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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证专家库

2016-12-22 13:06:2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专家论证专家库(共9篇)专家论证程序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管理、选取和审查论证程序一、专家库建立及管理专家库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等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成《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会审专家库》和《市建筑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专家论证专家库》,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专家论证程序
专家论证专家库 第一篇

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管理、选取和

审查论证程序

一、专家库建立及管理

专家库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等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成《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会审专家库》和《市建筑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两个专家库,专家库日常工作管理由市建筑协会负责。

二、专家选取和确认程序

(一)施工企业下载《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附表一); (二)施工企业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要求,到市建筑协会从专家库中选择符合项目和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员;

(三)填写《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报市建筑协会。 三、审查论证程序

(一)施工企业应在论证审查会召开前5天将安全专项方案送达专家手中。

(二)施工企业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组织专家组和相关人员进行论证、审查后,填写《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签到表》(附表二)。

(三)填写《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见附表三)。 四、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会审工作由施工企业组织,组织方式、专家选择等参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要求。

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附表一: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 附表二: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签到表 附表三: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

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五份,建设、施工、监理、市建协和市质安监督站各一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签到表

附表三

注:本表一式四,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市质安监督站各一份。

专家论证有哪些方案
专家论证专家库 第二篇

需要要专家论证的建筑安装工程有哪些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需专家论证方案
专家论证专家库 第三篇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专家论证专家库】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

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流程 熟悉设计图纸、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了解工程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对照标准规定识别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施工单位分别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审核安全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监督检查验收专项方案实施效果——发现问题整改完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

专家论证程序
专家论证专家库 第四篇

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管理、选取和

审查论证程序

一、专家库建立及管理

专家库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等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成《市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会审专家库》和《市建筑施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两个专家库,专家库日常工作管理由市建筑协会负责。

二、专家选取和确认程序

(一)施工企业下载《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附表一); (二)施工企业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要求,到市建筑协会从专家库中选择符合项目和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员;

(三)填写《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报市建筑协会。 三、审查论证程序

(一)施工企业应在论证审查会召开前5天将安全专项方案送达专家手中。

(二)施工企业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条组织专家组和相关人员进行论证、审查后,填写《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签到表》(附表二)。

(三)填写《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见附表三)。 四、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会审工作由施工企业组织,组织方式、专家选择等参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论证要求。

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附表一: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 附表二: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签到表 附表三: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

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专家组成员表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五份,建设、施工、监理、市建协和市质安监督站各一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论证会签到表

附表三

注:本表一式四,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市质安监督站各一份。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要求
专家论证专家库 第五篇

南海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要求

(对各方责任主体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时应在市局网站(

二、组织专家论证的单位应当于论证会召开3天前,将需要论证的专项方案送达论证专家。

三、专家应在论证会前对方案进行预审(实地考察),提出初审意见,填写《佛山市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初审意见表》,在论证会开始前,各位专家将《初审意见表》交专家组组长,论证会结束后,组长将各位专家的《初审意见表》和经各位专家签名的《专家论证审查表》复印件交监督员带回站登记。

四、专家论证会召开3天前,专项方案和相关资料应报工程监督机构登记备案(见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备案指南)。

五、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第三方监测方案应由监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后报监理企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加盖执业资格注册章后才能进行专家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企

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六、施工专项方案由施工企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基坑设计方案可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七、第三方监测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该项目基坑支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共同论证。

八、下列人员应参加施工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1、专家组成员;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企业(总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三方监测方案的方案编制人员和监测项目负责人;【专家论证专家库】

5、有涉及勘察设计内容的,可要求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九、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4、相关施工图是否满足施工及验收要求。

十、会议组织单位应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将已经专家组长签署同意修改意见的《专家论证审查表》复印件(附原件核对)交监督机构登记。

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备案指南【专家论证专家库】

一、如实填写《南海区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告知表》或《南海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不含基坑)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信息告知表》(附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情况相关资料)。

二、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论证备案所需资料:

(一)经设计单位编制、审核并加盖设计出图章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其中施工图必须包括:设计总说明、用地红线图、支护周边环境图、支护地质钻孔平面布置图、拟建建筑物基础和地下室平面布置图、支护方案平面布置图、支护剖面图、支护结构构造大样图、支护监测平面布置图。

(二)使用锚索、锚杆、土钉并超出用地红线的:

1、毗邻地块(道路)所有权属人的同意书;

2、专家初步评估意见(内容包括:除锚索、锚杆、土钉外,没有其他更适用的基坑支护结构型式;锚索、锚杆、土钉施工对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等的安全无影响;专家初审意见,方案中使用的锚索(锚杆)可100%回收;

三、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备案所需资料: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总包单位审批GDAQ21101或GDAQ21102)(并附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情况相关资料);

(二)监理审查意见(GDAQ21103);

(三)基坑支护设计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三)使用锚索、锚杆、土钉并超出用地红线的:

1、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对周边安全影响的评估报告;

2、建设、施工等责任单位出具的书面承诺书;

3、经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审批的锚索(锚杆)回收方案及保证措施。

四、其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备案所需资料: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总包单位审批GDAQ21101或GDAQ21102)(并附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情况相关资料);

2、监理审查意见(GDAQ21103);

五、第三方监测方案论证应提交与该工程有关的如下资料(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1、经审批的第三方监测方案(并附方案编制、审核人员名单及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等情况相关资料);

【专家论证专家库】

2、监理审查意见(GDAQ21103);

3、基坑支护设计方案专家论证意见;

备注: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高支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均要求送2份备案。当以下情况:1、地下室两层以上(含两层)的深基坑;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12m(含12m);则要求加送一份方案。

★专家论证会现场还应准备以下资料备查:

(一)基坑支护工程:

1、设计、勘察、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资质证书(建设厅核发的)及诚信手册(复印件);

2、标有建筑红线及用地红线的平面图、基础和地下室平面布置图;

3、地质勘察资料;

4、基坑周边环境调查资料:

(1)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情况;

(2)地表汇水、排水情况;

(3)地面堆载及地面活载情况。

5、第三方监测单位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备案的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

6、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监测单位签订的深基坑工程监测委托合同(复印件);

7、第三方监测人员、监测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变形测量培训合格证或工程测量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

8、第三方监测单位的岩土工程资质证书或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等级为一级时)(复印件);

9、《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名笔迹备查表》(GDAQ20107)(原件);

10、《施工单位(总包/分包)安全管理体系报审表》(GDAQ4316)及附件(原件);

11、《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名笔迹备查表》(GDAQ20108)(原件);

2016方案论证邀请函
专家论证专家库 第六篇

方案论证邀请函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我司施工的 外脚手架专项方案符合专家评审条

件,方案已经监理单位审批,现定 年 月 日(星期 ) 在 组织专家评审,特邀请贵站派人参加。

拟邀请的专家均从市建设局专家库中抽取,名单如下:

此致

敬礼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方案论证邀请函 [篇2]

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 我司施工的 件,方案已经监理单位审批,现定 在 派人参加。 拟邀请的专家均从市建设局专家库中抽取,名单如下: 外脚手架专项方案符合专家评审条 年 月 日(星期 )

组织专家评审,特邀请贵站

此致 敬礼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16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专家论证专家库 第七篇

范文一: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各科室、外包中心、执法大队:

按照太政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局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的总体部署,切实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省、苏州市和太仓市贯彻落实意见中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落实到位,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依法行政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市商贸投资环境。抓好平安建设的巩固、提高和完善工作,努力营造透明高效的政策环境、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定稳定的法制环境、舒适殷实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是将实施依法行政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时刻牢记依法行政,勤政为民的宗旨,将要求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实施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分散在局重点工作责任制中,继续完善责任制内容,强化对各项工作的督导考核,以保证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得更好;三是加强法制工作建设的组织协调,认真解决关系到太仓市投资环境、全市外贸进出口、酒类流通和全市产业经济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做好商务综合执法行政体制改革,按照“批”“管”分离原则,完善监管职责,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目标。

四、方法措施

(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决策机制。健全我局行政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事项论证、听证制度和集体决定制度,强化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决策执行力度,确保决策全过程公开透明。

2、创新党务工作。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科室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各科室、外包中心、执法大队签订《科室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审计,扩大政务、党务、财务公开力度,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管理体系。

3、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组织监督、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机制,扩大群众对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话语权。建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制度,适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4、探索商务执法改革。今年我局按照全省商务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及相关文件精神,对改革方案进行了重新的梳理和调整,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方针,争取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商务综合执法改革目标。

(二)努力提升法制建设水平

1、优化行政服务。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落实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加强行政服务效能建设,优化审批流程。积极申报依法行政示范点,并以此为契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2、改革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管理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整,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着力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3、规范文件管理。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建立受理和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修改、废止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

1、加大执法监察和机关问责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通过执法监察,加大督察力度,保证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完善监察分析、应用和处理机制和群众参与监督的机制。注重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效能程序规范建设,提高监督、服务水平。

2、落实惠民举措。紧密结合单位实际,确保酒类流通、单用途预付卡企业和废旧物资回收点的安全、有序、稳定运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质量。

(四)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加强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活动,普及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营造崇尚法制的浓厚氛围。积极探索法制理念、法制精神、法制文化和商贸法制化等课题,努力使之融入到服务外包、招商引资、内外贸易等各个领域,不断推进法制商贸建设进程。

2、深化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六五”规划,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我局目标管理和效能建设考核体系,采取各种载体,依托多种平台,大力宣传相关法律。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法制宣传手册、标语横幅、电视教育片、电影幻灯片等宣传教育机制,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

3、加强干部学法。强化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公务员学法考核等基本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的法律培训任务,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项培训。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更新学习不少于15天。

(五)依法保障稳定健康发展

1、加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大力整治影响商贸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影响商贸系统稳定的热点问题。在工作职能范围内,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依法防范和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为全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创造公正有序的商贸环境。今年将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反腐倡廉。

2、落实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商贸工作相关规定和程序,完善各类合同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保持持续良好的稳定环境。依法加强各项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3、加快构建商务诚信体系。这是在目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大背景下一种新的工作方式和手段,通过建立政府主导的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布局市场化平台主导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机制,第三方机构主导的企业专用信用评价机制。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取得企业信息,并向社会公开,把评判权和选择权都留给市场,通过市场自我调节。将以这次商务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执法平台建设,综合12312举报中心、视频监控中心和肉菜追溯平台,布局商务诚信信息系统建设,预留升级空间。为今后的商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范文二: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各分局,局各科室:

为贯彻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常熟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省、苏州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深化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适时制订我市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意见或操作办法。市局拟订的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前,应由本局的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行政决策符合法律规定,防止越权决策。要定期对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评估,适时提出修改建议或进行修订、废止,并在局域网站公布清理结果,切实解决法律法规中的冲突和矛盾,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宣传,提高土地法制意识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充分利用“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测绘法宣传日等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以增强全社会公民崇尚法律、遵守国土资源管理制度、珍惜保护和依法合理使用国土资源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有利于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深化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深入推进土地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完善土地交易市场建设,积极推进网上审批、网上交易和网上监管,加快推进电子监管系统建设,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土地交易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管理的相关政策。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交易监管平台,完善经营性用地公开交易条件、方式、程序等,杜绝土地交易中的恶意竞争和串投标行为。继续发挥土地登记、批后监管违法用地查处、地价评估会审、联审作用,进一步规范土地交易行为。

四、落实责任,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通过签订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执法监察及案件查处、违法用地监控查处、《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责任书、下发土地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意见等,进一步明确和梳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岗位、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将执法职权落实到岗位,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重点对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进行评议考核,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行政处罚是否符合自由裁量权基准标准,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部门和人员,要按照执法责任和土地问责制度予以追究和严肃处理。

五、公开政务,提高行政透明度

在土地评估价格会审基础上,扩大土地评估项目本身的会审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制度,包括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窗口办文制度等一套相对完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或者延期答复等环节,落实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确保答复依法有据、准确及时;进一步优化门户网站,加大网上政务公开运行力度,加强在线交流和公众互动;进一步强化办文窗口管理,提高窗口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办文窗口作为服务基层、服务民众、服务社会以及政务公开的重要阵地作用。

六、规范运作,提高复议诉讼质量

【专家论证专家库】

把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作为考核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维持行政机关的正当行政行为,依法保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对明显错误的行政行为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坚决依法给予撤销。严格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纠错功能和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作用。对阻扰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行政复议而不履行复议程序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严格行政诉讼出庭制度,行政领导出庭应诉率达100%。

七、追究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决策的监督程序和监督方式。对违法决策或因决策不当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具体要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完善征求意见、公开听证、专家论证、决策风险评估等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实现党组重大决策合法论证率达100%,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重大事项的依法组织听证率达100%。要在依法履职的同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民众的监督,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的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

八、采取措施,提升“法治国土”新形象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国土”建设作为提高执政能力和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分析本部门在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问题和不足,重点要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一把手是依法行政、重大决策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唱好主角,担起责任。领导干部要做好学法笔记,按要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德工作。

二是当好参谋。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政策研究、行政复议诉讼、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根据依法行政的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是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要真正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需要建立依法行政的监督检查制度,更需要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市局将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在本系统接受上级部门考核的同时,加强对各基层分局(所)和相关科室的考核。

范文三: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贵阳市工商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市委九届三次、四次全会、市“两会”和全省、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守住两条底线,探索双赢之路,在新起点上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要求,坚持服务发展升级、守住法律底线,努力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在统筹落实方面抓提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改进考评方式,健全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在全局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比重,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完善依法行政考核通报制度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贯彻落实好即将发布的《贵州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定》,积极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和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培训,推动我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强法制工作研究,为我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撑。

二、在制度建设方面抓提升,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围绕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工商立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突出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坚持科学民主立法,着力提高工商立法质量。要探索工商法制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业务门与专家学者、行政管理相对人多方参与的联合起草方式,完善草案审议程序。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反馈市人大、市政府法规、规章草案的咨询论证和征求意见情况。实行规章清理常态化,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局做好地方性法规的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三、在文件审查方面抓提升,强化责任落实

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机制,继续贯彻实施好《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强化文件起草部门对拟规定的重要制度和措施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工商部门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报政府审议前,应当先送本级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制定依据、相关部门书面意见等材料。工商局业务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送法制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

采取定期清理检查、不定期抽查、受理管理相对人举报等多种方式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电子报备工作,要重点加强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在健全决策机制方面抓提升,促进依法决策

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制度。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应依法组织听证、公开征求意见。健全决策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逐步建立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和跟踪反馈机制。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高度重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未经风险评估或者经评估存在较大风险的,不得作出决策。进一步完善决策监督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重大决策提请审议、会议讨论、决定签发、档案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推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制度,推动建立工商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积极做好本局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法律顾问工作,及时提供预见性、可操作性强的咨询论证意见,防控法律风险,提供最优的法律路径。建立健全工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讨论、发表法律意见工作机制,加强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所涉及法律法规的咨询释疑工作,为改革后各事项在全市工商机关顺利办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五、在优化政务环境方面抓提升,推动依法履职

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改革的新举措,从减少数量为主向创新审批方式和提高服务质量、效率转变,推进相对集中许可的试点,完善市级工商权力清单,适时调整权力清单事项,指导区(市、县)工商部门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本级机关“权力清单”并按程序公告,通过“权力清单”把本机关能干什么清楚明白地列出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制定“责任清单”,将本级机关各项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和具体责任并向社会公告,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建立完善依法审核、发布和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优化办事程序,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六、在加强执法监督方面抓提升,规范执法行为

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重新梳理市级工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完善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调查规则,实行执法活动都有音像记录或书面执法笔录,进一步规范执法取证活动。向社会公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强化执法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参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推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市、区(市、县)执法部门整合执法力量,积极推进综合执法,逐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强化公正执法体制制度保障,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建立完善执法部门联动执法、协调合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执法人员规范管理,推进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违法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

七、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方面抓提升,依法化解矛盾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强化行政复议宣传,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效能和案件处理质量,积极引导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等法定渠道解决。监督工商各级执法机构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按照法定期限和要求提交行政答辩状和相关证据材料,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备及相关报表制度,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相关资料。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增强行政调解透明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各级工商法制机构要及时报请本级行政机关和部门,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加强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准确掌握《行政诉讼法》修订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总之,2016年全市工商系统的法制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省工商局的坚强领导下,主动适应新常态,深入找问题、找差距、找目标,切实抓统筹、抓落实、抓提升,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守住法律底线,把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为全面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当好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

范文四: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作,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两富两美”新武功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通过依法行政的实践,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注重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倒查制,提高法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和政令畅通;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网上政务,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创建服务型、学习型的机关,切实提高本部门本行业及其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在事关我县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要的投资项目的制定,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和行政行为时,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滥用职权,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特别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武功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由民政局出台规范性文件,由业务科室拟稿,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签批,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呈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在不断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责任制的作用。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

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从政工作

1、在开展民政事务管理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

2、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3、加大对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行查处,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备案审查。

4、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质量

1、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县法制办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要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责任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责任人,制定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通过定期的监督通报,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群众”的形象。

2、探索高效动作的行政审批制度。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理顺民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简化审批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完善联审制度。对于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程序贯彻执行,明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等规范程序,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承诺,特别是对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要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探索集中行政审批受理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强化对行政执行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2016建委工作总结和计划
专家论证专家库 第八篇

建委工作总结和计划

一、**年工作回顾

**年,是我委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的第一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全市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有利时机,把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要求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扎实推进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重点区域和市政道路设施以及民生工程建设,实施美丽乡村行动计划,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弘扬岭南建筑文化,强化建筑行业管理。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攻坚克难,全力完成市政道路建设和重点区域建设整治工作任务。

1.推进64项路桥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市政府交办我委负责城市道路建设项目64项,我们主动抓好前期和资金计划等工作,想方设法克服道路建设中的拆迁安置、“城规”与“土规”不符等难题,全力推进市政路桥建设计划实施。完成钟三路、芳村体育中心规划路三期、深涌北路东延长线等31个路桥项目。

2.完成10座天桥建设和brT沿线加建雨棚任务。**路口、云城西路、同泰路-从云路口、华南理工大学北门东莞庄路、江湾路-中海名都、开创大道-宏光路口、广园东路-中科院地化所、黄石西建材市场、新港东路-中洲中心、开创大道-连云路口天桥10座天桥和brT沿线22座人行天桥加建雨棚的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

3、全面铺开同德围和金沙洲区域整治。“完善金沙洲、同德围基础设施建设”也是市政府确定的“**年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我委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推进。

同德围地区综合整治。举行同德围地区综合整治工程启动仪式,成立了以陈如桂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同德围地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以政协委员韩志鹏为主任的咨询监督委员会,“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政于民、问效于民”的同德围模式获得社会广泛认可;编制了《**地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整治工作任务;新建了同康路,建成罗冲围天桥,打通并升级改造了富康路,完成了同德花园同雅东街通往石井河岸边道路硬化、广清高速庆丰收费站辅道改造、北环高速公路上步桥底人行涵洞整治等工程;开展地铁八号线北延段(文化公园-白云湖)、南北高架路、同德中学新建校区、同德医院、鹅掌坦压缩站改扩建等工程前期工作,完成了同德公园与公厕建设和市**中同德校区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南德变电站已动工建设。

金沙洲地区综合整治。研究制定了《完善**地区基础配套设施工作方案》,建立了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台帐和整治督办协调机制;金沙洲大桥扩建工程已进场施工,沉香沙大桥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大坦沙大桥系统工程正在报市发改委申请立项,地铁6号线一期(浔峰岗-长湴)即将完成基建和钢结构安装工程,区内康园路、路北辅道、路南辅道、路南辅道隧道、3号路等正在进行沿线征拆;金沙洲地区4个变电站中110千伏横沙变电站已建成投入使用,沙贝变电站正按计划推进施工;规划配套建设18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已建成9所;**中医药大学金沙洲医院正在施工;金沙洲地区拟建5个公交站场中3号公交站场已开工。

4.牵头推进海珠生态城规划建设。在万书记亲自任组长的海珠生态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指导下,在常务副市长的具体指导和督查下,我委狠抓海珠生态城规划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出台了《海珠生态城**年二~四季度和**~2016年工作方案》、《海珠生态城建设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生态城规划、土地调查收储和出让、基本建设启动等方面也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高标准完成面积66.7公顷的海珠湿地一期建设,建成八大景点顺利对外开放,为万亩果园湿地总体保护建设提供了示范。

5.牵头农民工博物馆和黄金岸线建设工作。我委与白云区用了4个半月时间,完成农民工博物馆主馆改造、陈列布展、周边环境整治、生活实景区复原等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成立“珠江黄金岸线”七个专项小组,按照“一、三、五、十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细化下达了各项任务的实施节点目标。目前,“六大主要任务”基本完成本年度的工作任务。

6.新增停车泊位3301个。会同市交委,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年改善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工作计划》,明确今年我委年度建设任务为3000个,实际完成公共停车泊位3301个,完成全年任务的110%。

7.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人居社区环境整治。今年重点对湛塘路社区、金花街蟠虬社区、沙园广重社区、沙湾古镇核心区等12个社区按照道路升级、绿化美化、路灯改造、建筑立面翻新、架空线下地、“平改坡”等内容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启动新一轮“省道、国道、铁路、高快速公路、城市出入口”等重要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目前已统一了整治工作思路,明确了整治工作分工,拟定了“净化、美化、绿化”工作标准,并编制了《**市重要交通沿线环境整治“净化、绿化、美化”综合整治标准)》。

8.完成农村路灯二期工程和城中村路灯建设。在去年农村路灯一期顺利完工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推进农村路灯二期建设,涉及花都区、白云区、增城市、从化市24个镇、街,合共建设61469盏路灯。12月底完成施工安装、调试亮灯工作。

(二)勇挑重担,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

1.牵头组织开展生态城市专题学习考察调研取得优质成果。按照市委部署,今年2月开始牵头组织开展新型城市化16专题之一“建设以花城、绿城、水城为特色的生态城市”学习考察调研活动并制定**新型城市化发展的政策体系“115”系列文件之一《关于推进低碳发展建设生态城市的实施意见》。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115”政策文件后,我委立即着手贯彻落实。

2.牵头筹办“一奖两会”成果展获得圆满成功。牵头全市46个单位组织策划“**城市创新及新型城市化建设成果展”,展示期间,共迎来56个国家和地区、近200个城市和国际组织的海内外人士4万多人次观展,国家、省、市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

3.举办**年**国际灯光节。继续采用“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成功筹办****国际灯光节并于12月15日在**花城广场开幕。以“大自然与城市共生,科技带动文化发展”为主题,集中39项创意灯光作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展示,受到了市民的热烈欢迎。

(三)统筹城乡,大力推动美丽乡村和名镇名村建设。

1.全面启动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工作。自9月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之后,我们以规划为纲,编制完成26条不同类型、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规划,建立了市、镇、村三级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重点推进“七化工程”和“五个一”工程;以管理为重,制定《**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工作指引(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修订《**市村镇建设管理规定》,发布《**市美丽乡村民居图集》,为村民建房提供便捷的报建渠道,规范农民建房行为;以示范为先,确定了市级14条美丽乡村试点村,确保**年建成,到2016年,全市共建成122条美丽乡村。【专家论证专家库】

2.稳步推进名镇名村创建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开展名镇名村创建工作,建立了名镇名村创建项目库和资金库,以区(县级市)财政投入为主,市财政专项补助为辅,同时整合中心镇、新农村、水利、“双百共建文明村”、北部山区扶贫资金等各种资金,重点向名镇名村创建倾斜。

3.进一步完善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全市15个中心镇共有92项市级财政扶持建设项目,其中镇、村道路改造工程28项,新建立交1座,修复加固桥梁2座,基本实现了通水泥路、通车,解决了镇、村出行困难的问题;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水泵站2站,从根本上解决了部分镇、村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问题及“水浸街”现象。

(四)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

1.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取得成效。一是完善了法律法规。在全国率先将绿色建筑管理纳入政府规章立法,由我委组织起草的《**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草案)已完成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立法程序,预计明年出台。二是打造了技术支撑体系。编制了《**市绿色建筑设计指南》,建立了建筑、设备、环境6个专业39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扶持了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编制和建筑节能新技术开发方面近60多个科目的研究。三是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严格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节能专项验收备案,至**年底,完成建筑节能设计备案项目总数670项,并通过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查等措施,确保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四是打造绿色节能示范工程。中新知识城安置小区、**国际服装展贸中心等6项工程获得国家级节能示范工程称号,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项目总数24个,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处于领先地位。五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已有约388.46万平方米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其中获得标识项目的总量达到了22个(含运营标识2个),绿色建筑“双百”示范项目10个,通过绿色建筑设计审查的项目20个。

2.传承和弘扬岭南建筑文化迈出新步伐。召开了**市弘扬岭南文化与发展绿色建筑动员大会,发布了《**市规划建设领域弘扬岭南文化与发展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建立了弘扬岭南文化与发展绿色建筑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一系列传承和弘扬岭南建筑文化的研讨、调研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岭南特色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实践热潮。在文化公园水产馆主办了“其有其无:岭南现代建筑作品选展”,组织开展“岭南建筑设计暨绿色建筑技术”四期培训班,从事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和项目管理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1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在广东省优秀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中我市获奖项目总数排名第一。

3.推广新型墙材等技术取得新进展。全年新墙材生产量达24.89亿块标砖,新墙材应用量达15.46亿块标砖,节约土地资源2550亩,节约能源9.58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硫1916吨,新墙材应用比例约95%(市区达到了98%以上),有力地保护了土地资源,净化了环境。

4.建筑行业节能减排取得新成效。全年散装水泥供应量预计约为580万吨(本地企业),全市预拌混凝土产量约为150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供应量约为160万吨,全市全年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折算约节约标准煤30万吨,减少向大气排放粉尘5.83万吨、二氧化碳26.1万吨、二氧化硫0.02万吨

(五)协调统筹,有效解决制约工程进展的诸多难题。

1.协调解决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市政府年初提出的“协调贵广、南广铁路**段、穗莞深城际、佛莞城际、广佛环城际等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线网建设,加快地铁六号线、七号线、九号线、广佛线**段建设进度,尽快启动新一轮地铁线网建设”工作任务,我委主动服务,制定方案,协调推进用地报批、环评、三电迁改、征地拆迁,保障工程正常开展。

积极协调电力设施建设工作,今年完成电网投资57亿元,投产输变电项目32项,新增主变容量443.5万千伏安,投产线路长度为497.7千米,完成了500千伏粤东出线工程、中部电网网架优化工程,有效缓解了电网结构性缺电问题。积极协调机场扩建工程及机场噪音区治理工作。推动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一期围网建设。协调推进**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二期工程(珠海LNG项目)项目,已完成9公里的管线建设工程,完成西气东输项目增城石滩门站建设工程。

2.逐步解决“烂尾楼”和“临电”小区等历史遗留问题。出台公建配套设施管理规定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梳理出历史遗留33宗烂尾楼项目,目前已协调处理11宗,余下的正在加紧推进问题。积极解决因各种历史原因造成的“临电”小区问题,目前已完全解决并通永久用电的有24宗,已落实改造资金和方案的有28宗,另有46宗正在抓紧协调推进。

3.有效化解征拆难题。想方设法推进洲头咀隧道、马庄巷地块、龙归城李坑供水管网工程、艺苑变电站、沙汕路、金沙洲大桥扩宽、广清高速路庆丰收费站掉头辅道、海珠桥危桥抢修、丰乐北路快速化改造、省工伤康复中心、猎德大桥系统北延线、广深高速路大观路出入口改造,以及地铁、公交站、人行天桥等重点市政工程的征收补偿、管线迁改工作。

(六)强化监管,规范建筑行业发展秩序。

1.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建筑市场秩序日益规范。建立了电子见证信息化集成体系,检查并处理招标文件存在资质错误、限制竞争等问题68个,与招标控制价对比节约建设投资65亿元。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736.75亿元,同比增长了11%;房屋施工面积8718.6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了3%;房屋竣工面积2878.8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了116%”。在我市建立诚信档案的建筑企业共2621家,其中施工企业1429家、监理企业157家、招标代理企业159家、造价咨询企业86家。

2.以实施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制度为主要抓手,狠抓工程质量安全。一是层层分解并监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严密监控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二是在国内首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网络系统”、“**市混凝土质量追踪和动态监管系统”和“检测监管系统”三大信息网络系统,实现了质量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监管保证工程质量,检查混凝土企业124家、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51家,抽检砂浆产品118个样次。三是制定建设工程“末位管理法”制度,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制度施工现场评价结果为基础,激励末端工地管理能力,整体提升全市建筑工地的管理水平。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了“专家论证”制度、“专家验收”制度和“现场双确认”三项制度,进一步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先后开展了夏季高温时期建筑施工安全、“打非治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高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等10次专项检查,有效防止了工地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全年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6项,省优良样板工程13项,“五羊杯”质量奖15项,4个工地获评“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47个工地获评“省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103个工地获评“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五是组织编写了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指南、轨道交通质量监督与验收实施细则、设备安装和市政工程质量通病手册等四本规范性管理书籍,在国内引起较大反响。六是加强安全培训,对全市2300多个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各街、镇、村(社)的党政人员、城管执法人员约9000余人,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安装单位、维保单位、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安装、维保和使用人员约7000人进行了安全培训。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全市已有111家施工企业,464个工程项目完成达标。

3.认真开展“三打两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了《市建委开展“三打”专项行动组织方案》、《市建委开展打击欺行霸市(在工程建设中非法控制招投标的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等9个方案。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拉网式摸排,在打击围标串标等非法控制招投标专项行动中,发现线索32宗,实施行政处罚20宗,涉案单位20家。

4.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确保我市建筑设计质量。强化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认真开展勘察设计工程业绩核查,积极组织编制前期咨询研究类、房建类、市政类、地铁类设计招标文件范本,印发了《**地区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市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审指引》,对我市设计概算实行精细化管理,完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诚信档案,累计办理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档案登记达717家,全年共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招标345项,金额19.57亿元。共组织对**市国家档案馆新馆二期工程、**地铁运营指挥中心等20个项目进行了超限审查。

5.狠抓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权益保障,促进行业维稳。至今,共调处涉及工程款和工资纠纷及信访案件30宗,组织召开清理工程款拖欠方面的协调会50次,促进施工企业为422个项目农民工购买工伤险和建筑意外伤害险。

(七)抓廉政,打造风清气正干部队伍。

出台《**市建委“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建设廉洁建委”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五个类别、三个层次的建委系统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制订下发《加强建委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意见》,加强直属单位审计,完成年度审计21项。重点开展“打击商业贿赂”活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关键环节实施重点整治。

二、**年工作的初步设想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又是我市新型城市化发展全面铺开的重要一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继续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对于我们城建工作而言,“稳”就是要保持城乡建设事业的平稳发展、保持系统大局稳定;“进”就是要抓住“115”政策文件的实施落实,努力在推动新型城市化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上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新的一年,要在保持“稳”的前提下,在“进”上争取更大作为、力求新突破,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此,新的一年,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新型城市化,坚持“建设为重、民生为本、统筹为要、生态为基、法规为据、党建为魂”的工作方针,突出拓宽骨架、完善功能、改善环境、塑造特色,进一步加快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积极创建生态城市和美丽城乡,加大行业管理和改革力度,提升城乡建设品位和人民生活品质,为打造低碳、智慧、幸福和美丽**奠定坚实基础。

明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建设为重,大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新型城市化发展和“123”城市功能布局及“三个重大突破”要求,推进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健全主骨架交通路网,提高主干路网的容量,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全市城乡一体化的高等级路网。在抓好续建工程建设的同时,重点抓好中心城区、知识城、东部港区以及联通北部副中心的道路建设和省级改造。

(二)以民生为本,大力实施城乡环境改善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推进同德围、金沙洲等交通解困区域各项整治工作,做好农村路灯和城中村路灯安装收尾工作,为主要地段建设天桥和加建雨蓬,搞好城区高架路隔音屏建设,减少噪音对市民影响。扎实开展高快速路、省国道等城市出入口环境整治工作,促进城市净化绿化美化。继续打造美丽乡村,做好14个市级创建点的建设督查,确保**年底完成创建任务,坚持因地制宜,将市级3镇4村建成第一批高标准的名镇名村,确保实现**年建成5个名镇42个名村。

(三)以统筹为要,大力抓好重点区域和重大项目督办工作。协同国土、规划和各区政府,加快开展**国际金融城、海珠生态城、珠江黄金岸线等重点发展区域建设,协调白云机场、贵广、南广铁路**枢纽工程等重点工程,跟进城际轨道交通、市区环卫、电力、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

(四)以生态为基,大力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和建筑节能工作。积极牵头协调推进生态低碳城市建设,确保完成**年工作计划。围绕“低碳城市”建设目标,加快绿色建筑和绿色新区建设步伐,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全方位监管,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研究发展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完善技术标准,做好对绿色建筑实施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着力打造海珠生态城、国际金融城等一批绿色城区示范项目新亮点,建设一批富有岭南地域特色、体现绿色节能低碳理念的示范项目。

(五)以法规为据,大力促进建筑市场规范和监管执法建设。继续发展完善招标程序和开评标办法,加大力度治理围标串标及卖标行为,打造“阳光招标”。围绕省、市“两建”要求,抓好建筑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管理和行政审批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深入开展以严格执行标准规范为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活动,继续推进混凝土生产设备投料数据监控系统建设和混凝土试件芯片管理工作,开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安全质量常态化执法、信息化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持平稳低发态势。

(六)以党建为魂,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导向和选拔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建设廉洁建委为主题,分季度开展四个专题活动。

(编辑:新新)

2016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篇
专家论证专家库 第九篇

第1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我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排查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努力实现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持续开展大练兵,切实提升综合应急队伍灭火救援能力、企业单位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和公民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不断增强建设项目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县住建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二、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各相关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作任务

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在建工地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一)全面排查摸底

6月20日前,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属企业及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自查。

1、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内容: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加强工程合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制度情况,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手脚架等设施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外脚手架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对方存在的安全隐患。

2、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对消防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存完好有效的,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二)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利用施工工地、单位宣传栏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筑工地、高层住宅、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2、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开展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企业,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监督企业针对本行业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演练,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因地制宜确定训练项目,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培训和演练,切实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人员深入排查,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二)认真履职,加强督查。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所属在建工程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排查定期通报整治信息,我局将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将给予处罚并通报。

第2篇:建筑施工坍塌事故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根据县安委会《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实际,我局决定自2016年6月至12月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和遏制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桥梁、深基坑、高边坡等坍塌事故。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专项整治内容:

1、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2、看脚手架进场材料等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3、看脚手架搭设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4、看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注工序等作业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5、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及与施工方案一致;

6、看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7、看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及整改措施是否到位。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依法落实施工、建设、设计、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构,配足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系,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各级责任。

(二)制定落实各项方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编制完善的总体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发现并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实用的安全监控、监测技术、预警设备和管理系统,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安全技术监管能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施工现场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施工管理和安全培训。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现场施工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得到限期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合格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相关部门暂扣或吊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底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至8月,建筑施工企业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项目部、班组,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监督检查阶段:10月底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份,总结分析,归纳评估。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做好督促落实等有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重在治本。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紧紧抓住施工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既要抓住汛期、事故多发期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工程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重日常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深入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努力遏制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有效抵制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3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办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现就全县住建系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红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

三、主要工作

(一)做好组织部署工作。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及时制定活动方案,落实经费,精心部署,组织开展贴近企业、贴近一线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发动企业、职工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行业特点,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周、标准化推进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传播安全理念,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基层,送到一线作业人员,在全行业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对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普及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对承接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隐患和问题。

(五)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督促企业落实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施工,确保各项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达标。要加强创建过程考评指导,组织召开现场会,通过典型示范引路,增强企业标准化创建意识,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

(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检查,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查处。充分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组织专家走进企业、走进现场,帮助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和问题,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燃气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城市街道、社区,指导群众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对易发生事故部位及常见的不正确操作方法,进行现场指导和纠正,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第4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省、市、县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以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各项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质量安全目标

根据县政府以及市建设局下达的2016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1)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100%合格,并争创优质工程。(3)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力争100%达标,同时创建省级标化示范工地不少于1个。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确保2016年底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0%达标。(5)积极开展创建优质工程活动,全县创建市级优质工程工地不少于1个。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动态监管

1、坚持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分解落实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目标责任制跟踪考核,每季度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和不定期通报行业安全生产情况。

2、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健全“业主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促进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开展项目监理机构考评,强化总监负责制和履职能力,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把关,促进监理工作水平提高。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名称及主要责任人姓名,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政府部门监督,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对违规的责任主体以记分形式严格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并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及评先评优联动,促进责任主体履行职责。

3、深化层级指导和监督管理。转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式,实行服务—监督—管理模式。加大巡查检查、明查暗访力度,强化乡镇政府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检查职责,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砼企业、标准化工地等综合巡查小分队,开展随机检查、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二)依托“三网”,推进“三化”建设

1、完善“三网”推动企业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动态系统和检测信息监管系统,推进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三网”信息资源,推动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

2、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依托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技术、设备和设施、企业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安全的标准化管理。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发挥标准的规范、约束和导向作用,逐步规范行为,提升管理水平。

3、推进集约化生产。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一体化”以及外脚手架和模板等周转材料租赁安装“一体化”模式,提升专业化水平。探索运用先进的建造模式,改变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应用工厂化制造、机械化施工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转变建筑施工生产方式,提高技术装备率和劳动生产率,缓解劳务市场矛盾。

(三)守住安全“保底线”,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1、继续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健全标准化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以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手段,施工企业方面,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落实企业自评、属地考评和层级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6)规定的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努力提高企业达到“合格”标准的比率。施工现场方面,严格执行《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加强创建过程动态考核指导,加强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管,强化奖惩措施,力争100%达标。

2、以重大危险源防控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继续实施重大危险源网上报告、台帐管理和巡查检查制度,有效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制度,深化建筑模板、外架及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及现浇砼结构等三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进一步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台帐管理、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反馈等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深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严格保温节能材料、安全网等进场检验,禁止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改造材料。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健全完善事故查处督办、事故约谈、事故现场会、事故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制度,加大事故惩处、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与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企业综合实力评比等评先优评活动以及企业信用评级、市场招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等挂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

(四)突出质量“生命线”地位,狠抓主体结构安全

1、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进一步加强钢筋、水泥等主要建筑原材料质量检测工作,完善检测情况公示制度,跟踪落实不合格材料整改,确保进入建筑工地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建筑钢筋、水泥、砖、铝型材、节能保温环保材料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材料、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的行为。

2、严把施工质量关。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小学校安工程、“五大战役”等民生工程为重点,加强施工过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关键节点的质量控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部两级质量管控体系,配备合格的施工现场质检人员、必要的检测仪器,确保施工质量满足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3、严把工程验收关。强化混凝土结构工程监督抽测以及主体结构验收前混凝土实体强度实测实量,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强化质量通病处理措施,确保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有效减少质量投诉。

4、加强预拌砼质量监管。督促指导预拌砼企业建立和完善以试验室为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砂、石、水泥、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严格砼配合比控制,严格掺合料品种和掺量控制。深化预拌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整治,从生产、运输、交货、浇捣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5、大力倡导工程创优。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创优意识,落实优质优价政策,激发企业积极性,争创优质工程,打造彰显企业品牌形象的标志性工程。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开展专项评优活动,对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项目管理等各方参建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奖优罚劣。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吸收和引进先进技术标准,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

(五)加强宣教和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等活动,加强企业管理层、技术层以及一线生产操作层三个层面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企业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中坚技术力量,加大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预拌砼企业技术骨干等人才培养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劳务培训基地建设和劳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

2、继续强化监督队伍能力及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行风评议和廉政承诺制,对监督队伍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进行量化考核指导,促进监督人员廉洁自律,提高业务水平,建立一支廉洁、高效、敢抓善管的队伍,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六)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定期报备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随时调用。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做好应急演练等基础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注重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逢节假日、重大节日等敏感时间以及高温酷暑、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前,及时发出预警通知,结合行业实际,提出指导性对策措施,开展检查督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对所属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排查分析,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5篇: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省、市、县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以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杜绝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一般伤亡事故,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章立制,积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制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制度,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建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把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相结合、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相结合、与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相结合、与创优评先工作相结合、与企业劳保费率相结合、与预选承包商名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以及企业综合实力评比工作相结合,努力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

(二)加强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或项目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等制度。根据上级部署,认真实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工程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落实施工过程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带班管理制度,加大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城镇燃气管理,规范建设行业有关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监管。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标准化工地建设,继续推行企业差异化监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进一步开展,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副职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活动,依法查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加强现场与市场联动,加强企业资质、个人注册资格的动态监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按照“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要求,认真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改进执法方式,在执法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和廉洁执法,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生产安全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推动监管责任落实。统筹城乡建设管理,落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开展专项整治,杜绝较大及多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推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为抓手,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混凝土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开展城镇燃气经营服务企业、城市公园公共设施等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极端天气下城镇供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指导,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确保行业安全。重点做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强化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力度

加大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力度。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备案、安装质量检测、拆装告知、网上申报、使用登记以及起重机械租赁单位行业确认、起重机械相关企业信息备案等制度,督促起重机械租赁单位、检测单位、拆装企业、使用单位落实起重机械购置、进场、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拆除和维修等规章制度,切实消除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2、继续开展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

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加大模板、脚手架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体的监督管理,强化模板、脚手架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脚手架扣件、钢管以及悬挑构件质量的检查,落实脚手架旧扣件、旧钢管进场检测、验收制度,严肃查处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建筑工地模板、脚手架搭设质量得到较大改观。

3、大力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县政府部署,根据《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建设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广使用阻燃式密目安全网,开展建筑工地(含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提升建筑工地灭火救援能力和一线职工火场逃生自救能力,有效改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环境,消除火灾隐患。

4、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结合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开展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的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各乡镇燃气经营门点检查指导,宣传安全用气知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

5、综合整治建筑施工扬尘。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工作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升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若干规定》,细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具体措施,推行绿色施工。鼓励有条件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建成绿色环保搅拌站,搅拌楼、料场实行全封闭生产,有效减少粉尘污染。

(五)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燃气经营服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一线工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在建建筑工地参加建筑工地应急救护员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能力。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筑施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各项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贯彻落实《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对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严格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序、高效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

(七)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每季度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每个在建项目工地一线和燃气经营企业,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对存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重大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工作

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和配合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的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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