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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2016-06-14 13:02: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共5篇)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乡政府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二、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乡镇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篇

***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办公环境,改善乡政府环境卫生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委员会组织,划分卫生责任区。

二、工作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好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不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不乱摆物品(文件、报纸),尽显洁净、整齐、美观,自觉搞好环境卫生。

三、各办公室的室内要做到窗明、墙洁、地净。及时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灯具、墙面、墙角等干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及时清洗茶具、烟灰缸等,做到干净无垢;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堆放有序、整洁美观。

四、各办公室环境卫生要做到日清扫,乡政府公共场所卫生实行划片清扫责任制,按照划分的的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安排集中大扫除,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地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

五、会议室、公共走廊、卫生间等按卫生值班表执行。会议室由办公室每周一上午集中清理一次,使用后由会议召集所站及时打扫;楼道地面由相关责任所站每日保洁;阳台及窗户保洁由办公室组织每周打扫一次;办公区平时由各自办公室负责保洁;卫生间的卫生要共同维护,做到大小便入池,严禁乱扔纸屑和烟头,相关责任所站人员

要保证每日清扫;实验室卫生由监测站自行安排打扫,坚持保洁,无异味。

六、卫生实行考核制度。每月由办公室牵头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卫生检查,对各办公室的卫生、楼道卫生和卫生间状况进行评分考核,每季度公开一次评分结果,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评比的内容。

七、各所站负责人作为卫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职责,组织和管理好相关办公室的卫生保洁。除本所站、本区域的卫生外,工作人员应该积极参加集中性公共场所卫生劳动。

***乡人民政府【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2012年1月20日

《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篇

【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龙扬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镇容镇貌,促进环境卫生,保持村(居)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我镇配备保洁人员1 2余名,组建了12人的环卫队,修建垃圾池5个,定点垃圾箱10个,垃圾清运车1辆,平车7辆,为了使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村(居)环境卫生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村民参与、互相监督的原则。

二、 村(居)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三、 村(居)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划定卫生管理区域制度。村(居)容村(居)貌的要求是:

(一)保持村(居)容村(居)貌整洁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堆放等行为。 ’

(二)在主干道路、公共巷道两侧单位、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定路段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监督、包秩序”。 ’

(三)保持村(居)环境卫生整治,妥善处理规范cc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

四、 村(居)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如有损坏,产

权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和更换。

五、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粪堆必须经村(居)委会同意,在施工和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在施工和生产结束当天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占用路段。

六、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村(居)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二)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三)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

(四)有损村(居)容村(居)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七、牲畜实行定点屠宰、交易、检验、检疫制度。

八、垃圾实行定时有偿清运。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平时不出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运出村(居)。

九、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影响村(居)容村(居)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纠正。

违反本办法第三、第六条规定,乱倒、乱扔垃圾或不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打扫卫生、清除垃圾等影响环境卫生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纠正;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长期占道堆放沙石等杂物,影响村(居)容村(居)貌和村民出行安全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除。

龙扬镇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为全面加强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措施,完善检查评比制度,达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效果,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以优化环境为抓手,强化管理,狠抓效能,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生活谐”的新龙扬。

二、考评内容

本考评内容为龙扬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临克线、苛大线的主干道、各行政村(居)的环境卫生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考评方式

我镇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按照月考核、季评比、年总评的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月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平时考核。由镇政府不定期对全镇各村(居)的环境卫生等进行督促检查。 ,

2、月末考核。每月由镇三项整治领导组对全镇各村(居)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一次集中大检查。

3、月考核实行满分1 00分制。每月总评成绩由70%平时考核分值和30%月末考核分值相加成。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计分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达标;60分(不衢以下为不达标。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每月考核验收中予以加减分:

(1)在重大活动或临时性工作中完成任务出色的每次加2分。(2)对领导检查指出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卖情况属实,且未按要求整改达标的,每次扣2分。

四、奖惩措施

1、考核后,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每月考核为优秀且排名第一的行政村(居)保洁员给予奖励。

2、考核后,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落后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给予处罚。 (1)对每月考核为不达标且排名末位的行政村(居)给予处罚。对排名末位的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2)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行政村(居)除罚款外,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分别给予500元处罚。

3、年终总评,以每月考核的得分平均值直接计分,计入年度综合考核。对考核对象年终总评不达标且排名倒数第一的,该村(居)不能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受奖,给予该村(居)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人实行诫免谈话。

4、日常检查考核及阶段性考核的结果,以《考核情况通报》的形式,分别报送镇主要领导,并向各村(居)做出通报。 龙扬镇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制度

为了使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到实处,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龙扬镇环境卫生督查考核制度:

一、镇各片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检查督促管理责任单位、村(居)按照规定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 二、平时考核。由镇政府不定期对全镇各村(居)的环境卫生等进行督促检查。

三、月末考核。每月由镇“三项整治”领导组对全镇各村(居)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一次集中大检查。

龙扬镇人民政府 2011年4月10日

《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三篇

前 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城乡开展“三项整治”活动精神,为了将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村管理、改善和提升我镇整体形象,为村民营造一个温馨、宜居、文明、卫生的环境,确保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我镇“三项整治活动领导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组的和爱委办领导组,以及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使我镇环境卫生整治规范运作,有章可循,以此推动我镇环境卫生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镇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改善镇容镇貌,促进环境卫生,保持村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的干净、整洁、卫生,使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村环境卫生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村民参与、互相监督的原则。

二、村内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劝阻、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三、村环境卫生管理实行“门前三包’’和划定卫生管理区域制度。村容村貌的要求是:

(一)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有序,无乱设摊点、乱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堆放等行为。 ’

(二)在主干道路、公共巷道两侧单位、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定路段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监督、包秩序”。 ’

(三)保持村环境卫生整治,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

四、村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美观、安全。安全设施应当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如有损坏,产权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维修和更换。

五、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因建设和生产等特殊需要,在公共道路边堆放的沙石、粪堆必须经村委会同意,在施工和生产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当堆放在固定地点,在施工和生产结束当天及时清

运,不得长期占用路段。

六、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村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二)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三)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它废弃物。

(四)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七、牲畜实行定点屠宰、交易、检验、检疫制度。

八、垃圾实行定时有偿清运。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平时不出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清运出村。

九、对不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影响村容村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纠正。

违反本办法第三、第六条规定,乱倒、乱扔垃圾或不按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打扫卫生、清除垃圾等影响环境卫生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时纠正;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长期占道堆放沙石等杂物,影响村)容村貌和村民出行安全的,责令当事人限期清除。

***镇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为全面加强我镇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措施,完善检查评比制度,达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效果,特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以优化环境为抓手,强化管理,狠抓效能,努力打造”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生活谐”的新***。

二、考评内容

本考评内容为***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包括208国道、高速公路引道、各行政村的环境卫生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三、考评方式

我镇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按照月考核、季评比、年总评的方法,采取平时考核与月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平时考核。由镇政府不定期对全镇各村的环境卫生等进行督促检查。 ,

2、月末考核。每月由镇三项整治领导组对全镇各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一次集中大检查。

3、月考核实行满分1 00分制。每月总评成绩由70%平时考核分值和30%月末考核分值相加成。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计分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达标;60分以下为不达标。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每月考核验收中予以加减分:

(1)在重大活动或临时性工作中完成任务出色的每次加2分。(2)对领导检查指出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次扣2分。(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经核卖情况属实,且未按要求整改达标的,每次扣2分。

四、奖惩措施

1、考核后,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每月考核为优秀且排名第一的行政村保洁员给予奖励。

2、考核后,对在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落后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给予处罚。 (1)对每月考核为不达标且排名末位的行政村给予处罚。对排名末位的相关负责人通报批评。

(2)连续三个月排名末位的行政村除罚款外,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分别给予500元处罚。

3、年终总评,以每月考核的得分平均值直接计分,计入年度综合考核。对考核对象年终总评不达标且排名倒数第一的,该村不能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受奖,给予该村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责任人实行诫免谈话。

4、日常检查考核及阶段性考核的结果,以《考核情况通报》的形式,分别报送镇主要领导,并向各村做出通报。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加工、出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度>,切实把好饮食卫生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专设监控人员,在后勤处直接领导下检查各班组餐厅的各项卫生工作。各班组餐厅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和指导,接受用膳者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

二、非炊管人员(领导、卫生检查人员除外)不得进入厨房、熟食间、售饭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三、招收新工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炊管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炊管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餐厅卫生实行划区包干,责任到人。

五、各餐厅的卫生工作列入当月的考核内容,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给予相应处罚。

六、餐厅工作场所做到每天几小扫,每周一大扫,件件工作做到"落手清",保持餐厅工作场所的整洁。

七、库房整洁,混放。

5、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6、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7、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应分柜存放。

学校食堂加工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厕所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这些用过的污水,必须迅速排除,否则会使操作间泥泞不堪。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而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9、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0、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2、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3、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席。

2、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3、爱护公物,不随意或蓄意破坏食堂财产。

4、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有肥皂水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戴首饰加工食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短裤及赤膊等。

6、把好饭菜质量关,严防食物中毒。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8、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学生用餐要求

1、在餐厅内用餐时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跑跳、打闹。

2、就餐排队时要保持秩序,不得随意浪费食物。

3、就餐前要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篇三:学生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卫生“五四”制度

1、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商品。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5、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二、个人卫生制度

1、杜绝“三长”,即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每名员工必须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帽整洁干净。

3、工作时间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穿工作服进卫生间。

4、上岗前洗手,便后洗手。

5、必须持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持有健康证(当地区县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检查)。

三、餐厅卫生制度

1、地面、餐桌、座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理,保持整洁。

2、餐厅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3、防蝇、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4、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菜有防蝇罩,主食品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四、操作间卫生制度

1、地面保持清洁,门窗洁净明亮。

2、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灶台清洁,调料盒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见光。

4、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拭,并保持清洁。

5、冰箱、冰柜、保鲜柜专人管理,经常检查,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6、生菜上架,先洗后做。

7、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8、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五、环境卫生制度

1、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区干净、无杂物、无死角。

2、食堂周围的墙壁干净,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

3、洗碗池清洁,上下水畅通。

4、剩菜、剩饭倒入残食回收桶,每天三餐及时清理。

5、垃圾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6、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

六、仓库卫生制度

1、仓库要有防鼠、防蝇、防潮、防火、防盗等措施。

2、仓库要及时整理清扫,做到地面无垃圾,货架无积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严把入库关,凡腐败、变质、生虫、有毒、有害食品不准入库。

4、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粮食存放应隔墙离地15公分以上。各种调料器皿加盖并有标记。

5、出库物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6、仓库内严禁存入易燃、有毒物品,禁止存入与仓库无关的其它杂物和私人物品。

[篇四: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全集]

报告制度

1、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2、课任教师和班主任每天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3、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

4、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象,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教委、县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XX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

2、健全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工作责职。

3、加强对师生的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不买、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4、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主动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并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规常识的培训和教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做到持证上岗。

5、加强对食品的采购、贮藏、加工、销售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由主管领导或卫生管理员每天进行过程的抽查并做好记录。

6、做好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每天晨检和每年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合格方可上岗。

7、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8、食品供应场所及时清扫,定期大扫除,确保每天整洁、干净。

XX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2、严禁采购腐败变质、有害有毒、未经校验或检验不合格、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食品验收过程,对采购食品的品名、数量、价格、有关证件、感官性状逐一检验,并每日做好验收记录。(有表格)

4、食品储存库房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保质期食品。

5、食品保存应分类、分架、离地隔墙,并标明进货日期,先进先出。

6、食品加工按规范进行:荤素食品清洗切配分开;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烹饪时烧熟煮透;不准制售冷荤、凉菜。

7、食品加工的操作流程合理,防止交叉污染。

XX学校食品供应制度

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一次不戴罚2元,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延时一日不更换,罚款5元。并戴好健康证,一次不戴罚1元。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7、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XX学校食品留样制度

1、食品留样由专人负责。

2、每天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

3、每种菜肴留样量为50克以上。

4、留样负责人员做好每天的留样记录,一次检查不留样罚5元。

XX学校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管理员每天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消毒情况有表格记录)

2、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4、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作用10分钟以上。

5、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6、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7、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8、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XX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XX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食堂及厨房应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持清洁卫生。

2、仓库要有防蝇、防鼠设施,保证通风,通气良好。

3、墙面、地面易于清洗,并有流动水洗手和二次更衣设备。

4、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熟不交叉,设有纱窗、纱门、密封备餐间,防止食品受污染。

5、食具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洁操作程序,切菜刀板、盛具、洗菜池严格分类,并有明显标志。

6、每餐加工和供应后,及时清扫和整理。专人分块包干,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并作检查记录。

7、每次长假结束前作好食堂环境的大扫除和餐具、工用具的消毒,保障开学后食堂供应的正常、安全。

XX学校师生用餐制度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XX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2、仓库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仓库保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出、入库物品必须登记签字。

3、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燃油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燃油的供应。

4、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5、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校长室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6、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XX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建立主管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明确的岗位责任网络图。

2、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3、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承包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4、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的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处置过程中,处置不当的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镇政府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学校举行各种比赛,要经常打扫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第七条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学校安全后勤处对公共场所做好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篇四:四平市将在公共场所全面推行15项卫生管理制度]

为做好新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四平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15项重点制度,要求各公共场所单位在申请许可和年检复核中必须建立健全15项制度,并将15项制度作为日常公共场所卫生监管的主要内容,对违反15项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教育整改直至行政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15项主要制度是:

第一,卫生消毒管理制度。公共场所单位各岗位人员要熟知消毒常识,建立健全各岗位消毒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消毒管理规范与标准,认真做好公共场所空气和各类公共用品的消毒工作,坚持一去污清洗、二浸泡消毒、三清水冲净的总原则;要设置专用消毒间(区),消毒间(区)面积、设施、备品及管理符合公共场所许可和有关标准要求,消毒间不得取消、挪用,消毒应有消毒记录;可重复性使用的公共用品外送清洗消毒时,应分类收集、存运,建立送接台帐,索取消毒物品检验合格证明;一人/次性使用的公共用具用品不得违反规定再重复使用,回收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第二,索证管理制度。采购和接收消毒器材设备设施、消毒药剂、涉水卫生安全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外送洗涤消毒的各类物品时应索取相关资质证件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单,建立台帐,一次一记,帐物相符,原始凭证齐备;不得采购“三无”和假冒伪劣产品,采购前、入库前、出库前和使用中要查验相关产品的资质证件和商标及说明书,一旦发现不合格或超期产品应及时停购停用,坚持质量和安全第一的原则,发现相关公共卫生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问题产品溯源。

第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公示制度。依据新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公共场所应对卫生管理质量与信息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卫生质量监测结果,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件、关键性卫生制度、卫生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等。

第四,公共场所单位禁烟制度。公共场所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置禁烟警语和禁烟标识,不得在公共场所内设置自动售烟机;要建立劝阻吸烟责任制,对吸烟者及时进行劝阻管理,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第五,员工健康体检制度。直接从事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和接触公共卫生用品的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患有甲肝、戊肝、伤寒、痢疾以及其他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患有肺结核和化脓性和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必须离岗休息;患有上述健康禁忌疾病的人员,病愈后应持相关诊断证明方可重新上岗。

第六,员工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公共场所单位员工在上岗前应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在岗期间每年参加一次卫生知识专项培训,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卫生知识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卫生管理负责人、消毒岗位人员、公共用品采购管理人员等应进行重点培训,通晓各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标准与制度,掌握各项公共卫生用品和场所的卫生(消毒)管理规程与方法。

第七,公共卫生用品储存保管制度。要设立公共卫生用品储存保管间(区),储存间(区)面积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远离污染源;公共储存间(区)应保持洁净卫生,通风良好,防水防潮,必要时应装置除湿和通风设施;要设置防蝇、防蚊、防鼠设施,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侵损公共卫生用品;已清洗消毒待用的床上用品类、杯具类、康乐类、洗浴洗漱类、理发美容类、卫生洁具类等各类公共卫生用品,应分类摆放,存放有序、标识清晰,存放物品货架距离墙、地面10厘米以上;杀虫灭蝇等剧毒类产品应专人管理,专柜存放,防止公共健康危害发生。

第八,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制度。卫生档案内容包括:卫生许可申请资料,卫生管理组织,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健康危害事件应急预案;历次卫生管理工作会议记录和卫生检查记录,消毒工作原始记录,物品采购索证原始资料,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档案和不合格人员调离资料,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考核资料,卫生监测报告,各种卫生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检查情况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各类文件、日常监管文书等。

第九,洗涤间(区)卫生管理制度。公共场所洗涤间(区)面积要与经营规模和功能相适应,洗涤间(区)应设回收区、分拣区、洗涤区、烘干(熨烫)区、整理包装区、储存区、办公区;专(兼)职洗涤人员要掌握专业洗涤技术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清洗洗涤物品要有记录,洗涤用品质量符合卫生要求;实行各类洗涤物品分类洗涤制度,患有皮肤病顾客或被排泄物严重污染的床上卧具,应单独进行洗涤;洗涤后的公共卫生用品应进行卫生监测,不合格的不应供给顾客使用,卫生检测结果应如实进行公示。

第十,环境卫生清洁制度。公共场所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清洁和卫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健康危害因素,创造建一个舒适、整洁、文明的公众活动环境;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组织和各岗位环境卫生责任制,保持门前卫生整洁,室内大厅、各类房间要空气新鲜,无异味,地面洁净,台面无尘,物品摆放齐整,有顾客在场时,应采用湿式方法进行清洁;清扫卫生间、洗浴间,先上后下、先里后外、先污后洁,笤帚、抹布等清洁用具一室一套,数量充足,保持洁净;设置防蝇、防蚊、防鼠等防控病媒的设施,预防控制蟑螂滋生;保证有效通风、新风量和通风气体的卫生质量。

第十一,卫生设备设施维护制度。各类清洗消毒净化保洁设施、通风排风换气设施、集中或立(挂)式空调、上下水及流水洗手设施、采光照明设施、预防控制各类病媒生物设施、废弃物容器设施、卫生间设施、防噪声设施、卫生质量监测设施等,应符合卫生质量要求,建立台帐专人管理,正常规范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卫生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应存档;各类卫生设施不得擅自挪用、拆除和停用,水质卫生设施和集中空调卫生设施的清洗消毒应聘用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卫生设施达到使用限值或出现损坏影响正常功能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第十二,布草间管理制度。住宿业、沐浴业、理发美容业应设置布草间或顾客用卧具(棉织类)公共用品备品间,面积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远离污染区;布草(备品)间内各类公共用品存储数量与日顾客使用量之比不应小于3:1,各类用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楚,表明洗涤消毒时间 ,先存先出;存储的公共用品超过保存期或受到再次污染的,应下架再次清洗消毒;布草间应空气流通良好,无漏水、潮霉。

第十三,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公共场所应成立健康危害事件应急处理组织,负责人是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事件调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发生健康危害事件或疑似健康危害事件,以及顾客健康危害投诉后,应立即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报告,按照预案展开伤员救助、查明事故原因、封锁事件现场等措施,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事件调查。下列情况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因空调等消毒管理不合格引发的传染病疾患传播等事件,因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噪声等引发的健康危害事件,因公共卫生用品引发的健康问题投诉等个体或群体事件,因公共场所蝇、蚊、鼠、蟑螂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不利而引发的健康危害事件,传染病疫情,其他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相关的健康危害事件。

第十四,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制度。公共场所夏、春、秋三季,可以对外开放的门窗及其他与外界相通的设施,应安置纱窗等防蝇蚊设备,必要时室内应按放蚊香或物理杀灭蝇蚊的装置,保证室内公共场所无蚊无蝇;室内公共场所蝇蚊数量超过卫生标准要求时,应及时喷洒杀灭蝇蚊的药物或采用其他有效杀灭蝇蚊的措施,喷洒杀灭蝇蚊药物期间,相关公共场所应禁止对外开放;在库房、饭店、地沟等处定期投放鼠药,仓库、新风口、污水通道等重要部位,应设置挡鼠板;发现蚊蝇、蟑螂等应立即采取杀灭措施;装置废弃物的设施应定点摆放,废物桶(箱)必须有盖相对封闭,废物桶(箱)内的废物应及时清运,保持废物桶(箱)内外清洁。

第十五,卫生质量检测制度。公共场所单位应依据卫生标准,对本单位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卫生、采光照明、噪声及公共用品用具等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公开公示;检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排查原因采取措施解决;自身没有检测能力的单位,应该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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