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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2016-08-09 09:14:1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共6篇)2016食药局年食品安全法知识问答题及答案2016年桂林市食药局《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共50道题)1、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D)起施行。A 2015年1月1日B 2015年5月1日C 2015年6月1日D 2015年10月1日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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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食药局年食品安全法知识问答题及答案
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第一篇

2016年桂林市食药局《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共50道题)

1、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D)起施行。

A.2015年1月1日

B.2015年5月1日

C.2015年6月1日

D.2015年10月1日

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B)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

A.食品添加剂

B.食品污染

C.食品有害物质残留

D.农药残留

3、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C)。

A.食品卫生许可

B.食品生产许可

C.食品经营许可

D.无需取得许可

4、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A)

A.六、二

B.二、六

C.十二、三

D.三、十二

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B)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半年

B.每年

C.每两年

D.每三年

6、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C )

A.鼓励性标准

B.引导性标准

C.强制性标准

D.自愿性标准

7、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B)以上才能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

A.60度

B.70度

C.80度

D.100度

8、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B),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A.实验室【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B.食品检验机构

C.第三方检测机构

9、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C)个月。

A.一

B.三

C.六

D.十二

10、下面关于食品安全的表述,正确的是:(B)

A.经过高温灭菌过程,食品中不含有任何致病微生物

B.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C.原料天然,食品中不含有任何人工合成物质

【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D.虽然过了保质期,但外观、口感正常

11、下列食品中,哪些属禁止生产经营的:(D)

A.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B.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C.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D.以上都对

12、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C),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A.公司公章

B.食品检验机构行政章

C.食品检验机构公章

D.监督机关行政章

13、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B)之日起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

A.五个工作日

B.七个工作日

C.十五个工作日

D.三十个工作日

14、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罚款。(A)

A.五倍以上十倍以下

B.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C.五倍以上

D. 十倍以上

15、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A)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A. 三年

B. 五年

C. 十年

D. 终身

1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A、整合执法队伍 B、建立健全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主的工作机制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D、成立统一食品检验机构

17、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A、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B、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D、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

18、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 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A:申请人要求 B:各级政府要求 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19、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 A )。

A、餐饮服务场所 B、私人住宅 C、家庭餐桌

20、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D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2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

A、学籍管理制度 B、固定培训机构 C、培训档案

22、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A、甲型 B、乙型 C、丙型 D、丁型

23、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 A );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A、可以继续销售 B、不得继续销售 C、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决定

24、申请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B)。

A、需说明结论B、最终检验结论C、供执法机构参考结论D、自行选择结论

25、申请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 C )承担;复检结论表明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A、食品生产经营者 B、检验机构 C、抽样检验的部门

2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应当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B )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A、24小时内 B、2小时内 C、12小时内

27、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B )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A、每半年B、每年C、每二年D、每三年

28、食品检验实行( D )负责制。

A、食品检验机构B、检验人C、质量监督部门D、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

29、( A )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A、任何组织或个人B、只有食品生产经营者C、仅消费者 D、只有食品企业从业人员

30、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 A )。

A、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B、减少检查频次C、吊销许可证D、吊销营业执照

31、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C )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A、二年 B、三年 C、五年D、十年

32、食品安全标准是( B )的标准。

A、自愿性B、强制性C、科学性D、民主性

33、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 C )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A、三倍 B、五倍C、十倍 D、十五倍

34、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订、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部门是( C )。

A、技术监督部门 B、食品安全委员会C、卫生行政部门 D、食品科研机构

35、食品安全法规定,( A )对当地食品安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B、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D、各级技术监督部门

36、国家建立( A ),对存在或者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

A、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B、食品安全监督制度C、食品安全抽检制度D、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37、( B )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A、国外食品安全标准B、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C、监督检查结果 D、抽样检验结果

38、食品企业直接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水必须符合( C )。

A、矿泉水标准要求B、纯净水标准要求C、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D、蒸馏水标准要求

39、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C )。

A、可继续销售 B、可降价销售 C、不能销售 D、可作处理食品销售

4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B )。

A、先承担行政法律责任B、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先缴纳罚款、罚金 D、先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4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D )组织事故责任调查。

A、国务院B、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C、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 D、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 D )报告。

A、县级质量监督部门B、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C、县级卫生行政部门D、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3、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由( B )统一公布。

A、国务院办公厅B、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公布C、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D、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44、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D )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A、二年B、三年C、五年 D、终身

45、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必须经( C )后方可出厂销售。

A、监督检验合格 B、委托检验合格C、出厂检验合格 D、强制检验合格

46、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A )。

2016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 任书(成员单位)3
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第二篇

2016年尚市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随县尚市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

2016年尚市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强化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意识,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主要责任

(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全面履行《尚市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实行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考核目标

(一)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的议事日程,在年度工作计划或安排中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重要工作内容。

(二)根据《尚市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

作职责》,制定本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

(三)遵守《尚市镇食品药品安全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尚市镇食品药品安全联络员制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及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完成镇人民政府部署的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省级农产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及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

【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五)确保本部门(系统)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

三、考核办法

镇委、镇政府将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镇直部门年度责任考核内容,适时对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年终进行考核,并向全镇通报。

四、责任追究

(一)本系统(行业)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的,其当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后,因处置不当或放任、引导、协调媒体宣传报道不当,以及擅自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单位,其当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三)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事件)所涉及到的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

2016年3月 2016年3月 成员单位: 负责人: 日 日

201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第三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现就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党建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下属有局机关党支部和药检所党支部,共有正式党员19名,其中预备党员2名,本人是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分管全局党务工作。

二、明确目标,健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年初召开了全局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党建工作任务,并分别与局机关党支部和食品药品检验所党支部签订了《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落实党建“三专”工作制度;建立了党建工作协调制度,完善了党建工作例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制度,促进了党组织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多措并举,强化党建工作

(一)强化学习,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利用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双学双提”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单位支部学习会、文化大讲堂授课、专题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提升人才素养水平;同时积极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了“感恩母亲”主题征文和演讲活动,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尤其是党员青年志愿者到金刚台旅游景区拾取垃圾、为茶农免费摘茶服务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文化素养和学习能力。

(二)公开承诺,强化党员干部职责。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公开承诺制,每一位党员同志都同党组织签订公开承诺书,并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公开承诺,并将全体党员干部的公开承诺书张贴于局党务政务公开栏,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充分提高党员干部的主动性、能动性和积极性。局党组成立了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位党员的承诺事项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其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及日常践诺情况,各位党员干部定期向督查组汇报承诺事项进展情况,对公开承诺事项进展好的党员予以通报嘉奖、进展不好的党员同志予以诫勉谈话,并积极指导其按照公开承诺事项开展践诺活动。

(三)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执政能力

党员同志通过学习、公开承诺等活动,进行自我剖析和整改,工作作风大为改观。今年我局重点加强了对一线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发展党员2名,有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县委党校的培训并取得了好成绩。党组下辖的机关党支部和药检所党支部被评为优秀基层党支部。

强化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管党务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分管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总体规划,层层签订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强化检查监督机制,促进了党员干部的廉政建设。

(四)、牵手共建,尽心协力帮扶农村基层党组织

为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水平,我局认真组织与金刚台乡南楼村党支部的牵手共建活动。

为确保牵手共建取得实效,我局积极采取“联、帮、促、创”的方式,创造性的开展支部共建活动。“联”就是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支部与金刚台乡南楼村党支部建立“1+1”联系帮扶关系,保持常态化,定期到村里开展调查研究,访贫问苦,解决实际问题,在联系中了解民情,在联系中转变作风。“帮”就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村里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帮助整顿班子,加强组织建设;帮助困难家庭寻找致富门路,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发展好局面。“促”就是通过“联”、“帮”,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促进村风村貌变化,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综合实验区建设。“创”就是根据金刚台乡南楼村党支部、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支部定级情况和晋位升级的条件,双向实现晋位升级,创先进基层党组织。

目前,牵手共建活动已经形成并初见成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支部与南楼村支部签订了“牵手共建目标责任书”,并共同制订了南楼村建设三年规划。在推动金刚台乡南楼村党支部建设中,我局已向金刚台乡南楼村党支部捐助建设资金5000元,同时发动全局干部职工个人捐款近千元。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发挥行业优势,结合本局的法律业务专长和能力资源,与时俱进地开展牵手共建活动,全面推进金刚台乡南楼村党支部建设。

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了局党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老干部工作和帮扶村建设工作等,都取得了好的成绩。

四、抓落实,确保党建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的认识,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二)加大力度强化干部学习能力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学习能力,努力提高党员干部修养,保障党员干部公开承诺长期化、制度化,确保党员干部学习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务、政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一年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己在履行基层党建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将以此次述职为契机,积极工作,不断提升我局的党建工作水平。

2016食药监局述职述廉报告
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第四篇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工作会议、市政府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局《2016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要点》要求,认真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责,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全市没有发生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药害事件,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确保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做法和效果

(一)超前谋划,积极筹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精神要求,我局于4月初启动了改革前期筹备工作。以市食安办名义,多次牵头召集成员单位召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座谈会,认真听取了市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关于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组带队,深入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企业和经营户、基层一线,做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全面摸清了全市食品行业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生产环节经营数量、结构、分布等基本情况,厘清了市质监、工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及工作运行情况,掌握了分散在各单位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能力及发展状况;在省局机构改革尚未启动之前,撰写了《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建议》一文,详细阐述了我市乃至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中的人员划转方案、内设机构及人员设置方案、乡镇监管站所设置及管理方案、经费保障方案等一些列建议方案,为省局改革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密切关注改革动态,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重点学习了武汉、陕西渭南、山西运城等地区改革成功经验,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经过多次讨论和完善,拟定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和《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待省级划转方案出台后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二)认真履职,不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

一是市“四大家”领导齐抓共管。市委书记,市长,常务副市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分期听取工作汇报,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6月9日,市委书记对群众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作出查处批示;市长亲自部署并督办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工作;4月24日,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专程到我局调研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研究解决我局基建项目中的资金短缺问题;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八届十次会议审议了我局《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11月15日,市政协领导现场督导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这些都有力地推进了我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完善。年初,市食安委与市直21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镇办园场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目标责任状》,层层明确监管任务、措施、进度及要求,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市食安办制定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开展年中检查、年底考核,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全市基本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三是着力推进监管机制创新。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我们启动了两项创新工程。第一,实行了“网控微创”工作办法。印发了《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控微创”监管模式工作办法》,以村、居、社区为单位,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分成若干小网格,各镇办园场和市安委成员单位在划定的每个网格中配备了相应的药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明确网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责任,通过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经常普及宣传推广药品安全常识和维权知识,加强日常巡查,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据库,自行化解药品安全矛盾和安全隐患。第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三市”战略计划。印发了《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大办实事“三市”战略计划》,广泛动员和号召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树立“以人为本、惠普群众”的工作理念,大办实事,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把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食品药品安全强市、食品药品经济大市和食品药品文化都市。“三市”计划实施大半年以来,已见初步成效。规划建设了市食品医药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达30平方公里,已有近20家知名企业入驻建设;市被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食品产业名城”称号;市政府拟投资6000万元改造全市20多家农产品集贸市场,目前已开工建设,将有力提升食品流通环节安全指数;全市3公里长的“沔街餐饮一条街”建设进度很快,已初具规模,有力提升了我市餐饮服务质量和档次。全市4条“餐饮示范街”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为食品安全奠定了终端环节基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指数明显提升,食品安全满意度达79.8%,药品安全满意度达84.2%,两项指数再创新高。

四是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高考、国庆等重要节时段和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了全市全年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事故。组织工商、农业、商务、质监、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了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菜市场专项整治、问题乳粉清缴、儿童食品专项整治、流通环节走私冻肉专项整治等一系列联合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385人次,检查涉食单位16372家,查处案件300多起,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135个品批共计3000公斤,取缔无证生产经营食品单位285户;查获并扣押违法销售病死猪肉1000公斤,收缴白条肉150公斤;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430公斤,取缔食品制假黑窝点3处;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企业11家,查扣添加剂107公斤;查获“三无”儿童食品370袋共计1200公斤。

五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6月17日-23日,开展了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由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分别举办了食品安全宣传进“集贸市场”、食品检验机构开放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咨询、“放心粮油”工程建设启动仪式等食品安全宣传系列主题日活动,宣传周期间共开展各类宣传培训30余次,悬挂横幅140余条,制作展牌135块,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了各方联动和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10月至11月,多渠道,广覆盖式开展了安全用药月活动,在电视台每日晚8点黄金时段播放用药安全常识公益广告;在人民广播电台每周三次向听众宣传食品药品科普知识;组织广大市民和行政相对人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开展了8期食品安全道德讲堂活动,共培训涉食企业2800家,强化企业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同时,我们还开展了“三八妇女节”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3.15”打假维权、“五一”进机关、“六一”进学校、“八一”进农村、“九一”进社区等食品药品安全大型宣传活动。

(三)多措并举,全面提高药械保化科学监管水平

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传统监管与现代监管相结合,强力推进各项监管措施落实。

1、规范药械保化安全日常监管。对全市35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1家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81家连锁门店、177家药品零售企业、34家医疗器械专营企业、265家保健食品兼营企业、31家化妆品专营企业、13家市直医疗机构、15家乡镇卫生院、116家个体诊所、533家村医务室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135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26份,整改率达100%。

2、严格实施涉药单位分类管理制度。完成了境内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调整工作,将中融达医药有限公司调整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完成了境内一类和贴敷类医疗器械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出注册产品15个,对8个存在高类低划产品依法予以注销;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对辖区内2家中药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和全市所有中药饮片购销、使用单位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其中3家违法经营中药饮片的批发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监管,与全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签订了《杜绝销售终止妊娠药物责任状》,进一步规范了企业购销行为。

3、加大药械风险监测力度。每月督办、通报药械不良反应监测情况,强化各类责任主体报告意识。全年共向省局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585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94例。

4、加快医药企业升级步伐。制定了新版GMp和GSp宣贯实施方案,组织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轮训;组织全市大型医药企业参加第十三届华创会、省局YY0505-2016标准培训会、省局新版药品GMp培训会及全省医药产业项目对接会等一系列大型医药产业交流会议;帮助科伦药业公司顺利通过新版GMp认证,指导远大医药、盛通药业公司完成生产车间技术、设施升级改造。

(四)重拳打击,严厉治理药械保化领域违法行为

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了药品“两打两建”、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影响药械保化安全的

突出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共收到投诉举报44件,收到协查、核查函76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共对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4家药品批发企业、79家药品零售企业、24家医疗机构、3家个体门诊、3个无证经营药品个人等116家涉药涉械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涉及货值金额114.7万元,罚没收入230万元。

第一,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在全市265家药品经营企业中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对5家药品经营企业所购进销售的12个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品种进行了查处;对“太极集团”、“清风药业”和“好大夫医药”业务员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重点查办了省局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群众举报盛通药业有限公司非法添加目标检测成分、非法采购提取物生产药品的行为。我局经过近10天的调查取证,掌握了盛通药业非法生产劣药的证据,对盛通药业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予以没收非法所得104万元,并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罚没共计312万元。目前已经执行150万元。

第二,开展保健食品稽查打假执法。坚持警示教育和严厉执法两手抓。一方面,组织全市所有保健食品兼营企业召开了专题警示会议,传达了国家总局、省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有关精神,学习“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自行整改,责令企业对从非法渠道购进、无法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和有效票据及产品检验报告书,无法核实批准文号的产品予以下架,不得销售;另一方面,加强对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力度,对18家购销假冒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涉案货值0.42万余元,罚没5.87万余元。

第三,开展化妆品执法工作。对全市31家化妆品专营店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无法提供进货台账、销售过期化妆品的12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富迪实业有限公司违法购销假冒化妆品“QQ祛痘灵”进行了立案查处。

第四,加大虚假违法广告监测力度。对电视台一套、二套、三套,电台、日报、周刊进行全程监测,共监测虚假违法药械广告2612条共计19个品种,对6个品种采取了暂停销售行政措施,对5家拒不执行暂停销售行政措施的药品经营企业立案查处,罚没6万余元。

第五,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我局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制售假劣药等重大案件信息。向公安机关移送制售假药案件6件,收缴假药、假冒保健食品63品批,各种包装盒、说明书及成品共计2.6吨,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刑事拘留8人,逮捕5人,有效打击了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力震慑了犯罪份子的嚣张气焰。

(五)双管齐下,着力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

一方面,狠抓制度建设,建立餐饮服务长效监管机制:

1、建立分级负责制度。通过合理划分领导和监管单位的职责范围,建立了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由分管领导包片、科室分区、个人包点,将监管任务层层分解、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横到边,竖到底,形成网格化的监管格局,消除监管死角。

2、健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坚持日常监督与量化分级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年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总数达到2315家,其中已评定单位数2223家(A等级单位数2家,B等级单位数34家,C等级单位数2187家),量化分级率达96%,量化分级公示牌悬挂率达100%。

3、实行“格式化、痕迹化”监管制度。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办法》等法律法规条款要求,统一制作了规范化监管执法记录本,坚持“一店一档”的监管模式,共印制日常监管格式化正副文本2500套。在日常监督监管和整改督办过程中,严格规范记录检查情况。全年对餐饮服务企业开展日常监管3000余家次,发现问题近万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2600余份,跟踪督办1700多次,问题整改率达95%,所有检查督办全部记录在案,确保日常监管“全程留痕、随时查控”。

4、创新稽查办案制度。调整理顺稽查科职责范围,组织开展稽查办案工作技术创新,实施部门联合稽查,科室协作稽查,建立餐饮以及行政相对人电子信息库,开发应用执法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大大提升了查案办案工作效率。全年共办理餐饮食品案件147起,与工商、教育部门联手,办理餐饮和学校食堂案件6起,结案145起,结案率98.6%,收缴来历不明、标识不清、过期、“三无”及假冒伪劣食品3000多公斤;没收物品251品/批,共2164件,实现罚没收入54.6万余元。

5、实施示范创建工作制度。按照全市“四城同创”和“六小”行业整治要求,我局完成了50家餐饮示范店、10个示范食堂、4条餐饮示范街创建任务,促进了全市餐饮行业良性互动。

6、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制度。采取定预案、明责任,重点巡视与驻点保障等方式,实行专人定点督查制和大规模聚餐备案制,顺利完成了重大节假日、市人大、政协、党代会、高中考、全国体操冠军赛等10余项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的保障活动。

另一方面,狠抓专项整治,注重餐饮服务监管实效:

(1)开展时令食品专项整治。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局先后开展了学校食堂、火锅类餐饮、H7N9禽流感餐饮、小龙虾、餐饮环节肉制品、啤酒类产品、皮蛋产品、儿童食品等一系列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76人次,执法车辆721台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3798户次,查处违法行为653起,责令整改586户次。通过整治,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较上年有了明显好转。

(2)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针对全市小餐饮企业数量多、经营规模小、业态分布散、店内管理乱、环境卫生差、设施条件劣、人员素质低、安全隐患深的八大特点,我局调整小餐饮整治工作思路,把小餐饮整治纳入到日常监管之中,按照全市“四城同创”和“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采取一店一方、整改销号的办法,狠抓小餐饮治理工作。推出“5+1”销号工作法,即先在正常的“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开展日常监管,发现餐饮企业的一些具体问题,然后在“周六或周日”用一天时间定专班专人到企业督办整改措施,实现“1对1”达标销号管理。今年以来,我们共整顿治理小餐饮单位650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60份,督促350家门店配置了清洗、消毒、保洁及防“四害”设施,督促补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240余份,完善了小餐饮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索票索证、卫生管理制度;联合工商、城管、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及三中巷、桃源及沙嘴、工业园区学校周边的小餐饮户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缔了一批无证经营户,收缴并销毁了近3000公斤过期变质及来源不明食品,对5家拒不办证、条件极其简陋的门店实行了强制性关门停业,对涉嫌使用来历不明食用油、餐厨废弃油去向不明的6家小餐饮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小餐饮整治力度之大、效果之好获得了国家局和省局的充分肯定,国家局网站、省局行评工作简报专题宣传我局小餐饮工作经验和成效。

(六)彻底改革,努力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

一是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制度。全面整合分散在其他科室、二级单位的行政审批职能,实现了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办理、一个窗口办结的“一站式”服务。

二是全面实施流程再造工程。按照国家局、省局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要求,迅速承接下放项目后续监管工作,实现了无缝对接。对所有行政审批权利进行清理,重新修订了《行政审批工作手册》,全面公开公示办理依据、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期限等内容,取消了所有办证收费项目。制定了行政审批“八项禁令”,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了窗口服务规范用语,提升了接待服务艺术。

三是大幅缩减审批时限。核减了各类《许可证》和《健康证》申报材料;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在法定办理期限基础上提速30%以上,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均实现了100%网上办理。

全年共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5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18家,GSp再认证5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后GSp再认证4家,延续《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44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2家,换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0家,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5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2223家,变更《餐饮服务许可证》15家,办理《保健食品经营审查合格告知单》133份;注册一类医疗器械产品1个,重新注册1个,注册变更6个;注册执业药师1个;办理各类《健康证》、《培训证》18011个。

(七)提升能力,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1、着力开展业务练兵活动。多次开展质量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工作,认真查找实验室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完善、提高;定期组织所有检验人员开展业务交流学习培训活动,分批委派检验员赴省院进修,参加省院举办的各类专项知识培训,丰富、更新了检验人员知识体系,强化了动手能力。在全省试验时间比对中,获得了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2、全力帮扶企业技术上档升级。帮助盛通药业改进炎宁胶囊及诺氟沙星胶囊生产工艺,保证药品质量;为诺得胜搬迁新厂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帮助远大完成实验室监测工作。

3、尽力完成检验检测工作任务。全年共完成各类检品1399批(省局下达抽验检品778批,接受委托检验618批,参与全省能力考核检验3批),其中化学药品456批,中药及天然药物489批,药用辅料15批,药包材3批,食品及食品接触材料407批,保健食品13批,化妆品13批,药物日常监督不合格率17.1%,国家基本药物抽验不合格率1.3%。完成餐饮具样品检测2494份,不合格率9.4%,对所有不合格的检品全部进行了查处。

(八)强筋健骨,深入推进系统自身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学创”活动。今年来,局党组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全局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制定《2016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专题讲座、多媒体教学、观看辅导片方式,系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精神、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动员全系统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十八大报告和党章知识网络竞赛答题,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同时,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我局召开会议65次,同比去年下降30%;会议费用3.5万元,同比下降50%;精简简报1份;印发文件63份,同比下降20%;公务接待22次,同比下降20%,接待费用8万元,同比下降30%;公车运行费用16万元,同比下降10%;局领导下基层调研64次,同比增加3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次,同比增加80%。局党组团结和带领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动中心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务人民群众中奋力创先争优,营造了食药安全监管事业发展的大气场。

二是认真开展自律活动。局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定期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及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扎实开展了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的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举办了上一堂廉政党课、为每个办公室制作一条格言警句、向干部家属发一封廉政感谢信、赴汉江监狱接受一次廉政教育、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等“五个一”活动;赴市地税局、气象局等省级源头治腐先进单位交流学习,形成了浓厚的反腐倡廉文化氛围。

三是深入开展行评活动。制定了《局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各科室、二级单位各负其责的层级责任体系。在《日报》、局网站、户外公示栏上公示了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聘请了390名行评监督员,通过上街发放民意调查问卷、电话咨询、邮寄函件、登门入户走访等形式,向行评监督员、基层群众、两代表一委员、行政相对人发放“行风评议问卷征求意见函”3000余份,征集建议和意见203条。组织各科室、二级单位认真开展了政风行风自查自纠工作,围绕落实民生政策、转变作风服务群众、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反腐倡廉、问题整改等6个方面,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13个。积极参与市纠风办组织的媒体问政栏目《政风行风热线》和《监督在线》,面对面与群众交流互动。对自查自纠、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纠风部门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共整理出38个亟需整改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个落实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实行整改销号制,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开通了短信服务平台,定期向全市群众发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短信,进一步提升了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是全面开展制度清理活动。对全局所有行政权力进行了规范清理,找出了各项行政权力廉政风险防控点,绘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全部在部门官方网站予以公开,让所有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对原有的财务、考勤、值班、公务用车等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将一些陈旧的、不符合当前实际的剔除,增添完善了相关内容,制定了新的《财务管理制度》、《值班工作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发放到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做到工作有规章、行为有规范。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我局对照各项目标责任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发展。但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三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宣传教育深入不够。目前,我局对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工作职能、工作成效的宣传方式和手段相对单一,还主要是在药品监管领域和从业人员层面上,面向基层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宣传还不够深入。在行评调查中,很多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还不够强,甚至不知道设有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还有很多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认识不清,概念模糊,无法对部门监管工作做出评价。

(二)监管资源配置不足。一是监管人员不足。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现有干部职工70人,除去领导、科室内勤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真正从事日常监督检查和稽查办案的执法人员只有29人,要对全市1186家药械保化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3000多家餐饮单位实现全方位监管难度较大,监管人员如同“消防员”,一年仅1-2次现场监督检查,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也无法适应当前的形势要求。二是工作经费不足。自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省垂直管理改革为地方政府管理后,省级大幅削减了下拨经费,而市政府又未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管、稽查办案、检验检测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使得经费缺口无法弥补,各项工作均受到了很大限制。经测算,要实现有效监管,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检验检测经费总的缺口近600万元。

(三)部门监管合力不强。目前我市共有小餐饮1551家(小餐饮店中小型餐馆335家,快餐店475家,小吃店224家),小餐饮占全部餐饮服务企业的67.2%。小餐饮在给人们就餐带来便利的同时,其脏乱差的卫生环境也一直饱受诟病,存在大量食品安全隐患。小餐饮行业诸多乱象中的无证经营、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公共卫生、环境污染、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问题监管职能分散在工商、城管、环保、卫生等多个部门,由于难以形成监管合力,而单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的监管力量无法对小餐饮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为此,我们一直在重复“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

三、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开拓创新,深入推进机构改革进程。深入推进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整合监管职能和机构为重点,减少监管环节、明确部门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强化和落实监管责任,实现全程无缝监管。

(二)整合资源,全面加快检测中心建设。以此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将分散在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争取2016年启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形成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实现统一制定抽验计划、统一配置和使用检测资源、统一检测项目和标准、统一核拨检验检测经费、统一汇总利用和发布检验检测结果的“五统一”运行机制。

(三)重心下移,切实增强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体制建设,增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心和力量配置下移,配足配齐食品药品执法支队和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人员,建立健全“网控微创”监管制度,落实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村(社区)一线,着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点。

(四)全面监管,鼎立铸造食品药品安全长城。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格生产许可制度,强化日常监管,依法对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督其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食品出厂检验等制度。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强化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和抽样监测力度。健全和完善食品销售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积极探索构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强化日常监管与稽查办案工作,强化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幼儿园食堂、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控微创”和“三市”战略计划,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

(五)重典治乱,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企业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在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惩,使之不敢、不能、不想生产经营不合格不安全的食药产品。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不法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使其一处失信寸步难行,情节严重的要实行清退和行业禁入。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严格审查把关,对那些蓄意谋财害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以儆效尤。

(六)强化服务,努力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到食品医药企业驻点,作为企业服务专员,实行“零距离”服务;指导企业实施硬软件升级和技术改造,促进企业做大做实做强;帮助企业进行对外沟通联络,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全力开展招商引资。成立了招商引资工作专班,到经济发达地区和食品工业产业大市考察学习招商引资工作,积极主动引外资、找信息、抓联络。引进有实力、有资金、有潜力的企业落户食品医药产业园。

(七)社会共治,有效形成群防群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为主体的网格化监督网络;进一步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12331热线知晓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八)严格自律,大力开展作风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培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学习贯彻,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作风效能建设。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核心,积极推行公务员量化考核和结果管理,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导向作用,激励前位、警示末位。

2016市食药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第五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16年度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工作要求,总结回顾2016年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形势,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动员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脚踏实地的工作精神,迎接改革,拥抱时代,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共同谱写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的篇章。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勤奋敬业,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以保障安全为首要任务,以提升能力为根本要求,以强化监管为主攻方向,以转变作风为重要保障,共开展专项整治27项,检查企业16003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336份,完成抽验2151批次,办理案件1764起,移送公安机关重大案件11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0个,收缴罚没款280万元,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底线,巩固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局面,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全局各项工作实现了跨越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创新监管实现新突破。一是把住源头,实施外阜企业登记,共完成560家“四品一械”供货企业的资质登记,审核产品2.7万个品规,同时通过发票管理,倒查产品购销渠道,通过招标管理,把住第一道关口,监管的条理性、针对性更加清晰;二是落实责任,实施网格化监管,将市区划分为72个监管网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痕迹化执法,发放巡查表、签订承诺书778份,打破“一人管一点,一科管一线”的监管格局,实现了监管职责无缺位,监管区域无盲点,监管对象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链,全市14599家“四品一械”企业实现动态监控,执法效率不断提高;三是推进自律,实施诚信体系建设,以量化分级和示范工程为着力点,全市新增4条示范街,65个示范店,1个示范区,2个标准化小区,完成信用等级和量化分级评定7286家,并在全省率先开展对“小饭桌”的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189家。完善信用发布制度,建立行业退出机制,76家企业、61种产品列入监管“黑名单”,媒体曝光违法企业及个人88家,45家药械企业被依法注销。全市形成量化分级“助跑”,示范工程“展翅”,信用建设“腾飞”的喜人局面。

(二)打假扫劣取得新成果。一是集中力量,开展综合整治。打破专业界限、科室界限,先后开展了“贯彻条例”百日攻坚、“雷霆行动”、“两打两建”、“打四非”、“交叉执法”等一系列综合整治行动,做到全员参与、全域覆盖、重点突出、县区联动,查办案值1万元以上大案12起,收缴罚没款156万元,通过持续不断的专项整治、有力打击,打出了人民群众安全放心的消费市场,打出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打出了一支敢担当、勇亮剑、意志顽强、信念坚定的执法队伍;二是整合资源,开展联动执法,建立了“提前介入、联合调查、现场移送、共同追查”的协作办案机制,采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案件双移送措施,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增强了执法合力。一年来,联合行动20余次,查处涉嫌犯罪案件21起,出具药品认定函66件,认定假药107种,假药或非法经营产品标示价值600余万元;三是靶向抽验,开展快速筛查,建立近红外图谱345张,筛查药品1075批,抽验样品108批,检出不合格药品42批,靶向率达39%。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检出阳性样品8种,经进一步检验,靶向率达87.5%。

(三)尊民助企打开新局面。一是以人为本,强化教育培训,采取召开现场会、座谈会、示范企业观摩、一对一讲解、集体约谈等形式,从道德水准、守法意识、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培训餐饮从业人员4220人次,药品从业人员1890人次,医疗器械集体约谈340人次,企业的第一责任人意识普遍增强;二是丰富载体,深化科普宣传,录制了《维权十分钟》系列视频,在时代广场电子显示屏连续播出。在住宅小区和社区广场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72块、电子屏49块。在30多处交通车站点、高空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用药常识。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市民发送维护健康短信2万余条。在交广直播间开通专栏,全年播出12期。针对“非法会销”,开展“以讲治讲”。深入社区、机关、商场、企业、学校开展巡回科普图片展。一年来,各级各类媒体宣传超过700次,我局亲民爱民、依法行政的形象得到有效树立,市民依法维权、健康消费、参与监管的意识大幅度提高;三是跟踪问效,优化举报流程。成立投诉举报中心,12331投诉举报电话在全市各通信运营商全面开通,对投诉案件统一受理,分解落实,跟踪督办,高位监督,及时反馈,一年来,共解答群众咨询2300余次,受理投诉举报181起,极大调动了广大市民参与监管的热情。

(四)科技强局迈出新步伐。一是加快进度,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制定了《开发建设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系统意见书》,提出了详尽的设计理念、管理目标和细节构成,此项目已列入我市2016年重点民生项目;二是不遗余力,认真筹划检测中心项目,先后两次赴先进地市实地考察,形成了《大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议书》,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此项目已列入市政府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投资计划;三是未雨绸缪,积极开展风险防控,组建应急管理办公室,完善应急处置演练操作规程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积极做好突发食品药品公共事件的处置。开展违法广告监测,移送违法广告案件515起,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播出率下降95%。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平台扩大到464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93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14例。开展舆情监测,对恶意炒作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正面引导,有效预防了舆论危机的发生。

(五)廉政勤政树立新形象。一是凝聚人心,实施文化铸魂工程,在“廉洁从政、秉公执法、尊民助企、勤奋敬业”的核心理念基础上,确定了“五个坚持”的工作原则,提出了“五好五不让”的服务要求,推行了“五个抓落实”的工作方法,建设了文化走廊,确定了局徽,唱响了局歌,政务文化深入人心,推动省级文明单位成功创建;二是整章建制,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组织开展全系统170人参加的军事化管理综合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军事科目训练、党课知识、法律法规、行业监管、国防教育知识等。重新设计行政审批流程,开展案卷评查,共抽调市县区涉及“四品一械”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111个,发现问题8类、42个,评出优秀案卷20个。出台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工作人员“十不准”,细致列举了行为、用语、着装等“规范动作”和十项“禁止动作”。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获得“大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优秀单位”十连冠;三是多措并举,防范廉政风险,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08条,整理成7个大方面的问题,对未能立即解决的问题采取各个击破的办法,深入研讨,明确责任,建立台账,跟踪问效,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廉政巡视,坚持一案一监督,一案一回访,查找廉政风险点并落实预防措施,实现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察实时到位,坚决整治庸懒散漫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机关作风形象不断转变。

一年来的辛勤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充分肯定,并在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本年度新增专项经费705万元,各类执法车辆11台,大型检测仪器4台套。在人力资源方面,全市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站配备专兼职人员1967人,市局科级干部轮岗26名,公开竞岗12名,人员结构更加合理,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励精图治,奋力拼搏,圆满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此,我代表局领导班子,向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战线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全国上下对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视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习总书记说:“能不能在食品安全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李克强总理说:“要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汪洋副总理说:“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重大的经济问题、重大的政治问题。”我们身处大庆,是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的发源地、传承地,2016年,我市地方财政收入突破260亿元,以16个第一“领跑龙江”,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领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2016年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和质量标识制度,建设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四县和大同检验检测所,扩大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覆盖”。面临重大的机遇和不可复制的优势,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抢抓机遇,奋发图强,共同创造食药监管事业新的辉煌。

(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要认清形势,解读全会精神,掌握总局思路,落实省局要求,遵照市委意见,不断提高境界,开阔眼界,以更高的层次和要求,重新审视我们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推动观念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迎接新挑战、踏上新征程、开创新局面。

(二)必须坚持抢抓机遇,顺势而为。机遇总是垂青那些有准备的人,当机遇来临,智者胜,勇者胜,脚踏实地者胜,当前,机构改革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机遇,要主动作为、赢得先机,紧紧扭住建立统一、权威、覆盖全过程监管体制改革的契机不放松,用心想事、主动干事、努力成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气魄,在机遇降临时一马当先,万马奔腾。

(三)必须坚持高度负责,勇于担当。责任是工作动力的源泉,担当是推动工作的重要保证。大事、难事看担当,一事当前,能否勇于承担责任,敢于触及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反映出的是我们干事创业的一种境界。具体来说,就是要牢固树立“做食药人、铸食药魂、固食药本、抖食药神”的理念,面对困难不绕行,一心一意谋发展,心无旁骛抓落实。

(四)必须坚持敢于亮剑,雷霆出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问题,历来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面对假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敢于亮剑、伸张正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全市人民营造放心安全的发展环境。

(五)必须坚持精诚团结,维护大局。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凝聚力,团结是克服困难、夺取胜利的前提和保证。讲团结就是要维护大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凝神聚力,同心同德,共同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真正形成“众人划桨开大船”的良好局面。

(六)必须坚持转变作风,廉洁自律。作为国家的公务人员,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健康的从政心态,自觉“修剪”欲望,茁壮心灵,提升定力,抵制诱惑。对待权力,应做到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清心自守、淡定人生,时刻摆正自己和人民群众的位置,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作风,多干让群众高兴、满意的好事、实事。

回顾过去的一年,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盼,我们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思想解放的程度、创新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行政效率、服务水平、工作标准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四是信息化建设及科技支撑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五是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快。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科学研判,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改进。

三、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一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抓住机构改革的重大历史机遇,按照“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和能力建设,建立起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创新监管,强化服务,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增强科技支撑能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一是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联系实际抓好学习教育,聚焦解决好“四风”问题,针对“四风”之弊来一次彻底的大扫除、大清洗;二是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食药监管的难点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取信于民;三是要加大服务群众力度,简政放权,阳光行政,增加便民举措,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许可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全面推进网上审批,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二)推进监管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食药监管体系。一是要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超前谋划,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沟通协调,力争在6月底之前同步完成市、县(区)和乡镇(社区)监管机构的组建;二是要建设专业技术队伍,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充分发挥行政监管的社会管理作用,稽查执法的惩处震慑作用,检验检测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健全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三是要强化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将网格织细,监管重心下移到最基层,关口前移到乡镇、社区。将网眼填实,抓好行政村、社区协管员队伍建设,填补基层监管空白。将网底筑牢,落实岗位责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优化完善基层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快科技项目建设,着力推动监管方式的转型升级。一是要快速推进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项目,设计筹建具备检验检测、风险监测、技术培训等多功能的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充分发挥其监管技术支撑、市场技术监督、安全技术保障和产业技术服务作用,提高全市食药监管的技术层次和水平,同时加快建设基层食品药品检测站,逐步完善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二是要大力推进监管信息化进程,做好信息化监管一期工程的各项准备工作,录入基础数据,建立数据库查询系统,确定风险防控关键点,推进风险点远程视频和食品药品购、销、存信息实时监控,最终实现风险预警科学研判,违法行为查纠及时,安全隐患有效控制,不良反应全面监测的管理目标;三是要改善技术装备条件,组织实施好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对系统内技术装备水平进行摸底调查,提出执法装备需求总体计划,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落实相关的配套资金,并采取多种渠道予以落实,着力提升技术装备保障能力。

(四)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着力提升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作用。一是抓住乳制品、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重点区域,“小作坊”、“小餐桌”等重点环节,保持高压态势,斩断带有行业共性和“潜规则”性质的利益链,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重拳出击,重典治乱,打出声威、打出气势,从重从快查处大案要案,坚决取缔、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净化食品药品市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三是针对群众反应强烈、屡打不绝的非法添加、掺杂使假、夸大宣传、挂靠经营等痼疾顽症,举全局之力,开展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突出问题。

(五)创新日常监管举措,着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一是要发挥“网格”的作用,随着体制改革的深入,针对网格化管理的新任务、新领域和新要求,继续细分监管网格,按照“区域明确,任务均衡,便于协作,利于考核”的原则,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全程质量控制的要求;二是要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源头治理,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举报受理查处机制,更好回应社会不同诉求。建立以奖代投机制,形成科学管用的绩效考评体系。加强督查督导,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靠;三是要继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示范工程创建和量化分级管理,健全相关制度,搭建公共服务平台,落实“黑名单”制度,完善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积极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并继续推进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建设;四是要助推产业健康发展,加大对企业技术指导、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力度,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不断提升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

(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安全保障水平。一是要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载体,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针对新增人员、新增职能,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文化修养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信念坚定、业务精良的优秀公务员队伍,更好地担起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任;二是要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加强食品风险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分析监测结果,研判风险形势,及时准确发出安全预警,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有效应对和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不断提高安全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要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对突发事件要“早说话、敢说话、说对话”,传播正面观点,发布权威信息,把握舆论主动权,做到引导有力、引导有方、引导有效,提振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消费信心。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一是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落实反“四风”、转作风各项整改措施,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和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营造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清正廉洁、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二是要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建立层级负责制,坚持“一岗双责”,把好政治上的高压线、法纪上的警戒线、道德上的基准线、监管上的保底线;三是要继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食品药品监管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从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厉查处庸懒散奢、吃拿卡要、推拖躲绕等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

(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各层面责任,完善地方政府守土有责、监管部门履职尽责、食药企业承担首责、消费人员自身负责的责任体系,凝聚一切力量,竭尽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二是要建立“横向联合、纵向联动”的监管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专项合作、定期通报等形式,增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整合各级监管力量,开展联合行动的方式,突出解决具有全局性、区域性的重大、疑难问题;三是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支持行业制订行规行约。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作机制,发挥媒体的正面宣传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延伸监管触角,在社会上聘任协管员、信息员,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打一场保卫食品药品安全的人民战争,让不法分子在人人监督的“天网”下无处藏身。

同志们,2016年进军的战鼓已经擂响,此刻我们正站在食药监管的历史潮头,深化改革的重任历史的落在了我们的肩上,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科学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不辱使命,不负众望,解放思想,攻坚克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为大庆市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果宝)

2016食品药品安全及党建工作计划6篇
2016食药行业党组成员履职考核制度 第六篇

第1篇

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大力推进机构改革,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共治共管能力,积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确保全市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一是组建“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要确保相关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经费资产及时划转整合到位,确保新机构在力量配备、资源配置、投入保障上实现最大化最优化。二是筑牢“盖边沉底”的监管基础。要把建设镇(区)监管派出机构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人员编制和办公设施,切实为基层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推进监管工作重心和力量下移,充实监管执法力量,配齐技术装备,同时推动镇(区)食药安办工作人员专职化,并在行政村和社区建立监管信息员队伍,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三是充实“兵强马壮”的基层队伍。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要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干事劲头足、工作作风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实到急需加强的基层监管机构,真正让基层“兵强马壮”。机构改革前,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食药监局要承担食药安办职能,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各项监管工作协调有序、平稳过渡。

二、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目标分解方案》的要求,不断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各镇(区)政府责任。各镇(区)要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加强镇(区)食药安办、村工作站建设,配齐配强协管员、信息员,强化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二是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构建各有关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让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稽查执法、教育培训等途径,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管理体系,把好质量安全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受权人等制度,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岗位,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和自律化组织在行业自律、规范、评价和管理方面的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同时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挥镇(区)、村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站作用,强化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基层的社会化监督网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提高舆论引导的实效性,抢占舆论引导的制高点,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市农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有效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强农(畜、水)产品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加快“三品”认证工作,2016年全市要创建农产品示范基地3个,新增无公害食品20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食品1个,确保我市“三品”数量保持全省前列。加大产地及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三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农(畜、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5%。要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完善生产记录台帐,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年内新增高效渔业面积3万亩。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质监局要严格食品生产准入门槛,强化对发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全面实施“监管、稽查、检测”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加强食品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完善食品小作坊备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小作坊产品质量,构建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食品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市商务局要强化生猪屠宰管理,不断推进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出场肉品的质量;加强对外埠肉品的管理,保证外埠肉品上市质量;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保证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商局要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进一步落实网格式、片长制、督查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分级监管;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强化经营主体知识培训,加强对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的督查,推广散装食品标签规范管理,不断提升食品经营户自律意识;实施食品风险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行“基层采样、集中检验、分级监管”的快件模式,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巡查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食品经营户行为。市盐务局要不断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大力推进食盐放心消费示范店建设,保障学校食堂食盐配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加强工业用盐、行业用盐和制盐企业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全力查处盐业大案要案。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市卫生局要巩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要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强化餐饮日常监管,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推进餐饮业、食堂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全市B级以上单位达80%以上;要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服务等为重点监督对象,以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菜、盒饭、冷菜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及餐饮单位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发生,提高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农村家宴管理,家宴厨师培训率和体检率均要达90%以上,家宴备案登记率达80%以上。市城管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一体化运营。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区为重点区域,以重要节日、重点季节、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肉制品、乳制品、白酒、儿童食品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加强整治,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加强规范,对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加强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规范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完善大案要案督办、多部门协作打假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严惩重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坚持打建结合,注重制度建设,避免走过场。

四、深入推进药品市场秩序整治

一是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措施。按照新版药品GMp标准和要求,加强生产质量监管;加大对配送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票据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储存运输条件、阴凉及冷藏保管药品管理等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储存、养护等行为,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推进全品种电子监管,督促配送企业切实做好基本药物核注核销。二是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深化新版药品GMp的实施,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品流通使用行为;督促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杜绝流弊事件发生;加大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力度,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覆盖面,强化涉药涉械单位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估等制度,增强风险预警能力,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联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三是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以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通过互联网和寄递渠道违法销售药品、明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等为整治重点,开展新一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健全和创新四方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形成联合打假的强大合力。

五、全面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建设

各镇(区)、各部门要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建设年”为中心,以实施规范强化、市场净化和监管亮化等三大工程为重点,通过电子监管、三分监管、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风险防范、行业自律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保化监管工作基础,完善保化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开创保化监管新局面。一是实施规范工程。在保化生产企业全面推行“351”规范化管理,做到“三控五查一承责”。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在化妆品生产企业试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保化经营企业实施“361”规范化管理,做到“三专六有一承诺”。在化妆品使用单位试行“331”规范化管理工程,做到“三全三不一保证”,确保使用的化妆品安全。同时在所有保化企业试行“笑、平、哭”三色脸谱监督公示牌,及时公开保化监管信息和公示动态评价结果,促使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入专项整治。在中高考、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安全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开展针对性监督性和评价性检验工作,加大问题产品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拓展电子监管系统功能,完善保健食品经营电子监管系统,提升电子监管水平,研究开发针对特殊化妆品和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电子监管系统;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间歇性停产和复产报告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试行化妆品风险告知制度,以风险告知书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化妆品中存在的风险;开展“星级文明示范店”创建工作,提高保化品安全整体水平;深化三分监管成果,提高监管效率和覆盖率。

六、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管合力。一是完善司法联动机制。市公安局要主动介入,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等违法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和生产经经营假冒食品药品等行为。市检察院要对造成公共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经营主体及其主要责任人迅速立案调查,依法提起公诉,对因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市法院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惩处与民事赔偿工作力度,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要快审、快判、快赔。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务公开制度,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部门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工作流程、责任体系、责任人员,每周工作动态、每月大事记、所有处罚的内容以及责任追究结果。三是完善效能监察机制。市食药安办将下发督查计划,明确督查重点,联合市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效能革命,运用效能监察手段,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制定量化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反馈公布,严格奖惩兑现。对不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或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是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将应急管理融入日常监管过程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应急咨询专家队伍,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的需要;强化应急制度建设,规范应急管理行为,为应急工作提高制度保障;强化应急日常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应急演练,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能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新格局。

第2篇

2016年,我局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打造“三宽四有”型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创建“五型”机关党组织为重点,以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四项工程,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以加强理论学习为基础,抓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我局机关党组织全年的首要政治任务,是抓实抓好党建工作的主线。通过“星期六党校”、“食药大讲堂”等平台,采取领导引学、专家讲学、机关人员互学、参学人员自学等多种形式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研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谋求发展成效最大化。

2.扎实推进“星期六党校”学习活动。坚持周六集中学习制度,围绕提升素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等内容开展学习活动,切实做到“五个一”,即每天看一次新闻和党报;每周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每月写一篇笔记;每季交流一次学习心得;每半年考评一次学习成果。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党员活动室等学习阵地举办“学习论坛”,组织“走出机关看发展”,深入一线与联建村共上党课,丰富学习的内容和形式,使学习者愿学、爱学、真学、管用。

3.着力加强机关党建调查研究。按照机关党建工作“出精品、铸品牌”的行动思路,着力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机关党建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特别是机关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调研。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通过媒体宣传、期刊交流、成果汇总等多种方式,努力促成研究成果的应用,使其真正成为谋划党建工作思路、推动党建工作落实的实际举措。

二、以实施四项工程为载体,抓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创新创优工作水平

4.实施组织生活创新工程。以“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为平台,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组织生活方式,积极开展新形势下党的组织生活,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积极探索机关党组织“一线组织生活”机制,把机关党组织活动延伸到基层一线,着力实现“活动在一线开展、服务在一线体现、能力在一线提升、机制在一线完善”的目标要求。

5.实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深化工程。以“质量服务站”为平台,扎实推进“两服务”工作。党员干部积极开拓服务大局新思路,为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局党组成员相关职能科室与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对挂钩,靠实帮扶,为企业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发展等方面的服务,改进作风,提升效能。

6.实施“机关+农村”联建提升工程。结合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强化支部党建联建工作。完善各项联建制度,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定联建目标任务,结合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联建内容,落实联建措施,保证联建工作常态化,带动联建村的发展,把联建村培植成为对外有影响的工作示范点。

7.实施机关服务品牌创优工程。以深入开展“五讲十比”活动为载体,结合岗位职能和群众需求,围绕全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服务承诺,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再造与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率,使“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卓有成效,努力使机关服务品牌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转化为机关党员干部的实践行为。

三、以夯实工作基础为切入点,抓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的基础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8.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围绕市委《关于建立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机关党建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形成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机关党组织职能落实到位。

9.做好机关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新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深入细致地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通过交流谈心、调查分析、座谈讨论等形式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需要,保持党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间的经常性联系,为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奠定坚实基础。深化“党员评定升”活动,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从速、从严清理出党员队伍,形成党员队伍吐故纳新、保持活力的长效机制。

四、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契机,抓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廉政为民新形象

10.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中央、省、市委的层层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一课”、“星期六党校”、座谈会等平台进行学习讨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并进行集中整改。长效开展好“三解三促一加强”和“进村入户转作风”活动,全力支持党建富民工作指导员驻村工作。同时,建立机关党员干部记载民情日记制度,每名机关党员干部都要正常撰写反映群众工作生活和基层实际情况的民情日记,着力建立听民声、知民意的经常性、常态性机制,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注重实践,发挥作用。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完善和落实廉政教育、联系群众、党内监督等系列制度,切实提高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推进机关党务公开,开展党员评议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增强全体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继续组织做好“5.10”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开展生动活泼的廉政主题实践和廉政文化活动,突出廉政文化引导,丰富廉政思想教育内容,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廉政自觉性。不断完善以岗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引导党员干部明确岗位职责,认清岗位权利风险,规范权力运行,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最大限度的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做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

第3篇

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饮食用药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全力做好“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国家局评价验收工作,大力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国家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市)”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全市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工作和市政府关于《“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目标分解方案》的要求,不断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各镇(区)政府责任。各镇(区)要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加强镇(区)食药安办、村工作站建设,配齐配强协管员、信息员,强化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二是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构建各有关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让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稽查执法、教育培训等途径,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管理体系,把好质量安全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深化质量受权人制度、诚信公示制度和建立黑名单等手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和自律化组织在行业自律、规范、评价和管理方面的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同时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挥镇(区)、村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站作用,强化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基层的社会化监督网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

今年,我市将继续以打造“全国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放心地区”为目标,着重做好以下两项创建工作。一是全力做好“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国家局评价验收工作。在成功创成“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市)”的基础上,市政府又将“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今年顺利通过“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复查评价验收。各镇(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围绕巩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的工作目标,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工作,将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基层药品监管机构,完善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强化药品“两员”培训。要督促涉药涉械经营、使用单位按照规范化管理标准组织创建回头看,确保规范化创建成果不回潮,不滑坡;同时强化药品安全应急机制,保证镇村药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率达100%,并能有效运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打假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辖区内无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无制售假药行为;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健全药品安全预警机制,提高药品安全预警能力。市食药安办将会同市政府办、纪检监察机关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将书面反馈,责成整改,跟踪督查,确保达标。二是不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各镇(区)、各职能部门要明确目标,加大投入,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强化监督。市农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要开展农(畜、水)产品养殖示范基地创建,质监局要开展食品生产示范企业创建,工商局要开展食品流通示范企业(店)创建,市卫生局要开展餐饮服务示范街和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市盐务局要开展食盐安全示范消费店创建,市粮食局要开展粮油食品示范企业(店)创建。各镇(区)要大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单位、示范店等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创建发挥典型领航作用,积极打造监管示范样板,全面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不断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

三、继续深化食品安全分段监管

一是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市农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有效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强农(畜、水)产品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加快“三品”认证工作,2016年全市要创建农产品示范基地3个,新增“三品”基地面积5万亩,新增无公害食品20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食品1个,确保我市“三品”数量保持全省前列。加大产地及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三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农(畜、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5%。要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完善生产记录台帐,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年内新增高效渔业面积3万亩。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质监局要严格食品生产准入门槛,把好材料受理、现场核查、发证检验三关,强化对发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全面实施“监管、稽查、检测”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加强食品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完善食品小作坊备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小作坊产品质量,构建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食品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市商务局要强化生猪屠宰管理,加快推行定点屠宰场星级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出场肉品的质量;加强对外埠肉品的管理,保证外埠肉品上市质量;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保证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商局要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进一步落实网格式、片长制、督查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分级监管;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强化经营主体知识培训,推广散装食品标签规范管理,不断提升食品经营户自律意识;大力推广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两项制度”信息化系统,加强对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的督查,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加强“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巡查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食品经营户行为。市盐务局要不断加强盐业市场三级联防共保体系建设,不断推进食盐放心消费示范店建设,保障学校食堂食盐配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加强工业用盐、行业用盐和制盐企业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全力查处盐业大案要案。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市卫生局要巩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落实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要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强化餐饮日常监管,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推进餐饮业、食堂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全市B级以上单位达80%以上;新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要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服务等为重点监督对象,以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菜、盒饭、冷菜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及餐饮单位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发生,提高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农村家宴管理,家宴厨师培训率和体检率均要达90%以上,家宴备案登记率达80%以上。市城管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一体化运营。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重要节日、重点季节、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加强整治,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加强规范,对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加强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不断深入整治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措施。按照新版药品GMp标准和要求,加强生产质量监管;加大对配送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票据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储存运输条件、阴凉及冷藏保管药品管理等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储存、养护等行为,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推进全品种电子监管,督促配送企业切实做好基本药物核注核销。二是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深化新版药品GMp的实施,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认真宣贯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品流通使用行为;认真贯彻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杜绝流弊事件发生;加大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力度,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覆盖面,强化涉药涉械单位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估等制度,增强风险预警能力,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联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三是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以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通过互联网和寄递渠道违法销售药品、明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等为整治重点,开展新一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健全和创新四方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形成联合打假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建设

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建立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体系工作意见》,切实把握,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一企一档、一店一档、一品一档”的三类保化监管档案,建立健全全市保化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二是要加强日常监管,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分等“三分”管理,指导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生产记录、索证索票、标签标识、检验检测、停开业报告、产品召回等制度;加强违法广告的监测、查处。三是严格规范管理,在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实施统一资质管理、统一制度管理、统一质量管理、统一环境管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资料管理的“六统一”规范化管理,确保实施率达80%以上。四是健全诚信体系。制定信用建设的监管、评价、披露、奖惩制度,全面规范信用建设工作,建立企业生产经营信用档案和部门监管信用档案,严格信用信息征集、发布。

六、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管合力。一是完善司法联动机制。市公安局要主动介入,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等违法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和生产经经营假冒食品药品等行为。市检察院要对造成公共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经营主体及其主要责任人迅速立案调查,依法提起公诉,对因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市法院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惩处与民事赔偿工作力度,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要快审、快判、快赔。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务公开制度,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部门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工作流程、责任体系、责任人员,每周工作动态、每月大事记、所有处罚的内容以及责任追究结果。三是完善效能监察机制。市食药安办将下发督查计划,明确督查重点,联合市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效能革命,运用效能监察手段,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制定月度、季度、年度量化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反馈公布,严格奖惩兑现。对不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或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4篇

2016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方向,以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己任,以全市率先、全省领先、全国争先“三先”为目标,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1、全力冲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按照三年创成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12月中旬,我市将接受省局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评价验收。2016年,我局将按照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要求,继续完善药品电子监管中心,强化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注重“两员”培训和科普宣传,加强涉药单位规范化管理,迎接国家药监局检查验收,确保创成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市)。

2、全力服务医药经济。按照市委、市政府培大育强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局领导分工挂钩医药企业,定期到企业开展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强化服务工作站作用,为企业提供“零距离”服务,推动全市医药经济实现跨越发展。

3、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实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强化部门职责,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严肃责任追究;落实企业责任,发挥自律小组作用,实行公开承诺,实施执法约谈,开展信用评定,健全自律化体系。

4、强化食品综合协调。不断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成果,坚持定期会办,定期召开食药安委、食药安办工作例会,组织协调解决阶段工作;坚持联合执法,每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找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督查,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定期组织督查,督促职责履行;坚持举报奖励,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5、履行保化监管职能。建立健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保化监管工作意见,分企、分店、分品健全保化三类档案,分类、分品、分等实施保化三分监管,探索风险监控、应急处理、专项治理三项机制,形成有特色的保化监管体系。

6、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违法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力争查办有一定影响的大案要案。同时以基药监管为重点,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有序开展基药抽样工作,严厉打击假劣药械违法犯罪行为。

7、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办好“道德讲堂”,扎实开展“运用国学经典、塑造道德药监”教育活动。强化药监志愿服务品牌建设,以药监志愿服务为平台,深入做好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工作。加强药监文化建设,加强党建工作,努力营造进取勃发的工作氛围。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估机制,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不断深化用人重品、用人重绩的选拔机制,着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用人环境。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惩防体系建设,深化行风政风建设,着力构建长效监督机制。

第5篇

一、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各镇、各区(园)、市各有关部门要依据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按照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事权,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新的法规、规章,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制度,着力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效能,促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规范化、程序化。要强化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是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二、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

1、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严格按照产品配方使用原料、按工艺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按规定要求标识标注包装说明书,严格要求生产企业自觉把好质量安全生产源头关。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各项质量安全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原料采购管理,强化原料进厂检验,严禁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的原料,严禁非法添加行为。

2、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监管。重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进销台帐记录等内容,督促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货检查验收、产品进销台帐登记等制度,把好产品货源质量安全关,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确保市场产品安全。

3、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确保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60%;对高风险产品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开展突击检查;对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及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开展“飞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使用假冒伪劣原料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暂停生产经营,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并采取责令下架等行政措施。

4、加强标签标识和广告监管。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商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规范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标示的内容,从严查处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广告牌等媒体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测检查,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宣传材料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普通食品通过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宣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行为。

三、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打击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保健食品原料、生产工艺、配方是否按批准内容生产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或来源不明的原料、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或配方)行为,加大对成分可疑保健食品抽检力度。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非法添加专项检查,严查企业不按批准或备案产品配方生产化妆品或违法使用禁用物质、超量使用限用物质行为。

2、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活动。严格规范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行为。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严查化妆品使用虚假批准文号(备案号)或在产品标签、包装及说明书上使用医疗术语和夸大功能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3、组织开展无备案产品化妆品企业专项检查活动。摸清企业产品生产情况,督促企业执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制度;检查企业产品工艺配方及使用原料有无使用禁用物质、产品是否经过检验出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组织开展高风险产品专项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安全隐患较高产品、产品原料、委托加工行为检查,尤其要加强价格昂贵、原料有限、动植物提取物、标示进口原料、缺乏特征性质控指标等保健食品生产原料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假冒伪劣及不按标准规范、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

四、严格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准入

一是指导企业开展产品及企业许可清理换证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保健食品及保健食品企业生产许可和化妆品企业卫生许可清理换证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指导企业按时完成产品清理换证和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二是落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临时生产许可制度。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临时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落实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领条件,指导企业保健食品临时生产许可证申领工作。三是协助实施产品及企业许可工作。对申请注册和再注册的保健食品,协助上级部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请生产许可的企业,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条件和良好生产规范,指导企业按规范进行改造,帮助其申领生产(卫生)许可证。

五、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监测评估

一是进一步健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积极推进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风险监测网、监测评估网。定期开展风险监测,逐步做到抽样检测常态化、风险监测规范化、质量评估制度化、安全预警公开化。二是认真完成风险监测任务。认真落实2016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评估工作任务,着力对风险程度高、不良反应多、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以及消费者关注、易违法添加药物和禁用物质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扎实做好风险监测结果的总结分析,正确评估市场状况。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要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对该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开展隐患排查,进行风险评估,做好风险防控。三是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积极开展调研,制定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建设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指导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医疗机构上报不良反应信息,扎实开展不良反应信息汇总、分析上报工作,逐步形成系统、科学、完善的化妆品不良反应检测网络。

六、加快保健食品化妆品技术能力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局《关于加快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能力建设,积极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监管工作电子化、网络化。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七、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教育

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等各种活动,通过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的社会氛围。强化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监管人员业务素质。要加强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澄清虚假宣传和炒作,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保健理念。

第6篇

一、全面推进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对行业组织和食品工业企业的指导,巩固前二批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果,确保年底前所有乳制品企业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2016年,各市经信委要结合本地区食品工业实际,重点在酒类、肉类、调味品及休闲食品行业中,认真组织开展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企业数应不少于5家。规范诚信体系评价工作,做好跟踪监督审核,确保诚信管理体系运行质量。

(二)完善诚信制度机制。加快建立“政府部门指导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实施、食品企业自觉参与、诚信责任有效落实”的诚信管理体系运行机制。编制统一的文件化诚信管理体系模板,出台操作性强的诚信管理体系建设的文件化标准体系样本。增加咨询服务机构数量,形成竞争机制,提高咨询服务质量。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促进诚信信息互通互联。加大对建立并运行诚信管理体系企业的扶持力度,给予在品牌宣传、技术改造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优先支持。惩治失信食品工业企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黑名单”发布工作。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工业企业诚信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诚信氛围。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专家队伍、企业诚信管理人员(内审员)和咨询机构人员的培训工作,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二、加强食品行业管理

(一)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快推动国家和我省有关食品工业“十二五”规划实施,积极落实粮食加工业、马铃薯加工业、肉类工业、制糖工业和葡萄酒行业发展规划,认真完成规划中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着力协调解决食品工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二)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强食品生产环节技术、装备及发展趋势的跟踪和研究,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装备对产品进行改造和升级,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支持企业加强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及工信部有关支持食品企业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和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建设等专项,不断提高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综合实力。

(三)推进食品高端发展平台建设。组织召开食品高端发展研究座谈会,修订完善《省食品高端发展协同工作平台管理办法》,促进产业高端化发展合作交流,促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校与食品企业间资源整合,积极探索推动我省食品产业高端化发展的实践方式。

三、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信部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引导食品行业自律,倡导“企业诚实守信,产品质量第一,生产者对消费者负责”的行业风气,不断强化食品企业及从业者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配合省食安办继续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支持与监督的积极性,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消费的信心。

(二)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培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食品企业负责人、关健岗位人员和食品安全师培训认证工作,举办食品安全师培训班,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推进大型食品企业加强内设食品安全监控机构建设,为企业食品加工生产质量安全把好关口,不断提高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水平。

(三)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服务于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为抓手,提升食品安全服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与食品药品安全有关的非法生产行为。

四、推进食品品牌发展战略

(一)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培育。强化企业品牌意识,促进企业品牌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品牌竞争力。调研摸底省内食品产业集群及工业企业品牌及建设情况,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和优秀龙头食品企业工作。组织已获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和全国优秀龙头食品企业的县(市、区)和企业参加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创新发展研讨交流会。

(二)打造长三角名优食品品牌。认真组织“长三角地区名优食品”产品申报及评审工作,集中展示已获“长三角地区名优食品”,不断构筑长三角地区品牌战略平台,增强企业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能力。组织开展“白酒创新产品”鉴评活动,召开保健食品专家座谈会,引导食品行业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新,全面提升省名优食品质量和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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