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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2016-08-24 11:40:2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共6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社区党务、居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以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一篇

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区党务、居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和以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

第三条 社区党务公开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社区党委(总支、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居务公开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社区党务、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

第四条 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不违反党的组织原则的党内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上级党组织的重大方针政策;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要决策、决定,制发的重要文件;

(二)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分工和联系方式;

(四)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工作报告、述职报告、工作实绩、述廉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五)干部推荐、票决和任免情况;

(六)党组织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及进展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七)党内表彰中的拟表彰名额、评选条件、推荐评选办法,拟表彰对象的公示、表彰结果;

(八)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九)上级和本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党员、群众就关心的问题,向党组织提出需要申请公开的事项。

第五条 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公共事务所工作人员的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分工和联系方式;

(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的重大决策事项和执行情况:

(三)社区居委会的财务收支情况;

(四)集体资产收益的使用、分配情况;

(五)土地征用、承包、出租、变卖及宅基地的审批、使用等情况;

(六)福利性待遇享受人员的资格认定情况;

(七)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的应公开事项;

(八)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九)国家、省、市、区支农、惠农政策;

(十)其他应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 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可按定期公开和不定期公开两种办法进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社区党

务、居务公开栏,同时还可以采取会议、网络、印发明白卡、入户告知书、民主听证会和开放社区两委会议等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第七条 一般的党务、居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党员、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热点、难点事项要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开一次。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八条 社区党务、居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一)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容和形式分别提出社区党务、居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二)社区党务、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和完善;

(三)社区党务、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将方案提交社区“两委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并签字认可;

(四)社区“两委会”通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第九条 建立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重大决策,事前公布方案(草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决定,公布执行,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

第十条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党务、居务公开后,要广泛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党组织要认真调查核实,研究处理,并及时反馈给党员、群众。【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建立配套处理机制。对党务、居务公开中群众反

映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指定专人及时进行梳理,并责成相关科室处理和落实,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第十二条 建立公开监督制度。要通过建立社区党务、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置监督电话,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务、居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效果等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建立问责制度。对不推行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或者在公开中弄虚作假的社区“两委会”成员,社区党员大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有权对其提出批评并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可依法按程序罢免其“两委会”成员职务。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各街道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新视界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二篇

【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新视界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了适应社区建设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民主建设,实现以党务居务公开带动社区办事公开,密切党群关系,夯实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服务功能,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区民主建设,保障居民民主权利,充分调动社区居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社区两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通过推行党务居务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扩大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加社区工作、社区事务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居民在社区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达到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组织满意。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

(一)固定公开

1、 社区概况、两委设置和委员分工情况。

2、社区两委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

3、居民代表名单。

4、监督小组成员。

5、 理财小组成员。

(二)定期公开

1、 党费收缴情况。

2、 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三)随时公开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和先优评选情况。

2、党总支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居委会成员评议情况。

3、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申报评审,扶贫救助的资金、物品发放、申请廉租房。

4、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生育指标等。

【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5、资助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日常医疗救助;大病医后救助;定点医院医中救助;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

6、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救助。

7、临时救助。

8、居民关系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临时性、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理等情况。

9、为居民办事的事实和好事。

10、党支部和居委会工作总结、

11、其它重大应该公开的事项。

三、党务居务公开的形式

1、在社区社区大门旁设置固定的宣传栏、意见箱。

2、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置办事程序及相关惠民政策专栏。

3、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置社区两委职责专栏。

4、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

四、党务居务的程序

将党务居务公开工作贯彻于社区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做到:【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事前公示。制度工作计划或重大事项先广泛征求社区党员居民意见。

(二)决策公开。制定工作计划或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民主讨论决定。

(三)结果公开。阶段、年度工作总结或重大任务完成后的总结及时公开。

五、 组织领导

组 长 XXX 社区党支部书记

XXX 社区居委会主任

副组长 XXX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成 员 XXX (社区党支部委员)

XXX (社区劳动保障员)

XXX (社区劳动保障员)

XXXX (计生专干)

XXX (综治专干)

六、党务居委公开监督小组

组 长 :XXXX(社区委员)

成 员: XXX(社区党小组长、社区楼栋组长) XXX(社区党小组长、社区楼栋组长) XXX(社区楼栋组长、社区居民代表) XXX(社区居民代表)

2016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方案
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三篇

领导班子成员度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分解方案

为切实加强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结合镇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任务,特制定本分解方案。

镇党委书记:

责任范围: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镇班子成员及楼庄子村、各(社区)党支部及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部署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年度整体工作计划,亲自主持召开2次以上班子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解决1-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贯彻落实区、州、市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2、负责落实镇党委班子及成员、楼庄子村、各(社区)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楼庄子村、各(社区)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开展落实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严格责任追究。

3、负责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亲自讲1堂廉政党课或作1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扎实开展好“干部进状态”工作,促进机关作风转变。

4、负责落实镇党委班子成员和楼庄子村、各(社区)书记廉政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等,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教育。督促他们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完善相关具体制度。

5、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重视信访举报工作,对重大信访举报及时作出批示。亲自批阅重要信访件,每年认真解决一至两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

7、负责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制度。

8、督促镇人大、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组织领导全镇党务公开工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责任范围:对镇人民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楼庄子村、各(社区)、各站所及主任、站所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与经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责任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镇政府、楼庄子村、各(社区)、各部门、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部署镇监察信访和纠风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年度整体工作计划,亲自主持召开2次以上班子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解决1-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镇政府分管部门在反腐倡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镇政府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2、负责落实镇政府班子及成员、楼庄子村、各(社区)主任、站所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楼庄子村、各(社区)主任,各站所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镇党委,市委、市政府、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开展镇政府落实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严格责任追究。

3、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坚持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文件规定,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行为。

4、深化改革,不断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1)深入推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审核项目中的不正之风。

(2)抓好财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乡财县管”各项制度;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小金库”问题。

(3)加强对镇政府主要部门领导干部反腐责任审计工作,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同时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

(4)负责抓好群众信访工作,每年认真解决一至两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

(5)负责及时受理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投诉,认真查处侵害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煤矿企业职工的各项权益不受侵害。

(6)亲自参加分管口子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切实管好分管口子领导,带好队伍,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或苗头、倾向性问题。

5、负责纠风治乱工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6、负责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制度。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责任范围:对镇人大及分管农业、农村工作、旅游、劳动力转移、农村合作医疗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协助镇党委书记、镇长,研究、部署、督促检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分管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镇党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对分管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亲自讲1堂廉政党课,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活动。切实管好分管部门、站所长,带好队伍。对发现干部中有违反廉洁自律或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解决1-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贯彻落实区、州、市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4、负责加强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做好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土地流转、林权改革等情况的监督落实,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农民物质利益、民主权利的突出问题。

5、负责落实分管科室站所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制度。

6、亲自参加包点单位民主生活会,抓好科室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

镇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责任范围:对镇纪检委及分管党建、组织、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包括督查、人事、“三进”、全程代办、广播电视、党校、信息、远教、电教、共青团、妇联、审计、关工、保密、档案工作,负责镇机关日常事务,综合目标管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协助镇党委书记研究、部署、督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镇纪检委及分管部门及其中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镇党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对分管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亲自讲1堂廉政党课,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活动。切实管好分管部门、站所长,带好队伍。对发现干部中有违反廉洁自律或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计划、目标和个体实施意见,提出部署反腐败的具体任务。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健全工作机制和定期报告等配套制度。协调解决反腐倡廉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协助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继续执行“一票否决制”促使全镇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保证各项任务落实。

4、负责抓好全镇社会稳定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在反分裂中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对发生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加强调查,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督促指导做好防范和处理工作。

5、维护党的纪律,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负责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6、负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1)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宣传、组织、广播、文体、党校、妇联、团委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优势,增强工作合力,推动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2)结合第十二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廉政准则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3)负责抓好全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煤矿企业和农村活动,扩大反腐倡廉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率。

7、负责抓好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工作、党政机关作风评议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

8、负责开展《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廉政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落实;深化村组“民主日”活动,认真组织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

9、负责抓好群众信访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信访问题,每年认真解决一两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

10、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基层党员干部行为,完善制度和措施,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解决少数农村党员干部作风不正,铺张浪费、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突出问题。

1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制度。

12、协助党委、政府做好“三公开”工作。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

13、参加包点单位民主生活会,抓好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责任范围:对武装部工作及分管的民兵、统战、民族宗教、司法、信访、民政、残联、双拥、老龄、卫生工作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分管部门及其中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镇党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对分管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亲自讲1堂廉政党课,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活动。切实管好分管部门、站所长,带好队伍。对发现干部中有违反廉洁自律或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协助抓好全镇社会稳定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及中层领导干部在反分裂问题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

4、负责抓好分管执法部门中存在的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问题。

5、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行风评议、机关作风评议、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单位的纠风工作及创优投资发展环境工作。

6、抓好全镇信访工作,认真办理一至两件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

7、负责落实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制度

8、亲自参加联系点民主生活会,抓好部门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责任范围:对派出所工作及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包括户政、经济民警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对派出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镇党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对派出所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亲自讲1堂廉政党课,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活动。切实管好所内干警、带好队伍。对发现干部中有违反廉洁自律或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协助抓好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及中层领导干部在反分裂问题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

4、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亲自解决1-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5、负责落实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制度

6、亲自参加联系点民主生活会,抓好派出所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责任范围:对分管招商引资、二三产业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统计、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红十字会、规划、环保、土管、交通、小城镇建设等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分管部门及其中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对分管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亲自讲1堂廉政党课,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活动。切实管好分管部门、站所长,带好队伍。对发现干部中有违反廉洁自律或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负责抓好全镇辖区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安全执法及事故处理工作,严格规范治理车辆超载超限问题。解决多头执法和只收费不纠正违章的行为。

5、抓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等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

6、纠正协调企业重组改制和技改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好农民工合法权利。

7、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条例,坚决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8、协助抓好村镇建设、规划、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不规范执法行为的督促检查。

9、负责分管部门重要信访件,每年认真解决一两件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

10、亲自参加联系点民主生活会,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

11、负责抓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批乱占耕地,以及拖欠、截留、挪用土地补偿费等问题,保护农民利益;清理和整顿土地有形市场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

副镇长:

责任范围:对分管旅游、文体、教育、科技、劳动监察、劳动保障、工会、社区居委会、项目等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做到同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责任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工作范围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主要负责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分管部门及其中层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每半年向镇党委、政府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2、负责对分管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与监督,亲自讲1堂廉政党课,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活动。切实管好分管部门、站所长,带好队伍。对发现干部中有违反廉洁自律或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廉政谈话。

3、负责抓好分管部门及社区居委会干部廉洁自律及其党务、政务、居务公开工作。

4、进一步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切实维护职工民主权利。

5、负责落实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配偶子女从业情况报告制度

6、亲自参加联系点民主生活会,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

7、负责学校反腐倡廉建设。(1)加大学校内部管理监督力度,(2)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落实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政策,防止教育乱收费问题发生。

2016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方案
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四篇

2016年,街道8个村、社区党组织任期届满,将集中进行换届。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基层班子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安排,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整个换届工作要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个环节都要体现和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好中选优,以选出“有服务激情、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的党组织班子,促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工作目标,将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碰硬,熟悉党建工作和基层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选拔充实到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上来。

二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此次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采用公推直选方式进行,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换届工作中有关程序、内容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充分发动广大党员群众参与,尊重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选举产生班子成员。积极拓宽培养选拔村、社区干部的渠道,动员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现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党员致富能手、“双带”标兵、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驻村、社区企业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群体中的党员参与村、社区换届选举,确保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调整优化。

三是严格职数配备。提倡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村委会、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交叉任职,推行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居委会主任,鼓励党员社区民警积极参与换届选举,符合条件的全部通过选举进入党组织班子。结合换届,普遍推行社区“大党委制”,鼓励热心社区工作、乐于服务群众的驻区单位党员骨干任社区兼职委员,推进区域化党建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统筹考虑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总支建制的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3名。通过换届,使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形成以45岁左右为主体,至少有1名女同志和1名30岁左右年轻同志。

四是按章有序操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公推直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实施办法(试行)》进行,按照区委《中共市区委关于做好全区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操作,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区纪委、组织部《关于严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的有关工求要严明换届纪律,加强对参与竞选人选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建立健全换届监督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方法步骤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总体时间为:从6月上旬开始,到8月份基本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部署阶段(6月11日前)

1、制定方案

(1)街道制定下发实施意见、领导机构、机关干部到村、社区任职激励办法和换届工作业务指导手册,细化换届工作方案,并上报区委组织部。

(2)街道党工委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各个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后,报送一份备案。

(3)街道党工委抽调精干力量,深入各村、社区调查研究,摸清干部群众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特别要摸清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的情况,及时派出工作组,有针对性制定预案、加强指导。

(4)进行社区、村下属支部换届,确定街道换届重点难点村、社区党组织。

2、建立机构

(1)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班子,下设业务组、监督组、宣传组和保障组,全面负责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街道分工领导、分工干部联系点,负责联系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的业务指导工作。

(2)各村、社区党组织要成立以村、社区党组织现任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换届选举工作。

(3)街道成立候选人推荐人选资格审查小组,由街道纪工委、党政办、财政所、派出所、经管站、司法所、人口和计生服务中心以及综治等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审查,严格执行候选人联审制度。

(4)街道统一为每个村、社区聘请1名换届风气监督员,由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

3、宣传发动

(1)街道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对搞好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此次换届的指导思想和目的意义,提出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要求。

(2)街道加强对机关指导人员和村、社区党组织中具体从事这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换届工作规范操作。

(3)街道党工委以及村、社区党组织要利用横幅、标语、简报、村务公开栏、党员大会、社区、村(居)民代表会、一封信等形式,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重点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了解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方法步骤和相关纪律等,教育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4)制定鼓励街道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参加竞选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相关政策。

(5)村、社区党组织要撰写工作报告,总结三年的工作措施、成效与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思路与打算。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发布信息(6月13日—18日)

各村、社区通过公告、通知以及会议等方式,对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有关事项,即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职数、结构要求、报名资格、报名人员范围、报名方法和起止时间等进行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6月13日—23日)

(1)街道下发党员自荐表、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表,由街道分工干部和现任党组织负责人共同组织实施。各村、社区广泛发动现任干部、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工、党员致富能手、“双带”标兵、农民经纪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驻村(社区)企业、社团组织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群体中的党员,通过党员个人自荐、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等形式报名。

(2)组织机关干部集中报名。下发激励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布置机关干部参与竞选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对街道机关干部报名情况进行梳理,根据报名情况,通过面试等竞争性选拔方式,筛选确定人员。街道党工委根据梳理报名人员情况,确定人选。

(3)根据街道、村、社区推荐情况,汇总各村、社区通过个人自荐、党员群众5人以上联名举荐和党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的报名人选,根据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职位要求和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即候选人推荐人选的名单在村、社区和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村、社区本次换届重点在配强书记,则按照先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委员、副书记程序进行,那么书记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不低于1:4的比例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按照后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换届重点在配强班子,则按照先选举委员,再由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程序进行,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总数按照两轮均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

3、驻点调研(6月23日—30日)

(1)民主推荐前,街道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人选进行驻点调研,提供村、社区有关情况资料,帮助推荐人选特别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熟悉情况,做好竞职准备,同时要确保向每位人选提供均等的条件和机会。

(2)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调研,形式一般包括查资料、见面会、座谈会、实地走访、自主调研等。

(3)候选人推荐人选撰写竞职演讲报告。

4、民主推荐(6月25日—7月7日)

(1)做好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的准备工作:街道和村、社区安排民主推荐大会的会务、宣传、被推荐人介绍方式和竞争方式、个人简介等,分别制作推荐票和信任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包括:村、社区全体党员或党员代表(不少于党员总数的60%),同时配比相同数量的群众代表,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人员:在村、社区的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村民小组长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由街道党工委和上届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召开党员、群众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形式,组织对候选人推荐人选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民主推荐的程序:一是提供被推荐人员名册、简历等资料;二是组织被推荐人员与党员群众见面;三是被推荐人员进行竞职演讲、现场回答群众提问;四是党员群众进行投票,本村、社区党员投推荐票,其他参会人员投信任票;五是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3)党员推荐票和群众信任票分开计票,街道党工委以推荐票和信任票赞成票数之和为依据,通过差额方式,如先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则按照1:3的比例确定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在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来确定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如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则按照后一轮有差额且直接选举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总数。

(4)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5、组织考察(7月8日—12日)

(1)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民主测评,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2)街道召开党工委会,根据考察结果,如先选书记、副书记,再选委员,则按照1:2的比例票决产生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多于职数20%的比例票决产生副书记和委员预备人选;如先选委员,再选书记、副书记,则按照直选时有不低于职数20%的差额确定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预备人选总数。

(3)对候选人预备人选予以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

6、大会选举(7月13日—20日)

(1)准备工作:以书面、电话、手机短信、村、社区干部分片负责等方式通知每位党员参加党员大会;将五种“可以不计算入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名单报街道党工委批准;街道和村、社区安排选举大会的会务、宣传、候选人预备人选介绍方式和竞争方式、个人简介等,制作委员、副书记、书记的选票。

(2)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前,要向党员群众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与党员群众见面,安排书记候选人介绍竞职目标、现场回答问题、开展辩论,并作出承诺。选举可采取二种方式:一是先选举产生委员、书记,然后选举产生委员、副书记,最后选举产生委员,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得少于应选人数的20%,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数,至少比应选人数多1人;二是先选举产生委员,再直接由党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委员选举产生后,再在当选委员中按照候选人至少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比例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采取何种方式可以根据各村、社区具体情况来看,如重点突出选优配强村、社区书记,可采取第一种选举方式;如重点突出选优配齐整体班子成员,可采用第二种选举方式。

(3)选出的委员,报街道党工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三)总结完善阶段

1、选举结果报批(7月20日—23日)。选举结果报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应及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明确委员分工,划分党支部(或党小组),并在村、居务公开栏中公布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街道办理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有关手续,落实到村任职的有关激励政策。

2、健全工作制度(7月21日—26日)。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村级党组织任期目标责任制,召开全体党员、村组干部、村(居)民代表等参加的会议,就村级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以及为民办实事等重要事项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就任期目标作出公开承诺。组织新当选村、社区书记至竹镇镇大泉村李元龙塑像前开展集体宣誓活动,在此基础上,街道党工委组织新当选书记及班子成员签订服务公约。

3、做好工作总结(7月26日—31日)。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同时,做好与选举有关的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

4、搞好分类培训(8月底前)。组织新当选书记参加区委组织部培训,参加街道组织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党在基层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础理论业务以及科技文化知识,提高他们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使他们既能抓党务,又能抓经济,同时又能严格自律,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

三、有关选举注意事项

1、村、社区应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换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新一轮排查,摸清党员群众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特别要摸清情况复杂、并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加强指导,通过压力层层传导,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换届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开展。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及时与街道党工委沟通,定稿后及时上报。

2、注意做好离职同志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切实关心他们的生活,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当选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工作。

3、街道对竞职承诺要进行审核把关,承诺既要让党员群众看到村、社区发展方向、前景,又要符合各村、社区实际。

4、防止贿选和宗族势力的影响,严肃换届纪律,加强监督,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5、注意换届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和材料的收集。

2016年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五篇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管理为重点,以实施社区共建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通过创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进一步巩固党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社区划定、规模调整等工作。至2016年,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基本服务需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至2020年,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设成为新型现代化社区,文明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面达90%。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城市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城市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城市社区党组织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完成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组织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区稳定;指导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党务公开。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

(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组织开展自治活动。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指导和协调社区服务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推动社区开展互动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依法组织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推进居务公开;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统计调查、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教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三是依法开展监督活动。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对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邮政、电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社区辖区内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一)科学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居民委员会。我县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县城辖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800—2500户左右规模设置;对地域相对独立的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或商住小区,其建成投入使用后户数在800—2500户,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可单独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同一区域相邻的若干个居民小区连片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乡结合部,入住户数不足以单独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设置居民小组,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二)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建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6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提倡和支持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当选居民委员会主任,党组织成员依法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党员的,可通过法定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成员;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鼓励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上述下属委员会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相应业务对接,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公。

(四)合理设置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的设置,可按街、巷、居住片区、驻辖区单位、小型居民小区等为基本单元,按一定的户数划定。相对独立的居民小区、居民楼,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选举产生居民小组长、楼栋长,负责本小区或居民楼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所属居民积极参加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县人民政府将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任成员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推荐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制度

(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自治机制。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推进社区基层组织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完善社区自治章程,拓展社区自治范围,逐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覆盖面。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探索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凡具备选民资格、有固定居所和正当职业,在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过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创新社区民主管理机制。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社区居民会议;推进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常态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制度。创新居务公开形式,对社区政务、居务、财务及时进行公开。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居民自治有机结合,建立信息发现报告机制,实现社区精细化管理。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提高各项经费使用效率。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社区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密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转。建立健全社区维稳工作制度,准确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做好居民思想工作,帮助居民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托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服刑、刑释解教、吸毒、社会闲散人员等社会高危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五、加强城市社区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卫生、劲舞、文化教育、体育、养老、信息化等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二)规范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县城市社区统一规范配套“三室、三中心、三栏、一厅、一场所”。“三室”即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三中心”即社区服务中心(含综治调解服务站、民政事务服务站、综合事务服务站、市容卫生服务站、人口计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等),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三栏”即社区党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综合宣传栏。“一厅”即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一场所”即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或室外活动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工作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是基层政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事项;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辖区人口在10000人以下的社区服务中心,按4—6名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社会组织招聘、择优录用。

(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构建面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居民和驻区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和行政事务服务,面向失业职工的就业促进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领导,注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注重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助残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二是要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其意见。三是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服务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的情况纳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六、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履行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乡镇领导干部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络点,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成就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在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要发挥引领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部门要强化职责意识,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二)理顺工作关系,转变工作作风。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落实保障资金。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适度安排工作经费,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每年安排3—5万元,并建立工作运行经费增长机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政府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并按照财务公开制度公开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四)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待遇。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并依法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身份、待遇和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依法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退休干部、职工,其生活补贴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确定和安排;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通过参加招聘并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其他人员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为2500元/月,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任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涵盖在其工资待遇中。

2016街道群教与建章立制工作方案
2016年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六篇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的关键所在。做好这一环节工作,对于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取信于民,形成反“四风”、改作风的长效机制,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相关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现对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论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学先进、转作风、抓落实,做到动真格、打硬仗、出成果,切实把握六个方面要求:

(一)坚持敬终如始、从严从实。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防止前紧后松、防止矛盾积压、防止简单粗糙、防止短期效应,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坚持问题导向、真改实改。严格落实回应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回应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突出问题,回应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回应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四个回应”,把解决实际问题与作风问题、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眼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上面问题与下面问题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反“四风”转作风,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汇聚党心民心。

(三)坚持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五个带头”,推动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上下联动,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坚持开门开放、群众参与。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开门、开大门,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整改方案听群众意见,整改承诺向群众公开,整改情况请群众监督,整改成效由群众评判,努力把教育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五)坚持严格政策、慎重稳妥。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纪律规定处理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党员、干部,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形成明确政策意见,并注意统筹协调,避免政出多门、政策偏颇、宽严皆误。

(六)坚持“五个结合”、统筹推进。紧扣发展稳定大局,鲜明崇尚实干、大抓落实导向,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的实施“项目推动战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抓整改、见实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一)聚焦“四风”问题彻底改。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进行再梳理、再归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基础上,持续用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特别是文山会海出现反弹、检查评比过多等问题;解决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解决及时行乐、特权现象和挥霍浪费、骄奢淫逸“隐形”、“变种”,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红白喜事不请客但收礼等问题。

(二)突出分层分类重点改。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特点,定向精准用力。(1)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重点解决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等问题。(2)部门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问题。(3)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吃拿卡要、执法不公、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问题。(4)办事处重点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责任心不强、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5)社区等基层组织重点解决软弱无力、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推进专项整治不留“死角”。深入推进“9+x”问题专项整治。继续整治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政行为不规范、违规选用干部、乱发钱物、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变相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大力纠正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逗硬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三公”经费支出过大等问题。同时,要深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严肃查处违规出入会所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处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吃空饷”、收“红包”和购物卡、干部“走读”等问题。深化低保专项清理工作,继续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机关各部门、社区各党委(总支)、居委会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确定“x个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决纠正“为官不为”不良作风。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把解决作风问题和精神状态问题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对那些对工作不在状态、萎靡不振、得过且过,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的;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不认真执行甚至变形走样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消极畏难、逃避责任、不敢担当,回避矛盾、遇到困难问题绕道走,“怕出错不愿干事、怕麻烦不愿抓事、怕吃亏不愿揽事”的;对责任心不强,抓落实满足于部署发文,不到一线、不下深水的;对唱功好做功差、做表面文章、务虚功,甚至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的;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没有好处的事拖着不办、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的;对改革发展稳定问题不上心、不研究,不违规不违纪但也不干事不担责不作为的,要从严监督问责,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把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评价班子、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抓落实、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及时发现和使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敢于担当、苦干实干、实绩突出的好干部,树立正确导向,教育引导干部一心为民、干在实处。

三、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一)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实事。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实施和推进十项民生工程,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惠及广大群众。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加大“事要解决”力度,对目前能够解决的马上办,对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限期办。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二)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做好事。着眼为民利民便民,从小事改起,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从解决群众饮水、住房、行路、用电、看病、就业、上学以及环境卫生、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身边困难做起,扎实开展中心城区和城乡结合部“脏乱差”专项整治,要想方设法解决受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孤寡老人、低收入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带着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

(三)切实担当为群众解难事。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目前有条件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信访积案中反映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牵头负责,强化责任,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集中攻坚,努力解决。扎实推进拆迁还房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加快工作进度。对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千方百计推动解决,既不能束之高阁、绕着走、往外推,也不能说大话甚至乱开政策口子、过分承诺、不可持续,更不能用花拳绣腿的“面子工程”糊弄群众。要安排充足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达到整改落实群众满意打下基础。

四、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四个一批”工作措施,对前期整顿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已经整顿的要继续巩固提高,防止“回潮”;效果不明显的,党工委领导、机关干部各自负责联系点,限期整顿到位。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建立社区基层组织后备人才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监督制度、不合格基层党组织书记调整制度,切实选好、用好、管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

(二)落实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和民主管理社区“五权”模式,深入推进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民生事项意见收集、公开听证、党员审议、群众决议及民主管理“五步法”社区党组织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党务、居务公开。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对“两委”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普遍进行一次评议。要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对“一定三有”、“三有一化”等政策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基础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在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普遍开展一次专项述职,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点评,邀请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三)健全服务群众体系。建立完善办事处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便民服务站三级服务平台,做到上下衔接、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深化“文建明工作法”,推进社区“四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在社区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办制度。推行社区干部错时上班等制度,公开干部联系方式,坚决防止基层干部空岗、服务站点空置、群众办事找不到人等问题。

(四)抓好惠民便民政策的落实。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社保医保低保办理、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发展、食品安全、农业直补、救灾救急扶贫、涉法涉诉等惠民便民政策落实情况。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查明原因、细化措施、逐项解决,特别是要严肃查处和解决在办理低保社保工作、救灾救济物资发放中优亲厚友,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谋取私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五、坚持务实管用建章立制

(一)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要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制度建设计划,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要把中省市出台的制度承接好,贯彻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等制度规定。制定每项制度都要深入研究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要从群众角度出发,不能只方便自己、不方便群众。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反对烦琐哲学,对那些层层加码、重数量轻质量、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甚至搞制度作秀的,坚决叫停。

(二)结合实际健全相关制度。注意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着力规范资源分配权、财政资金管理权和人事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1)班子重点围绕科学民主决策、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直接联系服务社区和群众;(2)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围绕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3)机关和社区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加强民主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制度机制;(4)各基层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增强党组织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三)强化制度的落地落实。要加大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要把贯彻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制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遵规守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六、持续深入碰硬推进正风肃纪

(一)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和群众举报、网络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充分运用巡视、审计和干部考察等成果,对违法违纪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对班子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认真整改并进行组织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要立足教育提高,只要主动讲清问题,深刻认识,认真纠正,有的可不予追究,有的可免予处分。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主动查摆收“红包”,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不上交、不主动报告组织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群众意见大、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方面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强大震慑,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党工委将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情况、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情况、整治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社区要增加检查频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开展跟踪报道、新闻调查、媒体问政,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七、注重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督导责任。党委(总支)要善始善终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着力抓好重点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督导组要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要充分抓好常规整治和专项整治的督导,审核把关好制度建设计划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教育实践活动关键收尾环节督导工作劲头不松、作风不减。

(二)建立上下联动整改机制。各社区要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办事处和社区两级重点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对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事项要认真梳理分析,该上级主动的上级要主动认领,该下级主动的下级要主动解决,该上下共同拿方案的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认领和帮助解决社区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行垂直管理,要上下协力,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基层。

(三)列出清单公开整改。各社区党委(总支)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按照“四个回应”的要求,与人对应、与事对应,明确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并主动向群众公开。

(四)开展活动评议和纪实评价。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要集中通报整改情况,组织群众评议,群众不满意的要“返工”、“补课”。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实践活动纪实评价,重点是“四看”,看是否敢于查找和解决问题,看是否虚心接受基层和群众意见,看是否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看是否立改立行、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产生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推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群众对活动的感受评价,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加强言论评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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