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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2016-08-11 09:26:5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共5篇)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安全生产整改措施为切实提高我分公司故障处理及隐患排除能力,提高职工整体水平,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如下整改措施:一、强化安全培训学习,以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由生产厂长、设备处长负责,车间主任讲课对员工进行安全学习专业培训,把重点放在业务技能和操作行为上,对当天不能...

篇一: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为切实提高我分公司故障处理及隐患排除能力,提高职工整体水平,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如下整改措施:

一、强化安全培训学习,以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由生产厂长、设备处长负责,车间主任讲课对员工进行安全学习专业培训,把重点放在业务技能和操作行为上,对当天不能参加学习和学习后考核不过关的员工要进行补课,保证100%的考核合格率,通过对员工强化学习,使员工的业务水平及安全意识不断得到提高。

二、加强现场管理力度,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到工作过程中。

(1)车间设立“安全督查员”跟班检查,保证各工序操作员都能够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章,避免各类事故。

(2)公司成立安全督查小组,设“安全总督查”到各车间各工序进行检查,发现各类不利于生产的危险因素和隐患,查明原因,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3)每月公司检查安全生产两次(每月15号、30号),对生产用电、生产设备和辅助设施、及仓库全部检查一遍,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王金刚 2013-10-15

篇二: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水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定西市安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县委安监部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我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 工作目标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在公司***年安全生产月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安全管理体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巩固既有成果实现全面提升;加大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力度,突出重点危险源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的管控;强化应急管理,促进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的提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全员参与承诺。通过有效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进行。

三、 工作重点

(一)、夯实基础管理

1、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隐患定期排查整改制度,并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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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通知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限期验收,并登记存档。

3、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按要求规范安全档案管理工作,形成企业安全档案管理体系。

(二)、强化教育培训

1、建立安全培训机制,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切实做好培训需求的辨识、培训的实施和培训效果评价。检查、安排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年度资格证件复审并考试合格,严控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危险作业。

2、组织督导好全员培训,结合实际,因人制宜,突出培训重点,按照规范的培训内容,强化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循序渐进的提升管理人员和班组长的基本素质。

3、安全培训中要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灵活施教,并学习借鉴其他先进企业的经验,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强化现场管理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1、加强危险源监控管理

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基础数据,随时掌握企业重大危险源信息,并实施分类监管。同时,要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登记建档和建章立制,完善监察设施,落实监控责任,确保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此外,企业要对高温预热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重点监控。

2、抓好维、检修作业的管理

(1)、检修作业环节、交叉作业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工作:一是制定检修方案;二是签订安全协议;三是组织进行事故案例教育;四是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检修作业中要落实以下要求:一是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措施;二是带氧气、乙炔等切割、补焊危险作业,要实时检查氧气、乙炔等瓶具是否存在漏气现象,氧气、乙炔瓶是否安装有效适用的压力表,并保持其距离,确保安全作业,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 2 -

(3)、检修中严格遵守停、送电规定,办理停用电工作票,各种电气设备指示灯、指示牌、、仪表、保护装置要运行正常;按周期对电气设备、绝缘用具进行安全测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用电安全规程,保证供、用电手续完备。

3、加强外协施工及相关方的管理。

一是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区分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二是对在本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相关人员(包括临时进厂从事技术服务、施工检修、等人员),纳入安全培训范围,开展入厂教育,并按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职业危害、岗位风险及预防措施告知,,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四)、规范应急管理,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规范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等环节的管理;二是结合作业现场的风险特征和事故特点,完善作业场所、各岗位的应急处置方案;三是定期组织开展逐级的应急预案培训、宣传教育和实际操作演练,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增强企业应急响应能力;四是配置风险要求相适应的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物资,并做好应急装备、器材和其他物资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4、工作要求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是控制事故发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因此,各级领导要思想端正,态度明确,充分认识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带领职工投身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来,通过不懈努力,消除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抓好组织落实工作。对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明确专人,在限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对整改难度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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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安全隐患,相关单位要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同时,上报公司,由公司指定单位限期整改。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贻误安全隐患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通报批评并严厉处罚。

(三)、公司安全环保处对各单位各类隐患将认真分析、汇总,建立隐患整改记录。按照隐患整改要求监督落实整改。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汇总工作。

(四)、加强信息反馈,及时总结交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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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201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今年5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市领导先后政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6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2016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住建委决定从2016年6月开始延长至10月底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做到领导在一线督导、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推广、事故在一线防范,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方式:本次检查贯穿夏季、汛期,采取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所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组织委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行业指导,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2016年6月28日—10月28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要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在7月起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四、检查重点及具体安排

(一)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有无安全技术措施,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检验检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

(二)具体时间安排

(1)7月份,开展夏季高温、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夏季汛期、高温中(强降水、台风、大风等极端天气)较多的特征,重点检查基坑、围墙、建筑物和生活办公区域周边的防护设施,防止基坑、围墙坍塌和滑坡事故发生。同时,组织对重点项目、大型项目上作业施工的一线职工进行高温季节施工慰问活动。目前已与上兴镇人民政府、竹箦镇人民政府联动完成上兴、竹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月即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埭头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2)8月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结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要求,与市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并与市环保局开展扬尘治理工作,防治扬尘污染,推进绿色施工。本月将继续与社渚镇人民政府、上黄镇人民政府、别桥镇人民政府、天目湖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3)9月份,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防止机械事故发生。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为重点,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力度,彻底排查各类脚手架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吊篮,依照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严查;检查外电线路(高压电线)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检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同时,对全市房屋拆除工程项目集中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房屋拆除施工行为。本月继续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4)10月份,开展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卫生监督所联合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饮食卫生,保障我市广大施工单位建筑工人身体健康,防治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管程序化、制度化。与市安监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场站、市政燃气管网等进行重点检查,深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按照省、市、委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立即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排查计划,迅速组织人员对所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抓到细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把检查责任落到实处。应根据施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隐患登记制度。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特别是现场监理应主动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本次检查要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隐患。既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检查中发现相关责任单位未开展自查自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对其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记为不良行为并严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篇四: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2016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4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全面落实人平3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将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机械、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6、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上旬—3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于3月底前上报县安委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见附件3),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安委会梳理筛选后进行挂牌督办。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县安委办对驻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对全县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驻点综合督导,其中4-6月份为集中驻点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执法,进行重点打击。要把“打非治违”和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打掉非法违法行为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各单

位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驻点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自带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准索、拿、卡、要,切实保障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办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从3月份起,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给予200元以上奖励,各牵头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依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第3篇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1、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县、镇、村三级集中开展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精心组织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和“三个一”活动,动员组织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讲安全生产课。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乡镇、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重点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重点培训生产安全、交通和消防安全、电力安全等基本法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两个规定”,按照我县《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意见》,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三、继续严厉“打非治违”,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5、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发展群众,有效组织开展驻点督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突出强化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活动,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严厉打击农用船、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危险化学品要加强燃气管线特别是城市天燃气管网的年度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加强对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保证产品质量。非煤矿山要继续开展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整合、假技改、假关闭。道路交通要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生产仓储经营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实施县级挂牌督办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建筑施工要突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工程部位,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特种设备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特种设备设计、充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行为。电力安全要严厉打击私接乱接、违法使用挂钩线、地爬线等非法行为。

7、深入推进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城镇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城镇安全隐患。

8、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以及日常监管。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10、扎实推进计划执法。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协调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扎实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11、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来抓,确保工矿商贸企业三年重点达标、五年全面达标。今年重点推进加油站和重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开展达标活动与建立隐患排查体系结合起来,督促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落实经济政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2、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各重点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险情和事故的处置能力和企业自救能力。

1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和演练制度,完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和能力。

1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中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县内高危企业参保率要力争达到100%以上,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5、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务实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领域,把创建活动向示范村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延伸,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创造性的开展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平安交通村场和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6、加强安监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安监队伍结构,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办公条件、装备配备、工作经费和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

17、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安监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安监作风,不断提升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

18、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安委季度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切实加强安监与其他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和情况通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和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19、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切实重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事故查处,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中心,严格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特别要加大对瞒报、漏报、迟报和不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20、严格年度考核和行政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修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完善“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具体实施办法。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第4篇

1、切实制定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针对去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综合监督和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同时,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顺利摘取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的桂冠。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时时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一是持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加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强化检查督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认真抓好“打非”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抓好问题的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督查。二是突出加强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工程和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监督,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在整治进程中,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力争在短期内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2016年计划执法安排,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重点抓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矿山、危化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高温环境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5篇

一、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

(一)重点行业领域:城市燃气、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道路和水上安全、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和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

二、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政策,假整合、假关闭且违法组织生产的。

2、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严重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

3、非法和违规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火工产品的。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超量储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建筑企业非法生产、违章施工,特别是起重机械未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以及使用“三无产品”、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措施不到位,违法借用资质、自搭项目管理班子,集开发、施工、管理于一体的。

6、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危货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的;“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不合格渡口渡船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运营的。

7、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辆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灭火排烟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依法设计审核验收的。

8、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的。

(二)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定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制订详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切实搞好各类隐患的集中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县安监局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消防部门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电力、通讯、成品油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校车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路部门负责省、县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产部门负责渔业船舶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供水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和城市客运车辆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粮食部门负责中央、省、市直属储备库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城市燃气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12月10日前,县政府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安排,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0日-15月,各乡镇、各部门对各自辖区、行业、单位和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12月16日-18日,县政府按照分工分线由县政府全体副县长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安排表附后)。

(三)督促督查阶段。12月19-20日,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报全县。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30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期间,县安委办将统一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的除进行限期整改外,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大检查大整治要全覆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地毯式大排查,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商务、住建和油气供应等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面上不留盲区,线上不留空当,点上不留死角,排查不走过场。

二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零容忍。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要“从零开始”,目标要“向零奋进”,重点要突出“打”和“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停产的一律停产,绝不能有半点含糊和侥幸心理,对那些“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按上限实行顶格处理。

三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重实效。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安全监管一线。在集中检查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班组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特别是县政府检查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大检查,决不能搞“形式部署”和“遥控指挥”,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落在实处。

第6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决策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构建团结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着力发动广大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争做文明人,推动安监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全局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内容

8-10月,全局人员集中三个月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开展“大走访”活动,查找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查找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问题;帮助基层解决一批发展难题,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扶持一批困难群众。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8月12日-13日,局党组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大走访”活动方案,并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走访调研。8月13日开始,全局人员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全面开展工作。要按照入户全覆盖的要求对所有走访对象全部造册排表,达到“三个100%”的要求:入户走访率100%,意见收集率100%,意见整改和反馈率100%。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渠道,采取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征求意见表、召开民情恳谈会、走访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干部作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民情日记。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面走访,9—10月份再重点走访。(附:《县安监局进村入户民意诉求及不稳定隐患排查汇总表》、《县干部“大走访”活动登记表》)。

3、整改并回访。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归纳,建立民情台账,将问题分类,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应。10月下旬,将已解决和交办的有关问题向宋家嘴镇宋市村和受访群众及时回访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一一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突破解难题。

2、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密结合;与加强综治维稳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用服务质量和文明创建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3、坚持正面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向广大群众宣讲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发展成果,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勤劳致富,守法诚信,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4、严肃工作纪律。全局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注意自身一言一行,不准增加基层麻烦,不准增添群众负担。

篇五: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201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方案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根据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和龙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化,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

到2015年底,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工贸、危险化学品、民爆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标为: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凡是国家已经发布评定标准的,冶金、有色、水泥企业自评率必须达到100%,复评达标率必须达到50%;其他行业企业自评率必须达到50%,复评达标率必须达到30%; 危险化学品企业100%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民爆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一般事故隐患能够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思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

三、实施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冶金等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储存、销售经营企业以及民爆器材销售企业。

四、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市经济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成杰 市经济局局长

副组长:余明海 市经济局副局长

成 员:郑美玉 市经济局运行科科长

崔 松 市经济局科技技改科科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郑美玉

成 员:许晓明 崔郭熙

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的协调、指导、调度和督查工作。

四、工作步骤

按照国家和省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分为宣传发动、自查整改、自评申报和考评验收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全面部署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展板、板报、挂图宣传,以及各行业部门集中组织培训等各种手段、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考评标准,让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及自评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考评人员都能熟悉标准、理解标准、掌握标准、运用标准。

(二)自查整改阶段

生产经营单位要分别对照国家标准、省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自查整改。没有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的企业要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

(三)自评申报阶段

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有行业管理部门的向行业管理部门申报,没有行业管理部门的向市经济局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

(四)考评验收阶段

我局协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冶金等工贸生产经营单位申报材料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行考评,并形成考评报告。

考评细则按照国家、省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考评细则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整体建设水平,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使安全基础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的创新举措,只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生产经营单位真正达到了标准化建设,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必将实现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整体推进。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加快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来抓,加大宣传推动力度,明确工作目标,增强达标信心,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建立。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顺利开展。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企业,搞好分类指导和监督,扎扎实实地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推进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上台阶。

(三)搞好服务,抓好落实。要按照国家、省及行业标准和采取抓住重点、全面推进的方法引导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对照实施,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跟踪掌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进度和完成情况,并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法律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二是把开展安全标准化活动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和创建安全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化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步入标准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轨道,切实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科学管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技术操作和防范技能,杜绝“三违”。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专业技术装备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改进现场作业条件。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方案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1、目的

保证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过程的科学性、全面性、有效性,组织性,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2、范围

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范围

3、责任

企业安全小组负责制定方案,企业安全总负责人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

4、内容

4.1设立安全组织机构

1)企业成立安全环保部,专门负责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

2)企业总负责人直接管辖,企业安全员负责处理该机构日常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事宜,涉及重大生产安全或环保事件须经企业总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成立成立安全小组,由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组成,协助安全环保部管理企业生产安全,共同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共同应急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环保事故。

4.2制定安全管理方针

1)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企业安全管理方针。

2)通过培训和安全文化宣传活动让该安全方针深入员工思想,提高意识。

3)于企业厂区显著位置标注该方针,时刻提醒员工。

4.3制定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员负责指导各部门负责人制定相应部门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后按照企业管理文件要求编辑成册。主要安全管理制度须贴挂于墙上,方便员工阅读,警示。

3)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各类安全制度修订后须及时公告。

4.4严格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

1)制定各岗位人员生产安全责任制度,生产工艺安全制度,岗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2)通过培训学习,使各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岗位安全职责。

3)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便安全责任溯源追究。

4.5识别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

1)凡涉及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和环保的法律法规政策都应收集管理,方便法治管理。

2)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须以实物文本或电子文本保存,方便查询。

3)随时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保证法律法规的时效性。

4.6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1)实行分级培训,全体员工必须经过安全环保培训并通过考核方能上岗。

2)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意识和知识,掌握岗位工艺安全信息,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的正确适用,掌握突发安全事故自我救护技能,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3)定期组织相关生产安全培训学习,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4.7开展安全文化活动

1)开展生产安全文化课,通过讲解分析各类安全事故,加强员工安全意识。

2)组织员工进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模拟练习

3)制作安全文化宣传单、宣传画、标语等加强安全意识。

4.8深化安全双基建设

4.8.1明确生产安全管理基层,深化基层管理力度:

1)生产基层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主要工作是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2)监管基层是指直接面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的机构及人员,主要工作是完善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3)领导基层是指在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一线进行组织领导的政府和部门以及管理人员,主要工作是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

4)切实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要求,把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4.8.2明确生产安全基础,深化生产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安全生产的基本的硬件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制度、安全员队伍建设、预案等,涵盖责任体系、硬件建设、机构建设、设施设备、人财物投入、行政许可、建章立制、监督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基本要素。

2)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建设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才能有效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4.9实施企业安全风险评价与管理

1)制定企业安全风险评价制度,明确企业风险评价范围;采取适当的方法和准则进行评价。

2)组织相关人员依照安全风险评价制度对企业开展科学真实严格的风险评价,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尤其是对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

3)企业风险评价后针对需要整改的部分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整改措施落实到基层。

4)做好风险评价记录和安全措施整改记录,注意风险信息的更新。

4.10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明确企业危害物品及分类,识别,做好为化学品登记

2)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制定应急救援计划,明确人员分工与职责

3)实行应急救援演练,准备应急救援物资。

4)设立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做好危害品档案,方便查询。

方案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5〕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标准化实施范围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三、工作目标

从2015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15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2015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四、工作内容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5,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15,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工作体系与原则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15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15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六、工作步骤

(一)标准化宣贯阶段(7月20-31日)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2015年8-2015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15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2015年7月-2015年6月)

2015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2015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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