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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现金带出国

2016-12-14 09:11:5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大额现金带出国(共7篇)大额资金管理办法XX 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 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大额现金带出国》,供大家学习参考。

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大额现金带出国 第一篇

XX 集团公司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 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各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 行存款和其他资金(含对外实施债务重组的资产和权益)。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大额资金使用是指项目投资、固定资产购 置、对外投资、对外捐赠、大额采购和对外实施债务性重组等活动(不 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 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 财、对外借款等; 2、公司的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技改项目投资等; 3、公司对外的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 料采购等; 4、公司的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第四条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资金支出为大额资 金使用的范围: 1、10 万元以上的非生产性支出(如捐赠、赞助、奖励、补贴等); 2、50 万元以上的技改、工程项目支出; 3、50 万元以上的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4、100 万元以上投资、大额采购及公司内部单位借款支出。

第五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 2 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第六条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董 事长、总经理或财务分管领导签审。具体审批权限: 1、非生产性支出(如对外捐赠、赞助等) 1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2、技改及工程项目支出 50 万元—2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2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3、对外债务性重组项目 50 万元—1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1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4、对外大宗或大额采购、投资项目 100 万元—300 万元,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300 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 决定。 5、内部单位借款 由于银行融资的需要,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以及控股 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之间资金的拆借,可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 授权财务处、分管财务领导、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的前置条件 1、投资、技改及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前必须有

可行性论证; 2、技改、工程项目的大额资金使用必须实行预算管理; 3、有关项目的会议决策文件; 3 4、需要报经省国资委备案或核准的项目必须取得有关批复文件。

第八条 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 1、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 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 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协议、原始单据或相关材料,送集团 公司效能监察部门会签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和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 至集团公司财务处。 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结合近期资金状况和管理要求,提出资金使用 的具体安排或建议后,再提交至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 政班子联席会讨论决定。 2、支付审批:集团公司财务处将大额资金使用事项,提交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策。 3、支付复核:集团公司财务处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 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 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 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第九条 上会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应当提前送给所有参会 决策人员,也可事先征求意见。

第十条 按照规定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党政班子联席 会,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 结论性意见。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做出决定,重新调研, 再提交会议表决。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财务处、纪委、审计处、监察室有权对大额 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规情况,有权停 止拨付剩余资金或收回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 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订符合《公司法》和证券监管相关法规的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XX 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大额现金带出国 第二篇

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

银发[2001]43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近年来,为维护支付结算秩序,防范和打击利用现金支取进行经济犯罪活动,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对于加强现金管理,作用十分明显。但近期,违规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又开始突出。少数金融机构违规进行大额现金支付,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大额现金交易逃废银行债务、偷逃国家税款,甚至引发一些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为进一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以及存款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打击利用大额现金支付进行的经济犯罪活动,促进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的管理各开户银行应继续严格执行已经颁布的企事业单位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各项规定。为了便于企业生产和经营,对于企业单位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经人民银行批准,开户银行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可为开户单位办理现金收支。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企事业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银行未经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在行政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中支付现金。开户单位转账结算起点以上的支付,必须使用转账结算。

二、严格企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管理 2002年2月1日以前,各开户银行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工作。在大中城市银行开户的单位,可保留3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在县及县以下银行开立账户的单位,可保留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可保留10天以下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现金量。各开户银衍可按以上标准,重新核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并监督开户单位认真执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如需调整,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超库存限额的部分要及时回笼。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督促金融机构对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形成制度,对于违规的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都要给予经济处罚。

三、加强对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提取大额现金的管理开户行不得为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将经营性资金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提供方便,并为其通过储蓄账户办理结算。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督促开户银行将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资金从其个人储蓄账户及时划入基本存款账户进行结算,并不得为其通过储蓄账户支取大额现金提供方便。各商业银行必须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落实该规定。

四、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除继续执行人民银行已经颁布的有关加强居民个人储蓄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外,对于居民个人一次性支取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或一日数次支取累计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单独登记并于次日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五、严禁公款私存各开户银行应继续执行严禁公款私存的有关规定。对于单位付给个人小额劳务报酬等,如附有完税证明,开户银行可以为其办理转入个人储蓄账户的业务,否则,不予办理。【大额现金带出国】

六、加强对银行卡存取现金的管理凡是单位持有的具有消费结算、转账结算(包括自动转账、自动转存、代发工资、代缴费用等)、存取现金和一卡多户等功能的银行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入资金的,必须从单位的基本存款账户中转入,不得缴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款存入。开户银行对持卡人持有的单位银行卡一律不得支付现金。对于转入单位持有的银行卡中的转账支票,收款人必须写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不得将发卡的开户银行作为收款人。

七、加强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大额提取现金的管理企业单位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银行不得为企业单位签发和解付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因生产经营需要,个体经营者缴存汇票或本票保证金后,银行可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但每张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不含30万元)。同一开户银行一日内不得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不含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如果签发的每张现金汇票本票的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一日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须经开户银行上级行批准并报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八、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大额现金支取的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金融期货公司等,是开户单位,不是开户银行。鉴于以上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经营上的特殊性,开户银行为其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必须报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保留超过开户银行为其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为防止非银行金融机构坐支现金和违规支付客户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非银行金融机构必须于当日营业结束前上缴开户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单位客户办理股票交易、债券、保险以及期货交易业务,必须采用转账结算;对个人客户从事上述业务应委托开户银行收取或支付现金。证券机构不得将客户转账进来的资金通过有关账户转为现金支付。证券机构不得将单位转入的资金通过股市投资后再转入个人储蓄存款账户、不得为其支付现金。

九、加强对异常大额现金支取的监管开户银行应对柜台发生的异常现金支取活动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开户银行应密切配合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对发生的异常大额现金支取行为进行调查。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应制定本地区异常大额现金支付管理办法,并报人民银行总行。

十、加强开户银行库存现金管理开户银行应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发行库和业务库中选择一个,缴存和领取现金,确有困难的,经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批准,可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业务库缴存和领取现金。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应核定当地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业务库现金库存限额,对超过合理库存的部分,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及时督促商业银行以及城乡信用社及时缴存人民银行发行库或业务库。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发行库管理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出人库服务措施,及时满足各商业银行每日现金收付和缴存的需要,不得以增加业务量为由拒收商业银行及时缴存的现金。

十一、加快各商业银行及全国金融系统大额现金支取管理监测系统建设各商业银行要改进现有的大额现金支付监管系统,加强科技手段监控力度,完善电子制约程序,堵塞非正常支取现金的漏洞。设置必要的制约程序,防止利用新的结算工具超额大额支取现金。尽快建立本系统内部大额现金支取的检测网络,系统掌握本系统每月及每日大额现金支取情况。人民银行将建立全国大额现金支取监测网络,监测全国大额现金支取情况。

十二、开展一次大额现金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监管机制各商业银行要在2002年2月1日前开展一次大额现金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大额现金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制约机制和监管机制的运作情况。通过检查,找出漏洞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并通过典型案件教育从业人员。根据大额现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行内现金管理制度和完善管理措施,固定管理岗位,确定管理人员,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使相关岗位能够互相制约和监督,并对部分大额现金审批岗位实行轮岗以及进行离岗审查。健全和完善开户银行临柜大额现金管理、审批、登记以及备案制度,定人定岗,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商业银行现金收支统计制度,按时上报现金收支情况。各商业银行不得以放松现金管理特别是以放松大额现金支取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的竞争。各家银行要迅速将本通知转发至下属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要认真落实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中存在的漏洞。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要按照本通知的精神,制定本辖区大额现金管理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同时,要组织本辖区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认真学习和落实有关规定,分析当地现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加强大额现金支取管理的具体措施,明确现金管理责任。原有大额现金支付管理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出境旅游该如何换汇才能更省钱
大额现金带出国 第三篇

出境旅游该如何换汇才能更省钱【大额现金带出国】

用50万元人民币去银行兑换美元,不同的两家银行可能最终兑换金额相差423元,如果采用汇票、电汇和旅行支票,可能还要再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出境旅游应该如何购汇才能更省钱呢?

方法一:去银行,货比三家

去银行直接用人民币兑换外币,或许是最保险的一种方法。但是你有没有想过银行之间的报价也可能千差万别呢?

精明的小A在手机上下载了一个叫“省钱换汇”的软件,不但能够查到20种常见国家货币之间的汇率换算,还能告诉你去哪个银行能兑到最多的钱,兑换金额越大差别就越大。不仅如此,程序还可以根据你所在位置,告诉你附近的银行网点分别在哪里。

7月21日小A在“省钱换汇”中查到19家银行5万人民币兑换美元的结果,发现最划算的上海银行,可兑换7720.93美元;报价最低的是华夏银行,只能兑换7714.38;最高和最低之间相差42.3元。

某股份制银行相关人员告诉记者,银行兑换外币的挂牌价一般会紧跟国际汇市的变化,但同时也会考虑自己在国际汇市的资金运营成本,因而在牌价上会有所不同。“这是汇改之后出现的情况,央行会公布一个基准价,各个银行可以在规定的比例内浮动汇率,银行的报价中隐含着自己的运营成本。”

“在市场没有大的波动的时候,各个银行的报价差别很小,除非市场发生剧烈波动。”该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按照现行的汇率制度,汇率每天每时每刻都是在不断变动,可能你从一家银行到另一家银行的路上,汇率就已经发生变动。而如果你使用“省钱换汇”的软件之后,查到每家银行的报价,只需要点击相应银行,软件便可根据你当前的位置,查出你附近该银行网点的具体位置。而且个人还可以设置汇率刷新的时间,如“实时、五分钟、十分钟”等。

除了直接去银行网点办理购汇业务外,目前个人还可以直接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办理结售汇业务。招商银行还专门针对出国留学、旅游、商务、移民四类目标人群推出了“出国金融自由行”的打包服务,可以将留学贷款、购汇、境外电汇、结汇等所需业务一站式办理。

目前,外管局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但按照我国《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不应超过等值5000美元,如果超过5000美元,应向外汇指定银行申领《携带证》。

方式二:汇票、旅行支票

毕竟个人携带外币额度有限,如果大额的资金想带出国,还是应该采取汇票、电汇或者旅行支票的方式。

个人汇票是银行根据客户要求签发的,以外汇标明面额的,由客户持有、携带,并到境外凭此办理外汇支付或取款的银行票据。因为一般刚出去留学的学生都没有海外账户,可以携带汇票出国,到当地银行进行解汇,然后转存入自己开设的海外账户内。

“外币旅行支票”是由世界知名的、资信情况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由持票人购买,可方便地携带出境和兑付现金,甚至直接替代现金消费的一种定额票据。我国银行目前主要代售的是美国运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AMERICANEXPRESSINTERNATIONALINC)发行的“外币旅行支票”。币种有美元、日元、欧元、英镑、加元、澳元等共6种。留学学生可在出国前到境内银行购买一定金额的旅行支票,出国后可以兑换现金,或者直接使用支票。

但这两种方式除了需要购汇外,还需要支付一笔额外的手续费。电汇的手续费基本为汇款金额的1%。各银行略有不同。如中国银行收取1%手续费,但最高收取260元,最低50元。同时,汇票在境外银行办理解汇需要一定时间,并支付中间行费用。汇票通常有有效期限,一般为半年。如若丢失,需要本人回原网点办理挂失手续。

与汇票相比,旅行支票永久有效且使用方便,可在境外酒店、商场、出租车等场合直接消费,可直接向境外机构和个人进行支付,也可到当地银行或兑换机构兑换当地现金。手续费高,目前国内收取的手续费为支票金额的0.75%,不设置上限和下限。

方法三:直接去境外购汇

“我第一次去香港读书的时候,是去中国银行购汇办理汇票,然后到了香港可以直接存入当地银行。”秋秋对记者表示,后来发现在内地银行购汇是最不划算的方法。

“其实香港有很多私人的兑换点,在九龙这种兑换点就和便利店一样,每一家都有自己的汇率价,但通常都比内地的银行便宜。”秋秋表示,后来她每次去深圳购物,在离罗湖口岸最近的中国银行取人民币,到了香港找一个相对划算的私人兑换点,进行兑换。“在香港本地的银行兑换的话,可能和内地银行相差不大,节省不了多少钱。”

“这种私人兑换点并没有统一的价格,需要比较一下。”秋秋表示,有的兑换点一次性兑换8000元以上还可以享受会员价,会比公示的价格更为划算。“按照我的经验,一次性兑换2万人民币的话,在内地银行和香港当地的私人兑换点,可能会相差1000元左右。”

秋秋还指出,除了这几种兑换方式外,在香港有一些内地留学生还会代理货币兑换业务,通常也会比内地的银行划算。

看来,如果想去香港的话,完全没有必要提前在内地购汇,可以直接到香港本地的私人兑换点进行购汇。但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机场、码头、离境口岸等地方的兑换点所收取的手续费通常会比内地银行还要高,个人应尽量避免在这类地点进行购汇。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大额现金带出国 第四篇

XX有限公司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集团公司《关于对XX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

3.1 资金

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银行贷款、股利分配、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

3.2.2 公司向银行贷款;

3.2.3 公司股利分配;

3.2.4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

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3.2.9 年度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

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

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

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

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企业利润分配及补亏、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5.2 100万以上(含100万)的公司向银行贷款;

5.3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

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

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6. 大额资金使用审批

6.1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6.2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总经理、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签审。

7. 大额资金使用支付

7.1 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效经济合同协议、请示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分管领导。

7.2 支付审批:公司经理办公会对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书面形成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7.3支付复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填写大额资金使用支付申请单并附有关资料,按5条办法的审批权限,实行联签联审。公司财务部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相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8.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9.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XX有限公司

20XX 年XX月XX日

新增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大额现金带出国 第五篇

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共4页 第1页 QG/ZD4.12-2013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强化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级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上海一钢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定义

3.1 资金

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资金。

3.2 大额资金使用

大额资金使用是指对外投资、股利分配、项目投资、大额采购、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捐赠、赞助和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活动(不含对外提供担保)中一次性投入或支付金额较大资金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3.2.1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包括出资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或入股、委托理财和对外借款等;

【大额现金带出国】

3.2.2 公司股利分配;【大额现金带出国】

共4页 第2页 QG/ZD4.12-2013

3.2.3 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3.2.4 项目投资活动,主要包括采取BT、BOO等垫资模式运作的项目投资;

3.2.5 对外大宗物资或者大额采购,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材料采购等;

3.2.6 对外捐赠、赞助等活动;

3.2.7 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

3.2.8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3.2.9 其他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4. 大额资金使用原则

4.1 实行“集体决策、分级授权”管理原则;

【大额现金带出国】

4.2 执行联签联审制度,实行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联签联审;

4.3 预算管理原则。

5. 大额资金使用范围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确定以下金额资金支出为大额资金使用的范围:

5.1 对外投资支出、股利分配、对外实施并购重组、产权交易,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大额资金使用管理;

5.2 500万以上(含500万)的公司内部委托贷款;

5.3 1,000万以上(含1,000万)项目投资支出;

5.4 500万以上(含500万)对外大宗物资或大额采购;

5.5 20万以上(含20万)非生产性支出,包括对外捐赠和赞助支出;

共4页 第3页 QG/ZD4.12-2013

5.6 500万以上(含500万)年度预算范围内的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不含工资、劳务费等)及50万以上(含50万)年度预算外正常经营活动资金支出。

6. 大额资金使用审批

6.1 公司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领导集体决策是指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等形式作出的决策。

【大额现金带出国】

6.2 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集体决策后,可授权总经理、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签审。

7. 大额资金使用支付

7.1 支付申请:由相关责任业务部门提出资金使用意向和额度的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中需注明资金的用途、金额、预算、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效经济合同协议、请示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分管领导。

7.2 支付审批:公司经理办公会对相关业务部门提交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做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书面形成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7.3支付复核: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填写大额资金使用支付申请单并附有关资料,按5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实行联签联审。

公司财务部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财务相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共4页 第4页 QG/ZD4.12-2013

附加说明:

本文件归口管理: 财务核算部 实施日期: 2013年7月1日 本文件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15现金管理制度
大额现金带出国 第六篇

第1篇: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学校经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履行社会集团控购物资审批制度。

二、学校经费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一切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

三、学校公款不准私人借用,退教职工确有困难由工会互助“一日捐”活动来解决……

四、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内部借款必须办理手续,经校长批准方可支付。财务人员不得发放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超过规定限额可用现金转帐支票形式代替。学校购买物质,1000元以上的只能用支票或托付转账方式支付。

五、学校现金一律存入财政专户(财务室保险柜存留现金不得超过500元),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转借公款或公款私存等现象。不以任何名义套取、挪用和坐支现金,对违纪者,除退赔资金外,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凡领取现金或缴纳现金必须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七、现金帐登记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帐钱相符。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学校现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现金的使用、保管进行控制,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杜绝违法乱纪行为,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的原则

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实行钱账分管。明确规定现金的收付、结算、登记等工作,由报账会计和出纳分开管理,实行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

二、使用现金的范围

1、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限额部分原则上应以转帐结算凭证(转帐支票、汇票或信汇)支付;

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三、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银行结算起点定为500元。超过500元现金支付,需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帐。

四、派人到外地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五、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银行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六、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在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八、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3篇:总公司机关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总公司机关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总公司机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公司机关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统一管理总公司机关的财务收支。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现金收入管理

第五条总公司机关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六条坚持收、支两条线,总公司机关财务科收入的现金(

第七条严禁将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严禁保留账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第三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八条总公司机关业务支出,原则上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使用支票转账结算,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现金。

第九条现金支付手续要齐全,报销单据正确合法。经办人员应在主管领导同意、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核签字后后方可报销。

第十条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

5、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严禁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第十二条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借据,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

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

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大学生探亲途中从公司到家往返交通费用给与报销,并执行以下报销标准:长途交通费限报火车硬座票、轮船四等舱票和长途汽车票(乘坐长途汽车特指火车不方便到达的地方);短途交通费限报公共汽车票(包括小公共汽车),其他交通费不予报销。报销时须本人提供相应车票证明,无车票或车票超标准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签发银行转账支票时应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发票,以注销登记记录。

第十五条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行政科、食堂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总公司机关经理办的备用金标准暂定为5000元,行政科为2000元。

第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应由报账员负责专人管理,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盗、遗失,并做好盘点工作。

第十九条备用金为各相关部门日常小额开支的周转金,主要用于差旅费、按规定批准的临时人员劳务费、1000元以内的零星购置费、小额接待费等。

第二十条报账员须严格按规定支付方式使用备用金。对于已发生的经济业务,报账员应及时到财务科报账以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一条报账员应于每月末编制备用金盘存表,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科。

第二十二条总公司机关领导、财务科应监督备用金的安全完整,并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每年年初根据总公司机关领导的批示向各相关部门发放备用金,年底各相关部门报账员到财务科核销。

第五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五条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科负责人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务室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

第二十七条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向总公司机关领导报告,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八条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九条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第五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三十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二条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六章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财务科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现金账目。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人员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出纳应根据业务票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现金收付情况,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六章处罚

第三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情节十分恶劣的,报送公安机关。

第三十九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四十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总公司机关。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制定,经总公司机关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由总公司机关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第4篇:现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根据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将随着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修改和完善。

二、现金使用范围

第三条使用现金范围:

(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二)出差人员差旅费;

(三)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

(四)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五)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三、现金收付原则

第四条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经过审批签章或超越规定审批权限的,出纳不予付款。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

第五条购买物品或支付货款,尽量使用支票、汇款等转账方式,减少现金支付量。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出纳一律凭相关负责人审批的、财务部统一印制的借款单付款。

第七条出纳不得擅自将单位现金借给个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账外公款。

四、现金收入和支出

第八条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

第九条支付现金,应该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坐支现金。

第十条严格审查采购物品化整为零,在结算起点以下的现金支付。

第十一条在特殊情况下对按规定应转账结算而不得不用现金结算的,经申请公司领导同意方可办理。

五、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第十二条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后3个工作日内报销,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门说明原因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个人购汇所借现金,应在回国后15个工作日内还清。

六、库存现金的保管

第十四条库存现金不应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

第十五条会计人员应于月末、季末、年末清理各类借款,及时催收,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第十七条库存现金必须每日核对清楚,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查明原因按“财产损溢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第十八条保管现金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下班要检查保险柜、窗户、门,锁好后,方能离开。

第十九条由有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七、处罚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人员处分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所有罚款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

八、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6农行出纳述职报告
大额现金带出国 第七篇

农行出纳述职报告

2016年,我支行会计财务工作在市行、人民银行及银监部门的领导和监管下,我们紧紧围绕全行工作中心,突出“控险”和“服务”两大主题,以会计内控“三化三铁”创建和“财务会计精细化管理”为主线,以规范化管理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绩效管理为重点,以增收节支促效益提高为目标;在制度建设上抓完善、在队伍素质上抓提高、在监管方式上抓创新、在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上抓落实、在服务功能和水平上抓提升,全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和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控险防案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有力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地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财务会计精细化管理”活动及“三化三铁”精神,多措并举,全面提高会计内控管理水平。

为加强支行机关及营业网点费用管理,规范全行费用开支行为,提升费用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全行费用配置项目,明确了发票经办人对该发票真实性和列支内容真实性负责,进一步提高了经办人员的责任心。为使有限的资源用在正常业务工作中,确保支行费用开支符合要求。

以会计内控“三化三铁”创建为主线,以会计监控系统和会计内控管理系统为抓手,全面落实内控管理工作。一是县行领导高度重视“三化三铁”创建工作,成立了会计内控“三化三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人员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按每个网点配备一名的标准配备了监管人员。二是分工明确、定岗定责,确保“三化三铁”创建顺利开展,每个监管员负责一个网点,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预警。三是加强对运营主管、柜员业务学习,本年度年对运营主管专题培训10次,对主管、柜员业务知识培训6次,举行运营主管、柜员“三化三铁”考试两次.

(二)积极做好计算机及网络维护工作,为业务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计算机的独特优势日益显现。维护计算机软硬件,保持良性运转状态,是业务发展的需要,也是优质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掌握控制网点设备的使用情况,设立了《xx支行电子设备台帐》,对设备经常巡检,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尽量减少柜员对设备使用的后顾之忧,专心投入到工作和为客户服务中去。2016年1月份,市行配备我行存折打印机13台,已全部分配给网点,3月份,全行营业网点主管办公用机全部更换成新联想主机,有效提高了运行速度,提升了办公效率,加上县支行机关,共新增和更换办公用机15台。3月23日,为了配合好集中作业和远程集中授权等系统的上线,根据省行下发的《智能终端管理系统推广实施方案》,对营业部和双池分理处的所有D9116终端和DI945终端进行了更换和系统升级,4月份,网点新上UPS 2台,解决了基层网点停电影响业务的问题,为网点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效保障。每名柜员配备了影像仪和耳麦,为集中授权顺利切换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做好反洗钱工作。

根据市行和人行的统一部署,为营造良好的反洗钱社会环境,切实提高民众参与遏制、打击洗钱犯罪的积极性,使反洗钱意识深入人心,推进反洗钱工作开展,进一步营造内外部反洗钱氛围环境。 6月1日召开了监管员、反洗钱报告员及辖属机构运营主管参加的反洗钱主题宣传月活动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反洗钱主题宣传月活动工作目标。要求所有营业机构

要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横幅、展板、宣传折页等加强宣传;要加大对反洗钱法规的学习力度,做好学习笔记,推进全员全面、准确理解反洗钱理念。在学习培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做好日常的查防工作,将反洗钱工作的部署落实到实处。我行分别在6月和11月组织开展了反假币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了内容丰富,通俗易懂,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爱护人民币的自觉性和识别假币的能力,通过专题活动,反洗钱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抓好统计、报表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行统计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行业务经营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行信贷、现金、资金等统计报表,准确及时地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二是审核、汇总基层网点各类报表并对报表进行评比、上报,做到奖优罚劣,以提高报表的整体质量,给决策者最新、最真实的会计资料。三是加强统计分析。我行建立了现金投放、回笼月度分析报告制度,按月对辖内行现金收支情况及其特点进行分析,并对造成当期现金投放(或回笼)的原因予以重点分析。

(五)抓好结算账户清理核实工作。加强账户管理、现金管理及人民币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今年以来,我行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人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了账户清理核实工作。我行及时印发《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xx支行帐户清理核实工作实施细则》,为系统上线运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明确时段,主动与开户单位取得联系,协助客户办理开户申请。认真完善帐户手续。对上报的结算帐户开户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从而保证开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保证了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圆满的完成了人民银行下达的各项任务。

(六)严格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积极开展反假货币宣传工作。

今年以来,我行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各项现金管理的规定,不断规范现金收支行为,进一步做好人民币流通的各项管理工作。工作中加强一线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认真执行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审批制度;加强现金投放计划管理,确保现金投放回笼计划的完成;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市场流通人民币的整洁度;积极调剂零币供给,满足市场客户需要;高度重视假币收缴“三无”活动,做好反假货币工作,组织各营业机构对员工的培训和学习,并考取反假币资格。重点加强对《假币收缴鉴定作业指导书》的学习,要求每个网点、每位柜员了解和明晰假币收缴鉴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掌握基本的操作流程,规范假币收缴行为,维护人民币的信誉和形象。5月份,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反假货币集中宣传月活动的要求,成立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宣传月实施方案,确保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全面启动。

(七)积极完成对账工作,确保全行考核不掉队。

我行各网点把对账工作分解到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外包单位,采用上门核对、电话联系、手把手教会企业网银对账人员对账等方式,督促开户单位及时对账。同时,从基础、源头抓起,要求客户提供正确的对账地址、联系方式,以降低退信率。对于第三方(邮政部门)投递准确率不高、经常遭遇退信的,相关网点逐户分析原因,及时调整对账方式;对于长期不动户、零余额户、久不使用的纳税户等影响对帐进度的帐户,各我行辖属

网点积极予以清理,对提高银企对账率起到了很大作用。三是提早部署,准备充分,序时推进。从次月初账单产生起,我行就对全行的账单进行认真疏理,要求各网点及时落实提前完成对账任务,以防客户出现异常情况,留取足够的对账时间。同时,要求辖属网点序时完成对账进度,对月度、季度重点账户先落实核对,并在次月20日前完成对账;对账方式为上门、网银的,要求网点在次月25日前完成对账;对账方式为第三方的,根据市分行下发的清单,要求网点逐户分析原因,补制账单及早完成对账。此外,我行还定期下发未对账清单进行督办,从而确保了全行在对账考核期内全面完成对账任务。

(八)现金配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模式进行建设,凸显我行现金管理先进化。

2016年,我行财会运营管理部门通过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等措施,确保了集中配送现金的安全运营。截止11月末,累计为全辖支行网点库、营业机构配送现金达到23.31亿元,不仅方便了网点,提高了效率,也有力地提升了竞争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牢固树立“合规创造价值,违规就是风险”的意识,保证现金配送安全。在现金运营过程中,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保证现金配送万无一失,运营管理部门对营业网点的日现金收付量、尾箱数量进行全面细致调查,实行主出纳制,推行卡封箱,有效压缩尾箱,从而使每个营业网点的现金尾箱由原来的5、6个压缩到现在的3、4个。

回顾2016年,我支行会计财务管理工作,虽然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行的严格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新形势下,全行财会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充实,业务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跟不上时代发展,创新管理和监督财务制度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财会人员的辅导、培训、更新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人员老化,缺少了主动学习的激情,工作中只满足于简单的完成任务,工作质量不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来年将在加强财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财会业务知识的辅导、完善会计内部约束机制等方面作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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