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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08-19 10:45:3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6篇)杭新景项目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杭新景项目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尽责”的工作思路,坚持“安全为先、预防为主、完善机制、创新管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和要害问题,有的放矢。牢固树立居安思危思想,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创建“平安...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学习参考。

杭新景项目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一篇

杭新景项目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尽责”的工作思路,坚持“安全为先、预防为主、完善机制、创新管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和要害问题,有的放矢。牢固树立居安思危思想,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为抓手,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注重源头防控,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创新管理机制,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努力提升安全管理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推进杭新景项目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全力推进事故防范治理体系建设,明显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安全责任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各项指标在可控范围。

三、整治重点和内容

2015年,是杭新景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在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要求进一步创新管理,建立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机制,健全危险源清单和安全责任网络清单(包括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直接监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及自我管理责任),完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上下同心,齐心协力,全力以赴确保杭新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强化安全生产条件,把好入门(场)关。必须具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项目部要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名(含1名资料员)。同时,明确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分工负责,相互协助。监理办要对管辖的项目部建立监理小组,负责监督管辖范围内项目部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

1、严格安全准入制度,杜绝转包、违规分包和以包代管行为。

2、严禁无资质上岗或未按照相关规定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严禁无许可证件、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施工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查处“三违”行为。

4、严禁冒险作业,杜绝未经安全培训和交底上岗作业。严格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5、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自有或租赁特种设备,

或未经联合验收合格的非标专用设备。要求施工现场的重点设备必须设置《设备标识卡》,严格做到“一机一卡一台账”。重点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大型设备以及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

6、严格委托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大型和特种设备的安装和拆除。

(二)强化安全生产风险告知和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必须在醒目位置、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重大危险源和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有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施设备上,公告相关危险危害因素及应对措施。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工作人员公告其安全风险,让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安全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从业人员以及周边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实现安全发展。具体要求:

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分别标明本工点、本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2、在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风险内容、危险程度、安全距离、防控办法、应急措施等内容,并进行动态公示和更新。

3、在工作岗位标明安全操作要点和安全技术(工艺)参数。

4、及时更新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内容,建立档案。

5、对新进场及转岗的作业人员进行危险告知,让作业人员更多地掌握应知应会、预防事故的知识和操作技能。

6、对风险性较大的高桥墩、支架、现浇箱梁、高边坡、围岩突变或节理发育的隧道等施工作业的,必须建立《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制度》。要求班组、工区和项目部三个层级,根据排查的隐患,按照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对施工现场全面分析人员、机械、环境、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并对安全风险分析结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险源,通过班前会、安全会议、办公会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做到超前预警、分级管理、现场监控和检查考核,防止事故发生。对预警不到位的,严查项目部负责人。

(三)强化安全生产技术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浙交〔2010〕236号)文件规定,做好安全专项方案的各项管理工作,做到方案内容与规定相符、现场施工与编制方案一致、方案审批手续及时、先审批后施工。强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验收机制,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管控。具体要求:

1、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等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方案,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边通车边施工作业等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手续不完善的,严禁开工。

2、严格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实行痕迹化管理,明确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要求。

(四)强化安全培训及技术交底。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坚持依法培训、按需施教,在深化专项督查的基础上,提高安全培训和交底质量。具体要求:

1、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做到全覆盖。

2、项目部、监理办定期要对全体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有效提高安全技能和履职能力,及时纠正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深入开展安全培训和交底督查行动。

项目部要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工作,严格做到安全教育培训“一人一档”。 监理办要在项目部自查的基础上,定期对一线工人进行现场核查抽检,三个月完成全覆盖。不合格或不达标的工人重新培训考核。指挥部对项目部自查、监理办抽检情况进行督查,对弄虚作假行为严肃处理。

(五)强化安全职责落实。全面实行安全责任清单及登记制度,健全责任档案,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全面推进安全职责的组织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具体要求: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梳理安全监管责任网络清单,包括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管理责任,项目部工区和监理小组的属地监管责任,项目部生产部门和专监的直接监管责任,安全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以及班组的自我管理责任。明确各工区、班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并于现场公示。

2、严格落实知责履责、一岗双责,履行工作岗位安全职责,明确责任范围、细化责任内容、强化考核奖惩。

3、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4、加强层层分级考核。监理办每个月对所辖项目部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形成报告报指挥部。项目部每个月组织一次对部门和工区的安全生产考核,工区对管辖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考核,考核结果形成报告备查。

(六)强化现场安全基础工作。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等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按规定设置施工围挡、防护栏杆、防护网和警示灯。具体要求:

1、按照《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要求设置文明施工、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操作规程牌。

2、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规范的要求,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

3、夜间施工须经监理办审批同意,严格执行夜间值班与巡查制度。

(七)重点整治桥梁施工安全。具体要求:

1、全面推行定制式、装配式桥面临边、临空防护设施,如5标。吊篮或挂篮(护栏立模挂篮、张拉和封端挂篮、修饰挂篮)、立梯、桥面临边防护,桥面人行通道等要求设置定制式、装配式安全防护设施,须经验算、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简易拼接,安全性不高的设施,或未经检验合格的,一律清场。

2、高空作业必须规范设置人员上下爬梯或电梯及临边防护设施,严禁违规使用起重机械运载人员。对不设上下爬梯、防护设施不符合标准,或违禁吊运人员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相应项目部和相关责任人。屡禁不止的,清退相关人员或队伍。

3、桥梁施工大型临时结构,如支架、挂篮、施工平台及运梁栈桥等须经专项设计,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提高运梁通道的安全性,加强运梁安全管理。

5、加强对架桥机等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规范安全操作行为。

6、模板安装必须牢固,模板之间连接螺杆必须全部安装到位;模板安装拆除必须严格设计要求、操作规程实施。

(八)重点整治隧道施工安全。强化安全生产自控自检,加强隧道施工安全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把每一条规定落实到施工现场、作业工序和岗位人员,切实做到“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 具体要求:

1、斜井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钢拱架的间距和锚杆的施工质量,加强对钢拱架顺直度和连接的控制,保证钢拱架拱脚落到实处,杜绝拱脚脱空现象;严格加强初期支护质量控制,确保初喷砼厚度和平整度;上下通道的坡度、宽度设置符合要求,并且紧跟斜井掌子面;设置“一坡三挡”安全系统,防止由于钢丝绳断裂或其他机械故障造成矿车溜车事故的发生;矿车出渣严禁超过设计载重量,洞渣装运高度不得超过矿车箱体的警戒高度,防止运输中落石伤人;设置安全有效的防滚石装置,防止大块石头滚落造成人员、设备损伤。

2、隧道临时用电严格按《施工临时用电规范》要求,施行三级配两级保护、三相七线制、动照分设,洞内台车采用低压照明,开挖、出渣、初支时照明强度

必须满足洞内施工安全要求,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

3、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4、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工序检查和责任交接,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5、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6、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严格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在隧道行进方向按设计和施工图纸要求的每个断面设置“监控量测牌”,尺寸为60*60CM,材料可用黄色KT板,表格及字体易为黑色,标牌标题易为红色。

7、加强通风管理,对危险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

8、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9、洞口须设值班室,专人24小时值班,对进出人员和机械等实行登记管理;按规定在开挖面至二衬之间设置逃生通道及应急包等设施。

10、加强爆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民爆物品领退及双签制度,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混装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11、每次放炮后,应立即进行敲帮问顶,并清除危石;若发现非撬挖所能排除的险情时,应果断地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进行处理时,应有专人监护,及时观察险石动态。必须在炮后、出完碴后、装药前、初支前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找顶。

12、严格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必须在二衬与掌子面之间设置逃生管道(管径不得小于600mm,厚度不得小于10mm),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5m,连接顺畅密实。

13、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带班和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值班制度,严禁冒险作业。

(九)重点整治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起重机械包括龙门吊、架桥机、缆索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等。重点整治起重机械安拆、验收准用、钢丝绳材质、保险装置、安全操作距离等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支架脚手架包括满堂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重点整治搭设用的材质缺陷、施工方案缺陷、支架荷载不明以及模板安拆不当等安全隐患。具体要求:

1、加强对起重机械、满堂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的进场检测验收、操作使用和防护等环节的安全检查。

2、支架、脚手架必须经过设计验算和验收,严禁未处理地基基础或未预压施工。

3、严格起重机械验收制度,建立特种机械设备管理台账,对未经相关部门检测验收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对无产品合格证、无使用许可证、检测不合格等

201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篇

201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第1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20XX】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 20XX年5月2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五、检查重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

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20XX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 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第2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

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平遥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省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逐村、逐户对所有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技术状态和驾驶操作人员技能水平,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农机生产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农机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顺利进行,特成立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全镇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郝笑琼 (镇长)

副组长:赵 壮(副镇长)

左开杰 (副镇长)

成员:王汝胜(镇安监员)

郭守成(镇农机员)

郭晋文(段村村委主任)

王克勤(普洞村委主任)

张万富(马壁村委主任)

王东东(东安社村委主任)

雷时庭(七洞村委主任)

张照绛(旭庄村委主任)

庞振盛(陈西村委主任)

闫承让(阮庄村委主任)

魏继明(廉庄村委主任)

程培明(希贤村委主任)

康聪明(希尧村委主任)

姚吉贵(横坡村委主任)

任永安(北常村委主任)

毋鸿江(南常村委主任)

梁显龙(北羌村委主任)

张森林(南羌村委主任)

常满旺(西安社村委主任)

郭培让(弓村村委主任)

雷树平(堡和村委主任)

王荣耀(文祠神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站,办公室主任由左开杰兼任。办公室人员由镇政府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和上报。

三、整治内容

1、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

2、建立镇村户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4、依靠镇村两级组织,对全镇农业机械进行摸底统计和调查。重点对无牌照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不良、使用寿命超过报废年限或不标准的农业机械,无证驾驶操作、违章拉人、未参加年度技术检验的各类农业机械投入作业、严重超标运输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整治处罚。

5、建立农机事故隐患排查制度、重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事故线索举报奖励制度、事故责任约谈制度、节假日值班制度、事故统计上报制度,建立交警、安监、公安、卫生、保险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

6、建立健全农机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

人,进行事前责任追究、事后依法调查处理。

四、整治步骤

1、总体部署、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30日)。

成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根据镇专项整治领导组的总体部署,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做好专项整治和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

2、农业机械分布、作业情况摸底阶段(7月1日—7月31日)。

要边部署、边宣传、边摸底,与村委会紧密联动。在利用会议、公告、媒体等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派专业人员到村摸底,了解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存在状况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思想状态,对所有农业机械登记造册,对未登记注册上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要全部注册登记,对不符合登记或已登记的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登记花名并严格按规定处理,或移交公安局、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3、乡村两级联合分类整治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镇农机站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各村所有作业的农业机械进行全面排查,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同时组织管人员、技术人员督导乡村整治,进行30%的重点抽查,并及时公布和上报整治情况。【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4、"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显著的乡村领导组及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或发生较大事故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五、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全年安全监理工作要结合年度检审验、驾驶员培训考核、田检路查、安全宣传、监理设施建设和安全制度建设进行专项整治。确定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订和责任追究,把专项整治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监理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主动排查事故隐患。保证安全办公经费,提高监理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检查期间,要随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基层存在的问题、人员思想状况、安全隐患和工作建议,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

2、广泛宣传,完善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对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反思,加强整改。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举报电话:0354-5971014)。制定举报受理工作程序和举报奖励制度,明确举报受理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确保24小时有人受理。坚持有报必查、属实必奖,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建立受理举报监督机制,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受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安全整治工作涉及诸多部门,镇安监站、农机站要在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强力推进

2015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三篇

方案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事故、保安全、促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全面加强人、车、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村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做到依法整治、标本兼治、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我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乡长为组长,乡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由乡安监站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材料收集、信息上报工作。

三、整治重点内容

在辖区的主、次干道路,国省道、主要县、乡、村道路缺乏交通安全设施的;在临崖傍水、坡道、弯道路段占道装果品的;无明显警示标志装卸果品的;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装载果品的;超员超载、人货混载、农用车运输采果工人的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阶段(20xx年9月22日—20xx年10月7日)

各村、各单位组织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整治责任人,落实整治责任。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等方式,积极宣传有关交通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2月16日)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力、物力深入国、省、县、乡、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摸清和排除重大危险源,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治有效。对检查发现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给以查处和打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2月17日—20xx年2月28日)

总结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探索出长效的工作机制。

五、责任分工

乡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辖区内果业协会、果品加工企业、果农代表、经纪人代表、果商代表、果业合作社负责人参加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各行政村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告;负责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隐患整改,重点整治非法占道装、卸果品行为;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理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路上的路障;负责建设本辖区内国、省道示范性果品装卸点,并进行硬化。

六、整治方式

(一)各村、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门整治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按自身职能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制。

(二)乡安监站牵头具体实施,抽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全乡群众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时时处处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具体责任人。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肩负起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整治期间,查获的所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杜绝降格、办人情案而不了了之。

(四)强化督促检查。乡整治领导小组以明查暗访的形式,掌握和推进整治工作。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走过场的村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方案二:环溪社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全社区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在全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整治违规违法问题,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人民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环溪”作出贡献。

二、整治目标

1、居民群众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2、道路状况良好,辖区内所有路段标志、标牌、标线齐全;

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通行重要条件明显改善;

4、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

三、工作要求

1、全面开展道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超载超速、非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及客运车辆违法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违规运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行车教育,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购买使用非法生产和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乘坐超载和非法营运车辆,不从事“黑车”营运。

2、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

在区、街道政府领导下,对辖区内“三车”生产、改装、销售、办牌办证及驾驶员培训等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非法生产、改装、销售、违规办理牌证等情况,并逐项登记造册。调查登记工作要严肃认真,全面排查问题,为专项整治打好基础。要组织专门班子制定调查方案,统一登记表格,周密组织部署,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排查准。

3、全面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建立健全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根据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向街道报告,综合运用多种防控措施,开展综合整治示范活动。对需要整治的重点路段及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路段明确人员、措施和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短期内迅速改变面貌。

4、全面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在主要路口设置相关标志。

方案三:武胜县赛马镇茶盘小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校和师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学校发生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省、市、县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决定在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契机,以安全宣传教育为抓手,以解决师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重点,确保广大师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标识标牌及防护设施更加完善,不发生涉及学校师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5月21日)。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大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为重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发动,调动广大师生

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2日—5月27日)。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集体乘车外出活动是否按规定操作;学生是否在道路上和道路两侧的空闲场地上从事体育活动;师生是否主动避让过往车辆,是否遵守交通法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校车驾驶资质,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存在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接送学生车辆是否进行户籍化管理,是否存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单位教职工机动车车况及驾驶资格是否合格;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标牌及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学校周边车辆、摊点或其他物品是否占道停放;学校是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28日—10月16日)。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认真梳理,建立台帐,及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方案,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师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7日—10月31日)。认真总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炼经验,查找不足,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部署下阶段工作举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以小组为组织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行政办公室。积极主动配合协调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齐抓共管,积极营造事故预防有人抓、道路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有人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交通安全知识等为重点内容,加强对师生员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交通法制观念、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三)强化责任追究。专项整治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从重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015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四篇

方案一: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保持全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平稳态势。

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车辆、驾驶员取得有关证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经费保障,重点部位监管,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和实施效果,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应急救援组织及演练情况。

3、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驾驶员、车辆和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4、驾驶员管理情况:对驾驶员违法违规和交通事故教育处理和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情况;对驾驶员行车动态监管,防止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

5、车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车辆维护检验制度,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上路运行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车辆投保法定保险情况;安装GPS是否符合要求;例行保养制度情况。危险品运输车辆配备应急处置器材和防护用品情况,安装的安全监控车载终端、标志灯、标志牌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车载现象。

三、各重点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时段

1、公司认真制订具体排查实施方案。

2、抓紧整改20xx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制定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时间,防范预案五落实,治理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控。

(二)第二时段

1、公司根据方案,围绕汛期、暑季运输的特点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和治理工作,发动全体职工,查找运输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超载、超速、疲劳驾驶措施的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时开展治理工作。要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治理计划、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

3、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与开展的各项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三)第三时段

1、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工作。针对冬季生产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针对前一阶段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治理完成情况进行逐条落实,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措施和要求。完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方案二: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重点落实源头性排查、基础行防范、常态化整治工作措施,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监督、保障体系,积极预防、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坚决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三、整治内容

(一)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客运、旅游和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来规范、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准则,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2、县运管所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并对全县所有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1000公里以上班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通过调整发班时间、整合运营线路、推行中短途接驳运输等措施,有效限制凌晨2时至5时通行客车,切实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对长途客运班线,要督促企业建立中途休息站点,落实驾驶员到站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3、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4、县汽车站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5、县运管所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安全工作职责,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为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行政许可、线路招投标和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对未落实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其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

6、县运管所及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资质,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驾驶员的检查,凡未取得合法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一律停止其从业活动。对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要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处理。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员岗位。要通过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营运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车辆监控,实现车辆动态安全监管

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GPS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确保GPS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要运用GPS卫星定位监控手段加强对所属客运、危货和出租车辆以及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对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状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充分发挥车辆监控平台和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的监控作用,坚决防止车辆超员,对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和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至少保存3年。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排查整治

县运管所要在“安全生产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营运驾驶员、客运车辆、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场等相关企业、人员、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

1、要协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危货企业和出租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2、要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对长途客车、旅游客运、危货运输和出租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切实增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和灭火器,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确保车载灭火器材齐全、有效、完好,确保应配安全锤的车辆配备齐全,确保安全出口符合标准。特别要保证客车车门上方应急开门系统的完好,应急出口通畅,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3、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车辆超员、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揽客、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要借助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承担全部安全生产风险,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旅游包车专项整治,确保旅游客运市场安全

县运管所要按照四厅局《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甘交安监[2015]32号)要求,提高旅游包车的安全条件,严格准入管理,重新审核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条件,严格规范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建立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规定,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督促旅游包车企业落实动态监管要求,对每一辆车辆实施严格的实时监控。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县运管所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强化对旅游包车牌证、旅游客票或者旅游合同以及包车票和包车合同的检查,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线路、非法经营等不法行为。

(五)加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严肃事故报告制度

县运管所要按照《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甘交劳[2015]3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0号)文件要求,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对屡次发生超速、超员等违法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运管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机关综合办公室,吕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

五、组织实施

各企业要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分阶段进行,按照运输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运输企业自查自改(5月至9月15日)。各运输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要与6月11日前向县所上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二)行业部门组织检查(9月16日后)。县所将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运输企业,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分析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对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通过专项整治,要提请关闭一批、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典型。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责令重新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与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要真正负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研究部署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布置下去的工作要有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亲自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组织成简报上报运管所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确保整治成效。各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梳理,每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县所办公室。

方案三: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秩序;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解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行业的全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整治行动,确保道路运输事故隐患及时治理,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遏制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坚决将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县(区)运管所要根据辖区工作实际,明确查处重点、范围和步骤,落实责任和措施,采取日常管理和集中打击相结合、平常时段与重点时段相结合等方法,强化对重要时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整治行动。重点依法打击或查处下列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2、超越许可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3、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不按从业资格范围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4、使用不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相应技术条件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

5、站场经营者不按“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检查“三品”、进行车辆安检和出站复核登记的;

6、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不按规定配备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的;

7、瞒报事故的;

8、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9、长途客班车未按照省局要求,设立中途司机休息点的(800公里以上);

10、驻站管理未履行职责的;

11、其他违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行动。着重开展以下教育活动:

1、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营运客车驾驶员岗位培训、职业化教育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客运从业人员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的强化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特殊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引导运输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总结典型,推广经验,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培育本质安全型企业。

(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促进运管机构安全监管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强化第一责任和责任第一,落实管理机构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责任,把安全生产与道路运输事业发展放到同等的位置上认真抓好,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职责分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和责权利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切实增强齐抓共管合力。道路运输系统要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把责任措施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岗位和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各县(区)运管所要全面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今年以来,我市道路运输安全形势基本稳定,但切忌骄傲,要认真汲取2015年“10.2”、2015年“5.13”、“9.4”、“10.20”事故的教训,提高防范安全事故意识,保持清醒头脑,一是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即将召开永州到广东方向的车辆较多,安全防范责任非常重大;二是天气炎热,近期湖南常处于4 0度的高温状态,车辆易发生机损事故;三是铁公竞争激烈,道路旅客运输量减少,经营者重收入轻安全,易出现超载、超速的现象。在这种自然环境和市场环境情况下,更要求我们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运管所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运输企业要从讲发展、讲生存的角度,切实抓好安全。各县(区)运管所、运输企业一把手要负起总责来,把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立即行动,广泛动员,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五)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各县(区)运管所要注重行业安全监管,严格督促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场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着力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六)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应急救援程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七)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各县(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认真执行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专门用于企业提高安全生产装备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规定;加强道路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等法定保险的落实;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GPS动态监管。

(八)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履行职责。各县(区)运管所要加强运管人员安全管理能力教育,加大对行业安全监管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行政执法能力;要培养、选拔一批熟悉道路运输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强、安全理论知识丰富的运管人员,组建一支专业型行业安全管理队伍,并赋予履行职责必需的职权,使安全生产工作处于时时监控、处处监控之下。在抓好行业监管队伍能力建设的同时,要加强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安全生产意识、操作技能和防范能力。

三、工作步骤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整个“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5日~8月10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内容、目的和意义。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举办知识讲座、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考试等形式,进一步宣传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普及安全行车知识,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运输安全意识,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8月11日~8月20日)。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8月21日~9月26日)各单位要针对当前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排查隐患,采取特别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1、确保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休息。对所有运距在800公里以上的超长途客运车辆,道路企业要设立中途休息点,确保驾驶员中途休息制度落实到位。对凌晨2点到5点的班车,必须进休息点休息。中途休息点的地址选定按“谁经营、谁设置”的原则进行。有长途客车的客运企业要制订中途休息点设置方案,并于8月10日前同时上报市运管处和省局客运科。市处派专人进行实地现场勘查,省局将进行抽查。凡未设立驾驶员休息点的长途班车,一律实行整改,暂时取消企业该班线的经营资格,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

2、狠抓源头安全管理。各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要求,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抓好源头管理工作。运管所要严格考核驻站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责任,监督车站落实防超载、防“三品”上车、防车辆“带病行驶”等各项安全措施。客运站必须确保“三品”检查仪正常使用。凡发生“三品”检查仪末正常工作、乘客未经安检上车、车辆未经安检或安检不合格出站及站内超载等现象的汽车客运站要进行整改,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车辆所属公司在整改期内停止新增客运班线。

3、牌证发放符合要求。重点加强纸质客运标志牌的发放管理,牌证发放审批权上收一级,按照“谁审核、谁签发、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县运管所发放的牌证必须由县运管所主要负责人签发,市处发放的牌证要由市处主要负责人签发。各县(区)运管所都必须使用“湖南省道路运输台帐管理系统”打印省、市际加班、包车以及市际旅游纸质客运标志牌,凡未使用省局打印系统打印的牌证,一律视为无效证件。各所要严格核实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做好牌证发放管理工作。

2016交通运输执法考核工作方案3篇
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五篇

第1篇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2016年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以局分管领导为组长,局法制安全科、局属事业单位领导为成员的2016年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安全科,具体负责本次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开展。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负责行政执法评议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评议考核的内容和重点。

1、评议考核的内容。2016-2016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控告申诉案件以及开展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的重点。为提高执法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三基三化”建设的重点目标任务,2016年执法考评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本次考评的重点是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主要考评综合管理、“三基三化”建设任务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执法人员培训等情况。其中,省、市“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是重点检查范围,其他单位也应积极推进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工作。县运管所是市“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是此次市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的重点单位,请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准备迎检。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执法评议考核表》(见部附件1)。

(二)考核方式

本次执法评议考核主要采取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

三、评议考核的步骤

为认真做好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评议考评迎检工作,我县执法评议工作分为组织动员、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县局综合考评等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2016年5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次执法评议考核迎检工作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纠(2016年6月1日至15日)。

各单位要按照县局工作方案和市、省、部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全面开展对本单位及所属执法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三基三化”建设任务的落实、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的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人员培训与考试、执法案卷办理等工作的自查自纠。同时,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自查工作,组成自查小组,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并参照部标准(见附件)逐卷进行评查打分,对每份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见附件)。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执法专项整改落实情况,深入研究分析本单位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在认真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调查表》(见附件),并从中选取和剖析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基本案情、立案机关、受惩处情况、警示意义等)。

(三)上报自查报告和有关执法评议软件资料(2016年6月20日前)。

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单位对执法评议考核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材料上报县局法制安全科,同时上报的材料包括:各单位开展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三基三化”建设的工作情况、公路执法专项整改落实、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的综合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执法人员的培训与考试、执法案卷评查等方面的软件资料,于6月20日前报局法制安全科邮箱。

(四)县局综合考评(2016年6月20日至6月25日)。

1、县局将抽调部分执法经验丰富、法律功底扎实的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组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将由局法制安全科汇总。

(1)查阅台账资料。被检查单位要做好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

(2)案卷评查。检查组随机抽取案卷10份开展评查,案卷评查范围为各单位2016—2016年办理的案件,对每个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基层站所没有案卷的,抽取同类或者上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案卷)。

(3)基层执法站所检查。被检查单位推荐一个各方面工作开展的比较好的执法站所(没有执法站所的该项目不参加检查)供检查单位实地检查,被检查单位要做好台账软件资料的准备,供检查组查阅评估打分。检查组在被检查的执法站所随机抽取5份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每个案卷制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基层站所没有案卷的,抽取同类或者上级执法机构的执法案卷)。

(4)检查结束前,检查组要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被检查单位应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按期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2、县局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县交通运输局初定于6月20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采取闭卷形式,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

根据省、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市局初定于6月30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将按持证人数十分之一的比例从各单位随机抽取参考人员组织考试。经计算,我局将被抽取10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省厅按照证件号码随机抽取整个地区执法人员40人,市局将组织其中30人参加考试。

对于省厅抽考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对其执法证件暂缓年度审验,通过学习培训并经补考合格后,再补充审验。补考仍不合格的,注销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请持证人员高度重视,做好迎考准备。

对执法评议开展好的单位,市局将向省厅推荐参加全省优秀基层执法站所评选,在市局考评得分排名后三名的单位不推荐参加优秀基层执法站所评选。考评结束后,对在这次执法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局法制安全科对各单位执法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发掘考评中的好制度、好做法,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谋划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执法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迎接互查与省厅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严格考评,确保质量

本次考评工作务必深入基层,通过督导检查,切实了解基层情况,推动“三基三化”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考评活动,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和方法,发掘考评中的好制度、好做法,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考评发现的问题,要系统整理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要结合考评工作不断创新执法考评的内容和方法,在做好年度考评的基础上,探索日常考评的方式方法,逐步实现从定期考评到日常考评的转变。

第2篇

组织开展好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重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系统各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县局将有重点地组织安排抽查,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贯彻落实。

三、活动内容

重点组织以下活动: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拉开安全月活动帷幕;开展安全公益宣传、安全横幅标语挂贴,放映安全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月活动氛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及安全生产“五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安全生产警句征集和“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及“安全生产杯”书画、摄影展,提高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开展安全专家会诊、暗查暗访及集中执法行动,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四、活动时间与组织形式

“安全生产月”集中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重点活动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各单位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其他活动采取各单位自主组织的方式开展。各系统单位和重点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既突出特色,又开展好活动。县安委办负责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主题活动

(一)组织召开习总书记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省政府安委办编印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讲话摘编》,拉开安全月活动帷幕。自6月1日起,在各镇、横山中心的社区、街道、施工工地、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安全画廊、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等多种形式,营造“安全生产月”浓厚氛围。

活动时间:6月上旬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我局参加在县大戏院广场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咨询活动。展示安全生产工作成果,宣传生产形势,介绍安全常识,展出典型事故案例,开展集中咨询活动。县安委会组织设立咨询台,解答安全生产问题,进一步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活动时间:6月16日

(三)参加国家、省市安全知识竞赛。组织本系统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以及安全月期间各类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和“我为安全生产建议献策”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

(四)举办“安全生产杯”书画、摄影展。参加全县“安全生产杯”书画摄影作品展,从不同视角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展现交通运输系统战线职工不畏艰苦、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集中反映广大人民群众对生命的珍视,对安全生产的渴望和对健康幸福生活的美好追求。

活动时间:6月中下旬

(五)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

1、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县交通运输局向企业免费赠送《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集中培训,激励广大职工自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开展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我局和县地方海事处联合开展安全文化进农村活动、将安全生产知识送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推进群众性安全文化创建工作。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1日

(六)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我局和县地方海事处组织繁无汽渡开展一次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系统各单位也要开展相应的安全演练活动。

活动时间:6月中下旬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积极参加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和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对促进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重要性,早筹划、早动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方案,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最佳效果。

(二)注重总结,搞好创新。系统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前些年的活动经验,围绕今年“坚守红线,从严执法”的活动主题,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活动的新颖性和实效性。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主动与新闻单位进行沟通和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搞好舆论引导和监督。

第3篇

一、工作目标及主要内容

工作目标:一是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探索建立基层执法站所分类建设指导标准,修订完善基层基础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形成“三基三化”建设框架,为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三基三化”建设积累经验。二是努力实现全县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人员结构配置合理,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执法保障显著增强,管理制度规范齐全,外观形象标准统一,执法能力及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三是着力建设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作风过硬、高效为民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主要内容:具体试点工作内容详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二、试点单位

省厅确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包括:市公路局金牛超限超载检测站等11个单位。

市局确定的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三、具体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从2016年4月开始,2016年8月结束。按照以下三个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试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立足工作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市局的有关要求,侧重于解决试点单位的实际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步骤、时间节点、保障机制等,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进度表。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至2016年2月)。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试点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试点工作的落实。要认真执行季度简报制度,于每季度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试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完成情况。试点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指导试点单位研究制定“三基三化”建设标准,并按建设标准帮助试点单位解决实际困难。

(三)评估总结阶段(2016年3月至8月)。试点单位要注意总结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值得推广的经验和制度成果,形成总结材料,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县局法制安全科。市局将于2016年第二季度,对两个试点单位“三基三化”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按时完成试点工作。

(二)加强联系,强化督导。要加强上下工作联动,试点单位及时沟通反馈试点工作情况,主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所面临的困难,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尤其要加强资金保障,确保“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资金列入专项预算、及时落实到位,保障试点工作按期完成。

及时总结,树立典型。试点单位要对各阶段的试点工作进行梳理,系统总结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经验教训等,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其他单位要参照交通运输部“三基三化”建设标准,逐步推进,尽快融入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方案6篇
交通运输系统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六篇

第1篇: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根据《城市客运办公室转发公安部、交通部等六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11月25日-12月2日为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5日--12月2日

三、工作目标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市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我办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为确保“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城客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报道。

高度重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宣传工作,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一是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二是要有重点地选择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文明出行。三是要充分利用公交车厢、候车站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三)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督促运输企业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其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现象。

五、活动要求

要加强对“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活动准备、舆论宣传和组织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于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报州城市客运办公室。

第2篇: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治超监督机制,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和州政府部署全州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稳步推进治超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新成效,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治超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公平公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

1、严格货运市场准入审核;

2、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管理;

3、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

4、加强治超站联合执法;

5、加强县乡道路监督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

2、开展集中治理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

1、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货运车辆、货运源头、货运市场、治超收费、治超站点建设、超限运输率等基本情况和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在县乡公路关键点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调整充实行业执法人员。

2、源头管理,路面管控。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统一治理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在县乡道重要路口设点严防死守,防堵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卸载和处罚并举。加大路面流动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3、统一行动,形成威慑。2016年春节前、2016年春季和2016年夏季开展集中行动,集中打击、处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形成治超超高压态势,威慑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集中治理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

做好迎接省州检查验收工作,由集中治理转入常态化管理,巩固集中治理的成果,全县超限超载控制在州定标准以下。

第3篇: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省、州、县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县安委办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州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执法监管中,提请关闭种要求停产整改的非法违法企业。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县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盛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县交通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县交通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1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县交通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入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质监、安监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入、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俸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县安监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县经信、交通、工商、质监、公安部门对本地杌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监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行。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敌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县交通、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县公安、交通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入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奈、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

由交通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6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主要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底)

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埋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入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菲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部门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段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县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第4篇:2016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现客运车辆事故同比减少,客运驾驶员素质整体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县直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成立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石邦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副主任:廖湘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绍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行业管理部门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深化驾驶员综合素质教育工程。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员作为核心目标,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条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6)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6),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学习和掌握两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新申报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的许可,督促现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逐步完成改造。

二是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等教学模式。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他、平台和计时终端技术规范》的要求,10月1日前完成平台和终端的改造和维护,切实落实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

三是认真抓好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以考点建设、考核员队伍建设和无纸化考试规范化以及新大纲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检查;充分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继续开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教学质量和水平;推进道路运输经理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

四是深入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要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结合继续教育,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提升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规范习惯养成。

(二)深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继续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客运企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1.开展客运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组织道路客运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指南》。鼓励和引导客运企业开展安全自我评估,进一步促进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联合组织《规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规范》贯彻执行到位。8月底,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并下达挂牌督办整改通知;年底前,要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整改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6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的长期工作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1.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确保管理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办法》内容要求。

2.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6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期卫星定位系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对照《办法》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查纠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情况。

3.开展部门联合督导检查。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办法》、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办法》实施后,要不定期地组织对运输企业贯彻执行《办法》情况开展联合突击检查。

(四)联合整治客车非法营运行为。

1.集中整治包车客运非法营运行为。运管部门要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审核把关,对包车营运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检核查,发现未按规定线路营运的,以及客运车辆长期在异地从事违规包车客运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包车的路检路查,对包车客运标志牌起止点与车籍地不一致的,或者包车客运标志牌准许运行的线路与实际不一致的,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和卸客转运。

2.联合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8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的汽车租赁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大排查,全面清查汽车租赁企业资质、租赁汽车数量、车辆的使用性质、租赁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等,对承办租赁大中型客车的,要重点登记、跟踪调查车辆租赁使用情况,发现非法营运的,坚决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罚。

3.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交通运管、公安交警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对过往客车的登记检查,属于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的,要依法查处并做好卸客转运。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要深入开展“安全带一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

1.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刊播公益广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一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加强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安全带使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安全带,保证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以及通行高速公路的客车必须安装使用安全带,并逐步推广至所有客运车辆。要严格执法检查,客运站要严格出站检查,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县交警大队要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员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提高安全带的佩戴使用率,使乘客佩戴安全带成为常态化。

(六)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把好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关。

1.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确保制度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进一步规范安全告知工作,免费发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等基础上,督促企业编写具体到每班驾驶员的安全告知材料,并组织好客运驾驶员的培训。

3.组织专项检查。要相关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客运站安全管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旅客佩戴安全带的执行情况进出检查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于不落实规定的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七)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机制。

1、对于一次死亡1至2人的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事故调查。

2、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机制,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3、要充分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于发生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利用动态监管系统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各客运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州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省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7月20日前,工作方案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8月—11月份)。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报上级活动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活动效果。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前两年活动效果,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20日前要向州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第5篇: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县委组织部《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平安、和谐”确保安全畅通,按照《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大整治专项行动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使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行车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迅速排查整治一批易发、多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和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道路隐患力争提前整治达标,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突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载客)、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文明交通“五进”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内部宣传教育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排料、董马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广。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运管所及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要定期、分批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使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都受到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对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一年内有3次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依据《道路旅客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解聘违法驾驶人。6月底之前,运管所要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农村个体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安全行车记录和驾驶年限。对有违规记录的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对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实行同行业限制进入,防止驾驶人员无序流动。

(二)突出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6月30日之前,运管所要全面清理个体或挂靠经营车辆,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对所有客运车辆,要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一个不漏地开展集中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要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对报废车、拼改装车和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一律予以淘汰。春运期间设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要立即启用,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检查情况要逐项登记,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从严处罚。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消除。

(三)突出加强对道路通行秩序的管理。要以交通秩序主导交通勤务,定期研判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监控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要科学安排勤务,依托公路卡点、临时检查点,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切实把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作为日常重点管控范围,加大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用足法律手段。将管控重心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全面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突出加强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6月30之前,县公路局、公路站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的道路特别是临水、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再做一次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要继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对急弯、陡坡、临水、桥梁、涵洞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对照相关标准并根据预防事故的实际需要,及时采取完善防护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路段,必须确定专人严防死守。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盯紧抓实政府挂牌的重点管理地区、路段,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动员发动,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既要根据职能,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

(二)加强宣传,营造整治声势。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要求;要联合主要媒体共同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服务;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深化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落实具体责任。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

第6篇:文明交通秩序整改工作方案

为治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在二中、镇一小等重点路段交通出行不便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强宣传、纠违法、治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县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行动,使县城区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行人过马路能遵守交通规则,城区车辆摆放有序,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二、城区交通秩序的现状及问题

全城拥有机动车辆4000余辆,道路总长17公里,道路最宽处为12米,最窄处为7米,重要交通路口平面交叉设计,人车混行。随着交通的便利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来我县投资、经商、办事人员相对增加,道路承载能力日益紧张,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大量出现,导致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城区堵塞事件时有发生,行车难,停车难,已成为群众出行不便的最大难题,不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有损城市的品味和形象。

三、造成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分析

面积不大的县城为什么会出现人难走,车难行的局面?

(一)地理条件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一是县位于省西部边陲,地处山区,四面环山,平地很少,土地资源的匮乏,直接导致道路资源的匮乏。二是历史沉淀下来的问题一时难以纠正,县城建设规划起步晚,城市建筑规划不合理,道路两旁高楼耸立留给道路拓展的空间太小,除了城北新区大道相对宽阔外,整条建设路都很窄小,又没有拓宽的余地,目前只能是在维持现状的前提下作一些小范围调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机动车辆激增,车辆停放无序。近年来,我县的机动车辆迅速增加,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与现代交通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在红绿灯附近、西门口农贸市场、三岔路、汽车车站等路段,临街门面多,运送货物的车辆为卸装方便,把车辆随意放在路旁,道路上各类大小汽车、摩托车、三轮车随意穿插,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争道抢行,尤其是出租车为上客、下客,行驶中突然停车,停靠时多半不靠边,且让乘客从左门下车,轻则造成车流缓慢,重则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县主要道路的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城区道路路面太窄,难以承载迅猛增长的车流量,特别是县城最繁华的建设路段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1、全城区所有干道都未能设置中心隔离带,红绿灯附近出入口太多,如物质局、边贸、老政府、建行、电信、邮政、二中等处均有出入口,出来的车辆随意调头、抢行争道。2、花小、二中、镇一小等学校出入口都位临主街道,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接送学生家长的车辆停放无序,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加之二中出口处摊点多,此路段发生的交通拥堵直接影响到红绿灯交通的通畅。3、红绿灯没有过街天桥,市民普遍没有交通意识,随意闯红灯,横穿道路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交通混乱。

(四)部分驾驶员和市民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淡薄。我县的经济是由矿业的开发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物质与精神的发展一时间无法实现平衡。日益增多的驾驶员良莠不齐,安全观念及交通意识不强等问题非常突出。市民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现象难以避免,随意停车、调头、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驾驶员队伍素质的低劣,直接关系到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五)公共停车场地缺乏,停车场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县快速增长的车辆中私家车占绝大多数,这些车辆行驶路程短,停车率高。目前县城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出行群众停车需求。因此乱停乱放随处可见,这让本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加狭窄和拥挤。此外,大部分商业建筑没有进行停车场的配套建设,有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基本都属于单位或酒店所有,并不公共开放,利用率低。尤其建设路人口密集活动频繁,超市、餐饮、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都就近利用道路临时停车位或占用人行道停车,严重妨碍行人和车辆的有序通行。

四、整改措施

采取管建结合的方式,主要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商贩违章占道、公交车不按规定进站停靠、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出现。

1、加大管理力度。进行流动执勤和定点看守,在城区主要街路、学校通道、商业网点周边路段及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等地点对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乱停乱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用照相机、摄像机固定证据后,下达《交通违法处理通知单》。逾期不去接受处理的,将其车辆违法信移交县交警大队息录入公安网交通违法系统。对驾驶人不在现场,车辆违章停放影响通行的,依法拖移机动车到指定地点停放并按规定处罚。

2、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协调建设局、交警支队,合理规划路边停车位,建设几处大型公共停车场,包括增加建设摩托车停车处,解决车辆无处停放的问题。

3、加大马路市场管理力度。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综合治理,设置适当的经营场所,引导商贩进场经营,减少对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影响。对于暂时不能马上撤除的马路市场,应加强管理,保证马路市场定时设立、定时撤离,有效解决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无序问题。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划分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成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一领导。实行划分片区到人、责任到人。

(一)组织领导

(二)责任划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6月中旬——6月31)。召开文明交通安全专项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做好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制作固定宣传展板,印制的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驾驶员手中,同时做好宣传,营造气氛,做到家喻户晓,对车辆违法情况进行清理,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依法处理(7月1日——8月31日)。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具体要求,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三)整章建制、巩固成果(9月1日——12月31日)。在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要充分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开口子;对活动中违规违纪、徇私枉法、不作为、不履职、工作拖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律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负责路面查控的执法人员要着制服,和执法装备,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二)强化监督。领导小组做到每天两次督查,一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让群众对我局活动开展工作进行评议,不断促进工作向前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个小组每周向局办公室上报工作小结和工作数据统计表,由局办公室整理并交由纪检监察室备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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