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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办公室

2016-12-07 10:27: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三资”管理办公室(共9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三资”管理办公室》,供大家学习参考。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
“三资”管理办公室 第一篇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

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全镇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对象及内容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政村(含居委会),重点是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行政村。

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和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要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行政村规范财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居务)公开栏公示。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和廉政监督委员会

集体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帐人员向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帐。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帐款相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全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农经与统计服务站、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行政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三、实施步骤

(一)清产核资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15日)。

1、“三资”清查。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界定产权。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对清查填报的各种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

3、核实价值。对界定产权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

4、公开公示。将经产权界定、价值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登记制表,并分别在本管辖范围区域进行公布(7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

5、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登记建档管理,按村别建立明细台帐,详细录入经清查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数据,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同时,上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0月16日至11月底)。

自查自纠以镇为主。镇政府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等,取得基层干部群众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组织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本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各行政村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整理归档、张榜公布,以备核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重点核查阶段(2009年12月上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行政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重点行政村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设置障碍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针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验收总结(2009年12月)。

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 镇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要进行重点抽查;对全镇清理规范 村级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四、农村三资的日常管理

1、支出入帐要严格把关。“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和勤廉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帐。“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并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2、农村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要及时入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等备案。

4、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拒绝。

5、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

开展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镇委、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财政、农业、民政、国土资源、林业等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

同落实好清理规范村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建立清理规范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县清理规范活动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晰思路,标本兼治

全镇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民主清财,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镇农村“在资”底数,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三资”管理办公室】

(三)深入调研,全程督导

镇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等部门牵头,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面督导。 镇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督导工作要贯穿清理规范工作全过程,要及时掌握各乡镇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四)查办案件,严明法纪。

镇纪委、监察室要加大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
“三资”管理办公室 第二篇

**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办法

(掇农组发[2015]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障村集体“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定,现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全区所辖各村集体(含社区居委会,下同)的“三资”管理及其他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国家法律法规有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村集体“三资”归该村集体全体成员共同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侵占、平调、挪用。

资金是指村集体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

资产是指村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文化、交通、电力、通讯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投资资产、材料物资、无形资产及集体企业资产等;

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果园、苗圃、草地、水面、建设用地、矿藏及四荒(荒地、荒水、荒丘、荒滩)等自然资源。

第四条 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必须保证村集体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处置权、收益权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第五条 村集体“三资”管理应按照“管权、管事、管人”的规定,通过规范管理、强化监管、加强服务等有效措施,逐步达到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预期目标; 保障村集体成员对村集体“三资”的占有、出售、收益、抵押、担保、退出、继承和分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体现村集体成员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

第六条 区人民政府负责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镇(街道)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村集体“三资”管理,日常工作由镇(街道)财政所(分局)负责办理。

第七条 财政、农业、民政和经管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抓好村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积极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创建工作。财政、农业部门负责村集体“三资”管理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制定管理监督措施,完善规范工作程序;经管部门负责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审计工作,督促村集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资产资源台账,加强经济合同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公示办法,指导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公开公示工作。

第二章 监管代理

第八条 镇(街道)要成立以党委、政府、纪委、监察、财政(经管)、农业及民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监督委员会),负责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及日常工作管理,组织开展对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等。

第九条 镇(街道)依托财政所(分局)组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代理中心)和农村集体经济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中心),依法开展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对村集体“三资”的使用、购置、处置等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业务上接受区财政(经管)、农业、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村集体成立1-5人组成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原民主理财小组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 统一实行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由村委会向镇(街道)代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办理资金、账簿、凭证、报表、资产资源台账和各类经济合同等资料的移交,村集体只设报账会计一人;代理中心依据委托代理协议落实专门人

员,认真履行代理服务职责,其代理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第十一条 镇(街道)管理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辖区域内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及交易工作的领导和实施,定期召开村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工作专题会议,对“三资”监管情况进行通报。

2.负责督促代理中心指导村集体编制年度收支预决算方案。

3.制定村级“三资”管理年度工作考核方案,审核村干部报酬方案及养老保险办理等情况。

4.每年组织一次村级“三资”的清理核查工作。

5.组织开展村集体年度审计、专项审计、换届及离任人员的财务审计工作。

6.负责审批村级资产资源交易项目,审定资产资源交易方式。

7.督促村级配合实施村级“三资”监管代理工作,对违反“三资”管理实施办法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8. 配合区纪检、监察和上级有关部门对违规违纪人员的查处。 第十二条 镇(街道)代理中心的工作职责

1.规范会计核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湖北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委托代理村设立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管。

2.加强预决算管理。指导村集体按照“收入合规、支出有度、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村集体年度收支预决算方案,指导、审核、监督村集体年度预算的执行。

3.加强代管资金管理。在金融机构统一开设资金“代管专户”,村集体所有资金纳入“代管专户”集中代管,实行分村建账,分村核算;村集体不得另行开设银行账户,设立“账外账”。

4.加强现金收付管理。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限额管理制度,按照村级收支内容及时办理资金报账业务。

5.加强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监督村集体建立资产资源台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资产资源的清理核对,切实做到账实相符,

账账相符,账册相符。

6.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整理村集体会计档案,分类编号,装订成册,统一保管,不得散失、毁损。

7.准确提供会计信息。按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编报村级财务报告,准确提供代理期间真实完整的各类会计信息。

8.协助村集体产权交易监管。协助镇(街道)产权交易中心做好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交易的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 镇(街道)产权交易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村集体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包括由村集体组织实施的居民点建设、阵地建设、一事一议建设及其他公益性项目建设等)及资产资源交易活动,推动村集体资产资源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2.负责组织交易当事人签订、履行交易合同,调解交易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对交易活动中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3.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活动进行检查,对发现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的,及时报告。

4.负责开展对资产资源及项目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

5.负责村集体项目工程建设及资产资源交易处置的档案管理等。

第十四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参与村集体年度收支预决算方案的编制,参与制定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参与财务重大事项的决策,定期开展民主理财活动。

2.审核村集体财务账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审查村级开支并签字盖章,接受村集体成员委托查阅、审核财务账目。

3.监督财务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监督、检查村集体财务公开及预决算执行情况;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集体财务收支预决算情况。

4.向村委会提出村集体经济发展和财务管珥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配合财政(经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做好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等。

第十五条 村报账会计的上作职责

1.负责编制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和预算方案的执行;

2.负责村级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债权债务及资产资源台账的登记,所有收支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及审核。

3.负责村级备用金的领取与核销,定期向代理中心报账和进行资金收支结算,按时与代理中心资金管理会计核对资金余额。

4.负责票据的领用、保管及上交。

5.协助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做好村级财务公开等。

第三章 会计核算管理

第十六条 代理中心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设置会计账簿,使刖会计科目,编制会计报表,准确真实地反映村集体经济活动情况;具备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的村办企业财务实行独立核算,严禁将村集体收入转入企业收入,未实行独立核算的村办企业,财务纳入村集体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代理中心按核算单位统一设置“四账三簿”即: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明细分类账及固定资产登记簿、资源登记簿、低值易耗品登记簿;村报账会计应建立相应的辅助账簿(主要包括内部往来、应收应付及借款、资产资源台账等);代理记账会计要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分户代理记账,定期与村报账会计核对账款,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 统一使用借贷记账法,使用统一规定的会计账簿、凭证、票据和零星支出单等。

第十九条 村集体财务收支实行“月结季报”制度,村报账会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基本内容
“三资”管理办公室 第三篇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基本知识

一、农村集体“三资”的概念

(一)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二)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依据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

[2009]4号)

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目标任务

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加强服务,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管到位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防止农村集体“三资”流失,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原则

(一)是坚持“四权”不变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截留和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维护村集体和村民涉及“三资”的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保障村民以及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三资”占有、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反映权和监督权。(三)是坚持公开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公开原则,及时将村集体“三资”的使用和收益向全体村民公开,资产和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实行招投标或公开竞价。(四)是坚持成员受益的原则。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必须坚持成员受益原则,通过完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群众随着集体经济壮大,得到更多的实惠。

五、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措施

(一)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会计核算及时规范,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非生产性开支限额管理、资金申请审批等制度,强化对村集体资金的监管。(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重点是资产资源管理内部控制、资产资源清查登记备案、资产资源评估、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资产资源经济合同监管等制度,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监管。

六、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

县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行政村成立村务监事会、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

民主理财小组。

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三资”监管机构,广泛宣传发动。(二)清理整顿阶段。主要任务是各村清查摸底,整改发现问题,张榜清查结果,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审核清查结果,并建立资金、资产、资源台帐;公共资源交易站、财务核算中心、经济合同审核中心正常开展工作。(三)建章立制阶段。主要任务是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制度,构筑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资办工作总结
“三资”管理办公室 第四篇

篇一:三资办工作总结

三资办工作总结

闲人游荡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之间一年过去了,新的一年已经开始。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同事间的帮助下,团结奋进,开拓创新,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代理站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如既往的完成各项工作。

1、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一年以来,本人主要负责八个村居及二个临管会的代理会计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工作。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进帐;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2、扎实工作、热情服务。对待来报账的同志,能够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服务、耐心讲解,做好会计财务文件的讲解工作。今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办公场所整体搬迁和会计软件整改工作,财务工作的力度和难度都有所加大。特别是三资工作的开展,清产核资是三资工作中的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所有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帐面数据的查实与核对,这些都来不得一点马虎和疏忽。针对这些情况,我及时配合各村文书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还对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并用相机拍照上传电脑。目前为止,基本完成清产核资6家,清理债权单位二十多家,累计金额达一百十多万元。 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累计金额达四百三十多万元。【“三资”管理办公室】

【“三资”管理办公室】

3、努力学习、增强业务知识。今年以来,党委政府下达的另一任务是进行村级财务审记工作。这是一项业务知识比较强的工作。本人在站长的带领和指导下,主要负责xxx居2006年度到2008年度的审记工作。从审记工作底搞开始,其间经过的事情调查取证核实,发现财务手续还是比较符合规范化要求,其中对村级集体分红有超发现象这一问题予以指出,希望今后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发放,最后出具审记报告。审记结果已下达村并报领导归案存档。现东堰居审记工作正在进行中。

二、驻村工作 ,本人协助陈镇联xxx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1.村内治安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规模以下5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企业存在三合一现象进行及时指出,并责令其及时改正。

2.由于xxx村外来人口众多这一实际情况,导致卫生工作成了难点。于是对村内环境进行大清理。鉴于xxx居资金薄弱,清扫人员较少,而外来人口较多,老百姓对环境的呼吁非常大,几起市场热线都与环境卫生有关。针对这些情况,我多次下村与村干部商讨对策,xxx居两委会人员带头作思想工作,一方面要求清扫人员勤扫卫生死角,并落实责任,力争杜绝环境方面的市长热线再现。另一方面对老百姓作好解释工作,对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作好疏通工作。到了下半年,这种现象不再发生。

3. 为了改善村内居民环境,力所能及地为村民办实事,结合本村实际情况,两委会讨论已投入资金1万多元改造村内垃圾箱2只,同时花2万元左右修村内道路1000多平方。目前,老百姓对这一改变较为满意.

以上这些工作是本人在过去的一年中所完成的,在实际工作中,总有一些顾此失彼的现象,

一些工作方式方法有待加强,离标准还有很大的距离,有待于在下一年是更加努力、更加进取的改善。我决心在下一年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已,增强业务知识,多向老同志请教,多向领导和同事学习,使自已完成的更好。篇二: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三资”管理办公室】

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基本情况

高陵镇现有21个行政村,198个村民小组,农户7499户,农业人口29984人,农村劳动力14638个,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430元。

1996年,高陵镇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

在改革之初,我们就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1、坚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

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镇上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各挂片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微机室、档案室,共设置报账员21人,记账会计3人(负责全镇21个村会计核算)、中心主任1人。

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高陵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镇财政筹资调度资金购置了会计软件、

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镇干部群众的认识。镇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委会,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扩大会,统一镇中层干部和村书记、主任的认识;召开全体镇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全镇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2010年6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镇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对2009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农网改造以及 “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 “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21个村的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软件录入,太阳软件具有网络运行、财会管理、附件上传、信息查询、业务提醒、电子签批、远程监管、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九大功能,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客户终端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是统一报账时间,全镇21个村分别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全镇21个村分别由3个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负责各村的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三是把好审批关。对各村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7、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篇三:三资工作总结

“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为扎实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步伐,根据文件精神要求,我镇统一部署,科学组织,周密安排,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环节,积极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我镇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工作列入全镇重点工作。我镇“三资”清理工作的目标是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详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具体到每一个步骤,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各村居也相应成立了“三资”领导小组、清查小组和核查小组,全面负责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二)全面动员,强化培训。为加强“三资”清理工作的业务辅导,我镇召开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报账员参加的农村“三资”清理培训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培训会议精神,并对我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专题辅导。

(三)把握环节,全面清查。清产核资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的前期和基础,镇“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依照有关程序进行核实,确保“三资”清理工作不走过场。一是由镇经管站组织各村清理小组成员对各村资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以会计账为依据,账内账外相结合,全面进行清理。二是各村清理小组将清理出的各类事项,按照统一制定的表格逐笔逐项的进行登记,采取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做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三是在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各村都召开了由核查小组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会议,对清理登记的“三资”逐笔逐项的进行核实,确保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各村将核实后的“三资”清理登记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咨询和反映。四是公示后,各村均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首先对全村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源、债权、债务、现金、银行存款等现状及对已报废、损坏的资产、无法归还的债权、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无法收回债务等情况逐笔逐项进行通报,并进行表决,按照村民代表的意见对有关的“三资”情况进行处理,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其次是表决通过了将村集体“三资”的清理结果委托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签定了委托协议。再是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与民主理财小组进行整合,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了对村级事项的监督。

(四)规范运作、成效显著。清理小组规定了“三资”清产核资工作的对象、范围和方法,明确了“三资”清理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通过这次清理,全面核实了村集体“三资”现状,为实现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和规范、合法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督查,强化指导。我镇认真解决清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农村“三资”清理工作中的难点村、资金额较大的村进行指导检查。从督导、检查、验收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

(六)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我镇设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承担“三资”委托代理的日常工作。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五不变”的前提下,经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由村民委员会与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七)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针对“三资”管理工作制度欠缺的实际,进一步完善了银行存款帐户管理、集体资金审批领用、收支结报、票据使用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产清查、财务档案等财务制度,完善村干部报酬、补贴等支出的标准和程序,规范和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特别是招待费的开支。这些制度的完善,切实规范了“三资”运营,进一步推动了我镇“三资”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资”管理任重道远,我镇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镇的

“三资”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资清理小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
“三资”管理办公室 第五篇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

一、“三资”中心职责

珍溪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三资中心”),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的日常工作,落实代理会计、财务稽核会计、资金管理会计,专职代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管等业务,村(社区)设报帐员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指导、督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三资”经营管理;

(二)考核、培训农村财务人。定期开展“三资”管理人员及村(社区)干部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将财会、招投标、集体资产监管等制度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不断提高代理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和技能。

(三)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经营管理纠纷调解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按时向上级部门提供“三资”管理会计报表和统计信息。

(五)在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和财务审批权等“五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委托代理制度,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统一制度建设、统一票据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监督管理、统一财务公开、统一资料归档”的“六统一”理权服务。分类设置“三资”台帐,详实记录“三资”总量、增减变化、资金利用收益等情况。资金日清日结,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款相符;资产月清月结,每季度至少清查1次,做到帐实相符;资源年清年结,年底清查承包经营合同执行、收益等情况,做到帐据相符。

二、会计核算

代理会计按会计法规及制度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一)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帐簿,收集、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二)按时记帐、结帐,编制、报送会计报表,提供真实会计信息;

(三)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清查,配合财务审计;

(四)编写财务公开底稿,督促财务公开,接受财务查询;【“三资”管理办公室】

(五)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决策或民主理财小组会议,监督财务计划或预算执行,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问题,提出财务管理意见或建设。

(六)按照有关规定整理、保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档案,承担其他相关工作。

(七)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会计核算主体,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分别建总帐、明细帐和日记帐,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经济事务都必须纳入帐内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会计核算内容及范围包括:

1、“一事一议”筹资、以资代劳资金以及财政奖补资金收支情况;

2、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出租、拍卖、处置或对外投资等集体承包经营情况;

3、集体办企业上交利润,统一经营项目收支等情况;

4、集体土地征占补偿资金收入、支出及分配情况;

5、国家扶贫救济及补助扶持资金、上级有关部门拨款、项目资金、有关组织捐赠资金、资产到位及使用落实情况;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收、代付的有关款项收支情况;

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发生、清偿情况;

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经济活动情况。

(九) 按月报帐、记帐和结帐

1、报帐:村(社区)报帐员按季将按程序审批签字的原始凭证及相关手续交代理中心财务稽核会计审核,交代理会计做帐。手续不齐、不合规或未审批签字的原始凭证,财务稽核会计不予审核,代理会计拒绝接收。

2、代理会计依据原始凭证及相关手续及时编制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

3、结帐。代理会计按规定逐月结帐。

(十)定期编制、报送会计报表

代理会计按月编制《科目余额表》和《财务收支明细表》,会计年度结束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及时送镇经发办和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时汇总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月报表、年报表,并分别于每月、每年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送区农委。

三、资金管理

(一)实行集体资金专户存储和专人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以镇经发办的名义在信用社开设集体资金专户,统一存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原有资金帐户,不再单独设立资金帐户。

(三)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各项资金都必须及时全额存入集体资金专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小额开支在核定的备用金(3000元)中支付,大额支

出按本办法规定程序支取,项目资金由“三资”中心根据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报告及验收情况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

四、集体资金专户存款支取程序

(一)基层申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写《存款支取审批单》,详细说明资金用途,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驻村领导及干部签字后,交报帐员办理。若取款金额较大,必须出具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讨论通过的资金使用计划或方案。

(二)“三资”中心审核。报帐员将《存款支取审批单》及必要手续交财务代理中心财务稽核会计审核并签注意见。支取金额较大的应报乡镇街道相关领导审查。

(三)银行结算。

五、报帐员职责

【“三资”管理办公室】

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文书兼任报帐员,承担村(社区)所属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收支管理职责:

(一)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付款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

(二)登记现金日记帐,存款备查账和有价证券登记薄,固定资产和物资台帐;

(三)及时将收取的资金存入集体资金专户,办理银行结算;

(四)按时将资金收付凭证及相关手续交财务代理中心审核、记帐;

(五)组织财务公开,解答村(居)民质疑,记录反馈意见

(六)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检查或审计,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问题,提出管理意见或建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收支业务交报帐员办理。报帐员收到资金后必须在当天全部存入集体资金专户,离开金融机构所在地较远的必须在第二天存入集体资金专户。报帐员向专户存入资金时要详细说明资金来源及所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登记存款备查账簿,将资金收据连同进帐单交资金会计和代理会计登记、记帐。禁止超限额保存或坐支现金。

六、收支管理制度

(一)村级财务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各项收支一定要实事求是,不得避实求虚,要具有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

(二)各项收支凭据要及时记账,要素要齐全,手续健全,特别对开支的发票要注明资金去向,拒绝白条入账。

(三)村内年度结算为12月31日,在年终结算时确保当年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各种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记入年终决算收益分配。

(四)村干部出差办公事,预借差旅费及垫付各种费用,应及时与村报账员(出纳)结清账款,履行结账手续,不得拖欠。

(五)村干部补贴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发放,不得超规定发放。

(1)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每月电话费不超过80元/月。其他村干部电话费每人每月电话费不超过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职的不得重复发放,不得另报手机话费和固定电话座机话费。村(居)民小组长电话费不超过30元/月。

(2)办理公事的车费据实报销,根据工作需要,但报销生活费、补助及住宿费按国家一般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报销。

(3)有重要项目工作的村,上级拨来的工作经费,严禁平分,应根据考勤计算加班费、误工费,并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经驻村领导、干部批准才能发放,发票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才能报销。

(4)上述各项补助要在确保当年村干部工资发放及村内资金正常运转、不增加新的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发放,否则一律不得发放。

(5)市、区、乡拨给村级救灾资金的管理:救灾资金只得用于受灾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虚作假,挪作其他开支。受灾村民应由村两委调查造册后,通过党员、组长会议认定后,并张榜公布,无异议后才能发放给受灾村民。

(6)凡是拨给村内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事先有预算,事后有结算,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不得挪作其他开支。

(7)不得用集体公款发红包、赠送重金礼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时,一定要到农户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报烟酒和进餐厅茶楼高消费。

(8)村内争取项目资金,严格禁止村内为他人提供方便,开具收款收据,借用村内集体银行账户过渡,进行存入和支出现金,套取国家集体资金为个人所有。

七、票据管理制度

(一)村内收款收据一律使用由区农委统一印发的票据,禁止村内购买白条收款收据使用。

(二)购买物资要开具正式发票,报账员(出纳)不得私自开白条证明报销;接待费、住宿费要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的发票,若接待在社员家里,可以使用付款单,必须注明使用材料的明细及两人以上的经办人员;工程结算必须有预算、合同、决算及正式建安发票。

(三)村向各单位收款,收款方必须使用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往来结算收据,否则拒付。

(四)村内上级拨款收入由村报账员和主管财务村委主任两人印章及村委会公章,到“三资”中心开具收款收据。

(五)村内各项收入、支出票据统一由镇“三资”中心进行保管,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八、审批制度

(1)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支出必须先经村(居)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签字,然后村主任审核、签字,再由驻村组长、领导审核签字。

(2)兴办公益事业及购置固定资产、重大开支应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同意,由村两委申报,驻村领导审核,递交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开支。

(3)对村内各项开支发票手续不健全、要素不齐全、字迹不清的,“三资”中心拒绝审批报销。

九、现金管理制度

(一)村报账员(出纳)管理村内现金(银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现金(银行存款)。

(二)库存现金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更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超过规定库存限额1000元。

(三)不准将村内集体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四)村报账员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记,登好现金日记账,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并与主管部门记账服务中心核对账款余额,双方签字。

(五)各项收据手续不健全、内容不清、字迹模糊、票据不规范、开支不合理的,要坚持原则,出纳有权拒付。

十、民主理财制度

(一)民主理财小组应由群众代表、党员代表3—5人组成,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村级财务实施,对财务收支有知情权、审核权、决策权。

(三)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将村级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向群众代表大会公布。

(四)民主理财小组在监督中,发现违反村内财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016街道办事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三资”管理办公室 第六篇

为了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三资”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社区“三资”管理,开展全民清理,进一步摸清“三资”家底,刹住“三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现监管薄弱环节,完善一套账簿、规范一些行为、查处一批典型、健全一套制度,建立“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社区“三资”管理工作,办事处成立社区“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任务

主要针对2016年的“三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遇到特殊问题实行向前追溯,直至查清查实。具体任务为:

一是清理“三资”现状。做好截止2016年底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多工副承包合同等台账的登记、更新,规范档案管理。二是规范“三资”管理行为。做到收支、借贷、资产资源处置等行为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四是加强民主监督。做好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晓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11月18日至11月23日)

一是开好“一个会议”。各社区居委会要召开一次居委会成员、党员代表、居民代表会议,宣传强化“三资”管理的工作意义、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及相关纪律,为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制定一个具体工作方案。要根据工作要求和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征求社区党员干部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三是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办事处已经成立了“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财务清理、案件查处、检查督办三个专班,专班人员分别由社区办、财所、经管站、信访办、政法办、司法所、派出所、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并强调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特别是公安机关,一定要做好相关预案,防止黑恶势力干扰清理查处工作,对威胁清理专班人员或打击报复举报群众的,必须深挖细查,坚决打击。各社区居委会要成立以支部书记挂帅,居委会其他干部为骨干的清查专班,以保证清查工作落到实处。

2、清理自查阶段(11月23日至12月1日)

一查资金管理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公款私借、多头开户等情况。二查资产处置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资产处置,新增资产的个人表态、暗箱操作、不公开、不透明等情况。三查资源发包租赁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承包合同价格过低、期限过长,操作过程不透明等情况。四查收支管理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收入不上账、违规乱开支等情况。五查借贷管理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违规借款、还贷、付息及违规放贷、收息等情况。六查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不进行公开招投标等违纪违规情况。七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看各社区是否存在专款不专用等违规违纪情况。

各地要按财政所统一设计的表格如实填报“三资”自查清理情况,并在村务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群众有反映的,要进行再清理、再核实。

3、督导查处阶段(12月1日至12月10日)

由办事处安排包村(居)驻点工作专班,认真开展督导查处工作。

一是对各社区自查情况进行全面复核。锁定2016—2016年度收支、往来情况,截止2016年底“三资”家底情况。二是对重点事项进行专项清理。主要是资金管理、资产处置、工程建设、资产资源发包、专款使用、土地补偿款分配使用、干部工资报酬、生活招待费、赶情送礼开支情况。三是对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和账面清理发现的疑点问题进行整改查处。凡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坚决处理到位;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规范管理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5日)

建立健全社区“三资”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各社区党组织要每半年研究一次“三资”管理,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健全“三资”管理制度,落实“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推进做账审账、资金监管、资产资源处置等工作有序开展。要加强“三资”管理力量、改善“三资”管理条件,调动基层“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积极性。

建立健全民主监管机制。各社区要淘汰不称职的社区监管委员会成员,要将有威信、有能力、敢直言、敢担当的村民通过选举作为监督委员会成员;每季度结合“民主活动日”组织一次理财唱票活动,开展党(财)务公开。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到随时公开、及时公开。

5、检查验收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0日)

检查采取分级负责原则进行,办事处负责对管辖居委会进行检查;采取逐项打分、听取各社区支书述职报告、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开展。对领导不重视、清理工作走过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没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没有步入常态化规范管理的社区,将严格把关,严肃纪律:一是不予通过检查验收,责令及时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二是对包村(居)领导干部、工作专班人员或相关单位实行通报批评;三是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资”规范化管理考评结账范畴实行硬账硬结。

2016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三资”管理办公室 第七篇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总结

县政府: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和农业农村快速发展,我镇根据中国共产党清新县纪委《转发〈**市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纪发〔2016〕6号)文件精神,积极制定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管理责任,扎实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经过动员部署,集中核查,建账归档三个阶段,我镇16个行政村和社区的"三资"清理工作已经全面结束。通过"三资"清理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完善了管理,整个清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全镇16个村(居)委会及131个村(居)小组已清理出资金5383.80万元;资产3117.35万元;对外投资550.00万元;债权2097.35万元;债务1,229.17万元;清理出资源7.20万亩,其中耕地1.64万亩;林地4.42万亩;鱼塘4,030.47亩;荒地788.60亩;荒山329亩;其他土地5,618.89亩;争议土地608.00亩。清理出发包金额539.17万元,已收539.17万元。通过强化"三资"清理监管,村级事务从"干部定事"变为"群众理事",从"隐秘操作"变为"阳光操作",从"随意处置"变为"规范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广泛宣传,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自5月11日县农村集体"三资"工作会召开后,我镇迅速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全面部署开展我镇的"三资"清理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镇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召集镇"三资"清理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委会主任、报账员及驻队副组长进行动员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认识到开展"三资"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各村和社区积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分别成立了本单位的"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清理工作,并积极召开村长、村民代表宣传会,派发宣传资料,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依法公示,集中审核,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在各村的"三资"清理数据登记完毕后,我镇要求各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镇三资办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核查,妥善处置。镇三资办派出人员还对各村的公示情况进行拍照留档,形成影像资料。在各村公示完毕后,确认无群众反映问题,我镇三资办随即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村的清理情况调查登记表进行集中审核,在审核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了现状清楚、分类科学、产权明晰、程序规范、结果准确。

(三)统一录入,建账归档,动态管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在集中审核工作结束后,我镇三资办成立电子录入工作组(成员为财政所人员),集中负责清理数据的电子录入工作;录入人员交错核查,确保电子录入数据不出现错误和遗漏。在录入工作开展的同时,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审核确认的清理结果为依据,对清理工作中的表册和公示图像等资料进行了整理归档,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妥善管理。

(四)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我镇依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并强化了工作措施,加大了对清理工作的实施力度。一是帐面清理与帐外核查同时进行,提高了工作效率。各村在登记相关表格的同时,对村债权、债务及资产同步进行核实,做到帐实、帐表等统一,实行双管齐下,对于重难点问题,及时召开镇"三资"清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处理或上报县清理办请求帮助。二是落实责任制。按照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明确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在清理工作时限内,严格按照清理项内容的要求,按质按量地完成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在"三资"清理工作中发现了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的几点问题:一是村小组只有流水账,而没有设置会计账;二是各村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往往重视对货币现金的登记监管而轻视对固定资产、物资和资源的造册登记;三是对村组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没有详实数据进行管理,导致无法盘活资源,增加集体和农户的财产性收入;四是村集体对所有债权没有及时催收,导致了一些呆账和坏账;五是有个别村小组不愿配合进行"三资"清理工作,导致该村小组无法建立"三资"管理台账。

三、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此次"三资"清理工作所发现的问题和总结的有益经验,我镇在日后的"三资"管理工作中实施以下措施:

(一)加强对村级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之符合现阶段对"三资"管理工作民主化,规范化、电算化的要求。

(二)对村小组的资源性资产纳入村委会统一管理,在资源性资产流转中本着民主、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统一招投标,盘活资源性资产,增加村集体和农户的财产性收入。

(三)对村集体的债权债务进行统一管理和分类处理,对符合规定的债权债务及时进行核销、划转、清收等处理。

(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着力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

2016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三资”管理办公室 第八篇

农村三资管理调研报告

全面加强“三资”管理 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关心的焦点,也是农经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影响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是农村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因素。自2000年实行“村财乡管”,2016年推行委托代理以来,其作为一种新型的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管理模式,在保持村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街道农经办对村级资金和账务实行双代管,村级所有会计事项由街道进行代理,使分散管理、各自核算的村级财产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核算的管理模式。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财产“委托代理”。从2016年7月开始,在坚持集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统一票据管理程序、统一报账程序、统一操作程序和统一财务处理程序的要求,对全街道13个社区,101个居民小组的村级财产核算等业务由街道(社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委托代理,各社区、居民小组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本社区、居民小组财产、单据等财务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规章制度。*街道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办事的原则,先后制定了《*街道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街道集体财务管理流程图》,《*街道“三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以上制度和管理方法从民主理财、收支管理、用款审批、财务公开、票据管理等一系列方面作了祥细明确的规定。结合农村实际,街道农经办统一制作了村级公务招待费用报销单封面,村组务工报销单、村(组)集体用款申请审批表,自办伙食购物清单等进行票据规范。

(三)严格制定日常开支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支出管理,实行报账制统一管理,按照“分级审批、分级监督”的原则逐级审批后方可报销。针对实际,我们在村级财产管理中实行“双签制”“联合审批制”“四级审核办法”的管理新举措。“双签制”,就是在居民小组支出中除需具备一般要素外,还必须实行书记、主任两支笔会签。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一言堂”现象。“联合审批制”,就是根椐资金使用大小,按权限实行村级负责人,街道领导分级联合审批的制度。“四级审核办法”就是书记、主任双签,监委会审核把关,街道纪工委监督,代理中心审核。通过这些新举措的贯彻落实,较好的提高了我街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基本形成“村财、民理、街道监管和组财、民理、社区监管”的管理体制。

(四)发挥“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为认真执行财务监督,每个社区及有收入的村小组选任3-5名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的程序为:事前参与、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特别是村内农田水利建设、修建和维护村级道路、植树造林、村庄建设与整治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需要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项目,要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财务事项进行过程中,要切实履行职责,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在财务事项完成后,认真进行检查,查阅财务会计凭证、账目、报表、财务公开等财务会计基础资料,听取群众的意见,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一般事项民主理财小组应根椐经济业务量多少按月或季开展理财活动。重要事项应随时发生,随时理财。审核结束后,民主理财小组长要将活动内容记录在《民主理财记录薄》上。此外,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以及要求审计的其它事项。

二、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少数村干部对村财街道管一直存在模糊认识,认为村财街道管是削弱了村级权力,有一定的抵解情绪,工作不配合,还有的村认为已经村财街道管了,与他们没有多少责任了,对村级财务抓的力度轻了,特别是对居民小组的财务一是认为没有什么收入,有点荒山、荒坡、荒地也比较偏僻,不会变成什么资源,就放松了对这些资源的管理,一旦出了什么问题,也认为不是自已造成的。

(二)村组干部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村组报账员多身兼数职,均是半路出家,财务知识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票据的合规、合法性进行正确的职业判断。有的村干部仍保留传统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发展经济的办法。

(三)报销单据制作不够规范。少数村组报账员财经纪律意识谈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松懈,财务报销制度不够规范,单据审核把关不严,经办人,证明人手续不全。

(四)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作用不大。少数村民主理财小组不是经群众大会或群众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是经干部指定,个别村甚至没有理财小组成员,村干部直接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使民主理财失去本身存在的意义。少数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文化水平低,财务水平有限,不按规定理财,不认真审查单据,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民主理财活动不正常,不严肃。少数村不按期开展理财活动,有的干脆由村干部代签,其监督过程只是走过程流于形式。

(五)集体水面、果园、山林等进行发包民主程序不到位。少数村组在处理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时,一事一议程序落实不够到位,没有严格遵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损害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容易引发一些矛盾热点现象发生。

(六)村级财务公开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虽然省、市、县、街道对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形式和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少数村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打折扣。有的村组不按时及时公开,有的村组只是重公开,不重效果,内容形式空泛,没有让群众真正了解到财务公开的实质内容。

(七)街道代理中心自身存在的困难。一是工作经费无保障,《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例有要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部保障,但没有得到落实,所以运转所需的打印费、设备维护费、下乡车旅费等难于得到保障,工作真是举步维艰;二是工作量大,但人员少制约会计委托代理工作,13个社区,101个居民小组的账目由街道代理中心进行代理服务,由于代理中心是挂靠农经站而成立,并没有成立单独的运行机构,农经办还要承担土地流转及纠份调解、数字乡村等一系列工作,如此大的的工作量,导致会计工作衔接不上,从而在整体上影响了对村财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三、完善“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抓好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以会代训和下村指导为主要手段,加强对村组干部廉洁自律、报账员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各级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村财乡管的重大意义,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抓好财务公开、健全监督机制。抓好财务公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各村组一定要履行好工作职责,规范财务公开制度,按时采取张贴等形式在三务公开栏上进行张榜公开,及时对村民提出的质询进行解释,从源头上杜绝因财务公开不清引发的的各类矛盾纠纷。此外,应加强民主理财小组建设,让其发挥作用。

(三)抓好“三资”清理和村干部离任审计。在村干部离任审计中,要对本届任职时所经办的财务进行认真清理,按照“三清三查”的要求做好村干部离任财务审计工作。即: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明确;清理发包款、租凭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委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村委会档案管理。

(四)抓好收支管理。一是严格票据管理,定期将已使和末使用的票据进行清查,对开出的票据做到票款同行,及时入账用票据管收入。二是严格奖惩制度,对已实现的收入拒不缴入专户的,要及时查明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严肃处理。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支出单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务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报销单、证明单、收条等,不得以白条或不规范的凭证入账,严禁无票据付款。对每张支出单据,都应对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单据坚决予以退回,做到“五不核销”,即:原始凭证要素不全不核销,不是正规发票不核销,单据没有经办人签名和注明用途的不核销,单据末经相关人员审核的不核销,违返有关财务制度的不核销。

(五)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少数村组报账员素质偏低的实际,一方面应加强对他们的辅导,在报账时及时对单据及流程方面的错误进行认真细致的指正,并告诉其改正方法。另一方面,应当鼓励报账员提高自身整体素质,有条件的鼓励其进行继续再教育提高学历。此外,应适时的组织相关的培训,及时为报账员充电,适当考虑增加报账员的补贴,让其工作无后顾之忧,更尽心尽力的做好自已的本职工作。

(六)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建议“三资”委托代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使《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部门应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落到实处。横向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纵向积极与上级汇报,争取在人员上给予一定帮助,创造一个和谐的外部环境,树立部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良好形象,强化问题意识和创新思维,着力把问题转变为思路,把思路转化为典型,把典型上升为模式,把模式普及成常式。

(七)继续落实村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征求民意制度。各村组重大项目、重大活动和公益事业项目的规划建设,涉及人民的其它事项,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和征求民意制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事先征求、吸收合理意见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和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大力推进四议两公开的贯彻执行力度。

(编辑:圆圆)

2016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
“三资”管理办公室 第九篇

为全面掌握我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督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此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及方法

1、组织领导情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

2、农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康纪发[2016]11号文件要求,对村集体资源、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对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鉴订廉政监管和廉政施工责任书。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等。

3、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整顿,进行移结交,建立会计档案;鉴订委托合理合同,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村民理财小组,实行村级财务公开。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实地查看。

4、其他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账外资金等。查看相关资料。

二、专项时间

9月5日—15日,为期10天。

三、人员及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四、专项检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认真领会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和内容,要通过看、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掌握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情况。

2、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准备好备查资料,提供给各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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