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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通办方案

2016-12-05 10:18:5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全省通办方案(共9篇)办公通产品实施方案用友致远——技术文档_______________公司 用友致远办公通系统实施方案建立日期: - 修改日期: 文控编号:客户项目经理: 日 期: 用友项目经理: 日 期:用友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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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通产品实施方案
全省通办方案 第一篇

用友致远——技术文档

_______________公司 用友致远办公通系统实施方案

建立日期: - 修改日期: 文控编号:

客户项目经理: 日 期: 用友项目经理: 日 期:

用友致远——技术文档

内容目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总体目标和路线图..................................................................................................... 4 1.1 1.2 1.3

产品情况............................................................................................................ 4 总体目标描述..................................................................................................... 4 实施服务总路线图.............................................................................................. 4

2. 项目范围................................................................................................................... 5 2.1

组织范围............................................................................................................ 5

2.2 功能范围及功能说明 .......................................................................................... 6 2.2.1 功能模块..................................................................................................... 6 2.2.2 模块功能说明.............................................................................................. 6 2.2.2.1 协同工作.............................................................................................. 6 2.2.2.2 公文管理.............................................................................................. 6 2.2.2.3 2.2.2.4 2.2.2.5 2.2.2.6 2.2.2.7 2.2.2.8 2.2.2.9 2.2.2.10 2.3 2.4

文档管理.............................................................................................. 7 日程计划会议....................................................................................... 7 公共信息.............................................................................................. 7 常用工具.............................................................................................. 7 车辆管理.............................................................................................. 8 办公设备管理....................................................................................... 8 办公用品管理....................................................................................... 8 图书管理 ........................................................................................... 9

技术实施范围..................................................................................................... 9 培训范围.......................................................................................................... 10

3. 项目验收内容和产品功能验收标准 .......................................................................... 10 3.1

项目验收里程碑 ............................................................................................... 10 3.1.1 3.1.2 3.1.3 3.1.4

里程碑1:项目小组成立 ........................................................................... 10 里程碑2:标准版上线 .............................................................................. 10 里程碑3:项目实施 .................................................................................. 10 里程碑4:项目验收 .................................................................................. 10

3.2 产品功能验收标准, ........................................................................................ 10 3.2.1 系统管理....................................................................................................11

协同工作....................................................................................................11

公文管理....................................................................................................11

3.2.4 文档管理................................................................................................... 12 3.2.5公共信息......................................................................................................... 12 3.2.6日程/计划/会议 ................................................................................................ 13 3.2.7常用工具及个人设置 ....................................................................................... 13 3.2.8车辆管理......................................................................................................... 13

3.2.2 3.2.3

用友致远——技术文档

3.2.9 办公设备管理 ................................................................................................. 14

3.2.10 办公用品管理 ............................................................................................... 14 3.2.11 图书管理 ...................................................................................................... 14 3.2.12 Office插件..................................................................................................... 14 3.2.13 ATX插件 ....................................................................................................... 14

用友致远——技术文档

1. 总体目标和路线图 1.1 产品情况

1.2 总体目标描述

通过开发实施用友办公通,可把日常业务、事务、协作等信息在_______公司的部门、群组、个人之间进行及时高效、有序可控、全程共享的沟通处理。提供协同工作、公文管理、文档管理、公共信息、日程/会议管理、常用工具、外部系统联接以及系统管理等应用模块。从而达到管理高效全面的管理效果。

1.3 实施服务总路线图

说明:

实施服务总路线图

2. 项目范围 2.1 组织范围

组织范围是指本系统开发实施服务的主体,本工作任务书所指项目开发实施服务的主体包括且仅限于下表所列内容:

办公通讯方案
全省通办方案 第二篇

物业公司办公通讯方案

“一窗通办”工作纪实
全省通办方案 第三篇

“一窗通办”工作纪实

山至高处人为峰,海到尽头天是岸。

鞍山市国税局突破纳税服务瓶颈,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办税方式,做到所有涉税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即时(限时)办结、一窗发放”,真正实现了一个窗口就是一个办税服务厅。

有这样一组数字:

2009年6月8日,立山区局在全市率先推广运行“一窗通办”办税方式。

同年12月1日,鞍山市局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推行“一窗通办”办税方式。

2010年4月15日,鞍山市局成功上线运行“一窗通办”管理系统。

“一窗通办”正式运行8个月,全局成功办结即办事项687,119件,限时办结事项76,286件。

变则通,通则达。

省局孙瑞标局长在各种场合多次强调:“一窗通办”办税方式是税收征管的一次革新,而不是一次简单的办税服务厅功能上的改革,意义十分重大。

鞍山市局坚决贯彻省局要求,召开了提升纳税服务质量专题会议,会议做出了一项自我挑战决策:修订完善征管业务规程,全面推行“一窗通办”办税方式。同时,将这项工作纳入局长督

查督办项目、纳入全局绩效考核。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全局选定立山区局作为试点单位,为“一窗通办”全面推广摸索和积累经验。立山区局硬件上将原服务大厅设立的税务登记、申报征收、金税工程等单设窗口整合为通办窗口,界定为综合服务和发票管理两类,变“多环节”服务为“一窗通办”服务。软件上统一干部思想,培训窗口人员,选派敬业、专业的人员充实窗口岗位。

立山区局服务大厅科长孙华介绍“一窗通办”上线运行后,“纳税人只要带齐所需材料,到大厅任何一个窗口都可以办理全部业务,各个环节我们都实行内部流转,不再需要纳税人到各个部门科室去找经办人审核、签字。

市局领导多次深入立山区局调研、指导,为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扫清思想障碍。

业务流程是否简洁高效是检验“一窗通办”运行质量的重要标准。立山区局一边试运行一边修改完善内部办税流程,明确各岗位为节点的办结时限,共修订152项业务工作流程,依照省局《操作指南》框架,结合鞍山实际对《操作指南》进行修改和补充,反复考量,最后将纳税人11类152个涉税事项统一交由办税服务厅窗口一次性受理,由后台负责审批,实现了“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即时(限时)办结、一窗发放”的工作目标。

2009年11月25日,《鞍山日报》以《纳税人不用来回跑》的大篇幅报道向全市广大纳税人传递一个声音:国税局从12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一窗通办”!

机关六个职能处室组成的督查督办小组,对基层单位“一窗通办”落实情况逐个过筛子,对检查中发现的5大类27项问题现场予以指出并限期整改落实。

发票业务量一直在窗口业务中占有相当比重,发票发售业务能否纳入“一窗通办”是衡量“一窗通办”取得实效的重要标准。为防止涉税事项“体外循环”,市局出台《发票验旧购新管理补充规定》,将税收管理员发票验旧环节调整至办税服务厅。现在纳税人购买发票可以直接到大厅接受验旧购新,立即发售,仅发票发售一项就为纳税人节约办税时间20分钟以上。截至目前,全局共验旧发票544万组,销售额14,161,016万元,征收税款685,877万元。

鞍山市海纳开关设备有限公司梁女士说:以前购买发票必须交验已使用过的发票,税管员审核后再由科长签字,最后到大厅排队领购新发票。如今在大厅任何一个窗口都能办完,我们真正尝到了一窗通办的甜头和实惠。

全局召开纳税人代表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主席联席会议,成立纳税服务学校,助推和宣传“一窗通办”办税方式。借助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学习弘扬雷锋精神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等时机,强化“一窗通办”工作要求。

全局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岗位职责体系和工作衔接制度、资料传递制度,做到岗位职责明确、操作简捷顺畅、流转衔接有序、资料传递及时。制定《办税服务厅岗位轮换办法》,规定服务大厅每次交流名额不低于20%, 2-3年内全部轮岗一次;建立办税

服务厅值班长制度,值班科长全权负责指导协调办税事项。

人的素质是推行“一窗通办”的关键。推行“一窗通办”前,服务厅工作流程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办税服务厅人力资源无法得到最优配置。铁西区局办税服务厅副科长张强说:过去,一个窗口工作人员就管一项业务,掌握税务登记、发票发售、发票认证各项业务操作技能中的任意一项就能上岗,现在必须全部掌握,这对干部素质、操作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窗通办”办税方式要求窗口人员必须同时掌握各个涉税事项的工作,身兼数岗。市局举办内部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370人次,并通过内部互助互学等方式,使操作人员及时适应“一窗通办”的岗位需要。窗口人员由“专业型”向“全能型”转变,由以前的“要我学”变成“我要学”,由被动服务变成主动服务,纳税人满意度自然得到提高。

全局充分利用考核资源,将“一窗通办”工作分为5大类35项指标纳入考核方案,考核具体到业务受理、审核、审批,资料的传递、归档等。同时与纳税人外部评议相结合,以内容准确率、流程正确率、及时办结率和纳税人满意率为重点进行综合评价。绩效管理考核结果与“最佳服务明星”评比、评先创优、奖金发放直接挂钩,使得干得少、干得差的人一下感受到了差距和压力,彻底解决了原有考核体制下存在的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办税服务厅所有涉税事项整合为“一窗通办”,解决了纳税人多次跑、多头找、多窗口排队三大问题,真正确保纳税人办理

纳税事项达到“一次性申请”、“一站式受理”、“一批次办结”的标准。

现在,全局每个办税服务厅定期开展“最佳服务明星”评比。2009年市“文明服务标兵”,开发区局李博说:当选服务明星后,我感觉压力更大了。现在只有多学习、多提高技能才能被大家认可,我对自己的要求也更高了。”

在“一窗通办”运行过程中,市局领导层渐渐达成一个共识:只有依靠信息化手段,依托软件系统对“一窗通办”全程监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超期办结甚至久拖不办、税务文书传递责任不清等问题,否则就会出现形式上的“一窗通办”。

市局组成软件开发攻坚小组,于今年4月15日成功上线运行“一窗通办”管理系统。软件系统包括查询、统计、业务提示、考核等四个方面功能,待办事项、未办事项自动提示,对业务受理、前后台业务衔接及处理结果反馈等过程进行跟踪管理,这个监控平台对各审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使“一窗通办”工作公开、透明,有效解决了“职责不清、流转不畅、推诿扯皮”问题。

下面以新办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为例,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人向涉税文书受理岗提供相关资料。涉税文书受理岗通过“一窗通办”系统“涉税文书及相关法律规定”查询功能,对纳税人附送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对比,符合规定的,即时通过“一窗通办”系统自动打印《文书受理回执单》交纳税人,并从“一窗通办”系统自动制发《税务文书及附送资料传递卡》转税收管理员岗;资料不全的,通过“一窗通办”系统即时制发《补正资料告知书》交纳税人。

山东省医疗保险查询,力争公共服务全省通办,今后看病更加快捷 - 【金柚网】
全省通办方案 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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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柚网导读】:山东省医疗保险登记需要怎么登记?山东医疗保险政策解读,山东省医疗保险金需要怎么领取?医疗保险查询。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人社领域公共服务“三化”建设作出部署,提出力争到“十三五”末,在省、市、县、乡、村五级全面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的“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人社领域公共服务“三化”建设作出部署,提出力争到“十三五”末,在省、市、县、乡、村五级全面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的“单点登录、全网通办”。

2013年以来,省人社厅在济南、东营、威海三地分别开展了公共服务标准化、一体化建设试点,为全省人社领域公共服务向标准化、一体化转变积累了经验。据悉,“三化”建设已被纳入省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成为主要目标之一。

《意见》提出了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确保信息网络和数据安全,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等十项具体任务。同时,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和以人民群众的服务需要为导向,《意见》提出,对基本公共服务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合理压缩办理时限,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形成相互支持、协同配合的“业务链”。探索打造全省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和移动端服务大厅,统一网上服务入口。继续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推动线上线下“一卡”通行,实现社会保障卡全省异地应用。

据悉,在“三化”建设过程中,人社部门将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切入点,逐步实现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从“同城通办”、“同市通办”发展到“全省通办”。各地可按照“急需先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分步实施,以涉及面最广、群众最关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为突破,实现部分业务的网上办理,然后逐步拓展到其他公共服务事项,最后实现所有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金柚网是新一代HR人力资源管理云平台,全国首家100%在线HR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专为中小企业HR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HR人力资源管理解决方案。企业通过金柚网可随时随地享受人才招聘、入职管理、社会保险缴纳、培训提升、福利采购、圈群交流等一站式HR人力资源在线管理服务。

技术方案
全省通办方案 第五篇

本次工程具体项目如下:

江苏扬中经济开发区智慧安防工程项目包含31套智能交通信号系统、16套智能高清卡口、35套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378套智能枪球联动系统、10套智能交通诱导系统、3套高空瞭望系统、141智能语音播报系统。

一、项目建设基本概况 (一)交通信号灯及路口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必须将交通信号灯控制仪与卡警的主控箱进行网络连接使用一根光纤传输到后台。建设路口交通信号灯及安装卡口型电子警察系统,对通过路口的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压黄线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逐车记录通过车辆尾部,实现自动拍摄、自动识别、自动比对、自动报警等功能。在建设交通信号灯路口卡口型电子警察同时,应在机动车道(摄像机控制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以高清录像全覆盖的方式对路口进行治安监控(利用前端高清摄像机对控制车道进行视频录像,帧频不低于每秒25帧)。

每个方向要实现反向随意变更车道抓拍。采用700万像素和300万像素的相机对车道进行全覆盖。

(二)高清治安卡口监控系统。在重要路段建设高清治安卡口,逐车记录通过车辆前部图像信息,在各种环境下及时、准确、清晰地捕获车辆和人员图像,清晰显示车辆特征、驾驶人及其同排人员脸像,实现自动拍摄、自动识别、自动比对、自动报警等功能;对通过路段的机动车超速、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

(三)智能枪球联动系统。完成全市主要街道、公共场所、要害部门、公共交通系统出入口、案件多发区域、城乡结合部、社区和居民小区等新建智能跟踪抓拍一体机;改造整合现有能用的视频监控资源,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基本覆盖全社会防范区域的全天候监控网络,对重点区域和场所进行高安全级别的监控和管控,对可疑目标进行自动跟踪录像与拍摄,同时可以进行人脸自动抓拍收集,人脸布控比报警,人脸轨迹查询分析,人群态势分析等。提高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应付突发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同时,建立长效

健全使用管理机制,加强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保证专人值守管理,发挥系统综合效能,确保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套智能交通诱导系统

悬臂式LED交通诱导屏(框架式),尺寸大小10平米,采用P6户外型全彩屏(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五)高空瞭望系统

在距离地50~100米或以上的位臵布设高倍数监控及配套设施,以实现数百米到数千米乃至更远范围的视频图像监控。采用高达30倍光学变焦的200万高清红外球机,架设在城市建筑物高点处, 300米以内能清晰分辨车牌号码,1.5公里范围内清晰分辨人与车。

(六)智能语音播报系统

通过前端设备支持,用户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对路口语音对讲,起到预警震慑作用。 三、组网方式

路口至市局中心机房为点对点光纤线路(网络结构、组网配臵具体要求参照《全省“3.20工程”基础网络建设规范指导意见》苏公厅[2010]550号)。

四、建设规范

监控设备的选购、安装应当符合以下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全省通办方案】

《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7-3009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 832-2014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 445-3003

《机动车测速仪通用技术条件》(GA297-3001)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496-2014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 833—3009

《交通电视监控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A/T 514-3004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工程建设通用程序和要求》GA/T651-3006

《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652-3006

《全省公安机关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建设规划及技术指导意见》苏公厅

[2010]289号

《全省“3.20工程”道路监控系统数据和图像采集采集及传输规范》苏公厅[2010]526号

《全省“3.20工程”基础网络建设规范指导意见》苏公厅[2010]550号) 《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系列标准》

《关于加强全省社会治安监控系统联网调度和资源整合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意见》

《江苏省道路治安卡口监控系统建设基本技术规范》

《省际道路治安卡口信息化建设规范》

《社会治安监控布建指导意见》

《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3003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A47-3002

《城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方式适用规范》GA/T527-3005

《公安交通指挥系统建设技术规范》GA/T445-3003

《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GA/T652-3006

五、基础杆件

(一)监控杆立柱和横臂杆为热镀锌喷塑,颜色统一为乳白色,外层应做好防腐蚀处理。监控杆立柱不低于6.5米(横臂杆最低点距地面不少于6米),每根监控杆下应立一个工作井。监控横臂杆至少应确保摄像机在抓拍车道的正中位臵。

(二)基础混凝土为C25砼,混凝土的配比和最小水泥用量应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混凝土浇注面平整度<5mm/m,预埋件法兰低于周围地面20-30cm。

(三)高强螺栓,高强连接螺栓(包括相应螺母、垫圈)应符合GB1231-91的规定。地脚螺栓(包括相应螺母、垫圈)应采用普通碳素钢机构钢(A3)。

(四)地笼钢筋采用热轧结构等级圆钢筋,并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设计规范》规定。

(五)防雷接地保护装臵。

(六)路口的电源由建设方负责接至路口,所有光纤由建设方布设至供应商指定位臵。

六、卡口型高清电子警察系统技术要求

(一)系统总体要求

1、系统建设符合省厅“3.20”相关规范要求,充分考虑采用先进而成熟的技术(如数据库技术、数据融合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等)、先进的体系结构、先进的软硬件选型,既保证实用成熟,又能够适应未来的业务发展和技术的更新要求。

2、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充性、可移植性和兼容性,充分考虑到系统的发展因素,系统设计方案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和路口资源,并预留扩展接口。

3、系统采用开放性设计,可配臵多种数据传输接口,对外提供标准的接口,以满足更多用户共享信息和其他系统协同工作的要求。

4、系统功能全面、完善、安全、稳定且可靠。确保系统设备和信息传输链路24小时不间断应用。不受天气变化的影响(包括台风、暴雨和雷电等)。

5、在进行工程设计中充分考虑到未来的发展需求,以目前的系统容量为基础,保证系统具可持续维护和发展的能力。

6、有抵抗恶性攻击、抵抗任何侵入系统的企图和抵抗企图从系统中获取敏感数据和信息的能力,具有一定的防暴力破坏和防窃取信息的能力。保证数据和照片的安全性、保密性、完整性、一致性和相容性。

7、系统应易于掌握,人机界面友好,容易操作、管理和维护,具备完善的网管功能,能有效实现系统巡检及发现故障。

(二)系统技术及功能要求

卡口型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必须实现在一套系统中同时具备高清式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功能和卡口系统的部分功能。每个车道安装一台高清摄像机。

1、技术要求

(1)检测方式:视频检测方式。

(2)抓拍方式:采用高清晰摄像机抓拍,连续抓拍反映车辆动态闯红灯违法过程的三张图片。图片格式按公安部标准应采用JPEG格式,确保违法证据充分,说服力强。

(3)抓拍要求:对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抓拍,闯红灯捕获率不小于95%,闯红灯记录有效率不小于90%。

(4)高清电子警察产品必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且检测的产品抓拍的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600×1300。

(5)高清电子警察产品必须支持一套系统同时连接、处理300万像素、700万像素等不同像素的高清晰数字摄像机,方便用户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选择的对同一个监控点的不同车道进行成像设备配臵。投标人必须提供其系统软件设臵界面截图作为证明。

(6)补光设备:对于闯红灯违法抓拍,夜间采用LED频闪灯进行补光,补光不能影响周边环境及驾驶人驾驶。

(7)联网要求:系统应与后台平台联网,可根据后台平台需要提供采集的各种数据(包括高清视频)。

(8)对车牌照号码进行自动定位、识别, 号牌识别准确,车辆号牌准确识别率白天不小于90%、夜间不小于80%。

2、系统要求

(1)闯红灯抓拍功能要求:要求至少拍摄三张能够反映车辆动态违法行为过程的高清晰全景图片;第一个位臵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机动车车身未越过停止线的情况;第二和第三个位臵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整个机动车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并且在相应红灯相位继续行驶的情况;并且至少有一个位臵的信息能够清晰辨别号牌号码;

2016国税局全市通办工作方案
全省通办方案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今年“两个年”建设工作目标,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整合资源力量,优化办税方式,拓展办税渠道,提高服务质效,实现纳税人方便办税、快捷办税和畅通办税,努力打造“宜”服务特色工作品牌,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在全省的排名站位。

(二)工作目标

推行“全市通办”的基本工作目标是实现全市“四个通办”,即各税种申报缴纳“通报通缴”,各类抵扣凭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认通验”,各种发票“通配通售”,税务咨询“通问通答”。以综合征管软件V2.0系统为依托,实现纳税人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国税机关的限制,可以到全市任何一个办税地点办理纳税申报、抵扣凭证认证、发票领购等事宜,打破传统的地域和辖区限制,节约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时效。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全市通办”是国税机关提供给纳税人的一种跨辖区的办税方式和渠道,不改变对纳税人的属地管理原则,纳税人所属税务机关、收入分配级次和对纳税人实施属地管理与现行要求一致。

(二)规范统一原则

“全市通办”作为一项新的办税模式,在推行过程中需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税收业务流程、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执法标准、统一纳税服务标准,严格按照省局“两化”工作规程(2016版)、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操作事项清单明确的工作规程及《市国家税务局“全市通办”作业规范》(见附件一)的要求办理“全市通办”各项涉税业务。

(三)信息共享原则

为了简化传递手续和减少纸制资料传递,“全市通办”涉及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和资料传递,应尽可能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外部信息交互平台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前后台间的信息共享与传递,实物资料的传递和交换也应以集中、定期为原则。

(四)统筹推进原则

围绕总局、省局建立现代化征管体系的总体工作目标,将推行“全市通办”和打造“全员全程全域”工作模式,推动征管服务调整转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三、“全市通办”范围

(一)区域范围

全市区域内的所有国税纳税人,均可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办税地点办理通办业务。

(二)业务范围

“全市通办”涉税业务范围包括:

1.申报征收全市通办。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等税种的申报征收。

2.报税认证全市通办。包括一般纳税人正常抄报税(涉及需要更换金税卡的除外)、农产品收购发票采集、货物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认证以及认证结果打印。

3.发票领购全市通办。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普通发票核定数量和版位以内的验旧和领购(发票的首次领购、调整票种、版式、领购数量除外),不包括印制衔头发票。

4.税务咨询全市通办。税收政策上门咨询服务的受理。

四、“全市通办”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26日-5月30日)

1.组织准备。市局成立“全市通办”推行办公室,由市局纳税服务科牵头负责,市局征管科、收核科、货劳科、所得税科、信息中心协助工作,完成方案和“全市通办”作业规范的制定,统一业务流程和作业标准,明确“全市通办”范围和业务内容。各单位成立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测算本单位通办窗口设置数量,确定通办岗操作人员。

2.维护岗位人员权限。根据“全市通办”业务需求及岗位职责,市局设置、调整综合征管系统V2.0的全市权限的通办岗位和用户组,对农产品收购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等采集、认证系统相关岗位人员进行用户组设置、权限升级维护。各(县)区局对应完成赋岗赋权工作。

3.组织岗位培训。各单位迅速组织通办岗位人员进行“全市通办”作业规范和工作流程的业务培训,使通办岗位人员能够明晰工作职责,熟悉业务流程,熟练掌握操作要领。

4.加强宣传。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及媒体、网络等渠道告知纳税人。

(二)正式运行(6月征期起)

从6月征期起,全市各单位全面推行“全市通办”。

(三)调整及总结

各单位在推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反馈,并于8月底前向市局上报整体运行情况,市局针对运行中的问题作进一步调整。年底前,市局将对“全市通办”推行工作进行总结提炼,结合全市“全员全程全域”工作开展情况,对通办业务范围做进一步拓展。

五、注意事项

(一)大读卡器的使用及保管

由于各单位购买大读卡器数量较大,要做好登记并指定专人负责大读卡器的使用及保管工作,严防遗失,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金税公司申请调换。除通办业务窗口外,各单位应尽量延续使用金税卡办理各项抄报税、认证业务,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二)涉及需要开具纸质税票的问题

由于目前金库无法完全实现县支金库与市支金库及翠屏区支金库纸质票据交换,纳税人涉及税款缴纳需要开具纸质税票的暂不纳入“全市通办”。原城区板块和县涉及纸质税票可以办理“同城通办”业务暂停办理。纳税人有实际需要的,通过税库银或银行端查询等电子缴税方式解决。

(三)几类特殊情况处理

1.跨区申报纳税人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缴税款不成功的,受理税务机关应删除申报表和电子缴款书信息,并告知纳税人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2.跨区纳税人办理申报时,由于系统及其他原因导致重复扣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清理并办理退库事宜。在重复扣款未解决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应告知纳税人在本局办理相关涉税事宜;3.纳税人发现领购的发票存在错售、次版等问题,需要进行退票处理的,按照“谁售票谁退票”的原则,到原领购发票的国税办税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申请退票处理;4.受理机关在办理跨区纳税人发票发售业务时,由于错售等原因需要发票退库操作的,发售岗人员需进入非同城通办岗位下的发票发售模块进行退库操作;5.跨区办理纳税人涉税业务时,由于误操作导致综合征管系统2.0中相关数据错误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数据的清理和修改;6.对有欠税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受理税务机关不得向纳人配售发票,应告知纳税人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并及时通知其主管税务机关。

(四)征管资料和发票管理工作

“全市通办”启动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通办业务跟踪及数据核对工作,受理涉及“全市通办”的各项资料,按类分时序存放,就地集中管理,年终送主管税务机关存档。对发票发售情况,各单位要按月进行清理核对,对帐实不相符的,要及时查明情况并进行调整,同时逐笔填写《市国家税务局“全市通办”发票发售情况明细表》(见附件二),于次月5日内报市局征管科,由征管科汇总挂网,供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查对。

六、组织保障

“全市通办”是提高办税工作质效,建设服务型国税机关的重要举措,是今年我局推进征管服务模式调整转型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主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组织保障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抓好该项工作的部署、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精选优秀人员从事通办工作,为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及时跟踪关注税源变化情况

各单位在实行“全市通办”后,要加强前台办理业务的后续管理,充分运用税收分析监控系统、风险评估及电子档案系统及行业网即时通迅软件等信息化平台和手段,监控发票发售、申报征收等业务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信息传递交换、反馈沟通,力避出现业务真空和工作断档。

(三)积极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要做好针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就“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和办理程序对外公告,并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不得推诿、拒绝纳税人的通办业务申请,对于不属于通办业务范围的,要向纳税人做好解释,确保推行工作顺利进行。

2016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
全省通办方案 第七篇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现在随着经济越来越发达,税务局的各种税务活动也会越来越频繁,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就是税务局为了方便公民办税的一种便民活动,现在第一公文网网为你带来一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范文,全文如下:

为了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全面落实“三个三”主题落地要求,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按照邢台市局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的总体要求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春风行动”的具体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春风行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县国税局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切实解决当前税收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方便纳税人缴明白税、便利税、诚信税,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树立清河国税良好社会形象。

二、整体规划

“春风行动”将以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为着力点,陆续推出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提高办税服务效率、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促进诚信纳税、公开执法权力清单等系列行动内容,从2016年2月份开始启动,以“组合拳、递进式”的方式分批进行,从措施推出、细化方案、落地跟踪、明察暗访、绩效考核、责任追究到制度完善实施闭环管理,建立环环相扣的持续改进长效机制。

三、行动安排

(一)公开行政审批清单

1.时间安排

2016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摸清行政审批“底数”,公开行政审批目录,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得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明放暗收等现象。对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时间安排

2016年2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办税服务厅、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提速政策服务,对政策制定进行事先咨询评估和事后调研分析,税收政策制定实行同步制定、同步解读、同步发布,纳税咨询实行即时答复和限时答复;提速登记办理,实现设立、变更、停复业税务登记事项即时办结,个体双定户和无涉税疑点小规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已结清税款、缴销票证的即时办结;提速发票领用,修订普通发票管理规定,规范印制管理,简化领用手续,实行发票增量和票种变更事项即时办结,简化普通发票代开程序,放宽普通发票代开限额,扩大网络发票推广范围;提速多元办税,开发网上办税服务厅,加强国地税协作,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深化移动办税服务,继续推广“移动版纳税服务平台”建设;提速涉税审批,扩大即办事项范围,试行先批后核,学习借鉴石家庄市国税局优化涉税审批经验;提速投诉处理,制定投诉处理快速响应机制,拓宽投诉渠道,试行投诉受理及处理纳税人同步参与互动。

(三)推行首问责任制

1.时间安排

2016年3月中旬起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党办室、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度,对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等接待纳税人或接听纳税人电话办理事项、寻求帮助的部门和人员,明确首问责任人、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岗位职责、处理方式、沟通协调、后台支撑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督促首问责任制有效落实,促进为税清廉。

(四)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1.时间安排

2016年3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察室、信息中心、办税服务厅、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全省通办方案】

3.行动内容

减轻资料报送负担,积极扩大纳税人涉税资料的电子档案管理,实行纳税人提供资料一次报送、信息共享,取消网上申报纳税人报送的纸质申报资料。减轻表单填写负担,完善免填单软件,实现纳税人网上办税服务厅预填单。减轻税务检查负担,市县统筹发布纳税评估任务,规范进户执法,原则上一年内不对同一纳税人重复税务检查。

(五)公开纳税人信用状况清单

1.时间安排

2016年4月中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纳税服务科、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3.行动内容

落实有关激励惩戒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高的纳税人落实好绿色通道、购票增量等优惠待遇。试行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对严重失信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实现纳税信用信息的社会共享与广泛认可。

(六)公开执法权力清单

1.时间安排

2016年4月下旬起分批推出。

2.任务分工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科。

参与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监察室、信息中心、稽查局、城区分局、王官庄分局、城东分局。

3.行动内容

清理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税收执法权力目录。

以上这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2015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全省通办方案 第八篇

第1篇:大丰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15〕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15〕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卫社妇〔2015〕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5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内容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综合考虑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通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达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三)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7号)、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15〕132号)、《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15〕12号)、《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15-2015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四)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内容,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15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提供,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实施步骤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台《大丰市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3、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4、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跟踪监测,保证制度的健康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通过提升管理积极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部门分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涉及使用计划、招标、配送、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及财政补助政策等多个环节,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发改委要深入分析制度实施中的难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市卫生局要牵头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组织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市人社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报比例,引导居民首诊在社区。市编办要按照省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编制。市物价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市监察局等部门要强化对药品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市文广新局要广泛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优越性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接受基本药物。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第2篇: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7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三)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四)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2015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四)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12月29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计划,落实政府投入;人事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会同卫生局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并监督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大管理力度,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发展后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新增加债务。继续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即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药品统一配送、账目统一管理。不断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调动村医的积极性。

【全省通办方案】 第3篇: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15]78号)、《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2015]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x]31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xx]15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xx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药品使用范围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三)药品采购配送

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药品的价格管理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五)补助办法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xx]75号)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六)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乡(镇)对村卫生室情况进行摸底,按照《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xx]120号)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乡(镇)在xx年11月30日前出台本乡(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x年12月31日前,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库存非基本药物原则上允许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零差率销售。【全省通办方案】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有关具体工作;各乡(镇)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经费;县人事劳动部门负责逐步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把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并负责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二)落实补偿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县、乡两级医改领导小组要科学核定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制定实施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三)上下密切配合,保证全面落实。各乡(镇)卫生院要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在做好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储存、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运、销售、建账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培训,提高村卫生室安全用药水平。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各乡(镇)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加大宣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

第4篇:山西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健全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努力实现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

1、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继续坚持以省为单位对基本药物(含省补充目录品种)进行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独家品种试行国家统一定价,也可探索以省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双信封”评价办法,对药品质量、生产企业的服务和信誉等进行全面审查。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商务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省卫生厅牵头,省监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配合)

2、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切实保障全省基本药物及时供应。强化生产配送企业履约责任,健全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支付、定期通报、考核机制。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的统一支付,省财政设立全省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基本药物的货款,市县卫生局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考核,确保货款及时足额支付。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负责监督基本药物货款支付情况,对拖延付款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要严厉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配合)

3、及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山西省补充目录品种。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根据我省基层用药特点和需求,结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基础上,及时统一遴选增补部分药物,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的补充。省卫生厅负责提出拟增补药物目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经省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向社会发布。(省卫生厅负责)

4、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竞价、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或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以及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两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我省的任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查处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参与药品招标采购。(省卫生厅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监察厅配合)

(二)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

5、引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继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将其作为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促进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配合)

6、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在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和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乡镇、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等,由各设区市结合实际确定。将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足额补偿。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可参照执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国家另有具体办法的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7、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基本药物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生产企业,规范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从生产出厂到使用全程电子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抽验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物价局配合)

(三)深化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

8、深化编制和人事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精神和总体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筹协调,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城市规模的变化,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地理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员,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人员比例,充实基层急需短缺实用型人才。提高基层人员待遇,吸引人才服务基层,解决基层用人难、留人难问题。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其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对未聘人员采取多途径妥善安置,并确保各级财政经费补助落实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开展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五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开展紧密型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试点,即村卫生室人员由村委会同意后,乡镇卫生院统一选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人员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可纳入到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派驻管理。实行紧密型管理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负责)

9、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创新考核制度,把考核重点从单纯的工作数量和经济效益为主,转到以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县级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每半年一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并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省卫生厅负责)

10、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一律采取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方式产生。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收入和任免挂钩。严禁将负责人的收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收入挂钩。(省卫生厅负责)

11、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各市县要从实际出发,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结合医务人员工作特点,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对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所需周转房等生活保障除争取国家支持外,省、市、县各级政府积极做好资金配套,并在职称晋升、社会荣誉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医、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按国家规定给予奖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负责)

(四)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12、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等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相关人才培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省财政厅负责)

13、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积极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财政补助政策,各级财政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县级财政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省财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

14、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除中央和省级补助提前预拨外,市、县财政补助应当于当年6月底前全额到位。县级财政应当于当年2月底前将不低于60%的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拨项目实施单位,7月底前结合半年考核将拨付进度提高至80%,次年1月底前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全额结算,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县级财政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15、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16、发挥医保支付的补偿作用。扩大门诊统筹范围,合理确定医保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医保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补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五)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7、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功能。以维护辖区居民健康为中心,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包括增补药品),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能,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进行技术指导、药品器械配送管理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公示,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乡村医生聘用的依据。(省卫生厅负责)

18、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做好城镇化和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二五”期间,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重点支持边远山区、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15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要建有标准化的中医科、中药房,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19、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师资和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和欠发达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项目,确保如期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配备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及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其学费(助学贷款)由国家补助(代偿)。加大对农村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对乡镇卫生院人员每5年进行一轮全员岗位培训,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用与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师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政策。深化对口协作,加强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合作交流,建立定期巡诊和轮训机制。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20、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鼓励基层医务人员根据居民健康需求,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积极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不断提高全科医生签约人数与服务人口比例,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明确乡村医生对农村居民应提供的服务项目,确保农村群众健康服务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制定分级诊疗规范,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省卫生厅负责)

21、推进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组织全力推进。以建立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以建设具有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应用系统为重点,通过建立省、市两级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与区域内医疗、公共卫生、医保管理等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强化信息系统在绩效考核和服务监管中的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规范化水平。(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配合)

22、积极做好化解债务工作。县级政府作为化解债务的主体,要多渠道筹措落实化债资金,按时完成债务化解工作。各设区市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区)化解债务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六)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23、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继续巩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成果。各市、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村卫生室冬季取暖的问题。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市、县(区)结合实际制订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期免费培训制度。鼓励采取公开招聘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方式充实、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对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医学生、“村来村去”定向培养等方式考核聘用且暂未取得执业资质人员,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注册,并逐级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其他新进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力争到2020年乡村医生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24、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各县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充分发挥新农合对村卫生室的补偿作用。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机制,各级财政要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给予专项补助,财政补助总体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标准相衔接;进一步提高对在偏远、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补助水平。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降低乡村医生执业风险。(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25、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省、市、县财政要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养老缴费补助。各级政府应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从2015年起,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年满60周岁并在村卫生室工作岗位离岗的村医,在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不离岗不享受)。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各负担50%,市县负担比例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省级补助当年按计划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对已落实老年乡村医生退养待遇,且高于此标准的地区,仍按原标准执行。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适当的退养补助水平。(省卫生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

(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26、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业管理,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对有过度医疗、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推诿病人、虚报公共卫生服务等违规行为的机构及人员,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查处没有按照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问责制,对监管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省卫生厅负责)

27、推行院(中心)务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公开医疗服务信息、财务收支状况、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厅负责)

28、发挥医保和价格的监督制约作用。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要实行实时监控,加大奖惩力度,严厉查处骗保行为。价格部门应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费检查,严厉查处乱收费、违规加价等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29、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重视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与城乡居民建立和谐关系。(省卫生厅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重要意义,推动基层医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加强政策衔接;各设区市要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提高政策执行力。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地要将基层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地方工作。省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考核,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注重培训。大力宣传基层医改政策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和宣传报道各地在基层医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对从事医改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医改、参与医改的良好氛围。

第5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区为全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单位,年初辖区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中公立机构在省统一招标的基础上,以区为统一采购单位,统一签订购销合同、统一结算费用、统一确定配送企业;民营机构采取统一目录(品规)、统一价格、分别采购、政府补助的方式。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着力推进的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要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群众公平享有安全、有效、必需、廉价的基本药物,促进健康公平。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如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通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在省级招标平台中标药品生产企业中遴选药品和配送,并以区为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确定配送企业;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同步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品品规的基础上,由各民营机构自主采购。

(三)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国家和省规定基本药物目录共599种。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统一的药品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统一价格销售。

(四)完善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区财政部门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财社〔〕132号)和《市政府批转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府〔〕14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要按常住人口,核定任务、定编定岗,核定经常性收支,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

(五)完善基本药物医保支持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继续鼓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过渡,引导参合人员首选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六)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对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按照省要求,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基本药物目录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双向转诊,由二、三级医院提供。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特殊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教育,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七)城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统一目录、统一品规、统一价格、自主采购、政府补贴”的原则,辖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物品规,自主采购药品,并按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的药品采购价格进行销售。政府对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三、进度安排

年1月20日起,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医疗保障等多个体系建设,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根据省市的要求,我区成立实施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由区政府办公室、卫生、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物价等部门组成,统筹组织实施我区基本药物制度,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同时我区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家小组,负责对基层医务人员和居民群众使用基本药物释疑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执行情况和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

(二)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面广、影响大、环节多,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指导,各司其职。发改部门要分析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平稳过渡和衔接。卫生部门要牵头做好方案的制定,完善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采购配送和价格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规定,按常住人口核定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做好有关政策的调整和衔接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三)加强监管考核。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建立“依法执业、诚信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投诉多、满意度低、运行不规范的机构提高检查的频度,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表制度,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基本药物使用情况。

(四)积极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和政策,教育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提高对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积极宣传和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感,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的良好氛围。

2016市国税局工作总结
全省通办方案 第九篇

市国税局工作总结

xxxx年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全面启动之年。今年来,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税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xxxx年以来,我局充分宣传、研究和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依法放大政策效应,给创业、投资、发展以最大的税收空间,在大力培植战略新兴产业、升级现代服务业、推动舟山群岛新区“四岛一城”建设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宣传辅导,提高税收政策的引导力

一是做好“一个基地、两个平台、三支队伍”的建设。立足商会业余税校基地,全年共对200余家企业开展了3期培训辅导;借助税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这两个平台,分发各类优惠税收政策汇编千余册;依靠驻格税官、办税大厅工作人员、舟山晚报小记者团这三支队伍,在社区、基层、学校开展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升了税收宣传的吸引力。二是紧密联系当地媒体。通过做好舟山日报“国税之窗”的组稿工作,密切联系“舟视新闻”、“行风热线”、“一把手廉政访谈”等栏目,及时报道了“两服务”调研、“营改增”试点等重要工作举措,扩大了宣传的影响力。三是深化国税网站建设。依托内外网同步开放的12366知识库,发布各类政策解读200余条,解答纳税人涉税咨询120条,增强了宣传的渗透力。

(二)优化税收举措,增强落实政策的能效度

一是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落实好推动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实施意见“80条”、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46条”等政策措施;落实起征点提高政策,使全市24185户起征点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受益,据测算全年共计减免税款4504万元,受惠面达91%;全年办理各类减免24528万元,给我市的海洋经济发展和新区建设提供税收政策支撑。认真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特别是在做好货物运输业“营改增”方面成绩突出,得到了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贯彻出口退(免)税政策。全年共计办理出口退(免)税44.56亿元。不断加快出口退税审批进度,对11家A类出口企业实行“当月审核,当月退税”,促进了资质优良外贸企业的发展。同时继续推行船舶制造出口企业“先退税后核销”管理办法,今年累计已为船舶企业办理先退税9.85亿元,有力支持了该行业的转型升级。【全省通办方案】

(三)深化调研分析,加强建言献策的针对性

围绕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四岛一城”的新格局,在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到实处的同时,主动调研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为地方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并积极向总局、省局争取有利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是系统梳理研究了有关海洋经济发展、综合保税港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并形成了《财税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发展的建议》上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二是扎实开展了“营改增”试点的调研,特别是深入一线摸清了个体挂靠船、国际运输业等情况,为省局推进试点工作减轻了压力。三是由我局牵头向上争取的海外船舶融资租赁业务出口退税试点,目前已获总局同意,这将有利于我市海运业的发展。

二、依法坚持收入原则,保证税收收入质量

xxxx年初,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我局及早谋划,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扎实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和收入预测,加强组织收入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xxxx全年我局组织收入52.22亿元,比去年下降8.27%,组织地方财政收入13.21亿元,顺利完成了市政府提出的地方财政收入目标,成绩来之不易。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

坚决贯彻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关于严格依法理财有关问题的文件要求,坚决杜绝企业无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抵税款应抵不抵等情况的发生,坚决防止采取空转、财政垫付税款、转引税款等非法手段虚增收入,坚决避免突击收税。综合分析今年的总体税收情况,在总减收额75876万元(剔除免低调库因素)中,由于中海油影响减收48253万元,船舶行业减收15499万元,商业减收8001万元,分别占减收总额的63.59%,20.43%和10.54%。剔除这三个行业的影响,税收水平基本与去年持平。

(二)强化税收分析预测

根据经济税源发展、政策、征管以及财政需求等因素变化,深入开展税收分析,准确预测税收收入,及早制定组织收入应急预案,主动向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统筹规划组织收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对收入工作的组织协调,每月进行收入调度和考核督促,每季度召开收入形势分析会,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提高税收预测的及时性和准确度,将经济下行对税收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三)加强重点税源监控管理

对全市税收年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开展税收经济联动分析,剖析影响企业税收增减的主要因素,摸清企业的纳税现状和纳税潜力。依托一般纳税人监控分析系统,通过对纳税申报、税负情况的分析,加强对船舶、化工、电力等重点行业的税收管理。同时对年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税源大户加大监控力度,及时发现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防止欠税产生。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营造公平税收环境

xxxx年以来,我局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进一步融洽了征纳关系。

(一)健全基础性制度体系

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省局部署,指导县(区)局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市系统共分类整理220件文件目录,整理出建议全文废止、失效的文件177件,建议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的文件4件。深化重大税务案件管理,对《舟山市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并在市本级和岱山县局推行了重大税务案件说理性文书试点工作,切实规范了税务执法人员的处罚行为。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在配合省局做好执行情况调研的同时,进一步压缩了自由裁量权的空间。

(二)加强税收执法监督

对内不断强化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今年全市国税系统具有执法风险的人员均安装了税收执法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保证了监控执法和预警纠错等功能的有效发挥。并且按照省局规定及时开展问题提报、业务公告111个,有效化解了执法风险,xxxx年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正确率一直保持在99.99%以上。对外坚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舟山门户网、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媒介,共发布各类涉税公开事项200余条,进一步拓宽了公开领域,增强了外部监督力度。

(三)营造依法行政和谐氛围

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发挥“巾帼税法志愿服务队”品牌优势,积极宣传“我身边的好税官”,将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理念深入人心。积极推进“服务执法型”税务稽查建设,初步构建起了公开的告知回访体系和规范的评估自查体系,进一步提高了纳税遵从度。开展了包括3个项目的税收专项检查和涉及2个行业的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查补收入8693万元,同时重点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全年共查处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42件,涉及发票493份,进一步维护了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

四、深化服务品牌创建,巩固和谐征纳关系

xxxx年以来,我局以品牌创建为指引,深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平台功能,切实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满意度稳步提高。

(一)深化纳税服务体系建设

不断放大“海上办税服务站”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打造“驻格税官”、“税情联络室”等贴近纳税人并且行之有效的服务项目,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健全服务制度建设,出台了《纳税服务制度汇编》,对涉及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等23项规定予以整理归纳,推行窗口单位季度“纳税服务之星”评比,为提升全市系统整体服务水平奠定基础。完善涉税事项快速响应机制,借助12366咨询服务反馈工单、大厅热线,认真梳理并及时解决纳税人需求中热点、难点问题百余个,当天办结率接近100%,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

(二)完善纳税服务平台功能

主要是推进四个平台的功能建设。一是在市内范围“同城通办”的基础上,于12月20日实现实现全市通办,为纳税人提供申报征收、代开发票等八大类27小项等涉税事项的服务,进一步方便了纳税人到非所辖税务机关办税。二是推进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改善内外环境、规范服务行为,并添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机(ARM机)方便纳税人办税,目前我局已完成省局下达的60%大厅达标的任务。三是推进国税网站日常维护管理和功能应用,畅通征纳网络交流互动渠道,加强涉税政策信息宣传推送,发挥网上办税服务平台作用,增强征管服务效果。四是加强货运专票代开延伸服务点建设。建立健全代开延伸服务点的各项服务制度,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防范代开点的涉税风险。

(三)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推动由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牵头、税务机关提供支持的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建设,如定海区局建立了“税企俱乐部”、普陀区局建立了“税企促进协会”,完善了税收化解争议机制。积极会同地税部门向A级以上的纳税人发放纳税信用等级证书593份,推进了纳税信用建设工作,营造了社会各界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认真做好全国第三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准备工作,借此进一步健全了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的长效机制。年中集中开展了国税机关与税务师事务所关系清理的专项活动,强化了监督管理,为全市注册税务师行业守法、诚信、公正开展业务创造了良好环境。

五、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

xxxx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化征管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舟山实际,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一)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

全局上下团结一致,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统筹兼顾,确保了“营改增”工作试点的顺利推进。一是做好数据核实和资格认定工作。从9月20日起,通过下户核实、联系行业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方式逐户进行审核确认,实际接受地税“营改增”试点并导入CTAIS系统的纳税人5927户,其中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55户。二是做好发票管理工作。及时完成207种“营改增”相关发票的印制和发售,保证了试点纳税人12月1日起顺利开票。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在确保原有办税服务点的基础上,又增设了3个货运专用发票代开延伸点,方便了交通运输业纳税人代开票。三是开展辅导培训。有针对性、分层次开展培训工作,除了辅导企业进行日常申报等业务外,在帮助企业尽快建立起适应“营改增”试点的管理机制上更是提出了不少建议。共组织系列培训24期,辅导试点纳税人共计2143人次。目前,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一切正常。在12月1日零时开展的征管系统测试工作中,各县(区)局均顺利开出营改增各种相关发票。

(二)积极探索税源专业化管理

从年初开始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初步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实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专业化评估和日常评估相结合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同时积极做好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相关配套工作,在继续深化应用船舶修造和外包工模型之外,今年我局又确定螺杆行业为重点行业进行建模,目前该行业建模运行良好。完善重点税源纳税人基础信息管理,分户到人,共对27户重点税源的135条基础信息进行补录,为后续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继续开展对定点联系企业的税务风险评估,督促企业补缴税款和滞纳金651万元。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季度统计分析,实现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4290万元。积极推行专业化重点评估与日常纳税评估相结合的联合评估模式,共纳税评估企业269户,入库税款1430万元。深化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工作,准确采集、及时传递车购税征收环节的车辆识别代码信息和异常发票信息,并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车购税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车购税办税效率。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不断提高征退税一体化管理水平,初步建立了水产品出口预警体系。xxxx年增值税入库34.61亿元,消费税入库3.76亿元,企业所得税入库11.83亿元,车辆购置税入库2.02亿元。

(三)强化涉税信息综合应用

落实全市涉税公民身份存量信息疑点核查工作,全年通过涉税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查4977户次,有效遏制了各类代开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加强非正常户异地协作管理,充分利用协作单位提供的非正常户信息,强化本地企业的日常管理。继续深化电力发票数据信息在税源监控中的应用,全年共完成工业纳税人用电户号与纳税人识别号匹配3764户,并且已经成功应用在螺杆、机制冰、砖瓦窑等三个行业,补缴税款117万元。积极实施金税三期网络改造工程,优化全市网络架构,进一步巩固了信息与网络的安全。继续扩大网络发票的使用范围,在企业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全市又有1527户个体户推广使用了网络发票。加大对全市44户企业冠名发票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了冠名发票综合应用的数据信息完整。扎实开展网络发票查验工作,选择了保险、房屋建筑业和受票额大的部分金融、船舶企业共80户的2326份发票进行了查验,涉及金额2.13亿元,引导社会各界利用网络发票系统查验鉴别发票真伪。

六、着力激发干部活力,保持国税部门良好形象

xxxx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搭建干事的平台,激发干事的热情,提高干事的水平,盘活了全局人力资源,形成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一)加强干部培养使用

通过每月举办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参加市里组织的“领导干部双休日课堂”,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积极落实省局党组《关于加强市、县国税局领导班子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民主推荐,提拔任用了4名干部,充实了两县局两区局班子配备。探索和创新干部锻炼培养渠道,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研究制定了《民主推荐选派驻社区工作指导员工作方案》,并选派1名干部到定海城北社区担任农村指导员。结合舟山实际修订完善《舟山国税系统推荐考察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工作办法》,合理延长了股级干部的最高任职年龄,促进了海岛国税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xxxx年,在文明创建方面,我局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市局在继续保持全省文明单位创建成果的同时,又被省局推荐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候选单位上报总局。市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组被市委宣传部、组织部评为xxxx-xxxx年度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进单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积极处理了1起科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了广大干部职工加强自身约束和提高自身修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三谈两述”和函询等制度的落实。xxxx年度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同县局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11人次,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谈话6人次。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廉政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全年共召开市局党组会议12次、局长办公会议10次,民主生活会1次,并将有关会议情况及时向全局通报,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了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参加市纪委组织的“行风热线”直播,展示舟山国税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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