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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2016-09-04 09:07:4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共5篇)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为激发各级粮食部门务实奋进、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做到“管好粮”、“谋好粮”、“用好粮”、“搞活粮”,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全市粮食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关于健全完善目标绩效考核机制的要求,结合全市粮...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第一篇

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为激发各级粮食部门务实奋进、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切实做到“管好粮”、“谋好粮”、“用好粮”、“搞活粮”,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全市粮食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粮食局关于健全完善目标绩效考核机制的要求,结合全市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三市粮食局、市粮食局分局。

二、考核内容

按照《2016年全市粮食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各单位全年工作。重点考核经济指标、财务管理、市场调控、仓储管理、市场监管、产业发展、民生服务、军粮供应及其它基础工作。

三、考核项目和记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考核标准赋分,不倒扣分。

(一)经济指标(13分)

1.综合利润及销售收入(4分)。年度全行业综合利润、销售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10%,各得2分;增长幅度每降1%,各扣0.5分。

2.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润及销售收入(4分)。年度购销企业利润、销售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10%,各得2分。增长幅度每降1%,扣0.5分。

3.主要财务指标(5分)。分别以本年度全省资产负债率、费用率、销售毛利率及人均销售收入等4项财务指标的平均值为标准,高于(含等于,负指标低于)平均值的,每项得1分,反之不得分。企业盈利面达到90%以上,得1分,否则不得分。

(二)财务管理(9分)

1.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年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或超过110%得2分,100%-110%之间得1分,低于100%不得分。

2.会计基础工作(2分)。积极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财务核算准确、规范,国有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达到90分以上,得1分;按要求积极开展会计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会计队伍素质得1分。

3.财务预算管理(1分)。积极开展财务预算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制度健全有效,预算执行有力,得1分。

4.财务监督管理(1分)。财务审计、监督、考核机制健全,定期对下属企业进行审计,得1分;凡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此项不得分。

5.财务报告(3分)。按时报送月度、半年及年度财务报告,且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得1分;按季上报财务分析、每半年上报财务工作总结,得1分。以上需报送事项每迟报、漏报一次,扣0.1分。积极参与省局组织的财务调研活动并上报调研报告得1分,每少上报1篇扣0.2分。

(三)市场调控(10分)

1.粮食安全预警(4分)。区域内预警组织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得1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落实到位,粮油价格监测周报、社会粮油统计月报上报及时、准确,得1分;每迟报、漏报1次,扣0.1分。夏秋两季粮食产购调查以及社会粮食、食用油供需平衡年度调查开展及时,并撰写分析报告,得0.5分,缺1项扣0.1分。准确掌握辖区内粮油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建立健全规模以上粮油经营企业数据库,社会统计覆盖面达到80%,得0.5分;未建立企业数据库扣0.2分,统计覆盖面达不到标准扣0.3分。区域内粮油

市场秩序稳定、无重大突发粮食事件发生,得1分;突发事件处置不当,本项不得分。

2.粮食安全应急保障(3分)。保障机制完善,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和配套制度健全,得1分;未修订本年度粮食应急工作操作手册,本项不得分。应急供应、加工、运输等保障网络体系健全得1分,其中,与应急企业签订协议得0.2分,应急企业工作规程健全得0.3分,应急企业考核机制健全得0.2分,将市级示范“放心粮店”纳入应急网络体系得0.3分;每少落实1个应急供应、加工、运输企业,扣0.1分。积极开展突发粮食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得1分;不开展应急演练扣0.5分,应急培训不到位扣0.5分。

3.粮源建设(3分)。以国有骨干粮食购销企业为龙头、基层收纳库为节点、粮食经纪人队伍为补充的粮食购销网络体系健全,得0.5分。积极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得2分,其中,大力宣传、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按规定积极入市收购得0.5分;在各收购点张榜公布收购政策、标准和价格得0.5分;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超国家标准收购高水分粮食等违规收购行为得0.5分;完成当年收购任务得0.5分。经查实,发现压级压价等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每次扣1分;发生农民群众“卖粮难”问题,每次扣1分。因收购服务不到位发生纠纷、群众投诉,本项不得分。加强与主产区合作,通过签订合同、协议等方式,与市外粮食产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得0.5分。

(四)仓储管理(12分)

1.储备粮管理(2分)。地方储备粮实行集中存放得0.5分;按时完成储备粮存储和年度轮换计划得0.5分;地方储备粮、政府调控周转粮等储备规模完整得1分。

2.省级规范化管理“示范粮库”建设(4分)。岗位责任制、科学保粮工作流程等储备粮规范化管理机制完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进度、年末有总结,得1分;每缺1项,扣0.5分。粮油仓储企业备案管理制度落实,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到位,辖区内规模以上仓储企业备案率达到100%,得1分;每发生1个应备案而未备案企业扣0.2分,未完成年度维修改造计划扣0.5分。现有中心粮库继续保持省级规范化管理“示范库”称号得1分。认真开展粮食仓储设施和流通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得1分,其中,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得0.3分,上报分析报告得0.3分,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得0.4分,漏报、迟报、错报1次各扣0.3分。

3.绿色储粮技术应用(3分)。地方储备中心粮库“环流熏蒸、机械通风、微机监测”三项科学储粮新技术覆盖面达到100%得1分,每少应用1项技术扣0.3分。应用空气呼吸器,制订了与之相适应的熏蒸操作作业方案,且方案完整,作业流程科学合理,得1分;采用过滤式防毒面具进行熏蒸作业本项不得分,未制定相应方案和作业流程扣0.5分。加强绿色储粮技术推广应用,年内,除当年入库新粮外,50%以上库存粮实现不熏蒸、储存安全,得0.5分,达不到标准本项不得分。市科学储粮指导组成员及时完成课题研究得0.5分;每少完成1个课题,本项不得分。

4.职工队伍建设(1分)。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职业技能培训、专业资格鉴定或者岗位技术竞赛活动。未组织活动,本项不得分。

5.仓储安全管理(2分)。严格执行《市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指导意见》,逐级建立健全安全储粮责任追究制度,得1分。在防火防汛、储粮药剂和储粮安全等重点领域,年内至少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活动,储粮安全无事故,得1分,无检查记录本项不得分。

(五)市场监管(12分)

1.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建设(3分)。执法组织机构和编制完整,人员、经费和执法设施落实到位,得1.5分。执法机构、人员落实不到位扣0.5分;经费未落实扣0.5分;不按要求配备有统一标识的执法专用车和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专用设备,每少1项扣0.1分。建立“放心粮店”等监督检查对象信息数据库,推进粮食执法信息公开,

粮食执法监督机制健全,得1分;执法信息未公开扣0.3分,监督机制不健全扣0.3分,未建立监督检查对象信息数据库本项不得分。执法业务培训制度健全,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执法行为规范,得0.5分。【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2.粮食执法规范化建设(3.5分)。执法考核、责任追究和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健全得1分。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年内案件(含上级批转)在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期限内查处率、结案率、有效执行率均达到100%,得1.5分,每有1项达不到标准扣0.5分。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归档及时、资料完整得1分,案卷不达标,每个扣0.2分。

【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3.执法宣传(1分)。粮食执法经常性宣传机制健全,年内至少组织2次大型宣传活动,提升执法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每少组织1次宣传活动扣0.5分,无活动影像、图片本项不得分。

4.粮食流通监督检查(1.5分)。监督检查实现常态化得0.5分,年内组织开展包括各类政策性粮食购销、社会粮食统计、收购许可、质量管理、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应急预案落实等在内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每少组织1次,扣0.1分。夏粮、秋粮集中收购期间,组织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得0.5分,未组织夏粮收购检查扣0.3分,未组织秋粮检查扣0.2分。每月组织1次“放心粮店”监督检查活动得0.5分,少1次检查扣0.1分。

5.粮食收购行政许可(1.5分)。按规定组织粮食收购资格证的批准、延续、变更、注销、取消等工作得1分;每有1家企业未按要求及时办理,扣0.5分。强化行政审批中心和网上申请“窗口”建设得0.5分,网上许可受理未达到100%本项不得分。

6.粮食经纪人制度(1.5分)。经纪人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诚信管理、优胜劣汰机制健全,得1分;经纪人自我约束组织机制健全,行纪指导、信息服务到位,得0.5分。年内未组织经纪人培训,扣1分。

(六)产业发展(14分)

1.产业发展指标(4分)。粮油加工总量、销售收入增长幅度分别达到10%(以月报和年报为准)得4分,增长幅度每降1%,各扣0.5分。

2.产业服务指导(8分)。大力开展“产业发展年”活动,按照市局出台的全市涉粮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订区域内涉粮企业发展指导意见和详细的工作方案,得2分;没有制定涉粮企业发展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的本项不得分,方案不具体的扣0.5分。加强涉粮企业指导和协调服务,有具体的联系企业和服务指导项目,得1分;未开展此项工作本项不得分,工作内容不具体的扣0.2到1分。进一步摸清区域内涉粮企业底数,建立企业名录,分类建立档案,得1分;数量不足的扣0.2分,资料不详实的扣0.1分。引导企业争创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放心粮油产品得1分,未上报的不得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扶持粮食产业发展,按到位资金额赋分,满分2分;无引资项目或资金的,本项不得分。推动科技创新,引导企业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开展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创建活动,得1分;以上工作没有方案的扣0.5分,没开展活动的扣0.5分。

3.粮油加工统计和信息上报(2分)。按时上报粮油加工统计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得1分;漏报一次扣0.2分,迟报一次扣0.1分。加强与涉粮企业的联系,扩大统计覆盖面,年内新增加报表企业(最晚10月份开始报表)2个,得0.5分;少1个扣0.2分。每季度上报一次产业发展工作综述得0.5分,少一次扣0.2分。【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七)服务民生(19分)

1.放心粮油工程(15分)。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市局下达的市级示范“放心粮店”建设计划得10分;少1个扣2分。积极申报放心粮油加工示范企业、放心粮油产品各2个

以上得1分,每少1个扣0.5分;全部通过认定得1分,每少一个扣0.5分。启动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和居民主食厨房建设得1分,全部通过认定得1分,每少一个扣0.5分。放心粮油工程制度完善、档案健全、管理规范、监管有力,按时上报放心粮油统计报表,得1分;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1分。

2.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程(2分)。监管办事机构健全得0.2分。《粮食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得0.2分。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粮食质量安全责任状》,得0.2分。定期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查,按时完成新收获原粮的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得0.4分。每月上报1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得1分,每少1篇扣0.1分。

3.农户科学储粮工程(2分)。完成当年工作计划的上报、分解、落实,严格履行农户科学储粮协议,及时完成储粮“示范仓”发放,得1分。加强对农户科学储粮的指导,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提高农户科学储粮水平,得1分。

(八)军粮供应(5分)

1.落实军粮供应政策(1分)。严格执行军供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军粮质量,年初有计划,年内有考核,年终有总结,得0.2分。全年走访慰问部队不少于2次,部队满意度达到100%,得0.3分。军地联查军粮质量抽检合格得0.3分。军供粮油按规定使用全省统一标准包装,军粮入库一批一检一报告,得0.1分。走访部队记录齐全得0.1分。发生部队投诉经查属实,或出现重大军粮储粮事故、军用购粮卡系统使用不当发生泄密,本项不得分。

2.军供站评比(1分)。获得全省“四星级军供站”及省级以上先进单位得0.5分,获得省级“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得0.3分,获得市级“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得0.2分,获得全省“十强”军供站得0.2分(省“四星级军供站”、“十强”军供站、双拥工作先进单位得分可累加,同项不累加)。

3.军供制度建设(1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理顺和完善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做到年初有计划、每月有检查,各项军粮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得0.2分。常年保持3个月以上供应量的成品粮周转库存,有野战军供站组建方案且编组明确、配备必要应急保障器材,得0.3分。定期开展粮油科技进军营活动得0.3分。定期开展员工培训,选派职工参加省市组织各类活动及培训,得0.2分。

4.军粮财务管理(1分)。合理设置会计岗位,严格执行《会计法》及相关制度办法,军粮财务实行专户、专账、专人管理,得0.2分。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按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得0.2分。军粮差价补贴款和网点维修改造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及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等行为,得0.3分。严格审核原始单据,确保真实合法,报销手续完善齐全,如实核算和反映会计事项,依法编制会计凭证、账表,得0.2分。实现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得0.1分。财务报表每迟报、漏报1次,各扣0.1分,错报不得分。

5.开展多种经营(1分)。拓展经营渠道,大力实施放心粮油工程,积极开展放心粮油进军营、进社区活动,多种经营实现利润比上年增长10%以上,得1分;增长5%-10%得0.5分,增长5%以下本项不得分。

(九)其它基础性工作(6分)

1.市行风热线、省阳光政务热线群众反映问题办理情况(2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上线时群众反映需解决的问题,辖区粮食局在接到市局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制定解决方案,2天内向市局反馈落实情况。每拖延1天,扣1分;对问题不重视或解决不力,本项不得分。

2.政务信息工作(3分)。每月向市局至少报送2篇信息,并按要求及时上报预约信息和

季度重点工作综述、综合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等信息,得3分。全年信息计划按月考核计分,每少报1篇扣0.5分;报送信息言之无物或严重失实,每篇扣0.5分。

3.调研工作(1分)。按市局要求完成指定课题的调研任务;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各单位全年至少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2篇调研报告或论文。未按市局要求完成调研任务或未完成调研报告、论文发表计划,本项不得分。

(十)加分项

1.综合或专项工作经验被国家和省、市级有关部门以现场会形式推广,分别加5分、3分、1分。所报政务信息被市局粮食工作情况采用,每篇加0.1分;被省局或市委办、市府办采用(含上报省委办、省府办),每篇加0.5分;被省委、省政府或国家局等省部级单位采用(含上报中办、国办),每篇加2分。撰写信息被市局领导、市领导或省局领导、省领导、中央或国务院领导批示,分别加0.5分、1分、3分和10分。同1篇信息被不同级别的单位采用,得分取最高值。在完成调研报告和论文刊发计划的基础上,每增发1篇,加0.1分。新增省级以上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放心产品及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各加1分。在省局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励,每人次分别加0.5、0.2、0.1分。以上加分项由各单位按要求自主申报,市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审核,报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2.领导评价。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单位的全局观念、精神面貌、服务意识、工作绩效、行风建设五个方面开展综合评价,共3分。

四、考核方式

市局成立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政工科,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工作,年终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本年度评先选优的依据。【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粮食质量安全事故等“一票否决”事件,取消参加评先选优的资格。

邵东县2015年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第二篇

邵东县2015年粮食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粮食生产决策部署,实现“转方式、稳面积、提单产、增效益”和全县粮食总产稳定在56万吨以上,明确粮食生产目标责任,确保粮食生产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县政府决定对粮食生产实现责任制考核,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所有乡镇(办、场)、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和种粮专业大户。

二、考核细则

(一)对各乡镇(办、场)的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总分100分)

1、稳定扩大粮食生产面积(以统计报表为依据,计10分)

(1)完成面积5分。完成全年粮食播种面积任务的计5分,粮食播种面积减少的不计分。

(2)增加面积5分。粮食播种面积比计划面积增加5%为计满分,每减少1%减1分,最多不超过5分。

2、遏制耕地抛荒和“双改单”(以抽查现场的调查数据为依据,计30分)

(1)遏制抛荒20分。稻田无连片2亩以上抛荒的计20分,否则发现一处扣5分,最多扣20分,有一处连片5亩以上抛荒的不计分。

(2)遏制水稻“双改单”10分。以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为准,未完成任务的不计分,与上年度比较,双季稻面积减少的不计分,每增加10%双季稻面积加计1分;水稻高产创建万亩、千亩、百亩示范片内有连片1亩以上一季稻插花的分别减3分、2分、1分。

3、稳定提高粮食单产(以现场调查测产数据为准,计6分)

(1)稳定单产3分。粮食单产与上年持平的计3分,单产下降的不计分。

(2)提高粮食单产3分。粮食单产比上年增加的5%为计分依据,按比例依次计分,每增加1%,计0.5分。

4、粮食高产创建(按创建标准计分,计9分)

(1)单产6分。承担粮食高产创建示范任务,经省里验收达到规模和目标产量的各计3分。未承担粮食高产创建示范任务的,但自办1个千亩双季稻或1个千亩玉米片,并达到农业部相应单产要求的计满分,单项部分未达到目标要求按验收方案扣分或不计分。

(2)绩效考核3分。制定高产创建实施方案,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办点,明确具体办点人员,按要求树立规范的示范标牌的计3分,每缺一项扣1分。

5、早稻集中育秧示范(以调查和现场丈量数据为依据,计20分)

(1)领导重视2分。乡镇成立了以乡镇党委、政府主要 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水稻集中育秧示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示范工作,出台了政策文件,乡镇主要负责人到示范村亲自蹲点亲自落实示范任务。

(2)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水稻集中育秧示范的计2分。

(3)示范面积10分。完成县分配的专业化集中育秧示范任务的计10分,不是抛秧和机插秧的不计分,每少100亩大田扣1分,最多扣10分,每超过100亩大田加1分,最多加2分。

(4)技术落实和台帐落实4分。落实了农户技术培训计1分;落实育秧主体台帐、一点两人台帐、到户面积台帐的计3 分,每缺一项扣1分。

(5)示范效果2分。秧苗素质好、成秧率高,委托育秧农户

满意度高,减少一季稻、在双季稻适宜种植区新扩双季稻种植面积达到预期目标计2分;示范工作扎实,示范成效显著,积极争取并且能够承担县级现场观摩会的加1分。

6、社会化服务(10分)

(1)专业化防治4分。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完成计划任务计4分,按比例增减依次计分,每提高5%加1分,每减少5%减1分。

(2)农机服务水平4分。机插、机耕、机防、机收综合农机化水平(%)每项计1分。

(3)普及推广专用配方肥和开展地力有机质提升技术计2分。

7、强粮惠农政策落实(10分)

(1)乡镇(办)要加大发展粮食生产的资金投入,安排适

度工作经费,对粮食生产的先进单位和典型实行奖励的计5分;

(2)按“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及时按要求造表、申报、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到实际种植农户的计5分,未按要求及时送报有关报表的分次扣1分。

8、组织领导(5分)

【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1)目标责任2分。建立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粮食生产任务纳入乡镇(办)对村目标绩效管理范畴、签订责任状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2)政策措施3分。乡镇(办)政府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专项政策性文件和奖惩措施的计3分,否则不计分。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资格:

A、举报并经查实在落实惠农政策中有违规行为的或有上访现象不及时纠正和有效处置的。

B、在主要干线公路沿线有连片2亩以上抛荒和辖区内有5

亩连片抛荒的(被依法征用耕地除外)。

(二)对种粮专业户的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总分100分)

1、种粮规模30分。双季稻播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计20分,低于上述规模不计分;粮食播种面积比上年每增加10%且双季稻超过50%以上的加1分,依次类推最多加10分。

2、生产水平20分。粮食单产不低于大户所在地上年平均单产的计20分,否则,每低1%扣5分,最多扣20分。

3、农业机械化水平25分。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等综合农机化水平达100%计满分,低于60%不计分,其他按比例计分。

4、配套技术25分。开展专业化育秧的计10分,规范化栽培技术全覆盖的计5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覆盖的计5分,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全覆盖的计5分,否则不计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先进种粮大户评选资格:

(1)双季稻面积低于100亩的;

(2)承租流转耕地有抛荒或水稻直播现象的;

(三)对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的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总分100分)

1.高档优质稻订单生产面积1万亩,订单履约率60%以上的计40分。订单生产面积每增加1000亩,加1分;每减少1000亩,减4分。

2.企业自办高档优质稻标准化生产基地2000亩计40分。每增加100亩,加1分;每减少100亩,减4分。

3.产品优质安全未出现任何质量安全事故计20分,主营产品获国家级绿色食品认证的加4分,获有机食品认证的加6分。

(四)对粮食专业化合作组织的考核内容及计分方法(总分100分)

1.依法登记并运作,有完善的章程与制度,有办公场所的计10分。

2.双季稻达到会员承包水田面积的50%以上,或高档优质稻

占70%以上,计40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少于基础百分点不计分。

3.对农户统一供种、统一供肥、统一病虫专业化防治面积达100%,机耕机收服务达80%,计25分。

4.合作组织与粮食龙头企业签订订单生产面积在1000亩、订单履约率80%以上的计25分,订单面积每增加100亩加1分,每减少100亩减2.5分。

三、考核实施办法

粮食生产目标考核由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农业局)具体负责。分阶段进行考核,年底进行综合评定计分。规模种粮大户、粮食加工企业及粮食专业化合作组织由各乡镇(办、场)在3月底以前申报后进行分段考核。年终考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审定。

四、有关考核依据

出台的政策措施以文件原件为准;乡镇对粮食生产的有关投入以财政所资金支付凭证为准;粮食订单生产面积、各类社会化服务面积以合同为准;种粮大户粮食播种面积要参考耕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其它情况以现场考核和有关专业单位核定为准。

五、表彰奖励

县委县政府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抓粮食生产成效突出(包括高产创建、早稻集中育秧等)的单位、个人及种粮大户进行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的考核由基层推荐,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2016年度粮食生产工作计划
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政策,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立足我乡实际,依靠科技进步,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效益为核心,以科技为动力,以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抓好粮食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标准化、产业化水平,逐步提升粮食生产效益,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一)全乡粮食作物播种总面积25100亩,总产9216吨。中稻11400亩,4900吨;玉米8600亩,3440吨;红薯2900亩,580吨;大豆1400亩,168吨;马铃薯500亩,92吨;其他300亩,36吨。

(二)全乡玉米千亩高产示范面积1200亩,单产600公斤,中稻百亩高产示范面积300亩,单产600公斤。

(三)确保耕地不抛荒。全乡农田耕地不抛荒,全部种植粮食作物、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行政推动

1、为切实抓好我乡粮食生产,乡人民政府成立由乡长匡朗清同志任组长,分管农业副乡长秦小敏同志任副组长,乡经管站、农科站、民政所、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乡粮食生产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验收,制定对各村的考核办法等工作。同时,为了加强粮油高产示范片的建设,乡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乡长秦小敏任组长,乡农科站站长朱诏龙同志任副组长,乡经管站、民政所、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高产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抓好高产示范方案的审核、组织实施、部门协调和督查等工作。

2、各村民委员会要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的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村主任负责制。要把乡分配的粮食生产任务分解到村、组、户。

(二)加强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标语、横幅、墙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发展粮食生产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的惠农政策、市场动态和关键技术。充分发挥样板示范的辐射功能,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激发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为进一步调动各级狠抓粮食生产,特别是发展玉米、中稻高产示范片生产的积极性,乡人民政府决定拿出1万元对玉米、中稻高产示范片进行奖励。

(四)加大技术服务力度

1、组织保障

为抓好全乡粮食生产,乡农科站成立由站长朱诏龙任组长,朱祥林为成员的技术服务小组,负责制定详尽的技术方案,重点落实技术培训与指导,巡回指导和咨询服务,以及在关键生产季节开展蹲点服务和田间指导。

2、抓好粮食生产关键技术

(1)大力推广优良品种,提高产品优质率。今年我乡中稻主要推广Ⅱ优58、准两优527号、Y两优1号、Y两优7号、深两优5814、两优363、科优21等品种。玉米主要推广临奥一号、三北二号、洛玉1号、三农201等品种。红薯主推豫薯868。大豆主推鄂豆4号和湘春豆19号。马铃薯重点推广鄂马铃薯5号、湘马铃薯1号、大西洋、东农303等脱毒马铃薯品种。

(2)适时播种,合理密植。①中稻:海拔400米以上,4月上中旬播种,海波400米以下,4月中下旬播种,亩栽1.2-1.3万蔸,每穴2粒谷的秧苗。②玉米:春玉米3月20日-4月15日播种,夏玉米5月15日-6月5日播种,种植密度:稀植大穗品种2600-2800株∕亩,密植中穗品种3000-3500株∕亩。

(3)加强技术指导,实行标准化生产。粮食作物主要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综合防治技术。水稻主推合理密植、增施锌肥、硅肥、增施壮苞肥、施用谷粒饱饱等技术;玉米主抓合理密度、早施重施壮穗肥,桔秆还地等技术。

今年在粮食作物生产中,要把标准化生产技术和农业机械化推广普及作为重点,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执行,把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建立好农业投入品田间档案,严把农业投入品关,生产出真正的绿色食品。

(五)加大实验示范工作力度

乡农科站要加大试验、示范力度,选择适宜我乡种植的品种和配套技术。重点抓好水稻、玉米高产示范任务。在三元村建立一个300亩的中稻高产示范片,在刘坪村建立一个300亩的玉米高产示范片。每个村办好一个50亩玉米高产示范片。

(六)规范农资市场

粮食生产期间,加大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农药、种子、化肥等农用物资的质量,平抑农资市场价格,严厉打击扰乱农资市场秩序、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不法经营行为,严禁假冒伪劣农资流入我乡市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督促检查

各村民委员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县粮食会议精神,采取得力措施,引导和动员农民多种粮食。制止耕地抛荒,特别是公路沿线,要杜绝耕地抛荒。为保证任务的落实完成,乡人民政府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不能完成2016年粮食生产及玉米生产任务的村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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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政工科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第四篇

一、全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一)工作目标

把握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和清理规范工作有利时机和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良好发展机遇,争取把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市粮食质量检测中心)纳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主要措施

1.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根据市编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扎实地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和清理规范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报送清理规范工作材料,夯实各项基础性工作。

2.加强信息沟通。注重时刻与市编办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动态,及时向领导反馈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度。

3.回答好三个问题。针对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的“粮食质量检测中心前几年如何运作、经费如何解决”、“你们申请全额拨款的理由和政策依据主要针对质检中心而不是储备粮管理中心”等关键性问题,在如何解释、如何努力把储备粮管理中心也纳入争取范围上,及早征询有关科室和相关领导的意见建议,集思广议把相关问题研究好,拟定一个圆满的答复方案。

4.准备好材料。提早准备好领导将来向市长、分管市长和市编委成员汇报协调所属事业单位改革需要的材料。

二、在树部门形象、谋位次提升上寻突破

(一)工作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我局在市直部门、单位中绩效考核的位次。

(二)主要措施

1.查找问题根源。认真分析我局去年目标绩效考核位次下降的根本原因,不强调客观原因,努力从机关自身建设上找问题、搞突破、寻提高。

2.突出针对“六个层面”人群的宣传工作。根据我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测评评分特点,突出宣传工作重点,面向市委市政府在职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市区开发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和中央省属驻威单位负责人、党代表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代表及市直有关部门所属重点企业和各市区所属重点企业、环翠区社区群众和高技区经技区社区群众,大力宣传局机关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践行党的宗旨、着力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的工作亮点,积极向有关部门报送工作信息,使群众、各级领导对我局形象认知外见于型,内化于心,不断提高粮食机关在社会各层面中的影响力、亲和力、凝聚力和公信力。

3.开展两次问卷调查活动。在上半年围绕机关作风年建设开展1次“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服务绩效”问卷调查活动;在12月份面向市级副厅级以上在职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和市直部门开展1次征求意见活动,汇报、展示粮食工作成果,广泛征求他们对粮食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建议,提升局机关在社会群众、在市领导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

4.加强工作沟通。注重加强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日常沟通协调,多联络感情,多请示汇报,多听取意见,多争取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工作环境。

三、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工作目标

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结合机关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制度、措施,建设密切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措施

1.认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围绕“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开展“五比五看五创建”活动和开门评议机关作风活动,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好存在的问题,做到顾大局、求团结,讲工作、敢担当,重实效、求发展,努力建设学习型、规范型、效能型、服务型和廉洁型机关,逐步构建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加强工作调研,倾听群众呼声。把深入基层、为民服务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结合春节回乡调研、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社情民意调查、大走访活动中群众反映出的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制定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下沉、资源向基层倾斜、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提升服务绩效。

3.推动服务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粮食、放心粮食”机关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大力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标准“零投诉”的“四个零”服务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4.强化各项服务群众措施。继续抓好部门帮扶困难村、联系敬老院、年轻干部驻村蹲点和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入户调研、机关干部结穷亲等工作,扎实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做好重要节日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困难群众工作。

5.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与市直单位签订《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责任书》,完善平安粮食建设工作措施,严格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定《市粮食局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改进信访举报、审理、回复和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加大对企业军转干部和复退军人稳控力度,调处粮食历史遗留矛盾问题,确保不发生到市、上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

6.推进粮食行风建设。坚决纠正粮食系统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政令畅通。加大对粮食购销活动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五型机关”为目标,全面建设具有粮食特色的机关文化,以文化的力量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追求,将个人价值体现与实现机关共同的奋斗目标统一起来。

(二)主要措施

突出六大文化建设:

1.建设精神文化。坚持把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机关文化建设的首位,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导机关干部职工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水准,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理念,打造健康有益的机关精神文化。

2.建设学习文化。树立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升干部职工“勤学善思、应急应变、平衡协调、开拓创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等六种能力,营造浓厚的机关学习文化。

3.建设修养文化。按照《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规范干部职工言行,逐步形成适应粮食机关自身特点的文明用语、人生格言等,不断提高机关的文明水准,打造行为规范的机关修养文化。

4.建设管理文化。完善机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绩效考评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内容、程序、权限、时限、依据和责任人,促进工作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构建务实科学的机关管理文化。

5.建设创新文化。建立鼓励创新的机制,着力培育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超越自我、追求卓越的创新精神,争取涌现出更多的工作模范、党务先锋、管理专家、服务标兵,打造与时俱进的机关创新文化。

6.建设团结文化。围绕“三个一切”,讲团结,求大同,存小异,着力促进机关和谐。即:一切从建设战斗堡垒出发,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凝心聚力抓大事、抓关键、抓落实;一切从关心他人出发,常怀包容之心,常思个人之过,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一切从全局利益出发,以大局为重,不谋蝇头小利,做到大气豁达,刚正不阿。同时,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机关谈心谈话、生日问候、生病探望、困难帮扶等“关爱”机制建设,尊重干部职工个性张扬,丰富机关文体活动,打造“以事业凝聚人、以环境熏陶人、以精神鼓舞人、以利益激励人”的机制,营造团结协作、充满活力的机关团结文化。

五、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党性锻炼、改进机关作风为重点,注重解决好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等问题,更好地发挥党建工作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中的作用,使“党员更红、组织更强、窗口更亮、服务更优”,不断提升机关服务质量,优化发展环境,为推动粮食科学发展的实践化、大众化提供动力和保证。

(二)主要措施

1.梳理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按照新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对局党委、机关党支部各项制度进行了清理、规范,进一步完善25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37项机关党建制度、15项创建服务型机关制度和其它有关制度。

2.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巩固、提升活动成果和水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先争优的主阵地,推动创先争优与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粮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积极推进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的创先争优考核评价体系建设,着力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活动实质,从大局着眼,从当前工作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立足岗位、创在本职、争在平时,使创先争优成为广大党员的价值追求、工作常态,努力实现创先争优与粮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一体推进。

3.创新载体,开展主题活动。以开展党员目标承诺、争创优秀机关服务品牌、建设廉政文化示范点和“争创一流窗口、争当服务标兵”等活动为载体,积极探寻机关党建与实际工作的结合点,引领机关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按照市委和局党委部署,以迎接党的十八大为统揽,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好各种主题活动,把握重点,突出亮点,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粮食工作新成果为党的十八大添光彩。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标准程序,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年内在机关纳新1名党员。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工作目标

紧密联系实际,推动党建工作创新。以完善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积极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创新、工作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活力和动力。

(二)主要措施

1.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市纪委要求,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修订完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

3.深入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监控体系。完善岗位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制度,定期对各级别风险点防范工作进行调度,明确监控形式和责任,形成点面结合、整体联动、干部职工齐抓共管的廉政风险立体监控体系。加强岗位廉政教育,根据不同岗位人员廉政风险点,从具体问题入手,进行防范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权利干净、规范、有效运行。

4.深化党务公开。坚持方便、实用、多样的原则,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党务公开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党务公开阵地和平台,以党务公开架起党群密切沟通的桥梁。

5.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考核。制定2016年《市直基层党组织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明确考核内容和履责方式,突出责任考核和追究两个重要环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推动粮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6.重视和加强粮食系统基层反腐倡廉工作。高度重视粮食系统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从业若干规定》,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决策制度,依照党纪条规和监察法规加强对国有仓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七、认真做好帮扶困难村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从民生改善、环境整治、班子建设、脱贫致富、和谐稳定等方面入手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切实使帮扶村庄经济发展呈现新活力、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新改善、农村文明和谐程度得到新提高。

(二)今年村提议的帮扶工作意见

1.搞好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要求,配合市镇村各级做好整治规划、实施工作。

2.推广科技储粮技术,解决群众储粮损失。投入5万元,为需要的农户提供容量2000斤的科技储粮小粮仓167个。每个小粮仓每年可为农户减少粮食储存损失100多斤,年为全村减少粮食损失1.67万斤,可为农民增收1.8万元。

3.修整村北平塘。该平塘蓄水量约1.8万立方米,因多年废置,杂草丛生、垃圾漂浮,水源污浊无法利用,影响了村容村貌。平塘改造概算投资约5万元,改造后不仅可以美化环境,为周围耕地提供灌溉水,还可用于对外承包进行小规模水产养殖,增加村集体收入。

4.改造村南路桥。该村被东西和南北走向两条河流围绕,两条河流在村南路桥下呈90°角交汇,多年来一直存在汛期排水不及、河水溢于村内问题。去年“7.25”特大水灾也是因此桥排水不及所致。村两委多次向镇政府反映对路桥进行改造,但一直未果。该路桥全部整修新建投资约为40到50万元;如果保留原有桥梁,在桥底新增一处涵洞用于泄洪,预计投资15-20万元左右。

具体帮扶工作措施、工作计划进度按局党委确定的意见制定实施。

2015年粮食库存检查活动方案
2016年粮食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第五篇

一、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5〕39号,请从国家粮食局网站首页业务频道进入监督检查栏下载)规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

二、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粮食库存检查按照国粮检〔2015〕39号和皖粮明电[2015]3号要求,检查分准备、自查、复查、汇总报告四个阶段进行。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提升年检查评比暨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安排在4月15日至30日的复查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4月10日前,各县(市)将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方案报市粮食局。

县粮食局负责将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商品粮库存统计数据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市粮食局报送2015年3月末具体到实际储存库点的登统表。

农业发展银行向同级粮食局提供2015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贷款余额及到储存库点的银行库存台账资料(分品种、性质)。

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将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商品粮库存登统至实际承储库点,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抄送所在市粮食局。

同时,各县(市)要督促本辖区承储企业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4月11日至18日,各县(市)粮食局会同县(市)财政局、农发行组织指导本辖区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承储企业,按照规定的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时点2015年3月末统计报表,对库存进行全面彻底自查。中储粮直属库在协助做好中央事权粮食存储库点自查的同时,负责本企业自查,并向属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自查结果。

(三)复查阶段。4月30日前,市粮食局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三个复查组,按照不低于辖区内粮食库存总量20%的比例先行组织复查,同时,开展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和政策性粮食收储管理提升年评比检查。省粮食局、财政厅、省农发行、中储粮分公司将组成联合检查组赴部分地区会同市检查组开展联合查。

(四)汇总报告阶段。4月30日前,各县(市)粮食局负责对企业自查表进行汇总(汇总表1-1、1-2、1-3、1-4、1-13、1-14),经县(市)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检查工作书面总结,由专人送至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同时报送电子版光盘);检查工作书面总结以正式文件报送,总结报告包括检查基本情况、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原因、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内容,并附企业自查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开展粮食库存检查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十分重要的法定职责,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依法治粮新时代条件下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库存检查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县(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协调配合、有序推进,保质保量、不折不扣完成检查任务。

(二)突出重点,守住底线。各地在检查中既要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做到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将各级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储存粮等政策性粮食库存作为检查重点,切实查清库存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状况,认真查明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等情况,守住“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监管底线。

(三)严格程序,压实责任。牢固树立依法依规检查理念,严格规范检查程序手续,检查中形成的所有工作底稿要有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并归档;汇总报表要由粮食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建立并严格落实以组长负责制为基础的粮食库存检查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压实检查责任,确保结果可信。

(四)注重整改,以查促改。以问题为查库导向,将整改贯穿始终。对各阶段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包括现场已整改的问题),均需在《检查发现问题底稿》中现场记录、签字确认并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登统表》逐级汇总上报。属于地方事权粮食库存管理的问题,能当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措施;问题突出不能当即整改的,由检查组上报省级相关部门研定整改措施。属于中央事权粮食库存管理的问题,由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并在《检查发现问题底稿》记录。督促企业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情况记录备查。对重大问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披露的,要严格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五)落实经费,保障检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统筹安排工作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好检查经费,确保不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市、县财政部门按照现行预算和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检查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六)严格保密,按时上报。各市、县、区粮食局及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制度规定,明确保密责任,指定专人做好粮食库存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保密工作,严防失泄密。库存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各地务必按时报送检查工作总结、报表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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