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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2016-08-04 11:01:4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质监执法改革方案(共6篇)立足本职,加强创新,规范质监行政执法立足本职,加强创新,规范质监行政执法近年来,各级质监部门都把行政执法工作当做执法兴局的重点来抓,各级部门齐心协力,抓住社会发展机遇,推动了质监事业全面发展。但不可否认,质监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希望执法人员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执法中遇到的困难,排解执法不足,为...

立足本职,加强创新,规范质监行政执法
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第一篇

立足本职,加强创新,规范质监行政执法

近年来,各级质监部门都把行政执法工作当做执法兴局的重点来抓,各级部门齐心协力,抓住社会发展机遇,推动了质监事业全面发展。但不可否认,质监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希望执法人员保持清醒头脑,克服执法中遇到的困难,排解执法不足,为强化依法执法,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做出自己的努力。

作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重要组成部分的质监行政执法工作,担负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任,从当前的情况来看,质监执法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执法定量不准,运用法律法规不当。由于质监系统在执法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众多,有些法律法规相互交叉,一些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对繁多的条款不能正确理解把握,小错大罚,大错小罚等情况时有发生。表现在执法活动中不能正确区别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罪与非罪的界限。二是执法程序不清,随意性较大。有的执法人员不注重按法定程序办事,重法轻程序,嫌麻烦独立办案执法,执法人员想当然地认为,简易程序就可以“一简到底”,在执法中三步并作两步走,不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理由等便直接进行处罚,使被处罚人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被“简易”掉,如了解执法人员身份的权利,当面被告知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的权利,当 - 1 -

面陈述与申辩的权利等。三是执法者违法,侵害企业和人民的利益。少数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证据意识淡薄。四是服务意识淡薄,以罚代管现象普遍。大部分执法人员注重发现问题,轻视解决问题。把处罚作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不主动靠上去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使得有些问题久拖不决,有些老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又出现,给了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和个人钻空子的机会,损害了质监系统的形象,阻碍了市场经济的规范和发展。

针对质监执法过程中的不足和问题,我建议从以下方面下工夫,做出相应改进措施,提高执法的法制性科学性规范性,提升质监系统的整体现象,推进质监事业发展,不断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一.统一和提高执法人员对质监执法的认识

质监执法作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因此各级质监部门执法过程中首先要有法可依,熟悉相关法律知识,对所办案件要了解和熟悉相关法律依据;严格控制和掌握自由裁量权,制订规则,细化自由裁量标准,并建立监督机制,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制度化,并不断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者综合素质。

质监执法要紧贴政府思路,为地方经济发展不断作出贡献。行政执法履行政府监督职能,是代表政府执法,因此必 - 2 -

须紧贴政府思路,因此必须规范当地企业良性发展,严格检验,规范企业生产。

必须提高严格管理、严格执法认识。严格执法是对执法部门的基本要求,所有执法单位、全体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必须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查处假冒伪劣案件法律法规性强、政策性强、纪律性强,必须严格管理,经常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观念、职业道德,职业业务技能、思想作风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使每个执法人员办理的每个案件都在严格的管理之中,保证依法办案,严格执法。

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常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认真领会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接受上级部门指导,提高办案透明度和社会满意度。

严格内部管理。细化执法职责,落实责任明确化、具体化,发现问题共同探讨应对,及时处理。

二、加强质量技术监督文化宣传,营造执法氛围

经常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并借助公益广告、社会广告等方式,使质量观念深入人心,提升质监部门社会现象,争取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培养群众成为企业质量技术的监督人。并能解决质监执法过程的配合问题,减少办案难度。

三、质监执法注重搜集证据,提高执法科学性

目前,基层质监部门行政执法取证工作相对比较滞后,取证手段相对单一,设备相对简陋,所取得的证据证明力不强,证据的收集途径有限,因缺乏证据或证据不足造成执法 - 3 -

【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困难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完善搜集证据方法,规范搜集证据程序,进一步加强证据的有效性准确性显得尤为重要。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搜集证据及时迅速,做到不失时机。证据的收集是一份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抓紧进行,务必做到积极主动、行动迅速。责任人为了掩盖违法犯罪事实,可能破坏现场,毁灭证据,各种自然因素也可能破坏甚至毁灭违法现场或违法过程造成的痕迹;保留在人们意识中的有关案件的真实情况的各种印象,也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记忆的减弱而逐步变得淡漠或失真等等,因此执法人员必须在案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积极及时提取有效证据,检查现场,询问证人,掌握案情。

推进质监检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要配置相关检验仪器并加以有效利用。

证据的搜集要合法规范,做到依法执政。证据的搜集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司法解释和规章要求,只有合法来源的证据才被法律认可。因此执法稽查人员在执法搜集证据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将取证工作置于法制轨道,依法取证。

证据的搜集必须客观规范,做到实事求是。领会行政违法的客观性,在证据搜集时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切忌先入为主的主观臆断,也不能断章取义,歪曲事实。在执法过程中,应该不拘泥于形式,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着眼于证据的客观性,尽最大可能搜集最多的与案件相关的证 - 4 -

据,比如相关物证、视听材料、以及证人证言、权威鉴定结论等等,并要善于透过现象抓住本质,认真查明案件的来龙去脉,找到同案件真正密切相关,对查明案件有实际意义的证据。

证据的搜集还要有周密的计划,有的放矢。如果事先没有计划,心中无数,会难以实现预期目的,在质监执法过程中更是如此,执法人员要紧紧围绕违法案件中的“主体”与“行为”两个要件,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执法活动,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做好证据的搜集,能为正确运用法律法规提供有效依据,能规范执法程序,保障执法机关履行执法职责,因此,证据搜集是行政执法中一项重要工作,是为追究责任人责任或是为证明行政相对人并未实施质监行政违法行为奠定基础的工作,是判断和使用证据的先决条件,必须注重证据的搜集工作,从而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

四、全面提升质监执法人员素质

法律是靠人来执行的,法律秩序也是通过人来维持的,要实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首先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利用各种集训和会议机会强化业务知识,尤其要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执法水平。健全考核机制,对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实行执法队伍“准入”制度 。要逐步将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工作纳入制度化管理,通过制订严格、适用的规章制度,促进形成爱学法、善用法、会用法的良好氛围。一要明确教育培训目标,根据本系统执法队 - 5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第二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建筑施工工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建筑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李怀清(副局长)

成员:×××(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长)

×××(建筑业管理股长)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建筑业管理股工作人员)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次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县在建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工程,及各类保障性住房。

四、检查内容:

(一)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工程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等的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情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和施工图审查情况。

(四)工程实体质量情况,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及抗震设防的勘察设计、质量以及【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

五、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好本次检查工作,把政策措施贯彻好落实好。

2、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并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违规操作的坚决给予严格处理。

【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3、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把此次活动与“安全生产年”的部署要求相结合,建立完善体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夯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六、时间安排

从5月2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分二个阶段实施。

(一)检查实施阶段(2011年5月20日至6月10日)

(二)督促整改阶段(2011年6月10日至6月20日)

2016强化法治质监建设工作方案
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加强权力运行的规范和监督,有效提升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质监的目标:

1、法制教育扎实深入,全市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

2、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逐步建立,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

3、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健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取得明显成效,行政审批服务效能明显提升;

4、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5、行政监督制约和行政问责机制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

6、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程序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依法行政教育,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健全普法长效工作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加大学法、用法、普法工作力度,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的制定工作,认真抓好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坚持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制度,切实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要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及考核制度,定期开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讲座,及时组织有关新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要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记入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纳入公务员考核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体系。

2、大力开展依法行政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努力营造宪法至上、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要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要将依法行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行政权力、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切实遵守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的行为准则。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保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全市各级质监部门要健全重大决策规则,健全和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涉及本部门事业发展、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决策事项,事前都要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书、专家咨询、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单位、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必要时举行听证会。重大决策事项都要经过本单位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要建立和完善突发、紧急事件的决策程序制度。除突发、紧急事件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用程序规范决策工作,用程序提升决策质量。

3、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要研究建立重大决策跟踪了解、评估的工作机制。对已发布执行的重大决策,要跟踪了解决策的实施情况,适时对决策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对于违法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并完善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理制度。要杜绝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行“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制度,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模式。

2、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依据、明确职责、定岗定责、检查考核、落实奖惩”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要组织对依法授权开展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法律依据、事项和程序重新进行梳理,查找一些不适应、不符合和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现象,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将法定职责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及执法人员。要采取各种形式,不断完善并认真落实案件质量考核、错案责任追究等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加强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要把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市质监部门要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或者违法剥夺、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本部门法制科室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局务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报地方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查和备案。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要经过听证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优化和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健全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现场审查(核查)、审核和批准、观察员和审查员委派、行政许可公开以及行政许可责任考核追究等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快推进网上电子审批,落实行政许可“八公开”,规范行政许可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强化“谁审批、谁负责”责任制,严格岗位责任追究。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市质监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执法权力,切实履行执法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使用法定执法文书,保证规范执法。要规范裁量权的行使,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样处理;遵守过罚相当原则,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保证公正执法。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明之以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保证文明执法。要继续开展“和谐执法,阳光办案”实践活动,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以依法行政、以理服人为基本要求,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基础,以网上办案、开门审案为手段,以说理式执法文书为载体,逐步构建完善新型行政执法模式,不断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和公开。要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按规定将本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罚没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本部门行政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

6、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要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在转变执法管理方式,提高执法管理效能,打造执法信息平台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案”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动态管理”系统,做到依法优化、统一规范、高效便民,杜绝暗箱操作,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统一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未通过考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要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学习培训制度,通过内部定期培训、委派培训、自学等有效形式,加强质监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学习,加强办案实践技巧的研讨学习,加强廉政教育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整体执法水平。结合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局举办的司法考试培训班,鼓励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8、规范技术机构检验行为。全市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管理,规范技术机构的检验行为,促使其依法办事、依法检验、依法运营。要加强对技术机构的监督,建立监督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技术机构建立健全检验管理检验制度和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强化检验人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做到检验合法、程序规范、数据准确,促进技术机构健康发展。

(四)、加强行政监督问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市质监部门应当健全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期考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责任指标考评、案卷评查、问卷调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追究有关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作用,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部门负责人离职审计等工作,有效保障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

2、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高度重视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监督所反映的问题,要迅速组织研究、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3、建立健全行政问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大力推动行政监察、行政复议、审计等监督方式的衔接,建立科学的行政问责机制。要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完善行政决策的监督机制,对行政监督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以及直接负责的领导人员直至本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增强矛盾化解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质量安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全市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作用,大力倡导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要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认真调解。对调解未达成协议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对依法不属于调解范围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解释,告知其法定解决途径。要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对当事人通过信访方式反映的行政纠纷等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清是非,按照法定程序及时限要求向当事人反馈意见。要研究建立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努力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实现“纷争止、事情了、人气和”。

2、加强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全市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在防范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及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要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手段办理复议案件,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增强复议决定的公信力。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需要纠正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予以纠正。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要确认违法,切实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庇护。

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全市质监部门要建立行政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立案的行政诉讼案件,要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做出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需要出庭应诉的,要指派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必要时,单位负责人要出庭应诉。对本部门法律素质高并有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要作为行政诉讼代理人重点培养。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研究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保证行政争议的依法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市局、开发区分局主要负责人以及市局直属机构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与法制科,负责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日常事务,包括组织实施、情况通报、信息反馈、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监督考核等工作。

各县局、开发区分局以及市局直属机构要结合实际,迅速成立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单位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至少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发现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做到部署工作时明确依法行政任务、检查工作时过问依法行政情况、指导工作时提出依法行政要求,把建设法治质监工作落实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强化保障基础

全市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法制机构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质监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建设法治质监中发挥参谋、助手、顾问作用。县级质监部门要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专职法制工作人员须经法制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制队伍。要舍得投入,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设备和后勤保障。

(三)加强行政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全市质监部门要积极推进质监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确定应当公开、可以公开和不得公开的事项。能公开的信息,一律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公开。对公众申请公开信息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健全质监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要深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建立和规范行政审批服务流程。要加强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建设,方便群众举报投诉咨询。根据实际条件,要设立电子信息屏、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场所和设施,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四)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增强保障能力

全市质监部门要把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工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依法理顺政企关系、政事关系,完善干部人事、财务管理、业务监管等各项规章制度,保障法治质监建设的全面推进。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核任用制度。对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自觉和善于依法办事、在坚持依法办事上做出实绩的优秀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全市质监部门要切实抓好“六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质量月”、“法律六进”和“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等普法宣传活动,使全社会支持法治质监建设,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六)加强监督,抓好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以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则》职责分工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抓好落实和对口监督。市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系统推进法治质监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七)加强总结,有效推动法治质监建设

各单位要定期总结推进法治质监建设的工作情况,每半年向市局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对依法行政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要及时总结,随时上报。通过典型引路,促使全市质监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治理念,深刻领会法治思想、法治价值观、法治精神的内涵,使法治成为我们依法行政的准则,使之成为质监干部职工守法、依法行使职权的自我意识和自觉行为,将法治质监建设不断推向深入。

2016质监局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第四篇

为进一步贯彻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全市作风效能建设暨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以及质监局作风效能建设会议精神,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质监部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制定了深化“锐意创新求突破、务实奋进争一流”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加强作风行风建设,坚持开拓创新,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做惠民生的好事实事,牢牢把握“服务发展”核心主题,推动机关作风再优化、服务质量再提升、工作效率再提速、干部素质再增强,切实在作风行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内容

今年,全系统作风行风建设以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出发点,进一步明确作风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在服务理念、推动发展、服务企业、民生改善、品牌建设、效能提升上实现新突破,以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1、开展“学习十八大,学习新党章”系列活动。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集中培训、知识竞赛、理论研讨、感言征集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全面理解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同时,坚持学用结合,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两会”精神紧密结合,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结合,做到用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开展“服务现代化,机关走前头”活动。按照市里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和党员思想实际,重点围绕“做强产业、改革开放、城镇建设、文化繁荣、生态文明及民生幸福”等六个方面工作,开展“服务现代化,我该怎么办”大讨论及“服务现代化、岗位建新功”等实践活动,引领广大党员认清发展大势、打破陈规陋习、推进思想解放,找准服务现代化的着力点,努力为全市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3、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纠风治乱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检验检测领域突出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重点纠正涉及食品安全等关系到质监工作领域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4、深入开展“清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涉及行政和检验检测的收费项目,研究涉企收费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和超标准收费,坚决取缔违规收费项目,坚决查处“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5、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增创五方面新优势,取得六方面新成效”,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在品牌、标准、计量、检验检测等方面进行重点服务,采取有效措施,为总部经济企业、上市公司、成长性新兴产业企业,提前介入,主动、及时地提供优质服务。强化、完善“三联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整合质监资源,构建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支持和保障,不断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6、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围绕检验检测园和省运动器材检测中心等重要工作的实施,建立工作互动机制,加强工作互动、协调配合,形成重点项目快速推进的合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对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协调、妥善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任务要求快速下达、快速落实、快速反馈,提高工作效率。

7、推行行政审批便捷化和政务公开常态化。做好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非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推行政务公开常态化,抓好诸如食品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公开,提高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质量。

8、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认真实施法律法规,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违法行为。

9、提高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完善权力运行程序,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利用电子监察等信息系统平台,重点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0、开展“双挂钩”服务活动。挂钩乡镇和企业,帮助它们解决生产、技术、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对企业实施重大项目辅导、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警示、违法行为纠错等行政指导,做好重点企业的标准、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11、开展“开门评机关”活动。坚持“请群众评判,让群众满意”的工作导向,继续做好“千人千企评机关”民主评议活动和“年中民主测评”活动,让企业、基层和群众的评议意见成为改进机关作风与效能的原动力。加强作风行风建设的动态管理督查,聘请行风监督员,增强质监作风行风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围绕“亲民、便民、为民”的服务宗旨,做好“12365”举报热线、“12345”便民服务热线、“寒山闻钟”论坛、“政务直通车”等便民服务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及时掌握并妥善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12、强化效能监督实施力度。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和评估机制,督促各部门分解细化工作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管理指标。加强对重点项目、重要工作推进的监督检查,落实局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效能督查。组织开展“回头看”及专项调查活动,确保局决策部署执行到位、职能工作落实到位。把监督执行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二十条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业务性工作来抓,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工作措施

1.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攻坚克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进质监事业的发展。坚持深化改革,以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创建全国一流质量强市,努力做到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满意;提升行政监管能力,创建全国一流监管体系,努力做到社会满意;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创建全国一流检验检测体系,努力做到企业满意

2.坚持讲实话、干实事、出实招、求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上,放到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迫切要求上,多做惠民生的好事实事,以服务实效取信于民。

3.完善严格的监督机制。结合绩效管理与目标管理,运用电子政务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等形式,开展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各项部署的有效落实。

4.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真正把机关职能转变到宏观管理、依法管理和搞好服务上来,大力提高机关执行依法行政、服务发展的能力,努力解决某些领域办事层次和环节过多的弊病,不断降低行政成本,着力提高行政效能。

5.努力加强作风行风考核。把作风行风考核结果作为所部门负责人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职责范围内作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作风行风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工作时间为3月初至11月中旬,分制定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改进提高四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计划阶段

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作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职责,于3月中旬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动员部署(3月下旬)。各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各自作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任务和责任,形成责权统一、分工明确的工作局面。

2.自查自纠(4月-5月)。各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各自行风建设工作目标,认真梳理和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找准作风和行风建设中的存在问题。

3.整改实施(6月开始)。各部门要综合社会各界的意见,确定今年本部门作风行风建设和行风建设要着重解决的1-2个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

1.督促检查(7月-9月)。局对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提速增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工作进行督查。

2.配合测评(9-10月)。各部门要积极做好作风和行风建设的有关工作,配合上级纠风办进行测评。

(四)改进提高阶段

1.完善管理(11月)。各部门进一步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推动作风行风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各部门在11月1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局效能办。

2.考核检查(12月)。局年底将按党风廉政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各部门作风行风工作进行考核检查。对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评议中发生影响全局社会测评名次的违纪违规行为和在纳税人评议行风中因顶风违纪被曝光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质监部门声誉和形象的,均按相应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从行动上积极落实,创新举措、优化服务,推动主题教育活动顺利开展、落到实处;在工作上细化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举措。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在落实上要将作风效能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作风效能建设两手抓、两促进。

2.深入发动,营造氛围。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将转变作风、服务发展的实际行动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体现在工作成效上。加大舆论宣传监督力度,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及时总结、宣扬和推广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典型,在全系统形成人人讲作风、事事求效能的良好风气。

3.推进建设,务求实效。完善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内部管理质量,提高干部职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强化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实行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成长进步、经济利益等挂钩,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全面落实。

2016质监三提升三创建三满意工程工作方案
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做好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升级、质量安全、民生改善等方面的工作,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全面实施“双提双创”工程的意见》和市局《关于全面实施“三提升三创建三满意”工程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局党组决定,自今年起至2016年,在开展“争先创优、谋求新跨越”活动的基础上,全面实施“三提升三创建三满意”工程(简称“三三三”工程),即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创建全省一流质量强市,努力做到政府满意;提升行政监管能力,创建全省一流监管体系,努力做到社会满意;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创建全省一流检验检测体系,努力做到企业满意。

自2016年开展“争先创优、谋求新跨越”活动以来,有力地推动了质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批工作指标在乃至全省提档进位,一些工作甚至走在全国前列,为实施“三三三”工程打下了良好基础。与2016年相比,当前质监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企业对质监部门加大扶持力度的期盼更高,人民群众对质监部门保障民生的呼声更高,政府对质监部门加强质量管理的目标更高。在这样的新形势、新要求下,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机遇,主动作为,乘势而上,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推动质监工作的更好发展。

一、实施“三三三”工程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始终贯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核心,坚持率先、争先、领先,建立促进质监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使质监工作与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在、全省的地位相适应,与各级政府、企业和群众对质监工作的新要求相适应,为建设“效能、幸福、美丽”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从2016年开始,用3年时间,实施创新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力争“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达到省定标准,全市大质量工作机制趋于完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经济运行质量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同步,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实施行政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基本建成制度设计科学、队伍素质优良、方法手段先进、运行顺畅高效的全省一流的质量监管体系;实施技术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基本形成布局总体合理、覆盖主导产业、科研能力较强、运行效益良好的全省一流的检验检测体系,力争人员能力水平、装备水平、科研水平明显提升,更好服务企业发展、产业提升、经济转型。

(三)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聚焦转型。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型升级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必须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能力提升的方向,以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作为能力提升的主要目标。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创新是质监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鼓励创新、支持创新、保障创新,推出破解以往能力建设中存在问题的一系列举措,向外学习成功经验,向内进行积极探索,把能力提升建立在观念、思路和工作持续创新的基础之上。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实现“三三三”工程的根本途径。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重点对法律风险进行排查,完善法律风险点防范程序及制度,通过标准化手段把法律、法规内化为自觉运行的制度,注重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实现靠制度立人、成事、兴业。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关心质监人的成长,把以人为本作为价值导向,将提升人的能力作为“三三三”工程的核心内容,力求取得质监事业全面进步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双丰收”。同时,狠抓为民服务,强化民生质量,提高百姓的质量安全幸福程度。

二、实施“三三三”工程的具体要求

(一)提升创新服务能力,创建全省一流质量强市,努力做到政府满意。

1.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营造质量强市良好环境。

积极发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以争创省级“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契机,切实提高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和经济运行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市,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质量基础。

2.着力优化服务,确保质监履职卓有成效。

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市名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不断提高名牌经济的贡献份额,构建品牌高地。拓展技术标准战略,按照《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不断争取标准“话语权”,实现“制造”到“创造”、“质量”到“标准”的跃升,构建技术标准高地。完善计量保障体系,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计量检测体系,构建计量发展高地。推进产品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强制性和自愿性认证,构建认证认可高地。

3.突出创新引领,构筑质量强市特色亮点。

将创新理念贯穿“全省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争创活动全过程,不断完善质量强市建设长效机制,突出特色、形成亮点。全力做好羽绒服装、超市货架等各级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中小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激发企业和产业集群的创新能力,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着力构建超市货架、玻璃模具和红木家具等产业联盟,制订产业联盟标准;加快推进蒋巷乡村旅游和市行政服务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逐步完善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与工商、物价部门探索开展“物价、质量、计量”诚信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网格化挂钩联系、三解三促等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基层、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广泛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超前介入,减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4.注重民生质量,赢得广大群众普遍认同。

始终将服务百姓、惠及民生作为建设一流质量强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完善农贸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商贸流通企业计量诚信工程和健康计量惠民活动,使计量惠民工作进一步彰显成效。及时处理12365等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提升行政监管能力,创建全省一流监管体系,努力做到社会满意。

1.优化监管路径。

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借鉴省内外监管的成功经验,强化过程管理,进一步显现质监工作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质量分析报告制度,科学评估全市宏观质量总体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开展产品质量提升活动,查补区域产品质量“短板”。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实名制为基础、以物品编码管理为溯源手段的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对质量失信的惩戒力度。

2.形成监管合力。

树立“大监管”理念,准确定位监管与服务、发展、执法的关系,推动监管工作向协同式、开放式、共享式转型。充分发挥政府、社会、消费者等多方面监管作用,提高质量监管有效性,提升社会影响力。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力度,收集分析监督抽查、日常检验数据、投诉举报等信息,强化风险预警治理手段,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3.构建监管标准。

把标准化工作方式方法引入日常质监工作之中,深入推进制度建设、落实执行、监督制约三个层面的标准化工作。做好廉政建设标准化试点,强化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控,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动全市质监系统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

4.强化监管队伍。

以促进人的能力提升为核心,完善监管组织体系,统筹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及稽查人员、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年轻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加大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力度。按照“稽查队伍正规化建设标准体系”,大力提高稽查执法水平。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从严抓好队伍监督管理,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上新台阶。

(三)提升技术保障能力,创建全省一流检验检测体系,努力做到企业满意。

1.增强项目建设的针对性。

坚持走技术能力提升与市场业务拓展“双轮驱动”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做到“四个面向”,实现“三个转变”。即面向新兴产业、特色产业,上项目提能力,把质监公共检测平台建在产业链上;面向新的领域、新的行业,拓展技术服务范围;面向长远发展,实行技术能力激励政策;面向效益提升,加强内部科学管理。由载体建设向加大装备投入转变,由硬件投入向技术人才投入转变,由后道检验检测服务向全面技术服务转变,把技术服务延伸到企业原材料把关、新产品研发、生产工艺改进、质量提升、标准制(修)订、品牌创建等全部环节。

2.增强资源配置的合理性。

从实际出发,准确定位检验检测机构的功能,主动加强与省市质检机构的合作,形成互补优势,强化技术机构的保障作用,重点做好基础性、常规性技术服务工作,满足日常监管和就近就地服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已建成的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功能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在技术服务机构广泛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3.增强公共检测平台的开放性。

积极借助社会资源优势,加强与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的合作,搭建“产学检研”合作平台,实现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探索共建共用共管模式,强化市场化运作机制,使之成为新一轮发展的动力。向大专院校开放,建成大学生实习基地;向社会开放,设立开放日,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向企业开放,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探索与国内外知名检测机构进行合作,争取国际互认。

三、抓好“三三三”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三三三”工程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负责制。局计划财务科负责日常工作,分解目标任务,建立起灵活高效、富有活力的工作机制。

(二)加快实施进度。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分年度确定行动计划,合理细化具体指标,加快推进,落实到位。

(三)加大考核力度。

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考核体系,制定检查考核细则,市局监察室负责督查,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检查、考核、评价和通报。

2016工商系统竞争执法行动方案
质监执法改革方案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强化“两个第一”工作理念,以转变政府职能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按照实行“宽进严管”要求,发挥市场监管主力军作用,履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职责,着力查处和治理妨碍公平竞争、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诚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市场交易和竞争违法行为防控、发现和查处机制,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让市场主体感到市场竞争环境明显改善,让人民群众感到“坑民害民”行为明显减少,让党委、政府感到工商履职作为明显增大,为“竞进提质,跨越赶超”保驾护航。

二、行动重点

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危害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为“重点靶向”,开展“一打两反”执法和整治。

(一)开展“打假打诈”执法。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汽配、家用电器、服装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消费热点商品、季节性商品为重点,查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和假冒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等“傍名牌”行为;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入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

(二)开展“反商业贿赂”执法。以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建筑工程、资源开发、教育后勤、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领域为重点,着力破解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发现难、查处难的执法难题,治理行业“潜规则”,查处商业贿赂大要案件。

(三)开展“反限制竞争”执法。以电信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水电气热供应、金融服务、物流运输、商品流通等为重点,着力解决企业或消费者反映较为强烈的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单位或个人购买指定的产品、服务,或者采取歧视性手段,阻碍、限制外地产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问题,依法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搭售行为、地区封锁行为和垄断行为,着力清除市场壁垒。

各工商所可根据本地实际,调整“重点靶向”,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加强对农村、小城镇、物流集散地等监管薄弱部位的执法整治。

三、行动措施

(一)加强案件查办。各工商所要把执法办案作为“公平使命”行动的有力手段,依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案件管理,通过集中整治、巡查监管、执法检查、监测检测、舆情监测、群众举报等途径,排查一批案件线索、研发一批新型案源、挖掘一批窝点上线、突破一批大要案件、督办一批跨区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增强执法行动力度,提升执法行动效果。贯彻落实侵权假冒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涉网等新类型、新领域案件查处工作,建立健全涉网不正当竞争案件查处机制。

(二)强化整体联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促进系统上下联动、相关业务条线协同作战,打好监管执法“组合拳”。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依托“名优保护与打假维权信息管理系统”等业务平台,归集、整合和共享市场交易和市场竞争违法行为信息,建立一地查处联动响应的执法协作机制。发挥工商所属地监管作用,做好“打假打诈”“反商业贿赂”“反限制竞争”信息情报收集排查工作,将“打假打诈”执法作为市场巡查和监管执法的重点,完善“打假打诈”执法上下联动机制。

(三)密切部门协作。按照部门协同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纠风、公安、法院、检察院、质监、卫生、商务、物价等部门的工作协作,探索构建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执法机制,争取各部门对执法行动的支持和配合,增大执法行动合力。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对在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涉嫌犯罪行为,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执法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平竞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资料、曝光典型案例、刊播新闻报道等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向市场主体普法宣传力度,通过法规解读、座谈交流、理论研讨等方式,引导广大市场主体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强化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自觉性。

(五)完善长效机制。深入分析执法行动中发现的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行业普遍性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构建有效的发现、查处和防控的有效模式。注意把日常监管、行政指导、专项整治等有机结合起来,探索更加管用有效的常态化监管措施,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做到“查处一类行为,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方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开展竞争执法“公平使命”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强化“两个第一”理念,紧扣“三最一高”目标,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为企业发展、群众消费提供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要准确把握“宽进严管”的深刻内涵,以开展“公平使命”行动为抓手,推进市场监管履责到位。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积极应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的新形势,切实把开展“公平使命”行动作为依法履职、强化监管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明确工作责任、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统筹安排同期开展的其他专项行动.抓好分类监管、巡查排查、案源研发、案件查办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行动实效。

(三)依法行政。增强法治意识,严格规范执法,将依法行政要求贯穿到开展“公平使命”行动全过程,坚决纠正和防范监管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趋利执法等问题,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正确、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确保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形象。

(四)强化督察。市局督查队要把“公平使命”行动纳入督察工作的重点,分阶段、分层次开展检查督办、暗访抽查,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履职到位。对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分析成因,对发现的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五)反馈信息。各工商所要积极组织落实市工商局交办案件的查处和线索核查,并按时回告;按要求向市工商局报送典型案例、新领域案例及垄断线索,促进监管执法经验交流互动。各地在案件查处、类案研发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市工商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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