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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2016-07-21 12:14:5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纪委督查督办方案(共6篇)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督查工作制度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督查工作制度(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检查督查工作,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安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督促检查的责任主体督促检查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在委...

篇一: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督查工作制度

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督查工作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检查督查工作,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安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促检查的责任主体

督促检查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在委局领导授权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凡被列入督促检查的事项,必须讲效率、求质量、求实效,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第三条 督促检查的主要任务

督促检查的主要任务有以下五项,信访举报和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情况的督促检查另行规定。

(一)对中央、省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中央、省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重要文件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有关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三)对中央、省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视察工作及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时所作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对中央、省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批示、指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对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在有关会议上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条 督促检查的主要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中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活动。

(二)领导授权。开展督查工作以督促催办、反馈情况、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主,直接处理问题由相关室(办)负责,需直接处理的非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需领导授权。

(三)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全面、准确,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不徇私情。

(四)注重实效。把抓落实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讲求效率,注重实效,提高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五)分级负责。督查组负责联系、协调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各室(办)对督查事项进行督促检查。不代替职能室(办)行使职权,原则上不越级处理问题。

第五条 督促检查的主要工作方法

(一)全面工作与阶段工作相结合。把握主要脉络,抓住每一阶段工作重点,循序渐进,推动落实。

(二)决策督查与专项查办相结合。注重研究分析专项查办中的共性问题,抓住结合点,坚持大小不偏废。

(三)督促检查与目标管理相结合。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督查监控,同年终综合考评挂钩,促进落实。

(四)督查反馈与结果回访相结合。经常对反馈情况进行回访、调研,察辩真伪,确保实效。

第六条 督促检查的工作程序

(一)督促检查事项的确定。主要是对重要会议决定的督查事项,及时按有关要求进行分解立项;对要求落实的问题,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转来的领导批示件提出拟办意见。凡经领导批示、指示列为督促检查的事项,都要做到定内容、定时限、定承办单位及责任人。

(二)督促检查事项的下达。根据督促检查事项的内容和要求,分轻重缓急进行处理。决策督查事项和领导批示查办事项,一个工作日下发《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察局督查通知》;紧急事项及时下发《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察局督查通知》,也可立即电话通知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督促检查事项的跟踪督办。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跟踪全程、督办到底的原则,除急事急办外,对一般督促检查事项,在下发《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察局督查通知》七个工作日后,向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并督促其按【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时报送落实情况;对特殊督促检查事项,在下发《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察局督查通知》三个工作日后,向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并督促其迅速报送落实情况。对逾期不报落实情况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有关领导和单位说明原因,限期整改。对涉及到两个以上部门、需要多方配合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沟通探讨,明确责任主体,督促并会同责任部门搞好协调。对重大或疑难事项落实中遇到的重要情况或不落实的问题,应派人深入实地督查调研,也可采取暗访的办法,力求掌握真实、准确、详尽的第一手材料,提出能切实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遇到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请委局领导协调处理。

(四)督查事项的审查。对承办单位正式上报的督查事项办结报告,要坚持“三查一回访”制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即:查问题是否全部查清、查结论是否正确、查处理是否到位;回访当事人、群众对处理结果满意不满意。确因情况复杂、限期内难以办结的,承办单位要及时报告处理进展情况,或请领导同志出面进行协调,促使问题尽快解决。

(五)督促检查情况的反馈。主要是办好《督查通报》,《督查通报》内容要翔实,文字要简练。监察局要汇总机关各室(办)一段时间主要工作情况或专项检查情况,向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和本委局领导、机关各室(办)进行通报,重大督查事项要及时专题刊登。

第七条 督促检查工作的文书处理

主要是认真搞好各种文稿的编辑、送审、签发、排版、校对、发送和底稿存档等,以及上级下发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和立卷归档。此项工作程序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第八条 督促检查业务建设

切实加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督查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对各基层纪委(纪检组)的业务指导。组织好业务培训、理论研讨和学习考察活动,总结经验,加强交流,不断提高整体合力与综合素质。

篇二: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三万”活动专项检查督办方案

“三万”活动专项检查督办方案【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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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开展三万活动

专项检查督办的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市委关于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任务,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真正惠及农民群众,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专项检查督办方案如下:【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一、检查督办的对象和范围

全镇三万活动方案所涉及的部门单位和工作组。

二、检查督办内容

重点围绕全镇三万活动提出的工作任务,对全镇各级三万工作组开展三万活动情况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具体检查督办内容:

(一)全镇各单位按要求组成工作组,在规定时间内全部驻村入户,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组织开展工作的情况。

(二)工作组进村后,通过会议座谈、走访农户等方式,深入开展宣讲活动,主要是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2015年关于三农工作的文件,宣传实现中国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宣传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特别是抓好农村产权登记、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等有关政策,宣传中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增强全民法制观念的大政方针,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等。通过宣传政策、组织农民、引导农民、教育农民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广泛参与建设美丽乡村活动及增进感情的情况。

(三)工作组深入基层为农民群众兴办实事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

(四)工作组执行工作纪律和执行六不准情况。

三、检查督办的方法和措施

督办检查坚持一月一督查一通报的督查推进机制,突出建立三个制度的工作方法,强力推进三万工作进程。

(一)建立督办检查工作制度。组织专门人员对全镇三万工作进行督办检查,采取现场察看、调查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查时间、查进度、查效果、查质量,以推动我镇三万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督办检查跟踪问责制度。对三万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采取跟踪问责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三万工作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措施得力、进展较快、落实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效能低下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效率,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建立督办检查结果运用制度

建立督办检查工作台账,实行问题销号式管理,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督办检查结果将作为三万工作考核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检查督办分组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督办组由镇纪委牵头,会同镇党委组织部、镇政法委、镇宣传部、镇三万办、镇城建办、镇林业站等部门组成督办组,共分三个片区(见附表)进行检查督办。镇纪委书记XX同志为检查督办组组长。

(二)检查督办工作有计划、分阶段实施并贯穿活动始终。检查督办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25日至2月15日。对各工作组组建、进村入户、走访慰问、发动群众、调查摸底、制定计划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第二阶段:2月16日至5月10日。对工作组组织群众兴办实事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五、检查督办有关要求

篇三: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2014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方案一: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整顿干部作风,提升行政效能,经研究,特制定镇机关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一线工作法”为载体,根据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开展正风肃纪督查。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进一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提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气神。

二、督查对象

镇机关在编干部、派驻干部和临聘人员

三、督查内容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市委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县委“六项规定”、“四条禁令”、周二下村制度等执行情况。

四、督查方式及要求

每星期至少开展一次督查,并建立督查记录档案。

五、督查结果运用

1.所有被省、市、县、镇查处人员每次扣奖金500元、400元、300元、200元,责任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2.机关在编人员(派驻人员参照执行)一年内被查到2次,扣除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奖的5%,同时进行问责处理。

3.临聘人员一年内被查到2次,解除劳动合同。

方案二: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正风肃纪,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按照《雅安市雨城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雨委办发〔〕120号)和《雅安市雨城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监督检查,深化正风肃纪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正风肃纪,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作风建设,解决“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为切入点,针对我局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和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任务,严明作风纪律,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树立我局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推进。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时间安排: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将监督检查贯穿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严格按照活动时间安排、重点环节和目标任务,以不断强化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1.健全机构(完成时限:20xx年2月)。成立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督查组),在我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对我局和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定期向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报告监督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2.主动跟进(完成时限:活动全程)。监督检查组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按照时间安排,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各环节、各阶段确定各项工作内容进行全面督查;要着重加强监督检查台账建设,做到“督查有计划,工作有报告,问题有整改”。

3.明确任务(完成时限:活动全程)。要围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强化对民主评议、谈话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工作台账、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相关资料的专项检查,使监督检查任务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

4.开门督查(完成时限:活动全程)。要按照开门搞作风建设的原则,探索建立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的机制和制度,大力发挥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等监督主体的社会监督作用,拓展监督渠道;要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平台,逐步建立适度面向社会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的方式方法,将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成效切实交由群众评判。

(二)加强对“四风”问题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时间安排: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我局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不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

1.专项评估(完成时限:20xx年3月)。按照《关于对滥建楼堂馆所等“四风”突出问题前期清理自查情况开展评估和检查的工作方案》(已报区委办,未下发)要求,对我局落实“滥建楼堂馆所”、“超标配备公务用车”、“多占公务用房”等“四风”突出问题清理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随机核查(完成时限:20xx年6月)。根据我局对“四风”突出问题的清理自查情况以及组织掌握的情况,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社情舆情反映等线索,督查组将对我局落实“四风”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核查。

3.重点抽查(完成时限:20xx年6月)。对我局落实“四风”问题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特别要对资金、项目进行重点抽查;其中对我局“一把手”的抽查比例不少于30%,对其他领导干部的抽查比例不少于20%。

4.明察暗访(完成时限:20xx年3月、20xx年6月)。督查组要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暗访巡查等措施,加强对我局落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抓住春节重要时段,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有效遏制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会所歪风”等突出问题。

(三)延伸“四风”问题督查范围(时间安排: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程)。

要在认真落实前期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不断延伸“四风”问题整治范围,实现对问题的“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作风建设意识。

1.围绕解决形式主义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形式主义问题,要着重解决作风不实的问题。要重点检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在学风、文风、会风、工作作风上是否存在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表现;是否存在大搞劳民伤财、贪图虚名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的行为,促进我局上下形成努力追求经得起历史、实践和群众检验的实实在在业绩的工作理念。

2.围绕解决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官僚主义问题,要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严格按照作风和效能建设要求,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四难三病三作为”、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是否存在“慵懒散奢”等现象,着力治庸提能力,着力治懒增效益,着力治散凝合力,着力治奢聚财力,切实提升改进作风、增强效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能力。

3.围绕解决享乐主义问题,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享乐主义问题,要着重克服及时行乐思想和特权现象。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认真执行《雨城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细则(暂行)》,是否存在“八小时外”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等不良风气;是否有抵制低级庸俗和腐朽思想文化侵蚀的自觉,切实树立党员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4.围绕解决奢靡之风问题,深入执行中央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完成时限:20xx年9月)。解决奢靡之风问题,要着重狠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的不良风气。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讲排场比阔气等情形;是否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请客送礼等行为,有效杜绝因奢靡之风导致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强化纪律阶段(完成时限:20xx年3月)。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工作的精神,继续加强对《章程》、《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法规的学习,增强其法纪观念,提高其参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自觉性。

(二)专项评估阶段(完成时限:20xx年5月)。按照评估工作方案部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部署要求,对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问题要通过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做到立说立行、边查边改,保证自查自纠质量。

(三)健全制度阶段(完成时限:20xx年8月)。在自查清理,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环节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整治“四风”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公务消费、公车管理、公务用房配备等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效能长效化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推动各监督主体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全面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形成正风肃纪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联系会议,成员由督查组成员组成,负责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总上报、督促整改落实;要按照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统筹安排督促活动,避免重复检查,不给基层增添负担。按照全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切实担负起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工作进度;要加强对我局党员干部职工落实“四风”问题整治情况的内部督查,确保各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办信办案。我局要充分运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提醒函等方式方法,对作风方面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要充分运用党纪、政纪处理手段,对顶风违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强对违反“四风”问题案件的通报,适当扩大通报范围,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作用。区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电话2820000、“96960”行政效能投诉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

(三)考核评价。我局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在落实中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方案三:正风肃纪督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有效贯彻落实《中共洞头县委关于“领导作表率、作风抓促带”活动工作方案》、《中共洞头县委、县政府“破难攻坚大行动”实施意见》和《中共洞头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服务保障转型发展作用,制定本督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公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实现服务群众更加高效、促进发展更加有力、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基层基础更加夯实的工作目标,为推进“三生融合同城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督查重点

(一)转作风正作风专项督查

1、开展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督查,确保令行禁止。根据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各类会议活动的数量、审批程序、规模、效率是否符合规定,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改进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规范检查考评等各项规定是否落实到位。

2、开展主题活动落实情况督查,深化作风建设。根据“领导作表率、作风抓促带”主题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科局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联系群众、破解难题、勤政廉政上的带头表率作用;各街道(乡镇)干部住夜制度、干部驻联制度、每周固定服务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干部日常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机关部门基层联系点制度、基层走亲活动、事权下放工作是否落实到位;社区有无建立联系村居、网格、农户的制度,社区干部入户走访规定是否落实到位,联动解决难题、为民排忧解难工作有无落到实处。

(二)廉洁从政专项督查

1、开展“三严四禁”督查,严格公务接待。根据《关于改革和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洞委办〔〕49号)、《关于印发〈落实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洞委办〔〕70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工作餐制度、公务卡消费制度、公示报告制度,是否存在同城接待、超规格接待、午餐饮酒、经费超支等现象。

2、开展“六个严禁”督查,促进廉政勤政。根据《关于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六个严禁”要求的紧急通知》(洞委办〔〕1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是否存在向上级部门赠送或收受下级单位的土特产,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是否存在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是否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现象。

3、开展会议管理督查,制止奢侈浪费。根据《关于加强会议管理制止奢侈浪费的通知》(洞委办〔〕80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超预算使用会议经费,是否存在租借酒店、休闲场所会议设施,是否存在借开会之名赠送礼卡(券)、礼品、纪念品等现象。

4、开展因公外出督查,规范外出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和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洞委办〔〕48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单位外出学习参观考察和党团活动有无私自更改路线、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等现象。

5、开展公车改革督查,提升廉洁自律。根据《关于洞头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洞委办〔〕107号)文件精神,重点检查:各车改单位留用的执法执勤车辆是否存在上下班接送、其他公车私用或将执法执勤用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等现象。

(三)依法行政专项督查

1、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督查,保证质量进度。重点针对未按计划推进、相关单位及项目法人标后管理履责不到位的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监察和专项整治,对重点建设项目发生超工期超概算超规模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

2、开展招投标行为督查,规范建设程序。重点针对项目建设中规避招标的问题,特别是对肢解工程,化整为零,使之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以时间紧迫、情况特殊等原因,以会议的形式压缩有关程序,或是以邀代招、违规直接发包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3、开展工程信息公开督查,强化网络监督。重点针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洞头县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在“洞头县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栏”建设中不按要求及时准确公开信息,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开展重点监察。

4、开展“阳光”执法督查,规范行政行为。重点针对行政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的权利运作、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等问题开展监察,特别是对滥用职权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温州市行政责任败诉案件责任认定和追究办法》。

5、开展纠风治乱督查,维护群众利益。重点针对教育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等问题开展监察,以行风评议为抓手,以“阳光纠风行动”为载体,通过开展“纠风惠民行动”、“纠风助企行动”,严肃纠风问责,加大对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不正之风案件的查处。

(四)效能问政专项督查

1、开展效能立项督查,提升执行力。甄选若干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工作事项,作为效能立项监察项目,通过对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2、开展重点岗位督查,破除中梗阻。针对企业群众办事相对集中,问题相对突出,评议相对落后的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重点监督,通过走访办事企业群众调查取证,切实掌握有关单位及办事人员存在的违规问题。

3、开展审批专项督查,促提速提效。围绕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两提高”目标,实行“服务对象反映审批问题”必查、“投资项目迟迟不落地”排查、“投资业主撤回在洞投资”倒查、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服务情况定期抽查的“四查”倒逼问责制度,加强审批四级联网,事权下放承接,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督查。

4、开展四条禁令督查,治不良风气。围绕省市“四条禁令”要求,以开展“效能亮剑”专项行动为抓手,采取明查暗访、模拟办事等形式,对服务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上下班工作纪律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综合整治“庸懒散慢”等机关不良风气,全面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三、督查方式

(一)实行四位一体“动态巡察”督查机制。综合运用作风督查、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等手段,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采取“联合督查、共同会商、即时通报、严肃追责”方式进行四位一体动态联合巡察,重点对作风建设、三公管理、执法纠风、审批改革、工程建设等专项工作开展动态督查,及时纠偏纠错,快速处理发现的问题。若责任单位有能力解决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解决;若涉及多个部门需协调解决的,由县纪委牵头帮助协调解决;若县纪委层面解决不了的,由县纪委领导出面并提出建议,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

(二)实行多方协同“联动督察”督查机制。加强督查力量整合,形成督查合力。由县纪委负责牵头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邀请县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监督团和媒体记者参加,开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民生问题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负责梳理汇总,并做好问题交办,督促落实。由新闻媒体对破难攻坚跟踪督办情况进行动态宣传报道,曝光反面典型、通报表彰先进,营造大督查大落实的浓厚氛围。

(三)实行纪委常委“分片联系”督查机制。由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各纪委常委分片联系各乡镇纪委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定期指导、督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落实;按照分片联系、分类指导的办法,由各纪委常委牵头,各联系室负责协办,结合各阶段的重要任务和中心工作,每季度深入街道乡镇和部门开展一次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实行纪委书记“廉效约谈”督查机制。由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针对以下情况开展“廉效约谈”:凡县年度重大审批项目推进缓慢的;县重点工程项目未按时间进度推进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落后的;年度属实投诉件数量排在前三位的;一段时间内群众反映强烈或者存在严重效能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一律予以“廉效约谈”。约谈的内容由县纪委各相关科室负责梳理汇总,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直接开展一次多层次、多角度的谈话,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责任追究

(一)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洞委发〔〕2号)规定。对违反“八项规定”、“六个严禁”等有关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性质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并视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一年内出现三次以上(含)违规行为人的单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取消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二)依据《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用车有关纪律的通知》(洞纪〔〕18号)规定。对违反公务用车有关纪律规定的,除责令改正、清退相关费用外,对当事人(直接责任人)作如下处理:违规1次,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个人3个月公务用车补贴;违规2次,给予诫勉谈话或停职检查,扣发个人半年公务用车补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违规3次,扣发个人全年公务用车补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因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处罚)。单位违规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对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

篇四: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2016城管局经济环境督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城市管理发展大局,以“宣教月”、“学创”等活动为载体,与纠风、执法监察、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紧密结合,对《暂行办法》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促进《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督查对象

1、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局系统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2、问责主体: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三、督查内容

(一)局系统施行《暂行办法》的基本情况。

1、宣传学习《暂行办法》的情况,《暂行办法》涉及单位(部门)和人员对该办法的知晓度;

2、依照《暂行办法》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情况及典型案例剖析;

3、贯彻执行《暂行办法》取得的基本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局系统制定配套制度和措施的情况。

1、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暂行办法》的施行制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问责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制定保障《暂行办法》施行的措施情况;

3、《暂行办法》规定的问责主体建立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投诉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机制情况。

(三)对进一步完善和施行《暂行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四)探索建立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长效工作机制。

1、督促局属各单位按照“谁制定、谁监督执行”的原则,加强制度执行的日常监督,提升制度执行力。

2、总结历年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经验和基本方法,研究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工作办法。

四、具体安排

专项督查活动从6月上旬开始,至9月中下旬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1、制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开展《暂行办法》执行情况专项督查活动的工作方案,对专项督查活动进行动员、部署;下发《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鄂办发〔2016〕49号)文件,确保人人知晓《暂行办法》;

2、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督查活动工作方案,报局政策法规科;

3、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将专项督查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督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学习自查阶段(6月21日—7月31日)

1、采取中心组学习、业务培训、宣教月宣传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暂行办法》,明确主要风险情形,强化防控措施,明晰法纪链接。

2、根据《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形成试题,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考试

3、结合本单位主要职能,对照《暂行办法》问责情形和本

实施方案的督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情形进行梳理和剖析,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局政策法规科。

4、利用网络、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暂行办法》内容以及本单位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的动态情况的宣传,积极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三)检查督办阶段(8月1日—9月10日)

1、组织检查组,采取一听、二看、三查阅的方式,对局属各单位开展督查活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专项督查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局属各单位结合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出相关整改措施,确保限期整改到位;

3、根据举报投诉和明察暗访中排查出的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追责,并在局系统内进行通报;

4、对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和举报投诉中收集的突出问题,下达督办整改通知,责成其认真抓好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9月25日)

1、对专项督查活动中发现贯彻施行《暂行办法》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认真总结,形成制度,加以推广;

2、就专项督查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专题工作报告,报局政策法规处;

3、总结交流局属各单位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经验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局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督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政策法规科和局行政审批科具体负责督查活动的组织落实。为开展好《暂行办法》专项督查活动,局属各单位要把开展此项活动列入2016年工作计划,成立工作专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度,做好与组织人事、信访等部门的联运工作,做好专项督查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纠风、执法监察、绩效管理等专项活动的对接工作,认真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能,确保专项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学习宣传为先,加大对《暂行办法》的宣传力度,让全体党员干部和服务对象人人知晓,增强依法依纪维权意识;要坚持问题导向为要,及时发现、纠正损害经济发展和城市管理的行为,促进依法、高效、廉洁履行职责,切实优化城市管理发展环境;及时发现《暂行办法》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完善和施行好制度提供参考;要广泛收集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增强制度威慑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把贯彻施行《暂行办法》、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局属各单位和主要相关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方面,加强督办、检查和考核。对工作不认真,问责不到位,督办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跟踪督办和公开通报。同时,局属各单位要加强专项督查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氛围,并及时上报专项督查活动的信息和工作总结。

篇五: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2016八项规定落实监督工作方案

2016年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抓手,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的要求,深化拓展“两个习惯”,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进一步营造“不敢”氛围,推进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具体方案如下:

一、坚持学思践悟

1、深入学习研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及相关文件通报,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工作要求,保持政治定力,以法治方式开展执纪监督。

2、配合市纪委宣传部,做好“守纪律讲规矩,拓展两个习惯”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作风建设环境,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

3、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规范,提高执行力。

4、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守八项规定精神,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主动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

二、紧盯重要节点

5、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前,会同市纪委宣传部在新闻媒体宣传营造氛围,在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开设“四风”问题监督举报专栏和讨论专题;适时以市纪委名义下发专门通知,提出新要求。

6、节日期间,坚持完善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督查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创新明查暗访方式,着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关注变换形式违纪的隐身衣问题。

7、节日后,收集汇总全市查处的顶风违纪问题,予以通报曝光;注意掌握执纪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新形式、新动向,研究解决办法。

三、从严执纪监督

8、及时办理信访件,做好受理、筛选、转办、回复等工作,对存在涉及市管干部或重要科级岗位干部、实名举报、线索明确、情节严重等情形的,以办案方式严查快办。

9、加大督办件办理力度,合理设定办理期限,及时进行催办。对领导批示的重要案件、比较复杂的楼堂馆所案件以及对久拖不办或调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或部门,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

10、配合市委办、市政府办等,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对财经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严肃查处公款购买节礼、虚假发票支出、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行为。会同商务、工商、地税等部门开展党政机关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

四、加大问责力度

11、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会同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12、对查证属实的督办件,注重对问责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对责任界定不清、问责错位、问责不到位的,要求有关单位补充调查或重新提出处理意见。

13、对上级转办交办件不认真办理、不如实上报查处结果的,进行严肃问责。

五、强化通报曝光

14、开展集中通报。收集汇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围绕重要节点,下发通报。

15、开展专题通报。分别围绕“四风”隐身衣、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国有企业人员违反八项规定、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等重点类型和领域问题进行专门通报。

16、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对各地各部门查处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进行通报。

17、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督促协调有关地区或部门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对有问题的予以曝光,对负面信息予以澄清。

六、加强综合协调

18、协调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月报制度,每月按时报送查处数据、处分人员名单、典型案例等;对涉及多个地区或部门的案件,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工作。

19、与审计部门、巡视联络机构建立协调沟通机制,认真受理审计、巡查发现并移送的线索,筛选分类后转相关地区、部门办理或直接查办,及时汇总上报情况。

20、协调市外办等部门,继续坚持和完善公款出国违规违纪情况沟通机制,及时办理其移交的违纪线索。

七、开展督促指导

21、适时组织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推进会,总结交流经验,明确任务要求。

22、适时对重点地区、部门或工作落实不力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23、加强联系沟通,认真解答各地区各部门政策咨询。

八、注重问题研究

24、及时针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工作对策。

25、结合月报数据,定期对全市查处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包括问题类型分布、区域分布、查处趋势等),从中发现规律性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26、年底,针对2016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2016年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篇六:纪委督查督办方案
2016督查室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3 督查室2016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XX区委督查室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督查室的指导下,按照“围绕中心、突破重点、抓住关键”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督查活动,强化运用结果,有力地促进了上级党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以及领导批示交办件的落实。

一、主要成效

2016年,办理上交督办件18件、贯彻落实上级各种会议精神工作情况报告25篇,办理县级领导批示件39件,编写《XX督查》36期、常委会议纪要通报13期。

2016年,上报省委督查室调研文章和督查专报共55篇,被省委督查室内网采用4篇,分别是《万山区委督查室抓党委督查工作的四点体会》、《XX区“七措并举”抓文明城市创建》、《XX区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亮剑”》、《万山区建立项目建设登记通报制度扎实推动项目建设》。

2016年,上报市委督查室调研文章及督查专报共96篇,被市委督查室内网采用9篇,分别是《万山区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亮剑”》、《XX区“四措并举”助推“引银入万”工程》、《XX资源枯竭型城转型下生态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万山“五步棋”梯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XX区突出“四个抓”监督民生工作》、《XX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奋力推进“两个转型”》、《XX区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新路子》、《XX区“四举措”促县城经济稳步发展》、《XX区“五措施”力保工业经济高升快进》。同时,《XX区牢记习总书记嘱托奋力推进“两个转型”》被市委督查室《督查与交流》第10期采用。

二、主要做法

(一)围绕“谁来督”,配强工作力量。区委办在立即调整督查室主任的办公室分管工作,让区委督查室腾出更多时间、集中精力抓督查的基础上,按照“日常工作各负其责、开展督查工作时各自牵头、督查情况各自渠道报告、督查结果运用大家共享”的原则,将区委督查室与政府督查室、绩效办整合,基本解决了平时情况下“无人督查”的突出问题。同时,区委督查室与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发改、财政、工业和商务局、民政、水利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采取委托督查、交叉督查等方式,整合各方力量,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二)围绕“督什么”,突出八个重点。我们突出八个方面的督查重点:一是全力督导三个乡(街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区委安排,按照“学习教育、听取民意,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突出“认真”两字,对XX街道、XX街道、XXX乡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程督导,每个环节均向区委组织部报告了三个乡(街道)的工作情况。同时,对三个乡(街道)的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行了宣传报道,《乡镇做到“八个准确把握”推进教育实践活动》、《XX区坚持“三严三实”督导教育实践活动》、《XXX店XX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狠抓学习教育》、《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督导组分五个阶段开展督导工作》等稿件被《中廉网》、《人民网》、《市委组织部内网》、《XX新闻报》、《XX新闻网》、《XX区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简报》采用。1人被区委通报表扬为全区督导工作组表现突出先进个人。二是紧扣“两个转型”,督查“两转一保3个 10”标志性工程和万山区2016年全省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备选项目。定期与不定期督促检查了银泰铝箔生产项目(二期)、XX汞业年处理XXXX吨含汞废物建设项目、昊海化工年产XXXXX吨羟丙荃甲荃纤维素生产线及pVC废酸中回收氯化汞并循环生产氯化汞触媒清洁工艺项目、XX铁合金冶炼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废渣技改项目、XX锰业XXXXX矿热炉升级改造为XXXXXKVA矿热炉联动生产线项目、XX酒业年产XXXX吨白酒生产基地项目、东奇电气年产6亿只打火机生产线建设项目、XX汞业年产XXX吨汞、XXX吨锑建设项目、盛和矿业湿法年处置2万吨含汞及铅锌废渣综合利用项目、XX汞业年处理XXXXXX吨废氯化汞触媒活性化再生建设项目、XX高效农业园、黔东仓储货运集散中心、XX汇亿通汽配市场、万和星城城市综合体建设项目、XX城·天街美都、小云南水库、市交通学校、老年公寓、XX钾业、农村集中建房、文明城市创建、农村互助幸福院、XX星级农贸市场、木杉河河道治理景观工程、取缔挞扒洞水库网箱养鱼等30余个工业类项目、城市建设类项目、民生建设类项目。三是督查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活动等大政方针、决策部署,特别是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进行了明察暗访。四是督查落实《党代会工作报告》、《区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五是督查落实全委会、区委常委常委会、专题会议等会议议定事项,催办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事项。六是抓上级要求督查落实的重大事项,向省市督查室上报专题报告169件。七是抓区级领导的批示督办件,全年承办领导交办批示件47件。八是督查落实领导调研明确的事项,对领导到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调研、现场办公作出的工作要求,明确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实地督查,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三)围绕“怎么督”,建立四个机制。推行“一线工作法”,力求既做到思想“跟得上”,与区委同向合拍,又做到行动“贴得紧”,紧扣区委中心工作;既做到工作“督得快”,实事求是,又做到问题“查得实”,真督实查。一是建立领导带队督查机制。鉴于高楼坪高效农业园项目建设任务重、时间紧、省市即将检查验收排名,区政府分管领导出差的实际情况,9月24日,我们立即启动领导带队督查机制,在园区现场以短信的形式,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急需解决的事项,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第二天,区政府分管领导出差回来就急忙赶到现场,实地查看、现场办公,召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问题,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二是建立督查调研机制。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工作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精选调研题目,制定督查调研方案,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找落实不好的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10月8日至20日,我们按照《关于做好区委决策调研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万山区发展轮子经济、激发市场活力的成效与思考”的调研方案》,与政府办、组织部干部一道深入一汽大众、恒兴、福特、起亚、东风日产、北京现代、上海大众等谢桥4S店,亿通汽配城,西南国际物流园,茶店驾校城,黔东货运仓储集散中心,万盛物流等项目调研,撰写了《万山区发展轮子经济、激发市场活力的调研报告》,总结和提炼了我区发展车轮经济、激发市场活力取得的成果与经验,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三是建立台帐管理机制。制定《年度重点督查工作计划》,规范督查工作流程,实行台帐式管理,采取周督查、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等方式,抓好党代会工作报告、“两转一保3个10”标志性项目等重要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批示件、领导调研明确事项、上级要求督查落实或交办事项等方面的督促落实,并以编发《区委常委每日工作安排》、《督查通报》、《督查专报》方式,每周通报1次各项重点工作进度,反映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对策建议,促进工作落实。四是建立回访复查机制。对党委重点工作、重大工程、民生实事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事项,采取小分队督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电话督查、文件督查、实地督查、联合督查、媒体督查、通报督查、回访督查、挂牌督查、监察督查等方式,对落实情况开展调查复核,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主动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事项,组织开展回访复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真正使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四)围绕“督促谁”,强化结果运用。坚持敢抓敢管敢碰硬,认真较真动真格,特别是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绕道而行,抓住不落实的人,盯住不落实的事。对领导批示件、重大事项、电话督查还未开展工作的督查事项,通过《督查通知单》的形式,落实到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同时抄报区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区纪委书记,让被督查单位深感压力,想方设法、集中精力抓落实,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到“有批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完善“问题清单”制度,切实与各级各部门评先选优工作挂钩,强化督查结果的综合运用。全年,20个单位因迟到、早退、未参会而被通报,20个单位被《万山新闻网》曝光栏目曝光。

三、主要体会

第一,区四大班子领导高度重视与关心支持,是抓好督查工作的前提条件。督查工作是领导工作的延伸,我们无论是理论水平还是实践能力,都与区四大班子领导同志有一定差距,让督查室职务低的同志督查职务高或强势单位的同志的工作,确实比较难,再加上区委督查人手太少,督查工作显得“难上加难”。针对这些实际情况,区委书记多次在大小会议、调研过程中强调:要整合力量,充实区委督查室工作人员。区委常委关心支持区委督查室工作,高度一致同意增加督查工作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党委召开的常委会、专题会,包括领导同志的一些重大调研活动,安排督查干部列席和随行,让督查干部在第一时间掌握领导讲什么、抓什么,准确领会领导意图、把握工作要求。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干部为督查干部放手工作创造宽松平台,让督查干部在督查工作这个舞台上充分发挥职明才智、展示才华,经常给督查干部压担子、交任务、出题目,在工作实践中历练才干、增强本领,即使在工作中出现了失误,也及时批评指正。区委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发改局、信访局等单位给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驻村工作考核、作风督查等方面的燃油、车辆保障。这样,既给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传递了“提高执行力”的信号,又让督查干部“有位、有为、有效、有威”。

第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抓好督查工作的基础。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督查别人,自己首先要有真本事。我们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先学一步、多学一些、学深一层、先行一步、高人一筹的要求,把自己摆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当中,摆进区委办“做到五个坚持,当好前哨后院”主题实践活动当中,把开展督查工作当作识别、培养、考察干部的重要机会,把开展督查工作的过程当作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过程,争做教育实践活动的表率,争当一个掌握督查知识、熟悉督查业务的内行,提高准确把握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运用有关政策规定的能力,随时对被督查单位一时弄不清、暂时把握不准的问题给予准确全面的解释,克服了督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随意性或盲目性,杜绝了向被督查单位传递错误信息的现象。主动服务市二运会提前比赛项目,参与市区2016年度绩效考核,带队督查考核2016年度驻村工作,带队届中考察谢桥街道、XX街道、XX乡领导班子,参与区委办、区委政策研究室、区小康办、区改革办有关会议承办及文件资料撰写处理等工作,不断提高督查干部统筹考虑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区委督查室干部到大连民族学院参加“全区领导干部素质提升培训班”,赴山东省维坊市奎文区、武汉市黄石市阳新县考察学习,既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又提高了思维能力,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督查工作、规范督查工作流程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合理分工,团结协作,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补台、相互提醒,始终保持积极饱满的工作状态和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坚持原则、“唱黑脸”纠正问题,实事求是地向被督查单位反馈共性问题、个性问题,共同探讨解决问题。这样,既推动了工作,又树立了督查室的良好形象。

第三,紧贴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关注点开展工作,是抓好督查工作的关键。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关注点,是督查工作的重点内容。作为督查室的干部,平时工作要注意了解和掌握全区工作情况以及领导同志想什么、关注什么和各级各部门职能。如果领导同志想什么、关注什么,督查干部都不清楚、不了解、不掌握,我们开展督查工作就很难与领导同志的思路和要求合拍共振,对各级党政领导提出的问题、建议不知所云,对所讲的观点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对领导讲话、工作安排领会不准、学习理解不深,就不能向被督查单位准确表达领导意图、工作思路、工作要求。只有我们坚持与区委的整体工作思路“同频共振”,自觉跟上区委节拍,掌握新动态,弄清新变化,准确把握督查方向和重点,对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才能产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也才能更好地发挥督查工作的作用。比如,最近,区委书记在乡(镇、街道)、部门调研和大小会议上,提出了全党上下抓经济、抓工业、抓投资、抓招商,做好行政中心搬迁,整治“庸懒散慢浮”,等等,这些项工作是目前我区的中心工作和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我们向区委报告各级各部门开展这些工作的有关情况,包括工作是如何开展的,存在什么问题,采取什么措施,有什么样的独特做法,为区委决策和抓落实提供有效服务。这样,在具体工作中,我们督查工作的权威自然就树立起来了。

第四,制定方案、多请示、勤汇报,是抓好督查工作的重要方法。不打无准备的仗。要想被督查单位讲求实效、不走过场、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扎实开展工作,我们必须精心策划并制定好督查工作方案,对重点片区、区直部门重点项目进行领导包靠分工、责任分解,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引领被督查单位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有序开展工作,让被督查单位随时掌握我们督查室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时间点所做的工作,也随时提醒被督查单位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个时间点要做好哪些工作。按方案开展督查工作后,必须向区委领导报告,工作中遇到的有些问题,必须向区委领导请示,但领导公务繁忙,我们直接与领导接触、面对面汇报工作的机会很少,我们只好发挥主观能动性,找各种机会见缝插针式地向领导请示汇报。比如,上下班时遇到领导,一块上下楼时,抓住机会请示汇报;开会时如果领导到会时间比较早,抓住会前这段时间请示汇报;中午就餐时,抓住吃饭的间隙向领导请示汇报;调研时,在车上见机请示汇报,等等。请示汇报工作时简明扼要、直切主题,不长篇大论、拖泥带水。

四、下步打算

(一)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XX区党委决策督查工作流程规范》、《XX区党委专项工作流程规范》、《XX区党委督查调研流程规范》、《XX区办理区委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工作流程规范》,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二)协助区委组织部组建区委、区政府督查局。

(三)重点督查XX片区、XX片区、XX片区、XX区片区、XX片区的各项工作的落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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