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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6-12-20 09:27:4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共9篇)2015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8篇2015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8篇第一篇一、指导思想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5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8篇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第一篇

2015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8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5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0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其中: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

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

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进。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3、督查考核。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5〕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1、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三)廉洁自律。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

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5〕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1.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工作。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2015〕110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做好使用许可和生产证申领服务工作。依法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

3.提高安全许可的效率和质量。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三)进一步落实过程性安全监管措施

1.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5〕88号)精神,推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到位。一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二是以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培训为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结合《省危险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三是结合拆除施工、检维修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

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在全区全面完成首轮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持续改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管理,注意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的配合协调,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评估活动,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和消除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3.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成品油、危化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三是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特殊气候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注重检查效果,强调检查闭环管理。 继续推进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在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评价报告、化工专

2016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第二篇

2016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秉承安全生产生产领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责任具体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打非治违、基层基础“四项工作”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全年对非煤矿山企业检查不少于20矿次,对其它行业领域企业或工程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24次。

(二)隐患到期复查率达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处理率达100%。

(三)执法检查中程序合法、法律文书使用规范,无错案发生。

(四)执行县政府规定,加大事前处罚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事前处罚任务。

三、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范围和内容

应当按照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办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劳动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它情况。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四、工作重点

镇政府安监部门除有计划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外,还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要求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2.承担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3.承担组织协调打击有关非法生产工作;

4.组织协调烟花爆竹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5.履行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职责;

6.指导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7.承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都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任务,利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年”活动氛围。全镇所有企业、大型经营单位(超市、网吧、饭店等)和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至少要悬挂一条横幅,各村张贴标语不少于20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上旬至11月底)

继续开展进企业、到田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期间,由镇安委会牵头,安监所、派出所、建管所、农技推广站等单位共同参加,开展进企业、到田头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张贴标语和现场咨询等形式对广大群众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安全生产常识、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从业人员和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防范事故的能力。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帐、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中旬)

1、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做好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能方可上岗。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统筹安排,重点组织对电工、电焊工、登高作业、架子工、厂内机动车驾驶、起重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门培训。高危企业要切实加强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做到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百分之百参加培训,操作规程考核百分之百满分。要加强新工人、转岗、轮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分期分批建立好安全培训档案,做到一期一卷、一人一档。

2、镇安监所负责对全镇企业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培训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负责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确保企业安全培训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日常执法检查严格按照执法计划执行,确保检查次数、检查程序、检查内容、隐患复查、违法处理“五到位”。

(二)每月月末将计划完成的情况提交说明,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承担因检查不到位、执法不当等带来的不利后果。

(四)注重检查执法经验总结,不断优化检查内容和执法艺术,切忌暴力执法,做到执法检查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注重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015年……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第三篇

2015年***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的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战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确保实现“四落实”、“四提升”、“三下降”、“一杜绝一减少”目标,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效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水平、有效提升事故防范能力;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明显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公路站要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验工作,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

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三轮车载人等违章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理,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农用运输车辆非法载客,大力宣传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客运交通工具。

(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加大对大型商场、旅店、饭店、学校、医院、网吧、大型的集市贸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三合一”建筑居民住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设施,安全条件不完善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待业整顿。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凡是违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四)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严格检查民爆器材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自生产、烟花爆竹作坊、炸药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非法运输组织者,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严禁烟花爆竹摆卖销售一条街和集中贸易的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料的安全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

防事故发生。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施工安全。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建筑施工设施,特别是深基坑,管沟(地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落地式脚手架等重置运输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触电装置;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事故,凡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限期整改。

(六)举办的各类活动安全。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同时,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要活动场所,商品促销点和可能发生人员踩塌事故场点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的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有关单位整改,整改不合要求的给予停业或关闭处理。

(七)严肃事故处理工作

对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143号)规定,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跟踪责任追究落实结果,依法对相关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对瞒报、迟报、谎报和权责群众举报的事故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工作

为确保大检查活动得到明显成效,镇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此次行动由镇党委、政府组织领导,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将这次行动的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上报。采用“班子成员包区、包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块”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职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严肃纪律,注重实施。镇、村、企业必须切实推进与落实此次专项行动,严禁推诿塞责、应付敷衍。要按不同行业领域的要求进行排查,严格逐项排查检查,认真细仔地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提高排查与整治效果。对工作中存在排查不细、一般隐患没有督促整改到位的相关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协同配合,畅通信息。参加活动人员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行动整体推进。一是在排查过程中,排查人员遇到的疑问、难题,

由相关业务线人员要给予指导、解答;二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涉及到工矿商贸企业、交通、食品、特种设备、水利等相关业务线负责人、业务人员要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沟通,督促本业务相关隐患的整改。三是及时收集活动信息,汇总后按时上报。

2015年3月20日

xxx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第四篇

xxx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站所:

为推动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联合执法工作,提高安全生产行政联合执法能力,规范行政联合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几年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各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安全监管队伍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安全生产基础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但是,当前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个别商业网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商业网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二是有的安全监管部门法制观念不强,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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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比较突出;行政处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规范不够准确。三是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不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力度欠缺。这些问题影响了全乡安全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削弱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降低了行政执法力度。因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法制观念,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及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通过开展全乡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打牢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基础,努力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原则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坚持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公正、公平,执法与帮教服务相结合,集中执法与常规抽查性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必须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起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

三、执法检查重点

执法重点单位: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棉花收购加工和修理行业等生产经营单位。

执法重点内容: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设置安全生 -2-

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员工教育培训考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防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管理等各项情况。

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

按照尉犁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上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五、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突出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把握主线,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特别是企业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加强政策引导,支持、鼓励企业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督导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监控、检查制度和隐患登记、整改台帐,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岗位的监控、检查,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推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按照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整体联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落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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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的执法活动中。加强春季复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责令企业建立整改档案并按要求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对非法经营活动要严厉打击,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决不姑息迁就,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强化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控管理。完善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控措施,落实重大危险源点监控责任,加强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点单位和部位的监督检查,发现监控措施不落实或者存在隐患的必须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单位和重大安全隐患,实行企业、监管部门和政府领导联包责任制进行重点监控,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狠抓落实,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确保取得成效。要严格整治标准,强化整治措施的落实,切实解决这些行业和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强重点整治工作,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标准,确保管理人员依法管理,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五)重视救援,认真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组织开展好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以适应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重特大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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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能力。

(六)强化责任,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依法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实施处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事故查处情况的跟踪执法,对于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追究没有落实到位的,要督促予以落实,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进行跟踪检查,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七)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依法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的安全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督促企业强化对职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加强对持证上岗和企业培训情况的检查,对未依法进行教育培训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法制教育,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执法程序、典型案例剖析等专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八)广泛宣传,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村、社区、站所要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利用宣传咨询日、讲座、竞赛、板报、标语等形式,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大力倡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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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第五篇

乡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的会议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战略,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为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确保实现“四落实”、“四提升”、“三下降”、“一杜绝一减少”目标,即: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效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有效提升从业人员技能、有效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水平、有效提升事故防范能力;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明显下降;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公路站要做好运输工具的安全检验工作,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三轮车载人等违章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理,坚决制止客车超载超速。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农用运输车辆非法载客,大力宣传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客运交通工具。

(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加大对大型商场、旅店、饭店、学校、医院、网吧、大型的集市贸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三合一”建筑居民住楼,店铺及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设施,安全条件不完善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待业整顿。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凡是违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停产停业整顿,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危险化学品,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四)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

严格检查民爆器材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自生产、烟花爆竹作坊、炸药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非法运输组织者,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严禁烟花爆竹摆卖销售一条街和集中贸

易的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料的安全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施工安全。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建筑施工设施,特别是深基坑,管沟(地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落地式脚手架等重置运输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触电装置;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事故,凡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限期整改。

(六)举办的各类活动安全。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同时,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要活动场所,商品促销点和可能发生人员踩塌事故场点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的落实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有关单位整改,整改不合要求的给予停业或关闭处理。

(七)严肃事故处理工作

对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143号)规定,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并跟踪责任追究落实结果,依法对相关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对瞒报、迟报、谎报和权责群众举报的事故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工作

为确保大检查活动得到明显成效,镇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镇长

副组长:主抓副职

成 员:党政办主任

派出所长

城建办主任

综治办主任

工商所长

中心校长

安全生产专干

统计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办主任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此次行动由镇党委、政府组织领导,镇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将这次行动的隐患排查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上报。采用“班子成员包区、包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块”的方式进行。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职责,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环节、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严肃纪律,注重实施。镇、村、企业必须切实推进与落实此次专项行动,严禁推诿塞责、应付敷衍。要按不同行业领域的要求进行排查,严格逐项排查检查,认真细仔地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提高排查与整治效果。对工作中存在排查不细、一般隐患没有督促整改到位的相关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协同配合,畅通信息。参加活动人员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行动整体推进。一是在排查过程中,排查人员遇到的疑问、难题,由相关业务线人员要给予指导、解答;二是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涉及到工矿商贸企业、交通、食品、特种设备、水利等相关业务线负责人、业务人员要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沟通,督促本业务相关隐患的整改。三是及时收集活动信息,汇总后按时上报。

镇人民政府

2013年3月30日

2016百日执法督察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和省、市、工业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总体战略部署,进一步巩固工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月”和“行政执法月”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双百日承诺”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按照市安监局统一部署,自2016年7月中旬至10月底组织开展“百日执法督察”活动。结合工业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以安全生产“攻坚年”、“落实年”和“执法年”为主线,以“抓落实、严执法、强督察、除隐患、保安全”为主题,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工业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执法督察”活动,扎实推进“双百日承诺”行动深入开展,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各类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进程明显加快;行政执法工作切实加强,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安全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加;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持工业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

三、执法督察重点

(一)深入推进“双百日承诺”行动,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省、市、工业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全面完善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和主管副职登记备案工作,做到标准严格,内容完善;督导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内容落实永久性承诺制度,逐级签定承诺书,认真履行承诺书所规定的职责,形成严密的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体系;督导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宣传贯彻和执行情况,以及上岗宣誓、班前会和“安全活动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和缴纳风险抵押金,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督导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组织发动、方案制定和督导落实情况;宣传教育、规范自查、典型推动等“十项工作机制”建立执行情况;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制定及自查开展情况,确保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率达到100%。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到人,分级监控整改,确保整改落实率达到100%,彻底清楚事故隐患。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导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把贮罐区(贮罐)、库区(库)、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方面的重大危险源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分布部位、危险等级和数量,为进一步做好全市高危行业电子地图打下良好的基础;加强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单位和部位的监督检查,发现监控措施不落实或者存在隐患的要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督导落实;对新排查的重大危险源组织有关机构或专家进行科学评估,落实监控措施,做到分级监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健全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百日执法督察”活动,是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点、确保暑期特别是政治敏感期安全生产采取的一项重大工作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是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业区安监局成立“百日执法督察”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区执法督察活动。

(二)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安全执法人员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严守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帮助生产经营单位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执法督察过程中,对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不服安全监管的,将采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等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坚决予以打击和严厉查处。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和浩大声势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工业区安监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行政执法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围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贯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动态档案管理及永久性承诺制度的执行情况等内容为重点,突出对危险化学品、冶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执法。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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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第七篇

邢台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O09]32号)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打好安全生产“煤矿兼并重组、尾矿库治理、危化行业整治和打击非法”四个攻坚战,坚持“公正执法、严肃执法、廉洁执法、服务执法”,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强化基层和基础工作,突出重要时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

突出抓好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煤化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处置率达到100%;对检查企业的复查率达到1OO%;法律适用的正确率和执法程序的正确率达到1OO%;案件归档率达到100%。重点打击和查处以下行为:

(一)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三)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四)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五)瞒报事故的;

(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八)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九)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贯穿全市各县市区、各行业和各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始终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重点专项执法、日常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在全市形成以执法检查为核心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一)细化方案,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5月25日以前)

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结合2016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督促本地区、本部门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制订整改方案,迅速整改到位。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要于5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609028)。

(二)加强检查,全面推进(5月26目至9月30日)

l.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检查执法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对企业自查情况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明确责任,落实资金,保质保量按期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做到督查不走过场,切实提高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开展督查活动。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际情况,对各基层政府和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行动的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在检查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工作情况的同时,深入企业查看实情,要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每一阶段每个步骤,特别是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市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导组,不定期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进展慢,效果差的要在全市通报。

3.加强执法监督工作。对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填写的正确性。对企业提出的听证、行政复议,要依法受理,依法组织办理。

(三)深化措施,巩固行动成果(1O月1日至12月15日)

1.针对全年第四季度事故高发的特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特别要通过行政执法提高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火工品、道路交通、建筑行业等重点高危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2.做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汇总整理,提出改进意见。总结推广执法行动中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要于2016年12月l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四、具体措施

(一)开展集中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2O09年6月和9月,在“安全生产月”和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分别组织一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谋划集中执法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和本行业(领域)内组织有力度、有声势的执法行动,确保重要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专项执法,重点打击高危行业非法违法行为

1.煤矿专项执法行动。各产煤县(市、区)要加大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矿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矿井的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情况;矿井是否存在“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问题;煤矿建设项目和资源整合矿井“三同时”情况。

2.非煤矿山(尾矿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企业行政许可办理情况;落实爆破作业设计和作业规程情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违规排放、超量储存等情况。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企业责任制、规章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情况;“三违”和“三超一改情况;安全评价报告中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等内容。

4.冶金建材专项执法行动。要在兼顾全面基础上,突出对钢铁、玻璃和水泥企业的执法监察,重点检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落实情况。

5.建筑施工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手续的;施工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逾期未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或无证上岗的;其他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6.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严查非法制造、非法安装和非法使用行为;严查特种设备的生产操作使用中违规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查特种设备超压力、超温度、超能力运转现象;将人员密集、设备集中,容易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以及管理相对薄弱、易造成盲区死角的偏僻场所,作为特种设备专项执法重点区域;把承压类设备和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作为重点目标,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把对生产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以及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监察执法的重点。

7.道路交通专项执法行动。公安道路交通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加大对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力度,充分利用科技装备,合理设置流动和固定测速点,严查超速违法行为;查处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对过往7座以上客运车辆逢车必查;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把客车出站关,确保不放一辆超员车上路;对客运车辆临时落客点进行整顿,杜绝途中群众搭乘超员车;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发生特点,整合警力资源,集中开展行动,采取机关调警、异地用警的方式,开展突击整治;查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掌握长途客运车辆通行行政区域的班次、时间,针对疲劳驾驶多发路段、时段,增加巡逻班次。对巡逻中发现的疲劳驾驶行为,责令驾驶人休息并消除疲劳状态,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查处假牌假证、无牌无证违法行为。通过设置假牌假证查缉点的方式,充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严管严查。在办理机动车业务和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时,严格核对机动车及其牌证等信息,从中发现和查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等违法行为。

水上交通专项执法行动的重点:加强对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核力度,严禁无资质企业进入水运施工市场;加大对“三无”船舶的查处力度,严禁“三无”船舶进入水运市场;加强司乘人员监管,严禁无证人员驾驶船舶,严禁携带违禁物品登船:认真检查船舶救生消防器材,对不按要求配备的,不准投入运营;加大对水面巡查力度,严禁船舶超载超速航行。

8.消防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排查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高层、地下工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全市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年底全部消除。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民爆器材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是打击民爆生产经营企业的“三非”(即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现象。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实施民爆生产改、扩建项目或超许可品种、能力非法进行生产经营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其进行停产整顿,直至吊销或申请吊销其生产销售许可。坚决控制“四超”(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现象的发生。

10.打击非法盗采国家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国土资源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打击非法盗采国有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煤矿、非煤矿山等领域无证采矿、以采代探、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对非法开采的无证矿井、越界开采的矿井、采矿许可证过期的矿山及时提请地方政府予以毁闭。

11.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领域)特点,相应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

(三)加强日常执法,使行政执法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在集中执法和专项执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日常执法,逐步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常态化。通过日常执法活动,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四)全面启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工作。以宣传贯彻《河北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做好职业危害监察执法工作。从今年开始,各级安全监管、卫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要将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日常执法。以非煤矿山开采、冶炼、水泥制造、箱包加工、玩具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化工、五金电镀、装饰材料加工、医药加工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职业卫生执法,加大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督促未申报的企业加快申报,对不申报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组织协调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行政监察、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落实责任,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限期整改,依法给予处罚。要层层落实政府和部门的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真正通过执法检查,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三个结合”原则,即执法与服务企业相结合,检查与复查整改相结合,处罚与安全教育相结合。

(二)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既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也要及时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危险性,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检举揭发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级政府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三)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培养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各级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念,切实做到“公正执法,严肃执法,廉洁执法,服务执法”。要以“干部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充分履行执法监察职能的重要保证,大力弘扬“恪尽职守、严肃认真、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的优良作风,落实“十个严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安监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执法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执法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并于每月24日前将执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张建芳,联系电话:3609028(传真)。

邢台市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河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努力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三违”现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督促企业兑现承诺、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类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

(一)综合内容

l.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特别是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中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

5.尚未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工作,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基础设施不健全,应急预案未制订或制订的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三违”、“三超”和“三非"现象严重的;

9.各级政府对有关地区行业(领域)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近三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11.有关县市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需要重点治理的行业(领域)及有关企业、单位的安全隐患。

(二)专项内容

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电力、铁路、民航、水利、学校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专项内容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另行下发。

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结合与市政府签订的《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调整和确定具体治理内容和工作目标。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阶段(5月25日以前)。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总体要求,参考本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具体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各县市区、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发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改。各生产经营单位也要按照有关要求,制订本企业、本单位的治理方案,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治理和督促检查阶段(5月26日至9月30日)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将国家、省市的总体要求和本地区、本部门制定的具体方案层层落实到企业。要突出治理重点,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的专项整治;结合气候和季节特点,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府将在9月份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深化治理和巩固成果(1O月1日至l2月5日)。

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行动方案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在完成治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总结于2016年12月5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不留死角。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级政府监管部门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逐级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跟踪落实;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彻底摸清底数,为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奠定基础;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努力把事故降下来,要着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估,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四)协调联动,统筹兼顾。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把这次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机制、保障能力、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与“安全生产攻坚年”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予以曝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六)汇总信息、及时上报。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安全生产治理情况(包括打击非法企业数,开展隐患排查企业数、查出隐患数、隐患整改数、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各项数据要分出“工矿商贸”和“其他”分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并于每月25日前将治理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少军、张涛,联系电话:36090273609015(传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邢台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国家“安全生产年”和省市“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的有效开展,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办公厅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为主线,紧密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任务,整合宣传教育和培训资源,扎扎实实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持续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企业从业人员遵章守纪自觉性明显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三违”行为明显减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一)把握宣传方向,突出宣传重点

1.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选准宣传教育重点。要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突出安全生产主题,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年”、“攻坚年”活动的意义,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

2.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揭露、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团结、稳定、鼓劲”的宣传方针,推出一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一线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先进典型。鼓励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现象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曝光和监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从业人员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重特大事故查处结果、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3.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贴近社会、服务群众的方针。从“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角度出发,面向企业和社会,在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上下功夫。通过不断创新,将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防灾避灾知识等,制作成通俗易懂、易于掌握,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资料、读本等,或运用文艺表演、公益广告等形式,并通过继续开展安全知识“五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广泛向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继续开展好“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各县市区要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开设安全生产专题节目,制作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利用报刊、网络资源,办好专栏、专刊,开设安全生产论坛、讲坛,推进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2.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活动,做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法律宣传与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在执法行动和治理行动中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煤矿等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安全健康权益的能力。

3.组织开展好第8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要集中开展富有成效的活动,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燕赵行”邢台集中采访报道等活动,在活动中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章守纪,形成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采访报道活动要注意发挥主要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记者采访和新闻报道,形成全社会坚持安全发展、关注安全生产的热潮。

4.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监察一线的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全社会树立良好形象。各级安委会要组织表彰一批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三)推进“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建设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督促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切实落实公开承诺,保障安全生产,履行社会责任;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落实制度、遵守操作规程的自觉性。通过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和典型示范等方法途径,在全社会特别是在企业经营管理者中,倡导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念,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媒体上公布。

2.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总结推广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继续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活动,组织引导职工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文化专栏,编印安全文化理论与实践读本。

3.大力开展安全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文艺活动。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积极参加“全国职工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伴我行”全国演讲比赛以及省市组织的一系列宣传活动,鼓励支持职工、群众自编自演安全文艺节目,有条件的企业要举办安全专题文艺演出。用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战线的模范人物,传播安全知识。

4.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6]11号),大力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社区建设,深化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建设,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社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重点抓好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巩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的管理,提高培训效果。积极研究有效的培训方式和途径;全面提升安监系统队伍整体素质。重点抓好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强制开展新上岗、转岗和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将高危企业安全培训情况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未依法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企业,不予审核颁证。

2.加强培训基础建设。要加强培训工作制度建设,把培训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做到依法依规培训。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取消其培训资质,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培训机构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聘请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热爱安全培训工作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教师库,实现培训教师资源共享。要加强培训教材建设,加大新教材的开发、使用力度,提高教材质量和针对性。

3.强化培训管理。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采取随机抽查、暗访、与学员座谈等形式,督促培训机构规范培训教学管理。抓紧建立监考人员队伍,确保培训考试工作不走过场。加大追究问责力度,落实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违规违法培训、考核、发证行为,严肃处理违规违法单位、机构及人员。

4.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实施专项检查,加强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档案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大对无证上岗、持过期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1.创新形式,注重效果。各县市区及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确定宣传报道重点,围绕安全生产重点、热点问题为新闻媒体提供更多的宣传报道素材。

2.规范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规范新闻发布程序。开好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和重要安全生产信息。关注热点问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音像资料库,组织制作电视宣传教育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

3.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阵地作用,营造主流舆论强势。要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加强正面宣传,营造主流舆论。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营造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新闻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新闻报道。

4.建立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准确把握舆论态势,加强正面引导。要建立舆情监测系统,对重大舆情动向早发现、早引导,对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要争取第一时间在网上作出反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做好安全生产宣教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界齐抓共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新闻、文化及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安委会负责协调解决行动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督导各地深入开展宣教行动,监督宣教方案的实施。各市、各有关部门也要完善组织,切实做好本地、本部门宣教行动的各项工作。每月20日前,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向市安委办反馈宣教行动进展情况。联系人:周仕臣王文,联系电话:3609169,3609010,电子信箱:hbxtajxx@163.com。

(二)周密部署,确保每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增强实际效果。新闻单位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宣教行动,选派得力人员参与宣教行动,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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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第八篇

方案一: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实现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公司结合春、夏、秋、冬的季节特点,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综合制理”的指导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经济损失的总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四项指数”控制在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目标以下。

三、季度安全控制指标

一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2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3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3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实现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公司结合春、夏、秋、冬的季节特点,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综合制理”的指导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二、工作目标

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降低经济损失的总要求,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四项指数”控制在公司全年安全工作目标以下。

三、季度安全控制指标

一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2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3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3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二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2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2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三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2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2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四季度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不得超过1起、死亡人数不得超过1人、受伤人数不得超过3人、财产损失不得超过30万,确保不发生重大和特大交通责任事故。

四、主要工作

(一)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责任

为确保春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特成立以经理罗大江为组长,副经理买俊为常务副组长,安运科长陈宏庆为副组长,黄华军、杨钊、徐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安运科,安运科长陈宏庆兼任办公室主任。(二)细化分解安全生产指标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公司下达的20xx年季度安全生产指标,制定阶段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和分解到各生产单位和个人。

(三)开展安全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防恶劣天气、防违法驾驶、的专项安全宣传。以安全短信、安全横幅、安全宣传栏等方式,不段向经营车主及驾驶员灌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就是效益”、的经营理念,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避免“重效益、轻安全”思想兹生。

(四)严把驾驶员准入关

公司对新进驾驶员要见人见证,仔细审核驾驶员资质,对驾驶员三年内有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有违法记满12分、年龄超过55岁、有不良生活习惯、从业资格不符的不得录用。

(五)严把车辆安全技术关

公司各单位要加强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力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责令专人负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对车辆老化已不适合危险品运输的车辆各单位要及时更新。确保公司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良好。

(六)加强安全监管、建立违法行为举报机制

1、加强GPS管理,对车辆实施动态监管,及时提醒和制止车辆及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

2、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在车辆内张贴安全宣传告知,和举报电话,设立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处理、回复安全举报信息。

(七)开展事故救援和应急演练

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管理,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管理人员学习相关应急救援知识,熟悉各自应急救援职责,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公司各单位要根据季节特点及公司安全管理规划制定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安全培训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救援演练方案等,并将方案实施情况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方案二: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方案为了加强西峡汽车站区域的安全,有效的遏制事故发生,根据上级的相关安全文件精神,结合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二O一二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首要重点,并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实施抓紧抓好。在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的前提下,要求相关管理人员及科办负责人,以高度的责任心,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督促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并按照各自分管工作,及时召开安全会议,为2014年度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指导原则

在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展开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预案,将工作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各科办负责人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头并进,创造性地开展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现西峡汽车站自身安全主体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深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的健全、安全管理队伍建设的完善,确保西峡汽车站各项工作协调全面发展。

四、活动时间与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共三个阶段: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开展、评比总结。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月2日-1月16日)。围绕该活动的目标和要求,安排部署西峡汽车站全年安全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营造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1月17日-11月30日)。根据季节性西峡汽车站安全工作重点和不同时段客流量,结合上级相关安全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第三阶段:评比总结(12月1日-12月31日)。针对年底客流的增多和冬季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对西峡汽车站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进行总结、检查、评比和表彰。

为加强对本活动组织领导,西峡汽车站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办,按照责任包干、包片到人的办法明确分工,西峡汽车站站长孙国鼎负责,书记负责办公室和后勤相关事务,同时协助各部门的工作;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工作进行负责。

五、活动要求

1、认清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各科办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领导小组,建立站长亲自抓、分管副站长具体抓、职能部门分工配合的工作体系,形成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的工作局面。

2、周密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各项工作。站属各科办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科办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活动目标、任务和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加强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西峡汽车站安全生产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活动进展况,及时纠正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偏差,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年终总评对开展好的科办进行表彰,对组织开展不力的科办进行通报批评。

方案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战略,认真落实各方面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规范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减少违章指挥、违章驾驶等现象、切实预防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内容

1、明确责任主体和义务,各工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职责,服从管理,规范操作,避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治理的工作力度,查出的

隐患必须限期整改。排查要有记录,整改要有结果。

四、整治步骤

第一季度:全面宣传阶段。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现场的专项整治方案

第二、三季度:重点整治阶段。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第四季度:总结提高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集团公司内部通报专项整治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到又不知、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分别在7月初和12月底报送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单位负责人,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管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安全监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监管上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肃查处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对列入专项整治重点对象仍发生伤亡事故的,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参与事故调查,严肃追究责任,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方案四: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及省、市的部署和要求,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全镇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努力构建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力度,提升农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农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

三、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综合整治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应急预案制订、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维护情况等。

(二)专项整治内容:

1、农技安全生产。

第一,加强对农技安全生产监管的领导。在镇党委政府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加大农业技术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以农资市场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突破口,

2016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落实执法监察责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现直接监管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100%,发现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100%的目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2、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食品加工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实际情况。

3、县安监局执法队伍力量现状。

四、主要任务

按照省市的总体部署,围绕2016年安全生产监管中心工作任务,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食品加工企业为日常监管和执法监察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以及其他行业为综合监管对象。依法监督企业整改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全县执法检查业务指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执法检查质量。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县安监局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15名,2016年国家法定工作日为253天,执法检查总法定工作日为3795个,其中执法检查工作日1560个。(计算方法见附件1)

六、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县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县安监局重点执法检查的企业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和食品加工企业。对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实行综合监管。

五、执法检查

(一)执法检查数量。根据执法检查工作日数量,每个工作日检查2家次,每次检查由2名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共应完成执法检查数量1425家次。

1、县安监局执法检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12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68家,非煤矿山企业25家,冶金有色企业4家,食品加工企业13家。

2、县安监局综合监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限额以上商贸企业277家。

(以上企业名单见附件2)

(二)执法检查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主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内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突出非煤矿山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突出检查重点部位、生产过程中易产生爆炸、火灾、中毒等灾害的关键环节;在执法检查内容上突出监管对象的安全状况检查,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建设项目未经“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等问题。

(四)执法检查方式

1.以专项检查为主,综合检查为辅。按照2016年度局重点工作计划,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抽查。根据工作实际,各相关中队抽查乡镇负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每个乡镇2-3家。

3.联合检查。按照省市布暑结合本县实际,与公安、交通、建设、质监、工商、教育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依据各自职责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执法宣传。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向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帮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二)执法业务培训。全年组织两次全县执法监察队伍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岗位练兵、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点评等活动,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和执法监察质量。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强化执法计划的落实。为确保执法计划落到实处,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季度、月检查计划并落实到大队执法人员。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范围等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结合县局监管或执法检查工作及时调整执法检查计划。

2.开展检查前根据执法计划的要求编制具体的《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等,执法人员按照《现场检查方案》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3.做好与镇办间的衔接。根据工作安排对镇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时,除突击检查外,要提前与镇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沟通协调,避免工作冲突。

4.加强对镇办执法检查工作的调度考核。对镇办企业开展检查的同时,对镇办中队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实行月抽查、季度考核通报,并将执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考评。适时开展镇办间观摩交流,提高执法监察水平,促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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