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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换届方案

2016-08-31 12:40:2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职工换届方案(共6篇)工会换届选举全套方案XXXX公司工会第XX届委员会候选人情况简介XXXX:男,满族,XXX文化,中共党员,XXX年X月出生,XXX年XX月参加工作。主要简历:XXXX:男,满族,XXX文化,中共党员,XXX年X月出生,XXX年XX月参加工作。主要简历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情况简介XXXX:男,汉族...

篇一:职工换届方案
工会换届选举全套方案

XXXX公司工会

第XX届委员会候选人情况简介

XXXX:男,满族,XXX文化,中共党员,XXX年X月出生,XXX年XX月参加工作。

主要简历:

XXXX:男,满族,XXX文化,中共党员,XXX年X月出生,XXX年XX月参加工作。

主要简历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情况简介

XXXX:男,汉族,XXX文化,XX年XX月出生,XX年XX月参加工作。

主要简历:

XXXX:VVV,汉族,XXX文化,XX年XX月出生,XX年XX月参加工作。

主要简历:

XXXX:男,汉族,XXX文化,XX年XX月出生,XX年XX月参加

工作。

主要简历:

XXX公司工会

第X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经凤城市总工会批准,XX公司第X届工会委员会由X人组成,经费审查委员会由X人组成。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XX公司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XX公司工会第X届委员会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由工会第X届委员会酝酿,经公司党委同意产生,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印制选票,交大会选举。

四、XXX公司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选举,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工会第X届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经费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大会采取集中计票的办法,候选人的赞成票超过

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如果侯选人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中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没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就未超过半数的侯选人进行再次选举。如果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半数且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五、在进行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应到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凡出席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凡工会会员都有被选举权。

六、大会在投票选举前,计票人要清点人数,汇总核对无误后,分发选票。

七、投票前,应当众开箱检查,然后落锁加封,代表再依次投票。先是监票人、计票人,然后代表,缺席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有权同意、不同意,不同意的画“×”,同意的画“○”,另选他人时,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选举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字迹清楚。

九、XXX公司工会第X届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印制两种形式选票,委员会一张,经审一张,投入一个票箱,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十、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一人,监票一人,计票三人。

十一、工会第X届委员会委员和经审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三、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计票人共同签字后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XXX公司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请大家酝酿,同意这个选举办法请举手,不同意请举手,弃权请举手。

通过。

X年X月 日

XXXX公司工会

第X次代表大会决议

(七月 日通过)

XX公司于X月 X日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认真听取并审议了上届委员会代表XX所做的工会工作报告。代表们经过认真讨论认为报告认真的、实事求是的总结了过去的工作,今后工作打算也切实可行,会议决定通过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我们企业三年来,工会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在行政部门的支持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后需再接再历发挥好工会组织作用。

会议要求,今后各工会组织要认真组织会员活动,加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说话、办事。工会干部要成

篇二:职工换届方案
公司职代会职工代表选举方案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选举方案(草案)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名额

依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例》,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第一届1次职工代表大会拟设职工代表100人左右,占公司职工总数的3.4。各所属单位以职工总数的2-3的比例产生。正式代表中,操作人员代表占50左右;管理及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30左右;领导干部代表占20。同时,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也应占适当比例。

2、职工代表的条件【职工换届方案】

按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必须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关心集体,负有责任感,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职工代表要敢于和善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肯为大家办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为职工群众所拥护,有一定的威信。

具体条件为:

(1)工作业绩完成较好,在本系统或本岗位上较为突出;

(2)积极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在近几年中提出了各类各层次的合理化建议;

(3)与本单位职工关系融洽和谐,乐于助人;

(4)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活动。

(5)认真执行各项厂规厂纪,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

二、选举办法

1、选举程序

选举职工代表要经过下列程序:

(1)、由厂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做选举中相关事项的说明和要求。

(2)、由各单位工会组织职工进行职工代表选举。组织召开片区、科室、部门及二线队基层工会主席会议,传达厂工会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的文件精神。

(3)、以所属各单位及机关为选区,由各片区、科室、部门等的职工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4)、由各单位工会对候选人进行初审,基本满足职工代表条件后,确定本单位的候选人。

(5)、各单位工会组织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本单位职工代表的选举。选举前,首先向

职工宣讲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责,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选举办法等,确定代表人数比例和条件。第二,向全体职工公布候选人情况。第三,向每名职工发放选票,人手一票。第四,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自己心目的职工代表,多选无效,可以弃权。第五,由各单位工会负责选票的统计,候选人获得选区全体职工半数以上票数时,方可当选。厂级领导分别到各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第六,各单位填写代表花名册,上报采油厂工会。

(3)、各单位将投票过程及选举结果提交采油厂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后张榜公布。审查的主要内容: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职工,选举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时是否有2/3以上的职工参加;是否有不正当的选举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

(4)、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在职工代表大会换届改选时,可连选连任。

(5)、职工代表选出后,按所属各单位相邻或工作性质相近组成代表团,由职工代表民主推选团长。大会期间,代表团在主席团领导下工作。

2、补选和撤换职工代表

当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或退休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另外,对于已办理内退手续的职工也不再保留其职工代表资格,而对保留劳动关系,暂不离开本单位的短期待岗的职工,则可保留6个月的代表资格。如职工代表出现空缺应及时增补,增补职工代表的程序和正式选举职工代表一样,代表应由本单位全体职工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代表。一般情况下,当职工代表因违法乱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被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无故不参加职工代表大会而严重失职,或不履行职工代表的义务而失去选举单位的职工信任,原选举单位职工有权要求撤换。撤换职工代表要依照程序进行。其程序是:

(1)每个职工和选举单位发现职工代表违法乱纪或严重失职等,都可以向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厂工会)提出撤换代表的要求。

(2)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厂工会)要及时对被要求撤换的代表的问题调查核实。

(3)在撤换职工代表时,须经原选举单位全体职工讨论,获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被撤换的职工代表可以出席会议,允许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辩意见。

4)撤换的职工代表经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厂工会)核准后,撤换其职工代表的资格,并备案。

(5)职工代表被撤换后,应在原选区及时补选,以确保职工代表的人数和比例、组成的合理。

【职工换届方案】

3、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的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批准,可适当邀请离退休干部和工人作为职代会的特邀代表参加会议。特邀代表有参加讨论并发言的权利,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也不参加领导干部的评议。每次职代会还可以根据会议的内容邀请相关的人员参加,不局限于离退休干部和工人。

根据每次职代会的需要,未被选为职代会代表的部分党政领导干部、技术人员,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批准,可邀请作为职代会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的权利与特邀代表的权利大体相同。

三、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职工代表的权利

职工代表应享有以下权利:

(1)在职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职代会及其他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有权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质询。须说明的是,检查权的行使不是个人的行为,要通过工会和职代会组织进行,行政一方有义务接受检查。

(3)因参加职代会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报酬待遇。

(4)对于职工代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2、职工代表的义务

职工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油田公司建设大油田,实现大发展的发展思路,学习采油厂有关稳定发展的生产经营及开发战略方针,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做学技术、懂业务的骨干。

(3)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4)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既享受权利,又履行义务,才是合格代表。

3、职工代表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

【职工换届方案】

当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可以根据侵权行为性质、情节的不同,通过不同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职工代表在履行职务或日常工作中,民主权利受到侵犯的,可向单位党委或党的纪检组织控告和申诉,请求处理。

(2)职工代表的人身受到侵犯,也可向单位党委或党的纪检控告和申诉。例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受到侮辱、诽谤等情节较轻的,其中又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情况。侵犯职工代表的人身权利、尚未构成犯罪的,还可要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对于情节较重,已构成犯罪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诉讼。

(3)职工代表的劳动权益受到侵犯(如所属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其工资、奖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职工代表可向单位工会反映情况,要求工会帮助解决。工会认为用人单位的做法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或者与行政部门交涉,要求予以改正。

四、职工代表的素质

1、职工代表应该掌握的企业管理基本知识

职工代表了解和掌握企业管理基本知识,对于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好企业生产经营等重大决策,提高职工管理企业的水平,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主要应该了解以下五个方面的知识: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营决策方面的基本知识;(2)现代企业生产管理(包括生产计划、组织、物资管理、设备与能源管理等)方面的知识;(3)科技管理(生产工艺、电力管理等新项目的引进推广等)方面的常识;(4)劳动人事管理(包括员工考核、职工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知识;(5)财务、成本管理(包括经济核算)常识。

2、职工代表应掌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职工代表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使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各项方案和规章制度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更好的代表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力。职工代表应该熟悉并掌握《宪法》、《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和《工会法》及当地制定的实施细则外,还应了解以下五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1)企业民主管理的规定(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关于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实施意见》等);(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规定(如《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3)社会保障的规定(如《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等);(4)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如《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5)《企业法》和《公司法》方面的规定。

3、职工代表的作用

职工代表是职工群众推选出来、代表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职工。因此,职工代表在许多

方面应该成为职工群众的模范。首先,职工代表要模范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用人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其次,职工代表要带头学习、带头实践,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管理水平。总之,职工代表应该成为遵守法律的模范,遵守纪律的模范;成为努力工作的模范,努力学习的模范;成为执行职代会决议的模范。这样,才能代表群众,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更好地发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和落实群众民主权利的作用。

五、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

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

1、工会征得企业党政领导同意后,提出大会主席团的人数、构成比例等方案。

2、工会召开代表团长联席会议,确定大会主席团侯选人名单。

3、在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全体以不记名方式选举产生,或者举手表决产生。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即可。主席团秘书长由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担任。

根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应由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组成。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超半数。主席团成员是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职工代表大会主席不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

篇三:职工换届方案
2015职工代表大会方案

方案一:职工代表大会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会法》。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参与医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审议重大决策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医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得对较大的提高,根据我院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任期将满的情况,依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报院党委审批,决定进行职工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组

职代会换届工作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进行。为保证此次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二、职工代表的比例、结构和条件

(一)职工代表的比例

依照《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的比例为全院职工总数的XX%,医院现有职工XXX人(九月份在编人数),应产生代表XXX人,医院班子成员XXX人、工会委员XXX人,党办主任、院办主任工会办各XXX人,共XXX人,占代表指标在各系统选举,余下XXX名代表按XXX%的比例分到各科室进行推荐上报(具体分配人数见附表)。

(二)职工代表结构

为使职工代表具有广泛性、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代表中应有医、护、药、技人员、领导干部和管理及其他方面的人员。其中每个科室干部(科主任、护士长)只能推荐一人为职工代表。

(三)职工代表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医院干部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遵纪守法。

2、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具有较强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

3、具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和较强的管理能力、参政、议政能力。

4、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5、能够了解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三、选举职工代表的程序

1、进行宣传发动。各科室要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选好职工代表。

2、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酝酿和推荐职工代表候选人。

3、选举职工代表。各科室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联合分配指标的科室,由分配表中处在第一位的科室牵头集中选举)。选举时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参加。选举的方式,采用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职工代表要有过半的同意票方能有效。

4、职工代表资格的审查。有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职工,选举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

5、组成个代表组。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组,选举产生代表组长。

6、换届选举工作在20xx年11月30日前结束,并填写好职工代表审批表于20xx年11月30日前报院工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职工代表选举过程,是对广大职工进行民主政治教育的过程,要通过职工代表选举,使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管好医院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各科室要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精心组织,确保各阶段工作圆满完成。

方案二:职工代表大会方案

一、指导思想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职工的工人阶级意识和增强责任感;是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以职代会或其他的形式,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高职工素质,为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活跃文化生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职工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团结和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搞好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发展。

二、组织机构

根据9月12日公司下发22号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增设工会机构。化工公司结合集团公司精神,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化工公司首届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职工换届方案】

组员:

三、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

1、9月20日,召开化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学习总公司文件精神,贯彻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明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2、9月21日,组织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成员向全公司职工宣传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重要意义、目的、要求,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工换届方案】

(二)、第二阶段

1、9月22日,根据化工公司实际情况,以后勤、车间为单位划分,确定化工公司职工代表名额分配。名额分配标准依据相关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人数为1000-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

2、9月23日,登记化工公司在职职工名册,张榜公布。

3、9月24日,根据化工公司后勤、车间为单位分组划分情况,组织民主推荐职工代表。

结合职工代表大会相关要求,化工公司所有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正;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职工代表的推荐可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分组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也可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选举的方式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20%;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为有效),也可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

各分组推荐产生的职工代表上报化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公司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对于审查合格后的予以公示,公示后若无异议,填写《化工公司职工代表花名册》。

(三)、第三阶段

1、9月25日,职工代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形成提案。

各分组职工代表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党建工作、企业发展、文化建设、生活福利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广泛征求职工的建议和意见,形成提案,上报化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9月26日,提案征集小组汇总提案情况,化工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处理意见。

凡征集的提案,由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小组负责分类整理。建立提案卡,交化工公司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处理和解答。

3、9月27-28日,化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对职工代表提案情况进行落实。

(四)、第四阶段

1、9月28日,制定化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方案,做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2、9月29日,召开化工公司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主要议程:一是主要负责人做工作报告。 二是讨论并表决各项决议草案。三是投票选举化工公司基层工会委员会。

方案三:职工代表大会方案

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依法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我院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院实际情况制定院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实施方案。

一、组织筹备(2015年5月-8月)

(一)组织领导

1、为了保证职代会的顺利召开,成立院职代会筹备委员会:

主任:xxx

副主任:xxx

成员:xxxxxx

负责职代会的领导、组织、协调。

2、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成员:xxxxxx

负责职代会筹备的具体工作。

(二)制定职代会各项制度

由筹备委员会负责职代会实施细则、提案实施办法、职工代表的选举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完善和下发。

二、宣传动员(20xx年8月-10月)

20xx年8月至10月为宣传动员期。通过宣传栏、印发宣传册等形式将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职权、意义、作用,职工代表的基本条件、权利义务等向广大职工进行宣传,使全体职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选好职工代表,开好职代会。

三、组织实施(20xx年11月-20xx年2月)

时间:拟于20xx年2月中旬召开我院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

(一)职代会组织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其中院领导为当然主席团成员),并同时成立组织机构,如:提案委员会、生活福利委员会、女工委员会、文体委员会等。

(二)职工代表名额确定与代表的产生(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按《江西省职工代表条例》规定,职工人数为200-1000人的单位,代表人数按10%-20%确定,但不少于40人。目前我院在职职工615人,确定院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为123人。其中职工代表中科研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当不低于50%;中级以上管理人员为20%;一般管理人员不超过30%。青年职工、女职工代表应当占适当比例,职工代表的名额分配方案由筹备委员会研究确定。

邀请部分离退休人员作特邀代表旁听会议。

(三)议题及提案的产生(20xx年1月底前完成)

1、固定议题:院年度工作报告、院财务工作报告、院工会工作报告(含工会经审情况)、上一届职代会提案落实情况报告。

2、会议提案:会前一个月下发征求提案通知,以分工会为单位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后形成提案,由各分工会职代会代表交职代会提案委员会,由职代会提案委员会审核确定有效提案,提交相应的分管领导审阅,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告知提案人。

(四)职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

1、由院党政有关部门及院工会认真组织实施职代会决议,认真处理职代会提案,定期向职代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会通报提案的落实情况,接受职工代表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2、院工会委员会是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代会的日常工作。 职代会根据需要,可召集职代会各委员会负责办理职代会交办的事项。其成员一般由职工代表担任,也可由部分熟悉业务的非职工代表担任。

3、日常民主管理。可由工会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提请下一次职代会确认。遇有重大事项,经单位行政、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应当及时召开职代会。

篇四:职工换届方案
2016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2016年,街道8个村、社区党组织任期届满,将集中进行换届。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基层班子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安排,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整个换届工作要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好中选优,以选出“有服务激情、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的党组织班子,促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工作目标,将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碰硬,熟悉党建工作和基层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选拔充实到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上来。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此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采用公推直选方式进行,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换届工作中有关程序、内容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充分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举产生班子成员。积极拓宽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的渠道,动员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现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党员致富能手、“双带”标兵、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驻村、社区企业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群体中的党员参与村、社区换届选举,确保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调整优化。

三是严格职数配备。提倡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村委会、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交叉任职,推行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鼓励党员社区民警积极参与换届选举,符合条件的全部通过选举进入党组织班子。结合换届,普遍推行社区“大党委制”,鼓励热心社区工作、乐于服务群众的驻区单位党员骨干任社区兼职委员,推进区域化党建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统筹考虑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总支建制的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3名。通过换届,使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至少有1名女同志和1名30岁左右年轻同志。

四是按章有序操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实施办法(试行)》进行,按照区委《中共市区委关于做好全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操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区纪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有关工求要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参与竞选人选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建立健全换届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方法步骤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总体时间为:从6月上旬开始,到8月份基本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6月11日前)

1、制定方案

(1)街道制定下发实施意见、领导机构、机关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激励办法和换届工作业务指导手册,细化换届工作方案,并上报区委组织部。

(2)街道党工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各个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后,报送一份备案。

(3)街道党工委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各村、社区调查研究,摸清干部群众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特别要摸清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的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有针对性制定预案、加强指导。

(4)进行社区、村下属支部换届,确定街道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党组织。

2、建立机构

(1)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班子,下设业务组、监督组、宣传组和保障组,全面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街道分工领导、分工干部联系点,负责联系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工作。

(2)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成立以村、社区党组织现任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换届选举工作。

(3)街道成立候选人推荐人选资格审查小组,由街道纪工委、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经管站、司法所、人口和计生服务中心以及综治等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审查,严格执行候选人联审制度。

(4)街道统一为每个村、社区聘请1名换届风气监督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

3、宣传发动

(1)街道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对搞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此次换届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提出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要求。

(2)街道加强对机关指导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中具体从事这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操作。

(3)街道党工委以及村、社区党组织要利用横幅、标语、简报、村务公开栏、党员大会、社区、村(居)民代表会、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重点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了解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4)制定鼓励街道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参加竞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相关政策。

(5)村、社区党组织要撰写工作报告,总结三年的工作措施、成效与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思路与打算。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发布信息(6月13日—18日)

各村、社区通过公告、通知以及会议等方式,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有关事项,即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报名方法和起止时间等进行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13日—23日)

(1)街道下发党员自荐表、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表,由街道分工干部和现任党组织负责人共同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广泛发动现任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党员致富能手、“双带”标兵、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驻村(社区)企业、社团组织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群体中的党员,通过党员个人自荐、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等形式报名。

(2)组织机关干部集中报名。下发激励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布置机关干部参与竞选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对街道机关干部报名情况进行梳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面试等竞争性选拔方式,筛选确定人员。街道党工委根据梳理报名人员情况,确定人选。

(3)根据街道、村、社区推荐情况,汇总各村、社区通过个人自荐、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的报名人选,根据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即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名单在村、社区和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村、社区本次换届重点在配强书记,则按照先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委员、副书记程序进行,那么书记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后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换届重点在配强班子,则按照先选举委员,再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程序进行,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总数按照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

3、驻点调研(6月23日—30日)

(1)民主推荐前,街道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人选进行驻点调研,提供村、社区有关情况资料,帮助推荐人选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熟悉情况,做好竞职准备,同时要确保向每位人选提供均等的条件和机会。

(2)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调研,形式一般包括查资料、见面会、座谈会、实地走访、自主调研等。

(3)候选人推荐人选撰写竞职演讲报告。

4、民主推荐(6月25日—7月7日)

(1)做好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的准备工作:街道和村、社区安排民主推荐大会的会务、宣传、被推荐人介绍方式和竞争方式、个人简介等,分别制作推荐票和信任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包括:村、社区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不少于党员总数的60%),同时配比相同数量的群众代表,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人员:在村、社区的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村民小组长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由街道党工委和上届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形式,组织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民主推荐的程序:一是提供被推荐人员名册、简历等资料;二是组织被推荐人员与党员群众见面;三是被推荐人员进行竞职演讲、现场回答群众提问;四是党员群众进行投票,本村、社区党员投推荐票,其他参会人员投信任票;五是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3)党员推荐票和群众信任票分开计票,街道党工委以推荐票和信任票赞成票数之和为依据,通过差额方式,如先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则按照1:3的比例确定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如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则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总数。

(4)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5、组织考察(7月8日—12日)

(1)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2)街道召开党工委会,根据考察结果,如先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则按照1:2的比例票决产生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多于职数20%的比例票决产生副书记和委员预备人选;如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则按照直选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预备人选总数。

(3)对候选人预备人选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6、大会选举(7月13日—20日)

(1)准备工作:以书面、电话、手机短信、村、社区干部分片负责等方式通知每位党员参加党员大会;将五种“可以不计算入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名单报街道党工委批准;街道和村、社区安排选举大会的会务、宣传、候选人预备人选介绍方式和竞争方式、个人简介等,制作委员、副书记、书记的选票。

(2)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前,要向党员群众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与党员群众见面,安排书记候选人介绍竞职目标、现场回答问题、开展辩论,并作出承诺。选举可采取二种方式:一是先选举产生委员、书记,然后选举产生委员、副书记,最后选举产生委员,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应选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数,至少比应选人数多1人;二是先选举产生委员,再直接由党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委员选举产生后,再在当选委员中按照候选人至少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比例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采取何种方式可以根据各村、社区具体情况来看,如重点突出选优配强村、社区书记,可采取第一种选举方式;如重点突出选优配齐整体班子成员,可采用第二种选举方式。

(3)选出的委员,报街道党工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三)总结完善阶段

1、选举结果报批(7月20日—23日)。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应及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明确委员分工,划分党支部(或党小组),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公布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街道办理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有关手续,落实到村任职的有关激励政策。

2、健全工作制度(7月21日—26日)。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村级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召开全体党员、村组干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就村级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以及为民办实事等重要事项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就任期目标作出公开承诺。组织新当选村、社区书记至竹镇镇大泉村李元龙塑像前开展集体宣誓活动,在此基础上,街道党工委组织新当选书记及班子成员签订服务公约。

3、做好工作总结(7月26日—31日)。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做好与选举有关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4、搞好分类培训(8月底前)。组织新当选书记参加区委组织部培训,参加街道组织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党在基层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础理论业务以及科技文化知识,提高他们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使他们既能抓党务,又能抓经济,同时又能严格自律,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

三、有关选举注意事项

1、村、社区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换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新一轮排查,摸清党员群众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特别要摸清情况复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加强指导,通过压力层层传导,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及时与街道党工委沟通,定稿后及时上报。

2、注意做好离职同志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工作。

3、街道对竞职承诺要进行审核把关,承诺既要让党员群众看到村、社区发展方向、前景,又要符合各村、社区实际。

4、防止贿选和宗族势力的影响,严肃换届纪律,加强监督,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5、注意换届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和材料的收集。

篇五:职工换届方案
2016蓝山县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总体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6〕10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35号)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章办事。

(二)主要任务

本次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依章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湖南开放的桥头堡、湘南开发的排头兵、永州发展的先行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总体原则

1.要统筹安排换届时间。从2016年1月7日开始到6月30日止,在春节期间广大农民工返乡之际,各乡镇、办事处要有针对性地确定1-2个条件成熟的村,切实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启动村支两委换届探索经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先后顺序由各乡镇、办事处自主确定,因村制宜,一村一策。

2.要严格控制编制职数。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有机结合,村支两委必须实行交叉任职,职数要严格控制,村民500人以下的村“两委”职数控制在3人;500-1500人的村控制在3-4人;1500人以上的村控制在4-5人。

3.要同步推进财务清理。按照边清理村级财务边换届的原则有序推进,重点村、难点村必须完成财务清理后,再进行换届选举。

4.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各乡镇、办事处要对所辖的行政村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对各行政村定等分类,从各行政村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切实安排好换届的日程表,将班子软弱涣散村、矛盾突出村、财务管理混乱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换届选举重点村等“五类村”要纳入重点整顿范围,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力量,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在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5.要严把任职资格审查。村支两委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一是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熟悉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具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技术和农村经济经营理念,有带领村民致富的基本素质和组织能力;三是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民主法律意识较强,能团结共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四是无私奉献精神较好,为民办事、廉洁自律意识较强;五是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还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凡政治素质低,工作能力、工作水平不符合任职条件,50%以上群众不支持,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被推荐为候选人:一是受党纪处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担任党内职务的或受治安处罚的;二是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三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四是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族宗派及宗教活动的,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非正常到省进京上访活动的;五是有“黄、赌、毒”行为或参与非法经济活动,群众反响强烈,事实清楚的;六是财务不清、长期拖欠村里公款、有重大经济问题的,或属失职行为,导致集体财产严重流失的;七是拉帮结派,破坏团结的;八是一年内外出时间连续在3个月以上,或累计在6个月以上,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九是主要经济任务指标完不成的。半数以上党员不同意的党员不能作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连续3年没有发展一名新党员或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书记,不得作为下届党支部书记候选人。

6.要拓宽选拔任用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中选拔村支两委干部。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村支两委干部的选举。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选派干部到村按程序选任党支部书记,机关、企事业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回村任职的,职务保留,工资照发。

7.要强化换届工作责任。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是村支两委换届的第一责任人,对村支两委换届工作搞不好的乡镇、办事处,一律不提拔、不重用,在村支两委换届过程中,对工作领导不力、指导不力和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要严肃选风选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打招呼,拉关系,干扰正常换届选举。坚决制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要依法严肃查处利用宗教、宗族和黑恶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

9.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要求,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先由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认可程度。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以领导班子好、工作制度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发展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五个好”为目标,按照“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党员权利,选出群众公认、组织信任、作风过硬的农村党支部班子。

(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乡镇办事处党委、场党总支对换届的村党支部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村级班子、党员队伍的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分析、研究。

2.宣传发动。乡镇办事处党委、场总支组织召开党委(总支)会、村党支部和党员大会,充分讲清村党支部换届的意义、要求、党支部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激发广大党员参与的积极性,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确定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村民和党员的数量,确定党支部的领导职数,并向全体党员公开。支部党员7人以下的,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设支部书记1名,委员2名(支部书记、委员提倡到村委兼职)。

4.民主推荐。要全面落实“两推一选”制度,由乡镇、办事处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听取现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任职的基本条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在党员推荐的基础上,乡镇、办事处党委再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户主会议,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确定委员初步候选人。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确定为委员初步候选人。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可以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进行自我推荐。

5.审查把关。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委员初步候选人,乡镇、办事处党委要依照任职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列入考察对象,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及在群众中的威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凡是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乡镇、办事处党委应及时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组织选举。选举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大会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选举才能有效。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要向全体党员报告上届村党支部的工作,组织有选举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并及时召开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条件成熟的村,也可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大会都要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情况,监督选举过程。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将选举结果报乡镇、办事处党委审批。为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组织的有关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乡镇办事处党委、场党总支同意,并在党员大会上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的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7.建章立制。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后,要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重点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出本村三年发展规划,促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8.总结培训。选举结束后,乡镇场、办事处党委将有关选举材料逐村整理归档。选举结果及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同时,对新当选的党支部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促其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三、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遵循以下八项原则:

1.普遍选举权原则。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平等选举权原则。凡被确定为选民的村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即所有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投一张选票,一人一票,而且所有选票的效力完全相等。

3.直接选举原则。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是指凡享有选举权利的村民,可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4.差额选举原则。村民委员会选举,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其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都应差额,不得混在一起设差额,必要时可以分层次投票。

5.竞争选举原则。指候选人为了争取村民信任而采取自我宣传、自我表现、主动承诺和相互竞争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6.“四个提倡”原则。提倡将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成员。

7.秘密写票原则。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行秘密的无记名投票,保证选民在没有他人干扰的情况下,秘密填写自己的选票。

8.民主监督原则。民主监督包括村民群众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纪检和司法的监督等。各村可推选群众威信高、诚信度好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等组成选举工作监督小组,监督选举的全过程。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入“选举观察员制度”、“司法公证”等监督力量。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1.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换届前各乡镇、办事处要对所辖村,县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各乡镇、办事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各种工作动态和情况信息,为全面启动村委会换届把准脉、确好诊。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6〕10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35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16〕10号)等有关法律政策,在宣传教育中,要讲清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讲清中央、省委提出的:“四个提倡、一个注重”的原则,讲清民主选举的意义、原则和程序,讲清哪些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三是搞好换届试点。在春节期间,各乡镇、办事处要确定1-2个基础好的村,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试点,以试点村的成功经验指导全面开展村委换届选举。

四是组织成立选举委员会。各村由村支部和村委会负责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1人,委员4-8人组成(小村4人,大村6人或8人)。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支部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依法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其缺额按推选时得票顺序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妇女代表;多民族村应有兄弟民族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上报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外出村民参加选举;登记选民并公布选民名单;公布选举日期、选举大会地点和投票站地点;组织村民提名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组织投票选举;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和投票活动,组织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办理选举工作其他事项。

五是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在推选村民代表时,要考虑到村民的职业、年龄、民族和居住地比例。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60人。村民代表具体人数,由上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委会成员任期相同,为3年,可连选连任。

六是培训选举骨干。换届选举前,县里重点做好县乡两级负责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驻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6〕109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16〕10号)等有关法律政策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决定及村委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尤其是基层骨干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七是组织财务清理。在换届选举前,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农办〔2016〕43号)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第七届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督促各村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开展清理审计,抓好业务指导。乡镇、办事处干部和县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员要负责督促落实。在选举工作启动前要完成相关责任追究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结果向村民公布。财务清理的内容包括收入、支出、资产、债权、债务等。

2.选民登记

凡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即“本届选民”:

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要通知到人,本人知道村里选举;本人要有明确表示,口头表示,书面表示,哪一种表示可作依据,视村情由选委会定,但必须要有表示);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①本人要向村选委会申请;②不能在原籍重复参加选举,提供原籍村选委会未登记证明;③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④应当在选举前约定此类选民当选后的报酬以及享受集体经济收益等有关规定)。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因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在选举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计算年龄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张榜公布。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因故推迟选举30日以上的,应对选民名单进行核实,并根据异动情况予以调整,重新公布。

3.候选人的产生

一是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原则上5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员会成员设主任1名、委员1-2名;500-1500人的村由3-4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1-3名;1500人以上的村由4-5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3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张榜公布)。委员职数少的,可实行兼职。村委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二是严格制定候选人资格条件。村委会成员基本条件:各乡镇场、办事处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要求,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确立本村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例如村委会成员女委员候选人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热爱农村工作。选民登记完成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向村民公布,引导村民按条件酝酿和提名候选人。

三是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过半数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登记参加选举的过半数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多少确定,以上两种方式只能采用一种。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各项职务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若得票相等,应就得票相等的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包括公示候选人个人(家庭)履行村民义务情况。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应于选举日的7日前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公布其任期目标及施政设想。

是否设自荐人,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自荐人姓名不能印在选票上,不符合正式候选人资格的不能作为自荐人。没有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自荐的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自荐申请,说明自荐理由及施政打算,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自荐人名单。

村委会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各项职务的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人数至少多1人。

4.选举阶段工作

一是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各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投票方式;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办理好委托投票;制作好票箱;布置好中心投票站和若干分投票站,各投票站应设立秘密划票处;确定并培训好投票选举工作人员。

二是搞好投票选举。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选举前要核实参选人数,发放选民证,介绍选票和投票方法。投票选举时,要召开选举大会,上届村委会在选举大会上向选民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在中心会场发表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分别选举。不能先选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主任和副主任。村委会成员至少要有1名妇女。当选成员的选票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才能当选。选民须在中心会场投票站投票。必须严格控制流动票箱,选民确因健康原因,不能到投票站投票,又不愿意委托其他选民投票的可使用流动票箱,其他一律不准使用流动票箱。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张榜公布。每个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应当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选票上候选人顺序按照姓氏笔划排列,不列自荐候选人姓名。选票凭《选民证》发放,由选民单独填写,选民因文盲等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的意愿。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选民的委托,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本人填写的《委托投票书》方能领取选票,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列为候选人的选民和自荐人不能接受代写和委托。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按应选名额以及赞成票多少为序依次确定当选人;如遇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委会的,应当在10日内就不足名额另行选举,选举也应按照差额选举。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达到三人以上但不足应选人数的,应在三个月内补选出缺额。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一名副主任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为止,副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委员推选一人主持工作,直到选出副主任为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当日或次日将选举结果报乡镇场、办事处和县民政局备案,乡镇场、办事处对新当选的全体村委会成员适时召开会议并颁发《当选证书》。

三是选举资料归档。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材料(含选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整理建档,妥善保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

5.新班子建章立制

一是做好工作交接。新的村委会班子产生后,及时与上届村委会搞好交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52号)规定,换届选举结束后,上一届村委会应在10天内向本届村委会移交印章。对拒不移交的,由乡镇场、办事处负责追缴,并追究责任。

二是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在本小组村民产生,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织推选,并获本组半数选民同意。推选出村民小组长后,村委会应张榜公布,并造册报乡镇场、办事处备案。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村委会成员岗位责任和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四、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全县农村党员和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关乎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冬明春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县里成立由县委书记魏湘江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冯德校,县委副书记蔡建军,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德荣,县委常委盘炳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发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等同志任副组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民政局、人大内司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监察局、农工部、信访局、经管局、妇联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办公室,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德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党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彭小兰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监督和协调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场要成立相应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时间、选举机构、方法步骤等,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和场党总支书记是农村党支部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对在换届选举中出现恶性事件的,要追究乡镇办事处、场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选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各乡镇办事处、场要根据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2.明确部门职责。组织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正确对待这次换届选举,并做好农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宣传部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报道,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氛围;人大、纪检监察、政府办、信访局和县妇联要加强对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党章监督,接受群众的申诉;农村工作部和农村经管部门负责在换届选举之前做好第七届村委会任期财务清理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宣传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财政部门负责换届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及培训经费;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破坏选举工作的人和事,维护选举工作正常秩序,各部门通力合作,互相支持,确保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3.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支部在换届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换届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换届选举后要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益,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与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制度和“四个提倡”原则。进一步提高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的认可程度。注重在优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中发展党员,特别是对非中共党员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加强培养,具备党员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不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

4.严格依法依章办事,坚决纠正和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选举工作要坚持依法依章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减少程序,或出现错乱。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6〕59号)文件精神,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当地党委、政府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和党员依法依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对情节较轻的,由乡镇党委、政府或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进行批评教育和依法依章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借选举活动,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民主监督。

5.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信访、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一定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依章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村党员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县、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帮助那些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派出得力干部包村入户,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各乡镇场、办事处要认真巩固换届选举工作的成果。对换届选举中产生的好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和研究。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换届选举结束后,县委、县政府要对乡镇场、办事处进行检查验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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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职工换届方案
2016衡阳市教育文化体育局委员会年教育选举口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区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巩固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教育选举口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发扬民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选区划分、名额分配和选民登记工作,严格依法提名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坚持差额选举,尊重选举结果,严肃换届纪律。

二、换届选举工作机构及职责

按照选举法规定,成立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教育选举口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组长:汪衡湘

副组长:魏宏志、蒋夏林、洪云辉

成员:廖隆舜、肖启亮、韦玉萍(女)刘柳江(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红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教育选举口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组织下设的四个联合选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向选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解答有关选举工作的具体问题、组织、指导选举工作;

(二)按时分发区选举委员会的各项公告,及时发放到选区、到各中小学及村教学点;

(三)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主持投票选举;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时间安排、步骤与方法

按照区选举委员会统一安排,选举口相关工作从2016年8月开始,11月底结束,共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8月15日至8月21日,成立组织机构,参加区里的相关人员培训学习。

第二步:8月22日至9月24日,宣传发动,选民登记。

(一)宣传发动。四个联合选区组织各中小学和村教学点的全体干部职工群众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目的和意义。利用广播、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广大选民和社会重视、参与、支持、配合、投入到选举工作;

(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具体做好三方面工作:

1、选民资格审查。选民资格具体具有三个条件: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没有被依法停止行使选举权。

2、选民登记。对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选民资格条件的依法登记造册,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三增三减”。选民登记必须全面准确,力求做到不错登和不重登。

3、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完成后,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选民名单,选民名单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公布。

第三步:9月25日至10月25日,依照区选举委员会的提名推荐和酝酿协商的代表候选人,开展投票选举,进行代表资格确认和公告。

(一)代表候选人的推荐。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的产生要坚持分类归口推荐,统筹协调把关。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向选举委员会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额不得超过本选区或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二)把握人大代表的条件和素质关。一是享有政治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无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三是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等;1990年以来违反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不能将其提名为人大代表候选人。

(三)代表候选人的推荐程序,1、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2、向选举委员会介绍推荐代表候选人情况和理由;3、各选举口将代表候选人人数汇总报区选举委员会,各选区以选举委员会名义,在选举日的15日前张榜公布;4、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在选举日7日前按选区张榜公告。

(四)依法组织投票选举。

1、做好投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①设立投票站进行投票为主要方式,召开选举大会以及特殊情况下以流动票箱投票为辅助方式,确定选举场所,流动票箱专人负责把关,指定主持会议人选;②核实选民人数;③搞好投票选举的宣传工作,保证选民按照法定程序参加投票。

2、依法组织投票选举。①严格选票的发放;②做好选民的填票服务工作;采用无记名投票方法;③严格掌握委托投票人数和票数,每一选民的委托投票人数不得超过3人。

3、依法认定和公布选举结果。认定的标准: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为有效,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赞成票超过参加投票选举过半数结果有效。

(五)公布代表名单

选举结果公布后,根据区选举委员会的最终确认,将具有代表资格的新一届人大代表,在新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各联合选区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四步:10月26日至11月23日,参与石鼓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代表会议

四、要求

1、切实加强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按照市委和区委的要求,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抽调得力人员,按照区人大的要求,精心组织,特别是联合选区的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抓好选举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工作。

2、依法落实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按照选举法规定,要将换届选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3、做好安全维稳工作。在选举过程中,要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四个联合选区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圆满完成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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