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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型城市2015

2016-07-26 11:26: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资源型城市2015(共5篇)全国资源型城市 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 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国发〔2013〕45号 2013-12-03 09:53:12 来源: 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有0人参与分享到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资源型城市2015》,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篇一:资源型城市2015
全国资源型城市 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 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国发〔2013〕45号 2013-12-03 09:53:12 来源: 中央人民政府网站 有0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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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资源型城市

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国发〔201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3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

(2013-2020年)

资源型城市是以本地区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开采、加工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包括地级市、地区等地级行政区和县级市、县等县级行政区)。资源型城市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是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编制,是指导全国各类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编制相关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262个资源型城市,其中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126个,县级市62个,县(包括自治县、林区等)58个,市辖区(开发区、管理区)16个。 规划期为2013—2020年。

一、规划背景

我国资源型城市数量多、分布广,历史贡献巨大、现实地位突出。新中国成立以来,资源型城市累计生产原煤529亿吨、原油55亿吨、铁矿石58亿吨、木材20亿立方米,“一五”时期156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有53个布局在资源型城市,占总投资额的近50%,为建立我国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2001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以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为突破口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资源枯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现生机与活力。

但是,当前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性、不稳定性上升,国内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由于内外部因素叠加,新旧矛盾交织,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艰巨。

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依然严重,转型发展内生动力不强。尚有近7000万平方米棚户区需要改造,约14万公顷沉陷区需要治理,失业矿工人数达60多万,城市低保人数超过180万。产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依然较强,采掘业占二次产业的比重超过20%,现代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等处于起步阶段。人才、资金等要素集聚能力弱,创新水平低,进一步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的支撑保障能力严重不足。

资源富集地区新矛盾显现,可持续发展压力较大。部分地区开发强度过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新的地质灾害隐患不断出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接续替代产业发展滞后。资源开发、征地拆迁等引发的利益分配矛盾较多,维稳压力大。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之间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突出。 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亟待完善,改革任务艰巨。资源开发行为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调控监管机制有待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等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资源开发企业在资源补偿、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等方面的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扶持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支持力度不足。资源收益分配改革涉及深层次的利益格局调整,矛盾错综复杂。

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对于维护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对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协调推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布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依靠体制机制创新,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破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加快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有序开

发综合利用资源,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促进资源富集地区协调发展,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分类引导,特色发展。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对资源型城市进行科学分类,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明确不同类型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引导各类城市探索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有序开发,协调发展。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加强资源开发规划和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引导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提高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的良性互动。

优化结构,协同发展。坚持把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作为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攻方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改造提升传统资源型产业、发展绿色矿业,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资源型城市由单一的资源型经济向多元经济转变。

民生为本,和谐发展。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突破口,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使资源型城市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转型任务基本完成。资源富集地区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格局基本形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健全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资源保障有力。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资源产出率提高25个百分点,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接续基地,重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稳步增长,资源保障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

经济活力迸发。资源性产品附加值大幅提升,接续替代产业成为支柱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6个百分点,服务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多元化产业体系全面建立,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基本完成,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人居环境优美。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率大幅提高,因矿山开采新损毁的土地得以全面复垦利用,新建和生产矿区不欠新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地区生态功能得到显著恢复。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山水园林城市、生态宜居城市。

社会和谐进步。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矿区、林区宝贵的精神文化财富得到保护传承。

注:[ ]内为到2020年的累计数。有关约束性指标以国家或相关地区下达的为准。

(四)发展机制。

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从根本上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加快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开发秩序约束机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和分区管理制度,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和结构,大力发展绿色矿业,调控引导开发时序和强度,构建集约、高效、协调的资源开发格局。研究建立资源开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评价制度,开展可持续发展预警与调控,促进资源开发和城市发展相协调。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即防治污

染措施必须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强化同步恢复治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控制森林资源采伐强度。【资源型城市2015】

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科学制定资源性产品成本的财务核算办法,把矿业权取得、资源开采、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安全生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列入资源性产品成本构成,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资源开发补偿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监督资源开发主体承担资源补偿、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将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内部化。对资源衰竭的城市,国家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建立资源产地储备补偿机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利益分配共享机制。合理调整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关系,推进资源税改革,完善计征方式,促进资源开发收益向资源型城市倾斜。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优化资源收益分配关系,探索建立合理的利益保障机制,支持改善资源产地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共享资源开发成果,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提高。 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国家的重大产业项目布局适当向资源型城市倾斜。对符合条件的接续替代产业龙头企业、集群在项目审核、土地利用、贷款融资、技术开发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资源型城市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模式。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与激发市场活力相结合,在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同时,引导和鼓励各类生产要素向接续替代产业集聚。

三、分类引导各类城市科学发展

资源型城市数量众多,资源开发处于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较大,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不尽相同。遵循分类指导、特色发展的原则,根据资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异,本规划将资源型城市划分为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四种类型,明确各类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一)规范成长型城市有序发展。

成长型城市资源开发处于上升阶段,资源保障潜力大,经济社会发展后劲足,是我国能源资源的供给和后备基地。应规范资源开发秩序,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基地。提高资源开发企业的准入门槛,合理确定资源开发强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将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内部化。提高资源深加工水平,加快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积极谋划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处理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使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同步协调发展。

(二)推动成熟型城市跨越发展。

成熟型城市资源开发处于稳定阶段,资源保障能力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是现阶段我国能源资源安全保障的核心区。应高效开发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型产业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加快培育一批资源深加工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尽快形成若干支柱型接续替代产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将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成本内部化,切实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

篇二:资源型城市2015
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资源型城市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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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解读:资源型城市的“行动指南”

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行动指南”

——解读《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

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国资源型城市数量多、分布广,历史贡献巨大,现实地位突出。新中国成立以来,资源型城市累计生产原煤529亿吨、原油55亿吨、铁矿石58亿吨、木材20亿立方米。在“一五”时期156个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有53个布局在资源型城市,占总投资额近50%,为建立我国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2001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和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以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为突破口的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资源枯竭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现生机与活力。公职类考试交流平台

但是,由于内外部因素叠加,新旧矛盾交织,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十分艰巨。突出表现在: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依然严重,转型发展内生动力不强;资源富集地区新矛盾显现,可持续发展压力较大;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亟待完善,改革任务艰巨。

为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0年,资源枯竭城市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转型任务基本完成。资源富集地区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格局基本形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健全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规划》作为国家全面部署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行动纲领,亮点颇多,既突出了转型发展和深化改革的基本主线和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战略导向,又突

出了以人为本和社会公平的目标取向和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的任务部署,还突出了积极稳妥和求真务实的政策设计,对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有序开发综合利用资源。坚持有序开发、高效利用、科学调控、优化布局,努力增强资源保障能力,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与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主要措施包括: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统筹重要资源开发与保护,优化资源开发布局,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和发展绿色矿业。

解读:“成也资源,败也资源”,资源型城市最大的优势在资源,最大的劣势也在资源,这是许多资源型城市尤其是资源枯竭型城市共同面对的难题。

要提高资源城市的资源保障能力,为其成功转型和可持续发展赢得时间和空间,关键在两个方面,一是坚持“开源”原则,积极寻找新的资源。抓住当前国家正在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有利时机,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尤其是对资源衰退型城市,更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矿山深部和外围找矿工作,争取发现一批具有较大规模的隐伏矿床,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同时,还要加强综合利用技术攻关,以技术的不断进步来盘活和释放大量的呆滞资源,从源头上增加可开发利用的资源储量。二是坚持“节流”原则,确保资源“细水长流”和吃干榨净。要加强重要优势资源储备与保护,有序提高重要资源生产能力,严禁无序生产尤其是超能力生产,构建集约高效的资源开发格局,提高矿产资源采选回收水平,从而延缓大中型危机矿山产量递减速度,促进新老矿山有序接替。

如果从“资源是有限的”和“不可再生的”角度来出发,坚持“节流”的原则显得更为重要。所以,如何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充分利用好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让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益,无疑是资源型城市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规划》强调,促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严格实施矿产资源采选回收率准入管理,强化废弃物综合利用,支持资源型城市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基地),对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是一个极大的促进。

要使资源型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发展绿色矿业无疑是一个有效抓手。近几年来,国土资源部开展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地和谐,实现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规划》指出,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建设绿色矿山,对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公教育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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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资源型城市2015
2015资源型城市转型现状分析

文章标题:资源型城市转型现状分析一、资源型城市的形成、发展和特点

资源型城市是随本身丰富的资源开发而兴起,并以资源开采利用为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城市。我国存在较多的资源型城市。据统计中国现有矿业城市178座,占到全国城市总数的1/4以上。这些矿业城市按其开采年限,可分为幼年期、中年期和老年期三种情况。其中有29座城市发展时间不足20年,属于幼年期矿城;有131座城市建市在20-50年之间,步入中年期;还有18座城市建市时间超过50年,进入了老年期。人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体力和生活方式,一个城市亦然。也有其少年、中年和老年,也应该有不同的发展模式。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全部矿业城市中,有1/10的城市矿产资源开始枯竭,如辽宁的阜新市、甘肃的白银等,已经亮起红灯,开始了从资源丰富型城市向资源枯竭型城市的滑落,开始面临经济衰退,环境恶化,就业困难,生活质量下降等一系列问题。急需转型,重振雄风。资源枯竭的定义是指矿产资源开发进入后期,其累计采出储量已达到可采储量的70以上的情况。按此分类,资源枯竭型城市可划分为发展型、警戒型和危机型三类。其中第一类约有20多个,正在成长,前途风光:第三类也约有20多个,日子十分难过;其余的都在第二类之列,再过10-15资源开始枯竭,属于眼下不急,马上就难过的境地。全国有95座高度依赖矿业的资源型城市,其中58座是煤城。解决资源型城市转型必须解决好认识、规划和环境和调产问题。资源是资源型城市的立身之本。资源型城市过去得以笑傲天下,依靠的就是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所谓人无我有。比较那些资源缺乏的地区,相对来讲处于较为优越的地位。但是,正因为如此,资源型城市大多依赖资源的开发,只是在扩大资源开发规模上想的办法比较多,在资源的深度加工上作的文章少。对本地优势资源以外的产业涉猎更少。过分依赖资源,靠山吃山的想法和做法都非常有市场,并且显得十分合理和可行。可是资源总量是有限的,他的可利用程度也是受到限制的,。一味靠山吃山,结果必将是坐吃山空,资源枯竭。要想使资源型城市的发展走上正确道路,首先要设法改变根深蒂固的单纯依赖自然资源过日子的思想。这方面的工作难度很大。但是不做就无法改变人们的认识。认识不改变。走转型之路就可能成为空话,或者被淡化和边缘化。其次我们要未雨绸缪,尽早对城市的发展和转型进行规划。俗话说: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到无时想有时。如不及早动手,现在那些资源枯竭型城市的今天可能就是我们的明天。资源是有限的,不停的挖总有一天要采完的。我市的煤炭资源按现在的开采强度,大矿不到50年,盂县15年左右,郊区不到10年,平定也只是30年。而且现有的资源我们也不能吃干喝净,总要给子孙后代留下发展余地。第三、要尽早发展接续产业。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势在必行。就好象人要老一样,资源型城市也要老的。我们人老了要享受社会保险,城市呢,就必须发展接续产业,延缓他的寿命。造成空气污染,影响全市的城市形象和人民身体健康。已经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且还需要大量资金治理。我市的支柱产业是煤炭,经济结构缺乏足够的弹性和回旋余地,对付市场波动乃至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一旦煤炭市场价格发生下滑,全市的经济马上围绕之发生不良后果。所以我们无论煤炭市场好与坏,都必须坚定调整产业结构的信心和决心,市委确定的建设两个基地,发展六大优势企业的方向不能动摇,速度不能走慢,步伐不能停止,更不能倒退。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可行的办法

【资源型城市2015】

(1)要走科学发展道路。资源型城市转型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走循环经济之路。变废为宝。大力发展综合利用,大量煤矸石,粉煤灰和工业废弃物要充分用起来。提高原料的利用率,吃干榨净。提高资源的利用程度,增加其附加值。要走自主创新之路。过去我们走的是拼消耗浪费资源的路子,但是我们的资源储量和人口数量都不允许再走下去。要加大自主创新的力度。我市去年的18项技术创新项目达效后就可以新增销售收入2亿6千万元。如有意识的加大扶持力度。将会产生更大效益。

(2)要早做规划,科学规划,合理规划。作好规划。要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引进新项目时,既要考虑经济效益,更要考虑环境因数和环境容量。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变企业与环境保护的对立关系为互助关系。

(3)进一步加强保护环境和生态的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对城市转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大家献计献策。

(4)要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人才缺乏是我市发展的一个大问题。人才老化和人才断档尤为突出。我市是山西省高考大市之一,每年外出到外省就学的人数以千计,恢复高考以来先后输出上万名大学生。由于我市发展速度较东部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相对滞后。加上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活条件工作环境不尽人意,他们大多选择留在外地和国外境外。培养了没回来,为其他地区作了铺路石。可是要从另一

篇四:资源型城市2015
2015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第1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重点工作场所。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等。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 检查各市、县(市、区)管辖区内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要求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持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及汇总表见附表1、2。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2. 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水质抽检。监测率100%。指标: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脚池水余氯。水质监测结果内容按附表3汇总,行政处罚汇总按附表4。

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XX)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9、10、29-20XX)、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11—20XX)。游泳池水样监测采样要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XX)执行。

3. 积极做好游泳场所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至少每天1次。各级卫生部门应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并将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游泳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公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各地制定下达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XX年5-6月,各地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及抽检准备,游泳场所开放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毒知识培训。

3.20XX年8月10日前,各市完成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并将市直管及县(市、区)游泳场所监督执法检查表、监测结果数据汇总后及总结材料(含表1、表2、表3、表4、表5、表6)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游泳场所等本底资料。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针对20XX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各级卫生部门应认真做好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样品采集时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样品代表性。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会同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检查数据汇总时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做到数据准确、合理、统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样品检测及质量控制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按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环境卫生监督科 沈菲菲 陈建国;联系电话:0571-87838241;传真:87838243;电子邮箱:XXX

第2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进间、重点和内容

此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达之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对能源行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着重关注财务会计核算、成本盈利水平、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及单据使用及非税收入解缴是否规范等情况。同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采取重点抽查形式,开展绩效评价监督工作。

二、检查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5、《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6、相关税法及法规政策

三、检查对象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长沙市科技局、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长沙市第六中学【资源型城市2015】

四、检查工作步骤及人员安排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针对不同检查对象,由相关业务处室选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时,在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检查工作结束前,检查组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并取得现场鉴证,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完成财政检查报告。

第3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关于开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今明两年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任务,既要靠各地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和扎实工作,也要靠加强监督检查来推动和保障。要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确保"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落实。

二、监督检查任务分工

监督检查按照 "谁主管、谁组织监督检查"的原则,采取"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责"工作方式,围绕中央部署的7项监督检查任务和省部署的6项监督检查任务,紧密结合"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围绕中央、省和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总体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建设进展、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保证在建和收尾项目顺利实施;要围绕省《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申领和审核发放程序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存在"冒领财政补贴"等行为;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和明查暗访等手段,切实加强对20XX年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的全面排查监管。

二是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中央、省、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部门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投资、产业、区域等政策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三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我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和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管。

(二)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科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对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科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国家、省、市的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各级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是否合规有效。

(三)围绕改善民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稳定物价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二是由市水务局、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水利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户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四)围绕资源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

二是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是否有效;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五)围绕推进社会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有关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围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政务公开、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透明化改革、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等与"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密切相关的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此外,市委、市政府还将根据中央、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确定新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经市委同意,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陈国同志、市监察局长杨建城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道平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20个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县级市)和市直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级有关工作指示精神,组织部署我市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联合检查工作及有关重点专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工作。

(三)建立情况交流和通报制度。各区(县级市)、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整理本部门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情况资料,于每月30日前上报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并于每年6月中旬和11月中旬前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以简报形式通报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的情况,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通报批评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

(四)建立问题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业务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移送;要加大对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以及在项目审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既涉及经济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又涉及中央、省、市等多个层级的工作任务,既要抓好对本市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又要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组监督检查的准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把监督检查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牵头部门及各区(县级市)要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担负的监督检查任务,完善内部业务检查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各参与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并加强对有关牵头负责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把保证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把政策落实关、严把资金管理关、严把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向正确、管理规范,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要求,项目审批依法合规,项目建设安全优质高效。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统筹和整合已有的扩大内需、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财政监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监管资源,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各业务部门日常开展的检查、考评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突出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时限,同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深化改革,建章立制。要针对检查发现的带有共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要注重发挥监督检查的治本功能,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项目审批、资金监管、财税金融、投融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各地各部门可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4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XX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实现机构编制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

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编办按照法定管理权限,集中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和及时整改的基本原则,遵循加强管理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治查处相结合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监督检查立项工作根据上级和县机构编制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检查工作落实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依法办事原则。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等法规和规章进行。

(三)注重实效原则。监督检查工作要讲求效率,保证质量,坚决防止和克服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等现象,以保证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开展。

(四)及时整改原则。对监督检查事项,被监督检查单位要抓紧整改,限时完成,按时报整改结果。遇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的,必须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二、监督检查的对象

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

三、监督检查的时间

20XX年10月10日---10月15日

四、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全县机关单位“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主要是有无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名称、隶属关系等情况;有无其他违反机构编制事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机构编制统计的情况。主要是有无伪造、篡改、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或者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情况。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是:新入编人员是否经过公示,《机构编制管理证》、实名制信息系统、工资基金审核等各类信息的调整是否及时规范。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为:是否按《条例》要求及时进行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五、监督检查的程序

县编办会同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程序是:

(一)拟定检查工作方案。

(二)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立项。

(三)发出检查通知。县编办事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监督检查书面通知,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具体要求和时间;检查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特殊情况下,机构编制检查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四)组织实施。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报告检查结果。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就检查工作形成专题检查报告,总结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及基本评价,提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检查组在正式提交检查报告前,将进一步征求被检查部门的意见,被检查单位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检查组对有异议的问题将进一步核实。

(六)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县编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六、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促使机关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单位职责、有效控制编制增长、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的有效措施。督查组各成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把工作落到实处。

2.从严要求,限时整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严格政策规定,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有关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管理。

3.完善制度,接受监督。健全违规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规范举报受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编办、监察局或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通过“12310”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各类机构编制的违纪行为。县编办经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将及时按规定查处并给予举报人答复。

第5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纪委《省关于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促进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经济实力、结构调整、城乡发展、民生改善、资源环境等方面主要指标的实现为目标,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任务的落实,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动2256工程的顺利实施,为我市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今明两年重点从以下8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工作目标时,是否与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

(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转型的有关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情况,按照“六大转型”的要求,强力推进单一煤电行业向多元产业转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传统商业向现代商贸服务业转型、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型、工矿型城市向山水生态城市转型、传统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三)重要的生产生活必需品供给与价格监管情况。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蓄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以及中小河道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严格实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否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完善。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市委、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科技计划项目、自主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工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支持方向,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专项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七)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八)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两高一资”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除上述8个方面外,还要根据我市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监督检查的对象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责任单位。

我市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市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检查组做好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组安排及责任分工附后)

四、组织领导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牵头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市直相关责任单位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的职能,同时又要担负起本部门被监督检查的责任;市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检查组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检查计划,经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时间、地点等进行必要的协调,避免同时在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开展多项检查。各县区、各要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年度检查计划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内容,保证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各项资金拨付和配套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坚决防止滞留、挪用、挤占、截留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要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中央及省、市的规定,工程建设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工程质量和领导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四)加强协调配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具体协调落实的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配合,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检查组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相互促进。

(五)严肃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六)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篇五:资源型城市2015
2015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第1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青海省西宁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字[20XX]8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体[20XX]155号)、《关于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专家咨询意见的函》(国科体函[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宁市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辖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区和大通、湟源、湟中三县及建设中的海湖新区,总面积7690.47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2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7.1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5%,是一个由汉、藏、蒙、回、撒拉、土族等3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聚居城市,也是青藏高原唯一人口超百万的中心城市。

西宁地处“唐蕃古道”和古“丝绸之路”南路,是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农业区与牧业区、汉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结合部,是古代东西交往的必经之路。市区平均海拔2275米,平均气温7.7摄氏度,年均降水量425毫米,冬暖夏凉,是名符其实的“中国夏都”。西宁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目前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西宁市是青藏高原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产业重镇,形成了以公路、铁路、航空运输为主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基础设施日臻完备,工业基础较为雄厚,产业门类比较齐全,铝锭、特钢、铁合金、数控机床、明胶、藏药、藏毯、特色农畜产品等在全国乃至世界都享有一定声誉。有色金属、冶金、医药、建材、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农畜产品加工等支柱和优势产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以轻金属、硅材料和中藏药为重点的新型产业群正在崛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已在全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技术创新中发挥了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农牧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旅游业发展势头迅猛。20XX年,西宁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28.28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4.52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8.7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21元。西宁市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奠定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坚实基础。

(二)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20XX年出台了《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西宁的意见》,明确要求围绕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推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全面推进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西宁市的科技创新工作得到了国家科技部、青海省科技厅的充分肯定,分别于20XX年至20XX年度、20XX年至20XX年度、20XX年至20XX年度三次获得科技部授予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20XX年8月,西宁市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信部列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为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1.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有一定基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西宁市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资源,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行业和企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西宁地区现有科技型企业73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3个,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0个,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7家(其中国家创新型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3家,国家级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企业孵化器4个,培养和聚集了一批科技和产业领军人才,着力研发和转化了一批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科技成果。目前,有高等院校8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所、省属科研院所34家,并有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和青海盐湖研究所。共有专业技术人员3.33万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1.84万人,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170人,中级职称以上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人员1925人。

2.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20XX年7月,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青海首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多年来,开发区按照“一区多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产业互补、特色鲜明”的要求,整合工业园区资源,优化工业布局,建立了包括东川工业园、生物科技产业园、甘河工业园、南川工业园四个园区的“一区多园”管理体制。20XX年12月,开发区被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统计局六部委批准为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20XX年,科技部批准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成为青海省首个被国家命名的科技企业孵化器。20XX年1月,科技部批准开发区东川工业园为“西宁国家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XX年11月,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形成冶金、化工、新材料、医药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承担着全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要载体的作用。园区总占地面积达36.82平方公里,累计批准入驻企业和项目1263个。20XX年,西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17.4亿元,占当年工业增加值的6.32%。

3.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大,科技项目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

“十一五”以来,西宁市大力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口与健康、城市发展、民族文化、新型工业化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的研发、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有力促进了全社会科技进步。 “十一五”期间,西宁市共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55项,累计投入本级应用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924万元。争取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62项,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405项,争取部省级科技专项经费1.13亿元。实施的项目中,工业490项,农业132项,吸引社会资金11.4亿元。目前已完成市级科技项目136项,产生经济效益12.2亿元,实现利税3.63亿元,增加农民收入5.7亿元。西宁市登记科技成果103项,其中省级成果57项,有10个项目获得青海省科技进步奖。

4.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取得较大突破,工业发展基础更加巩固

近年来,西宁市相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对制约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进行了重点研究和攻关,使优势特色产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夯实了全市工业发展的基础。其中,通过对铝、铜、铅、锌等初级产品深加工技术的重点研究,解决了生产回收率低、生产工艺老化等技术难题,提高了产品的精深加工水平。通过对多晶硅提纯、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等技术攻关,带动了本地光伏企业的发展壮大。通过中华被毛孢发酵菌丝繁育、沙棘5-羟色胺研究和枸杞籽油提取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市生物资源开发利用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通过采用一系列先进技术,研发出了压缩式垃圾车、沙棘系列、枸杞系列等一批特色产品,被认定为20XX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铅冶炼节能减排技术、锌浸出渣回收精铟技术、高含盐含氯明胶废水光合细菌处理工艺等29项关键技术的研究,降低了全市经济发展的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环境效益。

5.农业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农业科技推广成效显著

近年来,西宁市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重点实施了农作物良种工程。全市五年内累计引进示范推广小麦、杂交油菜等特色经济作物优良品种180余个,建立了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品种的更新换代,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重点推广了杂交油菜、马铃薯、蚕豆标准化栽培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60余项,使主要农作物产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提高了21.5%,油料单产增加了22.8%,蔬菜亩产达到2635公斤,效益处于全省前列。在畜牧业方面,重点进行了畜种改良及繁育,建立了牛羊育肥、优质肉羊、肉牛及奶牛规模养殖示范基地,使得全市畜牧业在规模和效益上都得到了大幅提升。通过组织实施“青藏高原牦牛、藏羊有机产品产业化生产技术示范 ”、“牦牛骨提取蛋白小分子肽研究”、“青稞燕麦方便粥系列产品开发”等农业产业化专项技术,延伸产业链,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开发出了沙棘系列产品、软包装牛羊肉系列产品、油菜籽色拉油等名优品牌和地方特色产品,实现了资源的加工增值和农牧民的增收。

6.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加强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功能建设,密切中介机构与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政府之间的关系,建立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服务体系,是提升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目前,西宁市已初步建立了有利于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培育了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造就了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日趋完善。西宁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西宁的意见》、《西宁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西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宁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宁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暂行办法》、《西宁技术市场条例》等科技政策法规,制定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应用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十二五”期间,西宁市科技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及社会争取国家及省上项目150多项,争取资金2180万元。建立了技术转移中心和东西部技术项目对接服务平台,开辟了生物医药、太阳能光伏等领域广泛合作的渠道,在生物医药领域建立了“基地+平台”的合作模式。西宁生产力促进中心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成为科技部首批22家工业设计联盟试点单位之一。

(三)优势特色突出

西宁地处青藏高原,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人文积淀使这里自然资源丰富,多元文化汇萃,为特色产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1.矿产资源丰富

青海省拥有被誉为“聚宝盆”的柴达木盆地,石油、天然气、钾盐、铅锌矿、铜矿、石膏、硅石、铁矿、金矿、煤炭和制碱用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为西宁市延伸相关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建成为我国重要的铅、锌、铜、铝等有色金属和钛、镍、铟、金、银等稀有金属冶炼及产业延伸加工生产基地,提供了资源保障。

2.生物资源独特

青海有着极为丰富和独具特色的高原动植物资源,药用动植物天生具备抗高寒、抗缺氧、抗疲劳的生物特性,特别是一些特产药材具有很强的药用价值,如大黄、麝香、冬虫夏草、麻黄、贝母、鹿茸、藏茵陈、锁阳、塞隆骨、红景天、秦艽等。丰富、宝贵的中藏药资源,对于西宁市进一步发展壮大中藏药产业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3.光伏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青海硅矿石资源丰富,硅矿石储量在10亿吨以上。西宁市发展光伏产业可以就地取材,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青海省还是中国电力富裕、电价最低的省份之一,充足的电力供应为西宁市发展太阳能光伏硅材料、铜箔、铝镁合金等新材料产业预留了宽松的电力保障空间,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4.藏毯和民族饰品加工业基础雄厚

依托青海丰富的牛、羊毛绒资源,西宁市现已初步形成以藏毯生产为龙头的毛纺织产业集群,构建起了洗绒(毛)藏毯产业链。一年一度的国际藏毯博览会正在将西宁打造为世界藏毯生产集散基地和“世界藏毯之都”。同时,西宁还是汉、藏、回、土族、撒拉等多民族聚居地和多宗教交汇地,丰富的民族宗教文化使西宁成为了中国乃至世界重要的民族饰品、宗教用品生产基地,为今后相关产业的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5.高原农业特色明显

西宁地处高原,气候冷凉,绿色无污染,既适合发展夏季反季节蔬菜、食用菌、冷凉型球根类花卉等产业,也有利于发展生态农牧业,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同时,得益于独特的气候环境,西宁周边地区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已成为我国重要的优质油菜、马铃薯、蚕豆、蜂蜜生产基地,为未来西宁特色农牧业的精细化、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主要制约因素

近几年西宁市总体经济实力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科技创新能力、制度环境、服务体系等方面都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但还应当清醒地看到,西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仍然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源头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关键技术缺乏,高端创新人才不足,综合经济实力、创新能力比较落后等不容忽视的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育不足,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偏少,多数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价格竞争、成本竞争阶段,主要还是靠市场低水平的需求拉动,技术水平薄弱,缺乏创新意识,难以承担起创新主导角色,无法形成核心竞争力。

2.创新投入不足

西宁市地方财力较弱,引导全社会创新投入的财政资金有限,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和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形成,企业缺乏增加创新投入的能力和积极性。

3.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缺乏

由于工资待遇、研发环境、发展空间等多种因素的限制,西宁市无论是科研单位还是大型企业,目前都普遍缺乏科技创新领军人物、高层次专家、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致使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长期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人口、资源、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性缓解。

4.科技基础条件薄弱

受投资能力的限制,西宁目前支持研究、开发、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还比较薄弱,许多大型科研项目无法在当地进行,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5.产业基础薄弱

西宁地处西部偏远省区,远离国家主体市场,无论是纺织、机械、食品加工业等传统产业的发展,还是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中藏药产业、藏毯产业等新兴特色产业的壮大,都缺乏广阔的市场空间,难以在全国市场份额中占有一席之地,难以产生必要的规模效益,科技创新缺乏载体和突破口。

二、试点目标

西宁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参考国内其他典型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西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西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基本目标是:

至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相适应,符合“四个发展”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开放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发展方式、体制机制、科技、产业、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创新,初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青藏高原区域创新中心。使西宁市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科技综合实力在全国有较快的提升,科技发展支撑条件明显改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进一步发挥,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

(一)科技投入持续增长

“十二五”时期市本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每年保持持续较快增长。至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R&D)占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0%。

(二)科技产出大幅提升

至“十二五”末,全市组织实施牵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重大科技项目50项,建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研究开发中心30个,与省内外30所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科技成果登记量每年增加10%,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比“十一五”末提高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0%。

(三)培育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至2015年末,西宁地区进入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省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达到300名左右,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骨干人才达到3000名左右,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40000人左右。

(四)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至2015年末,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品。建成8个左右具有显著聚集效应和较强辐射能力的产学研创新基地,形成3?4个以光伏太阳能产业、新材料产业和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产业为核心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三、工作思路

西宁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第二个十年规划和国家支持青海藏区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乘势而上,抢占创新制高点,把握发展主动权,提高发展层次和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省会优势,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重点,以实施“5568”创新工程为主要任务,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集成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改善基础条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加快掌握优势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努力构建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力争通过5~10年使西宁市成为全省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的率先试验区和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区,全省乃至青藏高原资源开发、生态建设、自主创新、维护稳定的服务保障和科技研发基地,全国有影响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四、主要任务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目标,着力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实施“5568”创新工程,即“5个行动、5个平台、6个专项、8个产学研创新基地”。

(一)推进“五个行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特点及发展阶段,以及不同领域对技术发展的需求,积极与国家、省科技专项配套衔接,整体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培育行动、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提升行动、现代都市农业科技支撑行动、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行动,全面提升西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技术水平。

1.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培育行动

【资源型城市2015】

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园区工业为基础,打造产业技术联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使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带动我市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推力”,力争“十二五”末,全市培育4~5个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初步建成西宁国家级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风能产业基地、锂电产业基地,实现产值280亿元。依托青海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能源优势,重点发展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力争“十二五”末,产值达到100亿元,使西宁市成为西部重要的新材料产业的研发、生产基地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

2.实施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提升行动

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着重延伸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链、盐湖化工产业链、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链、煤炭深加工产业链、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链等。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工业科技创新能力,使特色优势产业成为支撑西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年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重点企业、区域优势行业技术研究有新突破,工艺技术明显提高,资源深加工产业的主要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大中型企业生产装备应用微电子和信息技术的比重达到70%以上,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实现管理信息化。

3.实施现代都市农业科技支撑行动

运用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按照优质化、园区化、设施化、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创建以农技推广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成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农牧业科技自主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积极培育科技型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生产、科普教育、观光、休闲等功能,大力发展绿色和生态观光农业,走具有西宁特点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之路。力争到2015年,良种工程实施面积达到8万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面积达到70%以上,畜牧良种比例达到85%以上。引进、繁育、示范推广农作物新品种200个以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70项,不断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益。每年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300期。

4.实施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创新和促进作用,加强科技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推广应用,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等手段,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功能品味。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创新,重点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水源保护、小流域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能源结构调整等领域的研究,推动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70%。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研究10项西宁地区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技术,增强人口素质,积极推进远程医学会诊、卫生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卫生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林业发展的创新和促进作用,围绕国家园林城市建设,重点开展有关种苗花卉、野生动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等科技研究项目15项,提高城乡园林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5.实施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行动

坚持把开发创新人才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来抓,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和引进创新型人才,构筑人才高地,增强科技人才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中的智力支撑作用。以各类高校、科研机构及创新基地、产业化基地等为依托,以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为支撑,采取科技人才团队引进、核心技术带动引进等引进方式,抓紧培养引进紧缺人才,重点培养引进拥有关键技术的项目带头人、产业化领军人物及其团队。加速高新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构建高原特色动植物产品精深加工等绿色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冶金化工、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和生态建设等专业技术人才群体。建立和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创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提升全社会的整体人才保障水平。力争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万人左右,实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布局的高密度、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高水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的高对位、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高活力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出的高效率,为打造一批支撑我市产业发展的骨干企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提供坚实保证。

(二)打造“五个平台”,为区域创新提供基础性支撑

在政府、企业、科研、金融、中介等各主体间建立起紧密的合作网络关系,着力打造或搭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完备、运转高效的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科技信息与技术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产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育成平台、科技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等五个平台。推进资源共享,增强服务有效性,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技术交易成本,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1.打造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

以现有的西宁地区担保融资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为依托,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有效的投融资服务,促进科技资本、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大对科技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发展支持科技产业的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建立咨询服务系统,努力建立市级风险投融资机构,为科技创业型企业提供注入创业引导资金、科技项目贷款贴息等科技投融资服务。通过引进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相关服务。

2.打造科技信息与技术设备共享服务平台

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优势资源,积极引进本地急需的科技资源,使产学研资源充分对接,形成资源共享的产业链条,运用网络技术,整合和利用国内外科技文献、相关数据/信息、动植物种质资源等科技资源,搭建基础性、战略性的具有信息共享、技术设备共享、科技成果推介等功能的服务平台,为科研机构和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3.打造产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

扶持和培育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技术评估与咨询、技术交易与技术转移、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科技成果交易税费减免等业务,形成功能完备、开放高效的中介服务支撑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和科技成果转移,为中小企业的技术交易、产业技术转移提供服务。

4.打造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育成平台

围绕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按照政府政策引导、产学研联合、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建设技术创新集成和育成平台,为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科技型企业创立和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能力。

5.打造科技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运用先进管理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对西宁市科技资源配置及相关管理流程进行整合与优化,建立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科技计划与执行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和稽查系统、科研条件管理系统、基本科技建设管理系统、评估评价系统等,推进科技管理创新,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和效率。

(三)实施“六个专项”,实现重点领域技术突破

以重点解决产业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为目的,组织实施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与特色生物、藏毯与纺织、民生科技等六个科技专项。以科技专项实施为突破口,整合省内外科研开发力量,统筹协调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强化重点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和创新动力,带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

1.新能源科技专项

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新技术、风能发电技术的研究和规模化应用,提高新能源的利用效率。积极筹建晶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光伏平衡部件等领域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设立太阳能发电试验示范基地,推广太阳能光伏产业示范项目,加快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优先发展第一代晶硅电池,同时开始启动第二代薄膜电池,配套发展上游的碳化硅刃料、光伏玻璃、EVA薄膜、电子气体、高精度铝合金组合件等原材料产品,延伸发展产业链下游的各种光伏系统集成产品。大力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产业,主要生产风电整机,适当发展配套的零部件制造。稳步推进非粮生物燃料试点及产业化示范,大幅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

2.新材料科技专项

加快具有资源优势的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开发,引进吸收电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等关键技术,力争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为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提供技术支持,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一是以碳酸锂为基础,着重发展镍钴锰酸锂等正极材料。二是加快LED材料和芯片项目建设,保障材料供给和对LED照明产业发展的支撑。三是积极发展电子薄膜材料,开发生产高纯硅、电子铝箔和铜箔等薄膜材料,积极延伸产业链。四是以碳酸锶产业为基础,继续开发并形成年产6万吨锶铁氧化体生产能力。五是发展以金属铜为主的高性能电子导电材料,开发单晶铜等相关产业和项目。六是积极发展铝镁合金、铜合金及铝基、铜基复合材料等高强、耐热、高韧性新型合金材料。七是大力发展碳酸钙晶须等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八是围绕盐湖资源深加工发展阻燃剂、有机硼、无机硼等化工新材料。

3.装备制造科技专项

依托重大项目,推进技术装备自主化,实现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重点突破,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形成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清洁高效发电装备,输变电、石化、环保成套设备,轨道交通、钻井设备,大型机械、数控机床、汽车、重大医疗仪器、农牧机械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鼓励和支持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鼓励建立与装备制造相配套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装备制造业园区建设,着力培育产业集群。

4.现代农业与特色生物科技专项

大力发展城郊型精品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坚持用工业的理念、生态的要求、园区的模式,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支持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重点发展现代制种、节水灌溉、绿色肥料、生物防治、高效设施配套技术,全营养饲料、标准化养殖等技术,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发展特色生物资源的生产和精深加工。围绕冬虫夏草、沙棘、枸杞、菊芋、亚麻、牦牛、明胶等生物资源,加强人工抚育、原料基地建设、功能开发、活性成分提取及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的附加值,促进产业升级。加快中藏药现代化,研发中藏药新品种、新剂型,实现从原料---药品---市场的标准化、无害化。采用现代分离提取技术开发生物医药材料与特种功能产品,大力提升生物技术创新能力。

5.藏毯与纺织科技专项

按照建设“世界羊毛地毯制造中心”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引进世界先进水平的地毯设备和电脑横机,以现代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逐步扩大藏毯(地毯)生产规模,淘汰手摇横机,解决纺织行业自动化程度低的实际问题,推动青海藏毯和绒纺等纺织行业健康发展。鼓励支持藏毯企业加快建设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重点支持新型喷染和动物、植物、人工纤维合织等工艺的开发应用。加快引进和推广提、绣、贴、割、剪、印、整等新技术,提高“选?洗?梳?纺?染”产能和工艺水平。推广高效短流程、无水或少水印染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自动控制水平。

6.民生科技专项

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核心,建立治理污染、降低消耗、改善生态的技术体系,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大节能技术攻关,加快技术集成,着力研究和示范推广废弃物(副产品)的减量和多级利用技术。积极推广清洁技术、节能节水技术、低碳技术,有效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扩大西宁循环经济试验区和试点企业范围,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技术支撑与示范。

发展社会事业中的信息支撑技术,开发信息通信服务、网络教育基础工程、数字广播影视服务系统工程、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政府综合服务支撑平台等,加快 “三网融合”。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研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技术,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社会治安、犯罪、事故的监督与控制,完善西宁市公共安全技术体系,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

发展民族文化创意产业,运用现代技术,开发具有传统文化和民间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进一步拓展“西宁?中国夏都”旅游品牌的文化内涵和商业价值,将西宁打造为全国重要的藏族歌舞之乡、佛教用品生产基地、民族饰品生产基地和昆仑玉营销基地。

(四)构建“八个产学研创新基地”, 增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

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构建八个产学研创新基地。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集成优势,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1.构建太阳能光伏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青海华硅能源有限公司、阳光能源(青海)有限公司、青海聚阳能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鑫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与省内外院校和科研机构紧密合作,构建太阳能光伏产学研创新基地。

2.构建中藏药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生物科技产业园的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晶珠藏药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中藏药产学研创新基地。

3.构建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生物科技产业园的青海康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青海金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海清华博众生物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青海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构建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产学研创新基地。

4.构建装备制造机械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西宁地区的装备制造企业青海华鼎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与美国、韩国等国外科研机构合作,构建装备制造机械产学研创新基地。

5.构建藏毯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南川工业园区的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大自然地毯纱有限公司和青海雪舟三绒集团等企业,加强与大连工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大连光明化工研究设计院等国内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藏毯产学研创新基地。

6.构建有色金属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甘河工业园的黄河水电再生铝业公司、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等有色金属企业加强与中南大学、贵阳铝镁设计院等有关科研院所的合作,构建以铝、铜、铅、锌为主的有色金属产学研创新基地。

7.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青海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可可西里肉食品有限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与北京食品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海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学研创新基地。

8.构建电子信息材料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东川工业园区的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青海金阳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凯普松电子科技(青海)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青海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构建电子信息材料产学研创新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以西宁市市长为主任,主管副市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为副主任,科技、发改、经委、农牧、林业、环保、卫生、教育、统计、工商、财政、人力资源等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西宁地区的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主要领导为委员的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协商省科技厅把推进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作为部省会商优先议题,在项目、基地、人才、政策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支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市属各有关部门实行整体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从经济、科技、管理等各方面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形成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西宁市如期实现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发挥政府投入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

切实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坚持把财政投入作为公共战略性投资,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公共科技活动,以及用于支持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积极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建立市级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市、县(区)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每年保持持续增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鼓励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措施,落实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办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创新项目和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外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

(三)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加快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和产学研创新基地的建设,集聚企业创新资源,加强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筑和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制定“西宁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西宁市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运用政策引导企业之间、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促进技术研发联盟等多种组织形态和产学研结合等多种合作方式的形成与发展,使科技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强化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调整优化科技人才政策,用好现有人才,吸引外来人才,培育未来人才。开展创新教育和培训,为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动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机会,以爱才之心,用才之智,形成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和氛围。加强与全国人才网络的互联互通,更大范围寻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坚持“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原则,进一步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让更多的省外高级人才通过短期聘用、技术服务、项目合作、项目承包等方式为西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建立科学的创新人才培养、使用、管理机制,逐步加大政府科技奖励力度,用有竞争力的制度造就有竞争力的人才,不断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培育一批有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服务能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五)重视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

成立西宁市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制定“西宁市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企业、科研机构、市民和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产业化优惠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引导创新主体把知识产权应用纳入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市场运作和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六)大力培育城市创新文化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良好舆论氛围、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和倡导“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和“包容诚信,务实创新”的西宁精神,加大对科技创新典型事例、典型项目、典型人物的宣传。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敢冒风险,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七)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加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加快建设“西宁市大型仪器协作共享网络平台”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协调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跨体制的创新合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增强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谋发展的内在动力。综合运用政策、项目、资金等多种手段,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发展环境,围绕特色资源和支柱产业,着眼于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整合并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引导国家及地区外的创新资源参与本地区资源配置。

(八)建立科技创新工作省市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力争将西宁市的重大科技项目、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纳入全省的产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争取省上尽可能地将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布局在西宁,提升西宁市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发挥西宁市在全省科技发展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全省科技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

(九)健全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和考评体系

把创新型城市建设纳入西宁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将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各项任务的考核指标,建立跟踪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完善评价体系。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监测评价工作,积极做好数据积累和相关准备工作,每年向科技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六、进度安排

根据目标要求和基本思路,西宁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进度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15年6月)

全面推进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要素齐全、布局合理、运行高效、合作开放、互动充分、体系完备的西宁科技创新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取得一批具有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研发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产品,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一批自主创新研发机构,造就一批创新性强、经济效益好、产业化特色鲜明的科技企业,培育若干个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特色突出的知名品牌。关键技术自给率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一是制定和完善《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创新型城市各项试点工作落实和开展,取得初步的成效。二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委员会,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的统一部署,明确具体行动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较为浓厚的创新氛围。三是依据《实施方案》建设的重点,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提升发展阶段(20XX年7月2015年6月)

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落实“5568”创新工程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创新体系,提升集聚创新资源能力,建立内生驱动创新模式,弘扬创新文化,充分激发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在科学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育、文化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并取得一系列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大力推进并把西宁建设成为全省的自主创新示范区,使其成为特色鲜明、实力雄厚、青藏高原一流、西部地区有一定影响的科学发展试验区、先进产业聚集区、改革开放先行区;成为推动“两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通过工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社会领域科技进步,努力将西宁打造成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创新环境和谐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

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加强对弱势项目的督导检查,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自评检查工作,确保我市通过创新型试点城市的验收,并接受科技部的考核和检查。

第2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促进城市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加快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创新发展现状

唐山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沿海重工业城市,总面积13472平方公里,总人口729.41万,20XX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781亿元,全部财政收入413.3 亿元。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开放创新、富民强市,把新唐山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建成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总战略和总目标,按照“科学发展·科技先行”的理念,积极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重大科技支撑项目顺利实施。20XX年以来,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支撑、创新基金项目124项,其中300km/h高速动车组现代集成制造系统、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钢铁企业低压余热蒸汽发电和钢渣改性气淬处理关键技术等17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取得显著成效。

2、新型政产学研协作模式率先突破。我市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建成了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这是中科院在我国北方地区建立的第一家与地级市合作的技术研发与转化机构。20XX年以来,共安排科技三项经费4000万元,专项支持技术转移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该中心与企业合作研发的一批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XX 年底,我市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共有42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行业重点实验室、农业产业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100个;拥有本科院校4所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个,形成了支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程化研究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被确定为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城市、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等。20XX年进入中国城市综合创新能力50强。

4、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实施了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培育与产业化引导工程,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20XX年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为190亿元和67亿元,增速达到22%以上。唐山轨道客车有限公司成为国家首批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点城市、国家钢铁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陶瓷材料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焊接产业基地、国家高速动车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先后落户我市。

5、创新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制定实施了《唐山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唐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唐山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法规和文件,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优势特色

唐山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具有以下优势:

1、全国首个科学发展示范区的建设。20XX年XXX总书记视察唐山,提出了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战略构想。我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以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唐山湾“四点一带”开发、“四城一河”建设、城乡等值化、社会治理和谐化为重点,要求必须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传统发展方式,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创新驱动,推动唐山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指出了明确的方向。随着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科学发展·科技先行”的理念已成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

2、以曹妃甸为龙头的唐山湾“四点一带”的开发建设。曹妃甸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是环渤海地区的“黄金宝地”和“耀眼明珠”。以曹妃甸新区、乐亭新区、丰南沿海工业区和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构成的唐山湾“四点一带”的开发建设已进入大规模产业聚集的新阶段,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技术运用、技术集成、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强、拉动辐射效果明显的优势,使之成为引领带动全市科技创新的主战场、示范区和辐射源,为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

3、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唐山地处环渤海湾中心地带,毗邻京津,有利于接受技术辐射带动,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随着曹妃甸大港和唐山机场的开发建设,将形成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辐射到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为跨区域、跨产业的资金合作、技术合作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环渤海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都市圈的快速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成为环渤海及东北亚地区经济增长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提供了重大机遇。

4、雄厚的工业基础。唐山素有“北方煤都”和“北方瓷都”之称,是国家重要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现有160 多个工业门类,已形成钢铁、能源、装备制造、建材、化工等优势支柱产业。2015年,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1931.4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610.42亿元,精品钢材、基础能源、优质建材、装备制造和化工五大产业完成增加值1252.07 亿元。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二者的有效结合,将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跨越发展创造强大的动力。

5、浓厚的技术创新传统。唐山历来重视技术创新活动,先后诞生了中国大陆第一座机械化采煤矿井和我国第一条标准轨距铁路、第一台蒸汽机车、第一桶机制水泥、第一件卫生陶瓷,对推进中国近代工业兴起产生了重要影响。20XX年,国内第一台应用于煤矿井下的机器人研制成功,同年6月首列国产时速350公里CRH3“和谐号”动车组,创造出了394.3km/h 的中国铁路第一时速,实现了中国铁路列车运行速度等级的历史性跨越。唐山人秉承这种技术创新的传统,在加快城市创新发展的进程中,必将会创造出更多的中国第一乃至世界第一。

尽管唐山具备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良好基础,但也存在着科技资源相对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区域创新体系不够完善、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够显著、创新体制机制不够健全、高端创新人才缺乏、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牢牢抓住当前的重要战略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发展方式、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不断夯实创新基础,增强创新活力,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

二、试点目标

总体目标:努力把唐山建成自主创新优势明显,区域创新体系日趋完善,产业竞争能力快速增强,经济、社会与生态和谐发展,人民幸福指数显著提高的创新型城市。成为环京津乃至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创新成果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基地。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率先建成全国首个科学发展示范区,成为我国推进资源型城市向生态型、创新型城市转型的示范城。

到2015年具体目标:(1)区域创新体系趋于完善。引进一批优质科技资源,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机构,重点建设10大特色产业基地和10大研发中心。(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商标、品牌、标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以科技创新加速培育10大名牌产品。

(3)创新投入明显增长。市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到2%以上;全社会研究与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2%以上。(4)创新人才队伍迅速壮大。集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批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军人才,培育一批职业技能人才,打造若干与唐山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产业创新团队。(5)新型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做强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推进产业发展和发展方式创新。实施“三百计划”,加速形成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精品钢铁、装备制造、化工”和“新能源、环保、生物医药”两个“三足鼎立”的产业发展新格局。(6)城市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城市生态文明逐步改善,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社会更加和谐,全民科学素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创新氛围日益浓厚。

三、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揽,深入实施“科教立市”战略,广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推动资源型城市在创新中转型、在转型中跨越,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方式,支撑科学发展全面创新。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创新发展战略

确定“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为重点,积极推动原始性创新”的城市总体创新战略。实施开放创新,大力推动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结合,促进外源技术内源化。鼓励和支持以应用为导向的集成创新。有针对性选准一批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集中优势科技资源,进行相关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攻破和掌握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

(二)健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介紧密融合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科技竞争力。完善科技合作体系,充分借用京津高校、科研院所等优质科技资源,弥补我市科技资源不足,“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专利战略的研究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交易,促进技术流动。引进风险投资、担保、私募和证券等各种类型资本机构,打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信用贷款、小额贷款等科技金融渠道,带动社会资本和企业投入研发力度。

(三)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创新活力

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突破制约创新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建立公平、高效、完善的体制机制,提高创新成效。重点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完善政府管理服务体制、创新科技与经济紧密融合机制、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与激励机制和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支撑,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创新

按照唐山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规划和部署,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积极围绕曹妃甸为核心的唐山湾“四点一带”开发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循环经济发展、生态城市建设、城乡一体化等值化发展、和谐唐山建设等探索具有特色的创新实践模式,丰富试点内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城市管理、城乡统筹、社会管理和服务等领域的创新,为同类城市提供经验,作出示范。

四、近期重点推进的工作

(一)钢铁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型城市2015】

以曹妃甸京唐钢铁公司、唐山钢铁集团等大型企业为龙头,推广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钢铁企业低压余热蒸汽发电技术,重点研究开发钢铁生产过程实时优化运行技术、系统能量管理中心、超大型高炉系统工艺技术、低成本高效化生产洁净钢水的工艺技术、高品质薄板生产技术、薄板坯连铸连轧生产取向电工钢技术等新技术;完善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余热利用、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艺技术;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铁矿等技术,不锈钢、轴承钢、工具钢、齿轮钢等高附价值钢铁产品生产技术。力争在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集成应用示范、低压余热发电、钢渣处理、超大型高炉干法除尘等方面拥有一批居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自主核心技术。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配合

(二)化工产业技术创新

依托唐山市的海洋和煤炭资源优势,以煤化工、盐化工和石油化工三大化工产业链向精细化工产业链的延伸为主线,重点攻克各产业链延伸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包括:焦炉煤气制甲醇及深加工先进技术、大型甲醇制烯烃生产及产品深加工先进技术、有机硅单体生产及下游深加工、海水提钾等技术。并且围绕南堡10亿吨大油田开发建设、曹妃甸工业区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进行重大项目相关配套产业技术的前期研究及高附加值产品开发。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配合

(三)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

与国内外大公司、研发机构积极合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机器人模块化设计制造技术、基于神经网络与模糊算法的智能控制、多种传感器信息融合技术、远距离通讯抗干扰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高现有焊接机器人、矿用抢险探测机器人、管道探伤机器人、建筑清洗机器人、高压巡线机器人的使用性能。进一步开发新型专用机器人产品,推动我市机器人产业发展,打造出具有较高自主研发能力和较强产业优势的机器人研发制造基地。

责任单位: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等配合

【资源型城市2015】

(四)电动汽车研发与曹妃甸电动汽车城建设

积极推进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电工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合作联盟,引进尖端人才,围绕电动车整车仿真与控制系统、电动车CAN 总线开发与测试、电池系统开发检测、先进电机驱动系统、电动车标准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重点攻克电动汽车制动能量回收与ABS 系统的一体化设计与控制、匹配设计与能量管理的耦合技术、基于FlexRay等新型总线协议的网络在环平台及其应用技术、电池单体性能和一致性提升、电池电容一体化技术、电池管理系统大规模产业化技术和工艺、先进稀土永磁直流电机技术等一批核心技术,并形成专业研发团队。

争取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打造曹妃甸电动汽车城。制定《曹妃甸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的优惠政策》,坚持以整车为龙头,以核心零部件为突破口,以使用促研发,以研发促产业,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核心技术领先者,积极推进电动车动力总成、高性能锂电池、永磁直流电机等一批产业项目,并达到30-50万辆整车生产规模。

责任单位:曹妃甸电动汽车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曹妃甸新区管委会、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唐海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配合

(五)曹妃甸循环经济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依托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组建曹妃甸循环经济工程技术中心。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创建多层次、多学科技术融合的重化工业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共享平台。针对资源型城市转型重大技术需求,重点开展循环经济政策与法规研究、重化工业生态工业研究与评价、新能源开发与能源梯级利用技术研究、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逆向物流规划与技术研究、钢铁产业生态技术研究、技术集成、成果推广与示范应用等工作,最终在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经济核心技术,搭建“技术—工艺—人才—应用”系统化支撑体系,为重化工业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配合

(六)唐山湾生态城市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依托曹妃甸国际生态城管委会,强化与清华大学、瑞典SWECO公司等单位合作,围绕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设计、可再生能源工程、资源管理工程、绿色交通工程、绿色社区工程等领域,针对生态城市建设中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重点开展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加快绿色能源、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能建筑、低排放智能交通、集成通讯、海水淡化、封闭水处理、垃圾处理与回收利用、盐碱地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转化和应用,研究落实141 项生态城市建设技术指标要求,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行业、领域的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曹妃甸国际生态城管委会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配合

五、20XX-2015年主要工作

(一)健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以弥补科技创新资源不足为核心,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突破口,以建设技术研发、中介服务、科技合作和创新产业化体系为重点,引进国内外的优质科技资源,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介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供支撑。

1、加快中科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成唐山高新技术研发与自主创新的平台,环渤海地区重要的高科技成果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开创新型政产学研紧密融合创新发展模式。

工作任务:重点引进8-10个中科院所属研究所进驻“中心”, 每个研究所组织1-3个适合唐山主导产业发展的课题组,以钢铁、装备制造、陶瓷、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和节能减排为主要发展领域,以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为重点,实施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力争钢铁行业在节能节材、陶瓷行业在更新工艺和产品、新能源行业在制造国际一流风力发电设备等方面实现突破。特别要围绕高速动车组研发,加强与中科院力学所、软件所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实现核心技术国产化。

第3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创省会发展新优势,加速提升我市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维护省会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发展目标,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营造创新友好环境为突破口,按照“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突出特色、引领示范”的工作思路,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将我市建成全省创新资源集聚的核心区、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区、创新体制机制的试验区、宜居与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建成创新能力强、经济发展后劲足、城市功能完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友好、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创新型区域中心城市,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的先进行列。

1.科技支撑取得新突破,集聚创新资源能力显著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以上,财政对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2.65%,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达3%以上,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力。拥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350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000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50名,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700人,万人拥有高技能人才350人。全民科学素养水平明显提高。

2.创新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度显著提升。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00家,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0家以上,其中,新增国家级5个、省级30个。高新技术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达65%以上。万人专利申请量达30件。创建省级以上名牌300个、著名商标30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济南高新区等各类园区引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围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目标,打造生物、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500亿元。以创新为驱动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3∶42∶55.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60%.发挥省城区位优势,引领和支持全省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4.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创新服务辐射能力显著提升。建设2-3个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建成各类生产力促进机构40个以上,实施标志性产学研工程项目100个,新建产学研中试基地50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融资机构达到10家以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融资体系。形成以省会都市圈为核心,辐射服务全省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创新服务网络。

5.创新机制环境取得新突破,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创新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日益完善,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地方实际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模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推进均等化长效机制。城市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步入绿色城市、可持续城市与低碳城市发展道路。

二、主要工作与重点任务

(一)加强管理创新,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强化政府在创新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从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转变为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的制定者、配置过程的监督者、配置绩效的评估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改革,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轨道。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促进政府管理职能更好地适应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

完善创新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关于推动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大创新政策导向作用,通过财政引导和产权激励等政策,推动重点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完善政府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自主创新主体倾斜的配套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支持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方向,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科技成果产业化。

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国家关于创新型试点城市发展战略部署和济南市科技创新实际,进一步明确城市创新发展的战略定位,纳入全市、县(市)区“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强规划管理的统筹协调、执行和评估,提高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以科学规划引领科学发展的机制。

(二)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现创新资源高效整合。建设山东省创新资源的集聚区、扩散区,通过省市共建、完善济南都市圈技术转移机制、加强区域间合作创新,促进创新资源的整合利用,发挥创新型城市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1.充分发挥驻济高校、科研机构的原始创新优势和人才培育优势,促进科技和人才等创新资源的高效整合。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新型合作模式,加快建立开放、流动、协作的知识创新体系。充分借助山东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平台,继续加强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学科学院等院所的合作,重点针对我市优势产业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应用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扶持建设一批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形成一批一流的科技团队和学科带头人。进一步拓展大学科技园建设规模,促进产学研结合,使之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创新人才集聚地和高技术研发基地。建设一批省、市重点实验室,高起点引进3-5家国内顶尖的权威科研机构或一流的国际研发机构。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与企业共享资源、合作研发,组建开放型或实体型创新研究机构和联合开发机构,共同培养创新人才、进行高层学术交流、开展原始创新以及共性和关键性技术联合攻关。

2.省市共建重大创新服务平台,为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建设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以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为核心,形成功能完善的信息通信技术研发中心,搭建国内一流的技术创新支撑平台,推进科技创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全国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创新资源的重要承载地和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高速发展的“创新引擎”。满足科技创新创业需求,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面向科研,面向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人才培训、仪器设施共享服务。

建设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平台。由山东大学联合山东海洋大学、山东省药科院、山东省医科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中药研究院和济南高新区共同承建,包括先导化合物发现优化单元平台等12个子平台。建成以济南高新区为重点、技术链与产业化链相衔接、“一区六基地二十个示范企业”为主要内容、区域相对集中、服务能力完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新药研究与成果转化体系。将济南高新区新药孵化基地建设成为国内最主要的药品研发成果转化基地。3.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为创新资源的集聚、扩散提供社会化、网络化服务。以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服务支撑平台建设为重点,强化技术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转化速度和转化效益,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大力推动我市各类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扎实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公共服务平台的评价方式和运行机制,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利用效益和服务质量。

建立完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系统平台。对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网络资源、信息网络技术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与国家、省形成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项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服务系统、专利技术交易系统和知识产权专家咨询系统。

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发展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服务网络化的总体要求,培育一批专业性、综合性孵化器。提升创业服务中心服务支撑功能,保证科技创业成功率,实现孵化功能和服务效能新突破。支持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多元化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创办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政府、高校、企业以及各类孵化器之间的互动式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产学研“绿色通道”,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协作共建机制,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企业立足自身优势,以引进高层次人才与核心技术、联合开发产业化项目为重点,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建科技创新载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积极做好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以重大科技合作项目为纽带,以特色园区和留学生创业园为载体,建设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集团在区域农业创新体系、现代农业、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和科技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组建重点实验室。加强中乌高科技合作园的建设,使其成为国际科技合作、科研成果孵化的重要平台与载体。

(三)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加快形成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分配机制、融资机制,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加快发展重汽、浪潮、中创、二机床、齐鲁制药、福瑞达、力诺、圣泉、九阳等一批自主创新骨干企业,形成若干具有国内比较优势和领先水平的名牌产品群,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2.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资源优势,提升企业技术研究水平。支持行业特色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大中型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高层次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及产学研中试基地等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通过体制创新、吸纳人才、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投入等措施,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市场化水平。以行业协会为主,政府部门推动,建立若干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增强中小型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密切跟踪数控机床及重型锻压设备、新材料技术、计算机软件、医药化工、生物技术、新能源等重点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培育50家以上企业成为国家级、省级专利试点企业。

3.深入实施“专利、品牌、商标、标准”四大战略,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升级。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通过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已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档次,将产业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培育一批具有专利权的核心技术,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以增强企业创造专利能力为主线,将专利工作贯穿于企业技术创新及生产经营全部环节。加强引进创新和集成创新,不断增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

4.加快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创新载体功能。以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建设为契机,加快济南高新区发展步伐。着力打造软件、计算机、网络通讯、数字装备等四大产业集群,形成“创新、产业、辐射、环境”四大高地,建成集创业孵化、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于一体的信息技术创业基地。推进齐鲁软件园、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环保科技园、出口加工区等特色园区建设,增强科研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产业承载功能。加快济南经济开发区、明水经济开发区、济北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承载能力,形成管理体制先进、产业结构合理、科技创新体系健全、区域功能清晰、支撑服务体系完善、能够吸引更多创新型企业创业发展的集聚地和制高点。

(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1.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的工业结构。立足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做大做强软件服务业,以创建中国软件名城为契机,加快建设软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培育国内最具竞争优势的特色软件产业集群,加快软件服务业服务化、网络化、高端化和国际化进程。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八大类软件,实施“双十”和“双百”工程,推进四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一城五区”软件服务业功能布局。大力发展信息装备制造业,以浪潮等骨干企业为龙头,着力发展计算机设备制造业,力争建成全国最大的服务器及计算机外围设备生产基地。加快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建设,推进济南光电子产业园建设,加快网络设备、通讯设备、专用电子设备开发生产建设项目,逐步形成配套完善的生产协作体系。发展消费类电子产业,重点加快数字电视机顶盒、数字多媒体终端产业化进程,发展壮大智能家电产业。

新能源产业。加快新能源推广利用步伐,突出发展太阳能利用产业,完善产业发展保障体系,走规模化、国际化和集群化发展路子。重点发展太阳能光热产业、太阳能发电产业、生物质能产业、地热风电装备制造业。

生物医药产业。以国家规划建设重大新药创制平台为契机,加快建设产业发展聚集化、产业水平国际化的生物技术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资源整合优势,加快发展化学药物制造、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生物服务六大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交通装备制造业,加快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围绕建设国内最大的重型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轿车、摩托车生产基地,坚持整车发展与零部件升级并举,着力构建协作配套体系,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实施一批发动机、变速箱、驱动桥等关键总成以及高技术零部件配套项目。积极推动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发挥核心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扩大重点产品生产规模,强化行业资源整合,提高社会化协作配套程度,形成较为完备的机械装备产业体系。实施大型数控机床、钢结构数控加工设备等一批生产项目,巩固济南市在全国锻压设备和数控压力机方面位居首位的市场优势。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在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同时,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条件,优化空间发展布局,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具有高效服务功能的金融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济南”品牌。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积极传承历史文化精髓,凝聚深厚文化积淀,整合文化资源,拓展产业领域,推进文化创新,建设精品工程,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传媒网络,打造现代文化品牌,建设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进一步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实施盖家沟、担山屯、郭店等三大物流园区和国际集装箱分流中心,以及空港、邢村、桑梓店等4个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强化物流平台支撑,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建设面向全国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3.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以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发展特色增效农业为目标,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继续实施“十、百、千”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力争在农业良种选育与繁育技术、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农业信息技术、食品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培育壮大一批农村科技型龙头企业。按照省会城市需求特点,重点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模式,推动星火产业带、示范园区、品牌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大幅度提高节水灌溉水平。推进生态村建设,推广太阳能、风能、沼气综合利用。

4.发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体系,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逐步改变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形成企业和社会自觉节约资源的长效机制,以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低碳城市发展目标。加强对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扩大清洁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应用范围,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运输发展模式,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效率。鼓励应用节能材料和节能技术,加快建筑节能一体化进程。强化城市计划用水,大力推广节水保泉、水体控制和治理技术,推进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化。加快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农业节水。发展城市污水治理成套设备、脱硫除尘成套设备、秸秆气化成套设备、废塑料综合利用设备等环保设备制造,搞好环保工程及技术开发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5.依靠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围绕新型工业强市战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应用示范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突出抓好汽车、钢铁、石化、机械装备、建材、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的改造,推进济钢、重汽、济柴、炼油、二机床等一批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企业提升经济效益、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建立以软件企业和大型企业研发中心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应用技术,提高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的技术水平。

(五)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

1.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宽带、移动高速、多媒体城域网,形成覆盖全市城乡、具有国内先进水平、适应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需要的“信息高速公路”体系。围绕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配套,建立健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处理机制,推进光纤管道、通信铁塔等基础设施集约化应用。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和精品宽带网络建设,提高网络承载能力,提升互联网接入带宽标准。基本建成基站布局科学、通信覆盖全面,服务水平领先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制定“无线城市”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及应用扶持政策,统筹建设与第三代移动通信和固定通信网相补充的宽带无线网络,推广无线宽带新技术和新业务应用。

2.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以信息化为载体,全面推进城市现代化管理与技术创新,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类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全面提高。大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公众服务和教育、医疗与公益性服务的信息化进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提高交通运输、商品流通、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社会效益,提升社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加快交通信息通讯、网络、自动控制、交通工程等技术研究,构建高效的智能交通系统。

3.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改善城乡整体面貌,推进城市维护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高标准建设和改造防汛、消防、人防、气象、防震等设施,完善防灾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全面建立起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救灾指挥系统、减灾行动系统组成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维护城市安全运行,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六)加快社会事业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确立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公共财政体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建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体系。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门类、结构和重点,建立重点突出、门类齐全、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动态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公共服务责任。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总体要求相衔接、相适应,分阶段、有重点、按步骤地予以实施。

3.创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发展环境。从打造城市现代特色、宜居特色、自然特色、生态特色、历史文化特色入手,实施城市综合体建设、新区建设、畅通建设、设施建设、特色建设和居住提升、生态提升、管理提升等八大工程,力争到2015年建设成为全国最具魅力特色的宜居宜业城市之一。

(七)实施创新人才战略,健全人才支撑体系。

1.培养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加强创新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按照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以及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需要,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泉城企业家培养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工程、创业人才扶持工程、“济南名士”打造工程、泉城人才环境优化工程、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工程等10项重大人才工程,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引进吸纳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在科研创新领域,重点支持引进两院院士、国家级实验室和重点学科负责人、长江学者和泰山学者、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主持人、博士生导师等领军人物,以及具有才干的留学人员和原创能力的学术带头人。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汇聚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学术技术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和全市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骨干,占据人才制高点,更好地为省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3.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建立科学的创新人才使用机制、管理制度,不断激发人才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继续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障碍,引导科技人才向关键行业、重点企业、科研和生产一线集聚。加快创新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人才基础信息库,促进各类创新人才互动合作,逐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创新人才市场网络。

(八)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提高全民创新意识。树立创新发展观念。按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发展观念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指导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践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强化抢抓机遇、奋发有为意识,开拓创新、勇于突破意识,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意识,科学务实、精致高效意识,努力使思想境界与创新发展的要求相符合,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相一致。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倡导勇于创新、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培育宽容失败、敢冒风险的创新理念,培育尊重个性、支持冒尖的创新意识,培育敢为人先、敢于冒险的创新品质,形成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风尚。搞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创新光荣的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投身于创新型城市建设事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委员会成员,指导协调、督查落实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各项职能。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具体负责本区域、本部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二)强化工作调度,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与科技部、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适时调度工作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发展环境和优势,选准创新工作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加强整体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共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中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推动其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管理,强化考核监督,形成良好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管理机制。

(四)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将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逐步提高财政对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证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在现有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加大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资金发放、使用、监管、效果评价办法,提高资金保障程度和使用效益。加强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进入高新技术投资领域,逐步完善激励政策体系,通过多种政策手段,降低科技投入风险,激励企业、个人和科技风险投资机构不断增加投入,提高投资回报率。加强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的联系沟通,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外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第4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结合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科技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由资源、资本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鼓励原始创新的同时,着力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在政府引导创新的同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市场需求,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保障,为科技创新提供内在动力,建立并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形成自由宽松、富有活力的良好创新环境。

三、工作目标

1、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高。到“十二五”末,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比“十五”期末提高12个百分点,达到60%以上,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XX年,全市建立20家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5个以上国家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30个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全市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35%以上。

3、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形成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到20XX年,新增高新技术创业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

4、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到“十二五”末,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气处理达标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指标达到2.0吨标煤/万元,基本建成初级生态城市。

5、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资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对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吸纳力显著提升,公众科学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市科普工作社会参与率达到60%,公众科学素质提高1.5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

通过扶持创新型项目,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型园区,完善创新服务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

1、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加强科技攻关和开发,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开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培育20家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能力、规模产业化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90%以上研究开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人员工作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来自于企业。

2、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针对制约产业化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实施10个重大科技专项,通过技术攻关,使电动轮自卸车、混合动力汽车、城市轨道车辆、风力发电机、塔式起重机、振动式压路机、矿用通风机、燃气具、有机颜料、电池材料、玻璃窑炉耐火材料、地源热泵空调、精品钢材、发动机活塞、脱硫除尘设备等主导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施“4315”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即围绕以车辆、矿山装备为代表的机电一体化产业,以新型功能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以新型中成药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和以风力发电为代表的节能环保产业等4个高新技术产业,选择30个左右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滚动扶持,培育壮大10家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到“十一五”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积极整合园区资源,加快以(德国)工业园、九华经济区、新材料工业园、双马工业园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引导新项目、新产品向园区聚集,延长产业链,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发展。

3、全面推广和普及信息技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广电、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加强信息技术的二次开发,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政务、科技、教育、文化、社保、医疗、流通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建设农业信息管理系统、远程教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项目,提高城乡信息化整体水平。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动产品设计方法、企业管理模式、企业间协作关系的创新,实现产品设计制造和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制造装备的数控化,咨询服务的网络化,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培育一批有辐射作用的信息化示范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设计、数字化管理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关键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0%,促进全市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变。

4、加快农业科技攻关与产业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针对新农村建设的技术需求,加强水稻优质丰产、种苗优化、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示范与产业化、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与开发,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农业生产效率。到“十一五”末,主要农作物品种优良率提高3-5个百分点,生猪产业化配套技术、水稻栽培技术和湘莲加工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健全“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运作机制,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关键技术,在竹制品加工、湘莲加工、生猪产业化等领域完善农业产业链,促使农产品向工业产品转化,形成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

5、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程,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在全市5个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专利转化机制,政府建立专利转化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优化我市的投资软环境;建设中国机电专利信息中心,充分运用专利信息,结合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充分发挥企业在专利战略研究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扶持企业申报专利、注册商标、登记版权和取得行业技术标准的制标权,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国省名牌,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保持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到20XX年争取我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6、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建设好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四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扶植和培育各类技术评估、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技术认证、专利代理、产权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组织,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技术市场,逐步形成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作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7、全面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大力开展以“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技进社区”为重点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提高广大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加大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建设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城区、示范县、省级科普文明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普场馆体系。逐步建立起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技术能手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基本稳定的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在科普工作中的作用,有计划地扶植一批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科普组织,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专业化的大科普组织体系。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省市共建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省市结合的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聘请在湘院士及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战略研究专家、政府部门资深人士、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建专家顾问咨询委员会,为我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的结合,进一步改革科技管理机制,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增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

2、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加强科技经费的规范使用,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经常性增长幅度,20XX年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0%以上,科技发展资金累计达到2000万元。完善科技投入的归口管理,切实改变政府科技经费的条块分割、分散重复投入的状况。加强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到20XX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5%以上。促进银企合作,鼓励、引导各银信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重点加强各商业银行与高新技术企业间的协调与沟通,引导各类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3、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到20XX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3.6万名,具有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拔尖人才达到6000名。注重把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放到重要学术、技术岗位或与其专业紧密相关的领导岗位,使他们在实践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原则,采取调入、聘用、借用、兼职、合作、学术交流、技术指导、技术咨询以及领办、自办、合办各类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办法,以个别引进、团队引进、项目联动引进等形式,吸纳国内外人才智力资源。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由用人单位给予相关补助,并在科研项目、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用车、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其子女在市内中小学校就读,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可实行期权、股权奖励。对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创造出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重奖。对评选出的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按规定发放政府津贴。

4、强化创新激励措施。积极扶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对通过国家级授牌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政府将分别资助2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湖南名牌产品、湖南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授权的专利每年安排20万元进行奖励。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关心和尊重创新型企业家,支持和激励企业家在实践中提升经营理念、战略眼光和管理能力,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在政治上有荣誉、在经济上有实惠,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责任感。

5、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华工业园等科技园区,大力开展科技招商,着力吸引大公司来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和分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积极推进大学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计算中心等向企业开放,大型企业、军工企业重点设备和装备向全社会开放,提高科研设施与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益。以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电一体化特色产业基地为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基地,继续举办地区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利用园区良好的投资与创业环境,开展以企业、产业为主体的国际科技合作。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加强本地企业与国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的产业水平和对外开放能力,增强我市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6、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强大合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15万元,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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