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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6-08-05 10:22:0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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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第一篇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迁

安字[2016]14号),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素质,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

生产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六月份开

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强

化安全理念为重点,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

一步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为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

稳定发展提供强大的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30日。

四、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

展,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五、重点活动安排

1、广泛动员,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6月1日—3日)

1)6月1日前,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宣传挂图、

横幅悬挂于厂区醒目位置。

2)各单位要开好动员会,反映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及安全会议

台帐中。

3)厂区板报、宣传栏等位置要体现“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内容,

做到广泛宣传,确保活动人人皆知。

4)各单位领导要关注动员阶段的组织情况,主要领导干部要实

时监控。安全部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检查动员效果。

2、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及宣传教育周(6月4日—10日)

1)组织放映一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题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

析,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要求参与单位上交5篇警示教育学习心得

(电子版)。

2)组织一次职工家属“亲情助安”活动,邀请职工家属参观公司

生产现场,实地感受亲人工作环境,介绍公司如何落实保障职工安全

的各项措施,听取家属意见和建议,形成家企联动、共同促安的机制。

3)开展一场以“守护生命”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引导参赛职工结

合自身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激发所有职工形成“生命至上”

的安全生产理念,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习

惯。

4)配合市安监局做好以下安全文化活动:

① 积极参加“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唐山市安监局

组织要求到唐山发放宣传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

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② 向各单位征集优秀安全文化作品,参加“安全文化精品展”、

安全生产征文大赛等活动。安全文化作品和安全生产征文各单位推送

每种不少于三份的作品,形式内容不限(摄影、影像作品、书画、动

漫、平面宣传画、文学、歌曲、微电影等),要求能结合公司安全生

【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产实际,从不同角度展示、宣传我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取得的良好成果。

(具体作品要求见附件)

③ 参与全民答题活动,形成全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

素质的热潮。

3、隐患排查专项行动(6月11日—15日)

1)公司将于6月11日-15日组织一场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指导

各生产单位如何按照上级检查的新模式进行深入的隐患排查,并结合

各生产系统特点、排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总结隐患排查重点方向。

2)各单位厂(部)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进行一次系统的内部隐

患自查活动,发动全体职工,针对生产岗位、班组、工段存在的安全

隐患和问题,集中解决和消除。各相关单位在6月20日前将隐患自

查自改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上交安全部。

4、安全技能比赛及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6日—20日)

1)公司将组织一次安全技能比赛,采用理论知识和岗位实际操

作相结合的方式,来检验和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能,形成学习安全

技能,争做安全标兵的浓厚氛围。

2)各生产单位要针对各自生产特点,及迎接上级检查的“四个必

查”要求,认真组织好应急救援演练(主要是班组级现场处置方案的

演练),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6月

10日前上交预演相关安排、材料;6月17日前上交演练总结及影像

资料。

3)公司将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实地演练检验

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各部门、各

岗位人员的应急协调处置能力。

5、“隐患等同事故、违章等同事故”的执法检查(6月20日—24

日)

1)公司将联合主要部室及重点分厂主管安全的科长结合各单位

上交的自查自改情况及危险源点分布情况进行一次综合性的隐患排

查活动,主要侧重各单位现场作业安全情况、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职

工作业行为、外委施工单位作业现场、隐患排查体系建立健全情况等

方面,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单位将进行通报处罚。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不

断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强化门禁管理和消防安全的管理。对锅炉、制

氧系统、煤气柜、煤气管道等重大危险源组织一次专业性安全检查,

并结合夏季、防汛等重点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归纳梳理问题、明确

改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

6、总结评比(6月25日—30日)

1)6月30日10:00前,各单位安全员要将本单位动员会影像资

料、各项活动组材、“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以书面材料形式上交安全

部。

2)安全部将对生产单位进行评比。

【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7、6月份重点工作推进

1)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三项制度”进行回头望,完善修订安全

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于6月25日前自行【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组织评审后装订成册。

2)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对较大风险岗位进行危险因素辨

识,根据《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

内容,逐一分解、层层落实,做到“一岗位一清单”,并培训员工熟练

掌握。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强力推进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各单位要围绕“强化

【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条主线,把本月各项活动作为

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实。

2、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力求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班前

会、班后会、周安全活动会、安全专题会及黑板报、宣传栏等对职工

进行宣传、教育,要组织职工大张旗鼓的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事

故防范意识教育,将“隐患等同事故、违章等同事故”的安全理念深入

人心。

3、加强督导,深入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月”活

动高效开展。

活动期间,公司安全检查小组将深入到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以

便及时掌握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公司对活动组织不力、宣传教育不

到位的单位予以处罚。

活动期间,各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公司将根据《安全管理考核办

法》从重一级处罚。

各单位在接此通知后,要部署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事项,

积极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表

2、安全文化作品征集内容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清单

2、安全文化作品及安全生产征文的内容要求

1) 书画类作品

① 作品必须紧扣活动主题。

② 美术作品:国画,尺幅不限,竖幅。

③ 书法作品:尺幅不限,竖幅,书体不限,草、篆等不易识

别体须另附释文;篆刻作品不少于8方,附边款2至4方。

2) 摄影类作品

① 作品要紧紧围绕主题,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

贴近生产生活,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巧妙、生动地宣传安

全常识、安全技能和安全理念。

② 作品必须是原作,黑白、彩色均可(不能是电脑合成作品)。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第二篇

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科室、区队: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河南省安委会、河南能源、永煤公司要求,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现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系列宣教活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强化基层基础,促进落实安全责任,大力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素养,为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营造积极舆论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董事长 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

成 员:各科室、区队负责人【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检科,于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系列宣讲活动

1、6月1日早调会由公司主要领导对活动月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宣布安全活动月活动正式启动。6月1日上午综合办在工业广场组织千人签名活动,在矿区显著位臵悬挂“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横幅,调度室在联建楼LDE电子屏滚动显示安全活动月有关内容。

2、将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综合办利用报纸、办公网等主流媒体及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

3、开展全员话安全活动。一是开展“科队长论安全发展”活动。由综合办组织采访公司全体队长、科长,讲一讲自身对公司安全发展方面的认识,教育引导全公司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二是开展“说说你的心理话”活动。通过在矿区、班车采访等形式,让职工说一说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和看法,让全体职工共谋安全发展策略。

4、综合办在公司OA办公网开辟2016年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论坛。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以图片及文字形式总结发表。实时记录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开展情况。安检科负责监督,对未及时上传的单位进行通报。

(二)举办“一日两面三cha四周”系列活动

1、“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由安检科组织生产科、调度室、通防科、机电科、人劳科等单位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积极推介“XX”微信平台。通过宣传展板、发放微信名片等方式使公众了解“XX”微信平台,向关注微信公众号并将咨询日活动照片分享到朋友圈的职工现场赠送小礼品。“XX”公众微信号关注人数力争突破500人。二是设宣传咨询点。做到“四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为公众答疑解惑。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开展广场咨询活动,面向广大职工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推广“安全管理双基建设”QQ群,统一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逃生自救、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进一步推动全公司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照片,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和公众号平台安全信息等分享到朋友圈、QQ空间,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2、安全生产正反两面活动。

一是开展正面面区队管理交流活动。安检科抽选正反面各1个区队召开现场交流会,并在在安全办公会中让标杆区队汇报取得成绩的先进经验供大家学习借鉴,让落后区队深刻剖析存在问题背后的原因,汲取教训,拿出具体整改措施,对基层区队安全工作起到激励和鞭策作用。二是开展正反面个人评选活动。一方面综合办开展“安全卫士”、“安全标兵”评选活动,评选出1名“安全卫士”1名安全标兵。成绩突出的,推荐永煤公司。另一方面安检科对典型三违人员、习惯性三违人员、重复性三违人员、发生工伤个人纳入个人黑名单重点管理(月底模拟心智培训)。【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3、安全管理三cha活动。

一是开展安全隐患检查活动。以“身边隐患随手记”形势。动员组织职工查找身边的不安全隐患并反馈至信息站,安检科经分类梳理后按照隐患质量每旬评选10条,对隐患发现者给予适当奖励,提高全公司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开展职工思想观察活动。针对6月份存在天气燥热、麦收等关键时段,各包保小组成员月度内必须至少深入包保区队5次,重点观察出勤职工是否有精神不振、酒后上岗、带病上岗、思想波动人员,保证人员岗到、心到。三是现场管理“找茬”活动。由综合办跟踪一线班组,用摄像机对生产过程进行实时拍摄,拍摄的视频(或者由安检科选择信息日报中的典型隐患或违章)分享至微信平台,所有员工对照上级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来“找茬”(找出违反违章制度的条款),并对发现问题准确的员工给予奖

励。通过“找茬”活动,“晒”出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习惯性违章行为,并营造全体职工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4、安全生产“四周“专题活动。

一是法律法规学习周;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重点是加强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的宣传学习,组织新《规程》学习考试工作。培训中心组织开展技术人员讲座活动。各专业开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基准培训。各专业按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重新修编《操作规程》。二是安全事故警示周。安检科在多功能厅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违章作业害人害己》等警示教育片,参会人员针对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各单位根据事故情况举一反三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国受警示”。安检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也可在安全办公会中),通报上半年公司事故简况,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用数据警醒各单位安全生产意识。三是职业卫生防治周。(或安全生产科技周)。人劳科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要内容,通过咨询日、办讲座、展览展示、媒体宣传等方式,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周活动。通过此项活动,推动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提高社会公众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四是应急救援演练周。根据6月份天气特点,调度室组织一次雨季“三防”矿井防淹井应急演练。抽查一次应急值守情况、排查一次应急设施问题和隐患、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总结评价。由保卫科牵头组织一次地面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机电科开展地面

2016工商局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第三篇

为切实提高集贸市场监管水平,全面打造消费安全集贸市场,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集贸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市场实际状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集贸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深入开展以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不公平竞争行为,确保上市商品质量,人民群众能够放心消费,进一步促进市场的规范化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市场无证无照经营、交易行为混乱的问题。在整治活动中要把做好市场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更好地净化、美化市场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为把我区建设成为优美、整洁、文明的现代化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重点

此次整治活动以区各市场为整治范围,重点放在城区各类农贸市场,将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经营者自律和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探索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以保护诚信经营、打击欺行霸市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重点内容,以各农贸市场为重点整治领域,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证照管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短尺少秤、掺杂使假、强买强卖等不法行为。

三、主要措施

各工商所作为辖区市场监管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各类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直接负责,分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也将协调组织各科室成立专项整治执法队伍,负责对重大违法案件及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

(一)清查经营主体,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各市场主办单位和市场内的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遍清理检查,认真按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其主体资格,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经营资格不完备的限期补办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违法经营的,依法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各市场开办单位明确,相关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认真开展规范化文明诚信市场创建活动。设立宣传栏,对各项相关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责任、文明规范化诚信市场标准及上市商品各项规范进行公示。

(三)农贸市场划行归市。布局科学合理,商品摆放整齐,无店外、摊外经营;实施定期检测,确保农产品安全;活鸡宰杀、鲜鱼、肉类、熟食等重点摊位和业户,严格卫生管理,达到有关食品行业卫生标准和五小行业卫生标准。市场环境整洁。市场内地面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垃圾中转站或垃圾箱外观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乱扔乱倒、乱贴乱画现象;市场下水道畅通无淤,场内无积水;市场公厕有专人保洁,卫生良好。

(四)强化上市商品监管,确保质量合格安全。严格检查上市商品的质量,认真开展菜单式巡查工作,重点查处销售无生产合格证、无经营许可证,无质量合格证商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禁止上市销售的变质产品、失效产品等。同时,组织对集贸市场中的重点商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对不合格商品逐出市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综合环境。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短尺少秤、坑蒙拐骗、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章行为。对市场内的“肉霸”、“菜霸”、“市霸”等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惩处。

(六)健全落实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落实市场日常巡查制度、市场预警制度、“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制度,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制度、网格化监管制度,认真做好市场检查工作,积极受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时间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由各工商所会同市场主办方对市场经营户进行调查,并填写调查信息表,及时掌握市场经营户状况,分类开展市场秩序整治。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科(室)工商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各类市场逐个进行整顿治理,深入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市场整治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抓出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分局将对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工商所也要适时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工作到位。同时将本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后上报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分局成立由盛宏才副局长任组长,消保科、监管科、经检大队、监察室、办公室、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城区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消保科,并成立以消保科、经检大队、监管科为骨干的专项整治队伍。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大要案件,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

(二)明确职责,严肃纪律。各单位在市场综合整治行动中,要按照分工,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岗位责任制”,对于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监察室要及时调查,严肃处理。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对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分局将组织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016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第四篇

县商务局开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为保障鲜肉和肉制品消费,结合我局职能,现制定县商务局开展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强化生猪产地和屠宰检验,严惩出售和屠宰病死生猪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肃查处未履行审批程序先行开工建设、未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先行投产运营以及出借、转让定点屠宰标志牌和证书的行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严把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准入关,加大对生猪私屠滥宰和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加工、出售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查验、来源和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病害生猪及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净化肉制品市场。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生猪产品是我县居民日用肉类主食之一,各屠宰企业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做好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具体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确保生猪产品万无一失。

(二)严格生猪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厂(场)按照规定建立屠宰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把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无害化处理印章以及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生猪肉产品“两章两证”上市流通的规定。全县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的肉品必须具备“两章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方能出厂(场)流通。如有不按照规定使用或伪造、屠宰、买卖、租用、转借屠宰标志和证章的,以及不按照规定建立台账记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严禁生猪注水、制售病害肉、使用注水肉、病害肉等屠宰违法行为。

各屠宰企业严禁在生猪屠宰之前、过程中对生猪注入有害物质,对注水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要坚决取缔,对在厂外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注水时掺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严格把好入厂(场)生猪关。

对入场生猪,一是认真做好生猪入场监督查验。查验入场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严禁无免疫耳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入场,严禁染疫、疑似染疫生猪入场。二是认真做好宰前检查。生猪屠宰前2小时应按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查栏,严禁病害生猪入屠宰间。三是与屠宰实施同步检疫,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四是做好检疫全过程记录。

(五)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制度公开“上墙”,及时更新时效性内容,坚决落实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检查企业“屠宰生猪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是否如实记录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是否建立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对病害猪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落实禁止从“瘦肉精”高发地区进购生猪和12小时静养待宰等制度要求,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的做到整改。企业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六)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有关规定每月3日前向我局市场秩序科报送上月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月报表和光盘,光盘必须是全程录像。不按时报送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月报表的,报送的数据不认真核实甚至弄虚作假的,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资金结算时,报送的光盘不合格,均视为无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时间安排

5月12日—5月19日为自查自纠阶段,5月20日—6月1日为清理整顿阶段;6月2日—6月5日为检查验收,规范巩固阶段。

2016食药监局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篇
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第五篇

第1篇

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根据区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载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推进“五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活动时间与组织形式

“安全生产月”集中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活动主题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区安委会安排部署的集中活动,切实开展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警示周活动

于6月份第一周组织全局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从6月1日起,以局网站、简报等为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日活动,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电话、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6月下旬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组织开展应对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活动,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三)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排查,对药品的购、销、存、及使用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全面排查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导涉药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要查摆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四)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高风险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活动,以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等集体性食堂和农村聚餐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案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开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以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单位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销售的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为主要检查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活动,扎实开展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确保不出任何安全问题。

(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组成服务队,深入到村、社区、校园和食品药品经营单位,采取开展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排查等形式,向执法对象和基层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全面部署,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立足创新,务求实效。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善于总结以往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突出特色,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活动实效。

第2篇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局、市局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严厉打击“四非”为主要内容,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以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在全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保健食品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二是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三是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四是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五是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履行市场开办责任导致肆意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主要侧重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二是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主要侧重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二是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三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5月下旬至9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紧密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工作必须于8月31日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工作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

按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指南》,组织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尤其要对辖区内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增加检查频次。检查可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并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息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表》。检查中要以经营保健食品的大中型超市、商场、保健食品专营店和药品经营单位为重点,以减肥、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降压和改善睡眠类等易被添加和阿胶类、鱼油类等消费量大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检查保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合法,标签、说明书标示内容与批准内容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是否存在经营假冒、非法添加或声称未经批准功能的保健食品等为重点。

(二)案件查办阶段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检查整治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大媒体宣传的力度,在局网站将设立“打击‘四非’专项行动专栏”,对好的做法和经营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宣扬,并设立“曝光台”,对监督措施不力,知错不改的企业进行曝光。要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必要时可请公安提前介入。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做好诉举报热线的接听、受理、答复等工作,做到举报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查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监管队伍、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杨继康通知挂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专项行动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检查走过场、查处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保健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三)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报送。与市局、各县、区局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3篇

市人大、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市“两会”期间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市“两会”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代表驻会酒店及周边餐饮店食品购销,储存,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餐饮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监管责任,提升全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对本区域尤其是驻会酒店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工作重点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项目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健康体检的检查;二是完善餐饮器具消毒设施,规范操作及消毒记录;三是对餐饮单位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餐饮单位严把进货关,并按要求登记进货台账;四是加强对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的监管,要求餐饮单位提供供货者资质及餐饮具检验报告单。对不能提供上述资质证明和检验报告单者,现场予以取缔并立案处理;五是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完善“三防”设施,规范灭蝇灯悬挂及使用。六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监督,前厅严禁使用煤气罐,后厨设立煤气罐房者,须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予以取缔。七是加强夜间烧烤的整顿整理,督促引导夜间出店占道烧烤者进店规范经营。

(三)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各种宣教培训,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明确餐饮业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餐饮业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四、工作要求

要以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统筹兼顾、周密安排,针对本区域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加大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切实把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4月1日至11月10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4月1日—30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情况,在旅游旺季的学生暑假和“五一”、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9月30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日—11月10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及时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2016关于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建设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肉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第六篇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镇辖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畅通”、“平安”建设,切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行动,全面增强辖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2号)和中共开县委员会办公室、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委办发[20]7号)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年4月至12月底,在全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及建设活动”(下简称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并形成长效机制,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及安排部署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为主线,突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广泛发动,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构建大宣教格局,营造大宣教声势,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严格、公平、公正执法,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突出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各类问题;坚持软件与硬件建设并重,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科学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文明交通安全畅通长效机制,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镇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1、总体目标

到,全镇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实现交通畅通、有序、良好的目标。

2、具体目标

机动车驾驶人守法率达到95%;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感达到95%以上,社会各界对“畅通”和“平安交通”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1)“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得到全面遵守。即全面遵守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2)“六大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即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得到根本遏制,实现车不乱行、人不乱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

()“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或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全面消除。

()“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进一步完善。即小城市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农村公路基本安全设施、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

()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观。小城市城区主干道行人守法率达75%以上,违法停车率控制在2辆/5公里以下,让行标志线守法率达90%以上。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了镇文明交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刘长杰同志任组长,谭晓霞(镇人大主席)、张永凤(镇纪委书记)、周国英(副镇长)、陈克光(副镇长)、刘若飞(副镇长)、周帮亚(政法书记、副镇长)、黎丹(组织委员)、王云东(宣传委员)、王伦宏(统战委员)、刘杨(党委委员、文化服务中心主任)等同志任副组长,各村居(委)会主任、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安监办)、纪检监察室、财政办、城镇管理办、经济发展办、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水务服务站、规划所、市政环保所、交巡警中队、派出所、教管中心、广播电视工作站、工会、团委、残联、妇联、司法所、第二人民医院、弘顺运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监办),由周帮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安监办、派出所、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教管中心、规划所、市政环保所等部门抽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共同推进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具体负责全镇的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他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门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为有效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其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镇党建办:负责组织开展党员文明交通活动,将此项活动纳入创先争优活动讲评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镇党政办、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发动和报道工作;负责在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文明交通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全力营造文明交通浓厚氛围。

镇财政办:负责文明交通建设活动所需经费的组织和落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镇综治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推动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内容。

镇安监办:负责将“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全镇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负责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协同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路检路查、纠违活动;督促责任单位开展道路隐患整治。

镇纪检监察室:牵头对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履职情况实施行政监察。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对农业机械和农用车辆驾驶人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对上路行驶的农用车辆和驾驶人实施安全监管。

镇规划所、市政环保所:负责加强对道路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减少对交通的影响;负责对场镇和客运站场停车秩序管理;负责对辖区镇、村、社道路的安全隐患、标志标识的规化和督促落实。

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全体师生开展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落实校园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交巡警中队和派出所:组织开展辖区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强化道路安全监管,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治;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将交通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内容。

镇总工会:负责组织全镇广大职工参与文明交通活动,将文明出行纳入“职工之家”、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奖章等评选活动内容,列入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的内容。

镇团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年文明交通活动,充分发挥青年自愿者的带头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学习文明交通知识,担任文明交通宣传员,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参与公益交通宣传活动。将开展文明交通建设活动纳入“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活动内容。

镇妇联:负责组织全镇广大妇女参与文明交通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关爱家人”宣传教育,将文明交通行动纳入教育讲座、妇女就业培训和巾帼志愿服务内容。

各村(居)委会:负责组织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文明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实施对本村(居)委会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负责本辖区内村、社道路的交通环境改善。

其他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的教育管理,组织职工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提高文明交通意识。

三、工作步骤

文明交通建设活动从20年4月起至12月止,分为部署发动、普及整改、总结提高、考核验收四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年4月至6月10日)

镇政府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有关部门协调会,以及干部扩大会,对此项工作作全面部署。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也要相应作好动员发动工作。重点是按照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活动声势,集中宣传各类交通行为中存在的“六大交通陋习”、“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突出的交通违法问题,促进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努力提高行人、机动车守法率。

(二)普及整改阶段(20年6月—12月)

1.20年6月1日—6月15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建立强化文明交通活动工作责任制,并按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

2.20年6月16日—8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实施文明交通活动,播放文明交通宣传片和文明交通提示语滚动字幕,在主要路口、繁华路段、建筑工地等人流、车流集中路段,利用宣传栏、护栏、墙体、围墙、临时护墙、交通标志等广泛宣传文明交通。

3.20年9月1日—10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结合“畅通”、“平安”等创建工作,完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减速设施等方面的检查排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提请有关部门完善设施、治理隐患。

4.20年月1日—12月31日,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小结,掌握工作动态,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发掘、宣传典型事例和人物,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先进典型的选拔、树立活动,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和工作方法,领导小组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阶段性表彰奖励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6月)

1.1月—5月,各村(社区)及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通过开展执法宣讲、座谈交流、实战演示等方式,形成“学习典型、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执法管理能力和水平。

2.206月,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巩固前阶段实施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回头看,进一步总结和巩固文明交通活动工作成果,提炼成功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

(四)考核验收阶段(7月—12月)

7月—9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指数测评工作,将测评结果纳入对各村(社区)及各部门、单位工作的考核内容。

10月—12月,迎接县领导小组的检查、考评。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强化文明交通行为教育。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采取专题讲座、征文、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使广大公民不断增强“关爱生命、文明出行”意识,明确文明安全出行的基本要求,逐步养成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交通、公安、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教育,落实违法、事故信息抄告和通报制度。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文明交通教育引导。要抓好《公共安全教育纲要》的贯彻落实,全面落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深入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巡讲活动。要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使文明交通行动家喻户晓。

(二)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和管理设施。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管理设施隐患,为文明出行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要重点完善小城市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通行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以及残疾人驾车无障碍设施。进一步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的设置。对一些交通比较突出的公路、城区道路,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重拳出击,强力整治交通秩序。各村(社区)及公安、交通、农机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管控力度,适时开展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以创造良好通行秩序为目标,以道路交通秩序混乱、易阻塞路段为重点,要对非机动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货车超限超载及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强化交通执法技能、公共关系建设培训,提高交通秩序管理、事故处理执法水平。要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强化执法管理,公平、公正和规范执法,提升队伍执法形象。要创新服务模式,继续推出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整治,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教育一批不文明交通的行为人,曝光一批不严格管理导致交通堵塞和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社会单位,达到以儆效尤和惩戒效应。

(四)严格奖惩,加大文明交通考核力度。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一年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文明单位”的创建资格,并扣发或取消有关单位的工作年终目标考核奖:一是出现单位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不按交通指示信号灯行驶(闯红灯)或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次(含)以上、醉酒驾驶1次以上的;二是出现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2次(含)以上或引发的重大事故1次以上的;三是本单位道路交通(或运输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1次以上的;四是因管理部门或执法人员失职、渎职和行风廉政出现问题而违法犯罪的;五是本单位交通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累计3次以上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五)营造氛围,大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开展好“百万党员、“百万网民、“百万驾驶员”、“百万师生”、“百万农民”、“百万游客、“百万食客”、“百万职工”、“百万青年”、“百万妇女”文明交通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奏响文明交通主旋律。要积极推广开展“排队日”、“让座日”活动,引导群众从规范自身交通行为做起,自觉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广泛开展好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聘请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好的知名人士担任文明交通形象大使、交通安全宣传员;充分发挥村(社区)的作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交通违法劝导活动,把“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促进全民参与,共同管理,充分体现“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作为提升形象、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举措,作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推进“畅通”、“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列入重要日程。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将查找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确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工作督查、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措施,督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示范带动,接受监督。各村(社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及基层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文明交通行动的模范,积极主动投身到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各项活动中去,并教育管理好干部、职工,为广大群众做好榜样。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并赋予其相应权限。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个人诚信系统,建立机动车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三)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对重大交通隐患、违法违章情况,各部门要相互通报,加强协作,并充分发挥行政职权内的审批权限的管控作用。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措施和建议于每月24前以简报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督导推动作用,通过督检督查和召开现场会、汇报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指导督促、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交流方法,促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对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任务不落实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下达《督办通知书》进行督办。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导致本单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启动行政问责机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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