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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2016-10-02 11:04:3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共7篇)妇产科工作制度汇编妇产科工作制度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对危急重孕产妇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安排和制定抢救措施,并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根据病情及时通知急救中心(产科)小组相关人员。2、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和信心,不谈论抢救以外的话题,禁止在病人家属面前对抢救措施提出不同意见,亦不能在...

妇产科工作制度汇编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第一篇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1、对危急重孕产妇必须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安排和制定抢救措施,并及时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根据病情及时通知急救中心(产科)小组相关人员。

2、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和信心,不谈论抢救以外的话题,禁止在病人家属面前对抢救措施提出不同意见,亦不能在病人家属在场时对其他抢救人员指责。

3、抢救过程中,应安排人员分别负责下达记录医嘱和书写抢救记录,各项操作应分工明确。

4、抢救传用的药品、安瓿、药瓶、药袋、一次性用品等医疗废物,应单独放置,待抢救后与家属核对,清点后再予以处理。

5、情况允许的情况下,组织:首应及时组织参与抢救的医师进行个人讨论,对抢救作阶段性小结,拟定下一步的抢救措施。

6、注意做好家属的病情告知和思想工作,一般情况下病情告知及家属思想工作由抢救组织者负责进行,特殊情况时,思想工作可由医务科负责。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对于危重疑难孕产妇在我院进行抢救效果肯定或确因病情需要或急救,需转上级医院诊治时,必须在积极抢救处置的情况下,病情能平稳,必须先向科主任请示及会诊,再向医务科或院部请示同意方可转诊。

2、救护车必须处于功能状态,车内有必要的抢救设施,包括氧、急救箱等。

3、必须与家属交代途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4、必须具有一名有经验的产科医师和护士陪同一起出诊。

5、途中必须安全、平稳,但尽可能快速安全到达。

重症监护制度

l、对急诊病人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的进行抢救,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在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护送病房,负责抢救医师应向病房负责医师直接交班,严重病人转院时抢救医师必须护送。

2、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械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以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消毒。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3、急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人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4、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人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向有关部门上级领导报告。

5、急诊室应设抢救床两张,急诊病人必须做登记及抢救记录,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的采取诊治措施,待病情稳定可转入病房观察,不可在急诊室久留。

6、对传染病人,应按隔离消毒规则进行诊疗处理,并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及时报保健科并逐级上报。

7、急诊室值班人员要搞好急诊室的卫牛清洁工作。

会 诊 制 度【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L、凡遇到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字后,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病人,可到专科检查,由提出会诊科室填写会诊单,被请科室接到会诊单后,应填写会诊人、时问、并将附联交给申请会诊科室。

3、急诊会诊:被邀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律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给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第二篇

产科急救中心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监护制度

1、凡遇急危重症病人,产科抢救小组成员,主管医生、主治医生,必须立即到达现场,由科主任统一指挥组织进行紧张有序的抢救。并报告急救中心急救小组组长。【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2、护士长带领有关护士,密切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准备好一切抢救药品及器械。

3、由一名护士专人严密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及各种监护数据变化,准确记录,随时向有关医生报告,及时处理。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负责详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开出医嘱及有关项目检查。

5、严格执行医嘱,精心做好各项护理,防止交叉感染。

6、保持抢救室安静、整洁。

7、医生、护士认真做好交接班,除交接班记录外,还须做好床前交班。

二、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

1、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2、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免费接诊孕产妇。接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

3、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4、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3、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对下级医院转入的 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三、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医生在孕早期建卡时,应详细询问病史及分娩史,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登记及高危标记,并进行高危妊娠的专册记录,实行专案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严密追综随访。

2、严格执行高危门诊诊疗常规,对疑难危重病人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主动请上级医师会诊。

3、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交流管理。

4、高危孕妇必须要求住院分娩。入院后,医务人员必须详细了解病史,进行有关检查,针对病情做好解释安慰、卫生宣教工作,以解除病人的恐惧和顾虑,严密观察病情,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

5、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病人应分别安置,病情严重时,应保持镇静,注意不影响其他病人。

6、保持病房安静,保证病人休息,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不在病人休息时间内进行检查与治疗。

7、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每天早晨进行开窗通风一次,大小便器随时洗涮,痰孟和垃圾要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

8、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

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五、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合作制度

1、凡高危孕产妇或估计在分娩当中可能对新生儿有危害的,在分娩时均应提前通知儿科医生到场,并做好对新生儿窒息复苏的一切准备。

2、妇产科医生或助产士要密切配合儿科医生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

3、儿科医生在新生儿出生和出院时要进行体格检查。对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做好医疗保健工作,每天至少查房两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转儿科治疗。

4、保健科、产科、儿科医生要密切配合,从孕期、分娩期到产褥期共同管理高危围产儿。

5、儿科医生要向家长交待新生儿情况,指导并教育母亲有关新生儿护理知识。

6、保健科与儿科共同做好高危新生儿随访工作。

五、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1、急危重症病例讨论会:凡遇急危重症病例,应立即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2、术前病例讨论会:对重大、疑难及二次手术病例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提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护理要求等。对需二次手术的病例,必须提出手术理由。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3、死亡病例讨论会: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一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二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七、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1、加强对危重病人抢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积极、及时、有效地进行抢救,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2、遇有危重病人抢救时,应立即报告急救小组组长组织抢救,同时向院长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凡正在抢救的危重病人,要常规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医务科、家属或单位,留一份进病历。并对其病情的发展和预后作详细交待和说明,做好思想工作。

4、凡经抢救的病人,必须详细记录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和效果,及时总结分析情况,以便补充、修改或调整治疗方案。必要时应请

XX医院产科急救中心制度汇编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第三篇

产科急救中心制度汇编

XX人民医院

二〇一二年

目 录

一、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 危重孕产妇的急救、转运制度…………………………………………2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3 重症监护制度……………………………………………………………4

会诊制度……………………………………………………………....5 新生儿窒息复苏制度……………………………………………………5 产科危重症病例评审制度………………………………………………6

急危重症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7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7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8 抢救用血管理制度………………………………………………………8 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9

二、产科各项工作制度

消毒灭菌与隔离制度………………………………………………….10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12 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13 门诊手术室工作制度………………………………………………….14 产科宣教室工作制度………………………………………………….14 待产室工作制度……………………………………………………….15 产房工作制度………………………………………………………….16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17 爱婴医院工作制度…………………………………………………….17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8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20 手术审批制度………………………………………………………….22 转诊制度……………………………………………………………….22 病历书写制度………………………………………………………….23 疑难病历讨论制度…………………………………………………….26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讨论制度……………………………………….26 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制度………………………….27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28 新生儿疾病筛查制度………………………………………………….28 产科医疗质量管理制度……………………………………………….29 产科急救中心年度医疗质量指标…………………………………….30 产科医疗安全制度…………………………………………………….31 产科急救中心培训制度……………………………………………….32 产科急救中心信息上报制度………………………………………….32 产科急救中心接受转诊和反馈转诊病人情况制度………………….33 产科急救中心院内和辖区内沟通机制……………………………….34

三、各级工作人员职责

产科主任职责………………………………………………………….35 产科主治医师职责…………………………………………………….36 产科住院医师职责…………………………………………………….37 妇产科护士各班职责………………………………………………….38 母婴同室儿科医师职责……………………………………………….42

一、妇产科急危重症管理制度和孕产妇急救小组工作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首诊负责及就地就近抢救原则,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第二条 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优先安排。

第三条 急危重症孕产妇院内抢救由我院孕产妇急救小组组长或科主任主持,急救小组成员担任。

第四条 抢救人员应严密观察孕产妇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急救专家组成员进行院内、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五条 其他相关科室如:药剂、辅检、后勤等应全力配合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第六条 对病情危重,我院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七条 对推委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掌握病情,耽误了抢救时

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院内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确认后,严肃处理。

危重孕产妇的急救、转运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单位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第二条 急救中心须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医院成立急救小组,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和指导等。

第三条 产科急救中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在接到急救电话后急救人员应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第四条 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第五条 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第六条 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抢救室工作制度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第四篇

[篇一: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抢救室工作制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

抢救工作制度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第五篇

[篇一:抢救工作制度]

1、各科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凡涉及法律规定,要报告有关部门。

2、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情况一般不得占用。

3、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力求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储存,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4、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抢救工作制度

5、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6、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日期,超过一周重新灭菌。

7、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第六篇

[篇一: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2014年的妇幼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保幼健站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提高服务质量。

四要加强效益观念教育,在服务中既要做到应需检查、应需治疗、应需用药、努力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又要增强效益观念,积极引导群众合理消费,注重收入结构,提高服务效益。

五是要重视集体主义教育,使全所人员认识自己是集体的一份子,树立所家并重,自觉做到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努力消除浪费行为。

六是要继续抓好行业作风教育,教育全院人员自觉做到遵纪守法,遵守职业纪律。同时要以巩固创建功立业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篇三: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一月

1、上报20xx年“降消”项目、妇女健康行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总结;

2、起草<湖北省苯丙酮尿症患儿特殊奶粉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省残联起草<贫困智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起草<湖北省高危儿管理工作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4、起草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汇总上报国家20xx年农村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报表;

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二月

7、起草<关于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

8、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9、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1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三月

11、起草<湖北省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2、起草<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信息管理制度;

13、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讨论;

14、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四月

15、协助省卫生厅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

16、协助省卫生厅筹备湖北省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1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新生儿听力诊断机构评审;

18、开展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督导检查;

19、起草<湖北省县级产科质量考核标准>,并组织专家讨论;

20、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五月

21、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招标工作;

22、开展20xx年上半年妇幼卫生统计、“三网监测”省级质控工作;

23、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24、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25、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六月

26、起草<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7、起草<湖北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规范>,并组织专家讨论;

28、举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培训班;

29、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七月

30、召开全省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会议;

31、配合省卫生厅开展爱婴医院省级评估;

3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八月

33、组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及妇幼保健重点专科申报工作;

34、开展中澳儿童保健、儿童疾病综合管理项目省级督导;

35、举办高危儿管理技术培训班;

36、汇总国家“三网监测”报表并完成网上直报;

37、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38、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九月

39、开展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及<湖北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实施细则>督导检查;

40、开展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考核评估;

41、组织专家开展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中期评估工作;

4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月

43、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督导;

44、开展20xx年省级妇幼保健重点专科评审工作;

45、举办全省孕产妇死亡评审会及新生儿死亡评审会;

46、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一月

47、协助省卫生厅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综合检查,含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妇幼信息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等妇幼卫生主要工作;

48、开展20xx年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

49、完成国家“三网监测”网上直报及审核;

50、汇总妇幼卫生年报、“降消”项目、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省级妇女健康行动季报表,并下发简报;

51、开展20xx年下半年妇幼卫生年报及“三网监测”质量控制;

52、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十二月

53、起草20xx年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54、起草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工作报告,筹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评审委员会会议;

55、提交20xx年度全省妇幼卫生核心信息报表及分析报告;

56、组织专家验收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建设;

57、完成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报告卡网上直报及审核

[篇四: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为落实医院年度计划,我科下一步要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筛查流程,提高筛查质量,针对筛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作计划与重点安排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意识,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听力筛查质量。

2。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产后2--4天进行听力筛查,保证筛查质量,做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

3。继续建立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加强责任心,认真对待每一位听力筛查的新生儿,杜绝一切不良事故的发生。

5。因新生儿听力筛查需在安静睡眠状态下完成;有时一个要反复多次的筛查,造成家长堆积,等待时间过长,致使家长们烦躁不安、容易发生争执,影响我们的正常工作。所以急需给我们增加人员,更新我们的仪器设备。

[篇五: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根据妇幼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为了不断优化妇幼卫生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卫生基础工作,强化职工的思想观念和服务理念教育,切实抓好自身的内涵建设,努力构建具有生机活力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两个效益,积极完成妇幼保健工作各项质量指标,从本县实际出发制定工作计划,

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一、2010年妇幼卫生主要工作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内;婴儿死亡率<2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0‰;

2、孕产妇保健覆盖率>7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8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3、早孕建卡率:农村达到45%、城市达到70%。

4、0-3岁儿童系管率>75%;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80%;体弱儿童管理率100%;

5、出生缺陷监测覆盖率100%;出生缺陷发生率<14‰;

二、主要工作要求

1、继续加强<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母婴保健的认识,切实加强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加强依法管理,坚持依法执业、依法服务,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妇幼保舰治疗、护理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健康。

3、加强规范化门诊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完成创建围产期保健规范化门诊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其它乡镇也要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4、加强和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围产期保舰儿童保健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三联必须要有产妇本人签名。

5、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要抓紧、抓实、抓细,工作质量和水平要上新台阶,两个系管率要确保达到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

6、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动态,进一步完善台帐管理,切实掌握孕情及新生儿出生情况,提高早孕建卡率、42天新生儿建卡率和系统管理率。

5、强化高危孕产妇跟综管理,提高县级水平高危筛查质量,健全孕产妇高危筛查的专册登记、就诊、报告、追踪结案制度。加强医院与保健机构,管理好重度高危孕妇,严禁乡镇卫生院截流高危孕妇。

6、呼吁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定点接生单位产科建设,提高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的抢救水平;严禁农村非法接生,有效控制和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

7、加强体弱儿、高危儿筛查、分级管理,要做好体弱儿、高危儿筛查、登记、并填好体弱儿名单表。

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1、加大<母婴保健法>和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资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母婴保健工作的氛围,促进优生优育措施的落实。

2、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材料、对乡妇幼保健专干及村卫生室人员培训并组织人员下乡入户宣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相关政策,使每一位农村孕产妇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关爱,从而提高我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努力推进婚前保健工作,加强婚姻保健工作重要性的宣传,主动加强与民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政府的优惠政策,取得政府支持,达到婚检检查政府买单,努力开发新婚保舰优生优育服务,认真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提高婚检率。

四、加强托幼机构儿童管理工作。

1、托幼机构儿童保健,要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发动和组织工作,努力提高保健的质量和水平,扩大儿童保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此项工作要做到精心组织、热情服务、认真检查、科学指导、及时治疗、及时反馈,并不断提高检查质量,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干预措施。

3、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监测、管理和督查,儿童入学健康检查。

五、门诊医疗救治工作

积极申请妇幼保健门诊,对两系管理工作中筛查出的体弱儿、营养不良儿童、缺铁性贫血儿童及孕妇、高危孕妇等及时进行治疗,按照门诊医疗救治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医疗工作,使预防保健和治疗相结合,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业务收入。

[篇六: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201x年妇幼保健工作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按照“体系要全、体制要顺、机制要活、能力要强”的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力发展妇幼保健事业,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健康。

一、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围绕<浙江省十一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一五妇女发展规划>等目标,统计、分析、总结“十一五”各项妇幼保健指标的完成情况,结合我省妇幼卫生工作现状,制订“十二五”妇幼保健工作规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浙江省十二五儿童发展规划>、<浙江省十二五妇女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妇幼保健执法监督和管理

加强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群众和妇幼保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权益,促进妇女和儿童健康;严格按照<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禁征收<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加强妇幼保健知识的培训,完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协同卫生监督部门,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和非医学需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者。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幼儿园、托儿所所享有的平等权利。

三、加快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妇幼保健的网络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健全妇幼保健管理制度,完善妇幼卫生投入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实施,健全以县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联系员为网底的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抓好妇幼保健机构省级规范化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推进市级妇女保健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定,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妇幼卫生服务体系网底。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县级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分中心建设,健全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预案,进一步提升危重孕产妇抢救及时性、有效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四、全面完成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166号),着力抓好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召开经验交流会。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对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两癌”检查的管理和督导,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积极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1]254号)。在2011年基础上,对全省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60%,叶酸服用率达到6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30%。

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积极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2011年实现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危重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五、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网络,落实三级防治措施。积极推广免费婚育健康咨询等工作,提高群众对防治出生缺陷的意识和知识,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探索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实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加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指导和督导,确保检查质量,保证专款专用。

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逐步将孕产期营养纳入孕产期保健,提高保健工作内涵。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重视对产前诊断人才培养,加快产前诊断专项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体系,提高27种遗传性疾病筛查覆盖率,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工作。开展调研和培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逐步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能力。探索新生儿疾病筛查确诊患儿诊疗救助机制。

六、提升妇幼保健整体水平

重点加强母婴健康工程、妇女健康工程项目县人力资源建设,强化培训,加快提升基层卫技人员素质,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继续抓好全国预防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普陀区和鹿城区)的工作,加强城乡基层艾滋病母婴阻断防控网络建设,加大对艾滋病的免费治疗力度。

推广贫困孕产妇(流动人口)定点医院分娩经验,实行政府补助限价服务。加快妇幼保健信息管理软件升级,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产科抢救室工作制度 第七篇

[篇一: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结合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应遵循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对机械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施工任务的完成。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企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使用分散、流动、露天作业、工况差、磨损快等特点,健全设备管理机构、完善设备管理体系,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

(2)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责任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

(3)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处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逐级上班,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

八、机械设备报废制度

(1)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机械设备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主要结构、部件已严重损坏,虽经修理其性能仍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设备受到严重损害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设备超过使用周期年限、非标准专用设备或无配件来源的。

6)国家明文规定列为强制淘汰的设备。

(2)机械设备报废处理原则

1)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可核减设备资产和实力台帐。

2)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不准继续使用或整机出售给其他单位。

3)对报废设备的零部件拆卸,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其余部分一律送交总公司规定的回收公司。

(3)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程序

1)对需报废的设备,各单位要组成技术鉴定小组进行全面的技术鉴定。

2)根据技术鉴定小组对设备的鉴定情况,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核后上报总公司。

3)车辆报废应先由公司办理车辆注销手续,后报总公司办理资产报废手续。

[篇五:机械设备规章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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