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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2016-07-15 13:45:1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共6篇)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阳朔县农机安全监理站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夯实农机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推动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农机局关于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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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第一篇

阳朔县农机安全监理站

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夯实农机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推动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农机局关于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战略,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提高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目标,运用多种形式、多类载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普及安全知识,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农机安全生产意识。通过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生命价值,促进农机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服务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大局,促进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

二、活动时间和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5月30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使我县“安全生产月”活动得到扎实有序开展,县农机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具体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副主任由 、 兼任。联系电话: 。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安排

今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围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农机安全文化乡村行活动,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

(一)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自治区、桂林市和我县党委政府印发的“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文件精神。一是举办一期县、乡镇、村级农机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自治区、桂林市和我县党委政府印发的“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文件精神,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开展大宣传、大动员,争取广大社会成员都来关注农机安全生产,引导农机手积极投身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2015年安全生产

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在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在县公园公众聚集场所设点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活动的具体形式:向群众免费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解答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等。同时,利用宣传车在各乡(镇)及广大农村进行巡回宣传。

(三)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根据全国、全区、全市、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要求,在6月15日至21日,积极开展为期一周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选择本县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回头看,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同时组织开展农机监理人员与百名农机手谈心对话活动,推动“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四)开展农机“安全文化乡村行”活动。6月25日上午,在福利镇由桂林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联系文艺演出队伍进行文艺演出,向机手和群众宣传农机相关政策和知识。

(五)开展农机安全文化“走进学校”活动。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农机安全文化“进学校”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组到兴坪镇西山小学进行农机安全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西山小学师生的农机安全意识。

(六)组织开展一次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氛围活动。把悬挂安全标志、安全标语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制作横幅在各乡镇交通要道悬挂,并在乡村张贴标语。在重点区域和路段安

装安全警示标志牌。给全县机手和驾驶员发送安全生产短信1条。

(七)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排除;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尽可能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完成整改。

(八)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大农机监理执法监控力度。通过在全县范围区内认真开展拖拉机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拖拉机违法载人、“两无”和酒后驾驶行为,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严密监控拖拉机超速超载、人货混装、非法拼装、“黑车非驾”等违法行为发生,增强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的安全法律意识,提高拖拉机注册登记率、上牌率、年检率,减少无牌无证拖拉机上路行驶现象,预防群死群伤性农机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态势稳定。严禁中小学生搭乘拖拉机,预防和纠正各种农机违法行为,形成“倡导安全生产、制止违法行为”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加强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预防事故能力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到位,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月”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为夯实农机安全工作基础,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通过开展农机安全文化乡村行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形式更新颖、内容更丰富,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协调沟通职能,协调好农机各部门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合力。通过召开碰头会、通气会、协调会等方式,及时通报情况、沟通问题,搞好上下左右联动,保证本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既生动活泼,又卓有成效。

(四)重心下移,深入基层。为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开展活动要坚持面向全社会,重心下移到乡村、矿山、田间地头,切实抓好当地“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工作,向广大农民和机手群众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使广大群众了解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从而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把我市今年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办成全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大运动。

(五)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标是务虚工作,目的是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精神支持和思想保障。但各项活动是务实的,必须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一项具体的活动,都要有一个实施方案,要将任务的内容、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一一交待清楚,容不得半点马虎。特别是群众性的社会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第二篇

方案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从4月9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严厉打击农机行业非法违法行为,推动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农机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农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农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一)设区市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乡镇农机站;

(二)拖拉机驾驶培训、农机作业服务、农机维修服务等农机生产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农机生产单位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农机生产单位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具体包括:

1.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农机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监控情况。农机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4.安全基础工作及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拖拉机驾驶培训单位教练员、理论教员、农机维修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教育培训情况。

(二)农机管理部门方面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强化

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落实的通知》(闽政办〔2011〕69号)精神,部署、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农机牌证发放、安全技术检验等重要岗位依法行政情况;对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安全监管情况。

3.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与安监、公安、经贸、乡镇政府等部门联合执法情况。

4.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全面掌握农机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农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5.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6.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7.加强农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情况。

四、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9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检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月份,相关农机生产单位、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农机监理所(站)、乡镇农机站等单位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4至5月,设区市与县级农业(农机)部门组织开展对农机生产区域场所的农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机隐患排查治理。5月上旬,设区市、县级农业(农机)部门,层层组织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5月中旬,省农业厅将组织对各地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把这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一把手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和检查。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措施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帮助,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三)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单位要对所有农机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通过本次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农机隐患。

(四)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农机生产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农机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辖区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与农机生产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落实及农机生产单位自查情况于4月25日前、大检查工作总结情况于5月15日前报送厅农机监理所。

方案二: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全面完成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和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安全保障示范市的创建营造良好环境,把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保障制度、强化经常性管理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夯实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坚决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街道的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街道经济发展创建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及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孝政发(2012)6号]。紧紧围绕创建安全保障示范市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为保障,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手段,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坚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田间作业安全、转移安全并重;坚持强化执法、履行职责、减少事故、争取政府支持。强化农业机械驾驶人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业务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上道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继续认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责任,努力增强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

产意识,切实解决源头和动态管理的薄弱环节,有效减少和避免道路交通和农机作业事故发生,继续抓实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业务规范,强化服务行为,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努力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力争继续保持全年零事故、零死亡、零受伤。保证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加强领导,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成立街道农机站安全生产领导组

为把农机安全生产真正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特成立街道农机站安全生产领导组。

组长:xxx

常务副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②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的具体要求

1、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季度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3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2、单位分管农机安全工作的副职一季度深入基层检查6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单位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各科、站一季度深入基层检查9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坚持以人为本、管机先管人的指导思想,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机安全的法规、政策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宣传农机安全法规和农机安全常识,使农机安全生产家喻户晓。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广大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使用技能。要组织农机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咨询活动。贯彻执行《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实施条例》,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开展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演练等方式,使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树立为民观念和服务意识,帮助机手做好机具检修和技术咨询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四、狠抓监理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一)加强培训。建立监理员学习例会制度,每月1次,重点加强对监理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培训,认真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实施条例》等,通过学习,使监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工作水平和责任心得到

真正的提高,达到六求:即思想上求正,作风上求硬,工作上求严,素质上求高,能力上求强,服务上求优。

(二)依法行政,强化服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我们要求做到:着装规范,行为规范,行政处罚适用程序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条款规范,行政处罚书写文书规范。

五、制定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理体系

(一)制定《新义街道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年保证演练一次。

(二)成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组、现场救援组、事故处理组和后勤保障组,明确负责人和联络方法,加强值班和物资准备,向社会公布农机事故报警电话。各组制定具体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分工。当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及时调整充实。

(三)事故发生地农机部门在接到重特大农机事故报告后,应按农机事故快速报告程序的要求,立即将事故情况向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上级农机主管部门报告。

(四)事故发生地的农机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各小组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协调公安、安监、急救、保险等部门联合行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加强源头管理,继续开展创建 平安农机活动

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农机安全乡镇和农机安全村的创建,农机安全乡镇和农机安全村是新形势下实现农机安全工作重心下移下沉,防线前移,保证农机安全生产的有力举措。为加强源头管理,农机安全生产领导组要组织监理人员、农机管理员深入基层和农机生产第一线,对辖区内所有农业机械彻底排查摸底,并逐一分类、登记。坚持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法,充分发挥重点示范作用,在全市掀起创建农机安全乡镇和农机安全村的热潮。

七、严格执行农业部《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和《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

坚持源头治理,严把三关。即严把农业机械登记入户关、驾驶员考验关、年度检审关。规范各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制度。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规定、规范进行检验注册登记;规范车辆档案管理;对已领取牌证但未按期参加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型拖拉机,逐一下发整改通知,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管理,坚持按公告目录上牌,按机主属地上牌,按技术标准上牌,并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严把驾驶员领证资格审核、理、术科培训、考试考核关。严格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规定,对未经培训、未经考试的坚持不核发驾驶、操作证,对违章记录较多的一律组织复训和重新考试。

八、加强对农业机械的隐患排查及安全检查,努力降低事故发生率

(一)在2011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深化上道路拖拉机

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10篇
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第三篇

第1篇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枝安办发[2016]6号)精神,结合全市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农机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通过集中开展汽车驾驶员培训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常识,弘扬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知识下乡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宣讲队伍,深入镇、村、农机合作社、农机经销、维修企业及汽车驾驶员培训点,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市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展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图板、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送到每一位农机从业人员手中,使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结合“三夏”农机安全培训和下乡执法检查,开展农机管理人员与农机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与汽车驾驶培训点负责人、教练员谈心对话活动,通过谈心对话,了解农机手、汽车驾驶教练员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真实想法及建议。组织农机手、汽车驾驶培训点负责人、教练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以及近年来发生的典型农机事故案例。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完善安全措施,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意识。

(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每年的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紧紧围绕“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将微耕机安全操作使用作为安全宣传月、安全咨询日的重点内容。开设农机安全生产(汽车驾驶培训)宣传板块,展示事故案例以及农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汽车驾驶员培训安全员)现场发放致安全生产倡议信、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安全操作挂图,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解答农民群众及驾驶培训学生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把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办得有声有色。

(四)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认真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积极联合交警、安监、医疗、消防等部门,开展农业机械和汽车驾驶员培训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有效提高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三夏”农机跨区作业“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开展“队站联勤”,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培训点加强管控,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私自改装加装、不参加年检投入作业及汽车驾驶员培训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对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夏”期间,农业机械投入数量大,作业范围广,是农机事故的高发期。要加强对“三夏”跨区作业机具的监管,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机手参加安全培训和机具检修,严格按照程序发放农机跨区作业证,为跨区作业的农机手保驾护航。

(六)开展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试点活动。开展拖拉机和汽车驾驶员培训安全防护性能提升试点工作,提高拖拉机行驶和汽车驾驶员培训的安全性,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率。通过开展拖拉机反光标识粘贴和推广使用,使拖拉机驾驶人切实体会到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对拖拉机夜间行驶的安全防护效果,进一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做到“一二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至少要参加一次、副组长至少要参加两次、成员至少要参加三次“安全生产月”的安全检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具体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保障活动经费,做到活动有部署、有方案、有内容、有措施。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与协作,集中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转变作风,注重实效。结合农业部开展的“为农民服务”、“平安农机”及“全国文明驾校”创建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使全体农机操作人员及汽车驾驶培训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防范事故能力明显提升。

第2篇

为了切实提高全市农机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检验事故处理人员应急处置水平,降低安全事故人身伤亡风险和经济财产损失,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市农机局决定在全系统内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领导

成立由分管安全副局长任组长、安全监管科、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农机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顺利开展。有关二级单位相应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领导小组,并将小组名单报市农机局安全监管科。

二、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内容

农机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分设两个演练现场:汽车驾驶员培训消防事故应急演练和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一)汽车驾驶员培训消防灭火应急演练

1、目的:增强全体职工和教练员的消防意识,提高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处理能力。让教练员知晓火灾的危险性,懂得火灾扑救方法、火场逃生方法,并会报火警119、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提高自救能力。

2、演练地点:市农机学校。

3、演练时间:2016年6月18日。

4、演练模拟程序: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警信息,安全人员核实火警的情况并立即拨打“119”报火警,同时向汽车驾驶员培训消防灭火应急小组报告。报警应讲明起火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2)疏散引导的组织程序: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受火灾威胁人员和车辆,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疏散,疏通消防专用通道。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安全人员组织教练员切断有关电源,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4)安全防护救护程序:后勤保障组应当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组织救护伤员,保证急需医药用品供应,有序开展救护工作。

(5)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二)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1、演练时间:2016年6月28日。

2、演练地点:市镇屈家店村级公路。

3、演练模拟现场:在乡村道路上,一辆方向盘轮式拖拉机田间作业后,在转移过程中,途径一干道下坡路段,在一岔路口,突然一名骑着摩托车的驾驶员径直冲向干道上,拖拉机驾驶员面对突发情况,处置不当,避让摩托车的过程中,侧翻在路旁,造成拖拉机驾驶员受伤、机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受轻微伤的农机安全事故。

4、活动规模:市农机局相关领导,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及农机岗位责任人,镇公安派出所出警人员,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救护人员,村委会分管安全的村干部,参演农机手及摩托车驾驶员,部分村民,共计30人左右。

5、演练处置过程: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接到报案后,迅速启动农机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联动“120”急救中心抢救伤者,联动“110”警察现场维秩序,并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事故上报程序。

6、分工明确:现场人员分指挥、救护、现场勘查、治安维护、善后等五组,相互协作,确保各个环节紧张有序。

三、相关要求

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结束后,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学校应及时做好演练活动记录,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根据实际修订预案内容,并于活动结束后3天内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写出总结。

第3篇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回头看”工作

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同时查找是否存在“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走形变味,用形式主义来反形式主义”等问题,并举一反三排查类似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加以整改和纠正,切实打牢思想基础和行动基础。

(一)明确“回头看”的重点

1.学习教育。一看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是否扎实到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是否实现全覆盖。二看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研读中央和省委、市委规定的必读篇目,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看是否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各单位领导班子达到5天、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达到3天。四看是否召开党支部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联系实际交流体会,党支部书记和督导组对党员领导干部交流发言进行把关,促使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五看是否开展“书记上党课”等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在本单位和联系点上1次党课。六看是否通过学习教育触动思想、触及灵魂,真正做到见思想、见精神。

2.征求意见。一看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意见,特别是面对面直接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初步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找准本单位的突出问题,找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二看是否做到边学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立改,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同步安排部署推进建章立制工作。

3.做好具体工作。是否以好干部“五条标准”、“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为标杆,扎实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争做焦裕禄式好干部等专题讨论活动。

(二)总结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情况

各单位要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简要总结报告报农机办党总支书记和办督导组审阅。

(三)督促检查和分析评估

督导组要对督导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进行督查,并对活动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进行分析评估,并形成简要情况报告(附民主评议情况汇总、主要领导谈话要点、调研座谈和个别谈话中了解到的有关情况、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报农机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督促进行“补课”、“补火”

对学习教育不扎实、征求意见不认真、工作未达到要求的,督促进行“补课”、“补火”,对存在的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等问题加以整改和纠正。

【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二、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

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一)梳理反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各单位要在认真抓好“回头看”工作的基础上,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找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涉及领导班子的,召开会议,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主要负责人向本人反馈。【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二)认真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要聚焦“四风”,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中央、省委和市委列举的“四风”表现查找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聚焦政治意识淡化,宗旨意识不强;精神区位不优,工作激情不够,工作标准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不敢担当,怕难事、怕出事、怕担责;组织观念淡薄,权力观、政绩观、利益观偏差;存在特权思想以及自我要求不严等问题。各单位重点聚焦精神不振,发展定位不高,工作思路不宽;不关心群众冷暖,身在基层不下基层;报喜不报忧,弄虚作假;不安心基层;创新意识不强,干事动力不足等问题。重点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口无遮拦、信口开河、信谣传谣;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效率低;口号响当当,落实慢吞吞;庸懒散拖,见利争、见错推、见难拖、见险躲等问题。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重点围绕党员意识强不强、服务群众好不好、为民办事公不公、自我要求严不严,查找软弱无力、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不诚心为群众办实事、优亲厚友等问题。

领导班子要对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会诊”,注意从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中透视“四风”问题,从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重大事件中分析“四风”问题,从信访积案中查摆作风问题,从基层暴露出的问题中反思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从班子集体征求到的意见中,分析个人存在的作风问题。同时,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等问题。

(三)深入开展谈心交心。各单位要安排充足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打下基础。

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必谈,督导组与督导单位班子成员必谈。

【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四)综合分析问题。要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深入分析,对每个班子和每名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具体意见,并向督导组反馈分析情况。

(五)严肃谈话提醒。督导组要根据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分析材料,结合掌握了解的情况,以及督导单位上报的查找出的主要问题,列出督导单位领导班子问题清单和党员领导干部问题清单,于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形成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通报和干部谈话提醒材料。通报和谈话提醒材料经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督导组向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提醒,主要听取党员领导干部自己查找问题的情况,并根据已掌握的情况进行谈话提醒。

三、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单位党员干部也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写得实、画得像。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成长进步经历,找准问题、剖析根源、对症下药,重点查找“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把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过程变成自我反思、自我警醒、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过程。

(一)领导班子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集体讨论,重在剖析班子“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其具体表现,同时,要对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还要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行查摆剖析,研究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向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公示。

(二)党员领导干部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部分: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我市七条意见、八条规定、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二是“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四是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要明确作出回应。要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我市八条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以及选人用人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对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发展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则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进行检查。要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没有问题的进行明示。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党员领导干部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杜绝工作人员代写,严禁抄袭照搬。对照检查材料要直奔主题,直面问题,不能写成工作总结。

(三)审阅对照检查材料。办党总支书记审阅的对照检查材料包括: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对照检查材料。

(四)督导组审阅对照检查材料。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党支部书记审阅后,一般应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0天送审。各督导组要审阅各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在审阅对照检查材料时要严格把关,看其是否真找问题、找准问题,是否深挖根源、开好药方,对联系实际不够、没有回应群众意见、没有抓住突出问题、剖析不深不透、整改措施没有回应问题、操作性不强的,要求进行修改;凡是态度不认真、对照检查不深刻的,限定时限重新撰写,屡改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四、以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在办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后,从6月中下旬开始,各单位间隔时间一般在半个月左右。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准备不充分的,不要急于开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

(一)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办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相关情况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会议的程序、基本要求、召开时间等。督导组要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把关,对没有达到要求的,督促认真修改。方案经督导组审核同意后,在会前一周报送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做好会前综合分析评估。督导组要会同督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做到“五个不开”,即谈心交心不到位的不开,班子和个人问题找得不准不实的不开,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开,思想认识不统一的不开,会议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开。

(三)再次开展谈心交心。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再次开展谈心交心,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交心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随后,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进行批评帮助;班子其他成员依次逐个进行。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每名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明确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开展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情况,明确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的情况,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聚焦“四风”,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既敢于正视问题、动真碰硬,又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做到“五个不搞”,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言之无物,不搞只摆现象、不讲本质,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不搞穿靴戴帽、虚晃一枪,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红脸出汗、加油鼓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五)督导组全程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督导组要结合谈话提醒和掌握的情况,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点评,并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对态度不端正、发言质量不高、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的,要及时提醒纠正;对搞突然袭击、发泄私愤,搞无原则纷争的,要及时叫停;对当老好人、相互评功摆好走过场的,要责令重开。督导组适时向督导单位通报了解掌握的有关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主要包括基本评价、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六)通报总结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督导组要督促各单位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召开。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参加通报会的人员范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单位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督导组要将参加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总体情况形成简要评价材料,报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指导联系点专题民主生活会。办领导全程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联系点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

(八)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生活会制度。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由所在单位综合,并经办督导组审阅后,报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根据省委、市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先整顿、后启动”的原则,对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一次阶段性总结,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思想、组织和工作准备。整顿工作达到要求后,基层党组织再启动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农机办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方案和分类指导方案,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

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督导组参加各督导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点评,加强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

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各单位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准确把握”,把“三严三实”要求作为作风建设新的坐标,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活动始终,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活动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关键环节抓在手上,既挂帅、又出征,传导压力、增强动力,对这一环节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不当“甩手掌柜”,在抓好办机关活动的同时,拿出足够时间和精力抓好各二级单位的活动。要强化对联系点的深入指导,经常去、沉下去,解剖麻雀、全程指导,发挥联系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办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为各二级单位作示范。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在统一原则指导下,把握好不同层级的推进节奏,不赶时间、不赶进度,确保每一环节都推进到位,每一项工作都做得更加扎实。

(二)加强分级分类指导。党组织要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单位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提出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防止一刀切、一锅煮。要把握好工作节奏,明确时间节点,压茬有序推进这一环节各项工作。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制定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指导。对工作薄弱、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安排精干力量帮助做好工作,对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三)严格督导把关。督导组要始终突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这个重点,坚持严字当头,敢于唱黑脸、当包公,不怕得罪人,从严从实督导,对查找问题、谈心交心、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把关,做到“六个不放过”,对思想认识上不去、不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的不放过,对查找问题不聚焦、走神散光的不放过,对自我剖析不深刻、没有触及思想灵魂的不放过,对整改措施不到位、大而化之的不放过,对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对领导责任不落实、组织推动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不放过。

(四)坚持边查边改。要对查摆剖析出的“四风”问题立行立改、不等不拖,抓住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及早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整改成果有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五)加强舆论引导。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准确深入地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精神,报道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和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特别是对一些关键环节、重点工作的报道,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向前推进。

第4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及时有效的开展我市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本次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任务是深刻吸取安全事故教训,从10月22日—12月30日在全市农机系统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督促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达到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目的。

三、职责分工

本次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班,其他分管领导为分管单位的安全负责人,负责相关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市农机办机关:负责本机关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本单位及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市农机学校: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市农机技术推广站: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10月22日起到12月30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31日前)

召开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有可能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迅速进行部署动员,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有序组织开展重点环节大检查行动,按照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的实际,编制检查表,全面分析有可能造成的灾害及衍生灾害,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检查整改阶段(11月20至12月20日)

各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坚决整改。对一般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隐患,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整改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列入计划,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在整改未完成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事故。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12月30日)

在督查整改的基础上,市农机办将对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效果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必须返工再整改,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专项行动,市农机办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机管理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迅速行动。要建立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做到检查一处、细查一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办。各单位要认真吸取全市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彻底治理对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重大隐患。各二级单位要加强督办,坚决防止隐患自查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现象发生。对督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能按期整改或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有关法律规定,从严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落实整改,务求实效。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中判定为重大隐患的,要按《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实行分级管理,依照事故隐患等级,对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要按照《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效果评价办法》对事故隐患整改效果进行评价,对重大隐患整改效果评价为不合格的,各单位要下达整改指令,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经复查整改不合格的,应责令继续整改,并依法从重处罚,直至达到整改要求。

(四)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在专项行动中,要充分依靠和发动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充分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其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整改。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舆论工具,宣传专项行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媒体的作用,对重大隐患要予以披露,对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及时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核查,通过社会公众监督,落实整改。【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六)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要及时将大检查情况上报市农机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各单位大检查方案、分管领导、联系人报市农机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2月25日前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市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农民群众)和“三面向”(面向农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标语及“农机通”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和手段,宣传和普及农机安全常识,弘扬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增强全社会关注农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促进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自觉养成安全生产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市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9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结合“三夏”农机安全培训和下乡执法检查,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收看国家推出的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本市近年来发生的典型农机事故案例。通过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增强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不忘安全。

(二)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一是积极配合政府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二是组织农机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场所,现场发放致农机手安全生产倡议信、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农机安全操作挂图,循环放演农机安全宣传片,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三)开展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至6月23日为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积极联合交警、安监、医疗、消防等部门,开展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检验并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有效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常年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建立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6月24日-9月30日为安全生产重点排查阶段。进一步加强、深化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开展“队站(队所)联勤”。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加强管控,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不参加年检投入作业等行为,确保农业机械运行安全。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对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水平。加强对“三夏”、“三秋”跨区作业机具的监管,组织机手参加安全培训,严格按照程序发放农机跨区作业证,并逐级登记备案。要扩大“农机通”短信平台服务覆盖面,为广大农机手提供安全生产警示事项和各类农机实务信息。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展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图板、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把安全生产法规和知识送到千家万户,送到每一位农机从业人员手中,使农机安全生产知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和预防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单位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活动的组织机构和具体负责人员,保障活动经费,做到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按照“三贴近”和“三面向”的要求,组织农机监理人员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到乡村、到田间、到地头,向广大农民群众和机手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结合各级政府开展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和机手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农机学校要加强对教练车及培训学员的管理,保障培训安全。

(三)加强协调,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主动与政府及相关部门联系、协调,积极参与当地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与协作,集中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第6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根据省市关于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农机系统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为目标,以“保障改善民生,促进跨越发展”为主题,以落实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富农各项政策为切入点,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推动市农机系统转变作风、执政为民。

二、评议对象、内容

(一)评议对象:办机关及所属各二级单位。

(二)评议内容:重点是以下六个方面:

1、促进发展方面。围绕中心工作,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列入重要日程,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农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转变作风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项要求”,推进“学创”和“三抓一促”深入开展,切实转变作风。

3、公开透明方面。落实政务、党务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复“政风行风热线”、“农机办意见箱”等反应的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落实公示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服务和效率方面。清理行政权力,规范行政行为,制定履行行政审批最优工作标准,落实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措施,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5、问题整改方面。畅通投诉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对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行为实行问责;对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兑现到位。

6、反腐倡廉方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三、评议的方法、步骤

市农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进行。整个评议工作从4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上旬)

1、层层动员。各单位要开好两个会议,召开班子成员专题会议,研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有效载体和措施;召开全体干职工会议,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积极营造氛围,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增强参加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制定方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的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农机办行评办公室。

3、聘请监督员。选聘“两代表一委员”、涉农企业、农业生产大户、服务对象等社会各界人士代表为行风评议监督员,加强日常监督。

4、开辟专栏。在农机办党务公开栏建立政风行风评议专栏。

5、公开接受监督。通过农机办党务公开网和“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宣传农机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情况,公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举报电话、意见箱等监督举报渠道,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和公开2016年十件实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至6月)

1、广泛征求意见。上门走访、下乡入户发放调查问卷,召开监督员、市直有关单位、二级单位负责人座谈会,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由办行评办收集整理汇总后,上报办总支。

2、加强明察暗访。积极配合行评代表和行风监督员做好明察暗访工作,了解各单位政风行风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

3、开展以“八查八看八纠”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纠活动。

一查机关廉洁高效建设,看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高不高,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的问题。

二查政务事项、行政权力运行,看制约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纠正不规范的做法与行为。

三查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看依法治农、依法办事、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是否落实,纠正农业执法越位、缺位的问题。

四查农机科技服务,看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入户率如何,纠正科技应用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五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看各种政策补贴是否到位、操作是否规范、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缺乏公开透明、规避社会监督的行为。

六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看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是否列入重要日程,是否制定具体措施,纠正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转变农业生产发展方式的突出问题。

七查群众诉求的解决,看投诉渠道是否畅通,是否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纠正推诿扯皮、“中间梗阻”、不作为行为。

八查廉洁自律,看加强自身建设机制是否健全,纠正并查处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行为。

4、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各单位于6月底将自查自纠报告报办行评办。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至7月)

1、配合纠风部门做好问卷调查、明察暗访、“政风行风热线”、电视问政、集中测评的有关工作。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市纠风办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对系统行评中存在的问题汇报和整改

2、各单位要对照行评6个方面的内容和走访、座谈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计划,逐件落实。

3、农机办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单位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要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至9月)

一是做好评议结果汇总和上报工作。二是研究制定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总结阶段。(10月至11月)

一是各单位认真收集整理行评工作资料,报送办行评办。做好单位内部考核工作,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二是各单位对行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10月30日前向办行评办上报2016年行评工作总结。三是公布考核结果。整个评议活动结束后,我办按照市委办和市府办《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干部作风的通知》要求,将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农机系统行评成绩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问题突出的,将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把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大事抓紧抓好,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展示农机系统诚恳接受监督、听取意见的意愿和诚意,及时报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先进典型,公开曝光处理违法违纪案件。

(三)突出重点,解决问题。要紧紧抓住影响农机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与“三抓一促”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要着力在“查、改”上下大力,在解决问题上用实功,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部“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两个持续提高”的中心任务和有关精神,以保障农机购机补贴政策及时有效实施为出发点,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系统资源,落实责任措施,进一步加大购置补贴农机具的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切实保护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促进我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大补贴机具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省农机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和相关制度,全年农机质量投诉、举报反馈率达到100%,重大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和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业机械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农机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户对补贴机具质量的满意度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重点工作

1、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制。省农机质量投诉站与各市州、县市区农机投诉站紧密配合,建立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信息管理的机构和机制,及时开展农机质量投诉情况分析,本着“属地管理、首问负责、就近处理、无偿服务”的原则,及时受理、认真处理好各类农机质量投诉。加强宣传,增强消费者质量及投诉意识。

2、开展农机质量保障督导。在重大农事季节,认真开展补贴农机具的质量保障督导,配合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的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到属地的生产企业、销售市场检查,走访用户开展农机打假和质量保障督导。督导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条件、质量保障能力;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售后服务情况以及补贴机具在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督导后要对补贴机具质量状况和企业产品质量保障能力作出评价。

3、开展农机质量调查。以省农机鉴定、推广部门为主导组织开展中小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质量调查以及联合收割机作业留茬高度和秸秆粉碎还田情况调查,各地要积极配合,保障调查活动顺利完成。各地要选择本地区质量投诉较多的一至两个产品开展质量跟踪调查,进行质量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将跟踪调查结果及时上报省局。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省局约谈相关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加强农机化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农机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机化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农机化标准的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工作。

5、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机维修市场,不断提高维修企业的服务能力。认真履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职责,提高农机维修经营网点的持证率。推广使用农机维修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农机维修职业技能鉴定,大力推广农机维修节能减排技术和维修服务标准合同。

6、加强安全警示标志和推广鉴定证章检查。农业机械安全标志必须正确、齐全、牢固地标注、安装在产品显著位置;进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必须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章,并置于产品本体的显著位置。对于不严格标识安全警示标志,不正确使用推广鉴定证章的,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将撤销资质,全省通报。

四、活动安排

1、3-4月,结合全国“3.15”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农机3.15”义务咨询服务和全省范围内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活动。

2、4-5月,根据省农业厅的安排,对各地配合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检查督导。

3、4-9月,结合春耕、“双夏”等农事生产季节,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保障督导。

4、4-10月,开展农机产品抽查,集中对农机“企业落实“三包”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2016年财政补贴农机具质量进行一次调查。

5、5-9月,开展中小型全喂入联合收割机质量、作业留茬高度、秸秆粉碎还田情况调查和安全警示标志、推广鉴定证章检查等活动。

6、9-11月,结合“三秋”组织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7、12月,总结购置补贴农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补贴机具质量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此列为全年重点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工作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2、高效廉洁,提升能力。开展质量保障督导、质量调查等工作要注重方法,做到客观公正、遵章守纪、廉洁高效。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不得给企业和农民增加负担。要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质量投诉监督、质量调查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3、大力宣传,及时总结。做好新闻宣传策划,及时公布调查结果和相关信息,扩大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各市州、县市区要进行全面总结,主要内容应包括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保障督导、质量检查、农机维修能力建设情况等,总结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局质量管理处。

第八篇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成效作用

为实施好这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全面实现政策目标,在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农机化司始终把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想尽一切办法,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一方面积极协调,努力争取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使更多农民受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办法,严格规范管理,千方百计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努力确保政策实惠全部落实到农民手中,使补贴政策取得了利农利工、利国利民、一举多效的好效果。

一是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补贴政策的有力推动下,农机装备水平明显提高,农机总动力连续跃上7亿、8亿、9亿和10亿千瓦四大台阶。2016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10.2亿千瓦,比政策实施前的2016年增长68.9%。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大型化、复式化、配套化趋势明显,丘陵山区农机装备发展提速。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促进了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有效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农业节本增产。

二是加快了农机化发展进程,促进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在补贴政策的强力促进下,我国农机作业水平提高之快前所未有。2016年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就超过50%,标志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已经实现由人畜力为主向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2016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7.17%,9年增幅超过了政策实施前35年的增幅。薄弱环节机械化突破之快前所未有。小麦生产基本实现全过程机械化;水稻机械种植水平由2016年的7.1%提高到31.6%以上;玉米机收水平从4%提高到42.4%,近4年累计增长31.8个百分点,山东等省实现玉米全程机械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采棉达58.8%,黄河流域棉区机采棉实现零的突破。农机农艺进一步融合,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产栽培、保护性耕作、高效植保等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得以大面积推广。

三是培育了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激活了现代农业建设和新农村发展活力。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培育和壮大了农机合作社等一大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2016年全国农机合作社数量超过3.4万个。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蓬勃发展,推进了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了农业技术集成应用、农业节本增效和土地规模经营,激发了农村生产要素潜能,激活了现代农业建设和新农村发展活力,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扩大了农村内需,拉动了农机工业发展。2016—2016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744.7亿元,带动地方和农民投入2187.9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2272.6万台(套),促进了农机制造业、农机流通业加快发展。2016年规模以上农机工业总产值达3382亿元,连续6年保持20%左右的增速,始终在机械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我国已成为全球农机制造第一大国。

总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已成为农业和农机化主管部门发展粮食生产和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调控手段。实施10年来,有力地推动农业机械化实现跨越式发展,有效缓解了青壮年劳动力短缺的突出矛盾,保障了农业稳定发展,挖掘了粮食增产潜力,引领了耕作制度变革,推动了农业技术集成、节本增效和规模经营,加速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实现粮食生产“九连增”、农民增收“九连快”做出了重要贡献,真正使农民得实惠、农业得发展、企业得效益、政府得民心。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做法经验

农机购置补贴作为一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实现其产业促进和助民增收政策目标,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主要体现为“两个选择”。一是补贴对象有选择,不是所有申请补贴的农民都能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因为资金规模有限;而且家家户户买农机也没必要。因此,农机购置补贴不是普惠性的。二是补贴产品有选择,不是市场上销售的农机产品都能享受补贴,根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经鉴定检测合格,并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才能享受补贴。正是由于这种特殊性和复杂性,使落实这项补贴政策的难度和工作量都远远大于其他农业补贴。

这种选择性政策的好处是有利于实现调控和引导,集中资金保重点,实现政策目标。缺点是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权力寻租的空间和可能。近年来,按照“制约行政权力、加强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纪检监察部门,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研究和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监管措施,并精心组织,规范实施,协同监管,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增强地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近几年来,农机化司每年都与3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农机化主管部门签署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义务,细化任务目标,落实奖惩措施。绝大多数省也与市县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了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精心制定实施农财两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及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加强实施主体监管,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层面,制定了以“三个严禁、四个禁止、五项制度、八个不得”为核心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政策实施的全过程,为防止权力寻租、确保政策规范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2016年农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明确了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纪律要求、违法违规行为惩处等规定,实行经销商黑名单制度,严重违法违规的永久不得经销补贴产品。农业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推进部省县三级开辟信息公开专栏,动态发布补贴政策,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等信息,方便社会查阅监督。继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努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2016年开始对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开展延伸绩效管理,以考核促监管。

(三)鼓励创新,推进试点。从实践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办法和保障措施基本成熟,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比较科学,有力确保了政策目标顺利实现。但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扩大,省级资金结算工作量成倍增长。为使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调查研究、加强监管,同时发挥地方的积极性,近年来农财两部鼓励各地在保证资金安全、让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就补贴程序开展创新试点。2016年,推动河北等17个省(区、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其中,浙江、江苏、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今年共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兵团)开展了“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创新试点,江苏、吉林等省对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秸秆还田机等重点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试点。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在山东等11省份启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推动了老旧和高耗能机具报废更新,有效促进了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农机安全生产。总的来看,试点总体运行平稳,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联合督导,加强监管。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多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机制。每年农机化管理司、驻部组局、财务司都联合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方案。2016年春秋两季,农业部成立17个联合督导组,分赴23个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督促彻底整改。与财政等部门一同赴湖南、江苏等省开展创新试点情况调研。对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开展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并赴20多个省进行了实地核查。要求各地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补贴实施,强化内部约束。明确县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各地也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山西省专门成立了项目监管室,对农机购置补贴等进行专项全程监管;湖南省对补贴机具实行三级审核,乡镇进行初审、县级进行复查、市级进行抽查,确保补贴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五)开展核查,严惩违规。坚决果断严厉地查处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对举报投诉的问题和线索,坚持一件都不放过,凡报必查,一查到底。重大线索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的案件,严惩不贷。近年来,农机化管理司会同部财务司、驻部组局直接组织查处了浙江艾格莱公司联合收割机和重庆耀虎公司微耕机“以小报大”套补、山东时风聊城农装公司玉米收割机伤人和套补、江西柳林公司伙同浙江三联农业科技公司套补等违规操作行为。各地也加大了违规处罚力度,2016年共取消30家生产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永久取消22家经销商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2016年共取消或暂停26家生产企业的产品补贴资格和46家经销企业补贴产品经销资格,将16人列入黑名单。今年上半年农业部通报了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各地取消19家生产企业的产品补贴资格和20家经销企业补贴产品经销资格,暂停1家生产企业的产品补贴资格,并将9家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有力地维护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和诚信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经过10年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一是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丘陵山区、草原牧区及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发展;三是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四是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管理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五是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六是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管措施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政策,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推进农机以旧换新试点”。国务院《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号)指出:“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其他农业补贴政策要“落实好”、要“完善”,而农机购置补贴是“扩大”“增加”规模。这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成效是肯定的,这对我们是极大的鼓舞。我们一定要继续发扬迎难而上、奋发有为的精神,再接再厉,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目前,从全国总体上看,农机购置补贴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已经很明确,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也不断健全完善。但近几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越来越广,涉及的企业和经销商越来越多,政策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地区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够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但少数地方分管购机补贴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服务意识不够,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有的还存在畏难情绪。二是资金特别是工作经费投入不足。虽然近年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投入大幅增加,但许多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总量较少,甚至有的省份补贴资金投入还呈减少趋势。有些地方没有足额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三是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单位违规向企业收取推广费、服务费;少数农机化主管部门人员经不起诱惑,接受企业商业贿赂,有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部分农机生产企业、经销商缺乏诚信,与不法人员勾结,弄虚作假,骗套补贴资金,组织倒卖机具。四是补贴机具质量服务有待改进。在补贴政策带动下,大多数农机企业能够积极组织生产,扩大产品销量,同时注重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以质量求生存,以良好的服务赢得农民的信赖。但有些企业产品质量不稳定,在维修服务、配件供应等方面跟不上。

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虽然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但主要是政策执行和操作层面的问题,多属于违规违纪顶风作案。我国地域情况复杂,农作物品种多样,农机具需求差异大,针对支持推广目录制定和补贴额确定等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关键环节,如果采取全国一刀切的方式,有利于统一管理,防范权力寻租,但不符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因此,根据实际需要,农财两部允许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省级支持推广目录制定、非通用产品补贴额的确定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但强调要根据本省农机化实际,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地制定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确定非通用类补贴额,同时允许在全国统一规定的12大类48小类175个品目补贴机具种类之外,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品目机具列入补贴范围。这些为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而做的制度安排,从各地的实践看,总体效果是好的,绝大多数省都制定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科学、高效、规范、廉洁。但也有个别省农机主管部门没有严格落实农财两部的各项规定要求,少数省市区农机局负责人对自己要求不严,对下缺乏有效监督,失职渎职,甚至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沦为罪犯,严重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影响农机化主管部门形象。

针对这种情况和问题,农业部反复强调纪律要求,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如履薄冰尽职责,心无旁骛抓落实,攻坚克难求绩效,今年又印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前,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好《意见》要求,把各项规定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

第一,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也是促进农机化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有效调控手段。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重要职责和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极端重要性和重大意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持之以恒抓监管,坚定不移抓落实,切实把农机购置补贴这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第二,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在科学规划、统筹组织实施的基础上,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实行常态化监管,以监管促规范、以监管促落实、以监管促廉政。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的组织协调,制定监管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查处违规产销企业。要深入推进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农机鉴定机构要规范鉴定行为,严把补贴产品鉴定质量关。地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等工作。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农民购机情况核查公示,防止套补骗补;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并认真调查处理群众投诉。

第三,要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督促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不走样,切实把农财两部的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增强学习和遵守管理制度的主动性,自觉树立和维护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做到按办法办事,按规定操作,按纪律执行,绝不允许违背程序、违反纪律,绝不允许随意而为、擅自变通,坚决杜绝以本地区情况特殊为名,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农财两部管理制度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第四,要大力推进信息公开。推进信息公开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为民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操作的重要举措。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全面、全程、深入公开,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和支持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要重点推进部、省、市、县四级农机购置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具体信息向社会公布,使政策实施阳光透明。

第五,要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重拳打击各类农机购置补贴违法违规行为。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地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对问题较大的县市要在全省农机、财政系统进行通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要落实重大案件政府行政问责制度。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要及时列入黑名单并公布,此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产品的补贴资格。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针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案件,深入查找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着力构建制约有效、实施便捷的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第六,要积极开展创新试点。实践证明,近年来开展的选择部分重点机具敞开补贴试点是成功的,有利于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和加快薄弱环节农机化的突破,各地要将其作为一项成熟有效措施大力推广。要按照农财两部的倡导,积极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等操作试点。对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建立相应的预案。特别是要协调出台金融信贷等配套政策措施,缓解农民筹资压力,缩短补贴兑付时间,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让农民群众更加满意。同时,要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地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方面制度措施,并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稳妥推广。

总之,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农财两部的各项规定,以更加严肃的态度、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严厉的要求,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改进作风,建章立制,强化监管,深入推进补贴政策落实。特别是要努力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继续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

第九篇

为加强我市农机安全宣传,强化我市农机安全监管,确保“三夏”农机作业安全,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理念,提升安全素养,有效防范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和普济圩农场也要成立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三、活动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1、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县(区)农机主管部门、普济圩农场要专题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编印的《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讲话摘编》,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进一步加深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6月1日至7日)。农机安全监管与农机技术人员,要广泛深入田间场院、集贸市场、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现场发放“致广大机手一封信”,“农机安全操作明白纸”等,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强调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农机使用者的法律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3、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8日至14日)。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手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一期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座或农机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班。有条件的要组织农机手观看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录像或图片,使农机手在感观上得到警示教育,认识到违章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机手和农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及安全意识。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要本着务求实效的原则,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在街道、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立宣传台,认真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操作使用知识咨询,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氛围。

5、开展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17日至23日)。要结合当地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开展一次农机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6、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结合“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及跨区转移等特点,下沉工作重心,广泛深入一线,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农机技术服务,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农机技术状态良好,预防、减少各类农机事故发生,确保“三夏”农机安全生产。

7、开展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活动,县(区)、农场要在6月份利用农机通、短信群发等信息平台,集中播发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安全生产公益短信,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农机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8、开展“安全生产铜都行”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县(区)农机主管部门、普济圩农场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制度进行暗查暗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铜都行”活动。

9、积极参加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其他活动。

10、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市农机局将把“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铜都行”活动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适时督查。

11、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县(区)农机主管部门、普济圩农场要及时总结活动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分别于5月20日前和6月3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上报市农机局。

第十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施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农机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安全守法意识,深入农村、深入生活、深入群众。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在全省农村形成“守法遵规、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促进我省农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

二、主要内容

农机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预案演练,“三夏”农机安全执法和隐患排查和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厅成立由厅副巡视员潘雪芬任组长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工作小组成员由厅农机化办、省农机试验鉴定站有关人员组成。各级农业(农机)部门相应成立活动工作小组,负责落实辖区内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并抓紧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于5月20日前报我厅农机化办。

四、工作要求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及农机监理机构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具有各地特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中上旬我厅将在清远英德市浛洸镇组织开展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地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好一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农机“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广泛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农机补贴政策,推广新农机技术和信息,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整治非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检验的行为;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带障作业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的行为;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的农业机械,或操作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使用报废的农业机械的行为。继续排查农业机械库棚、维修、储油等安全设施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三)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的作用,积极推进免费监理和送检下乡工作。各级农业(农机)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加强农机监理装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切实发挥好监理装备的作用,积极推进农机免费监理和送检下乡工作。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建设监理装备库房和移动式农机驾驶人电子桩考系统标准桩考场地。

(四)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机制。各级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较大以上农业机械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适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五)进一步加大对农机事故的调查力度。一是严格执行《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农业部《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深入开展对农机事故的调查,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杜绝和严肃查处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农机事故行为。二是加强与公安、保监、移动信息和保险机构沟通协调,建立互通信息机制,增强农机事故报送率。

(六)强化监督,及时整改。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对突出问题、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建档备案、挂牌督办和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深化整治效果,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20日报我厅农机化办,以便及时汇总报送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2016全区农机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第四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各地农机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增强农民机手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实行农机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是否有事故责任追究、倒查、岗位责任等制度;是否制订了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并落实到位,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维护、检修制度是否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到位。

(二)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三)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四)未检验作业。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已实行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未按照规定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五)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

(六)迟报、漏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出现漏报、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行为等。

三、检查方式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以“四查四看”(查方案,看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查资料,看各项安全宣传是否到位;查记录,看安全检查实施情况;查农户,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为重点展开督查。

(一)自查整改。各镇要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镇农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二)督导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农机局将协同区安监局等相关部门组织督查组,针对各镇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对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区政府。

(三)依法处理。要把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农业机械,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实施扣押,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时间安排

从2016年7月1日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区制定方案,开展自查自纠,迎接上级进行的督查(7月1日-7月31日)。

(二)全区各镇针对安全隐患实施进行全面整改,并结合“平安农机”创建考评要求抓好落实(8月1日-8月31日)。

(三)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9月1日-30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此次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对上半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总结。全区各镇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强宣传。各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扎实开展。各镇要结合当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照大检查的重点工作内容,深入一线查找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要坚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四)强化整改。为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各镇对通过此次大检查发现农机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和办法,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2016农机局打非治违活动方案
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第五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工作原则,继续在全区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过集中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检年审、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规违法行为,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有效提高农机“三率”水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一)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等。

(二)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不参加年检年审投入作业的。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违法违规使用农业机械。主要包括: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行为。

(五)违规发放牌证。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为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注销的牌证继续年检的行为等。

(六)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等。

(七)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应急装备配备不足、应用培训不到位等。

三、方法步骤

在工作方法上,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时间安排上,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

各处镇(乡)要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尽快启动。要迅速行动,督促基层单位和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月)

区农机局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各级农机管理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机安全管理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乡村,进村入户,联合有关单位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对各类农业机械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严格工作纪律,对组织工作不力、存在违规发放牌证和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全面总结阶段(12月)

各处镇(乡)对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要进行全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区农机安全监理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镇(乡)要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特别是要加大“三夏”麦收期间的整治力度,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作业安全。要统一部署,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农机化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向纵深发展。

(二)落实责任,标本兼治。各处镇(乡)要明确工作分工,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标本兼治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将查处违法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治本之策。要与全区开展的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农机“三率”提升活动相结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坚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期抓、反复抓,积极探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处镇(乡)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要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参加年检年审、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限超载、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督促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大力排除安全隐患,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大力宣传,营造声势。各处镇(乡)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不断加大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2016农委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共4篇)
农机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皖农质[2016]17号《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级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6年度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如下:

一、监测类型与分工

1.省级监测:省农委委托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开展蔬菜例行监测抽检三次。由市农委牵头,市农技推广中心和相关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菜办)配合完成。

2.市级监测:市农委组织全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年三次,和上级安排的重大节假日及其它不定期活动的监督检验。市级例行监测由市农技中心进行检验,各县区负责抽样送样工作。

3.县区监测: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或菜办)和重点蔬菜批发市场、超市监测站(点)开展的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由各监测单位自行安排抽样和检验。

4.乡镇自检: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自检。按县区主管部门规定或自行安排抽样和检验。

二、监测项目及方法

1.监测项目

市级监测、县区监测和乡镇自检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方法,定性分析检测蔬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

2.抽样方法

抽样按NY/T789-2016《农药残留分析的采样方法》和NY/T762-2016《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规定执行。

3.检测方法

市级监测、县区监测和乡镇自检采用快速测定技术定性分析方法,按照NY/T448-2001《蔬菜上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方法》或GB/T5009.199-2016《蔬菜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快速检测》执行。

4.判定依据

蔬菜农药残留快速定性分析则依据GB/T5009.199-2016和NY/T448-2001规定进行判定。

三、监测地点

按《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要求,省级例行监测取样点固定为田家庵区人民路批发市场、凤台县城北批发市场、潘集区高皇蔬菜基地和区上窑蔬菜基地。

市级监测点安排为各县区主要蔬菜基地和批发(农贸)市场各2个。

县区安排的监测点应为所在辖区内具有代表性的蔬菜基地、批发(农贸)市场,覆盖率要达到80%以上。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监测的范围是当地生产量大的主产品区,或主要生产基地。

四、监测蔬菜种类和数量

1.监测蔬菜种类

省级例行监测抽检品种为黄瓜、芹菜、豇豆、小青菜、番茄和白菜。

市级和县区监测蔬菜品种以本地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上年度例行监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品种,以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甘蓝、大白菜、普通白菜、芹菜、韭菜、花椰菜、菜豆、豇豆、菜心和空心菜等蔬菜为主。可根据季节适当调整监测蔬菜品种。监测品种要兼顾叶菜、豆类菜和茄果类蔬菜。监测品种尽可能保持连续性,确保监测结果具有可比性。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监测的蔬菜种类应是当地主导品种或名优品种,兼顾其他品种。

2.监测样品数量

省级例行监测每次每个被监测品种抽取样品数不低于8个,监测样品总数不少于48个。

市级例行监测每次每个监测点抽样样品数不低于12个,监测样品总数不少于336个,全年检测数量不少于1008个。

县区开展的监测每次抽取样品数结合本地实际自行安排。7、8、9、10四个月检测数量适当增加,全年检测数量不少于15000个。各县区监测单位全年计划监测数量如下:

五、时间安排

(一)抽样时间

1.省级例行监测抽样时间:

第一次:2016年3月8—10日;

第二次:2016年7月8—10日;

第三次:2016年11月8—10日。

2.市级例行监测为4月、8月和12月三个月月初进行抽样监测。

3.县区和蔬菜批发市场监测站(点)开展的自检每月定期开展抽样检测。

4.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监测点开展监测时间应在监测蔬菜的收获前进行。

(二)监测结果报送时间

1.市级例行监测结果报送。于次月初形成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报告,报送市农委,并按规定上报省农委。

2.市级监测信息报送。各单位开展的例行监测结果在每批次检测工作完成后经负责领导核准,上传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每月10日前由市农技中心汇总全市监测数据,按时形成上月全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简报,报送市农委,并按规定上报省农委。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和监测站(点)要结合实际制订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监测方案,由主管单位审核实施,同时报上一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形成年度检测报告,上报市农委。报告要求详细清楚,说明检测结果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检测结果要按照蔬菜分种类及抽样地点分别进行统计分析。具体检测结果汇总要求见附表1、2。

2.监测工作应保证科学性、代表性和真实性。市农委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县区和乡镇监测站(点)的监测结果进行抽查核验。

3.抽样工作应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抽样,规范填写抽样单。送检时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抽送样品,并附抽样单或送样单。

4.各监测站(点)应有专门检测人员,监测档案由专人负责,检测结果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5.以科学、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总结。

第2篇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的开展,全面强化市、县、乡(镇)三级动物卫生监督体系、队伍、制度、设施、装备等方面的建设,执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行动内容

(一)加强体系建设。一是明确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市、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进行法人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二是设在乡镇(街道)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统一名称。经批准设在乡镇(街道)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名称统一为“××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所”。三是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使用统一的执法标识。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服装上使用统一执法标识。

(二)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增加必要的执法人员,满足执法需要。各县区要综合本地养殖业发展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科学测算、合理配置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切实履行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职能。二是全面实施官方兽医制度。对官方兽医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官方兽医信息要录入《官方兽医信息系统》(包括其在岗期间的培训、奖惩和年度考核结果)。官方兽医每年确认和变更一次,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变更官方兽医资格人员的执法证件同时注销。三是建立协检员制度。鉴于我市官方兽医相对不足的现状,按农业部有关规定,各地可聘用符合《省动物检疫协检员管理办法》要求的人员担任协检员,协助区域内的官方兽医从事检疫和防疫监督工作,做到手续完备,不留后遗症。四是开展屠宰企业检验人员培训试点。配合市“放心肉”体系建设计划,联合商务部门,在新建或改扩建的4家机械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检验人员培训试点,培训企业检验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协助驻场官方兽医开展检疫等辅助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推广,缓解目前屠宰检疫人员不足的问题。五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培训。六是开展执法业务评比。组织开展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执法案卷评比活动和动物检疫技术比武活动。七是开展执法人员军训。通过3年时间,对全市所有官方兽医普遍进行一次军训。八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执法权限、范围、依据、程序和办事结果等全方位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加大系统内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

(三)加强设施、装备建设。一是改善办公用房。争取3年内逐步改善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乡镇(街道)分所、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办公用房。二是推进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规范化建设。做到室外有告示牌,室内工作流程、收费标准、规章制度上墙,记录齐全、档案完整。三是推进乡镇(街道)分所标准化建设(具体标准由省里统一制订)。四是推进官方兽医驻场(养殖、屠宰)办公室建设。相关企业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产地检疫流程、收费标准、规章制度上墙,记录齐全、档案完整。五是推进备案监管对象挂牌工作。按照监管对象所属风险等级,分别加挂A、B、C三种标牌。六是完善装备。配备执法车辆、取证取样设备、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动物标识识读器,为动物检疫人员配备检疫工具箱及相应设备。

(四)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参与推进《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工作;二是完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建设以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为主体的新型兽医制度。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实时化、动态化管理。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2016年1-3月)。制定下发全市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区实施方案,要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并于2016年2月25日前上报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于2016年3月底之前全面启动。

(二)实施推进(2016年4月-2016年9月)。各县(区)全面开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分阶段、有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

1.体系及设施、装备建设方面。到2016年底,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必须全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进行法人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开展标准化建设,2016年达45%、2016年达90%;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达到规范化要求;官方兽医驻场(养殖、屠宰)办公室建设全面完成;备案监管对象挂牌完成。

2.队伍建设方面。每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一次全市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培训,每位执法人员培训考评结果记入本人档案;2016年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执法案卷评比活动;2016年开展检疫技术比武等活动;2016年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执法案卷评比活动。

3.制度建设方面。参照法律法规和省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全市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各项规章制度。

4.信息化建设方面。2016年全面运行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管理平台。

5.保障机制方面。各县区要积极争取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动物卫生监督、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有毒有害物质快速检测、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三)年度考核(2016-2016年每年12月)。每年组织对各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细由省里制定),根据考核评估情况,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行动总结(2016年10月-12月)。对各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性和定量考核评估,并对行动成果进行认真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辖区内活动的组织发动。

(二)明确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细化方案,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要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加强督查。为保证全市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取得实效,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区,将予以通报。

(四)宣传保障。市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开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行动的宣传活动,并在市农业信息网对活动进展情况(经验、成效等),及时宣传报道。各县区要结合技术培训、科技下乡、日常检查等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将省里编写的《致广大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服务对象的一封信》发放到养殖、屠宰等单位,努力营造执法部门依法监督、生产经营者主动接受监督、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第3篇

一、主要任务

要着力加强农产品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生产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清理核查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业标志的行为。通过专项检查,增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护权利人、经营者和广大农民利益,维护公平有序地种子市场竞争环境,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功效,鼓励农业科技创新。

二、具体安排

(一)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种子鉴定。加强对种子交易聚散地、种子交易会的监管,突出对主要农作物品种的保护各地要组织开展市场抽检,样品送交相关检测机构鉴定真实性。

(二)打击无证生产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一是核查种子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重点检查申请人是否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证明。二是强化对生产许可证发放后的监督,开展制种基地摸底排查工作,依法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授权品种的行为。三是大力整治种子侵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经营假冒授权品种和非法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的行为。要依法对已抽样品种中涉嫌侵犯品种权和生产假冒伪劣种子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罚。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查出的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三)加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标志使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登记证书持有人及地理标志登记的农产品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是否与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是否规范使用标志。督促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经营者,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的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农委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农委同志为组长,委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组织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的领导,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宣传尊重知识产权、自觉守法的典型。把知识产权纳入科普宣传中,推进面向农民群众、涉农企业、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普及活动。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曝光大案要案,震慑侵权假冒的单位或个人,提高全社会的品种保护意识。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农业管理部门要将本次专项检查与各自的日常工作相衔接,整合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资源,及时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支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制作。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联合,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检查活动自即日起至2月底结束。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本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提高对本次检查行动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及时总结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总结于2016年2月25日前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市农委领导和组织下,各级农机部门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整顿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和防范农机较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创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

自5月初至7月中旬,集中时间开展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三、重点内容和范围

(一)重点范围:各公司农机售后服务站、农机维修网点、农业机械使用单位。

(二)重点内容:

1.未取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的行为。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等行为。

2.农机维修从业者未取得或使用过期作废从业资格证书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4.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照和证书的行为。

5.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的行为。

6.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7.经检验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初至5月下旬)

各级农机部门及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方案,迅速部署、落实到基层,层层动员,广泛宣传,确保农机“打非”行动能在5月底前启动。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中旬至6月下旬)

各级农机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排查摸底和总结近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的基础上对各种农机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农机手举报,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究。

(三)检查督导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

各级农机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导活动,保障农机“打非”专项行动持续、有效的进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农机“打非”行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打非”专项行动在市农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农机局成立市农机“打非”领导小组。要落实好安全生产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逐级抓好工作落实。按照统一部署、严格分工、明确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打非”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各县、区按照市局“打非”行动方案的要求,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鼓励发动群众和农机手参与宣传“打非”行动,监督、举报农机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三)加强配合。各县、区要主动与公安、交警、交通、工商等部门配合,加强执法力度。重点检查农机维修网点、上道路的拖拉机和收割机、农机维修网点,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四)强化监督。市局“打非”领导小组加强对“打非”专项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协调各县、区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协调处理“打非”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震慑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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