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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2016-08-23 10:28: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共6篇)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号)要求,按照××工业园区管委会印发的《××(铝硅)工业园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公司从7月初至9月底在公司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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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第一篇

2014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号)要求,按照××工业园区管委会印发的《××(铝硅)工业园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公司从7月初至9月底在公司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铝硅工业园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反三违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环保部(以下简称安监部)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和的联系沟通,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检查内容

(一)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规定要求,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明确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确保“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落实《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126号),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各类施工、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消防。相关部门和车间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不断完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重点部位等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强对技改工程等外委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措施。

检查期间生技部负责策划和组织一次公司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落实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要求;确保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符合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实施全员参与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紧急救护培训,开展消防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2.道路交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严厉整顿厂区交通违法行为,厂

内私家车限速行驶,确保抬包车安全。

3.外委施工。各部门和车间对外委工程建设项目从施工方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等方面进行层层把关审批,要把过程验收、工期控制措施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和车间要做好开工前各项措施的落实检查工作,要做好外委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审查和落实工作。加强对外委承包单位的企业资质、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的安全资质、特种作业资质及安全措施的审查,还要求外委承包单位提供不转包、分包及挂靠施工等方面的承诺书、工伤意外保险的缴纳证明等材料。在安全技术交底中补充增加施工作业过程的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经现场培训交底后,要求外委承包单位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确认签字。要充分发挥监管的作用,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指导的力度,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违反安全协议、施工技术方案以及严重违章作业等问题,要责令其停工整顿。对防汛、防火、特种设备的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程能够可控、在控。

4.“反违章”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反违章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公司安全会议的要求,不断总结上年度工作经验,从生产实际持久做好反违章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在公司范围内树立起“违章就是事故,违章就是犯罪”的安全理念。

5.特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相关部门和车间要围绕“本质安全”工作目标,做好天车、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

生技部要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查、检验工作。相关部门和车间要定期组织对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可靠。

6.重点部位的专项治理。根据铝业部下发的《电解槽短路口系统安全管理规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短路口的清扫、检查、绝缘测定、绝缘套筒更换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定时、定人、定责,检测记录清晰。修订完善《短路口放炮事故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电解车间各班组进行一次短路口放炮事故应急演练,做到事前有培训,事后有评估。

强化环境不安全因素的管理。主要包括:生产区域照明、物品摆放、厂房建筑等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生产现场的梯台、地面、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的缺陷;工艺车辆声光报警系统的使用情况等。主要从日常管理检查、维护整改,全过程抓起。加强对环境不安全因素的管理、检查和整改。确保整体环境隐患的可控、在控。

7.供电整流系统。相关部门要做好与供电车间的沟通协调,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严格按照电力行业标准做好预防性试验,预防雷害事故、接地网事故,开展各项防污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8.季节性事故防范工作。各部门和车间是否根据季节性的特点,全面做好预防性试验工作和各项措施的落实。结合地区及季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第二篇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突出工作重点,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衡安办„2010‟58号)统一部署,我局联合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组成综合督查组第四组,共同对全市范围内各煤矿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现就此次督查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25日

二、督查方式:采取“看、听、查、谈”的方式,一是深入现场督查指导,二是听取情况汇报,三是查阅资料,四是座谈交流,反馈意见。

三、督查内容【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1、“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主要督查各县市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并制订切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精心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2、煤矿整顿关闭情况:重点督查各县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七厅局相关文件规定,坚决打击停产整顿矿井“以停代整”、 “以产代整”行为;对未进行整合设计的整合矿井,必须按照“先 1

关闭,后整合”的要求,按“六条标准”将井口关闭到位,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3、督查整合技改矿井,全面推进整合技改扩能工作进度,加快整合技改步伐,确保有技改任务的矿井在2010年9月前完成技改工作并通过验收,取得相关证照。坚决杜绝假整合、假关闭现象。

4、严厉打击风井出煤这种违法生产行为,对风井提升设备坚决拆除到位,确保矿井正常通风,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5、各级各部门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对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实行县乡领导捆绑责任的通知》(衡办通„2010‟12号)的贯彻落实情况;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联点工作。部门和乡镇包干责任人进驻企业,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活动,排查督促治理安全隐患,联点领导定期对驻点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全力支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四、督查工作要求

1、赴各县市综合督察组组长单位具体负责本组的组织协调工作。

2、督查组对县市的督查不得流于形式,要认真仔细,督查工作要深入到各乡镇、矿山,覆盖三分之一以上的产煤乡镇,同 2

时随机抽取辖区内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3、督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迎来送往,安排娱乐,工作期间不得饮酒。督查组要及时向市安委会报送督查工作动态,7月10日前将此次督查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

五、督查有关事项安排

1、督查人员安排

组长:市煤炭工业局总工程师 吉仕统

成员:市国土资源局 黄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市公安局危爆大队 吴宏启

市煤炭工业局安全科 何辅韩 赵福星

2、车辆安排:市煤炭工业局安排一台车,各县(市)煤炭管理部门安排相关人员及车辆配合,共同完成此次督查任务。

3、联系人:市煤炭工业局 赵福星 电话:13975495595

衡阳市煤炭工业局

二0一O年六月十日

3

2016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3篇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第三篇

第1篇

一、督促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

各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街道、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股室和联络员,于6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

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15日前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安委会。

二、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

8月份由区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主要督查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具体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包括附件1、2),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

(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区所有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注重与日常工作相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达标创建活动、日常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四)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广泛宣传发动

(一)认真传达学习。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把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府办通知》、《区府办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加强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把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过程,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确保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讨论。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检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是否真正树立;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检查安全责任、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对照近期发生的事故,检查安全隐患漏洞是否彻底得到整治,着力把思想、行动、措施统一到中央及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企事业单位报纸、广播、电视、黑板报、墙报等渠道,开设专栏、集中报道、配发评论、开展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重点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检查方式。要加强典型宣传,既大力宣传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也公开曝光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要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等同志为副主任,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强化对全区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二)各街道成立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股室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同时明确牵头股室和联络员。

四、细化实施方案

(一)各街道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街道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五、严格自查督查

为切实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街道要组织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责任,进行排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股室和人员落实整改。

(二)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检查方案或工作安排,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由领导干部带队,组织监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检查面要达到100%。

(三)政府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在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政府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复查,其中:对街道的检查抽查面要达到100%,对行业领域的复查面不少于50%,并重点抽查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区级督查抽查。一是7月15日前区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督查检查;二是8月份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具体督查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六、落实隐患整改

(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样式见附件1),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所有查处的问题和隐患,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三)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反馈到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由相关部门、安委办挂牌督办的意见。相关部门和安委办要及时研判,根据情况下发通知,及时挂牌督办。

(四)严重问题、果断处置。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处的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区政府,并报告区安委会研究解决。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现象,要提请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七、健全工作制度

(一)警示约谈制度。对发生1起一般事故或者超过控制指标实施进度、违反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地街道分管负责人,由区安委会领导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二)工作例会制度。区安委会每月听取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例会,汇总分析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信息交流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三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调度统计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

(五)总结报告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请各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9月20日前,系统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六)长效管理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街道、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八、有关要求

(一)作风要深入。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二)接待要从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被检查单位不上水果、不上烟酒、不宴请、不安排娱乐。

(三)态度要坚决。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务必检查严格、工作细致、措施明确、确保实效,严肃认真、铁面无私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3篇

为了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月”文艺演出进园区活动,按照市安监局、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13日上午10:30,区少儿活动中心。

二、活动内容

(一)领导讲话。区政府领导致辞。

(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市、区领导向社区居民代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

(三)观看演出。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代表观看演出。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园区企业50人;

2.化工企业60人;

3.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20人;

4.烟花爆竹经营户10人;

5.每个街道办事处2人,每个安委会成员单位1人,共44人;

6.每个区属小学1人,共13人;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7.全区每个社区(村)2人,共156人。

(四)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负责演出活动现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五)营造氛围。

1.区安监局负责场地的布置及彩虹门、标语的悬挂;

2.街道负责组织30人腰鼓队在少儿活动中心营造氛围。

三、活动要求【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1.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好所分配的各项任务。

2.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按任务要求组织本单位观看演出人员在6月13日上午10:00准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入场。

3.区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到场人员进行督查,凡不按时、按要求组织参加观看演出活动的街道、单位、企业将取消2016年度评先资格,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2016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省质监局和市政府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要求,通过扎实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推动企业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并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方式

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以相关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为主,质监部门抽查、督查的方式进行。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针对夏季高温特点,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并将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按月上报给当地质监部门。

各县(区)质监局要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对重点企业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进行检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集中检查范围为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重点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和氨储存(含充装和使用)企业、危化品生产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电梯、气瓶、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突出“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以及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9月底,全市质监系统集中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7月31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各县(区)质监局在使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检查,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市局对各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9月20日)。市局组织督查组,分赴各地对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30日)。各县(区)质监局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近期省内外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明确检查重点,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做到领导落实,组织落实,责任落实。

(二)认真实施,确保实效。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特种设备使用标准化建设等专项工作,加大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各使用单位自觉主动开展本次安全大检查。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建立检查工作台账,督促企业隐患整治到位闭环。

各县(区)质监局要结合“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开展液氨、液氯、液化石油天然气等危化品充装、使用单位的专项安全检查,严查人员、管理以及储罐、罐车等设备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坚决杜绝充装使用过期气瓶、报废气瓶、无条码气瓶行为。严查检验不合格或逾期未检电梯使用单位,督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按新标准、新检规要求及时整改。组织开展电梯安全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培训,深入推进老旧住宅电梯安全检测评价。配合安委会严厉打击非法安装使用杂物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行为。结合今年的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洗染行业用烘缸(筒)、简易升降机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现场安全检查。

(三)严格执法,重典治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质监局应当依法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运行的设备,要责令停止使用,并报当地政府对企业实施停产整顿、取缔关闭。对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从严进行处罚。

(四)协调联动,形成合力。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把本次大检查工作与当地政府布置的安全检查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五)认真总结,长抓不懈。各县(区)质监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把握特点,研究规律,研究打击非法违法的有效手段和特种设备事故防范的长效措施,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要加大宣传力度,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普及特设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常识,引导社会积极参与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浓厚氛围。

各县(区)局应于7月30日前、8月30日前分别将本月安全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市局,于10月5日前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总结报告报市局。

2016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第五篇

根据上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的建筑施工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督查检查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对建筑施工安全进行拉网式督察检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秩序,努力实现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展开对农民建房、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督察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

三、督查时间

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8月7日

四、督查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个企事业单位在建厂房、办公用房等在建工程,农民自建房等。本次督查主要以农民自建房为督查重点,督查主要内容有:

1、是否办理投建、审批手续。

2、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作业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3、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4、脚手架、起重机等设备是否按时检测,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使用了独臂吊等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施工机械。

5、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6、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是否购买工伤保险。

7、违规违章建筑明确行业监管指导、属地负责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布置,进一步维护好全镇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督查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严标准严要求认真细致督查检查,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督查责任制,严肃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生产作业,坚决杜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我镇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严格把关,突出重点

1、各施工单位及个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严禁使用单独臂吊机和吊篮作业。

3、必须保证外架施工。

4、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作业。

5、施工人员必须购买工伤保险。

2016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市领导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上府办字【2016】41号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监管举措,牢牢把握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排查整治、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总结检查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及时、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园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八大行业”、消防、道路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五个突出”:突出检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检查消防、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检查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检查本企业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除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20个方面之外,同时明确以下八方面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的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防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作业场所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作业场所是否设置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通天房、违法棚屋等场所内;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情况及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高温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高温隐患排查,加强重大危险监测监控情况,高温重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对重大危险源装配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对涉及危险化学工艺装配完善自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建立完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并报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2.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道路交通:重点排查企业员工上下班接送车辆的安全隐患,厂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超载情况,排查员工上下班骑电动车、摩托车是否配戴头盔情况,排查企业对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

4.建筑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业园区制冷行业、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领域起重机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行为情况。

(三)园区各企业

除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八个方面之外,同时明确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3.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和燃气安全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5.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6.高温开展安全监管、检查落实情况。

7.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严格依法追究责任情况;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职责分工

1.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交通等安全检查由肖欠根负责配合安监局、卫生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

2.消防安全检查由胡发林负责配合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3.在建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罗卫华负责配合建设局、安监局组织实施;

4.特种设备及食品药品加工安全检查由聂四明负责配合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组织实施;

五、检查方式

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复核检查和园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10日)。各企业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给各蹲点干部或行业管理部门。在企业自行排查整治的同时,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督查组,采取抽查、明察与暗访、综合及专业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各类企业、单位加强全面检查。特别要对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

(二)集中整治和重点抽查阶段(7月11日—8月31日)。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各蹲点干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蹲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层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蹲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促、检查。要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按时间要求书面园区管委会安委办。

(三)园区安委办组织督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为推动各企业各蹲点干部安全检查和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园区将组织4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到危化品企业、纺织、制鞋等消防重点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在建工地开展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1.危化品企业督查组:负责园区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的督查。

2.纺织、制鞋等消防重点企业督查组:负责消防重点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督查。

3.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督查组:负责园区内所有特种设施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督查。

4.在建工程安全督查组:负责园区在建项目工地以及园区所有施工工程的安全督查。

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上安发〔2016〕10号)所规定的检查职责,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明察暗访、突击夜访、重点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实实在在了解掌握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措施,并将督查情况分别于7月20日、8月20日、9月10日报园区安委办,督查结果将全园区通报并作为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企业要按照6月20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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