,因此,也就将法律赋予的“职权”演变为“个人权利”,导致行政侵权,违反程序执法,甚至腐败等一系列现象发生。

2、“自费执法”现象仍有存在。由于受市场经济所引发一些腐朽思想冲击,在计生队伍中也有少数人往往因利益的驱动,出现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加之乡镇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个别乡镇将政策外超生等等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和罚款作为给计生机构的日常经费、职工福利资金的来源或补贴,造成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

3、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法律的执行要求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骤来进行,而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就存在这样一些认识偏差:计划生育是国策,怎么搞都有理;计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若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计生对象早逃之夭夭,消弱了工作力度等等,这些错误认识使少数部分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者为了追求工作的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未背离执法目的,但程序不到位同样是违法。

4、职权异化。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权是一种职权,但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职权往往被异化为个人权利或者特权。其职权异化的表现有:一是以“人情”作为执法的尺度。由于受历史传统影响,在计生执法工作中,常常出现面对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但执法尺度不相径庭,其执法尺度依据是违法者与自己是否有人情关系,这种关系的亲密度如何。二是权钱交易。有些执法人员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把职权蜕变为个人私权,并将其作为筹码进行交易,使得违反计生法规者逃避了法律的追究;三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武断专横、拖延履行职责、该罚不罚、处罚程序和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随意而定,甚至因个人恩怨而刻意报复等现象层出不迭。

5、社会抚养费难以征收到位。近年来虽然人们的生育观念有了转变,但个别育龄群众受传统的封建思想影响仍未根除,超政策外生育现象时有发生,乡镇人民政府及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此依据法律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但很难征收到位,其原因是:一是超政策外生育者经济能力差,交不起。二是个别超生者抵制不交,作为计生部门无法律依据的保障措施及强制措施;三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法院的强制执行到位率也是很低的,这样给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也给计生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

6、计生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错位、素质偏低。现在的乡镇计生机构人员受乡镇行政管理,县级以上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只负责其业务指导等。近年来各级计生部门对乡镇计生执法人员进行了法规知识培训,并为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但乡镇工作头绪多,机构也多,人员极不稳定,有的计生工作人员刚刚熟悉计生工作却又被调入其它单位,而新调入人员又缺乏工作经验和计生法规知识,形成恶性循环,导致人员错位,工作素质偏低,这些情况都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顺利开展。

二、解决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之对策。

1、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对法治实践有重大影响。当今社会强调“法律统治”、“以法治国”,崇尚法治,政府同公民一样必须受法律的支配,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因此,要克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人治”等问题,必须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尤其是要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从执法主体思想意识层次上杜绝其违反执法、职权异化等现象,改变其淡薄的依法行政观念。

2、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针对执法人员而言的。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未能很好贯彻这一精神有关,比如“自费执法”、违反程序执法就是没有贯彻“有法必依”,而以“人情”为执法的尺度则是对“执法必严”的违背。因此,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切实加强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克服其以“人情”为执法尺度等错误做法。

3、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虽然我们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在不断完善,但监督不力的情况却还存在,不仅其他行政部门如此,计生行政部门也是同样存在。要克服计生行政执法中的种种问题,必须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除了依靠整个国家行政监督机制的完善外,笔者认为更为重要的是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事业自身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计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以上级部门对下级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主的模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下级行政执法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认定事实、处罚依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系统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增强计生行政执法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和拓宽村民自治委员会和计生协会在计生行政执法中的民主监督职能。只有真正建立了一套属于群众的监督机制,才能使执法人员不敢不依法,不敢随意执法。

4、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

由于计生部门受法律法规之规定权力所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及督促计生对象落实各项节育手术和“三查”等无强制性措施,致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为此,各级政府应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利用组织、宣传、公安、工商、监察、法院、广播、人劳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对于拒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该采取组织措施的采取组织措施,该动用法律强制手段就动用法律强制手段,这样就形成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局面,促使计生对象不敢不守法,不敢违法。

5、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提高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是保证其依法执法和正确执法的重要基础。一是把好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关。二是对在岗执法人员强化法律基础知识,依法行政知识等学习。三是创造条件选送执法人员到法律院校进修,以适应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的更新。四是举办执法人员政策、法制理论研讨会,交流执法经验,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只有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计生执法队伍,才能真正公正、公平地贯彻执行好计生行政法律、法规。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不可否认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是由执法者个人错误的思想意识造成的。因此,有必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当对计生干部坚持不懈地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搞好党纪政纪、工作纪律、人生理想教育,使执法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依法行政理念,才能将计生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许多问题防范于执法主体之思想意识中。

2015街道计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第四篇

文章标题:街道计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思考**街道地处**市政府所在地,总人口116186人,育龄妇女36058人,已婚育龄妇女25482人,外来流动人口32000余人,管理面与管理量要占全市的五分之一之多。历年来街道计划生育工作在全体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曾多次名列全市前茅和获得计划生育优胜奖。但计划生育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就近2年来计划生育情况分析:年平均出生人数达1100余人,计划外出生平均每年近30人,计生率平均为97.44,对照市计生局对我们街道计划生育考核的首要指标计生率为97,实际情况已接近市计生局考核指标的底线。有鉴于此,需要我们正视目前街道计生工作面临的问题,寻找解决的途径,以期提升我们街道计生工作的整体水平。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计生政策与群众意愿差距仍然较大,计划外生育法制约束力有弱化的一面。在目前计划生育人性化管理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政策和要求,对缺少约束力或意识落后的计生对象不能像以往那样可以强制执行,当这类人员计划外怀孕且拒绝引流产时,难以落实补救措施。如果对象铁了心决意要生的,反复的思想工作实际上效果并不明显,很难做好工作。此外违法生育现象呈多元化趋势:①未婚男、女青年依法生育观念淡薄,特别是农村片,未到法定年龄生育现象呈上升趋势,近2年未到法定年龄计划外生育共发生11例。②离、再婚人员不符合特批条件,但有着强烈生育愿望的对象难管理。③经济条件好的少数人员生育二胎的愿望更是强烈。比如近年发生的像教师、医生等宁愿放弃工作也要违法生育。④农转非(属于征地、一居一农)无业人员自由度高,管理容易失控,近2年来发生计划外生育共35例。⑤非婚生育(一方有合法婚姻有子女,第三者非婚计划外生育的)也有增多趋势,2年来已发生3例。(二)社区的管理幅度与难度日益加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更趋频繁,此外户籍制度改革后,农转非及户口迁移手续比以前简化,所有这些原因造成城镇人户分离数量增多,客观上导致计生管理脱节的状况更为严重,城镇计生面临形势已十分严峻。1、社区人户分离日趋严重,计生管理的“空洞”增多。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的人户分离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转制、破产企业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农转非等户口挂靠在某个社区,但查不到人,无法实行跟踪管理,漏管人员中发生的计划外生育已占相当大的比例,突出的有以下几块:①人才中心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挂在盘龙山社区的有374人,其中育龄妇女有133人;还有公安局直接挂户在鹳山社区的市心北路58-5号、58号的大中专毕业生,属集体户口约有1000余人,其中育龄妇女有322人。②农民城户口大部分挂在金桥社区,共有703人,其中育龄妇女有355人,住在**街道范围内的只有30人,其他人员分布在东洲小沙村(已委托接管164人)、岭江村、春江富源村、场口联群村、渔山、上官、胥口等地不等,无法寻找的有101人。③资产经营公司由原工业、二轻、物资、商业系统合并而成,原归口管理对象有1965人,现实际管理648人,尚有128位空挂人员无人管理,属于假性管理人员:即在计生电脑网名义上还在资产经营公司或其下属某单位,实际却不在该单位,或单位已经破产,或已解除合同等等,这些人员由于当时没有衔接好,社区也没有纳入管理。像这类情况各社区还有1200余人。全街道合计有1987位隐性漏管人员。④社区所辖私人企业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较多。企业虽然倒闭,而户口却一直存在,如虎山社区的512铜业、城东社区的啤酒厂(已外迁)、丝绸公司(已外迁)、大桥路拆迁户等等。另外像虎山社区的贝尔公司、华威药业,后周社区的三方集团、三狮水泥厂,城东社区的技工学校、金**下岗人员,凤浦社区的飞虹集团等等,这些单位由于招聘人员引进人才或录取学生等原因,致使集体户、挂靠户人员不断增加,而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员因工作变动频繁或已毕业离校,而户籍仍留在原地,以致户口滞留,日积月累,人户分离日趋严重,这是历史问题,也是街道计生工作面临的一大难题。2、社区计生管理面和管理量增大与计生工作人员相对不足、力量不匹配的矛盾日趋突出。比如鹳山社区,由原城东、城南2个较大的居委会合并而成,从原来的三个计生专职干部减少到目前一个计生管理员,其辖区内有16家大局、单位,需管理的育龄妇女有6161人,相当于二个中等乡镇的育龄妇女,任务繁重、管理面确实太大。像鹳山、镬子山、盘龙山、苋浦等社区,去年平均每个社区育龄妇女信息再调查工作要查找900余人,其中查找一个对象要反复上门好几次,有的也不一定能找到,而目前社区无法查找的有2000余人(不包括隐性漏管人员),这些对象都属于户在人不在,人户分离人

2016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第五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计划安排,4月份,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区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康的带领下,对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澄江街道、沙埠镇,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村负责人、村计生服务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了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了区计生局关于我区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以深入实施“强基提质”工程为载体,以“常态化”管理为主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2016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十一五”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示范县(市、区),是台州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2016—2016年区政府连续三年被台州市政府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先进奖。各项计划生育主要指标执行良好,2016年,全区共出生6287人,计划生育率94.72%,出生性别比108.28,人口自然增长率3.57%,完成了市里下达的任务,在市对区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位居全市第一。

1、领导重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我区充分认识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成立了全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出台了《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黄区委办〔2016〕23号),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参与计生工作,区法院在人力物力方面给予计生工作大力倾斜,每月都组织10余名执法人员开展计生联合执法,区财政投入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高出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区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组成打击“两非”专案组,重拳出击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全区上下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制度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去年以来,我区全力实施计生工作“常态化”管理,变原先的“季考评制度”为“月督查制度”,对全区19个乡镇(街道)分别进行了2次月督查,有效督促乡镇(街道)狠抓经常性工作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三捆绑”制度,把全区所有村居划分为示范、合格、整治三类,并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将计生工作实绩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综合性先进评选资格和报酬发放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指导村居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有效引导村民自觉依法生育。深化计生队伍“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形式提高计生队伍业务知识和服务水平,促进计生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3、破解难点,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以社会抚养费征收为突破口,严控违法生育。把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作为月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2016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率达97.34%,征收率91%,符合率70.76%,分别同比增7.71%、5.04%、7.37%。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通过收集医院出生记录、卫生防疫记录等违法生育证据,实现“零口供”立案,2016年全区申请法院的违法生育案件社会抚养费征收同比增248.74%;冻结划拨违法生育对象户银行存款同比增913.17%;司法拘留37人,同比增29人,有效震慑了违法生育对象,对控制违法生育起到了明显的效果。

4、突出重点,性别比治理深入推进。2016年,扎实开展了“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出台了黄岩区《关于加强“两非”案件政策处理的意见》,成立了打击“两非”专案组,脱产办案,成功捣毁4个“两非”窝点。查处“两非”案件58起,取消再生育指标2人,刑拘3人,判实刑2人,“两非”行政罚款17.89万元,出生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值稳居全市第一。落实再生育责任包干、再生育审批、孕情跟踪服务和定点凭证引产等制度,落实全过程管理,开展“台州市生孕信息交换平台”试点工作,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科学化。

5、创新机制,优质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服务站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区共建成3个中心站,1个一级站,9个二级站,使服务站面貌焕然一新,服务环境和条件大为改善。在全省率先出台《黄岩区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办法(试行)》(黄政发〔2016〕40号),从发放一次性抚慰金、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开展“再生育全程关怀行动”、发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金”等四个层面对关爱“失独”家庭这一全新领域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三优”(优孕、优生、优育)工作成功起步,建成区首家省级“三优”指导中心和新前、院桥两个“三优”指导中心,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出生缺陷发生率同比下降3.42‰。“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全面深化,计生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项,计生奖扶金标准提高,对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孩、女孤儿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显著加强,澄江街道建成全区首个省级规范化流动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双向”服务,设立外出协作点,为台州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三查”服务。

二、存在问题

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困难仍然存在,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违法生育态势不容乐观。由于历史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影响,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的生育政策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违法生育现象有抬头趋势,控制违法生育任务仍然艰巨,2016年,全区计划外出生332人,同比增加6人,增幅1.84%,计划外生育村居215个,占总村居数的37.79%,同比持平。近几年来,有关专家、学者在互联网上关于“放开二胎政策”的讨论持续不断,而专家、学者的观点仅仅是政策探讨层面,并非国家现行计生政策的调整,但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却是政策被误读,影响了人们对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正确认识,基层工作难度增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反弹,2016年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108.28,居全市第一,但今年一季度有所反弹,治理工作不容松懈。

2、依法行政缺乏相应有效措施。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一方面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刚性的考核评价体系一以贯之甚至趋紧,而另一方面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却相对弱化甚至缺失,目前正处于老办法越来越不能用,新办法还没想全、还没想透、还没想深的局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很大。

3、综合治理工作尚未真正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涉及社会方方面面,单靠人口计生部门难以实现,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机制虽已建立,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职能部门只考虑部门利益,对计划生育工作不够重视,存在该管不管、管而不严、甚至不管的现象,难以形成联合执法的良好工作局面。基层基础仍有待提升,乡镇(街道)违法生育对象出现在“三查”遗留名单之外的现象不在少数;随访服务欠到位,随访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村计生服务员职责不清、情况不明。

三、几点建议

人口计生工作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强化领导素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重点应在转观念、强管理、优服务上下功夫,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

1、加强宣传,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要积极协调各类宣传媒体,创新发展宣传方式,依托“文化三下乡”等平台普及人口计生政策,广泛深入开展国策、国情与人口形势宣传教育,进一步澄清一些干部群众对现行计生政策的模糊认识,推动全社会和各级各部门清醒地认识到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点做好“三个不变”政策宣传,即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保持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关心群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系列经济社会政策和利益导向机制,把人口计生工作与提高群众福利结合起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各种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要兑现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加大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继续开展关爱女儿户家庭活动,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3、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七条禁令和八项纪律,坚守法律底线,坚决杜绝因违法行政而引发的计划生育重大案件。二是认真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专项执法治理工作,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方式,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要开展联合执法,切实解决一批“老大难”案件。三是保持查处“两非”案件的高压态势,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4、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区域协作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具体措施。要建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计生部门要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研究,共同探讨计生管理的新思路、新办法,相关部门也要拿出具体的、切合实际的、相互协作配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外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信息采集和“联动协同”机制,形成综合治理人口问题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5、提升计生干部素质,为计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街道)计生队伍因材施教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对村计生服务员落实月考核制度,树立计生干部队伍“优质服务”理念,以服务赢得民心、争取实效。同时要以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计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计生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开展优孕、优生、优育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升计生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编辑:华华)

2015计生工作个人总结
计划生育存在的问题 第六篇

第1篇:计划生育个人工作总结

从20XX年10月到社区从事计划生育工作以来,我努力工作,虚心向老同学习,在我们社区主任的指导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重,民以为先”的工作理念,按照管理上档次,服务上台阶,整体上水平的工作思路开展社区工作。现将这两月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好基础工作

刚来时,由于对社区工作不熟,未被安排具体岗位。先要对社区基本工工作有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要做好“四知死清四掌握”的各项工作,这也是每个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职务要求。为了能完成这份基本工作,我曾多次进行入户走访了解,终于在一个月之后,对社区居民入户率,走访率达到了100%。负责区域:圣果名苑石榴园七号楼三单元——十号楼。共有210户,空房10户。期间还协助同事工作:10月18日协助综治上路执勤;10月22日协助综治,建设派出所进行大清查活动。

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0月底被安排懂到计划生育的工作岗位,主要负责pis系统录入和每月报表的工作。认真学习计划生育各工作平台管理系统,掌握操作技能,对社区迁移人口,出生人口,新婚人口,现孕人口,已婚育龄妇女采取的措施服务等信息完整无误输入电脑,并做好增减变更。同时也做好常住人口出生台账,流动人口出生台账等。

三、做好计生服务宣传工作

社区加大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开展了多样式的宣传活动。例如10月28日是男性健康日,为了进一步在广大居民群众中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在圣果名苑正门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和避孕套。

通过这两月的努力学习,使我对社区工作有更深的了解,特别是计生工作,XX年即将过去,明年我将继续按照上级具体指示,深入细致做好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是pis系统录入和报表。当然在工作中我也有很多不足:对理论和业务知识不熟练,还应当加强学习与实践;入户走访还不够,居民还不太认识,所以要加大入户频率。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自身不断努力学习,使我能将社区工作干得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第2篇:单位计生工作人员个人总结

我作为本单位的计生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生工作例,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本人在多年的工作中,在主管部门的重视和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努力工作,团结职工与计生战线的全体工作人员,维护女工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的服务,*年圆满完成了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职工们的好评,连续多年获得了海港区计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公司局级的先进个人称号。为了总结经验,排找不足,现将本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自来水公司有职工xx人,*年出生xx人,怀孕xx人,出生率xx%,已婚育龄妇女xx人,采取各种节育措施xx人,综合节育率100%。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xx对,计划生育率100%。

二、思想方面

多年来,本人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用科学理论指导计生工作实践,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学习方面

积极组织计生委员和女职工学习学习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制定的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使之能正确指导工作方向。重点学习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计划生育细则》;《秦政人59号和秦人口职工2——4号》文件精神,组织计生委员和部分职工参加海港区计生局和辖区办事处组织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帮助妇女提高计划生育方面的知识。

四、宣传方面

(1)为贯彻落实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努力做好基层工作,我组织召开了部分妇女座谈会,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听取女职工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政策咨询。并进行一一解答。

(2)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转变婚育观念,营造计划生育良好氛围,以转变职工的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坚持经常性宣传和重大节假日宣传相结合。重点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有针对性加大宣传力度。

(3)通过刷写标语,办黑板报,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观看计生科教光盘,面对面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很受育龄妇女的欢迎。真正做到了深入人心,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到了实处。

(4)开展宣传教育。按照“婚育新风进万家”的要求,结合机关单位育龄妇女新观念,我组织开展了科普知识学习,专门组织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生条例等,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政策深入人心,计生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道路。

五、工作方面

(1)心系群众。善待职工,依法维护职工计生合法权益,想方设法,主动帮助计生特困家庭排忧解难,解决实际问题,送去关心,送去温暖

,送去亲情。

(2)坚持原则。淡泊名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忠于职守。勤奋敬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兢兢业业,创新有为,扎实工作。

(4)业务精练。熟悉掌握自己的业务水平,能够认真倾听女职工的心声,为广大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用自己的热心和耐心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5)评选先进。积极协助领导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巾帼建功明星”和“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培养职工的文明意识,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我们特意编辑了评选“巾帼建功明星”和“星级文明家庭”参评条件,并对条件的内容做了大量的宣传。由各基层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家庭入选并给予表彰奖励。

(6)开展活动。在每年的三八节到来之际,我们都组织广大妇女职工开展跳绳、踢踺子、托球跑、文艺演出、奥运知识、计划生育药具知识竞赛抢答题等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通过竞赛使广大妇女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药具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丰富女职工的业余生活和爱好,以达到增强体质,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群体意识,提高广大妇女树新风,带家庭,做贡献的思想风尚。使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成为人们自觉自愿的行动。

(7)保证育玲妇女孕检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是计生工作的生命线,坚持做好育玲妇女的孕情检查和妇女的病查工作,全年共为育玲妇女的身体检查两次。普查人数达1200人。参检率100%。坚决杜绝规划外怀孕,对患有妇女病的女职工得到了及时治疗。

(8)制作月、季、年度各类报表,做到了上报及时,数字准确无误。

六、纪律方面

(1)能够积极参加区机关组织的各项义务活动,不怕脏、不怕苦。

(2)能够参加海港区计生局开展的各类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婚育观念,并发放婚育新风宣传单若干份。

(3)在平常的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以集体为主,不计较各人得失,做到不早退、不迟到,遵守区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药具知识

做好药具发放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制定药具分配计划,建立药具总帐、分帐,对药具帐目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并对育龄女职工的避孕药具知识进行宣传,大力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提高育龄女职工的生殖健康水平。同时根据个人差异情况,落实不同的节育措施(

八、送温暖。

为了使育玲妇女安心的工作,我们及时为她们办理生育证和生孩子时的住院手续,看望产妇,探望生病的妇女,每年为落实政策发放独生子女费,送药具上门服务。

九、存在问题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做的不够好,尚不能满足育龄妇女的要求,生殖健康普查工作仍要进一步加强,优生优育有待进一步加大。

总之,计生工作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集思广益,与计生战线的全体同志负重奋进,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拓宽思路,自我加压,加大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

第3篇:计划生育个人工作总结

我自2015年5月在定南乡人民政府担任计生办负责人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比较圆满和创造性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觉悟、组织协调领导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学习了新党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及实质,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领导和同事学习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做好乡党委和政府的计生“明白参谋”。

二、踏实苦干,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

担任负责人两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当好党委、政府的明白参谋

1、积极为乡党委、政府拟定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草案;

2、定期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全乡人口和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为乡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实施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主要做到:一是做好人员、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验收;三是帮助有困难的同志完成工作任务。通过努力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目标。

(三)在工作业务上正确处理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与县计生局的业务指导关系;二是正确处理与乡直属部门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与县挂乡单位的关系。

(四)开拓思路,争当典型

1、2015年4月在全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黔南州计生妇幼保健工作现场会在我乡成功举办,有力推动了我乡计生工作跃上新台阶;

2、2015年5月成功组织了贵定县计划生育协会换届工作现场会;

3、在计生档案资料的管理、“村民自治”、流动人口管理、计生协会等工作的探索中走在了全县前列,得到州、县计生局的肯定并被列为其他乡镇参观学习的示范点。

三、取得的工作成绩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全乡人口、经济、环境和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为已任,认真组织和创造性开展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2015年度全乡计生工作被评为全县一等奖;(二)2015年度全乡计生工作被评为全县一等奖;(三)2015年获得贵定县委授予“优秀

员”称号;(四)2015年年终考核为优秀;(五)2015年度乡计生工作圆满通过省、州、县的三级考核。

四、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在工作中,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计生工作“七不准”和“五条禁令”等要求,自觉维护自身和党的形象。一是正确对待权力,不搞以权谋私。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一言堂、家长制,不搞暗箱操作。二是在生活上注重节俭,对用车、来客接待等方面严格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办理,不挑不捡,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几年来没有公车私用,没有参与任何形式赌博活动,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日渐成熟,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需再加强;其次,在工作中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少,自己判断较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力争做一名优秀称职的公务员。

第4篇:计生工作个人总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口计生局的业务指导下,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强化依法管理,完善服务体系,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结合全镇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行政效能等实际情况,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完成了2015年度各项计生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

始终能够与党保持一致,在“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和廉政教育、干部作风整顿工作中,认真学习有关材料,深刻剖析自己,查找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时刻以一个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衡量自己的工作得失,扎实学习计划生育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业务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在工作中,能够积极发挥协调服务作用,做到尽职尽责;在岗位上能做到心为民所想、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干部树立了一个好的榜样。

二、工作方面。

1、计生工作:

按照镇党委、政府和计生办的统一安排,负责太平寨村的技术业务和相关工作。经过深入基层,走门串户,从实际出发,全面完成了计划生育和其他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一是准确的摸清计划生育重点对象和育龄妇女“三查”工作;二是完善了计划生育档案和管理,做到了表、册、卡统一无误;三是准确无误地按时上报相关表册;四是季度三查及时到位无遗漏现象;五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规范化,全面落实“一个体系、两项制度、四项机制、五项均等服务”等;六是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无误差;七是村上无重大信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八是严格依法行政,按合法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2、武装工作:

一是做好征兵工作,从报名、审查、体检、政审再到送兵入伍,全程配合顺利完成全镇征兵工作;二是配合上级武装部门做好民兵训练、演练工作,顺利完成民兵打靶常规训练、消防和应急演练工作。

3、其他工作:

一是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镇办的一切规章制度;二是配合拆迁工作和双创工作;三是顺利完成高速路拆迁工作;四是顺利完成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和村“两委”换届各项工作;五是搞好社会维稳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六是按时送达、传达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精神。

三、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在开展优质服务方面,要对育龄群众多加关心、多交流、多走访,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生殖健康服务,尽量满足群众的需求;

2、继续做好重点对象的服务管理;

3、继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

4、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开展好帮扶结对、生育关怀、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履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满足群众意愿和诉求;

5、继续积极配合做好镇武装工作;

6、完成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一年来,我做到实实在在做人,认认真真干事,任劳任怨。工作上取得里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很多不足,学习上不够全面,不够深入,工作上言语表达能力欠缺,缺乏说服力度等等。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自我加压,自我激励,虚心学习,克服不足之处,争取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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