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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2016-07-28 12:53:4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立法工作实施方案(共6篇)关于开展《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的实施方案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大兴调查队北京市大兴区经济社会调查队京兴统发„2010‟13号关于开展《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工作的实施方案现行的《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994年9月通过,至今已实施了十五年。十五年来,《条...

篇一: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的实施方案

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大兴调查队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社会调查队

京兴统发„2010‟13号

关于开展《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工作的实施方案

现行的《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于1994年9月通过,至今已实施了十五年。十五年来,《条例》为促进我市统计工作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新《统计法》自今年1月1日虽已施行,但仍难以解决

统计实际工作中面临的诸多问题,所以通过修改《条例》的办法来满足统计工作的实际和发展的需要,则是弥补新《统计法》不足的有效措施之一。

按照市局、总队的工作部署和大兴局队《2010年统计法

制工作要点》(京兴统发„2010‟8号)的要求,为做好对修改《条例》建言献策的调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研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修改《条例》要在现行《宪法》、新《统计法》的规范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即可满足统计工作的实际和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又坚持和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新《统计法》对统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以及新《统计法》规定的比较笼统不便于操作之处为重要依据,认真、务实的研究《条例》的每项条款,站在全局的高度合理的提出修改建议。

二、调研的方式

修改《条例》的调研方式不拘一格,局队各专业部门、各统计所可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本专业、本地区的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法律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对《条例》修改的建议。法规监察科将通过召开立法研讨会,走访等形式,收集《条例》的修改建议。局队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负责聘请区人大、区政府法制办领导参加一次法规监察科组织的立法调研征求意见会议。

三、工作要求

(一)修改《条例》是一件繁琐、头绪较多且对法律知识储备要求较高的工作,局队各专业部门、各统计所的领导要振奋精神,站在推动我市统计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这项任务。要落实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热爱统计事业的专门人

员、安排相应的时间从事此项工作,对确实需要在休息日或下班后开展立法调研工作的人员,按加班对待。

(二)局队各专业部门、各统计所不论以何种形式收集意见,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填写附表1。

(三)局队各非专业部门,要思考总结《条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特别要对照新《统计法》从统计管理、统计调查对象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角度进行研究,提出各自的修改建议。填写附表2。

(四)局队各专业部门、各统计所,若采取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征求意见,参加人员不少于10名(最好既有主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又有统计人员等),并应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见附表3),而参加问卷调查人员应在20人以上。若采取实地走访方式进行立法调研活动,则走访单位数不少于5家。

(五)各部门、各统计所,根据立法调研活动获得的情况,撰写一份调研报告(标题为:×××开展《北京市统计统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情况的报告)。

(六)法规监察科要专门组织召开有区人大、区政府法制办领导和统计信用单位领导、统计人员及局队、统计所部分负责人参加的立法调研座谈会。

(七)普查中心、社会科,可以不参加本次立法调研活动,全力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流动人口试点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5月7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工作部署。

(二)各专业部门、各统计所若只采取问卷调查方式进行立法调研活动,应在5月20日前完成;若即采取问卷调查又召开座谈会方式进行立法调研活动,应在5月26日前完成;若采取实地走访方式进行立法调研活动,应在5月31日前完成。

(三)局队各非专业部门,提出的修改建议,应在5月31日前完成。

(四)法规监察科组织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 应在6月5日前完成。

(五)各部门、各统计所的调研报告和收集的修改建议及相应的附表,于6月8前报法规监察科(其中的调研报告要报纸介和电子版)。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开展立法调研活动记录表【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说明:1、形式可在相应的括号内画∨;

2、立法调研活动获得意见或建议可单制表填写;

3、补充是指政府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和参与立法调研人员认为需要增加

的内容。

篇二: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立法评估实施方案

中共珙县底洞片区纪工委

珙县底洞片区监察分局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

文件 中共珙县玉和苗族乡委员会

底纪工发【2010】15—1号

关于开展《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立法评估的实施

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及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切实抓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探索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评估制度”的要求,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口计生委决定对《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委发【2008】3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立法评估。为切实抓好对《办法》的立法评估工作,按照市、县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的目的意义

《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严肃处理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违纪行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办法》立法评估,对其立法质量、执法力度和实施效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估,对进一步完善好《办法》、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促进《办法》的进一步落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有利于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持续向前发展。

二、评估内容

(一)贯彻落实《办法》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及责任追究情况。

1、2008年3月17日前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办法》已经处理和应根据《办法》处理但尚未处理的案件情况。

2、2008年3月17日至2010年3月16日期间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办法》已经处理和应根据 《办法》处理但尚未处理的案件情况。

3、实施资格限制和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况。。

4、特殊人群(名人、富人等)违法生育根据《办法》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特殊人群(名人、富人等)违法生育应根据《办法》受到责任追究但尚未追究责任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办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违法违纪行为发展变化的特点及原因。

2、在实际工作中不严格执行《办法》的具体表现、原因及建议措施。

3、根据《办法》落实处理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原因及建议措施。

4、《办法》的贯彻落实受教育、民政、医疗、社会保障、

征地补偿等惠普政策的影响情况。

(四)修订《办法》的具体建议。

1、进一步贯彻落实《办法》的建议意见。

2、修改完善《办法》的具体建议。

3、制定《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建议。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0年6月—7月)

1、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

2、由底洞片区纪工委、底洞片区监察分局及玉和苗族乡党委、政府联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评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要求。

(二)清理自评阶段(2010年8月)

底洞片区纪工委、监察分局会同计生部门,深入村社、相关单位及部门,对照评估内容,逐项开展自查清理,收集整理经验材料和典型案例,填写相关表册,形成我乡的评估报告,于8月31日前报珙县纪委、监察局及县人口计生局。

(三)迎检阶段(2010年9月—12月)

收集整理资料,组建专门卷宗,迎接省评估领导小组检查。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底洞片区纪工委、监察分局和玉和苗族乡党委、政府联合成立“《办法》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底洞片区纪工委书记何保卫担任,副组长由底洞片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吴闯和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张中行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底洞片区纪工委

谢晓玉、李林,玉和苗族乡计生办王秀琴、何其容。联络员为谢晓玉(联系电话:0831—4210880)和王秀琴(联系电话:13118480698)。

(二)抓好宣传。切实做好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政务公开、热点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和报道评估工作动态。

(三)严肃纪律。各村、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抓好评估工作,及时、如实上报有关情况。对工作进展不力、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追究纪律责任。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办法 立法评估 实施方案

抄 送:县纪委(监察局)、县人口计生局。

中共珙县底洞片区纪工委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

篇三: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2015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方案一:省地方统计立法常州市课题调研工作方案

地方统计立法调研是今年全省、全市统计工作的重点之一。根据全省地方统计立法工作部署,从4月份开始各地进入立法调研阶段,围绕立法调研工作开展活动,至6月份上报调研报告。为了增强立法调研的交互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圆满完成调研任务,特制定我市课题调研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基本框架

《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89年由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以来,除1997年省人大常委会针对与《行政处罚法》抵触的个别条款进行过一次修改外,至今未作较大修改。在此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分别于1996年和20xx年两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了修改。《条例》有些条款已经与上位法相抵触,多数条款已显陈旧,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经慎重研究后,省统计局确立了立法思路——彻底改造《条例》的框架体系,即废旧立新,参照新《统计法》的框架结构,分章节地描述法律规范的内容。

《条例》拟由九章组成,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统计调查管理;第三章统计资料公布与使用;第四章信息化建设;第五章机构和人员;第六章调查对象权利与义务;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

2、《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废立研究

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调查研究现有的《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予以保留,还是予以废止?

二、调研课题

1、《条例》指定课题:对统计调查对象等的法律责任如何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对安排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有关部门未按规定提供行政登记资料以及违规发布统计资料、统计部门接受调查对象纸介质报表后、代为登陆网络和录入等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2、《条例》自选课题:如何完善统计数据公开发布机制,保障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知情权,增强统计数据的透明度,提高统计公信力?

3、《办法》如予以废止,其中的相关内容特别是行政处罚部分,如何与《条例》的“法律责任”部分相衔接?

4、如《办法》予以保留,则:

(1)《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所列行为、任用或聘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从事统计工作、未按规定实施网上直报及社会调查机构违法调查、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等行为的概念、情节如何界定。

(2)如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幅度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科学合理的行政处罚(罚款)标准。

(3)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等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影响较大,处罚力度是否应该加大。

三、课题分解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是予以保留,还是予以废止,以及保留或者废止后的相关问题(调研课题中3、4两题)为各地必须调研内容。

有关《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课题分解如下:

1、金坛市:对统计调查对象安排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2、溧阳市:对有关部门未按规定提供行政登记资料以及违规发布统计资料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3、武进区:如何完善统计数据公开发布机制,保障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知情权,增强统计数据的透明度,提高统计公信力?

4、新北区:统计部门接受调查对象纸介质报表后、代为登陆网络和录入等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5、天宁区:统计部门接受调查对象纸介质报表后、代为登陆网络和录入等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6、钟楼区:对统计调查对象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7、戚墅堰区:对统计调查对象不接受统计调查义务的行为,如何界定、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地方统计立法调研将作为今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的重点内容,列入对各地的考核,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展所长,各司其责。市局已经成立了由局长陈荣平任组长,分管局长吴志刚、总统计师杨敏等为副组长的省地方统计立法常州市调研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的立法调研工作。各地也要抽选精干力量,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的立法调研组,拟定调研方案,并于3月31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2、深入调研。各地要抓好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调研活动。要动员局内各部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道)统计机构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活动,使得统计立法与统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力量,借力发力搞好调研;要采取深入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召开座谈会,邀请法学专家召开研讨会,走访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做到开门立法,集思广益,确保取得实效。

【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3、力出精品。各地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调研成果,形成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报告。主要突出“新、高、实”。新是指调研报告要是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是其他省地方性法律法规未涉及或涉及不深的内容,要符合创新要求,人无我有;高是指调研报告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要有行政法理论支撑;实是指调研报告要切合统计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各地的调研成果如果在起草地方性法律法规草案时被采用,或虽未采用但被吸纳了精华,将在今年全市法制工作考核中得到加分奖励。各地调研报告分《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部分和《江苏省统计管理奖惩办法》部分于6月10日前上报市局政法处。

方案二:市旅游局《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鄂发[20xx]21号)和当阳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七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对《暂行规定》实施效果、立法技术情况的调研,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经济发展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任务

此次活动需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学习宣传。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自主学习、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暂行规定》;通过宣传资料、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局机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总结分析。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

(三)自查自纠。调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分析《暂行规定》制定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滞后、漏洞、不适应等问题,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行为、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纠正和查处力度,建言献策。

(四)交流经验。召开旅游单位、旅游项目引资企业代表座谈会,结合宣讲《暂行规定》,收集整理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征求对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五)建议总结。针对《暂行规定》的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

从20xx年7月30日开始,至20xx年9月3日结束,为期一个月,活动分为4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5日)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彭永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亚清、张帆,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国春喜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游方群同志兼任,制定《当阳市旅游局《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确保立法调研活动的顺利进行。

2、8月2日,组织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暂行规定》,认真领会《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并于制作一期《暂行规定》宣传专栏,营造良好的舆论与学习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8月6日至8月13日)

1、8月7日,了解《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尤其是适用情况,并认真分析总结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

2、8月9日,针对《暂行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分析讨论《暂行规定》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全面性、适应性以及可操作性等立法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修定意见和建议。

3、8月13日,结合单位实际,研究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三)交流经验阶段(20xx年8月14日至8月22日)

1、8月16日,召开本地旅游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并听取他们在发展环境方面遇到的问题,以及看法和建议。

2、8月20日,召开旅游项目引资企业代表座谈会,宣讲《暂行规定》,重点听取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所遇到的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积极出台解决措施,力保东方国际大酒店项目顺利完工。

3、8月22日,召开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代表座谈会,认真听取和了解他们关于发展环境方面的看法和意见,尤其是损害发展环境最突出、对他们影响最大,以及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成立专班研究解决方案,积极组织协调沟通,必要时寻求政府相关机构的支持和帮助,尽一切努力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关公文化旅游城项目在当阳落户生根发芽。

(四)建议总结阶段(20xx年8月23日至9月3日)

1、建议总结。结合单位实际,根据《暂行规定》的实施情况、立法技术方面的问题,以及本单位确保《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归纳总结《暂行规定》修订完善、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调研工作报告上报市纪委。

2、考评。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绩效考评。

方案三: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宜都市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都纪文[20xx]15号),现制定本局《暂行规定》执法情况立法调研阶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了解实施成效,总结分析《暂行规定》实施的经验和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分析《暂行规定》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存在的问题,总结粮食部门建章立制工作经验,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暂行规定》实施的效果。

1、《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适用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各科室、机关工作人员对《暂行规定》的了解程度和对《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评价。

3、依据《暂行规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追究纪律责任的典型案例及其剖析。

(二)《暂行规定》的立法技术情况

1、《暂行规定》中对损害经济发展行为的情形设定是否全面、科学、明确,纪律责任追究方式设定是否合理,随着实践发展有哪些内容需要修订。

2、《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有无矛盾的内容,有无不衔接的地方。

3、《暂行规定》体例和框架、条文和字句是否科学、规范。

(三)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

立法调研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启动(20xx年7月下旬)。

1、局机关组织学习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下发本局具体工作方案。

(二)工作实施(20xx年8月)

1、深入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暂行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总结实施效果。认真总结《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3、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机关座谈会,结合宣讲《暂行规定》,认真了解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征求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调查研究。对《暂行规定》的实效性、可操作性、适应性和技术性进行分析,提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纠正和查处力度的办法和措施。

(三)工作总结(20xx年9月上旬)

1、撰写《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报告,于20xx年9月7日前报纪委调研室。

2、结合立法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以局长刘青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邹莉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抓好统筹结合。把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特别是贯穿于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中,与“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与治庸问责相结合,切实做到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篇四: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2015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方案一: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xx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就xx镇中心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5〕4 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作为切入点,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实行领导带头示范,坚持开门搞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外力推动,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以除“四风”之害、履为民之责、祛行为之垢、固服务之基为重点,着力解决理想信仰突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推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着力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管理粗放;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和乱订教辅资料等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注重上下协力、有序推进,注重严格要求、真查实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1 月下旬开始,至9 月基本结束。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要求互相衔接、贯通起来,确保实效。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深入开展“四学四比”(学基本理论,比理想信念牢不牢;学党章党史,比党性修养深不深;学群众路线,比宗旨意识强不强;学党规党纪,比廉洁自律严不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1、及时动员部署。各支部要深入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中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要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教育局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精神,搞好思想发动,对本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出具体部署。对住居在外地的党员,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告知,使全体党员广泛知晓,积极参与。

2、开展学习教育。各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研究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的时间节点、方式方法、具体内容,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一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教材,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学习教育方式要灵活多样、务实管用,可开展 “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宣传一批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对年老体弱的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学习。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至少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3、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广泛征求“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挖掘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二 )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开展“四查四评”(对照理论理想,查看信仰是否坚定,党员进行自评;对照党章党纪,查看是否符合共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评;对照民心民声,查看作风建设存在哪些突出问题,组织群众考评;对照先辈先进,查看先进性纯洁性上有哪些差距,领导进行点评),并依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通过自己找、集体议、群众提、上级点,认真查找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在查找“四风”方面问题的同时,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重点在义务教育城乡差别、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管理粗放、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和乱订教辅资料等方面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支部在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要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大家集体研究,对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逐条逐项进行分析,对照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注重从工作中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出发,着力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部和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联系工作实际,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要一风一风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审阅各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四治四改”(开展职能职责不清集中治理行动,认真清理职能交叉、机构重叠、关系不顺,整改政事、事企不分的问题;开展服务行为失范集中治理行动,切实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整改单位服务不优、效能不高的问题;开展“三公”经费使用集中治理行动,认真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三公”经费使用要求、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滥用公款、铺张浪费等问题;开展绩效考核不实集中治理行动,切实纠正绩效考核流于形式、干好干坏一个样,重点整顿学校“机关化”、创新意识不强、得过且过、混日子、熬资历,人员超编等问题,整改绩效考核不能有效发挥激励作用、专业技术人才不能脱颖而出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1、制定整改方案。各支部要抓住重点,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列出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措施,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请群众评价和监督。同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倒排时序,形成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报中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员、干部也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对照查摆出的问题以及民主评议意见,实行开门整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切实可行。党员、干部整改措施要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强化正风肃纪。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整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推进作风转变。要把正风肃纪与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内部整改”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要向群众公开整改承诺、全过程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对受客观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做好解释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整改工作,各小学、幼儿园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要重视解决在突出问题整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制度“缺位”问题。要发挥单位专业性强,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优势,不断创新服务载体,建立健全紧密联系群众工作制度;要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互进制度;要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损害群众利益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各支部要形成总结报告报中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要召开总结大会,通报活动开展以及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分工,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示范带动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xx中心学校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全校教育系统活动的组织领导。各支部是抓好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任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是对需要侧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复杂情况,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二)坚持以上带下。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标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带头建章立制,在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都走在前面,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

(三)时间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2015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支部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四)加强督查指导。中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各支部派出联系人。联系人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支部要注重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宣传本支部活动进展情况,宣传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抓好典型宣传,发掘、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要注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带有普遍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要畅通渠道,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

(六)坚持统筹兼顾。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学校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

方案二:乡镇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就乡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找准突出问题

(一)在“四风”问题方面,重点解决上班走读化,工作不安心,“白天在乡镇、晚上住县城、周末不见人”;办事随意化,责任意识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弄虚作假;方法简单化,依法依规办事意识不强,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等。

(二)在服务群众方面,重点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贫困残疾人、空巢和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低收入家庭等困难群众和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侵犯群众利益、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与民争利等问题。

(三)在党委自身建设方面,重点解决班子缺乏进取意识和担当精神,遇到矛盾绕道走,得过且过,软懒散庸;班子不团结,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决策不民主不科学,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工作机制不健全,制度和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督查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把握重点环节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扎实抓好3个环节、12项重点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做好组织动员。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乡镇党委书记作动员报告,县委督导组组长参加会议并提要求。活动方案、动员报告要经县委督导组审阅,并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抓好学习教育。围绕规定篇目和学习资料,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学,联系解决问题学,研讨交流互动学,结合实际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宣传一批保持优良作风的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实行“联班制学习”,领导班子集中学习时,安排乡镇直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开展“分层面宣讲”,组织乡镇蹲村干部、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进农村,派驻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和服务组干部到企业,乡镇党委负责人赴流动党组织宣讲,扩大覆盖面,提高参学率。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一周。

3、广泛征求意见。采取专题座谈、个别走访、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三听三知”活动,即开展专项调查,听“四风”反映,知突出问题;开展大走访,听基层呼声,知群众所盼;开展大接访,听群众诉求,知民怨民困。扎实开展“五访五问”活动,即访致富能人、产业大户,问致富经验;访老村干、老党员,问发展良策;访信访户、意见户,问事情原委;访困难户、低保户,问衣食冷暖;访返乡农民工、流动党员,问就业状况。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集中一周时间,深入基层,直接到群众中去听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开展“四对照四查找”活动,即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对照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对照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提醒的情况,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损害群众利益的敏感问题,查找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查找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能力等方面问题。同时,还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委书记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县委督导组组长审阅领导班子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党委书记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广泛开展谈心交心。“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要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讲问题、指缺点。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县联系乡镇领导、县委督导组全程参加并进行点评。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一人谈、大家帮”的方式,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切实做到“脸上火辣辣、心里热乎乎”。会后,要向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和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所辖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全面落实整改承诺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乡镇党委书记要负责主持制定领导班子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县委督导组要严格审阅把关。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通过一定形式公示,接受群众评价监督,并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集中开展若干专项整治行动。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盲目上项目、举债搞建设,“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问题,下猛药、出重拳,一项一项整治。并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整治清单,开展集中整治。

3、狠抓正风肃纪。公开曝光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坚决整治“庸、懒、散、奢、乱”等突出问题,巩固“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问题比较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要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村“两委”换届结合起来,统筹推进。

4、健全落实制度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出台的政策法规,对各项工作制度进行集中梳理,健全完善议事决策、群众工作、目标考核、党务政务公开、党风廉政、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构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5、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网格化基层组织体系,选优训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选优配强村级班子进一步加强选派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工作;认真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积极、稳妥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推进村(社区)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大厅服务功能,推行村级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深化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三联三化”、“村级业余党校”、“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党员中心户”、“党员服务联系卡”、“党员积分创星”等机关干部和农村党员服务群众活动载体建设,扎实推进志愿服务、承诺践诺、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工作。

三、落实相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乡镇党委在抓好自身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要组织好所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乡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征求意见,带头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承诺整改,带头建章立制;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联系指导村、社区、企业及乡镇直单位开展活动。

(二)加强督查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办法措施,灵活掌握时间进度,探索务实管用的具体载体,推动每个环节工作的落实,把规定动作做到位,使自选动作有特色。县委督导组要全程督促检查。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所辖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的督查指导。

(三)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三: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法制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完成法制办肩负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法制办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解决“四风”问题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切实解决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三个清醒认识”,推进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发声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三股势力”敢于坚决斗争。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群众观点,增强公仆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三是解决突出问题。排查宗旨意识、工作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解决法律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政府法制工作与政府部门工作相统一的能力问题;进一步解决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不尚空谈、真抓实干的“动手”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解决在工作作风上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不严的问题;进一步解决在严格执行办公厅和法制办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四是提升工作能力。紧紧围绕法制办主要职责任务,着眼于全方位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民主科学,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进一步定纷止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力,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生动活泼,优质高效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五是完善制度机制。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完善法制办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形成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六是加强文化建设。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新疆精神,坚持开展好法制办“经典书堂”和“法治讲堂”活动,积极参加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努力提升文化品位,开创宽容包容、积极向上、正气满堂的高尚精神,形成政务顺达高效、服务有序规范、内外和谐共事、各项工作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实现“五个明显、一个确保”,紧密结合办公厅中心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章程,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的性质、纲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讲真话、讲实话,崇尚真理、改正缺点错误,使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究实效,着眼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服务对象和党员群众广泛参与,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将存在的问题纠正彻底。坚持领导带头,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做到五个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二是带头征求意见,三是带头查找问题,四是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带头进行整改。坚持群众参与,欢迎非中共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邀请他们参加集体学习和列席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二、总体安排

集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为2015年7月下旬至10月下旬,重点做好以下三个环节工作。三个环节交互推进,密切结合,不划段不转段。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至8月下旬)

1、思想动员。召开动员大会,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增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的思想认识。配合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对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学习教育。(1)集中学习。采取支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制度规定,学习中央关于新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以来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通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选读《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学习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2)专题教育。参加办公厅组织的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为主题系列报告会和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3)实地教育。积极配合办公厅选派机关干部分批到基层锻炼,选派人员参加办公厅组织的或由法制办自行组织到经济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更新观念、开拓眼界、接受教育的活动;联系共建社区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法制宣讲咨询服务进社区活动,进行一次法制办支部与社区支部共同组织生活活动,慰问一次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和生活困难群众。(4)讨论交流。适时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讨论。在内网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交流学习心得,展示学习成果。

3、征求意见。采取发函、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在政务外网开设专栏等方式,征求法制办在“四风”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方面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对法制办其他方面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征求法制办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的意见。通过向政府领导、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评议、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至9月下旬)

1、开展谈心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入开展谈心活动。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处长谈心、处长与本处同志谈心、党员干部之间互相谈心。通过谈心交心,广泛深入听取意见,查找问题,沟通思想,互相提醒;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主要负责同志要有针对性进行谈话提醒。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都要撰写书面对照检查材料,正视矛盾和问题,正面回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和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是后三个部分。领导班子要认真查找对维护新疆大局稳定认识是否到位、态度是否坚决、工作是否落实、群众工作是否扎实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为维护新疆大局稳定贡献力量。党员干部要认真检查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是否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适应变化变革的新形势,做到敢于担当、务求实效。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请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员督导,支委和处级以上领导参加。如实通报领导班子征求到的意见,着重总结近年来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查摆、分析在严守政治纪律、反对民族分裂以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主要负责同志对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逐一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回避矛盾、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参加,邀请非中共党员干部列席。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既可以对党员个人提出问题,也可以对支部、班子建设提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支部书记根据群众反映及平时表现对党员进行点评。

4、通报有关情况。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支部成员、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

(三)整改落实、巩固成果(至10月下旬)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整改重点、具体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并向群众公示。

2、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的问题,完善法制办管理、工作和学习制度,提出预防和反对“四风”的方法措施,形成有执行力、有约束力、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促进内部管理的科学化、人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公布整改情况。通过法制办内网、内部文件等方式向全办干部职工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征集、查摆、总结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及时改进有关工作。

适时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配合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法制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李伟同志为组长,张越、王士忠、张富民同志为成员,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落实、协调安排、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士忠同志兼主任,高蔚玫、薜原、孙旭光、崔巍、马健同志为成员,承担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整风精神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保质保量做好“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把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做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政府法制工作相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与开展“经典书堂”、“法治讲堂”相结合,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政府法制工作,以“经典书堂”和“法治讲堂”提升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成果。

(四)营造教育实践活动浓厚氛围。以宣传板报、政务外网、内网为载体,加强教育实践活动宣传,积极营造教育实践活动浓厚氛围,增强教育实践活动效果。

附件:

1、法制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工作分工

2、法制办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计划

3、学习资料有关名词概念注释

方案四: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xx公司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党字〔2015〕20号)文件的要求和安排,xx厂为扎实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结合我厂实际,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解决“四风”问题的针对性,着力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把xx厂建设成为高效集约化的“千万吨洗选中心”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活动主题

活动的主题是:聚焦反“四风”,汇聚正能量,实现选煤梦。聚焦反“四风”,就是要以整风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不良作风,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我厂“简单、规范、严谨、高效”的管理理念,按照xx公司对我厂的具体要求,广开言路查问题、深刻剖析挖根源、聚精会神抓整改,解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汇聚正能量就是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坚持职工主体地位,发挥员工首创精神,心系职工群众、脚踏实地干事、保持清廉本色,充分调动一切有利于xx厂科学发展的积极因素,着力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同举一面旗帜、同干一个事业、同奔一个目标”的浓厚氛围,以服务职工的新成果、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党员干部的新形象,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疑聚发展正能量打下坚实基础。

实现xx梦是全体xx厂人的共同愿景和神圣使命。xx梦的构成是建设“简单、规范、严谨、高效”的集约现代化企业;员工要达到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在的目标:核心是增收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提效最高化,节能最优化的千万吨级特大型选造企业。聚焦反“四风”是基本要求,汇聚正能量是主要路径,实现xx梦是不懈追求,三者相互联系、有机统一。各级党组织在活动中要始终围绕这一主题,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效能,扫除体制机制创新的障碍,使检验活动即有效又实效。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弘扬xx厂优秀企业文化。按照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效果更好的要求,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积极性。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开好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形成民主团结、敢讲真话、务实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讲求实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贵在实践,重在实效。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请职工群众参与,让职工群众评判,受职工群众监督,在实践中解放思想,在实践中改进作风,在实践中解决问题,在实践中谋划发展,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变成提高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促进企业中心工作的具体行动。

(四)坚持分类指导。学习要更加注重联系实际,教育要更加注重推动实践,整改要更加注重解决突出问题,活动要更加注重职工群众的满意度。在坚持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要针对自身的不同情况,确定符合实际的目标要求,制定贴近工作的推进措施,开展各具特色的实践活动,做到有的放矢,防止“一刀切”、“走过场”和做表面文章。

(五)坚持领导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重点。各级领导既是组织者,又是参加者,要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则,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方法步骤

xx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按照不分段、不转段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进行明确的责任分工,详细研究方法步骤,制定督导方案,明确督导工作的任务、方法,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利用图版、LED、广播网站等大力宣传。(二)着重抓好三个环节工作。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要认真组织开展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活动。班子成员带头,集中时间学习一次。重点学习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及袁纯清书记动员会上讲话精神,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材料。全体党员参加集体学习,并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每人不少于1000字。

二要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层单位,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解决基层职工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要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畅通,对反馈回来的意见或举报的问题,要高度重视,逐条分析研究,认真处理,及时进行答复解释和反馈处理结果。

三要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以此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举办有关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讲座、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

四要征求意见和开展民主评议。广泛征求干部意见建议。

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贴近职工,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征求群众关于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就“四风”方面的意见。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解决不务实效、急功近利、表里不一的问题,认真清理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节庆、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着重治理乱提口号、乱定目标、盲目攀比,搞劳民伤财形象工程的行为;不学无术、文过饰非,断章取义、为我所需等学风不正的行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弄虚作假,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作风不实的行为。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解决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效能低下的问题,着重治理缺乏事业心,人浮于事、推诿扯皮、消极应付、办事效率低下;缺乏责任感,只想当官、不愿理事、不敢担当,在职不尽责,在岗不办事,遇事能推则推、能拖则拖;缺乏好作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塞责,拈轻怕重,服务意识差,作风粗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重点解决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的问题,着重治理不学习、不调研、不干实事,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怕苦怕累,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愿到艰苦和矛盾多的地方去;违反规定享受工作和生活待遇,违反规定搞公务接待,违反规定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车辆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问题。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解决大手大脚、铺张浪费、骄奢淫逸的问题中,着重治理思想空虚、精神萎靡,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为政不廉不俭,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违反规定使用“三公”经费,违反规定搞楼堂馆所建设和装修;违反规定持有会员卡,公款大吃大喝,以各种名义公款相互宴请,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名义变相旅游;个人生活不检点,讲排场、摆阔气,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贪图享乐、挥霍浪费、追求奢华等问题。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反馈。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制定好民主生活会方案,方案中要明确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通报和民主评议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会前,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书记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每个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会后,要在规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并上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要把整改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该改的马上改,该做的马上做。在此基础上,认真抓好集中整改落实工作。

一是制定和落实整改任务书。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分别制定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领导班子整改任务书,要注意吸收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注意听取职工和群众的意见,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整改任务书及其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二是组织开展“正风肃纪集中治理”行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2015年10月组织开展“正风肃纪集中治理”行动,集中治理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集团公司关于作风建设的规定,对我厂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专项检查。认真做好对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等情况的检查;对领导及干部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精神面貌、服务水平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问责;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是否存在“小金库”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等。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已有工作制度进行梳理,尤其是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要认真梳理。要着重建立完善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增收、节支、提效节能反对浪费制度、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制度,会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制度等,没建立的尽快建立,建立但不全面的尽快完善,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要长期坚持,要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根据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并进行民主评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负起领导责任,带头参加活动,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2、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策划、组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统筹协调,注意将学习和安全生产相结合,将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贯穿于教育活动全过程。要以强烈的创新意识策划教育活动,使活动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载体更加丰富,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3、抓好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学习宣传阵地,及时反映活动中各项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六、组织机构

成立xx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厂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群科,主要负责文件的收发、传阅、打印和文书;资料、数据、档案的收集、发送和管理。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负责宣传报道、媒体联系、采集活动照片、制作宣传材料,典型材料的挖掘、总结,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主任:xx

成员:党群科及全厂党员群众

七、时间安排

按照xx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小组统一部署,xx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8月下旬启动,11月中旬进行总结。

篇五: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2016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2016年全街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县有关要求,以“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这一时代主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督查督导、改革创新、综合考核、自身建设四项工作措施;突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制监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立法质量、执法水平、监督能力、队伍整体素质四项提升;打造一支“崇法护民”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与法律顾问,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做好贯彻实施《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6--2016年)》总结验收工作。总结交流五年来全街道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做法,推动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筹备并提请街道办事处召开2016年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办事处与各部门签订《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2016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

2.在全街道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3.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提请集体讨论前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对全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程序。积极探索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5.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以《行政诉讼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特别是抓好《行政诉讼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新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二、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加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力度

6.制定《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重点做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急需、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对经济社会的规范调节和引领作用。

7.继续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有效期制度。

8.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

9.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按照《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府法办〔2016〕56号)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评估后,对确需继续执行的,重新登记、编号、公布,并重新设定有效期;需要修订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没有重新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宣布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橱窗、文化广场、法制长廊等多种平台,采取专题培训、法制讲座、案例解析、印发宣传图册等多种形式在全街道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及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11.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督促各部门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街道办事处法制机构备案。开展全街道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对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评议考核。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网上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和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

12.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对全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推进网上考试

13.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全街道法制系统结合自身职能梳理权力清单,确定廉政风险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转作风、抓廉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内部督查和社会评议监督,把权力清单及廉政风险点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优质高效的政府法制工作环境。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落脚点,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14.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加强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受理联络点建设,在全街道普遍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

15.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所作维持类的复议案件,通

过宣传教育、以案释法等形式说服申请人,做到“案结事了”。

对纠错类行政复议案件,要严格依据法律程序,突出复议监督

职能,使行政机关做到知错能改、知错善改。

16.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沟通协调。强化与办事处有关单位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前介入”工作。充分利用调解、和

解等手段,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行政复议与法庭、检察室等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中介入”工作。在案件审

理过程中,强化行政复议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后介入”工作。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对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的案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落实司法与行政互动,完善行政与司法合作平台。强化行政复议与信访维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化解涉法信访、维稳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7.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重点把握好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复议决定、复议监督等四个关键环节。不断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案通报制度,形成复议案件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审理机制;深入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通报,分析报告和行政复议

案件归档制度。

18.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学习和研究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时转变出庭应诉观念,按规定推动落实复议机关当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法定新要求。

19.完成县法制办指派到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着力打造“崇法护民”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20.强化督查督导。街道办事处将重点工作特别是列入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任务的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加强工作调度。坚持月调度、季汇报,随时了解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形势,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1.强化改革创新。要始终把工作创新贯穿工作全过程,积极推动体制机制、思维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倡导采用科学手段推进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新模式,运用工作创新适应和引领新常态。

22.强化综合考核。根据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要求,健全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并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激励机制,以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水平。

23.强化自身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崇法护民”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为建设环境优美、产业高端、社会和谐、群众安康的现代化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篇六:立法工作实施方案
2016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宣传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根据县委下发的《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重点

1、宣传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要精神、决策部署、重点活动。要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和方式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局党组要及时组织传达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采取的主要方法和总体要求,积极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切实推动我局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2、大力宣传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要安排。局党组要密切结合实际,紧紧围绕着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大力宣传我局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与决策部署的基本思路、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有提高,在行动上有目标,在落实上有成效,确保做到“不虚、不空、不偏”。

3、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要以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组织实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为主要切入点,一是及时宣传组织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动态、进展和成效;二是及时宣传聚焦“四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大排查、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的有效举措;三是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统筹做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积极行动;四是局领导班子深入审计现场开展调研活动,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五是及时充分反映广大干部职工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期盼、评价和意见。

4、大力宣传“自选动作”和特色工作。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通过举办一系列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做到“规定动作”与创新“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推动各项审计工作相结合。

5、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

一是要加强宣传局班子成员联系点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二是要及时总结领导干部深入审计第一线,开展调研、征求意见建议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三是要继续加强宣传局党组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取得的重要成绩、经验。

二、具体安排

1、加强教育引导。围绕活动目标要求,结合进展情况,举办主题学习会、座谈会、报告会和交流会,针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热点话题和深层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和响应反馈,教育引导局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和评价活动的意义、举措和成效。

2、加强理论宣传。加强与主流社会媒体的联系沟通,积极向《日报》、《今日》、电视台、县活动办等投稿,同时通过组织策划专题报道、深度报道、典型报道、活动报道等,有针对性地宣传我局教育实践活动阶段性成果,系统介绍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有重要经验和工作亮点,向社会充分展示进取发展的良好形象。

3、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信箱等载体,及时反映群众对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搭建广大干部员工广泛参与的监督平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县审计局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由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任务;一名副局长亲自抓,必须制定好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2、围绕教育活动主题,做到导向“不偏”。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要坚持正面为主,准确体现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精神,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避免以偏概全,严禁渲染炒作,确保导向“不偏”,大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3、着力解决“四风”问题,确保主题教育活动“不虚”“不空”。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好“三个表率”:争做联系群众的表率,尊重群众,贴近群众,依靠群众;争做服务群众的表率,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争做善做群众工作的表率,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勤俭办一切事情,进一步增强党的亲和力、感染力,确保主题教育活动“不虚”“不空”。

4、把好舆论导向。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准确体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紧扣活动主题,着眼于统一思想、凝心聚力,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

第2篇

按照中共、省、市对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县委关于印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玉发〔2016〕2号)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6]4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方志敏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加强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密联系审计工作和审计机关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实际,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上来,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审计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审计在推动国家治理中的“免疫系统”功能,为建设幸福和谐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目标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在局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是领导班子和股级级以上干部。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确立。具体目标任务是:

(一)群众观点进一步树立。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审于民,发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力弘扬“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和一线调查研究,走进群众了解民生,在走进基层、服务群众中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为民审计、审计为民,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以新的作风推动审计工作开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工作作风和审计监督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若干要求规定,发扬奋发有为、敢为人先的作风,发扬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作风,发扬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作风,发扬联系群众、亲民为民的作风,加大审计职业道德教育和行风教育力度,健全完善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制度规范,树立良好的审计形象。

(三)队伍活力进一步显现。切实增强局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带领和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把心思和精力汇聚到干事创业上来,用到推动审计事业转型发展上来。不断激励全局党员干部以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扎实过硬的作风素质、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完成时代赋予审计机关的神圣使命。

(四)审计能力进一步提高。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化审计创新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等工作结合起来,用审计事业发展成果检验活动成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着力在推进审计重点工作开展、提升监督水平上下功夫、求实效、作表率。大力加强能力培养,集中组织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严格质量控制,落实审计整改,体现审计成果,以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精湛的审计技能赢得被审计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赢得人民群众满意。

三、方法步骤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3月上旬开始,集中教育时间为三个月。着重抓好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广泛动员、提高认识(3月上旬)

1、在年初组织业务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并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斌同志就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专题上一次党课。

2、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在领导班子内部进行思想动员,明确责任分工。

3、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和工作规则。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和具有特色的实施方案。

4、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3月中下旬至4月底)

1、结合实际搞好学习教育。紧扣“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群众路线、坚决改进作风”三个关键,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一要抓好规定内容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和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县委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发[2016]4号、赣发【2016】8号、饶发【2016】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章和《廉政准则》、《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以及《习近平同志在正定》、《同呼吸才能心心相印—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期间坚持群众路线纪实》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二要用好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筑梦之基》、《永恒的信念》、《信仰之光》、《红色故事汇》、《正气歌》等电视专题片和大型廉政史诗情景诗画剧《为了可爱的中国》,大力弘扬方志敏精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推选“龚全珍式好干部”活动,选树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标杆、行有示范。三要丰富学习教育形式。结合实际采取观看专题片、案例教育、“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2、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开展一次集中走访。通过上门走访、联系点调研、到审计现场调研、看望老干部、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谈心谈话、个别征询等方式,认真征求服务对象被审单位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局领导要分别与所分管股室副股以上干部谈一次心,面对面地征求意见建议。局教育活动办公室及时完成书面征求意见汇总工作。

3、进行一次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组织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以增强党性,提高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4月底至5月底)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一要对照党章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等,查出“四风”问题突出表现,查摆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要求的情况;二要深入查找问题。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三要对照保持优良作风的先进典型,查摆作风建设的差距和不足;四要对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查摆作风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要联系审计工作的实际,认真查找在依法审计、为民审计、履职尽责、忠诚清廉,发挥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反腐败的“利剑”、权力运行的“紧箍咒”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五要集中梳理问题。查摆梳理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一要明确对象范围。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对象包括局党组成员、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全局党员干部。二要把握内容要求。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三要严格审核把关。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声对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

3、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要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一般党员之间、支部党员之间也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二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采取“先班子、后个人、先一把手、后班子成员,先开展自我批评、再逐一开展批评,一个一个过”的方式,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三要及时通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报上一级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纪检、组织部门。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6月至9月底)

重点要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制度,把整改贯穿始终,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在此基础上,认真抓好集中整改落实工作。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局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党支部及党员个人要分别制定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重点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切实进行整改。

2、上下联动整改。一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二要抓好具体问题整改。

3、狠抓专项治理。结合审计工作确定专项治理重点,着力解决审计工作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违反财经纪律,收受“红包”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等问题。

4、强化正风肃纪。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制度、组织规范,组织纪律教育。着力解决干部软、懒、散作风问题。

5、健全落实制度。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完善。要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机关作风考核评价及考勤考绩机制。完善和落实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有效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纪律规定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县委有关要求,局党组成立县审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党政成员副局长(正科)三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支部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三同志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常务工作,班子成员既要参加党组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带头开展对照检查。

2、加强宣传引导,制定《县审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方案》营造浓厚氛围。努力营造开展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

3、加强统筹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县委有关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务求高质高效。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审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针对审计机关特点,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使“自选动作”有特色。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突出从学习抓起、从教育抓起,引导党员干部自我学习、自我净化、自我提升。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大局、建设队伍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委部署要求上来,深刻认识重大意义,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精神,保持良好精神状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坚持业务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两手抓两促进,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并认真总结开展活动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专题报告。不断巩固和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第3篇

为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法制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工作座谈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完成法制办肩负的各项任务,为推动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法制办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把解决“四风”问题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切实解决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三个清醒认识”,推进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发声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三股势力”敢于坚决斗争。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道德品行教育和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群众观点,增强公仆意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三是解决突出问题。排查宗旨意识、工作作风、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解决法律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政府法制工作与政府部门工作相统一的能力问题;进一步解决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不尚空谈、真抓实干的“动手”能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解决在工作作风上责任心事业心不强、工作标准不高不严的问题;进一步解决在严格执行办公厅和法制办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等。四是提升工作能力。紧紧围绕法制办主要职责任务,着眼于全方位提升政府法制工作水平: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民主科学,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进一步定纷止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力,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生动活泼,优质高效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五是完善制度机制。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完善法制办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学习制度,形成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六是加强文化建设。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精神,坚持开展好法制办“经典书堂”和“法治讲堂”活动,积极参加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努力提升文化品位,开创宽容包容、积极向上、正气满堂的高尚精神,形成政务顺达高效、服务有序规范、内外和谐共事、各项工作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实现“五个明显、一个确保”,紧密结合办公厅中心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章程,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的性质、纲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讲真话、讲实话,崇尚真理、改正缺点错误,使全体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坚持讲究实效,着眼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服务对象和党员群众广泛参与,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切实将存在的问题纠正彻底。坚持领导带头,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认真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做到五个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二是带头征求意见,三是带头查找问题,四是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带头进行整改。坚持群众参与,欢迎非中共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邀请他们参加集体学习和列席组织生活会,并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二、总体安排

集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为2016年7月下旬至10月下旬,重点做好以下三个环节工作。三个环节交互推进,密切结合,不划段不转段。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至8月下旬)

1、思想动员。召开动员大会,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增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的思想认识。配合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对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作风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2、学习教育。(1)集中学习。采取支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制度规定,学习中央关于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以来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通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选读《领导干部从政道德启示录》,学习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2)专题教育。参加办公厅组织的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继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以及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为主题系列报告会和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失德之害--领导干部从政道德警示录》。(3)实地教育。积极配合办公厅选派机关干部分批到基层锻炼,选派人员参加办公厅组织的或由法制办自行组织到经济发达地区、革命老区更新观念、开拓眼界、接受教育的活动;联系共建社区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法制宣讲咨询服务进社区活动,进行一次法制办支部与社区支部共同组织生活活动,慰问一次社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和生活困难群众。(4)讨论交流。适时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学习实践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讨论。在内网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交流学习心得,展示学习成果。

3、征求意见。采取发函、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在政务外网开设专栏等方式,征求法制办在“四风”等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方面存在哪些主要问题,以及对法制办其他方面工作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征求法制办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的意见。通过向政府领导、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评议、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至9月下旬)

1、开展谈心活动。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深入开展谈心活动。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班子成员与分管处长谈心、处长与本处同志谈心、党员干部之间互相谈心。通过谈心交心,广泛深入听取意见,查找问题,沟通思想,互相提醒;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主要负责同志要有针对性进行谈话提醒。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都要撰写书面对照检查材料,正视矛盾和问题,正面回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和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是后三个部分。领导班子要认真查找对维护大局稳定认识是否到位、态度是否坚决、工作是否落实、群众工作是否扎实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为维护大局稳定贡献力量。党员干部要认真检查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及其活动等重大问题上是否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适应变化变革的新形势,做到敢于担当、务求实效。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请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员督导,支委和处级以上领导参加。如实通报领导班子征求到的意见,着重总结近年来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查摆、分析在严守政治纪律、反对民族分裂以及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主要负责同志对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逐一点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回避矛盾、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参加,邀请非中共党员干部列席。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既可以对党员个人提出问题,也可以对支部、班子建设提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支部书记根据群众反映及平时表现对党员进行点评。

4、通报有关情况。向全体党员干部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支部成员、处级以上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

(三)整改落实、巩固成果(至10月下旬)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摆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整改重点、具体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并向群众公示。

2、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的问题,完善法制办管理、工作和学习制度,提出预防和反对“四风”的方法措施,形成有执行力、有约束力、能用管用的制度体系,促进内部管理的科学化、人性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公布整改情况。通过法制办内网、内部文件等方式向全办干部职工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征集、查摆、总结出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及时改进有关工作。

适时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配合办公厅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法制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二)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整风精神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做到“不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做到“不偏”。保质保量做好“规定动作”,结合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把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做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政府法制工作相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与开展“经典书堂”、“法治讲堂”相结合,以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政府法制工作,以“经典书堂”和“法治讲堂”提升政府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用实际工作成效检验活动成果。

(四)营造教育实践活动浓厚氛围。以宣传板报、政务外网、内网为载体,加强教育实践活动宣传,积极营造教育实践活动浓厚氛围,增强教育实践活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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